工作总结

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方案汇编

时间:2022-08-10 08:00: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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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方案汇编

 

 2 2022 年 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 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 整改方案 汇编

 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结合“两学一做” 常态化学习教育,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 结合自身思想和分管工作实际, 对照“四个意识” 、 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 重点围绕“四个意识”是否牢固、 政绩观是否正确、 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等 6 个方面,认真查摆自己在思想、 工作、 作风等各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 深层次的剖析, 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一)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方面。

 一是本人在坚定政治立场、 坚持服务大局、 坚决维护党的核心、 坚持向党中央看齐上能够走在前,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自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讲政治明纪律,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 服务大局, 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态度坚决, 能够保持清醒的整治头脑, 但在谋划具体工作时, 从中央省州大局上想问题、 看问题需进一步提高, 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如:在推进全县整体项目 谋划上, 需有针对性的谋划、 引进符合生态建设大局的项目 。

 二是学习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能积极主动参加县委中心组、 县政府党组等集中学习, 但在自主学、 挤时间学上还

 存在着一些差距, 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内涵实质缺乏系统性的理论学习。

 (二)

 政绩观方面。

 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青海生态地位的特殊性和玛沁坚持生态优先的必要性, 对以政治自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有了 新的认识, 更加坚定了 走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推动玛沁发展向生态大县、 生态强县转变的道路自信, 但对全县、 全州乃至全省的生态形势, 还缺乏一些专业的认识, 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及对绿色发展的全局性、 系统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会产生玛沁属纯畜牧业县、 生态基础好, 环保上应当没有大问题的片面认识。

 (三)

 思想认识方面。

 本人在学习汲取《通报》 教训的同时,延伸重温了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特别是对青海工作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 重大要求, 结合 5 月 份召开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 再次深入学习领会了“四个转变” 治青新思路以及省州重大部署的精神内涵、 战略考量和现实意义, 自己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环保工作, 但对分管部门及相关负责同志关于环保方面的思想教育还有待加强。

 同时, 与班子其他成员及分管部门的同志联系不够及时,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工作思路的开拓, 工作方法的创新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

 工作作风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能够保持心系群众、 服务人民的优良作风, 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切实转变了 工作作风, 增加了 到各乡 镇调研、 督察的次数、 提高了 调研的质量和工作实效, 但由

 于日常事务烦琐等客观原因的制约, 开展工作不够雷厉风行, 跟踪服务和坚持问题导向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

 (五)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方面。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同时作为一名主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干部, 近期, 我重点学习并多次传达了《通报》 精神, 深刻认识到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危害和重大教训, 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紧迫性和艰巨性的同时, 能够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次组织召开环境保护整改专题会议, 传达学习省州相关文件精神, 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各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深入实地开展督导检查, 确保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见实效。

 但因工作繁忙、 任务重, 深入基层督察、 调研时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较多,抓环保工作有时会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六)

 考核问责方面。

 本人能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等责任规定, 多次对全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以及自 然保护区专项督察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重在抓落实抓整改抓问责, 要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但在层层传导责任上存在递减现象, 对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强调多、 约谈少, 要求高、 但标准不严。

 二、

 原因分析

 (一)

 学习 不深入细致。

 在学习过程中, 注重掌握一些基本观点, 而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 学习上没能与时俱进, 对新形势下新的发展理念

 等学习不够深入, 从而导致对中央省州的重大部署理解不够全面、 把握不够精准, 不能从容应对新形势下的各类问题, 大局意识、 核心意思、 看齐意识上比较容易出现偏差。

 (二)

 思想观念更新慢。

 习惯用旧思维研究新问题, 用老经验解决新挑战, 对面临的一些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掌握, 导致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同时, 在日常工作中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决, 缺少认真钻研的态度, 面对棘手的问题和复杂的矛盾时, 还未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管理办法。

 (三)

 政策法规了解不全面。

 对政策法律、 党纪党规没有逐条对照, 汲取其他经验教训较少, 在认知上存在盲区, 开展工作容易想当然, 从而责任传导标准降低, 存在一定的隐患。

 如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 自认为有些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即可, 但并非如此。

 三、

 整改措施

 (一)

 强化理论学习 , 筑牢四个意识。

 重点加强对新理论、新思路、 新战略等方面的学习, 切实增强自身大局观, 提升政策理解准确度, 针对性的补齐“四个意识” 中的大局意识、 看齐意识上的短板; 拓展学习视野, 多向先进地区、 先进案例“取经” ,在绿色发展上多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多谋划“知识转换途径”,提高学用结合效率, 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强大的理论知识支撑。

 (二)

 提高思想意识, 勇于实干担当。

 切实提升主人翁意识,认清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 绿色发展的潜在价值和长远意义,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以政治自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觉;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不仅要在战略上重视、 更要在战术上重视; 笃定“环保问题无小事” , 亲力亲为, 实干担当, 主动发现问题、 研究问题、 解决问题, 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三)

 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工作思路。

 以此次环境保护大督察为契机, 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紧迫性, 坚持问题导向, 创新工作方法, 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 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狠抓整改落实, 对于难以办成的事情, 不打退堂鼓, 发扬钉钉子的精神, 一项一项的抓落实、 一件一件的抓整改, 攻坚克难, 善始善终。

 (四)

 狠抓工作落实, 紧盯制度红线。

 严格落实《准则》 、《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党纪党规,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水资源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坚守工作底线, 用制度红线守住绿色底线, 用制度红利保障绿色发展行之久远;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 层层传导压力、 压实责任、守牢防线; 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敢于直面问题、 勇于硬碰硬,不遮掩、 不包庇, 让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者付出代价。

 (五)

 贯彻绿色理念, 助推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绿色发展理念,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加快绿色发展举措, 把绿色发展摆在优先位置, 既要立足当前, 又着眼长远, 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 转变绿色发展方式,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玛沁。

 四、

 对班子及其成员的批评意见

 略

  2 2022 年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稿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通辽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切实解决反馈我市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通辽市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将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现已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15 次、政府常务会议 9 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

 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通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全局性工作,研究解决生态保护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印发《全市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0 年度学习计划和市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20 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印发实施《通辽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 年行动计划》《通辽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制定《通辽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围绕问题整改,多措并举推进任务整改落实

  为切实保障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强化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一是我市对照反馈问题,梳理汇总了 6 个方面 26 项整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党字﹝2020﹞12 号),随文印发《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措施清单》《通辽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监管部门、责任地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监管措施,力争到 2021 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移交我市的 5 条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均正在立案调查中。

 二是我市严格执行“旗县上报、部门审核”的验收销号程序,各市直牵头监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各项整改任务,制定并印发了专项验收销

 号标准,逐项问题明确验收销号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和达到的整改工作成效,为验收销号工作提供了文件依据。

 三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并实施调度、通报、督办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整改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预警督办。将自治区督察整改纳入市委、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按计划开展专项督查。

 三、着力补齐短板,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截至目前,我市 26 项任务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16 项(已通过市直部门现场核验 8 项)。其中立行立改 3 项任务已完成 2项,已基本完成 1 项;整改时限为 2020 年 6 月的 6 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时限为2020年12月的1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已基本完成 6 项、履行承诺整改 2 项;整改时限为 2021 年 12 月的1 项问题正在整改中。

 截至 11 月份,我市按照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 16 项。

 一是科左中旗水体达标方案照搬照抄问题。科左中旗在原方案基础上制定了《科左中旗西辽河流域水体达标措施》,并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科左中旗新开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现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工程措施。

 二是空气质量同比下降问题。根据自治区对盟市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反馈,2019 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9.8 %,与上年相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 1.3个百分点; PM2.5 浓度为 3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 微克/立

 方米。

 三是落后生产工艺淘汰滞后问题。涉及我市的 5 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相关落后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

 四是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问题。涉及整改的奈曼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科尔沁区、科左后旗辖区内企业均已按要求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整改工作。

 五是奈曼化工园区危化品处置问题。奈曼旗化工园区危化品已全部完成清运处置工作,龙盛化工相关设备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已拆解清运完毕。

 六是企业危险废物贮存。

 不规范问题。涉及霍林郭勒市三家企业均已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标准危废库内,其中锦联铝材、霍煤鸿骏铝扁锭公司已完成标准危废库建设工作。

 七是固废处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问题。涉及扎鲁特旗蒙东固废公司、开鲁县承天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作。

 八是垃圾随意倾倒堆放问题。涉及科尔沁区 5 片区域内垃圾已清运完毕,霍林郭勒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内的污泥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九是露天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未到位问题。企业已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书》确认的金额缴纳 30345934 元生态损害赔偿金。

 十是污水处理设施不稳定问题。涉及整改的 10 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 1 家园区污水处理厂均已实现达标排放。

 十一是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薄弱。全市存栏 500 头以上的 181 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厂均已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十二是散户养殖管理不规。

 范。全市已划定 16 个散养密集区均已建设畜禽粪污统一收集场所。十三是垃圾填埋场整治问题。涉及整改的 8 家垃圾填埋场均已建

 成投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或签订渗滤液处置协议。

 十四是主城区扬尘污染问题。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均已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控制标准,已制定详实的扬尘治理措施或按已有措施严格执行。十五是中水设施停运问题。各地已结合实际完成中水设施改造、管网铺设及企业供水工作。

 十六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各旗县市区均制定了 2020 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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