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

时间:2022-08-17 11:40:07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供大家参考。

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8篇

篇一: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做好信访工作,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为抓手,发挥好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磨砺“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锻铁打器”“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以担当作为与履职尽责推进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信访工作“永久牌”。

 以认真细致的“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着眼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科学统筹、谋划在先的思想意识,也需要在核实线索的全面性、问题的准确性、事件的完整性上下足“绣花功夫”。信访工作的办理过程来自事实的依据,手中的权力来自群众的信任,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实际,看清问题的“表与里”,看清矛盾的“源与流”,以系统的思维、全盘的观念对待日常的工作。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岗位工作,既找准相互关系、内在联系,也找准本质特征和潜在规律,在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广纳听闻、去伪求真,以细心打磨业务,在信访工作岗位上施展才干、播洒汗水,从而找

 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提升为民工作成效。

 以精益求精的“工匠心”,练好“锻铁打器”的永久功夫。在信访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在工作中出“铁拳”、办“铁案”、用“铁力”,以追求卓越的如磐信念去“锻铁打器”。在信访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上,党员干部要踏实学、认真悟、善于思,坚持边看边学、边查边记、边干边悟,将信访工作的知识装满“行囊”。在信访工作中,理论功夫不能少,知识扩容不能缺。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积极学,强化理论知识、专业内容、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自觉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学习上做到“有恒”,加强对所学知识的领悟力,以“滴水穿石”之功建造“学识高地”。

 以融入实践的“工匠心”,练好“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连着民心,以民情民意为“指向标”,要在实践中打磨自己,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群众的现实期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练好“把脉问诊”的功夫。在每一项工作面前,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实践,深化运用能力本领,保持服务意识“时时在线”,为群众解开“心中结”、抚平“脑中忧”。要下沉一线分析症结、走近群众了解情况,学深研透、汲取经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一个细节到一个数据,从一次调查到一回走访,从一次谈话到一件小事,唯有用心用情、功在不舍,方能在工作实践的点滴积累中锤炼出过硬的能力本领,守护好群众的利益,提升案件的“办结率”,在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再立新功。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也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党的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部门要不断提升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实现信访工作“三变”,将自身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努力为组织工作整体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变“百姓上访”为“干部下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组织部门在与干部群众打交道时,要自觉摆正位置,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组织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的“助推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力争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协调处理,在一线排查化解,真正做到时刻与群众保持“同频共振”。同时,要通过“下访”督促组工干部努力学习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使组工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态度进一步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变“无备应访”为“热情迎访”。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组织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组织部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处理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组工干部特别是接访干部要不断优化服务干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等小事做起,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一张笑脸迎人,一句问候待人,一杯茶水敬人,一颗诚心感人,既要确保案件能快查快结,取信于民,又要摸清具体情况,保证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不留任何尾巴,让来访的党员干部群众体会到组织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让服务对象有困难愿找、有委屈愿诉、有成绩愿分享,增强对组织部门“家”的归属感、依赖感、信任感。

 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组工干部要自觉把信访工作放到组织工作的全盘中去考虑,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切实把信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信访动态,持续关注“涉组”“涉干”等网络舆情,做好预防和稳定工作。要及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化解组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协调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主动预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消除因自身的“被动”、造成信访的“主动”。当群众对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存有异议,可能出现越级上访时,还应及时为来访群众

 代表做好咨询工作,帮助他们掌握政策,消除疑虑,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问题的发生。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桥梁”,连通民心的“核心纽带”,可以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体察群众疾苦,意义重大。广大信访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练就过硬本领,敢于真抓实干,争当新时代“信访工作”好干部,从而持续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访工作旨在为民。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而信访工作正是我们党践行群众路线、凝心聚力的优良传统。人民信访工作,对象是“人民”,关键在“为民”。广大信访干部要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将“人民”在心中置顶,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信访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重点抓什么、推进什么。要厚植为民情怀,带着对人民深厚的感情做好信访工作。真正将来访群众当作家人,将群众来信当作家书,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作家事,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首要选择,将“群众路线”作为重大优势。同时要坚决杜绝接访不热情、不用心,办理不积极、不上心,反馈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从而真正将信访

 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

 信访工作重在本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信访工作一头连着党心,一头连着民心,发挥着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作用。如果信访干部学识不够、党性不强、本领不硬,就无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过硬本领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底气和内在要求。面对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需要的实际,信访干部要善学善思、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要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践学,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准把握政策精神,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理论水平。同时要坚持理论和工作实践相结合,要变“接访”为“下访”,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主动到信访问题多的征地拆迁主战场去多捧几个“烫手山芋”,积极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保护最前沿去多做几回“热锅蚂蚁”,在一次次处理信访问题实践中练就过硬本领。

 信访工作成在实干。比“解释”更重要的是“解决”。人民信访工作落脚点是“解决”,而不仅仅是“解释”。一句耐心的解释、一次用心的关怀,可以让信访群众烦躁焦急的心情得以安抚,感受到政府的温暖,虽必不可少,但绝不能固步自封。只有把信访的问题解决了,把解释的事情办好了,才能让群众拥有踏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因此,要坚持效率和质量并重。要真抓实干,出实招、出硬招、求实效,不打“太极拳”,不敷衍群众。收到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后,一定要耐心收

 集问题,可以马上办理的要立刻解决,绝不拖沓,不能立刻解决的,要细心解释,给出具体原因和办理的时间,确保“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同时对于信访问题要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以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并注重是否会留下“后遗症”,以防止“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从而真正将信访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学习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基层事务中主动当好一线的“客服”,用优质的“电话服务”应对好、整合好、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让“上情”“下意”在信访工作中“双向奔赴”,凝聚起亿万人心的磅礴力量。

 “居其位者安其职”,当好人民群众的“招待人”。“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刻地指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只有紧密地同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如果脱离了群众基础,任何行动都会举步维艰。信访工作作为面向群众、联系群众的“数据端口”,就必须要不断扩大其“数据传输量”,强化其工作效能。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完成好组织交付的信访工作安排,当好群众来访的“招待人”,扛好政治责任,给予群众良好的“第一印象”。守好基层信访工作的“群众热线”,当有“电话来访”及时“接听”,绝不能“未接”或者“挂断”,要让信访成为人民群众反映真实情况、成为组织把握实际大局的高效“数据链”。

 “尽其诚不逾其度”,当好人民群众的“倾听者”。真诚是沟通的应有态度。在进行信访工作时,倘若总以主观臆断去讨论交流,那么“我行我素”的作风就并不会对问题有所帮助,反而会使群众的感观直线下

 降。同样,如果一味地顺着群众的话头,没有形成自己的建议,那“唯唯诺诺”也会让群众疑窦丛生。“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信访工作的“度”,一方面要时刻考虑群众的真情实感,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感同身受,切忌“打马虎眼”,含糊其辞,要及时摆明自己的态度,做到“有什么说什么”。另一方面也不能任由激烈的情绪滋生蔓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潜移默化地培养法律思维,倡导群众依法办事,实现“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效果。

 “纸上得来终觉浅”,当好人民群众的“办事员”。“批判的武器比不上武器的批判”,事实总是比话术来得更有说服力。信访工作质量的高低,解决问题的结果占主要地位。如果总是口头上奉承,答应得很爽快,但结果却一直“不了了之”,那么话术再精美动人,也只会对群众的信任造成更大的伤害。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实干家,当好人民群众的“办事员”,让实干成就群众信访体验的“好评”“点赞”,通过整合群众意见,快速解决群众的切实问题,并有预见性地防患于未然,让信访工作的“关口”前移,“刨根式”解决问题,从而实现高效的群众工作。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广大党员干部要一以贯之地做好信访工作,让“枝叶情”成就“鱼水情”,实现组织和群众的“双向奔赴”。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今年以来,xx 市 xx 区 xx 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一改两为”大会部署,推进“党建+信访”深度融合,用矛盾“熄灭”促服务“升温”,及时化解难题于基层。

 党建+质效提升,防患于“未燃”。健全机制“平衡点”。落实市委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八项机制,形成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齐心抓的工作合力,层层落实,步步推进。完善“街道、村(社区)、村民组(楼栋)”三级联动信访工作机制,实现清单管理、闭环办结。创新体系“驱动链”。持续推进“1+5+N”工作模式,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和群众自治的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化解体系,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月召开、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周落实、阶段关键信息日报送,动态掌握问题协调化解进程,闭环量化管理。提升能力“综合面”。牢固树立“抓党建是主责主业,抓信访就是抓党建”的思想认识,定期开展“党建+案例剖析”交互培训,夯实信访干部“理论功底”,组织采取提前介入、实地调研、意见征求、会商研判等形式,将矛盾防范在未发,增强信访工作队伍“看家本领”。

 党建+双网融合,调解灭“火苗”。建立网格“微单元”。发挥综治中心“...

篇二: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范文(3 3 篇 )

 学习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1 1 篇

  今年是马克思诞辰 200 周年。马克思主义中蕴涵着丰富的生态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丰富与创新。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准确地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这些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了一系列文章。本报现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习近平总书记 5 月 4 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 200 周年大会上指出:“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首次全面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标志性理论创新成果。

  受时代和历史实践的制约,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生态环境问题做出专门且系统性的研究,有关生态环保的思想散见于他们的自然观、实践观、社会观和历史观之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体系,但马克思主义中蕴涵着丰富的生态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作为自然存在物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并且人自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今天,我们梳理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的生态观论述,既是对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的最好纪念,也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再学习过程。

  关于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上,马克思主义强调人和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此外,他还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自然的关系”“人靠自然界生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阐述了人作为类的存在物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双重属性。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诞生于大自然,人作为自然界的产物,也就必定有自己的自然规定性,其发展受制于生物学规律。“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

 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马克思所说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人不能脱离自然环境,二是人类存在于经人类改造后的自然界中,是现实的自然界存在物。

  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马克思在《手稿》中承认自然的先在性和真实客观性,同时更承认人与自然是紧密联系的、不可分割的。马克思在《手稿》中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

 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强调了人尽管比动物高明,但是必须依靠自然界,因此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性、从属性构成的人的受动性与人对自然界的主体性和主导性所构成的人的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自然界离不开人类,人类对自然界来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以劳动实践为中介的人与自然关系合理调节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实践只有与自然界相结合,才能创造财富。马克思、恩格斯把自然界、人类和社会历史统一于实践之中进行考察,突破了以往把人同自然界对立起来的自然观念,把对自然的理解融入对历史、对社会实践的理解之中,揭示了自然界通过人的社会实践不断地被人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关系。人改造自然的活动既有主动的一面,又有被动的一面,劳动和创造受自然的制约。

  在《手稿》中,马克思通过阐述人类劳动实践与自然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了人化自然的基本思想,并通过对人化自然基本思想的论述,进一步提出了人与自然真实存在的对象性关系。“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这是人类史上首次提出的“人化自然”的概念。马克思认为人化自然的重要特征是人类的劳动实践,人化自然的出现是劳动实践活动的必然结果。

 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发展至今,虽然已经从各方面深入认识自然界,并且已经具有一定的改造自然的能力,但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依旧受自然的制约。恩格斯也曾告诫过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如果人类一意孤行,不顾大自然的制约,必然会受到大自然的反噬给人类自身精神、身体带来威胁,“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

  关于人与 自然和谐

 马克思主义通过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历史考察,得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即“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特别是人与自然界的和谐”。马克思指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这就意味着,“社会

 的生成就是人类的历史,也就是自然界的生成,是自然界意义的真正的复活。……社会也不纯粹是一个空间概念,不是一个空洞的场所,它是与人的活动以及把自然界纳入人类生活之改造实践密不可分的关系域。”因此,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与人的生存发展以及自然界的意义生成有密切关系,它包含着现代意义上的生态思想,它把整个人类社会看做是一个人与自然关系不断和谐的文明进程。

  社会有机体理论中的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在《手稿》中,马克思把社会形态的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视为社会有机体,从而形成了社会有机体理论。在生态文明的视阈下,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始终将“自然—社会—人”联系起来研究社会文明整体进步发展的理论,它强调的是自然—社会—人之间关系和谐的社会文明状态。社会有机体理论是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提出来的、具有生态特征的社会概念。在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中,自然、人、社会三者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人类生活在两个世界即“社会的世界”和“自然的世界”,而生态环境是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态环境的辩证统一体。因此,社会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特征。

  走向生态文明是社会和谐的实践路径。整体论层面上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告诉我们,建设生态社会是一个社会行为,需要全社会各领域的共同进步。在社会有机体理论支撑下,

 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层面提出了一些关于生态文明实践措施的设想,对于生态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于生态环境 问题产生的社会制度根源

 马克思主义直接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对物质的无限追求所带来的严峻后果:“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是资本增殖,就是说,是占有剩余劳动,生产剩余价值、利润。”马克思主义认为,正是由于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盲目追求,使得在资本家眼里包括自然界一切事物在内的物质都只是其获取利润的工具、原料而已。近代工业文明社会人与自然分离冲突现象的凸显,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社会制度直接导致的,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上层建筑贯穿着“人对自然支配统治”的文化观念,以这种文化观念为底蕴的生产方式及社会制度必然导致自然生态环境被破坏。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造成的异化劳动,使人与自然的对立日益尖锐化。马克思在对异化劳动的揭示中指出,工人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却为自己带来灾难。人的异化劳动促使了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但也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资源的过度利用和野蛮开发,最终引发了人与自然界的矛盾。马克思认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和谐发展,必须变革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由社会制度所规定的社会政策、规范及规则,构建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本取向的

 社会制度,即确立社会制度的生态化取向。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在坚持生态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基础上,体现了自然—社会—人三者之间的和谐发展。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从现实的人出发,从实践出发,既坚持生态自然本身的发展规律,也坚持社会历史本身的发展规律,并把自然、社会、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考察置于这两个规律之中。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以全面自由发展的生态人为理论归宿,以建立公正、高效的社会政治制度为手段,来改变私有制生产关系下自然、社会、人的异化状态,实现自然、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

  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继承和发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追本溯源,是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基础上,结合人类文明发展经验教训的历史总结以及人类文明发展意义的深邃思考而逐步形成的,是对自然发展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最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丰富与创新。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肯定了环境在生产力构成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地位,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思想内涵。明确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要统一整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致力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

 人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强化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中的重要地位,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实践性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现实与历史相统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从制度变革、发展转型和价值观转变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的实践指导纲要,继承并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实践要求。在解决人类生态文明问题的路径设计上给出了明确的实践策略,对推进我国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系统、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战略方针的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和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全球化理念。马克思提出了“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重要思想,揭示了生态问题的全球化趋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大趋势,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树立了全球化的生态安全观,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真正推进到了全球化的层面,坚持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积极推动实现全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将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大支柱”拓展上升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理念、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总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人类生态文明思想史乃至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又一创举,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价值,是民族性与世界性的有机统一,是认识论、方法论与实践论的内在统一,是高度、深度、广度与速度的协调统一,为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树立了引领的旗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贡献了中国的力量。

  学习生态文明思想交流研讨发言材料 2 2 篇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战略任务。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审视人类文明演进历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例子比比皆是;因为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而付出沉重代价的例子犹在眼前。这些都给人以深刻启示,让人们充分意识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所谓绿色发展,就是将绿色生态视作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让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本身就能创造出经济财富与社会财富。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实现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生活富裕和环境

 优美相统一。

  “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

篇三: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信访工作是对接民事的“桥梁”,是连通民心的“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信访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信访工作中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到深入实地、了解实情,做到速接快办、提质增效,在工作实践的全过程中突出“精准化”“高效化”“长效化解决问题突出”精准化信访工作是“民生工程”,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厚植“民生为大”的深厚情怀,心向着百姓、眼跟着百姓。各地区各部门在收到群众来信时,要把问题的解决放在第一位,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在工作实践中强化问题导向,在问题的摸底、溯源、研判和办理上下足功夫,推动问题在现场一次性办结、推动矛盾在一线一次性化解。要从群众的角度理解群众,从群众的立场关怀群众,与民之所感同频共振,与民之所忧感同身受,坚持“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以民为师汲取民智、为民办事维护民利,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贴心暖心的关怀、全心全意的付出服务群众,打出解决问题的“精准拳” 回应诉求突出“高效化”。问题办结率连着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的成效如何连着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查早查小、快查透查,推动问题在源头处理,于属地解决。要将群众来信收集

 整理、分类分级,抵达现场详查快办、因人因事施策抓方,在力度上一抓到底,在速度上一马当先,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主动,在方法和方式上探索创新,在处理结果上及时反馈,让信访工作“通民心”“接地气”,以落实到位、化解有力释放为民服务的“温度”。要将信访内容与实际情况“对号入座”,以严谨务实、立行立做的态度研究问题、巩固成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办好基层“千头万绪事”,也办好群众“牵肠挂肚事”,不断加大问题的化解力度,在“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中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回应群众的现实诉求。

 机制建立突出“长效化”。紧扣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在信访工作中要建立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的解决落地见效。坚持从“源头”上发力,畅通群众信访的门路渠道、权益保障通道,完善接访方式,激发群众监督力量;从“事要解决”的办理过程和具体成效上发力,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从受理研判到转送交办,从强化督办到推动落实,从信息共享到横纵联动,从主动下访到做好回访,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质效,做好信访的“后半篇文章”;在平台建设上,加强信访平台的信息化应用程度,强化具体业务和数据的衔接,以“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的便捷流程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努力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化解在家门口,让群众的问题“项项被解决”,让群众的事情“事事有回音”。

 在信访工作上,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服务态度践行使命责任与担当,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

 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可以说,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如何构建“社会和谐"的运行机制,是当前党执政兴国所必须认真解决的社会课题。新《信访条例》体现了“透明、人本、服务、高效、问责、合作”等一系列新理念和创新精神。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将信访工作精准融入群众工作中,让一张张信访“问题清单”变为群众的“满意清单”。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正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近年来,各地党委、政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从信访源头化解矛盾,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虽然总体实

 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但毋庸讳言,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访矛盾纠纷仍然不少,信访工作依然面临诸多压力挑战。信访问题耦合交织、涉及面广、成因复杂。从制度层面看,既有历史遗留原因和法律政策原因,也有信访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从干部群众层面看,少数基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花钱买平安”,更有甚者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群众维权意识普遍增强,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传统观念依然浓厚。凡此种种,导致有的信访事项“终而不结"、有的陈年积案久拖难决,也折射出基层治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这就需要压实县一级党委、政府责任,把工作重心和力量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让群众有事能说、有苦能诉、有理能评 针对群众信访“来回跑”“多头跑”“难解决”等共性问题,2022年全国信访局长会议明确要求,“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各地应借鉴一些先进地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做法,从以往信访部门唱“独角戏”转变为多部门“大合唱”,逐步做到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换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对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应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适度控制改革及运行的成本。比如,在中西部地区一些人口和矛盾较少的县(市、区),就没有必要搞“一刀切”。

 筑牢乡镇(街道)、村(社区)第一道防线 信访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化解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民生问题的有效手段。一方面,需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赋予乡镇(街道)相对完整独立的行政权及一定的执法权。将县级矛调中心的网络和触角进一步下沉到乡镇(街道)、延伸至村(社

 区),全面推进民情民访代办机制。另一方面,需要推动从“机构、人员全覆盖”向“全面求实效”转变,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治理主体向“一核多元”转变,引入更多社会组织和“老娘舅”、乡贤、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千方百计解开信访群众心中的“疙瘩” 新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要求:“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这就需要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通过以案说法、带案下访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也就是说,始终涵养“把群众当亲人”的为民情怀,凡诉求合理的,马上解决;凡诉求过度的,正面回应、讲清道理,依法依规化解,确保终结事项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政策解释、困难帮扶等方式,用心用情解开信访群众心中的“疙瘩。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切实做到群众满意、“事心双解”。

 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为此,各级领导必须放下架子,打掉官气,主动上门,把信访工作做到基层,把党的关怀和政府的救助送进普通群众的家庭。一方面,领导干部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到信访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到信访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去,以上率下推动解决一批突出信访问题,

 带动基层形成“主官办难案”的行动自觉。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基层干部、党员、网格员等上门走访,确保“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注重倾听信访群众诉求,做实做细信访工作。通过源头治理、关口前移,敏锐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

 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治理、源头治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变化,由民生诉求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大“风险源”。由此看来,做好信访工作尤为重要。“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首先,进一步树立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往矛盾"窝"里钻的导向,推动从各级党政领导“轮流接访"转变为分管领导“分类接访",以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把握地破解问题。在现实工作中,领导接访工作不仅需要做好“后半篇文章”,还须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打好存量化解、隐患治理、作风改善攻坚战。其次,举一反三解剖个案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措施,形成化解共性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通过“信访倒推"查找社会治理的痛点、堵点,主动出击,从源头上“破"、从制度上“立",实现基层治理的长效化、可持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信访工作千头万绪、牵涉面广、难度很大,但件件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要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信访工作精准融入群众工作中,就一定能让信访群众的“愁容"变成洋溢在脸上的“灿烂笑容”。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

篇四: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20 号)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批准。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2 年 4 月 28 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26 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弘扬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新乡城市精神,传承新乡先进群体精神。

  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宣传表彰等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 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七条 每年 3 月为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月。

  第八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合理控制手机等电子设备外放音量,不妨碍他人;

  (二)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禁烟场所吸烟(含电子烟);

  (三)等候服务时遵守“一米线”标识,不拥挤、不加塞;

  (四)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广场舞、甩长鞭、打陀螺等娱乐、健身活动,遵守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五)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时,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人员和其他观众,文明喝彩;

  (六)不在英雄烈士纪念馆、陵园等场所喧哗、嬉笑打闹或者从事其他有损庄严的活动;

  (七)发生突发事件时服从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聚集围观;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九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机动车不得违规变道、不得加塞,低速通过扬尘、积水路段;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下车时,注意观察车辆侧后方通行状况,避免妨碍他人通行;

  (二)非机动车不加装遮阳蓬(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三)文明规范使用共享交通工具,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私自占用;

  (四)行人横过道路时不翻越交通护栏,不在行车道内停留、嬉戏或者进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五)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机等电子设备;

  (六)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应急车道、公交站点等;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条 公民应当文明饲养宠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在公共楼道、楼顶、绿地、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饲养宠物,不遗弃、虐待宠物;

  (二)按照规定为宠物注射疫苗;

  (三)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

  (四)携带犬只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一米五的束犬链(绳)牵引,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五)携带犬只乘坐电梯、上下楼梯,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六)不携带导盲犬、扶助犬等特种犬只以外的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医院、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

  (七)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文明经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二)不欺骗、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

  (三)不违反规定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其两侧五十米范围内摆摊设点;

  (四)不在营业场所外违反规定悬挂、摆放广告灯箱、条幅、宣传展板;

  (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卫生;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互联网管理规定,文明上网,不在网上从事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环境,树立网络文明新风。

  互联网群组、平台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等网络行为。

  第十三条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一)节约粮食,就餐消费时适量点餐;

  (二)低碳生活,优先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采用敬献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祀;

  (五)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活动;

  (六)法律、法规倡导的其他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急救中心及其他各类应急救援组织依法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

  鼓励公民学习应急救护、逃生避险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五条 鼓励开展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研究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发掘新乡先进群体精神的历史意义、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

  鼓励和支持建立新乡先进群体现场教学点和教育基地,学习和宣传新乡先进群体精神。

 第十六条 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应当简化、明示办事程序,推广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提供便捷高效、文明优质的服务;在推广智能化服务的同时,保留完善人工服务等传统服务方式,为运用智能化服务技术有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便利。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行业服务规范,制定服务标准,提升行业文明形象。

  第十七条 银行、医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一米线”标识、禁止吸烟标识、无障碍通道及引导标识,合理规划第三卫生间及男女厕位比例,配备公共饮水设备、爱心座椅、母婴室等便民设施。

  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和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师生文明风气和文明行为习惯。

  家庭应当注重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监护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建立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医疗、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队伍,完善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培训演练等工作机制。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的统筹协调,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安全、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公园、广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展示和纪念设施,宣扬时代楷模、新乡先进群体、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及其事迹。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手机客户端等大众传播媒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志愿服务中心(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刊播公益广告,报道先进典型,弘扬美德善行,加强舆论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应当建立时代楷模、新乡先进群体、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礼遇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其在就医、子女就学、参观游览、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礼遇。

  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文明行为先进人物。

  第二十二条 本市实行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度。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清单内容。

  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的制定、调整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根据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治理协作联动机制,开展重点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可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以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拟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经拟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部门同意并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罚款。

  第 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有其他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二十八 条 本条例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篇五: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接受监督、改善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布暑,就强化和改善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标志着信访工作进一步迈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台阶。

 1.新条例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化和改善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必须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状况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继续上升;二是信访反映问题出现反复性、组织化、专业化等新特点,跨地区、跨部门串联问题较为特别;三是信访方式多样化,且表达方式有时比较激烈。因此,新条例是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必须要,解决新状况新问题,强化和改善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制度。

 2. 新条例也是与时俱进做实做细信访工作的重要抓手。相较于旧条例,新条例不仅印发规格进一步提升、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对基层的施行指导意义也得到了进一步强

 化。如:新条例提出了“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以及村〔社区〕‘两委’应当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把信访工作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是原条例所没有的;另外新条例进一步丰富了信息网络等信访事项新的提出方式;同时对信访处理机关作了进一步明确,可以较好地解决推诿、扯皮等问题。

 3.新条例更是保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新条例构建了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关于推动信访工作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化解矛盾,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集民心作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具有重要意义。从新条例的立法本意和立法理念来看,还强调信访矛盾要从源头治理,在基层处理好“小事〞,在基层化解好矛盾,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干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

 今年是大事要事集中的一年,“护航二十大〞、“喜迎亚运会〞信访确保任务很重,同时,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负面冲击都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新的信访问题,区委提出创建全省信访工作现代化示范区目标。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一名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落实。

 1.强化学习宣扬。进一步强化对新条例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

 和要求,切实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同时催促相关部门强化法治宣扬,特别是新条例的宣扬,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环境。

 2.强化工作监督。新《条例》诉访分开制度明确严格执行诉讼与信访分开,把涉诉涉法信访纳进法治轨道解决。这就必须确保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得到公平公正解决。作为人大工作者要从执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强化法律实施的监督。在执法层面,要将每年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常态化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构建“专项+日常〞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质量;在司法层面,要强化与法检两院的协调沟通,以每年的监督议题和法官、检察官工作评议为抓手,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助力健全科学合理、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同时深入执法司法公开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提升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

 3.积极履职建言。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 x 会员使命,深入基层,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针对一些共性的政策和法律问题展开调研、论证并提出议案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完善和更好实施;针对关乎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通过建议、看法和社情民意信息进行反映,从而推动问题从根源上得以解决;针对群众反映

 激烈的、当前政策无法解决的问题,在日常联系中要向群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群众思想释疑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

 以“四心〞履职担当 全力护航社会稳定大局〔信访局局长〕〔2〕 《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重视群众工作、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施行,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标准、提供了遵循。作为一名信访部门负责人,我将团结带领信访干部,对照《信访工作条例》新规,集中学习,强化思索,统筹谋划,确保将党对信访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主体,真正做到“稳〞中有“进〞、“进〞中创“新〞、“新〞中争“优〞。

 以忠诚之心筑信念之坚。保持以关于强化和改善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行动准则,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要求,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任务,充分研判形势,特别工作重点,理顺工作机制,永葆“不忘来时路〞的初心,勇担“续写革新史〞的使命。

 以赤子之心尽为民之本。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群众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服务理念,聚焦难点、重点、热点,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进取之心履担当之责。围绕“控增量、减存量、提质量、防变

 量〞的工作目标,推动“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切实抓好积案攻坚、重点领域问题化解、信访“五率〞质效提升、访源治理、信访维稳确保等重点工作,以信访工作高质量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共治之心促善治之基。保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民情恳谈会、群众评议会〞五会制度,执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全力打造出“枫桥经验〞星沙样板。

 把握“三性〞,做到“三上〞〔信访局局长〕〔3〕 《信访工作条例》特别党的全面领导、回应群众呼声、符合时代发展。作为信访干部,要始终把使命担当扛在肩上、为民服务放在心上、依法办事抓在手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遵守政治性,将使命担当的责任扛在肩上。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集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善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要坚决落实落实关于强化和改善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注重人民性,将为民服务的理念放在心上。要保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怀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换位思索和尊重,积极主动地推动诉求解决。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要事,多方听取群众看法建议,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前置到预防机制的决策上。要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处理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三是把握时代性,将依法办事的底气抓在手上。要保持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和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要强化法治思维,将信访纳进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对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对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作出解释说明;对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对不予支持的事项,要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疏导等工作,确保信访问题处理到位。

 保持三个“毫不动摇〞抓学习落实 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走深走实〔基层信访干部〕〔4〕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的第

 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基层信访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展开学习宣扬,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落实。

 一是毫不动摇保持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铭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自觉从大局大势中谋划推动信访工作,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信访工作重点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毫不动摇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要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精准精细抓实信访工作。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尺,对办信质量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回访问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毫不动摇奋力开革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要把学习宣扬落实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动“最多访一次〞步伐。继续深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特别问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打赢积案化解、重复信访治理、重点领域问题治理“三大攻坚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篇六: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与研讨发言 4 4 篇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与研讨发言(一)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发布,这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显示了党中央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的要求,指明了以“三个坚持”谱写人民政协工作新篇章的方向路线。

 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核心。一个世纪前,中华大地饱受忧患,中国共产党奋起于“三座大山”之下,挺进于“枪林弹雨”之中,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大踏步带领中华儿女实现了人类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迹。百年党史昭示我们,只有始终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旗帜下,才能够保持“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定力,才能够开创“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未来。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向心力”的大党,是具有“先进性”的大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更加紧密跟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方针政策作为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南”。

 坚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儿女的精神之“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爱国主义是具体的。团

 结方能凝聚强大的爱国力量,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团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懈奋斗的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依照“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奉行“一国两制”,取得了由乱转治、重回正轨的显著成效。历史已经阐明,只有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凝聚共识,才能够求得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坚持民主协作。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作用是党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重要法宝。让人民当家作主,就要汇聚社会各界优秀人士的真知灼见,做到“兼听则明”,不让知屋漏者屈居宇下,不让知政失者遗漏草野,极大地保障党执政的科学性、严谨性。当前,世界正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路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广大党员干部和政协人士要积极发挥自身力量,根据民情所需建言献策,把人民“置顶”心中,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与研讨发言(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

 的颁布,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新时代催生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科学指引。我们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和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

 大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人民政协制度建立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重大政治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能全过程,落实到自身建设各方面,贯穿到全部工作各环节,确保党中央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凝神聚力不忘初心,履行使命服务大局。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政治担当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服务中心大局的生动实践中,充分调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智慧、知识、技术向中心大局集中,促进人力、物力、财力向中心大局聚合,当好党的事业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履职,都必须紧跟党委决策部署,放到党政工作“一盘棋”中谋划和推进,把党政工作取向作为政协工作指向,把党政工作中心作为政协履职重心,画出最大同心圆、找到最大公约数,把工作聚焦到为党汇聚力量这个最大的政治上,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携手共创美好未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指导方针。新形势下,人民政协要在政治引领中树立大追求,在谋划工作中体现大视野,在履职服务中展现大作为,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切实把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下去,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要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效实现形式,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创造更好的条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良好局面。

 百年荣耀,百年辉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不忘初心,携手前进,

 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与研讨发言( 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 5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方向标”“指南针”。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机关,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始终,方能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方向。

 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理论水平。政协的思想政治引领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途径”“关键举措”。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重要任务,通过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讲座、理论研讨、培训集中学习、主席会议集体学习、读书活动、个人自学等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理论水平。要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通过“四史”学习,不断增进广大政协委员的“政治三力”“四个认同”。

 强化组织引领,提升组织建设质量。党的领导靠党的组织体系去实现,要立足政协工作特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层层传递压力、压紧压实

 责任,推动政协党建工作落到实处。要从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出发,把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起来,把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政协党务工作者配齐配强,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政协得到有效落实。要扛起党建工作责任,通过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方式,以“清单化”推动政协党建工作在党支部落地落实。要抓好党员教育管理,通过实施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加强党员学习培训、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抓好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切实彰显党员委员“主力”“先锋”作用。

 强化服务引领,提升政协工作质效。人民政协发挥相应职能作用,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才能更好地彰显政协的价值,才能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把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履职、服从大局的出发点、落脚点,围绕中心任务、聚焦大事实事,通过多种形式协商、同心建言资政、广泛联系群众、共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等方式,汇聚起“团结一致、齐心干事”的强大力量。要发挥政协“智力库”“人才库”优势,在深化供给侧改革、推进共同富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下功夫,在缩短区域间发展差距、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方面出实招,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强化民主监督、搞好参政议政,切实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仍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协工作的“方向盘”“定盘星”,把准把好前行工作方向,推进政协事业有序落实。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与研讨发言( 四 )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新时代党的政治。

 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贯彻落实《条例》,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广泛凝聚共同奋斗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一、《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党对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事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推进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政治协商工作 是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政治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过程中率先垂范,亲自主持政治协商重要会议活动,定期参加政治协商并同党外人士深入交流,成为发展完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典范,为全党树立了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榜样,使政治协商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条例》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决策部署。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适应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体现从严治党指导思想,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形成发现、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增强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好地增进理解、凝聚共识。通过《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 条例》是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 2005 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2015 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政党协商、政协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2015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进

 一步细化了两种政治协商形式的实施规则,成为指导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具体指南,推动政治协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积极成果。

 《条例》对过去政治协商的工作经验进行了高度总结,推动这一领域良好的政治惯例的发展和完善。

 同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争议和问题。比如,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边界,两者在现实的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交叉和关联。

 《条例》的发布,进一步阐释了“ 政治协商”“ 政党协商”“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政协协商” 这些基本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

 三、《条例》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就要真协商”。这同样也是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信任始于坦诚,共识源自商量。2010年,全国第一部省级政治协商规范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出台,开启了政治协商工作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转变。

 刚发布的《条例》秉承政治协商工作实践中的探索精神,落实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 求,不仅具体细化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而且重点对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以及保障等实践运行环节进行了规范,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比如,《条例》第六章“政治协商成果运

 用和反馈”中,明确提出了“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梳理汇总政党协商意见,视情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办理情况按照规定...

篇七:文明促进条例研讨发言材料

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研讨发言材料范文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入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心、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决决心,体现了国家对推进政府职能深刻改变,营造新型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制造力的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越发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学习,感触颇深,进一步增加了优质服务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容易谈谈以下几点理解和体味:

  一、要提高站位,学深悟透,不打折扣、不走偏差的做好贯彻落实

  《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规矩,不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还对保证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正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等市场主体反映剧烈的问题作了有针对性、 接地气 的详细规定,对各部门(单位)、详细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定了 红线 ,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定下了基调,对进一步增加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向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厚氛围,提振民众信念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比《条例》规定,仔细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提高执政实力和业务水平,为营

 造 人人是环境、到处是环境 的良好社会氛围,真正让百姓 办事不求人 ,做出乐观贡献。

  二、要结合日常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融入日常、抓在常常

  要广泛开展新闻宣扬。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专题展览、专题讲座等方式在做好《条例》宣扬工作,持续推送《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阅历、好做法以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在日常工作落实中形成学习宣扬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在学习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促进相关单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要突出学以致用,聚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 2001 年度九项重点攻坚工作,围绕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锐意改革创新,主动承担作为。要深化落实 创新、一流、高效、承担、务实 的工作作风,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着力打造 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 营商环境。

  三、立足工作职责,精准发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良法离不开善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以《条例》出台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进展。近年来,我县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显然成效,但对标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必需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在深入 放管服 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长进,持续迸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制造力,为经济社会进展提供强劲动力。

 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条例》仔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阅历和做法,将实践证实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惬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以法治化方法固化下来,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充分反映了市场诉求,凝结了社会共识。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乐观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教导培训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要准时总结阅历,将好做法、好传统以制度形式发扬下去,从制度层面阻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检查,让扰乱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郑重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定查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容易粗暴,或者 门好进、脸好看、事依旧难办 等现象以及作风拖沓、消极怠工、庸懒惰浮,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加强对 关键少数 监督,坚定查处有令不可、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重点巡视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待政策落实等状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三要大胆容错纠错、开放包涵,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条例》明确规定:

 国家鼓舞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状况,在法治框

 架内乐观探究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详细措施;对探究中浮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美正向激励机制,坚持 三个区别开来 要求,加大容错纠错力度,对干部在改革探究中浮现的非主观失误、在破解难题中的不规范作法等,只要不是个人违法违纪,就大胆包涵、主动庇护,切实把干部从 想做事怕出错

 想干事怕被罚 的困窘困扰中解脱出来。要郑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准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要逐步完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导和关怀体贴帮扶机制,探究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让 有错干部 争做 有为干部 ,切实把干部从 想做事怕出错

 想干事怕被罚 的困窘困扰中解脱出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相关热词搜索: 研讨 条例 发言 材料 文明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学富范文网 2021-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学富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学富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20210062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