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管理

时间:2022-07-04 18:30:04  阅读:

  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公司的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员工配置,建立健全员工的选拔录用机制,使公司招聘入职流程更加规范有序,根据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除董事会聘用人员以外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 招聘的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原则:以业务发展和岗位需求为导向实施招聘,有计划、有目标、有需求进行招聘,不盲目招聘。

  (二)市场导向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三)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实施岗位招聘时,公司员工与外部应聘者享有均等的应聘机会。

  (四)双重考察原则: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基础上,须通过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的双重考察。

  第四条 录用的基本条件。

  (一)正直诚实,工作积极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政治历史问题清楚,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和身体素质,认同公司文化。

  (四)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任职者须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五)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被本公司合法录用的其他限制因素。

  第二章 招聘入职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根据岗位性质区别设置管理权限与职责。按照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作业岗位三个类别(岗位的具体分类见附件1)分别进行员工的招聘与入职管理。

  第六条 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权限。

  (一)公司总部各部门岗位和分公司(含作为分公司管理的项目部,下同)班子成员、部门正副职、财务管理岗位以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实施统一招聘管理的岗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

  (二)公司总部技术岗位、作业岗位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

  (三)分公司技术岗位以及其他一般管理岗位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同各分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录用管理,各分公司负责入职管理。

  (四)分公司作业岗位员工,由各分公司组织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监督和指导。

  (五)分公司新招聘的一般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作业岗位员工经分公司审批后予以录用,同时按月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公司招聘录用和入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

  2.负责公司招聘费用预算的编制与实施;

  3.负责招聘方案的拟订和报批;

  4.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岗位员工的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工作;

  5.收集、审核和制订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招聘计划,审核各部门、各分公司的招聘需求和计划;

  6.负责公司内外部招聘渠道的建立、拓展和维护;

  7.负责相关岗位员工招聘录用和入职资料的建档、保存及管理;

  8.指导、监督分公司招聘录用和入职工作的开展。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职责。

  1.按照部门岗位设置及编制计划,草拟本部门的招聘需求,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2.协助制订招聘岗位的招聘要求和条件;

  3.参与本部门岗位员工的招聘实施工作。

  (三)各分公司职责。

  1.负责建立本单位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实施细则,搭建管理流程;

  2.按照公司要求拟订本单位招聘需求和计划,报公司审批;

  3.负责本单位相关岗位员工的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员工招聘录用和入职档案资料管理;

  5.按照公司要求,定期上报员工招聘和入职相关统计报表。

  第三章 招聘需求和计划

  第八条 管理岗位员工招聘需求计划。

  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岗位设置、人员配置、人员流动、岗位需求等因素,制订公司总部部门管理岗位、各分公司主要管理岗位(包括:班子成员、部门正副职、财务管理岗位以及其他统一招聘管理的岗位)员工招聘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分公司员工招聘需求计划。

  各分公司按月制订本单位一般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作业岗位员工需求计划,填报月度员工需求及招聘计划表(附件2),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招聘。

  第十条 计划外、临时性招聘需求。

  (一)计划外新增(调整)的管理岗位员工需求或临时性招聘需求,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提交员工招聘需求申请表(附件3),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招聘。

  (二)计划外新增(调整)的技术、作业岗位员工需求或临时性招聘需求,各分公司可先行实施招聘,在下月度本单位员工招聘需求及招聘计划表中补充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四章 招聘渠道和流程

  第十一条 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社会招聘)渠道。内部招聘渠道主要包括:员工推荐、内部选拔、岗位竞聘;外部招聘渠道主要包括: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网络招聘、刊登报纸广告招聘、委托专业机构招聘等。

  第十二条 内部招聘。

  (一)内部招聘是指在实施岗位招聘时,从公司现有员工中选拔人员的招聘方式。

  (二)岗位竞聘是内部招聘的重要形式之一,对公司关键管理岗位可实施岗位竞聘,岗位竞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在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组织实施本单位岗位竞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导。

  (三)内部招聘的一般流程:

  1.拟订内部招聘方案;

  2.发布内部招聘公告;

  3.接受内部员工报名;

  4.审查筛选;

  5.拟定候选人;

  6.笔试和现场答辩;

  7.面试;

  8.确定人选报批;

  9.聘用。

  第十三条 外部招聘(社会招聘)。

  (一)外部招聘是指在实施招聘时,公司从外部市场选拔员工的招聘方式。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的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拟订招聘方案或计划,按流程报批后予以实施。

  (三)各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外部招聘,由各分公司拟订招聘方案或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四)外部招聘的一般流程:

  1.拟订招聘方案(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应聘资料审查筛选;

  4.面试(初试、复试);

  5.入职资料审查及背景调查(必要时);

  6.体检合格;

  7.办理录用及入职。

  第十四条 招聘渠道和流程的选择。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层次、需求的不同,结合招聘成本预算,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为确保实现招聘目标,可以同时选择多个招聘渠道。

  (二)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招聘可以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引入专业的招聘机构。技术、作业岗位的招聘以员工推荐、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学校招聘、网络招聘为主。

  (三)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招聘需严格按照招聘流程进行逐步审查、筛选。技术、作业岗位员工的招聘流程,各分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根据具体招聘渠道进行组织。

  第五章 管理岗位的招聘组织和实施

  第十五条 制订招聘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恰当的招聘渠道,编制费用预算,拟订招聘方案(预案)(附件4)或招聘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发布招聘信息。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方案,结合招聘岗位性质、招聘人数及到岗时间等因素,选择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时间、方式等。

  第十七条 收集应聘者资料。

  (一)收集应聘者资料一般途径:现场收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络招聘系统、内部员工推荐、第三方招聘机构推荐等。

  (二)应聘者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扫描件);

  4.各类专业技能或成果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5.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5-1);

  6.必要时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总结报告等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筛选应聘者。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原则上每个招聘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候选人),发放面试通知单(附件6)。必要时将初选审查的应聘者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查、筛选。

  第十九条 初试、复试。

  通过面试、笔试、测试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考察。初试、复试基本程序如下:

  (一)查验证件(书):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实与查验,严格审查应聘人员履历,原则上不得招录公司已辞退、除名等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初试考察。

  初试通过面试、笔试以及测试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考察,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必要时用人单位参与。

  1.综合素质考察:包括对应聘者的人品、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的用人标准、是否认同公司文化、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考察面试可以采用面谈、测试等方式进行。

  2.专业能力考察:包括对应聘者专业经验、成果和专业特长等的考察了解。专业能力考察可以采用面谈、笔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由相关业务专业技术人员或用人部门参与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考察。

  (三)复试。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初试筛选的基础上,选择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入复试环节,复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于骨干岗位(原则上为业务主管及以上岗位)的招聘复试,由公司领导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复试)考察,填写《面试评估表》(附件7)。

  第二十条 录用建议。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面试人员的评估结果,提出录用建议。

  第二十一条 背景调查。

  对重要岗位或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应聘者,应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附件8)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调查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 发出录用通知。

  录用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向录用者发出公司员工录用通知书(附件9)。

  第二十三条 委托专业机构招聘。

  对于急需的中层管理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公司可通过委托专业招聘机构进行招聘。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合适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与其共同实施招聘。

  第二十四条 各分公司组织实施本单位一般管理岗位员工的招聘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分公司按照本章节条款规定进行招聘录用管理。

  第六章 技术、作业岗位的招聘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技术、作业岗位员工招聘。各分公司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层次及供需情况,通过内部员工推荐、人力资源市场、学校招聘以及网络招聘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通过员工推荐方式实施的招聘,须按照公司员工内部推荐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学校等方式招聘时,应充分发挥招聘的规模、协同效应,必要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分公司实施集中招聘。

  第二十八条 技术、作业岗位招聘录用程序。

  (一)拟订招聘方案或计划,报公司审批。

  (二)对内、对外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三)收集应聘者简历,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5-2)。

  (四)对应聘者进行审查筛选。

  (五)查验应聘者身份证明,必要时需查验应聘者的户口证明、学历证明、从业资格证明等材料。

  (六)对初选应聘者进行面试,挑选符合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七)确定拟录人员,并进行录用审批。

  (八)通知入职时间、地点及方式,办理入职。

  第七章 管理岗位员工的入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入职体检。

  (一)公司总部新招聘管理岗位员工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入职体检。总部技术、作业岗位员工,各分公司新招聘员工原则上应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在不违背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应包括:

  1.基本检查;

  2.血常规、肝功能;

  3.B超;

  4.胸透;

  5.心电图;

  6.内、外科;

  7.特殊岗位要求的其他体检项应一并纳入。

  (二)新员工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且工作至少满三个月,体检费用方可按公司财务报销管理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三十条 入职报到。

  新入职员工应在公司要求时间和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供公司录用通知书要求的相关材料。如有特殊情况推迟报到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无故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三个工作日者视为放弃。

  第三十一条 入职手续。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如实填写公司员工基本情况表(附件10),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个人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5.1寸免冠相片三张,同底照片电子版;

  6.个人简历一份;

  7.医院体检报告原件;

  8.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司机岗位);

  9.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三方协议等材料;

  10.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1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离职证明)原件;

  12.其他有必要填写和提供的材料。

  要求提交的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经批准后,应于入职后两周内补齐资料。

  第三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新入职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经查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者,公司有权不予办理入职并立即予以辞退,必要时可依法追责。

  第三十三条 完成入职试用审批(附件11)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录入员工信息,相关部门发放办公用品和安排工作区等。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拟订新员工的薪酬等级和标准,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 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按照公司员工入职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签订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试用。

  公司对新员工实行试用制。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确定,试用期从劳动合同起始之日起计算。新员工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十七条 转正。

  (一)申请按期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须填写转正申请表(附件12),由用人部门按照公司试用期考核程序对其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二)提前转正:试用期表现优异者,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为其申请提前转正。为确保考核到位,申请提前转正的,原则上应满足试用期不少于一个月。

  (三)延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期转正或直接予以辞退,延期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第三十八条 各分公司一般管理岗位员工的入职管理,由分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流程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 技术、作业岗位员工的入职管理

  第三十九条 技术、作业岗位员工的入职体检。

  技术、作业岗位新入职员工须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办理入职手续并在公司工作至少满三个月, 分公司予以报销体检费用。餐饮相关岗位需要办理健康证的,须按规定办理健康证。

  第四十条 入职报到及入职手续办理。

  新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报到时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第四十一条 入职培训。

  为加强对新员工的入职管理,公司对新入职的技术、作业岗位员工实行师徒制管理。师徒制管理按照公司师徒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他入职培训按照公司相关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 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管理。

  (一)新员工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

  (二)技术、作业岗位员工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自然转正(试用期满未进行试用延期或不予转正的视为自然转正),不合格者若需延期转正或不予转正的,须在试用期满前填写延期(不予)转正审批表(附件13)。

  (三)试用及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公司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聘入职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管理岗位招聘入职档案管理。

  (一)招聘入职档案管理职责。

  按照招聘入职管理权限,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负责相关岗位员工的招聘入职档案管理。招聘入职档案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二)招聘材料归档及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将当次招聘的策划方案、审批表、未被录用但作为人才储备进入人才库的人员资料,以及其他具备存档价值的招聘资料归档备查。

  (三)建立录用人员档案。

  建立录用人员资料档案(员工个人档案),纳入公司员工二级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应聘提交资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真伪验证材料、面试考察考核评估材料、入职材料等,员工个人档案按照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 技术、作业岗位招聘入职档案管理。

  (一)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技术、作业岗位人员的招聘与入职档案管理,招聘需求、计划以及应聘者资料等须纳入档案归档和管理范围。

  (二)新入职员工的登记表、身份证明、承诺书、劳动合同等材料均须纳入员工入职档案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公司如对特殊岗位用工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xxxxxxx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xxxxx﹝2012﹞7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员工岗位分类及招聘入职管理权限

  2.月度员工需求及招聘计划表

  3.计划外员工招聘需求申请表

  4.招聘方案(预案)表

  5-1.管理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5-2.技术、作业岗位应聘人员登记(审批)表

  6.面试通知单

  7.面试评估表

  8.员工背景调查表

  9.员工录用通知书

  10.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管理岗位)

  11.入职(试用)审批表(管理岗位)

  12.员工转正申请表(管理岗位)

  13.员工延期(不予)转正审批表(技术、作业岗位)

  附件1:

  员工岗位分类及招聘入职管理权限

  序号分类岗位范围招聘入职管理权限

  1高级管理岗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2管理岗位中层管理

  岗位公司总部部门总监、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

  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

  3一般管理

  岗位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中层以下管理岗位员工。

  分公司财务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

  分公司其他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财务管理人员。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导,分公司协同组织实施招聘录用管理,分公司负责入职管理。

  分公司业务主管,从事行政综合、人事、经营、采购、库管等岗位员工。授权分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审核、监督管理(必要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各分公司岗位规模化集中招聘)。

  4技术岗位分公司(项目部)电工、水工(给排水、设施维护、制水和污水处理)、园艺工(园林设计)、消防员、工程维修、锅炉工、船工、厨师等岗位员工。

  5作业岗位分公司(项目部)接待人员、服务员(餐饮、会务)、保洁员、垃圾清运、绿化工、保安(协警)、司机、厨工(墩子)、洗碗工、看护工、超市营业员等岗位员工。分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核。

  注:公司总部的技术、作业岗位员工的招聘录用和入职管理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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