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8篇

时间:2022-09-11 16:45:05  阅读:

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8篇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件附件9 复工通知书 (模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属地要求完善调整) ) 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及公司所在地方政府的复工安排,公司复工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8篇,供大家参考。

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8篇

篇一: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附件 9

  复工通知书

 ( 模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属地要求完善调整)

 )

 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及公司所在地方政府的复工安排,公司复工时间为2020 年 2 月【】日(“复工日”),请全体员工于复工日正常上班时间准时到公司报到;以下特定员工应自返回工作所在地自行隔离观察14 天,并提前做好返程及隔离时间安排:

 (1)近两周内,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 (2)近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并发热咳嗽的; (3)身边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人,或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4)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

 如您目前处于隔离观察期间、自行隔离期间、因疫情无法返回工作地或存在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无法于复工日按时上班的,请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并告知您的预计复工时间,公司将与您协商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停工停产通知书

 全体员工: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为共渡时艰,公司通知如下:

 自 2020 年【】月【】日起,公司全部岗位员工停工停产。

 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于停工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各位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向各位员工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发放工资(或根据当地标准执行),直至公司恢复生产。

 具体的复工日期及安排公司将另行通知。

 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

 政府相关造价文件汇编

  2020 年 3 月

 目

 录

 【广东省】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风险应对指引》的通知 【河南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管理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印发《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开工的通知 【辽宁省】关于支持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有关政策的通知 【陕西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 【江西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问题调整的若干指导意见 【重庆市】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通知 【广西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意见

  【云南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关于支持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第 15 号)

 【吉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住建行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关于印发《甘肃省住建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海省】关于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1 】

 【广东省】

 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机关 :广东省住建厅

 文件编号:粤建市函【 2020 】8 28 号

 发布时间:0 2020 年 年 2 02 月 月 8 28 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0〕5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9 号)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现就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如下措施,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积极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主动联系非疫情严重地区开展定向招工,采用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有组织地减少农民工分散出行风险,并联合当地职业技术院校开展新入职员工的技能培训;开展工地用工需求摸查,及

  2 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鼓励企业优先招用非疫情严重地区农民工,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同时,推广深圳等地的工作经验,组织相关协会和社会机构开展质量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

  二、合理顺延工期

 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工程工期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9.10 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对疫情影响的工期予以顺延。合同工期内已考虑的正常春节假期不计算在顺延工期之内。

  三、协商分担防疫费用

  因受疫情影响而停工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应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9.10 条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

  疫情防控需增加的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体温检测器、电动喷雾器等物资采购、疫情防控人工,以及被医学隔离观察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签证认价后,由发包人承担。

  四、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工和上涨幅度超过 5%的材料价格,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没有合同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调整。各地级以上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尽快采集、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准确合理反映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变动情况,发布造价信息的周期不得大于一个季度,精准指导疫情防控期间工程价款结算。

  五、全面加快工程结算进度

  3

  千方百计全面加快工程结算进度。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二是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务必做到工程款项“零拖欠”。三是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合同双方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条件允许的,鼓励预支预付工程款。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六、切实减轻企业担保负担

  一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推广电子保函并全面实施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二要推进电子招投标改革,实现招标文件公开、投标文件递送、投标人信息公开、中标结果公示公告全程网上办理的目标,减少企业投标直接成本。三要对简单小额项目,鼓励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七、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和允许临时顶岗

  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 2020 年 1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加快工程项目开工复工。2020 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在疫情防控未结束前暂缓开展。

  4

  八、加强建筑材料供应保障

  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加强上下游配套企业沟通,协助企业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

  九、主动协调财政资金补助支持复工复产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复工复产激励措施,主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和实施复工复产项目的补贴补助政策,对人员返岗路费、上岗前防疫费、培训费,及新进场大型机械等提供补贴补助。

  十、有效落实援企政策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业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返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减免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2 月 28 日

  5 【江苏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

  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

  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江苏省住建厅

 文件编号:苏建价【 2020 】0 20 号

 发布时间:0 2020 年 年 2 02 月 月 4 14 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积极有序推进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进一步稳定建筑市场秩序,及时化解工程结算纠纷,维护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现就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适用合同不可抗力相关条款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9.10 条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执行以下具体原则: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的,应合理顺延工期。

 2.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期间,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机械停滞台班、周转材料和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增加等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所发生的工程清理、修复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4.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造成工期延误,工程复工后发包人确因特殊原因需

  6 要赶工的,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赶工天数超出剩余工期 10%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经费、机械和安全等保障措施,并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相应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在我省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 24 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至疫情防控允许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前施工的应急建设项目,期间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人工工日单价可参照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规定计取。施工合同中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工费用计算有明确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程复工前疫情防控准备及复工后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费用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的隔离观察期间的工人工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疫情防控方案,经发包人签证认价后,作为总价措施项目费由发包人承担。

 四、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发生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波动,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的相关条款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合理确定价格调整办法。

 五、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费用等可能的价格波动因素,签订合理的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风险分担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不适用本意见。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2 月 14 日

 【山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

  7 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机关:

 山东省住建厅

 文件编号:鲁建标字【 2020 】1 1 号

 发布时间:0 2020 年 年 2 02 月 月 7 17 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省委、省政府系列工作安排抓实抓细,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复工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20〕6 号)文件精神,合理降低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维护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期调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期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第 9.10 条不可抗力的规定予以顺延。疫情防控期间未开复工的项目,顺延工期一般应从接到工程所在地管理部门停工通知之日起,至接到复工许可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间内开复工的工程,顺延工期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工期内已考虑的正常春节假期不计算在顺延工期之内。

 二、关于费用调整 (一)已发出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工程,发包人应针对各项已发生疫情影响事项和可预见疫情影响事项,及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完善,明确疫情防控对工程价款确定、支付调整等相关合同条款,必要时应延后开标时间。招投标双方应充分考虑因疫情影响而产生的价格波动。

 (二)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工程,应

  8 充分考虑疫情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协商调整工程造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在建工程因防控疫情停工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9.10 条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担有关费用。

 (四)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的,必须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防止疫情传播。因此导致的费用变化,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下列规定,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

篇三: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员工停工放假通知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多国采取了封城、封港等多种防控等措施,各行各业经济萧条。

 目前,全球疫情已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部分机种原物料无法进口,部分机种无法出口,部分订单已直接被消减,众多岗位开工不足或已停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开工不足或已停产的相关岗位人员执行停工放假决定。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高院和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之要求办理停工放假事宜。

 2﹑停工放假之日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

 3﹑自停工放假之日起,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停工放假 30 日内)的,公司按照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情况,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停工放假 30 日以后),公司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基本生活费。

 4﹑停工放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5﹑停工放假期间,对停工放假的员工不再发放除上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之外的其他任何绩效奖金、津贴、福利等待遇。

 6﹑停工放假期间,如有需要,公司会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停工放假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工作。

 7﹑停工放假员工从实际返回工作岗位工作之日起,恢复按正常工作状态计算工资。

 8﹑涉及停工放假员工名单见本通知附表。

 特此通知

  MM 公司(盖章)

 2020 年 4 月 30 日

篇四: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小区关于春节期间装修停工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指南

 愿/新/年/的/阳/光 照/进/您/的/幸/福

 装修停工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平安的假期,物业服务中心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及值班人员安排,在此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施工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节假日期间装修时间安排:

 1.具体日期:

 2022 年 01 月 25 日(腊月二十三)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正月十五),小区内禁止一切施工(共 22 天)

 2.可正常施工时间:

 2022 年 02 月 16 日(正月十六)

 请正在装修的业户自觉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配合物业工作!

 二、温馨提示:

 1.春节假期,疫情还未结束,请尽量少出门、聚会,减少聚集性活动。

 2.请您在外出时关闭室内水、电、燃气阀门,锁闭好室内门窗,进出入户大堂门时请做到随手关门,不要让陌生人随同进入大堂门。

 3.亲友来访敬请配合小区门岗做好登记工作,请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启大堂门或房门。

 4.您若相约亲朋好友欢聚社区、共度假期,请您欢聚时不要影响邻居的正常休息。

 5.车辆请勿乱停乱放,临停车辆请勿占用私家车位、请勿堵塞消防通道、避免影响到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车辆停放时请检查车门、窗、灯是否关闭,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6.请正在装修或已入住业户,及时清理阳台装修垃圾等杂物,以免恶劣天气吹出窗外,造成高空坠物、高空抛物。

 7.敬请注意爱护小区环境卫生,请勿在小区内乱扔烟蒂、果皮、饮料盒等杂物,请勿随地吐痰,教育您的小孩不要践踏草坪、或摘折绿化植物。

 8.小区内遛狗要拴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小区环境,以免影响到您的邻里关系。

 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中心正常开展日常服务工作,各岗位服务人员照常值守,如需帮助,请致电物业 24 小时服务电话:***或联系您的管家,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在此祝大家春节愉快,合家欢乐!

  注

 意

 事

 项

  01 防疫

 疫情防控指南

 1 | 勤洗手

 在外出归来、咳嗽或打喷嚏、照护病人前后、制备食物、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者动物排泄物等时候均需要洗手。另外,在洗手时应注意使用肥皂、香皂、洗手液等清洁用品,并用流动水进行冲洗,时长不少于20 秒。

  2 | 注意咳嗽礼仪

 注意咳嗽礼仪,新型冠状病毒可通过飞沫传播。当我们想要咳嗽或打喷嚏时,可用纸巾、手肘捂住口鼻,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眼、鼻。并且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再用肥皂、清水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清洗双手。尽量使用非接触扫码支付,外出最好戴防护手套。

 3 | 注意居住环境卫生

 勤通风换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整洁卫生。处理垃圾、消杀环境,常备免洗手消毒液等,不与他人共用生活用品。

 4 | 避免密切接触

 避免接触可能的患者,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流鼻涕等)的人密切接触。

 5 | 外出防护措施

 尽量避免前往疫情严重的地区;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不要去野生动物市场,避免接触活禽野鸟。必须去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且佩戴口罩前后要清洁双手。

 6 | 坚持健康的饮食习惯

 坚持健康的饮食习惯。尽量避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7 | 积极就医

 出现发热、咳嗽或打喷嚏、呼吸急促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8 | 正确佩戴口罩

 戴口罩时,要将摺面完全展开,将嘴、鼻、下颌完全包住,然后压紧鼻夹,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

  9 | 科学的酒精消毒

 对手部会接触到的物件如手机、门把手、电梯按钮、鼠标键盘、文具、桌子、椅子等进行消毒;酒精喷洒要覆盖物件,自然晾干即可,不用擦拭。

 10 | 牢记“一米线”

 自己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尽量缩短排队和购物时间。

 11 | 使用公筷公勺

 用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尽量分餐制,防止交叉感染。

 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让我们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做好防护 健康过节!

篇五: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停产通知书全体员工: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为共度时艰,公司通知如下:自 2020 年 月 日起,公司全部岗位员工停工停产。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于停工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各位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向各位员工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发放工资,直至公司恢复生产。具体的复工日期及安排公司将另行通知。公司(盖章):日 期:资源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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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复产调研报告 2 2 篇

 复工复产调研报告 1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复工复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 xx 木业有限责任公司、xx 长饮用水有限公司、、市口岸客运总站 4 家,共有在岗人数 193 人;将复工复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有市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市 xx 氧气乙炔供应站、华峰酒店有限公司、市 xx 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4 家,初定在岗人数共31人;复工复产和将复工复产单位共占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总数的11.27%。

  二、存在的隐患风险

  (一)重生产轻安全。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员工返岗、生产繁忙、物流密集,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加之疫情期间停工对效益的影响,一些企业为扩大产能或转产可能降低消防投入、放松安全管理,抢工期、赶进度,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营,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二)违规用火用电。初春季节,乍暖还寒,有的企业可能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陈旧线路更新不及时,极易造成电力超负荷运行过热而引发火灾。同时,违规吸烟、动用电焊气焊、使用酒精消毒等也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如兴盛氧气乙炔供应站储存灌装易燃易爆气体,危险系数高,一旦遇有电火花或明火极易造成爆炸并引发火灾。

  (三)堵塞疏散通道。生产作业中,货物、杂物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乱堆乱放,如xx 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生产原料及半成品和成品流动堆放,体量大且散乱,极易给人员应急疏散逃生时带来严重影响。

  (四)应急疏散较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内部体量大。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物流相对集中,如口岸客运总站即将迎来返乡复工客运高峰,应急疏散过程中极易造成人员拥堵和踩踏,甚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五)消防车通道堵塞。辖区各乡镇(街)尤其是主城区设置疫情防控路障密集,封堵消防车通道,一定程度影响了消防救援队伍出警救援。

  三、采取的措施

  (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对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分时分批有序推进。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指导清

 单,科学精准管控。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动态掌握企业复产复工计划和运行情况,全面摸底统计,精准研判分析,采取远程指导和实地服务相结合方式,指导复产复工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做好疫情防控场所的安全防范,尤其是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和中小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科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指导。采取视频约谈与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对电气线路、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加强新入职、新换岗员工培训演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点岗位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不具备复产复工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复工。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利用企业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安全提示,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并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要求,组织全市乡镇(街)和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题培训,设置张贴警示牌和海报、划定标线标识、清除障碍物,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市消防救援大队要持续跟进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从严从细从实开展检查服务指导,全力将火灾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

  各单位要互相协调尽职履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建设平安。

  复工复产调研报告 2

  按照 xx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以严的举措、实的行动,把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集团公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办公自动化系统向各部门、各出资企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 xx 工作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强调。

  二是狠抓工作保障。印发实施《集团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成立由党委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出资企业协调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期调度

 工作进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工作情况和疫情信息,全面掌握、协调调度高效有力。

  三是加强人员配备。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出资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组建专人专班,确保责任落实、不留空白。同时,进一步充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优化设置信息统计组、综合协调组、防控保障组,每组安排 xx 人按职责落实工作。

  (二)强化排查管控,保证工作措施到位。

  一是加强人员管控。实行专人监督、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排查措施,对全体员工去向、返程、隔离等情况全面核实,确保不漏一人。截至 2 月 22 日,驻 xx 共有员工 xx 人,外出xx 人(xx 市 xx 人,外省区市 xx 人),已返 xx 人(xx 市 xx 人,外省区市 xx 人),未返 xx人(xx 市 xx 人,外省区市 xx 人),xx 人存在感冒发烧咳嗽现象,外出地点在湖北 xx 人。异地返呼人员均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和定期报告措施。

  二是狠抓重点部位管控。对办公场所实行来往人员登记、测量体温制度;对公共区域、卫生间、仓库、电梯等采取通风、消杀措施;对车辆严格管控,减少车辆运行频次,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其余全部封存。

  三是保障稳定运行。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日常运转的基础上,落实属地管理要求,经 xx 经发局批准,集团公司 2 月 10 日正式复工。复工后实行弹性工作制;非到岗人员、居家隔离人员运用信息化手段办公,保证各项工作不停步、不延误、不断档。

  (三)强化宣传引导,保证舆情引导到位。

  一是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日通过微信群、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疫情通知、防控态势和政策措施等,有力消除社会恐慌。严格落实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每日向 xx 厅、xx 市人民政府、xx 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告人员排查情况。

  二是实施全面宣传。张贴疫情防控海报 xx 余张,印发《致党员倡议书》,全体党员自愿交纳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费 xx 余元。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开辟疫情防控专栏,搭建科学宣传防控措施平台,定期发布疫情进展和防控知识。

  三是推进舆情管控。及时安排微信群、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巡查各类网络信息,未发现煽动性、行动性信息,舆情较为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防护口罩缺乏。口罩不足存在感染风险,当前市场上口罩已断货,网络销售口罩质量和价格不一,恳请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口罩短缺问题。

 (二)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近期天气放晴,个别市民外出走动趋势上升,对员工身心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和恐慌,防控要求和压力不断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集团公司将按照 xx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周密落实防控措施,细化强化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范围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

  (一)下大力气做好疫情防控。按要求做好体温测量、车辆管理、垃圾清理等工作,会同物业、保洁等定期对办公场所、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提示,继续实行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鼓励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办公,除极特殊情况外不组织会议。

  (二)集中精力落实人员管控。对未返回人员及时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已返回人员落实居家隔离措施,观察期间不外出走动、不探亲访友,暂不返岗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到岗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戴口罩,到岗后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三)全力以赴抓好经营发展。根据人社部等印发《关于做好对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员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积极拓宽经营思路,寻求政策支持,缓解发展压力。

篇七:2022疫情期间停工通知

公司怎么复工?疫情期间工程公司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方案

  为提高***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

 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 84 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 14 天内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 14 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 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 14 天无异常,才能回岗。(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20 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 14 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

 (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 24 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 2 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 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 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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