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开创基层院检务督察工作新局面3篇

时间:2023-05-29 15:50:05  阅读:

篇一: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开创基层院检务督察工作新局面

  

  加强基层检务督察工作的实践建议

  加强基层检务督察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推进基层检务督察工作,以下是一些实践建议:

  1.加强督察力度。要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的督察力度,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完善督察机制。建立健全基层检务督察机制,明确督察的内容、方式和周期,确保督察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3.加强督察人员培训。加强督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督察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4.建立督察档案。建立督察档案,记录督察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督察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5.加强督察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督察信息系统,实现督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分析,提高督察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6.加强督察与群众沟通。加强督察与群众的沟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7.加强督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加强督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检务督察工作。

  8.加强督察结果的落实。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督察结果的落实和效果。

  9.加强督察成果的宣传。加强督察成果的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成果,增强社会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10.加强督察制度建设。加强督察制度建设,完善督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为督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规范。

篇二: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开创基层院检务督察工作新局面

  

  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以来,xx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落实执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检务督察制度机制,努力提高检务督察能力、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以检务督察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现就检务督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规范,以完善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以执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试行)》为契机,围绕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修改完善《XX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务督察的意见》。二是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中介和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等有关规定,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结合办案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初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侦查审讯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环节证据审查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规范初查程序、审讯过程以及侦查环节证据审查的内容,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二、科技防范,以信息技术助推动态监督。一是实行自侦案件网上监督。利用讯问监控管理系统,对讯问室、谈话室、接待室、办案工作区及周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以实现对讯(询)问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督。二是实行扣押冻结款物规范流转。对涉案款物的追缴、扣押、冻结、接受、移送、入库、保管、处理等情况进行网上实时、全程监督。三是实行公务用车网上管理。在对警车实行gps监控管理同时,开通车辆使用网上登记,将出行人员、用车事

  由、出行时间及目的地等事项全面纳入网上监督,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四是积极探索阳光检察。以网上公开执法办案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为重点,力争在检察信息对外公开、主动对接机制上有所作为。五是发挥案管平台作用。深化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加强办案情况分析、案件质量评查,确保依法文明规范办案。

  三、廉政示范,以教育检查深化日常监督。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在检察内网开辟“纪检监察”、“检察纪律”、“党建园地”和“廉政警句”等专栏,及时上传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和条规禁令,并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廉洁守纪意识。今年共组织干警观看教育片9场次,检察长、纪检组长上党课2次,收到较好教育效果。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内网公开通报发现的问题。今年协助XX市院及自行开展检务督察10余次,发布督察通报4期,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余个。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年初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责任分解,以“三书”为抓手,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提醒检查。根据xx市纪委、市监察局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建设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的纪检干部队伍”工作要求,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三转”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环保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

  我局在“三转”工作中的“转作风,突出民本”方面狠下功夫,建立健全一系列体制机制,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率先垂范,切实把保障民本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构建惩防载体,遏制源头腐败。在环保审批、验收、处罚、日常监管等容易产生腐败源头的环节上,我们除规范相关廉政制度建设外,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等有关工作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牢把好“廉政源头关”,使各级廉政建设要

  求成为我局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载体。

  二是坚持廉政谈话,增强干部心里防线。在环保日常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超时加值班常态化的实际情况下,我局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制度,并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不定期找局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局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个班子领导每季度找下属中层干部谈一次话,中层干部每月要找所属人员谈一次心,针对工作上、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相互提提醒,警警神,做到了日常见面随机谈,发现苗头及时谈,会议活动集体谈,使廉政谈话形成了一种长效机制。

  三是制定廉政监督效率服务跟踪反馈表,强化服务群众理念。在环保验收、环评审批、日常监督及项目资金补助等重要环节,我们开展了环保廉政监督效率服务跟踪反馈制度,向服务对象下发了《廉政监督效率服务跟踪反馈表》,接受企业和群众对局干部职工在廉政建设及服务态度的意见建议,局纪检组实时进行监督并及时跟踪、整改,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四是开展全方位行风效能监督,切实增强行风效能监督力度。积极利用社会外部监督力量,聘请各行各业的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开通行风效能热线、微信、微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监督网络建设,增强监督实效。

  五是开展失渎职风险排查,提升干部职工的防范失渎职能力。年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照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内容,开展岗位年度自查自改,疏理汇总各类失渎职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开展短信警示,不定期编写廉政建设及预防失渎职短信,每月通过局短信平台告知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警钟长鸣。根据市纪委关于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直机关工委落实“三转”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决维护党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教工作,继续深入学习《党章》知识,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XX市委30条贯彻意见,持之以恒抓好市委20条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案,结合帮扶结对工作,开展好访贫促廉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开诚布公的谈心谈话,真正把谈心交心的过程作为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相互启发、解剖自我,进一步转变作风的过程。

  二、进一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年度工作方案,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富阳”2014—2017工作计划》、《xx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xx市构建权力清单、风险防控机制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委20XX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责任。通过明确两个责任,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并从加强学习教育、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岗位监督等方面对班子成员确定风险防控措施,较好地抓好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做好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工作。认真编制教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岗位风险提醒,杜绝违纪违规事项发生,提升作风建设的效能。教育中注意与帮扶结对工作的结合,开展好访贫促廉活动,通过组织机关党员帮扶结对3012户贫困家庭,做好访贫促廉工作,既起到了帮助贫困家庭的作用,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进行了教育,促进廉洁自律意识的提升。做好本单位全体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全年组织本委全体参加各类廉政教育10次,组织学习了《党章》、中纪委全会精神、《廉政准则》、效能问责办法及《党纪处分条例实案解读》,组织清风之旅一次。

  三、认真贯彻落实纪委三转工作精神,突出主业,做好主职。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纪检

  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并取得支持,将纪工委书记分管的工作由11项减为6项,同时健全纪工委组织,配备两名兼职委员,加强纪检工作力量,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维护党章,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工委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贯彻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督促市直机关出台《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经费开支,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监管,全年三公经费明显缩减,比20XX年下降46%;督促实施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首问责任制追究,规范使用干部“去向牌”,严格考勤登记,切实解决好“庸懒散拖”问题,工作面貌为之一新。

  切实做好“酒局、牌局”问题的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变相反弹。与所属机关党组织的2703名党员签订酒局牌局承诺书,对于不参加“两局”提出具体要求,承诺书成为党员日常行为规范的准则。同时根据市纪委、财政局出台食堂管理规定等,对所属机关党组织的一些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落实。

  认真履行纪工委工作职能。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在班子研究讨论重大问题时,能严格按照有关《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规定进行监督规范,大胆提出自己看法意见,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平时,认真督促好一把手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在每季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充分掌握全体干部的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确保单位风清气正。在去年对单位财务审计检查后,对发现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

  能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根据市纪委突出主业的要求,能认真落实从严执纪要求,积极查找案件线索,通过到相关执法单位调取记录、在群众信访件中查找线索及在纪

  检干部培训时对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书记提出要求提供案件线索的要求,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今年共查处两名党员违纪情况,另有一名党员违纪情况也已被发现,待其本人返回时准备立案,在案件查办中能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查找问题根源。

  加强自身建设,做“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的纪检干部。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能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每个机关党组织落实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同时做好对他们的培训工作,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使他们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等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合格的纪检干部。

  积极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根据做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有关要求,积极营造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同时做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培育工作,推荐XX市审计局作为今年XX市级的廉政文化示范点,报市纪委审批。积极培育和申报XX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四、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在今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参与了市活动办正风肃纪组的工作,一方面能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对作风建设的督查检查工作,同时,机关纪工委也能四次分片对所属的机关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相关单位指出存在问题,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在工作组工作中主要配合省市督导组做好对群众接访工作,从5月份至9月底,每周三赴省市督导组配合接访工作,同时,做好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促办理工作,今年以来,省、XX市驻富阳督导组共受理并交办XX市活动办信访件9批次共309件次,其中不属于富阳办理2件,重复信访件10件,转交各单位

  297件,至目前,各相关单位上报调查办理信访

  291件,其中信访结案245件,结件率82.5%,为密切干群关系,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了一定的工作。

篇三: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开创基层院检务督察工作新局面

  

  当前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问题及对策

  检务督察是指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规定对被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容检风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但从目前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的现状来看,检务督察工作还不科学、不成熟、不统一,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的缺位性。当前,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任务艰巨繁重,“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为完成好各项执法办案任务,把更多的精力、人力和物力投放在执法办案工作上,把检务督察工作作为一般常规性的工作来抓,没有认识到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性,导致对检务督察工作重视不够,制约了检察督察工作的开展。

  (二)机构设置的缺失性。当前,大多数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办公室。但实际上在基层检察院,由于行政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检务督察机构只是一个临时性机构,没有得到编委部门的认可,通常由监察室或者政工部门或者办公室兼职运行,督察人员一身兼数职,长期处于人少事多、被动应战的状态,造成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督察人员配备状况极不适应,增加了检务督察工作的困难。

  (三)制度建设的空泛性。目前,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条例》,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只是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以及各省市县院自行制定的实施办法等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使检务督察工作处于低效运行状态。况且这些办法,大部分是搬套上级规定,督察制度过于原则笼统,就事论事性制度多,程序性制度少,定性规定多,定量规定少,造成实际操作上的障碍。

  (四)督察活动的肤浅性。目前,大多数基层检察院大量的检务督察活动仅仅停留在对检容风纪、办案安全、“一案三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会风会纪和节假日值班、车辆和枪支、警械的管理使用情况等方面,而在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活动较少,即使有也多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面上,就事论事的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察效果。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基层检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检务督察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使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到:检务督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模式,是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务督察工作的实质是检察机关自我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利用内部力量进行的自我约束,根本目的是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是强化检察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

  (二)健全检务督察机构。基层检察院要成立专门的督察机构,落实人员、制度、物质装备,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检务督察队伍。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⑴在一般情况下,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下设检务督察办公室,挂靠在监察室,由纪检组长担任督察长,政工、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督察长,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并兼职督察人员,检务督察办公室另设2——3名专职督察员,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检务督察工作,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⑴在不能设置机构的特殊情况下,基层检察院应整合监察督察资源,形成监察督察合力,在纪检监察部门补充力量,设置1——2名专职检务督察员,负责检务督察日常工作。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基层检察院应建立“四位一体”的高效检务督察运行机制,成立由检察长或纪检组长直接领导的“检务督察中心”,配备专职督察人员——4名,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选配兼职督察人员4——6名,下设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三个督察组,专门负责检务督察工作。这种“四位一体”检务督察工作机制,既符合精干、高效原则,又有效整合人力资源,有利于发挥专职纪检人员和兼职业务骨干、行政管理人员的各自优势和检务督察机构的“美容师”、“啄木鸟”作用,实现全方位、多视角的检务督察。

  (三)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基层检察院要建立一种涵盖“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的检务督察制度。

  1、要构建有效的制度保障机制。要研究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科学规范、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检察督察工作办法》,明确检务督察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检务督察机构、人员和职责、检务督察的事项、方式和要求、检务督察的权限和处理等,制作规范的检务督察专用格式文书、表格和证件,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工作档案,为规范检务督察工作提供合法有效的制度保障。

  2、要构建有效的连续督导机制。检务督察工作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检务督察部门每年要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每半年要有考核评比,每季度要有研究、分析和总结,每月要有督察情况汇报、通报,每周要有督察安排,实现检务督察工作的连续性。

  3、要构建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要坚持“从严”的督察方针,对检察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格督察,不留死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包庇护短,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内部消化,对督察结果要严格按照奖惩规定兑现,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实行一票否决。

  (四)改进检务督察方式。基层检察院要改进检务督察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延伸督察触角,扩大督察范围,实现整体覆盖,使检务督察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

  1、要突出督察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对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决议决定以及依法履职等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检令畅通。⑴对落实执法基本规范、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冻结扣押涉案款物规定等情况的督察,坚决防止刑讯逼供和涉案人员自杀、脱逃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⑴对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对来访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对公诉人员出庭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着装不规范、行为不端正的问题。⑴对警用装备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和防止滥用枪支械具、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问题。⑴对遵守检容风纪、落实“八项规定”、公务接待、“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党纪检纪规定等情况的督察,坚决纠正和防止在公共场所损害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形象等问题。

  2、要尝试建立特殊督察员制度,增强督察工作的透明度。要从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人民监督员中聘请特殊督察员,参与检务督察活动。要应用先进的督察方式,建立检务督察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检务督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要整合检务督察力量,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一是要握成检务督察的铁拳。检察长要亲自部署,党组要定期研究,检务督察部门要牵头协调,纪检、政工、办公室等部门要多轮驱动,形成领导重视、职责明确、各部门参与的大督察工作格局。二是要严肃检务督察的铁律。要加强对多发、高发业务部门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检务督察,重视发现执法办案活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要害业务部门寻找风险点较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纠正和治理。三是要编织检务督察的铁网。要重点督察职务犯罪初查不立案及撤案处理的案件、不捕不诉的案件、重大和影响大的案件、以及群众举报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4、要找准检务督察结合点,增强督察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选准检务督察的时机,适时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坚持专职与一岗双责、定期与不定期、职能部门与联合、单方与双向督察相结合,围绕质量与效果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督察,围绕形象与自律强化对纪律作风督察,围绕管理与秩序强化对检察事务的督察,哪一种问题突出就督察哪一种问题,哪一种问题需要督察就督察什么问题,增强检务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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