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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完整)

时间:2022-08-31 09:1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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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完整)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有力指导和自治区纪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纪律审查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强化监督问责,督促“两个责任”落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把监督“两个责任” 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种好“责任田”。一是建立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细化工作任务,对照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分批对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进行约谈,通过逐级开展约谈,面对面传递信息,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进一步提高严明党的纪律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市委《关于对落实“两个责任”和自治区党委约谈各县

 (市、区)党委书记会议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 97 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35 个。四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10 个,涉及 16 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5 人,诫勉谈话 1 人,通报曝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 8 起。

 (二)加强纪律审查,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突出纪律教育,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纪检监察网设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专栏,把两部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的主要内容,组织全市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习领会,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用好用活身边的典型案例,经常性分级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参观监狱”、“以案明纪”等活动。编制《不收手不收敛的下场——三个局长贪污受贿案件的警示》等教育片,以案说纪,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二是注重抓早抓小,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制定《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谈话

 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八个必谈”原则(即对不认真推动工作落实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对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巡视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的轻微问题线索的必须约谈),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采取函询、约谈或诫勉谈话的方式及时教育提醒,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今年以来,全市共约谈提醒127 人,开展信访监督 64 次,诫勉谈话 40 人、谈话函询有关问题 58 件。三是加强分析研判,抓好纪律审查。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和评估研判机制,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分类处置,处置反映问题线索 503 件,从处置方式看,拟立案类 196 件,初步核实类 335 件,暂存类 19 件,谈话函询类 62 件,了结类 94 件。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召开 6 次线索分析排查会,集体研究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意见。坚持纪在法前,纪律审查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对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如,查处的 XX 县农业局原局长刘富荣违纪案、市人民医院项目办原主任钟扬、副主任刘汉宁违纪案,当天突破当天移送,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坚持零容忍态度,重点盯紧“三类人”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今年 1-11 月,全市立案查处违纪案件 316 件,移送司法

 机关 41 人,其中涉及处级 8 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33.3%、272.73%、60%。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放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一是盯紧重要时间节点,严防“四风”抬头。紧盯春节、清明节、三月三、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巡查活动,有效刹住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今年以来,市本级开展各类巡查、检查 6 次,暗访 78 次,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 91 个。二是抓好专项整治,持续转变作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通报 35 个问题单位和 27 名干部职工,并指名道姓曝光了 6 起“庸懒散奢”典型案例;全市清查核实违规多占住房 394 人 411 套,目前,已全部完成清退。三是加强通报曝光,加大震慑力度。市纪委在纪检监察网设立“八项规定和‘四风’曝光台”专栏,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四风”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 1—11 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46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8 人,市本级共发出通报 2 批次,通报典型案例 14 起,指名道姓曝光 25 名违法违纪干部,持续释放违纪必查的强烈信号。

 (四)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为纪委书记的“书记工程”,书记抓、抓书记,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迅速部署,行动快、准、实。及时召开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动员会,把自治区和市委的要求传导下去,抓好落实。制定《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边境 0-3 公里农村居民生活补助、农民工培训补助资金等内容纳入重点解决的问题,增加“问责一批失职渎职党员干部”和“清退一批违纪款物”措施,全面推进“八个一批”工作。同时,组织 7 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浓、深。全市在市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开设了“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暨‘春风护农’专项工作专栏”,发表专栏信息 340多篇;编印市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5 期;发放宣传手册 11.5 万多册;在每个村(社区)、乡镇街道、城区主干道等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横幅 1620 幅,制作宣传板报 280 块;在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120 多次;在 56 处室外 led 屏幕上滚动播放专项行动相关字幕7000 多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开通网络举报等,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积极参与到查处发生在群

 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来,形成了浓厚氛围。三是加强问题线索清理排查,做到“五个清楚”。按照底数清楚、台账清楚、流向清楚、结果清楚、责任清楚“五个清楚”原则,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大排查。一方面,召开市直涉农涉民生领域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召集市直 18 个涉及民生资金监管单位的负责人共同研究、分析、梳理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审计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14 件。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市纪委领导分别深入 7 个县(市、区)指导参与接访,主动收集线索。在大接访活动中,现场接访群众 1000 多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 200 多件,其中排查出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61 件。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重点排查了2013 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涉及民生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在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目前已排查出问题线索 34 条。1-11 月,全市累计接到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 441件,初步核实问题线索 347 件,办结 266 件,立案 234 件。四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做到“四个一律”。采取对侵占民生资金的问题线索一律初核调查、对已核实的侵占民生资金的案件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将查处追缴的涉农违纪款一律退还给群众等“四个一律”做法,对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行为,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大贪和

 其他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1-10 月,全市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34 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67 人,问责处理 33 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8人。五是强化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坚持将收缴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款物清退给群众的做法,组织召开清退涉案款物现场会活动,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同时,让参加清退活动的基层党员干部和村屯干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引以为戒。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集中开展清退损害群众利益款活动 10 场次,将查处的 199.57 万元涉民生资金违纪款物清退给 800 多户群众,1200 多名基层党员干部和村屯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得到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同志的充分肯定。

 (五)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针对深化“三转”以来,查摆出的“三转”不到位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三转”,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奠定了基础。一是再次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按照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于春生书记到调研指导时的要求,再次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取消或退出 9 个,目前保留或继续参与 12 个。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均不超过 13 个。二是加快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和派驻机构管理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

 纪委的要求,制定了“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目前已经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审核并提交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待审定后下发实施。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全面摸清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编制、职数、实际在岗情况等底数,初步制定了方案,待自治区下发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报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和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三是实施“三加强三过硬、打造执纪铁军”工程。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每月一课”、“每周一课”制度,深入学习理解《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党性修养、纪律建设和能力建设,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深化“三转”的信心和决心。严格管理干部,推行委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工作完成情况目标责任量化考评机制,实行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国(境)护照(通行证)统一保管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出入关,加强教育提醒,认真核实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防“灯下黑”现象。今年以来,我们严格考察审核程序,考察拟调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 7 人,批复同意 5 人,取消资格2人;考察审核调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20人;调查核实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 4 个,了结 3 件,其中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1 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如:个别县(市、区)和单位党委(组)党风廉政建

 设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得不实;个别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不到位,深化“三转”还有差距;个别纪检组长履行职责不到位,纪检组办案工作、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这些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上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20XX 年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年、基层建设巩固年、项目工作推动年“三年”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今年来,机关党组织被评为了“全省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得到切实提高,为全州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一是开展“扪心十问”大讨论活动。4 月份,机关干部围绕“在党必爱党,正人先正己”主题,以党章为镜,查找自身在对党忠心、为民情怀、责任意识、学习态度、业务能力、工作标准、精力投入、工作举措、职责履行以及廉洁自律等十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撰写心得体会。经机关全体干部投票,评选了 12 篇优秀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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