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公安机关党课讲稿4篇

时间:2023-05-20 08:50:06  阅读:

篇一:公安机关党课讲稿

  

  2020年“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课讲稿

  2020年”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课讲稿

  同志们:

  为进一步打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基础,教育引导党员文明驾驶,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今天我们XX党支部组织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日。下面利用一小时时间由我主持讲授”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专题党课,希望通过这次授课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酒驾警钟,以违纪案例为鉴,严明纪律,做到拒绝酒驾,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说到酒驾,很多人都能想起一些因此上了新闻的名人,因为喝酒的事儿影响了事业,甚至付出了生命。2005年,香港演员XX,酒后驾驶,撞上了一辆大巴旅游车,被判处刑事拘;2010年,著名主持人XX,与同事吃饭的时候喝了点小酒,大意轻敌,驾驶着自己的车离开酒店,在路上被交警查到;2011年,著名音乐人XX,因为酒后开车,因此导致了多辆车追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2012年,著名演员XX,喝酒驾驶一辆路虎回家,被交警查处;2017年,央视主持人XX,与朋友聚餐以后。驾驶自己的车上路,发生了轻微的刮蹭事件,判处由他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了这些名人酒驾,还有XX等人因为酒驾而被刑事拘留,影响了事业的发展。还有一些名人因为酒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比如,演员XX,小品演员XX,唐朝乐队的贝司手XX,著名歌手XX等人。这真是非常惨痛的经验,付出了血的代价。

  一、认识酒驾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的下意识。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什么是酒驾?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后,酒精浓度即可达到20mg/100ml的酒驾标准。如果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浓度可达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当然,个人体质不同,这个数字可能略有差异。

  酒驾的几大误区:

  误区一:”隔夜酒”也算酒驾?前一晚喝多了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结果第二天开车出门却被交警查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隔夜酒驾”。关于”隔夜酒”的案例,其实重点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误区二: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大量饮酒后血液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而相对的,酒量比较小的人在喝了稍稍喝了一点酒后,虽然还达不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实际上人就已经醉了,神智开始不清,这时候开车就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自断定是否酒驾。

  误区三: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血液里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过程,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而如果是饮了低度白酒3两以上,考虑到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经过20到24小时才能开车。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喝完酒过多长时间酒精才能挥发干净,并没有一个固定数值。每个人的身体对酒精的反应都不同。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遇酒驾查询时,靠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来让口腔酒精含量下降是没有用的。因为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误区五:药酒、保健酒不是酒。交警曾经查到过一位老年酒驾司机,辩称自己喝药酒、保健酒来强身健体,是用各种药泡制的。应该是”药”,不是”酒”。提醒:饮用酒精泡制的各种药酒保健酒以及酒精饮料,超过检验标准的,都属于酒。

  误区六: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许多人认为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但事实上,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骑行都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误区七: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饮酒后因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已经受到了

  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故而该类行为也同样属于酒驾。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挺而走险,饮酒后不要走上驾驶室,就算挪车也违法。

  误区八:服用醒酒药。各类醒酒药在网上热卖,一些产品标榜不仅可以养肝护肝,而且可在20分钟内起效,达到缓解酒醉症状,应付酒驾检测。服用醒酒药可能会降低酒精对身体的损害,加快分解酒精。但是并不能保证能立即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所以还是不要铤而走险。

  这些误区,大家应该都了解了吧?我认为归结为一点,就是许多酒驾者对酒驾最大的误会,就是对自己的盲目自信以及那一瞬间的心存侥幸。

  二、酒驾的危害

  (一)喝酒对人体的影响

  酒精进入血液之后,会影响人体内的很多器官,表现最为显著的就是对神经系统(包括大脑)的影响。在这里,酒精可以看做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某种抑制剂,它减慢了脑细胞和体内其他神经间相互交流的速率。同时,酒精也会减弱前额叶皮层的功能,这是大脑中负责高阶认

  知过程(包括推理和判断)的部分。此时,人体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前额叶皮层的功能也在被破坏,这使得人的判断力更加低下,反应迟钝,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将会极大增加发生事故的机率。

  (二)酒后驾车带来的社会危害

  说到酒驾危害,我们先来看一段警方通报。2019年6月8日福建莆田仙游县发生一起因醉驾导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时间为凌晨3点35分,做水产生意的柯某正在和工友忙着卸货拣货时,忽然一辆红色轿车飞速撞上他们,随后又撞上路中间防护栏。柯某和工友郑某被撞飞躺在血泊中,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调查,肇事者陈某,90后,当晚与朋友在酒吧聚会,散场后驾车载着4名朋友返回。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陈某看到了前方路边停靠的货车和正在卸货的工人,想踩刹车、打方向,但因酒意上涌,手脚不受大脑控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经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132.96mg/100ml,为醉驾,同时还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据陈某供述:”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当时觉得离得近,没几分钟就到了,那么晚了也不会有警察查,这才开的。”据了解,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严惩,同时与其一同喝酒的同车人员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

  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同志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三、酒驾的后果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将受到何种处罚?

  一则酒驾处置通报:2019年6月19日晚23时19分许,交警在夜检行动中发现,一辆白色小车驶近检查点时,突然变更车道,似乎有意躲避检查。经拦停检测,驾车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38.9mg/100ml,为酒驾。经调查,该男子为驾校教练,其所驾驶车辆悬挂教练车号牌,属

  于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男子被依法处罚款5000元、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其驾驶证也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这也意味着他失去了教练从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醉酒驾驶的刑罚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党员酒驾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酒驾处分: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驾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下面宣读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13名处级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责任追究情况:

  1.哈尔滨市道里区人防办原主任、党支部书记夏晶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2月30日22时,夏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1月6日,香坊区法院判处夏晶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夏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中心原副主任金世洲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18日0时,金世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交叉口时被松北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2月7日,松北区法院判处金世洲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金世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副局长王岩木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9日19时,王岩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金牌大道4公里200米处时被度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王岩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原支队长魏行舸(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31日20时,魏行舸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

  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魏行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杜国林(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6日20时,杜国林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道里区景江东路时被顾乡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杜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省国土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宿永斌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2日18时,宿永斌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纪大道与民生路口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岭西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宿永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绥化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赵宝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9日13时,赵宝军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北辰街与新兴街交叉口时被绥化市交警支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赵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副调研员赵凯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11日21时,赵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珠江路与红旗大街路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赵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杰(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9日12时,张杰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南大街与红星乡路交叉口时被鸡西市鸡冠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张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相臣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3日22时,李相臣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红旗大街与珠江路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李相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双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恩忠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20日19时,刘恩忠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滨水东路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刘恩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双鸭山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佟小范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22日20时,佟小范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中植路中段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尖山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佟小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佳木斯市职教集团管委会主任高光晟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3日14时,高光晟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沃尔德路被佳木斯市郊

  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高光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公务员违法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通过前面三部分学习,我们应该能充分认识到”禁酒驾反醉驾”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强化监督,做到”零酒驾”,坚决维护党员先锋的形象。请大家一定要牢记禁令,守纪律、守规矩,将酒驾的危害和结果牢记于心。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

  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喝了酒之后怎么办?喝酒后的正确处理方法:1.打电话告知家人,请求接送;2.使用”酒后代驾”服务;3.步行回家;4.为醉酒者友情叫车。

  本节课后,为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请全体与会党员签署一份《”零酒驾”承诺书》,签下一个姓名就是许下一句诺言,许下一句诺言就要兑现一个行动,兑现一个行动就能营造一方文明,努力做好XX的建设者、XX的守护者和文明家庭的先行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课到此结束。

篇二:公安机关党课讲稿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关于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专题党课辅导报告讲稿

  **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同志们:

  根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今天我和大家一起上一堂党课,共同学习探讨加强作风建设的问题。下面,结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我讲三个问题。

  一、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讲这个问题之前,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1941年,陈嘉庚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回国慰劳抗日将士。在重庆,国民党蒋介石花巨资隆重接待;到延安,毛泽东则用自己种的蔬菜和邻居送来的一只母鸡来宴请。陈嘉庚通过对重庆和延安进行实地考察和对国共两党的近距离观察,认为国民党“虚浮乏实”,共产党则勤俭诚朴,由此得出“中国的希望在延安”的判断。是奢侈浪费、虚浮铺张,还是勤劳节俭、戒奢倡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派。陈嘉庚从共产党的清苦及乐观中看到了蕴涵其中的志向、真诚、扎实与希望;从“历鉴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千古名训中,预见了中华民族的未来。

  这个故事警醒我们:作风很重要,在作风问题上,容不得半点慢待与轻视。

  作风是什么?作风是生活态度,是行为风格,是处事方式,是价值追求,展示的是作风主体的形象、素养、心态和责任担当。一个人也好,一个政党也罢,都要在特定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生存与发展,都需要与其他个人或群体打交道,都要为达到某种目的、实现某一愿望去行动、去作为。而怎样行动、如何作为?总要呈现出一种样式、一种特征,这就涉及到作风问题了。比如,是热情还是冷淡,是亲切还是孤僻,是积极还是消极,是主动还是被动,就是不同的作风及其表现形式。

  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呢?因为作风作为外在的表现,总是要受到内在因素的影响和支配。作风背后有理念,作风之中有感情,正是由于不同的理念和感情,才有不同的作风,带来不同的结果。作风的形成过程,是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中“好”的东西与“坏”的东西斗争的过程,斗争的结果就体现在作风上,我们说一个人作风硬,就是这个人在方方面面综合素质都强,说这个人作风差,就是这个人在方方面面有这样或那样的瑕疵。

  那么,什么是党的作风?党的作风就是党风,是包括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在内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反映党的本质特征和内在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

  我们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民主革命时期,形成了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特定的条件下,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就可能成为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公安机关就可能变成各种社会不满情绪的渲泄对象,甚至引发社会动荡。所以,我们每一位同志都必须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党中央抓作风、抓纪律的坚强态度和决心,坚持从每个民警遵章守纪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加强引导、强化管理、严厉整肃,坚决确保全市公安队伍不出任何问题。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是保障公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现实需要。当前,我们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任务异常繁重。从年初到现在,很多工作首尾相连,甚至相互交叉重叠,能否实现既定的任务目标,不仅涉及到我们整体工作的效果,还涉及到我们在全省的位次。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纪律严明、警令畅通,才能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和坚强的执行力,才能保证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当前,全局纪律作风建设总的来讲抓得紧抓得实,但是,还有那么一些单位,对纪律作风建设并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放松管理、熟视无睹,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民警触犯禁令时有发生,极个别单位是一盘散沙、毫无士气,队伍战斗力严重弱化,甚至连正常的工作运转都

  难以保证,你怎么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你怎么能够保一方平安,你怎么能够赢得群众满意?在当前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大势之下,所有的党政机关都在严格要求,严格约束,我们是一支特殊的公务员队伍,要比其他机关的公务员有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必须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我提醒各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对人民、对公安工作、对公安队伍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纪律作风建设抓紧抓好。

  二、当前我局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

  我们队伍中的一些民警、一些领导,现在是自我感觉良好,有的已经是处于温水煮青蛙状态还浑然不知,有的是坐在火山口上还不以为然,有的是刀架到脖子上还纹丝不动。我真佩服你们的定力,仿佛一切不幸离自己很遥远,对领导耳提面命的交待、强调当成了耳旁风,这是非常危险的、非常可怕的,也是我最痛心的现象。可能有的同志不知道自己、或者自己的队伍中有什么问题,也可能是习以为常了。那么利用今天这个机会,我把当前我们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再梳理一下、强调一下,同志们仔细对照一下,结合我们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问题的你就马上整改,没有问题的也要引以为戒。我主要讲讲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缺乏群众观念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民”也是我们价值体系的一项重要的理念和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多是停留在口号上和文件上,而没有真正根植到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上。记得前几年有一则新闻,郑州市规划局一位局长在面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时竟然理直气壮地说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言论,自觉不自觉地把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我们队伍中是不是也或多或少存在这样的问题。个别干部和民警高高在上、以管理者自居,不愿做群众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有的民警认识不到警力有限而民力无限,不愿意接触群众,怕群众“出难题”、“添麻烦”,工作中单打独斗,得不到群众的支持;有的民警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对群众的疾苦麻木不仁,事不关己、不闻不问;有的民警服务群众不主动、不作为,门难进,脸难看,“推诿、扯皮、刁难”,让群众多跑腿,损害群众利益;有的民警执法态度蛮横、方式简单,甚至对群众呼来喝去,群众难以接受。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为民宗旨意识不强的体现。

  二是法制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执法者,我们更应该秉承法治理念,首先要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为公众作出表率;其次要把我们每一次执法行为视作向公众传递守法精神的过程。这种守法精神的传递是日积月累、潜隐默化、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长期努力。反之,作为执法者如果执法犯法,对社会法治环境及公众法治意识的损害将是巨大的。有的民警重实体、轻程序,该告知的不告知,该送达的不送达;有的民警证据意识不足,不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导致证据灭失,无法对违法嫌疑人定责量刑;有的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不作为、乱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执法者犯法对法治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公众内心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对法治的敬畏可能因为我们执法者的一次违法而顷刻遭到破坏。

  三是思想不统一、目标不一致的问题。哲学上讲,万变不离其宗,万物皆有其理。这个“宗”和“理”就是思想、理念、目标,是方法论,抓住了这些也就抓住了关键,切中了要害,用它来指导工作就会事半功倍、游刃有余。我们倡导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就是公安工作的“宗”和“理”,要以此来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指导行动。没有统一的思想,我们的步伐就不会坚定、一致,没有共同的目标和梦想,就容易左顾右盼,迷失方向。我们每一名干部、民警都要对照我们的价值观认真审视和梳理,是不是存在思想不统一、目标不一致的问

  题。有的干部忙于事务性工作,不关注队伍,不了解民警的思想状况,民警想什么不了解,干什么不清楚;有的基层单位带队伍、干工作没有明确的目标,工作无序、忙乱,疲于应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单位队伍管理松散,民警思想不统一,步调不一致,形不成工作合力,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一些民警在对价值观的思想认识和行动上还有差距,有的同志仅仅是知道而已,有的同志知道了、也理解了,但还没有付诸行动。我们强调,想干好工作首先要带好队伍,要想带好队伍关键在抓思想。思想统一了、理念一致了、目标明确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增强,工作自然会上水平。

  四是不珍视集体、不珍惜荣誉的问题。俗话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团结是一个集体取得成功、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我们作为邓州公安的一员,一定要珍视这个集体,珍惜集体的荣誉,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来维护集体的利益。有的干部、民警没有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是邓州公安的一员,工作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为我们的形象抹黑;有的民警我行我素,不遵守集体的规则,不为集体的工作出力,甚至拖后腿;有的民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集体的事情不关注、不用心,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只想享受集体的待遇和荣誉,不想担负作为集体一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个人的力量很渺小,但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我们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紧紧团结在一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都来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我们的集体才能不断进步、不断强大,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才会更好的发展、成长。

  五是不爱学习、不善思考的问题。学习思考的习惯是我们一直在倡导的,其重要性我们也讲了很多次。但是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干部、民警还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思考习惯。有的干部强调工作忙、应酬多,没有时间学习,对党的大政方针不清楚,对社会形势不了解,影响定位、指挥和决策能力;有的民警把学习当成负担,甚至对一些应知应会的技能和知识掌握不够,导致执法错误;有的民警满足于现有学识和见解,面对公安工作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缺乏解决应对的手段和思路,能力和水平跟不上形势。毛主席曾说过:“学习是我终生的爱好,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们还达不到这种境界,但是我们可以从一点一滴做起,每天睡前、饭后抽出半小时用来读书、学习、思考,慢慢地就会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和益处,养成良好的学习、思考习惯,长期坚持就会终身受益。

  六是修养不足、品德不高的问题。我们要成为一支优秀的、有力量、能打胜仗的队伍,除了共同的价值观、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等条件,个人的品德修养也是关键的要素之一。品德修养的含义很广,礼貌待人、举止优雅、情趣健康、乐于助人、真诚友善、学识渊博、清廉自律等等都是好的品德修养的表现。个别民警不注意个人形象,衣冠不整,待人接物不注意礼貌,对待群众态度冷淡;个别民警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缺乏奉献精神;个别民警不能做到真诚待人、诚实待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极个别民警好吃懒做,追求低级趣味,不分场合,乱交朋友,沉溺酒场,甚至出入娱乐场所,染上恶习。这些问题在我们的队伍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个人怎样塑造好的品德修养,西方一位哲人曾说过:“一个钉子挤掉另一个钉子,习惯要由习惯来取代。”其实人生仿佛一场好习惯与坏习惯的拉锯战,不是好习惯挤掉坏习惯,就是坏习惯扼杀好习惯。

篇三:公安机关党课讲稿

  

  党课讲稿第四季度讲稿---如何做好基层公安的领头人

  今天从七个方面讲了“如何做好基层公安的领头人”希望同学们走上工作岗位后,更好更快的成长为我们公安工作的中间力量,并随着公安改革的推进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地为我们的公安事业做奉献!

  基层公安,警力少、任务重、压力大、待遇差、进步难、等诸多因素困扰着这支队伍!整日整年的疲劳模式,就很容易使基层公安民警失去职业荣誉感、工作神圣感。从而心里失衡、产生怨气。怨气多了就会演变成失望、懈怠、得过且过、麻木不仁、破罐破摔等消极情绪。这种情绪一旦蔓延,会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造成服务态度差,治安混乱,极易诱发影响恶劣的案事件、群体性事件!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指数严重下降!甚至给当地社会安全、党政机关带来灾难性后果!

  如何做好基层公安的领头人,使整个队伍充满朝气、饱含着职业光荣、使命神圣的态度去工作!考验着每个基层公安领导者的智慧、能力。本人从一名刑警侦查员、中队长、派出所所长、副局长、正科级、副处级。在县级公安机关这个窄得不能再窄的道路上,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靠的就是调动每一个工作人员积极性,才完成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取得

  了连自己都想像不到的成绩。在每次公开选拔中,多次取得考核第一名的成绩!靠着同志们和组织的支持肯定一路走来!总结一下自己的工作经验有这么几点带兵“秘诀”:

  一,尽可能使民警身心轻松。民警的休息时间、心灵的放松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下班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当然是不论值班时,一定要给全体同志一个明确的说法:这就是同志们应该有的休息时间,只要不违法、违纪、可尽情支配。有事能联系到你就行。如果你能有如此明智、明确地态度,不仅不会使工作受损失,换来的是无穷的力量、骄人的战绩。有些领导往往以公安工作情况急、任务重为由,忽视、甚至以行政暴力践踏民警的休息权。明明在工作时间能安排的事情、发的通知、命令、开的会议,也不提前通知,突然在下班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进行,其目的可能是弥补警力不足,更多的挤出工作时间;也可能是为了向上级邀宠表决心;也可能是为了达到从“人身”到“精神”对民警更好的控制。这一小小“权术”,会对民警的身心带来很大的伤害?等于是给全体民警套上一个不到退休永也卸不下来的“精神枷锁”。不仅不会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会适得其反?是一种不自信、不科学的做法。尊重民警的人身权、休息权、人格权应是现代公安领导者的基本素质。一要给大家一个明白的时间表。二要科学使用警力,比如夜里、双

  休日发生了案、事件,该单位值班警力完成不了,应速调局业务、机关、或相邻单位值班民警增援。这样既快又充分发挥了值班民警的作用,还可使民警得到更多锻炼,增进友谊、相互理解、相互研究,树立全局观念。是一次又一次的大练兵?何乐而不为呢?值班警力真的不足了,再调休息民警来,即使夜半三更、双休日、节假日、年休假里;百里、千里外的民警我相信也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参战。因为他们知道这时是人民群众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候、是你领导真正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会因有这样为社会、为人民奉献的机会而骄傲!要知道平时的轻松,正是为了关键时刻的不轻松,这时在工作中民警所迸发的激情、能量、所取得的战果远超你的想象?

  二,生活使其无忧。基层民警待遇很差,就2013年来说,一个县的青年民警的工资也就一千五百元左右,一个正科级干部的工资两千元左右。如果妻子工资再不高,生活都是问题,供孩子上学、赡养怙恃,可都不好办了。一个在偏远派出所上班的民警,其交通费、电话费、买饭钱等花销下来,工资更是所剩无几。若何回家面对老婆、孩子、年迈的怙恃?所以,基层领导者一定要关心民警的生活,争取各级财务支持,把钱花在刀刃上,不要浪费有限的资金。单位的食堂要办好,交通费、通信费、节假日补助、加班费、出差费等,在财务制度允许的情况下该发的要发到位。这样,再加上自己俭省节约,少买衣服、多穿警服,也可把工资的一局部交给老婆,养家生活!你该做的都做到位了,纵然在差的大情况下,民警依然清苦,他也会“千万里追跟着你”。可喜的是跟着XXX依法治国、公安改革大幕的徐徐开启,基层民警待遇正在不断改善。这几年,工资从2013年的两千多一路涨到六千元左右,下一步跟着公安改革的进行,基层公安的待遇还将进一步进步。这都是中央领导、上级领导的英明决策。XXX在讲话中每次提到公安民警,其关怀之心、殷殷之情让基层民警温暖、泪奔!民警待遇进步了,基层领导者更不能以此颐指气使,而应该想一想你该为民警做些什么?比如根据“财务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民警下乡、市内出县、出市、出省侦办案件的差旅费,国家都有明确的标准,你晓得吗?履行到位了吗?等等这些服务一线基层民警的“小事”你做的怎样样?我认为:当领导很紧张的事就是服务保障?

  三,使民警在工作中本领水平不断得进步用人的过程就是造就人过程,是领导也是老师。基层公安的领导一定要深入实际,理论与实践相联合潜心研究研究业务,你的业务水平可以不是第一、但必须是一流。这样,一可以很好地把握大局,理顺工作思绪,抓住工作重点;二可以在日常工作中言传身教地

  造就人才、发现人才。特别是在处理重大的、关系全局的,疑难的案事件中,展现你的本领,在实践中教会大家真实的工具。决不能找各种理由不作为、慢作为。有了成绩是你的,成绩落后了,问题都是下属的?大会小会批评,真可谓“一人抱病,众人吃药”、“一将无能,累死千军”。我曾在一次履行安保义务时遇到已是副市长的原我县县委书记XXX,我对他说“公安领导者干不好工作,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使公安民警疲于奔命、无所适从,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立功、就是对全体民警的立功”。他听后大为感慨、非常赞同。当领导不是不干活、也不是少干活,而是干大活、干难活、干你的下属都干不了的活。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社会中,一个有作为的团队、一个有作为的时代都是由于出了这样的领导。

  为进步整体素质,也要考虑到基层工作琐碎繁重、人员聚集的特点,构造以聚集自学为主、集中研究为辅、亲自抓测验、查核的培训研究模式。四,保护、激发民警的荣誉感。基层民警对荣誉、恭敬没有太多奢求,领导的一次表彰、同事的一句一定、群众的一次信赖、电视的一次露脸、简报、报纸上的一个名字、总结表彰会上的一次上台领奖,都能让他们高兴很长一阵子!都是终身的骄傲和美好回忆!所以,基层领导要体验到民警们的酸甜苦辣,善于发现民警们的成绩,敏感地捕捉到

  他们点点滴滴工作中的可敬心爱的闪光点,看到眼里、听到儿里、记到心里,及时予以一定,表彰、保护民警的荣誉感。要恰当地利用简报、报纸、电视台予以宣传报道。一年下来的总结表彰大会,要认真准备、热烈隆重召开。通报表彰、通令嘉奖、记功等,要公开、公正、公道,不能滥、更不能漏,不能认为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随心所欲的。民警们的功劳如果大局部能得到社会认可、干群赞誉,所迸发出来的职业神圣感、使命感、责任感,将使我们这支部队威力大增、所向无敌、群众拥戴、领导信赖、罪犯惧怕!

  有这样一个例子,他是一个派出所的司机,但十分勇猛,每逢抓捕抢劫犯等嫌疑人等,总是奋勇向前、扑上去将歹徒制服。细心的所长从不埋没他的成绩,由此他的名字不断见诸报端。有一次他去医院,碰见一个以前从没正视过他的女同学——一个漂亮的护士,对他大加称赞,说经常在报纸看到他的英雄事迹。这名司机后来在追捕一名盗窃嫌疑人时,凭借其强健体魄,和同事们竭力追击,硬是追了三个乡、镇,翻了几座山,将嫌疑人撵哩走不动,束手就擒。该派出所全体上下,所迸发出的能量是惊人的,威震周边几个县、市,方圆数百里违法犯罪人员不敢来此地作案。本是个治安复杂的辖区,经过两年多

  的治理,竟太平日久,当地百姓称之为奇迹,当地党委政府、企业界都对派出所非常尊重。

  五,为基层民警争取更大的进步空间。不管我们处在哪个领导位置,也许我们有权力提拔他们、也许我们无权力提拔他们,但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地为民警争取进步的机会。在目前的体制下,一个县局的民警无论你多优秀,如果你运气好的话,进步到副局长的位置也就碰到天花板了。到了副局长一干就是十几年,不说该人的工作积极性如何,不能交流、不能提拔,下边同志们的进步空间又在哪里?如果我们积极主动向市局、县委反映、要求能根据副职的特点、能力,向市局、向里其他部门争取发展空间,则提拔交流一个人,可激活一盘棋。事实证明走出去的公安局领导往往干得更好。

  六,感情使民警扎根群众。你该做的、你能做的,都尽力做了,就该民警为群众做了。领导围着民警转,民警围着群众转。我们基层公安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可是基层公安工作根本就离不开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保护;公安民警是在保护群众,但在更大方面讲,公安民警根本就离不开群众的保护。在社会洪流中,一个派出所、一个局机关;几个民警、几十个民警,几百个民警。显得是那么微小。如果没有群众的支持、拥护,不仅开展工作是不可能的,而且安全都是问题。所以基

  层公安民警要扎根群众,感情和群众融为一体是我们现实工作的需要。

  从局领导到全体民警要树立警民一家亲、警民鱼水情的理念,并付出实践。要抓住两头:一是最贫苦的群众,敬老院、留守儿童等经常探望,重点帮扶,协调解决特殊困难。

  二是辖区的人大代表、XXX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经常相同、听取意见。这样,既能树形象、暖民气;又能了解社情民意,听到真知灼见,及时调解工作。对于来单位办事的群众,更要来一个温暖一个、交一个朋友、影响一片。要和治安要点的小卖部、超市、加油站等群众交朋友。通过几年工作,一个民警、一个基层所(队)、一个县(分局)在自己的辖区内得民气、有威信、有影响力,能够构造群众、带领群众参与公安工作。我们的工作会如虎添翼、势如破竹!比如你在打击“盘根错节家族势力很大”的黑恶势力时,你会毫不畏惧,轻而易举的拿下;你在打击流串作案时,会在几分钟内布下天罗地网,疾速动员数百名、数千名、甚至上万群众围追堵截,使立功分子有来无回,正所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有了很多我们这样的民警、有很多这样的基层公安领导,则社会何愁不安?党委政府也一定很放心!

篇四:公安机关党课讲稿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6页】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XX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XX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XX,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是人民群众的XX,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XX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扫黑除恶专题党课讲稿

  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XX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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