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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通报》体会【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17 15:50:0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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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通报》体会【优秀范文】

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体会4篇

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体会篇1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

【目录】

卖官鬻爵 巧取豪夺 误党毁业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

权力和资本交换的典型样本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案件警示录

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做两面派 [点击阅读]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件警示录

  “雅好”,错就错在越界 [点击阅读]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案件警示录

一把手变“一霸手”的悲剧

  ——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案件警示录

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

好吃难咽的“奖金”

  ——江苏省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案件警示录

  被“情”绊倒的“明星干部” [点击阅读]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家坤案件警示录

一个巨贪的“双面人生” [点击阅读]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案件警示录

卖官鬻爵 巧取豪夺 误党毁业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

  江西是革命老区,为革命胜利做出了巨大牺牲,老百姓对党有着深厚、真挚的感情,无论任何时候、什么情况下都没有动摇过。但是,苏荣到江西后的恶劣行径极大地伤害了老区人民的心,影响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苏荣及其家族形成了以卖官鬻爵、违规用人为依托,以插手项目为渠道,以假反腐为掩盖的敛财手法

  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我算了一下,副厅级以上干部给我送钱款和贵重物品的人数达40多人。我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规矩,严重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涉嫌受贿犯罪,真是悔恨交加、后悔莫及,现在说这一切都晚了。”综观苏荣全案。卖官鬻爵,用人唯财唯亲唯顺,搞团团伙伙,排斥异己,既是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表现,也为其亲属到处插手人事安排和经济活动“一路绿灯”、非法获取巨利创造了条件。

  卖官鬻爵毫无尊严,形成团团伙伙和人身依附。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苏荣卖官,什么人都收,上至省级干部下至副县级干部;
什么东西都要,既有巨额现金也有名贵字画、瓷器,连价值仅千元的小摆件也来者不拒;
办成的收,办不成的也收,还有收钱不办事的。不少行贿人讥笑他没有一点省委书记的尊严,只是批发“官帽”的商人。苏荣案发后,江西省纪委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査6名厅级干部、与多名干部谈话。以至于当地坊间流传这样的笑谈,“苏荣在外面的时候想提拔谁就提拔谁,在里面的时候想让谁下去就让谁下去”。

  纵容亲属参与卖官,其妻常吹耳边风,直接站前台。其妻于丽芳一方面让苏荣安排请托的干部,一方面依仗苏荣的影响,直接给省市领导打招呼提拔使用干部,对于办得不得力的,还向苏荣施加压力。于丽芳收受某领导干部钱款后,让苏荣提拔其职务,苏荣答应帮助解决,但未能如愿,于丽芳就和苏荣大吵大闹,苏荣只好辩解说“我已经尽力了,别再闹了”。于丽芳还经常以“要不要老苏帮忙”,暗示官员送钱送物。其子“毫不逊色”,多次插手江西干部任免。苏荣的其他有关亲属也曾应江西干部之托,向苏荣提出提拔重用的要求。

  培养代理人,通过掮客卖官。围绕苏荣及其亲属产生了一些买官卖官的掮客。这些掮客有真有假,四处寻找有买官欲望的干部,常说“你也够条件了,花点钱,我介绍你和于大姐、苏公子认识”。社会人员郭某和于丽芳熟稔后,经常插手人事安排,被称为“地下组织部长”。吉林私企老板王某曾是苏荣的下属,他第一次到江西时,苏荣就安排多名厅级干部宴请接风,之后多次将其介绍给有关干部,并要大家关照“这位老弟”。苏荣应王某的要求提拔了多名干部,以致王某每次到江西,都有干部抢着去接送、宴请、送钱送物。

  以改革为托辞,为个人说了算预留操作空间。苏荣打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旗号,视组织人事纪律如无物,随意变更标准,用谁不用谁,都拿改革说事,其实是搞个人专断。面对全省建立厅级后备干部库,新提任厅级干部必须从后备干部中产生的规定,苏荣在操作中屡屡突破,让很多干部极为反感,也让许多干部感到“要提拔必须走好苏荣这条线”。省发改委李某为了请苏荣帮他解决提拔问题,送上价值数百万元的名人字画。

  排斥异己,“逆我者亡”,形成威势。苏荣对持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让许多无心“攀附”的干部,也产生了“不敢得罪他”的心理。2009年8月,时任省冶金集团公司董事长屠某,对苏荣力主的某集团收购南昌某钢铁公司方案提出不同意见,苏荣在省委常委会已通过屠某任省国资委副主任的情况下,违规搁置了屠某的任职。苏荣有一句口头禅:“叫纪委查你!”经常用来恐吓震慑不听话的人。许多干部反映,正是苏荣的这种做派,给了亲属和身边人底气,抽走了干部抵制歪风的胆气,“即使自己不想再提拔了,可也不想因得罪于丽芳等人出事”。

  以用人唯亲唯顺为后盾,把亲属插手项目作为获取巨利的主渠道。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将自己主政的地方变成了亲朋故友谋取私利的经济领地,带坏了社会风气,也害了亲友。”于丽芳频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她成天往来江西各地,结交各色人等,许多干部、商人竞相逢迎“于大姐”。其子多次插手土地、工程项目,大肆收取好处费。现已查实苏荣有13名家庭成员涉案,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苏荣的亲属获取巨利,看似经济问题,根子还在用人上。一些干部为了升迁或调整到重要岗位,不得不主动或被动为苏家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人前假反腐,掩饰人后真腐败。两面派,是不少江西干部对苏荣的评价。初到江西,苏荣就在干部大会上说:“我到江西是最后一站了,希望离任时老百姓能说,苏荣这个人还行,还是做了些实事,我就满足了。”他还多次在会议上大讲反腐倡廉,细数亲属的情况,信誓旦旦地保证,没有亲戚在江西做生意,要求大家对打着他旗号的人不要理会,将虚伪和狡诈演绎得淋漓尽致。有人说,苏荣是“人前反腐、人后腐败”。但很多同志都认为,苏荣连“人前反腐”也算不上,自己不干净,还能反腐败?认定他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严重失职,一点都不冤。一些同志将苏荣的心态归结为,“一方面,自身搞腐败心里虚,很难管人;
另一方面,故意把水搅浑,既方便浑水摸鱼又防止拔出萝卜带出泥”。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等省级干部,江西省纪委查处的省某委原主任李某某、某市委原书记陈某某、某市原市长丛某某、省某局原局长王某等厅级干部,腐败行为多发生在苏荣主政期间,且都存在给苏荣送钱送物问题。

  苏荣案暴露出对“一把手”任用、监管和政治生态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苏荣及其亲属如此猖獗,给苏家送钱送物的干部如此之多,为苏家违纪违法办事的地方和部门如此之多,原因究竟何在?综合案情和有关同志的反映,有以下几点值得研究。

  选用“一把手”应慎之再慎。苏荣所收贿赂中大部分发生在2011年换届前后。许多干部反映,苏荣说江西是他的“最后一站”,其亲属更是将江西视为最后捞一把的机会。2011年换届前,于丽芳就向不少商人、干部讲,老苏快没权了,需要帮忙早点说。其后,已超过规定年龄的苏荣连任省委书记。这让苏家侥幸和紧迫心理交织,放手捞最后一把。

  对“一把手”的监管乏力。许多江西干部表示,“‘一把手’太重要了,大权独揽却又缺乏监督”,“苏荣的问题社会上早有反映,但上级发现不了、同级不敢监督、下级不敢抵制,群众不敢言、不敢怒”。2009年,某集团董事局主席方某为参与南昌某钢铁公司改制,通过于丽芳等人请苏荣给予帮助。苏荣违反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直接决定本应由省政府或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致使南昌某钢铁公司57.97%的国有股权被该集团低价收购,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丧失原则、不能依纪依法办事。从苏荣力排众议让姚木根成为副省级干部,明知陈安众反映多仍重用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并兼任省政法委副书记,到违规强推南昌某钢铁公司改制,纵容亲属和掮客插手人事安排。这桩桩件件,都应该有严格的制度、纪律和监督。可惜的是,大多数干部慑于苏荣的威势,或主动逢迎,或随波逐流,使制度和纪律成了摆设。

  “红包”满天飞、瓷器变“土产”的官场环境。不少同志谈到,八项规定出台前,江西一些干部收送红包比较常见。在一些人眼中,送不送、收不收红包,成了是不是“自己人”的标志;
红包大小,成了衡量感情、忠诚和信任度的标尺。于丽芳手术后在深圳疗养,许多厅级干部打“飞的”去探望,并送上红包。以至于谁送了记不清了,谁没送却清清楚楚。景德镇瓷器也成了送礼用的“土特产”,送收双方都拿“土特产”的幌子当遮羞布,心照不宣、各得其所。办案人员形象地说:“如果名贵瓷器都成了‘土特产’,在南非钻石就成了土特产。”专案组从苏荣及其亲友处共扣瓷板画200块,瓷瓶和其他瓷器319件。连苏荣也在“忏悔录”中承认,“自己简直成了瓷器经销商”。

  苏荣全方位地毁坏江西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苏荣作为省委书记,其腐败行为产生的示范效应、传导效应,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渗透性强,给江西政治、经济、社会带来相当严重的危害。

  严重扭曲用人导向,搞乱了干部思想,破坏了政治生态。多名江西干部表示:“用人是一个核心问题。用人用坏了,其他的就都坏了。”苏荣在江西期间,大肆卖官鬻爵,形成了负面的政治生态。很多干部不把精力放在工作上,而是整天琢磨苏荣喜欢什么。许多干部都谈到,“与干出成绩、苦熬资历相比,送礼行贿显然更简单、更节省时间”。特别是看到业绩、资历不如自己的人,因为和苏家拉上关系得到重用,也开始走偏门。

  顺毛驴、逆淘汰的示范和传导效应,败坏党风政风、带坏民风。“上梁不正下梁歪。”苏荣的所作所为,示范和传导效应极为恶劣。许多同志谈到,“送礼行贿的钱从哪里来?凭工资显然不够,只能靠向老板和下级要,大多是用受贿来的钱去行贿,使腐败的范围层层传导、呈几何式扩散”。

  苏家带头巧取豪夺,加剧官商一体现象,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苏家四处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凡是搭上关系的老板无往而不利。既让很多经营者认为,企业实力强、产品质量好不如搞定“于大姐”;
也让许多干部放胆建立“政商联盟”。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哪里还有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可言?

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而苏荣却是利令智昏、巧取豪夺、无法无天,充分暴露了其不受监督形成的疯狂。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抓住关键少数,严惩腐败,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把严明党纪体现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咬咬耳朵、扯扯袖子;
动辄则咎,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不要使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的监管,防止他们成为不法人员“围猎”的“软肋”。

权力和资本交换的典型样本——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案件警示录

“没想到他这么贪!”云南干部群众在对中央查处白恩培拍手称快的同时,对他的极度贪婪感到非常震惊。经查,白恩培利用任云南省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贿赂,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白恩培案再一次警示我们,腐败是党之大患,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

  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是白恩培案最突出的特征

  白恩培在“忏悔录”中写道:“从支持民企老板在云南发展开始,就产生了从他们身上捞取好处的想法,也确实从他们手中拿到了巨大回报。”据查,白恩培收受的贿赂,大部分来自于这些商人老板。

  明目张胆出卖公共权力,甘当老板的“办事员”、“马前卒”。白恩培为商人老板提供帮助,不惜赤膊上阵、亲自打招呼,指示某领导干部为老板办理矿产开采手续,要求某领导干部为老板争取项目,默认其妻请托某领导干部帮助老板搞房地产。他更不惜主动出手、搭桥牵线,主动推荐外地某老板到云南某地投资,要求当地主要领导关照该老板的投资项目。最为不顾廉耻的是他不惜为老板“站台”助威,多次视察、过问老板们请托的项目,甚至以表扬、表彰为他们“添砖加瓦”。正如有的同志所说,白恩培是商人老板的“好员工”,只要给够了钱,办起事来不遗余力。

  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这几块“肥肉”,攫取巨额利益。白恩培很“精明”,不是什么人的请托都办,只有大老板才考虑;
不是什么钱都收,只有“大手笔”能入得了法眼。他的涉案行为绝大多数都是为老板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谋取利益,出手帮助老板一次,最多的收数千万元。在白恩培的干预下,一些土地被贱卖给了商人,双方从中获利巨大。干部群众背后骂他是“崽卖爷田心不疼”。

  夫妻联手,把家庭变成“权钱交易所”。白恩培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在前边办事她在后边收钱。有时还有意创造条件让她打着我的旗号去搞权钱交易、接受贿赂。”白恩培以姻亲血缘结成“腐败共同体”,他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由其妻张慧清当“收银员”,由张的两个表弟具体办事,其中一个负责在商人和官员中居间协调,另一个管理资金和物品。为便于收钱、洗钱,张慧清还以表弟名义成立10余个皮包公司。白恩培夫妻贪得无厌。2014年7月,白恩培听说组织在调查他,还伙同张慧清将数千万元赃款,转移到外地一亲戚处,放作高利贷。白恩培的一个行贿人说:“他们实在是贪婪到了极点。”

  热衷玉石翡翠普洱茶,大肆收受“雅贿”。白恩培号称喜欢玉石、茶叶、红木家具,商人老板就投其所好。办案人员从白家扣到大量玉石翡翠、高档木质家具、雕件制品、普洱茶。白恩培在“忏悔录”中说:“我是能拿的都拿,能要的全要。”一位同志在分析白案时说:“热衷奢侈品,很容易成为进行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遮羞布。”

  “密切联系老板”,勾肩搭背、交往无度。白恩培主政云南10年,围绕他的各路商人格外活跃,既有云南本地人也有从青海、内蒙追随来的。他们为攀上白恩培大搞“感情投资”、尽走“夫人路线”,手段无所不用。一些老板经常到白家陪张慧清打麻将,故意输钱给她。白恩培对这些人的企图心知肚明、来者不拒,私交甚密、同吃共乐,有时还乘老板的私人飞机去外地打髙尔夫球。

  在抓反腐败斗争上大耍“两面派”,唯恐殃及自身。不少干部反映,白恩培这个人很善于伪装,表面说一套清廉,背地里行一套阴暗。2001年10月刚到云南,白恩培就在党代会上讲:“腐败不除,事业难兴。对反腐败斗争的态度一定要坚决。”白恩培还多次在会议上讲,反腐败要言行一致,绝不能台上讲得头头是道,台下另做一套。实际上,他却姑息养奸和放纵犯罪。据反映,白恩培任职中后期,纪委上报的不少问题线索非常清晰,他表态不让查;
已初核完毕准备采取措施的案件,他提出“要慎重,再查一查”。白恩培不但不让办案,而且还怕办案牵扯出自己。办案人员在一位和白恩培关系密切的违纪违法干部家中,找到10余封群众写给白恩培举报该干部的信件。

  白恩培的恶劣行径对云南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贪了10年,玩了10年,耽误了云南10年。结交一批老板,带坏一批干部,重创了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这是许多云南干部对白恩培的评价。

  上行下效,导致官商勾结问题突出。看到白恩培和老板勾结牟利,一些干部动起了歪脑筋,一批投机商也闻腥而至,竞相效仿,致使窝案、串案频发。某市委原副书记李某某自称“我不管项目,可管项目的人归我管”,他收受某老板巨额贿赂后,变成“提线木偶”,对其要求提拔的干部有求必应,该老板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某州政协原主席杨某某担任某市委书记期间,在土地出让问题上,一开始还开会研究,后来干脆不开,直接带老板到现场看地,只要老板看中,就安排国土局供地。在他的示范下,该市原常务副市长、市国土局原局长等多名干部均因“地”而腐。

  不法官商沆瀣一气形成逆淘汰,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在白恩培任内,矿产、土地开发经营权屡屡落入行贿者手中,资源配置不公、利益恶性冲突等混乱局面愈演愈烈,一方面刺激更多的商人老板迷信靠实力不如靠“官员”,只想通过权力攫取暴利,无心踏实做强企业;
一方面迫使正当经营者心灰意冷、无奈离开。白恩培的一位行贿人就说:“我原本做其他生意,利润微薄。看到人家投靠官员发了大财,就想走捷径。”

  贪图享乐、无所作为,严重影响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致使云南丧失宝贵发展机遇。随着资历增长和权力稳固,白恩培思想严重蜕变,纵情享乐,根本无心工作。他在“忏悔录”中写道:“觉得什么都看开了,什么都无所谓了。追求享受成了我最大的目标,欲望也就达到了顶点。”他痴迷高尔夫球,不仅业余时间打,工作时间也打,不仅在省内打,还跑到外省打。白恩培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破坏了政治生态,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意识淡漠、对法纪敬畏的丧失与市场机制不健全交织是官商勾结的根本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谆谆告诫领导干部,“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从白恩培案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案件看,领导干部与商人老板交往失范、相互勾结、利益输送问题变本加厉、危害严重,需要找准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些案例还表明,在官员和商人老板之间,已经不再是商人老板单向寻求官员办事,而是开始出钱出力,帮助官员拉关系、谋职位,培植官场代言人。这表明商人老板与官员的相互利用、权钱交易进一步加深,其中成因值得深思。

  “一把手”监管乏力,是官商勾结的直接诱因。白恩培的贪腐行为集中在第二届任期。许多干部认为,一方面他长期任职,用了许多“自己人”,具备了肆意妄为的条件;
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管,“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监督难上加难”。白恩培的一个招呼,就能越过决策程序、交易规则和制度规定,直接决定一个矿、一片地归属,根本无人敢抵制。

  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是官商勾结滋生的“土壤”。云南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场发育不充分,政府主导经济活动的色彩较强,客观上存在设租寻租的空间。从白恩培案及云南省纪委查处的案件可以清晰看出,把官场人脉当资源、把贿赂当成本,已经成为一些人的“生意经”。当地一位学者认为,只要权力支配经济活动的格局没有改变,官商勾结的土壤就会一直存在。

  利润畸高、市场不公开,使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领域成为官商勾结的重灾区。从白恩培屡次插手的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看,行业暴利、便于“分肥”是首要因素,同时,这些领域审批手续繁琐、透明度低、规划随意性大、竞争激烈,又能让权力大展“拳脚”。一些干部谈到,近年来官商文化在房地产界比较流行,一些老板总能以低价拿到好地,就算房子建得不怎么样,也能赚大钱。

  私营企业发展环境不规范,为官商勾结提供了基础。当前,私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给、资金供应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客观上迫使其另辟蹊径、走旁门左道。同时,近年来对老板行贿的打击不够、对其企业因行贿所获不法利益追缴不够,也使其敢于不计成本、铤而走险。

  历史文化中官商勾结的糟粕,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我国官商勾结始于秦汉,盛于明清,主要表现为商人寻求政治保护,官员寻求经济支持,双方以家族、同乡、故交为纽带,形成利益共同体。历史上这种官商同盟获利、红顶商人暴富的现象,至今仍受到不少人推崇。周边韩国、日本,政商勾结也较为突出。2006年,韩国专门制定《关于高尔夫球和奢侈性娱乐活动公职人员行为准则的方针》,规定不论何人承担费用,都不许公职人员同民间企业负责人打高尔夫球,其背景就是民众对政商关系的严重不信任。

  白恩培案件警示我们,权力和资本绝不可以进行交换。党员干部搞官商勾结,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少数不法商人谋取私利,只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后果不堪设想。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为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根本保证。要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规范党员干部与商人老板的交往,加大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纪律审查力度,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 耍两面派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件警示录

    对王敏的采访,几度因他泣不成声而中断。他的哭声,时而低沉压抑,时而撕心裂肺,其中不乏对自己罪孽深重的忏悔,而更多的则是对纪律审查的恐惧。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面对记者,王敏述说了自己贪腐堕落的心路历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
人前是人,人后是鬼……”。王敏典型的“两面人”特质,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其警示作用之大,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

  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王敏违纪违法事实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王敏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在检查考核市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传达学习省委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会议上,一再大讲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严守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可谓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就在王敏落马当天,他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的新闻,仍然充斥当地媒体的头版,甚至头条。这些报道无一例外地告诉读者,这是一个黑色幽默。

  在不少济南干部看来,对“王敏落马”感到意外。他们认为,“王书记”慷慨陈词,紧扣“纪律和规矩”,“上连天线、下接地气”,这是他的一贯风格,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将许多纪律和规矩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说起用人,他讲“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说到反腐,他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

  这些义正言辞的讲话,表面上热热闹闹、振振有词。但他内心深处,却视党纪如无物,就在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后,王敏仍然置若罔闻,于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
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当“收”成了习惯,“要”也就顺理成章、毫无顾忌了。王敏时常向有“利益输送”的关系人索要钱物。仅十八大以来,他借到北京参加中央全会、“两会”等机会,多次给赵某打电话,明示暗示让其送钱。

  同样是在十八大后,王敏为一己私利,把党的纪律当作耳旁风,多次找山东省某市领导,请其为自己女婿孙某与他人合办的山东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弄块地搞开发。在王敏的撮合下,孙某选中了该市最好的一块150多亩的土地。后孙某反悔,违反规定取回了1亿多元的竞拍保证金,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矩不正,不可为方;
规不正,不可为圆。”长期以来,王敏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拿中央当“干部”,背离党的要求和规定,自行其是,胆大妄为,恣意践踏党的纪律,最终酿成人生苦果。

  一面大谈廉洁,一面大肆敛财

  “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一个干部,能成长到局级,不容易,大家都不愿意他犯错误、挨处分,但一旦犯了错误,谁都管不了,有纪律在那儿放着!”王敏常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苦口婆心”教育干部。

  他张口“廉洁”、闭口“清正”,迷惑了不少干部和群众。在他被调查后,很多干部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对他“落马”感到非常吃惊。

  在他道貌岸然的伪装下,济南市的很多人认为他干净、干事,有很浓的为民情结;
不少干部对他尊敬有加,把他当作勤廉兼优的学习榜样;
更有一批老同志念念不忘当年“小王”的自律与敬业,觉得他是个好干部、好苗子。

  在山东,关于王敏的举报并不多。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时,接到有关他的问题反映也不集中。这是因为王敏有个所谓的“原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帮人谋私利,以免搞得乌烟瘴气;
不收下属的钱,以免买官卖官。他还禁止家属在自己主政地方经商谋利或干预工作。

  其实,这些都是王敏的“障眼法”。在表演的背后,他贪婪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

  当权力遇上利益,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了定力,则必然被“围猎”。王敏需要的是房地产大亨的金钱,而赵某看中的则是王敏手中的权力。王敏明白一旦和赵某纠结一起,必然是权钱交易,但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他急不可耐地“飞蛾扑火”,和赵某一拍即合、勾肩搭背,迅速结成了利益同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赵某的“围猎”。

  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
以权相交,权尽则弃。赵某被捕后,王敏害怕与其经济交往被牵出,惶惶不可终日,极度煎熬,几乎崩溃。他在《忏悔书》中说:“夜夜难以入睡,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就再也睡不着,总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
上班时怕回不了家;
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开会时在台上坐着,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强打精神撑着;
一个人时,唉声叹气,多次用拳头敲打自己的脑袋,发泄胸中压力。”

  即便如此,王敏仍心存侥幸,总觉得赵某不会将他供出来,直至被带走接受组织调查那一天,还对其抱有幻想。

  记者采访王敏时,他提起这些龌龊勾当,一再说到,自己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商人圈、官员圈、亲友圈里。从热衷于被人围猎,到积极迎合甚至主动沉醉于金钱、权力及声色犬马的围堵中,乐不思蜀。

  剖析王敏案件,可以深刻地领会到“当官发财两条道,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谛。面对社会诱惑多、陷阱多,当官已是高危职业。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一旦贪腐,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一面严责身边工作人员 一面骄纵亲属子女

  在同事眼里,王敏对下属以严厉著称,不接受下属的请托事项,不允许搞“乌烟瘴气”,对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当事人毫不客气。其上一任秘书戚某跟着他一干就是九年,有三次提拔机会,但王敏明确表态不能“特殊照顾”,直到2012年戚某才得以任用。他从来不允许秘书帮别人请托私事或者转送礼物,知道了他的脾气,时间一长,秘书也就不敢这么做了。

  王敏事发后,戚某在配合组织调查时,哭着说自己装修住房的时候,王敏还特意叮嘱他:“需要钱告诉我,千万不要犯错误。”和一些领导干部拿秘书当作“心腹”,一腐俱腐、一损俱损不同,王敏对秘书管教显得特别严格。只是让戚某大感意外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平时“严于律己”的领导,背后却大肆敛财、追求享乐。

  担任济南市委书记后,王敏曾在大会上明确讲,济南的干部不要去他家里。他不在家时有干部送了东西,他都马上退回去。一来二往,济南的干部就没人敢给他送了。然而,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在身边工作人员和下属面前极力塑造一副清正廉洁的形象,而对家人他却是娇宠纵容的另一副模样……

  除济南以外的请托人给王敏行贿,他毫不避讳地当着家人的面收钱收物。一开始,家里人也担心,但王敏总是满不在乎地说“这是朋友送的,都是正常交往,没有关系。”一来二往,家人也就对这些往来坦然受之,收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收受的钱物也越来越多。

  王敏不仅自己在生活上追求奢靡,还带领家人“有福同享”,步入了“购不厌累”、“住不厌精”、“赌不厌多”的腐败三部曲。

  2005年,他主动将妻子介绍给赵某,并对赵某说,“你这个阿姨人很好,和她处不好的人肯定有问题。”心领神会的赵某对王敏妻子百般讨好,主动带其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从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个好、哪个贵就买哪个。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赵某还多次带王敏妻子去澳门赌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赌资且“分红”。对于这些,王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为了让女儿一家过上所谓的幸福生活,王敏纵容女儿在赵某的公司长年“吃空饷”,并多次打招呼、拉关系、铺路子,帮助女婿承揽工程牟利。

  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

  东窗事发之后,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敏掩面痛哭,“是我把他们引向了错误的道路,这不是爱而是害……我没有带好头,作为家庭主心骨,这个上梁没有摆正。”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人生幸福生活的港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守住和呵护好温暖的“安乐窝”,才能终生安全、阖家幸福!

  一面高谈理想主义 一面丢弃党性原则

  2009年,王敏在总策划拍摄电视剧《知青》时,为显示自己是一个有信仰、有追求、有奉献的人,要求电视剧突出为理想、为集体、为他人这个主题。不仅如此,王敏还为该剧主题曲作词。“难忘那苍茫岁月/呐喊着温暖的春天/磨练伴随着无怨无悔/展开人生的风帆······”在这首名为《曾经》的歌曲中,王敏根据自己4年的知青岁月,写出了对那段“激情燃烧岁月”的感怀。

  与之类似,在策划指导电视剧《闯关东》时,他要求极力突出民族英雄主义,通过电视剧《老农民》表达对农村现实生活和农民精神世界的关注。这都是王敏用以诠释自己革命理想主义的例证。

  王敏自诩对党忠诚。熟悉他的人说,“他感情丰沛,每当讲起这些,总是慷慨激昂、热血沸腾,他甚至放言‘有谁对党不敬,我会同他拼命’。”他常常对身边的人谈起,自己出身革命家庭,父亲在战争年代光荣入党,牛棚岁月告诫子女“相信组织”。幼儿园时就歌唱党的光辉,共产党、毛主席是最早认识的几个字。入党时,兴奋得整夜与人长谈,在田野上激动奔跑,立志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培养下,他从知青到大学生,从机关普通一员到高级领导干部,承担起治理一方的责任……

  王敏喜欢看红色影片,常常独自坐在客厅一遍一遍地看。每当看到片中的英雄人物奋不顾身,看到革命烈士壮烈牺牲,他都激动难抑、泪流满面。就连他的妻子都感到疑惑,这些影片他几乎没有遗漏全都看过,有的还看过几遍、十几遍乃至几十遍,依然感动至此。可当记者问他,既然常常主动看红色影片,会不会联系自己的所作所为去反思?王敏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作答:“不会,从来不会。当时的感动是真的,但第二天自己想做啥还做啥。”

  标榜理想主义者的王敏,在人前“信誓旦旦”,做足表面文章,却把革命理想束之高阁,作为精神偶像,从未真正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遵循。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随着各种诱惑的增多,他党性丢弃了、理想坍塌了、信念动摇了,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并由此产生了人生苦短的情绪,及时行乐的情绪,苦尽甘来的情绪,攀比奢靡的情绪——

  1992年,王敏从美国参加培训班回到北京,经熟人介绍,和几个商人一起去豪华酒店吃喝玩乐,尽管只是一面之交,王敏就“入乡随俗”犯下了腐化堕落的错误。后来,那位熟人又多次带他去高档场所玩乐,让他欲罢不能。久而久之,王敏对商人们的这种包围,或者说“商人圈”十分喜欢,常常是乐在其中。这种奢靡生活对他刺激很大,看到别人生活那样舒适,环境那么高档,花钱那样大方,很是羡慕,产生了有钱就有好生活的念头。

  也正是从那时起,贪欲的种子在王敏头脑中悄然种下,并快速畸形膨胀起来。“危者,嗜欲之心,如堤之来水,其溃甚至,一溃则不可复收也。”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老乡找王敏办事,送他一万元现金。他诚惶诚恐,后来想想,朋友间往来,别人不会知道。有一就有二,第二次往往更加变本加厉。之后,找他办事的人越来越多,送钱送物的也频频登门,心中的不安逐渐消失了。

  王敏觉得,好不容易熬过了那么苦的日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必须好好享受,把失去的时光补回来。他精心营造家庭舒适小环境,2008年要求赵某出资100多万元,为其进行高档装修。离开山东,他愈发放纵,索性沉湎于声色犬马,放浪形骸、流连忘返,彻底丢掉了共产党员身份和领导干部形象。他梦想退休后过自在舒适、随心所欲的生活,幻想能够到世界各地去游玩。

  恶之花以绽放的姿态召唤着王敏,怀揣着些许惊恐和懊悔,他一步三回头,摇摆过,后怕过,但欲望和侥幸推动着他一步步走了下去,越走越快。时间长了,他头也不回了,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变得习惯、麻木,彻底堕落了。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他反省到,“我为什么鬼迷心窍收受他人财物?为什么执迷不悟越滑越深?为什么追求享乐热衷奢靡?为什么不听党的话成了罪人?我变成这个样子绝不是偶然。这些天,我反复想到,是丧失理想自毁人生,是贪欲诱惑坠入深渊,是失去约束放纵自己,是淡忘法纪胆大妄为,是脱离组织迷失方向……”

  那时的意气风发,眼前的颓然痛悔;
那时的侃侃而谈,此刻的叹息自语;
那时把高举理想主义作为响亮口号,如今才真正唤醒沉睡已久的党性观念。作为典型的“两面人”,王敏扭曲的价值观、分裂的人格、表里不一的行为,大搞政治投机主义,伪装清廉、伪装纯洁、伪装正直,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用假面具掩盖自己极其肮脏的灵魂和丑恶的行为,演出了一幕幕贪腐的双簧戏,欺骗了组织,迷惑了群众。“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这种“两面人”的行径,背离了从政道德,冲击了社会价值观,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影响极坏,教训深刻。(作者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中心)

“雅好”,错就错在越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案件警示录

  爱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培育情操,提升修养,也可能由“好”而“贪”、由“雅”而“腐”。

  秦玉海就倒在了这把双刃剑下。

  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秦玉海的蜕变过程,大多与他的雅好——艺术摄影分不开,与他痴迷摄影、追名逐利如影随形。

  小节之中有大义,爱好之中见品行。领导干部的个人爱好直接关系其从政道德和公权力的廉洁公正使用,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秦玉海的落马让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该培养什么样的爱好?又该如何对待自己的爱好?这不仅是一个生活情趣问题,更是领导干部思想情操、生活作风的重要体现。

  玩物丧志酿苦果

  ——角色错位导致价值追求转向

  镜头1:随着光影的移动,水的形态颜色也在不停变化。全神贯注的他,抓住一个瞬间,咔嚓摁下了快门。此时,他在冰冷的水中已经站了几个小时。

  看到这一幕,你会认为镜头中的他是什么人?摄影家?不,那就是身为高级领导干部的秦玉海。

  但如果让他自己来选择,他更希望别人把他当作一流的摄影大师,而不是一名省部级干部。

  是啊!如果仅仅是位摄影家,他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那么,秦玉海的角色错位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从秦玉海的履历中可以看出,尽管学历不高,也没有什么特殊背景,但好强、进取的他,在组织的培养下,从一名油田搅拌工,迅速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想干事,也能干成事,这是许多人对秦玉海的评价。正像秦玉海自己所说的那样,那时的他踌躇满志,“一心想干好工作,造福一方”。

  1998年12月,作为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45岁的秦玉海从黑龙江省交流到河南省焦作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2年后担任市委书记。短短5年中,在他的力主推动下,焦作市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实现了由“黑”到“绿”的华丽转身。云台山也迅速扬名全国,被国家列为5A级风景旅游区。

  而摄影,就是在这期间走进他的工作和生活,并最终颠覆了他的人生。

  秦玉海曾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我是如何走上摄影之路的》,文中写道:“(焦作‘由黑变绿’)思路确定之后,我就开始动员焦作的摄影家拍摄本地山水。但之后我发现,摄影家拍摄的焦作山水作品总体上和我所看到的还有距离,还不能准确表现焦作山水的秀美。因我也喜爱摄影,就拿起相机和他们一起去拍。”

  说是“一起拍”,但在秦玉海的心里,其他人都只是陪衬,只有他才能拍出最好、最能反映云台山优美风光的精品。此后,他的摄影作品被作为云台山宣传推广的代表作,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地铁站中悬挂。秦玉海出名了。听着身边人夸张的吹捧,秦玉海愈发觉得,他在摄影艺术上具有卓越的才能。

  于是,问题发生了改变,最直接的就是他对摄影的态度——从起初的爱好逐渐变成了痴迷。

  “他几乎每周末和节假日都会上山摄影”。提起秦玉海,云台山旅游景区的工作人员无人不晓。在当地任职,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秦玉海从2004年升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后,仍然保持着较高的上山频率,而从郑州到云台山开车来回至少需要4个小时。

  对秦玉海来说,去得勤,远远说明不了他对摄影的痴迷。多年来一直陪其上山摄影的段玉宝说,秦玉海对摄影的执著一般人无法想象,“夏天顶着酷暑,冬天冒着严寒,为了拍出一张图片,有时早上三四点钟就要起床,还有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从悬崖上用绳索吊着拍  ”

  秦玉海告诉记者,那个时候,对摄影的“痴狂”与吸毒无异。他可以把摄影教材放在饭桌上,认真研读忘了吃饭;
可以为拍好一张照片,一夜一夜地不睡,反复揣摩其中奥妙;
为尽快看到照片效果,他可以让人当即将胶片从云台山送到北京洗印。

  拍摄的对象也在改变。从2008年开始,秦玉海从拍云台山风光,改为醉心于拍摄水“在不同光照条件下泛起的涟漪、闪烁的波光、律动的轨迹”的“真水”系列。从大山大水到自我欣赏的“真水”,秦玉海的艺术追求和他的人生一样,走入了极端自我的境地。

  秦玉海的爱好开始畸形。

  对中央的文件,他再没有认真看过,开会讲话心不在焉,随便念念稿子。他不再关心能在工作上做出什么成就。他说,自己人生的定位明确了,就是要当摄影家。他的人生价值追求,从一心想干好工作,转为“把摄影做到极致”。

  他欣然担任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并觉得“这是对自己摄影艺术成就的一种认可”;
频频出席各类与摄影有关的活动,经常和摄影界有发言权的一些人,在一起吃吃饭“沟通感情”  

  一个人的价值追求,折射出的是他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变了,是非判断、行为取舍也就随之改变。秦玉海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领导干部的职责使命抛在一边,沉溺于个人的小情趣不能自拔,这是典型的玩物丧志;
反过来,“丧志”又进一步加剧“玩物”。“玩物”与“丧志”互哺,开出的必将是一朵恶之花。

  如果此时秦玉海选择离开领导岗位,也不失为明智。但他没有。因为他明白,他离不开,他的所谓艺术如果离开了手中的权力,将大为缩水,甚或一文不值。

  追名逐利引是非

  ——爱好招来“私人定制式”腐败

    镜头2:站在意大利米兰宽敞明亮的摄影展厅,看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驻足于他的摄影作品前时,一种“跨入世界一流摄影师”行列的自豪感,让他觉得无比兴奋。

  镜头中被展出的作品,是秦玉海最为得意的《真水无香》系列。在这部作品的序言中,他写道:“从做人的角度讲,应当看透功名利禄,远离世事纷繁,杜绝尔虞我诈,甘食粗粝,不染浮华,修美于内,敛性于心”。秦玉海曾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既是我面对摄影又是我面对人生的一种态度。”

  然而,这真是秦玉海的人生态度和艺术追求吗?

  英国著名学者罗斯金有一句名言:“艺术的价值在于没有私欲,在于为万人的利益服务。”但此时秦玉海的摄影爱好,已不是为了“发展焦作、开发云台山服务”,为的只是满足自己出名,或者美其名曰“实现个人的艺术追求”。在接受采访时,他说,“官做再大,工作干再好,一退休,人们就会渐渐把你淡忘,而艺术是永恒的,可以让你名垂千史”。摄影,在他看来,正是可能让他“名垂千史”的高雅艺术。

  追名,必有“逐利”相伴。长期为秦玉海提供图片制作服务的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板曹某告诉专案组:“这些年秦玉海极力追求知名度,渴望自己的作品进入世界一流艺术殿堂,梦想自己成为世界一流摄影艺术大师。他要是成功了,一方面他的摄影作品将成为艺术品,价值不菲;
一方面他的摄影作品衍生品也将走红市场。这就是官员摄影腐败的隐蔽性所在。”

  “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秦玉海对于摄影爱好的高调宣扬,更让一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们嗅到了商机。曹某说:“对迷上了摄影的官员,如果你送给他一台相机就相当于送上了精神鸦片,当他咀嚼精神鸦片的时候,就无法自拔。”

  而这种“精神鸦片”,不像花花绿绿的钞票般庸俗。和其他赤裸裸的收钱收物相比,唯一不同的只是艺术成为了腐败行为的“遮羞布”。扯着这块“遮羞布”,秦玉海甚至毫无廉耻地宣称:“只要是为了摄影,一切都可以接受。”

  正是这种正中下怀的“私人定制式”腐败,让痴迷摄影的秦玉海在“毒瘾”中越陷越深。

  秦玉海想在国内摄影界甚至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曹某立刻提供了全程服务。据调查,2012年至2014年,曹某为秦玉海出版《真水》作品画册,拍摄以秦玉海摄影活动为主题的电视纪录片《一个摄影师和一座山》,先后4次出资为秦玉海举办摄影作品展,甚至不惜动用自己在圈内人脉关系,将其作品展览到了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累计花费580多万元。

  为抬高自己的身价,秦玉海曾想谋取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的头衔,河南安阳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及时出现。李某利用自己在摄影圈的关系,为秦玉海张罗饭局,送钱送礼。所以,尽管秦玉海从心里看不起打着他的旗号到处狐假虎威、影响恶劣的李某,却因为李某“哪里需要哪有我”的贴心服务而“离不开他”。2013年,当焦作市一起涉黑案件牵涉到李某时,秦玉海和他断了关系。但是,2014年5月,当李某以帮其在国外举办摄影展为由再次和其联系时,秦玉海又与李某勾肩搭背,狼狈为奸。

  秦玉海就是这样被“请君入瓮”,而“曹某们”也是这样谋取到巨大利益。

  2007年至2014年6月,应曹某请求,秦玉海向云台山公司打招呼,使曹某公司顺利承揽了云台山公司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铁广告业务;
其间,秦玉海还帮该公司协调提高了广告费标准。仅此一项,曹某公司就获得广告费7685.5万元,利润率高达76%。

  曹某看中的还有云台山长远的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尽管曹某认为,“他的作品别说在国际上,就是在国内充其量也只能算二流”,曹某仍然不遗余力、耗费巨资推广秦玉海的作品,“我想和秦玉海搞好关系,利用他获得中国摄影最高奖‘金像奖’的‘真水’作品,开发旅游文化产品,这样就能获取更多的利润。”

  对于“曹某们”的目的,秦玉海不是不知道。但是,他更在乎他们为他带来摄影艺术上的名和利。于是,为了成就“世界一流摄影大师”的梦想,他明知道被利用,仍然一次次出卖着自己的党性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背离着自我标榜的清高脱俗。

  公权私用入歧途

  ——个人情趣背后是利用特权侵占公共财产

    镜头3:坐在豪华的路虎越野车中,前有景区工作车辆开道,后有当地“摄友团”的追随,目之所及是自己无比熟悉的山光水色,心中禁不住有些得意:“没有我,这里的美就被埋没了”。

  “我拍片是为云台山服务、发展云台山”,对于摄影目的,秦玉海始终宣称是宣传推广云台山旅游事业的“责任之举”和“实用之需”。

  在冠冕堂皇的“为公”旗号下,秦玉海把云台山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心安理得地大肆侵占云台山的公共财产。

  “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社会上流传的这句话,足以说明摄影是多么“烧钱”的行当。十余年间,秦玉海为摄影“烧”的钱高达千万。但是,用他的话讲,“自己却从没有花过一分钱”,云台山被他当作了随意支取的私人账户。

  调查显示,2004年至2012年,在他的要求下,云台山公司先后动用100多万元公款为其购买摄影器材,包括哈苏、林好夫等世界名牌相机,共24件。2010年至2014年,秦玉海先后安排云台山公司花费166万元购买其摄影作品《真水》画册,花费14.5万元为其印制摄影作品挂历,为其结算照片冲洗费33万余元。2009年12月,借云台山公司“赴韩风光摄影展”之机,他要求专门增加其个人摄影作品展,展览共花费74万余元。包括秦玉海及其家人赴外地摄影或参加摄影展的所有费用,等等,都由云台山公司买单。

  而这只是算得出的“大账”。每次上山,秦玉海的“谱”都很大,各式陪同人员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而这些人的所有花费开销都由云台山公司负责。云台山庄经理褚晨明说,每次他们浩浩荡荡一行人的吃住,都须以“贵宾”身份安排。

  尤为恶劣的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秦玉海仍然39次上云台山摄影,公然接受公务接待、公款吃喝。

  从当初的“没有您就没有云台山”到如今,秦玉海已彻底蜕变成“靠山吃山”的“山贼”。云台山工作人员说,“从实际情况看,还是云台山成就了秦玉海这个摄影家。我们云台山公司这些年在支持秦玉海摄影创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财力、物力、人力,使得他在多地办摄影展,才使他在摄影界出了名。”

  云台山景区每年都会做游客调查,连续几年的数据也显示,在前来旅游的人中,通过摄影图片获知云台山的仅占10%。

  秦玉海摄影究竟是为公还是为私,答案已不言而喻。但为什么多年来,就是没人捅破这层窗户纸呢?无疑是因为秦玉海的领导干部身份。秦玉海也不讳言:“我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党组书记、副主任,过去还担任过副省长、焦作市委书记,他们公司和个人的发展,都处于我的职务影响和制约下,他们不可能向我要钱。”

  为长期占用云台山乃至焦作的公共资源来成就个人梦想,并不分管全省旅游工作的秦玉海一直插手云台山的旅游发展,连门票涨价这样的事情都要他点头同意。同时,他还干预当地的人事安排,把听命于他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对“不听话”的干部的任用则横加阻拦。

  自命清高的秦玉海就是这样打着为公的借口,利用特权侵占公共利益,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收受贿赂,目的仅仅是满足个人的所谓“艺术追求”。至于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政治账更不在“摄影家秦玉海”的考虑之内了。这就是“雅腐”!其隐蔽性和破坏力由此可见一斑。据调查,2001年以来,秦玉海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焦作某置业公司董事长刘某等单位和个人贿赂近3000万元。

  小节不保失大义

  ——领导干部的情趣爱好关乎党的威信和形象

    镜头4:面对着办案人员,低着头的秦玉海懊悔地说,回头想想,我对摄影如此痴迷,头脑发涨到极致,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

  摄影无罪,罪在“欲壑难填”。用秦玉海自己的话说,这是“思想有问题才犯了罪”。他确实是忘记了党员的身份,忘记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

  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的领导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的这个“特殊”身份就决定了,该选择什么样的爱好,该如何把控自己的爱好,是有内在约束的,绝不是“小节”和私事,而是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在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陈毅元帅兴趣广泛,尤爱诗词,一生写诗350多首,将革命情怀与诗歌意境融为一体,诗以化人、相得益彰。“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借物咏怀,赞颂坚韧不拔、宁折不弯的刚直与豪迈,给人力量、催人奋进。而他的一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正义凛然,催人警醒,更成为他一生的座右铭。老一辈革命家不仅爱好高洁,而且严把尺度。

  时代先锋、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也为我们展示了领导干部该如何对待爱好。同样是热爱摄影,但孔繁森不为名利,情系百姓,工作之余,用一个普通的相机,定格下对西藏的大情大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至今被人们赞颂和怀念。

  领导干部不是不能有爱好,甚至应该鼓励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关键是,爱好应该用于涵养党性,砥砺心性,滋润的是高尚情操,提升的是道德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

  然而,当前还是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像秦玉海一样,不是为了陶冶性情,而是刻意追求一些“高大上”的爱好,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置于一旁,天马行空、恣意妄为,搞得天下皆知,所谓的爱好衍生为权力寻租的途径,暴露出腐败本质。比如,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喜好玉石,其收受的玉石藏品可办展览;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书法比不了“大家”,但权力下的作品“价更高”。他们还热衷于挤进各类协会兼职,进而利用协会职权谋利。

  “确实需要整治了。”秦玉海悔不当初,对记者说,如果有此类爱好的领导干部多了,就成为一种现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然会打上商品经济的烙印,时间久了,就可能会产生群体性的权钱交易。

  忘记意味着背叛。领导干部没有节制的爱好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腐化。等待他们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不能像我这样,把所有的心思、所有的追求都放到雅好上去了,更不能将爱好附上铜臭气息,否则雅好终将异化为‘雅腐’。”在接受调查时,秦玉海后悔不迭,自己错就错在让爱好越了界,从而扭曲了自己的价值追求,进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走向。

  对于秦玉海来说,醒悟来得太迟了。但是,如何严防爱好越界成“雅腐”,他的惨痛教训却足以给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以深刻的警示。

一把手变“一霸手”的悲剧——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案件警示录

 “人生成功是正道,就怕晚年失航灯;
辉煌已成昨日事,牢中悔悟有何用?”这是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被组织审查时写下的悔悟。

  史联文先后获得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二等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三次荣获全国广电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他从记者干起,最后升任辽宁省广播电视台(2009年由辽宁电视台、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辽宁教育电视台合并重组)台长。

  史联文的事业是成功的,仕途是成功的,人生也辉煌过。倘若其始终坚守正道,应能在诸多荣誉光环中光荣退休、颐养天年;
然而,他却“晚年失航灯”,走了旁门左道、歪门邪道、违纪违法之道,受贿人民币1140余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5000元;
挪用公款550万元。

  2014年7月21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史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2岁的史联文只能在监狱里悔恨终身。

作风霸道,一手遮天

  1978年,26岁的工农兵学员史联文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进入辽宁电视台,历任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部记者、新闻部主任、新闻中心总监、副台长、常务副台长。2007年9月,55岁的史联文在历经近30年的奋斗之后终于坐上了台长宝座。

  贪恋权力的人一旦掌握权力,必定要把权力用到极致。对于他来说,不管之前失去的是金钱还是尊严,都要加倍地找回来。

  作为辽宁广播电视台一把手,史联文手中掌管着3000余人的人员队伍和几十亿的流动资金(仅2012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全口径收入就达25亿元)。

  面对如此重权,史联文本该小心谨慎、认真把握,而他却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如果有人对史联文的意见稍有怠慢没有执行好,就会招来史联文的批评甚至谩骂。史联文把辽宁广播电视台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以霸道强势进行权力“垄断”,成为了辽宁广播电视台的“一霸手”。

  窥一斑、见全豹。史联文当台长后,一次领导班子开会,有位成员迟到了几分钟,史联文直接说:“滚出去。”

  应该说,辽宁广播电视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无论是宣传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乃至于党务工作,都有详尽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有的还是史联文亲自组织制定或修订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史联文来说,这些制度是管别人的。在他看来,他的想法就是制度、就是决策,台内不同层级领导分管的事务必须按照他的意思办。

  关于电视剧的采购和广告经营,辽宁广播电视台有《电视剧采购制度》、《影视剧审批小组工作制度》、《广告经营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但事实上,往往是史联文授意,下边就必须得执行,根本不按制度执行。调查发现,当时的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合同登记台账,也没有对合同统一编号,更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随意性非常大。合同漏洞百出,有的没有签订日期,有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个别广告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缴纳给辽宁广播电视台的金额一年竟相差千万元以上。仅2011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就少收广告费1.2亿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再比如,节目购销中心推荐一部电视剧在辽宁卫视独家首播时,审片组大多数人审看后提出不同意见。但史联文坚持购买,后来节目购销中心以卫视黄金档首播价格每集60万元购买,总计2041.01万元。而在这背后,史联文都收获了“回报”。

  有人说,史联文在台里可谓是熊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

培植亲信,搞小圈子

  史联文任台长后,他与下属之间的关系不是正常上下级的工作关系,而是哥们儿关系,彼此之间称兄道弟,形成了一个“团结紧密”的哥们儿利益集团。

  在这种权力框架下,台里许多重要事情都是这个小团体私下拍板决定,之后再拿到所谓的领导班子会上认认真真地走程序。尤其在涉及人员调入、干部提拔方面,更是由“地下组织部”操纵,搞“裙带关系”,上下串通,利益互保。与史联文关系好的人怎么干都行,与他关系不好的人,无论怎么努力工作,也很难得到认可和提拔。

  久而久之,就形成这样一个惯例:每次研究干部人选时,有关部门都要将具有特殊关系的人向史联文确认一下,以免有遗漏。待召开党委会的时候,史联文再把这些人员的背景关系在会上一一说明,再三强调“都是必须得办的”。于是,正常的人员调动、干部提拔使用,变成了史联文个人平衡利害关系、笼络人心、卖人情、打造“小圈子”的绝好机会。

  史联文主政辽宁广播电视台时,台里一部分人敬佩“仗义的史大哥”,一部分人畏惧“厉害的史台长”,还有一部分人憎恨“无法无天的史联文”。

  崔某,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是史联文的“心腹”、爱徒和得力干将。他从原辽宁电视台新闻中心一名普通的摄像员,成长为广播电视台中层领导,每一步提升都离不开史联文的“关照”、“呵护”。据崔某讲:“从1987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跟着史联文,是史联文一步步把我提拔起来。”为了感谢史联文的一路关照,崔某从2007年底至2012年10月,先后6次送给史联文人民币221万元。

  史联文曾经以为,他苦心经营的搭建的小圈子十分牢固。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早在崔某担任广告部主任时,辽宁省委宣传部的有关领导曾善意地提醒过史联文:“崔某是你的徒弟,任职上要慎重。”但史联文打保票说没有问题。然而,崔某被提拔后,由于对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不力,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受到法律制裁。而史联文案件的线索正是来源于辽宁省审计厅在对史联文离任审计时发现崔某涉嫌滥用职权,在广告销售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善使手腕,溜须拍马

  历史上向来不缺乏讨好巴结当权者的奇思妙想和大胆举动的人。清代乾隆时期“两淮八大总商”之首的江春,因其“一夜堆盐造白塔,徽菜接驾乾隆帝”的奇迹,而被誉作“以布衣结交天子”的“天下最牛徽商”。据《扬州画舫录》所记,江春任总商40年,先后蒙乾隆皇帝赏赐“内务府奉宸苑卿”、“正一品光禄大夫”等头衔,并赏戴孔雀翎,为当时盐商仅有的一枝,“同业中无不以为至荣焉”。

  而在文学作品中,古代下级官员为了讨好巴结上级官员,又不便打听“领导”的鞋码,居然想出了在“领导”路过之处“撒灰取鞋样”的法子。当合脚的鞋子送到“领导”脚跟前时,让其在惊讶之余更感贴心、受用。

  不知史联文是受了这些“经典案例”的启发,还是无师自通,在现代社会也做出了不逊于古人的讨好巴结之事。

  上级部门一干部到辽宁出差,去辽宁广播电视台了解情况。说完公事,台长史联文“随口”问:“领导什么时候回北京啊?坐飞机还是火车,票买了吗?我们帮你买吧?”

  干部以为只是客套话,回答:“谢谢,不用了。明天下午就回,已经买好机票了。”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

  第二天下午,干部到机场值机时,发现经济舱的机票居然打印出头等舱的登机牌,柜台人员说,“这张票已经升舱为头等舱了”。

  干部在纳闷中走进头等舱。不一会儿,旁边坐下一人,热情地问:“您是……吧?我是辽宁广播电视台的……这么巧啊,台里安排我去北京出差,刚好可以在飞机上向领导请教业务问题。”

  一路谈笑甚欢。下了飞机,干部问:“你怎么进市区呀?要不咱们一块儿坐车走吧?”

  辽宁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笑着说:“领导,实不相瞒。我马上就要回去了。史台长特意安排我送领导,又怕领导不同意,只好撒谎说到北京出差,领导莫要怪罪哟。”

  “这个史联文,实在是太不像话了。”干部似在责怪又不无感动地说。

  类似这样的招数,史联文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总觉得一个单位离不开人气,要想建立一流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必须得有一群人支持。所以我专门研究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发展相关的部门及其利益,针对他们的喜好和特点,点准脉,让有用的团体都支持辽宁广播电视台,为辽宁广播电视台服务。”

  前些年,地方的一些部门系统热衷于搞“文艺汇演”、“春节晚会”,这让史联文看到了机会。对于一些实权部门,他要求台里相关部门拿出最好的资源,“一定要整得妥妥的”,让实权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职工满意。最为关键的是,当主办方提出结算费用时,史联文总是豪气地说:“扯那玩意儿干啥,领导找我们,是看得起我们。”

  史联文“仗义、够朋友”的名声慢慢在辽宁政商界传开。

  史联文在成为台长之前,就善于使手腕,了解内情的人将其升迁之路归结为“远交近攻”——利用上级领导打击直接上司。对隔层领导,史联文巴结拉拢;
但与顶头上司和同僚的关系却一向不佳。

  胡作非为,贪得无厌

  史联文在忏悔书中写道:“当了台长以后,我身边希望通过我的权力寻求利益的人也多了,在这些人的吹捧和央求下,我和他们就逐渐形成利益共同体,我的胆子也放开了,几万、几十万,人家送,我就收……现在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和痛心,我深深地知道我的罪行严重。”

  史联文将电视剧订购决定权、广告决策权、干部任免权、人员录用权等集于一身,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利用公权力为个人捞取好处,敛财逐利。

  经查,史联文利用电视剧的订购决定权收受10名电视剧制作人、发行人贿赂人民币571万元、港币20万元;
利用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的决定权,收受3家广告公司经理贿赂人民币295万元;
利用人事录用决定权,收受11名请托人贿赂人民币54万元;
利用干部任免权,收受下属人员贿赂人民币420万元。

  2008年,某公司与辽宁广播电视台签订电影播映权购销合同,将制作的电影在《北方影院》栏目播出。为感谢史联文的关照,该公司经理送给史联文一张银行卡,从2009年初到2010年夏,陆续往卡里汇钱共计430万元。2010年7月,史联文将卡交给这个公司经理“保管”,并称以后有机会再取。2012年初,史联文欲在美国买别墅,又要回200万元。

  2008年下半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决定将广告资源全部收回广告部经营。沈阳某公司找到史联文,想继续保留广告贴片栏目。按照史联文的指示,该公司不仅与时任辽宁广播电视台广告部主任的崔军签订了贴片广告合同,还在所经营的广告业务中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为回报史联文,该公司于2008年至2010年间,分10次共计送给史联文人民币270万元。

  当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监管时,在无限膨胀的欲望驱使下,史联文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他连踩“雷区”,频触法律“红线”。

  中央多次强调,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可史联文对此置若罔闻。2009年8月,史联文出资50万元与郭某合作投资成立广告公司。2010年至2011年,公司承包辽宁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全时段广告业务,收益达500多万元,按约定,史联文和郭某对利润五五分成。

  史联文说他一生都忘不了退休那天的情景,宣布干部调整的大会结束后,他之前提拔的那些亲信、铁杆一下子就涌到了新台长面前,他内心极度失落,不知自己是怎么从会场走回办公室的。然而当时参会的人员却说完全不是那样,大家还纷纷祝贺史台长光荣退休,并没有对他不理不睬。他的这种感觉,不过是失去权力的“落差”使然。

  即使在他退休半年后,史联文依然通过台里的亲信帮他办成了多名请托人找他“关照”的事项,以致辽宁广播电视台的人说,史联文退休了,但他的势力还在。尽管这样,史联文在接受审查时还骂他的亲信“背叛了他,不听使唤”。

可悲的史联文,退休后还在贪恋着权力。贪欲如熊熊大火,焚尽了他的良知和道德。

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

贪腐的官员中,有种“恃才傲物”的:他们自以为手段高明,可以瞒天过海;
伪装得很好,可以欺世盗名。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的“高明”,不过是掩耳盗铃;
自以为是的“伪装”,不过是自欺欺人。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熟悉朱福林的人都称,他为人谦和,做事喜欢“动脑子”。

  这位做过副教授的贪官,身上有那么一股子书卷气,教育别人时常讲“情怀”:四面湖山归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

  可惜的是,他所谓的“情怀”,不过是贪腐时的伪装;
爱动脑子,则全用在了贪腐的歪门邪道上。

   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朱福林的上诉,以受贿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贿赂共计1500余万元。

  文质彬彬的教授官员,何以踏上腐败之路?讲究“技术含量”的贪官又如何倒在了自己的贪欲面前?本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朋友圈非富即贵,心理失衡贪欲生

  朱福林自认是一名技术型干部。

  从他的履历来看,也确实如此。曾做过高校地理系副教授的他,首先是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被引进到金华市开发区工作的。

  从政18年,因为业务能力突出,他一帆风顺,先后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婺城区区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对城建工作尤为了解。

  可尽管职务不断晋升,朱福林的思想境界却未有丝毫提升。他整天谈的是业务工作,忙的是具体事务,自认为只要业务好了,可以一俊遮百丑。

   “我一直把自己定位在技术型领导干部,只注重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与积累,对政治学习毫无兴趣。”案发后,朱福林忏悔说,他认为政治学习都是一些陈旧的大道理,是一些“假、大、空”的内容,与时代脱节,多数人没有真学、真信、真用,只是供说教用的,所以完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15年没有去党校参加过学习进修。

  与此同时,朱福林平时接触和来往的朋友,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过去,他爱和基层的同志交朋友,经常和同学、战友、同事一起活动锻炼、讨论问题,关心困难同志,资助贫困学生,心态积极向上,有朝气、有热情。

  可随着官越来越大,他开始“谈笑有老板,往来无白丁”,越来越热衷于和老板勾肩搭背,更与几个自认为社会反映较好、做事有分寸、有经营水平的老板称兄道弟。

  每年总有几个长假,朱福林会和老板朋友们一起到三亚等地度假。他听到的都是老板们讨论商机、投资、回报等商业决策,看到的都是他们做成一个项目或搞定一笔投资后的意气风发,心里羡慕极了,觉得他们过得很充实、有意义、有成就感。

  反观自己,虽然当个领导干部,但干得很辛苦,付出很多,得到的却很少,限制还特别多,心里特别不平衡,很想退休后到商海打拼,像老板朋友们一样自由自在。

  朱福林的想法很快被老板朋友们获悉,在他们的精心安排下,朱市长很快就体会到了“做生意”的乐趣。

  “投身”商场,和老板“做生意”只赚不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听老板朋友们交流“生意经”,“耳濡目染”的朱福林跃跃欲试,也打起了投资理财挣点钱的算盘。老板朋友们对此百般迎合。

  刚开始,朱福林只是利用自己的市长身份搞些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炒房卖房等经营性活动,借贷利率和购房优惠也在市场正常优惠范围内,但时间一长,他的“胃口”就被吊起来了。

  眼见这么久都“平安无事”,朱福林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发财捷径,开始贪婪地捞取好处。但不同于一般贪官的是,他贪腐起来相当讲究“技术含量”。

  朱福林通常不赤裸裸地收受钱物,一般都要通过“借用车辆”、“订房炒房”、“低价买房、髙价卖房”、“转让预期投资收益”等貌似合法的方式受贿,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有时老板们送他现金,他也会处心积虑地以“交易”为幌子进行巧妙包装,以掩盖其违法犯罪的实质。

  2009年底,房地产老板徐某某希望朱福林帮其解决有关房产项目的拆迁问题,故意提出向他借款200万元,两年内“一比一”返还(即两年后返还400万元)。

  一直“小打小闹”搞理财的朱福林早就对合法挣钱不耐烦了,他一门心思想发笔大财,于是和徐某某一拍即合,答应了徐某某的请求。

  朱福林心里清楚,“借”钱给徐某某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可怎么“借”得好好斟酌斟酌,万一“暴露”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规避“风险”的好办法,以姐夫等人的名义,将200万元“借给”了徐某某。

  并不缺钱的徐某某拿到200万元后心知肚明,他一直“心急火燎”地想还钱给朱市长,苦苦等了9个月后,终于逮到机会。2010年8月,徐某某连本带息将400万元“还给”了朱福林。朱福林见投资“果然”收到了回报,欣然笑纳。

  有意思的是,2012年8月,获悉可能被调查,朱福林又急急忙忙地将100万元还给徐某某,以“弃车保帅”。

  朱福林和老板朋友们“做生意”,有一个最显着的特点,那就是“只赚不赔”。“天赋”之高,令人咋舌。

  2011年,朱福林以妻子的名义向房地产老板叶某某购买了一套400多平方米的房屋,市场价1100多万元,叶某某以“优惠价”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朱福林。仅此一笔,朱福林就“节省”300多万元。

  可他并不满足。为了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好处,朱福林在购房时还与该公司签订了“双保险合同”:约定房价下跌时就将购房款变为借款,收取利息,而且还嫌叶某某给的20%的年息太低,要求年息24%。

  2012年,朱福林夫妇见房价已经跌至600万元左右,于是要求叶某某“按照合同”将购房款转为借款,并向其收取24%年息,共计190多万元。这样,所谓的市场风险在“经营之神”朱市长面前不过是一个笑话。

  朱福林做生意的“厉害”可见一斑。

  退休恐惧症,用贪腐为自己找“后路”

  朱福林从政后期之所以如此大肆贪腐,与他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惘不无关系。

   “人生过了五十岁,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对自己的未来已看得很清楚。内心感觉已到政治生涯的晚期,从政近二十年疲劳感突然产生,觉得未来很无奈。”朱福林忏悔说,五十岁以后,他一方面想努力工作,得到组织上的关注和重用;
另一方面又感到政治生涯江河日下,感到恐慌和失落,准备为自己找后路、找退路。

  特别是他看到一些领导干部难以适应退休生活,一天到晚发牢骚,更感觉既同情,又可怜,觉得干什么都比领导干部退休以后好,因此开始更多地考虑自己该怎么办。

  可悲的是,他思来想去,想到的最终办法是以权谋私,弄权谋利,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这种心理状态支配下,朱福林全然不顾领导干部的身份,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与老板们沆瀣一气,一心一意想要发财。

  2010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便利,在安置某建材市场过程中,为建材老板李某某谋取利益。2012年,李某某为感谢朱福林的帮助,提出将马上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股份以原价转让给朱福林,再由朱福林转让后获利。

  朱福林对此欣然同意,他以侄儿名义向其他老板借了2000多万元购买了股份,转手获利300多万元。

  不仅如此,他还利用职权广施好处,经营人脉。他非法为浙江某公司谋取利益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8年3月,金华某新区建设指挥部以《投资协议书》的形式与该公司违规约定出让土地181亩,收取押金6000万元,并承诺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挂牌方式供地。

  而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颁布了第71号令,规定2004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

  朱福林明知该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做法不对,可是多次收受该公司老板徐某某的各种“好处”80多万元后,又觉得徐某某可以结交,于是“仗义”援手。

  在他的“帮助”下,这家公司获得了经营性用地出让指标,并拟定了捆绑出让的方案,有效排斥了市场竞争,确保独家参与竞头。

  朱福林还应该公司要求,以解决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违规降低了事先确定的土地保留价,致使该公司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了土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在朱福林看来,帮老板解决了问题,拿下了项目,自己获取一些回报是理所当然的事。发展到后来,甚至连同学、战友托他帮忙,他也毫不客气地“雁过拔毛”。

  一名老部下感谢朱福林“帮忙”拿到了一个工程设计项目,通过转账送给他150万元。为了“安全”起见,朱福林假借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名义,将房产虚假转让给老部下,从而让这“烫手山芋”以售房款的名义“安全”落袋。

  放纵身边人,害人又害己

  朱福林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他一般不敢直接收受钱物,收受的好处大多由其妻子、侄子、侄女等亲属出面操作,自己躲在幕后。朱福林深陷犯罪的泥潭与其“家门失守”有一定的关系。

  朱福林“爱好”投资房产。他从购买小商铺、集资房开始,慢慢涉足商品房、高档别墅,从金华本地买房开始,慢慢发展到杭州、上海、海南等地。

  为了规避组织对其财产的调查和掌握,朱福林将部分涉案房产登记在其亲戚名下,而且其大部分购房、炒房和重大投资行为没有如实向组织申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朱福林来说是形同虚设。

  从2009年开始,随着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庞大,朱福林夫妇为规避反洗钱中心对其重大资金进出情况的监控,共借用亲戚朋友10多个“账户”用于资金转账,可谓用心良苦。

  朱福林妻子在金融机构工作过,投资理财意识很强,家中重大经济活动基本上由其具体操作,在家中扮演“财政部长”的角色。

  朱福林刚开始担任权力部门领导时,知道自己是房地产商和企业老板的攻关对象,特别能严格要求自己,请客吃饭及各种礼物都能拒绝,对妻子也一再严格要求,让其严把家门。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房地产商送钱花样百出,朱福林周围拍马屁的人也越来越多,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早就将开始的谨慎抛到脑后。其妻子也慢慢淡忘了最初的承诺,不仅没有尽到贤内助的职责,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10年底,房地产老板黄某某为了感谢朱福林在其办理房产项目土地证方面的帮忙,想通过炒房获取差价的形式送钱给朱福林。于是,朱福林叫妻子以岳母的名义支付了定金,以低于市场价100余万元订购了一套房屋。

  两个月后,黄某某说可以将房子转手获取差价,朱福林又叫妻子支付了全额房款。房子转手后,获利100余万元。由于时间间隔太短,朱福林妻子又应丈夫要求,直到半年后才去领取了这100余万元。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朱福林自己贪腐,还把家人“拉下水”,夫妻上阵,亲属共贪,结果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他的教训,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深思。

好吃难咽的“奖金”——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滥用职权案剖析

2013年1月11日,对于张引来说,是个晴天霹雳的日子。

这一天,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式接受组织调查,政治生涯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他是一名风光无限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走到哪里都是鲜花、笑脸和恭维;
在这之后,他原形毕露,成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分子。

“走到这一步,我不知流了多少眼泪,不知痛哭多少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引后悔不迭,声泪俱下,表示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

2014年5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引有期徒刑11年。

破组织的规矩,掘自己的坟墓

张引案的最大特点在于,他并未大肆收受企业或个人的贿赂,而是利用职权,不光收受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孝敬”的拆迁奖,还巧立名目给自己滥发奖金。而这些钱,都是公款。

“这也不是我个人去索要、去拿,也不是就给我一个人的,所以就拿了。”在监狱服刑的张引,面容憔悴,谈及奖金问题时语速陡然加快,但随即神情黯然,语调转低。他表示,“贪欲思想主导了我,所以我放松我自己,就走到这一步。”

张引屡次说,如果让他从头再来,就算把他打死,也不会要一分钱了。言语中满是悔恨。

可惜的是,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他在金钱面前节节败退,财迷心窍,给自己酿了一杯人生苦酒,也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张引也曾有辉煌岁月。军人出身的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勤奋,干起工作来激情似火,不知疲倦。他曾经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任何人的东西都不收。

靠着勤奋和组织的培养,2006年5月,47岁的张引出任徐州市泉山区代区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任区委书记,直至2012年6月升任徐州市政协副主席,10月卸任区委书记,他在泉山待了6年多。

张引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就发生在泉山任职的6年多。这6年,也是他思想变化最大的6年。如果说之前,他大体还能守住法纪底线,洁身自好的话,这之后,他已经满不在乎了。

泉山区是徐州市的核心城区之一,经济实力雄厚。在这里,张引一方面“大开眼界”,一方面自惭形秽。

他在忏悔书里写道:“看着那些老板住豪宅开好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过得何其潇洒自如……比比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有时招商引资还要赔着笑脸,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我自感层次比他们高,文化水平又比他们高,凭什么不如他们?想想心理就失衡。”

他开始患得患失、心浮气躁,静不下心来工作,也静不下心学习。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束之高阁,从没有翻开看过一眼;
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也当成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

“追逐金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张引回忆说,那时一门心思想着发财。

有人介绍了一个民间非法集资项目,称年息高达30%。他听后大为动心,东拼西凑了一大笔钱加入。

他自称,那段时间,想到一年能获得30%的利息,“夜里睡觉都能笑醒”。没想到的是,钱扔进去不到一个月,该项目的老板就卷钱“跑路”,结果是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下属居然发奖金,天上掉下美味“馅饼”

应该说,在泉山区工作初期,张引还是很谨慎的。

特别是其前任区委书记因受贿被查处,给他很大震动,让他对于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心存顾忌。

“既要收受好处,又不受到法律惩处,就想打个‘擦边球’。”回忆自己的“贪路历程”,张引如是说。

2007年7月的一天,一个可以让他打“擦边球”的机会从天而降。

当天,泉山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代某打电话给张引,称一个征地拆迁工作刚结束,要过来向他汇报工作。张引有点纳闷,街道的拆迁工作,有什么好汇报的?

代某到了办公室,不痛不痒地汇报了工作,忽然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存折,说:“张区长,这是我们街道发的拆迁奖,这是你的那份儿。”不等张引反应过来,代某已起身告辞。

“街道给我发奖金?”拿着钱,张引忐忑不已,考虑到并不了解情况,他想钱还是不收的好。过了几天,他打电话叫来代某,把存折退了回去。

两个月后,该街道另一拆迁项目结束,这次,代某没登门向张引“汇报工作”,而是指使下属支取了1.8万元,请区重点办主任夏某以所谓拆迁奖金名义转送。

见到张引,夏某顺便把拆迁奖金的来龙去脉一并汇报了。

原来,近几年,徐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为了推进城建和拆迁工作,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完成拆迁任务,可以给予适当奖励。泉山区处在新城区和老城区交汇之处,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于是,区政府与下辖街道签订了拆迁包干协议,明确“经费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任务,经区政府审批,区里拨付的拆迁经费中,有部分可以作为奖金发给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

“拆迁工作没有区长的支持,无法及时完成,区长功不可没,这是你该拿的,大家都有的。”夏某说。

一句看似随意的“大家都有的”,彻底打消了张引的顾虑。

他好像一下明白了,这是泉山的“规矩”,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况且,大家都拿了,你凭什么装清高?这次他没再给代某打电话,欣然收下。以后,他对代某等人的职务升迁、任用多有“关照”。

索要“奖金”,升迁之前还念念不忘

有了第一次,之后再拿“奖金”,张引就心安理得,再没有开始的小心翼翼、忐忑不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张引收受的140余万元贿赂中,有130余万元是各单位以“奖金”名义所送的钱财。

泉山区某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魏某与张引很熟,为感谢张引对他的“关照”,并为长远“打算”,魏某先后6次以拆迁项目“奖金”为名,向张引贿赂共计21.5万元。

特别是在2009年11月第一次以拆迁项目“奖金”名义给张引送钱时,魏某为了与张引搞好关系,想多送点钱给他,将账做成了“政府有关领导”2人,每人2万元,最后魏某将这4万元都送给了张引。

魏某做事非常小心,送的“奖金”在财务处理上都使用会计人员或街道工作人员的名字,没有出现张引等领导的姓名,而且做账时因送张引的“奖金”金额太大,每次都用两三人的名字代替。这也是给张引送钱单位的普遍做法。

张引对于“奖金”如痴如狂。他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多次讲到廉洁自律问题,称勤政是幸福源泉,廉洁让人生平安,教育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逢年过节不许送钱送礼。但话锋一转,又说“拆迁工作中发的奖金是可以拿的”。

说者“有心”,听者更“有意”。许多街道和区直部门的领导正发愁如何与张引搞好关系,这下有了“充足”的理由。甚至一些没打算送钱的干部也都知道张书记“好这口”,争相给他“孝敬奖金”。于是,张引拿到的拆迁奖金“芝麻开花节节高”,一年比一年多。

当享受下级部门的“孝敬”成为习惯后,一旦长时间拿不到“奖金”,张引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情况,要求加快进度,并暗示说:“一线同志很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基层干部们“心领神会”,很快给他奉上“奖金”。

更令人惊讶的是,2012年下半年,张引即将离开泉山,这个时候,他还“惦记”着一些没到手的“进项”。他让属下加快进度,“奖金抓紧发掉”,甚至有个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提前送到了他手上。

这个时候,他才心满意足地前往徐州市政协赴任。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除了拿下属各单位送的拆迁“奖金”,张引还擅自决定,采用自定项目、重复发放、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奖项等形式,以“财政上台阶奖”、“财政平衡奖”、“收入目标奖”及“城建重点工程奖”的名义向泉山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财政干部发放奖金共计1040余万元,他个人实得人民币50余万元。

以所谓“财政平衡奖”为例,该奖是泉山区私设的项目,上级没有任何文件规定。2009年至2012年,张引在明知没有任何奖金发放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并指使下属先后4次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财政平衡奖”355万余元,他个人实得15万元。

为以防万一,在一次主持区委常委会期间,张引将发放“财政平衡奖”的情况向其他常委作了通报。虽然大家知道不能发,但在金钱诱惑下,没有人明确反对。

“奖金”诱人,取之无道必被捉

张引案发后,有的人替他“打抱不平”——

对于张引收受所谓拆迁“奖金”的行为,有人说,这就是发放奖金,而且有徐州市政府的文件规定作凭证,因此不能认定为违法,只能定为违纪。

对于张引滥发奖金的行为,有人认为,这是给下属谋福利,为了激励更好地工作,充其量是违纪,怎么是犯罪?

对于第一种意见,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张引拿的钱名义上是拆迁“奖金”,但张引对大部分拆迁项目没有过问,更没有到一线工作,所谓奖金只是个幌子,哪有下属单位给上级领导发放奖金的?给张引发奖金的单位也明知给他发不对,因此,在奖金的财务处理、领取手续上都不出现张引的名字。

况且,张引收受的所谓“奖金”,背后都有请托谋利事项,他本人也交代,明确知晓下属单位的奖金是不应该拿的,相关人员以奖金的名义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在个人职务职级晋升、子女家属工作等方面请他予以关照。双方在发放和收受所谓“奖金”的意思表示上心照不宣,就是以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

对于第二种意见,办案人员说,张引明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私自滥发各类奖金,仍个人拍板、擅自决定,4年间动用上千万的财政资金,为少部分人发各种奖金,造成巨额国有财产损失。其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其依法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张引在泉山违规发放、领取“奖金”,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党风和政风,导致当地出现了有的干部干工作冲着奖金去,没有奖金就没有工作动力的不良风气。

因为泉山“奖金”丰厚,在当地,一度甚至出现有的干部要被调离泉山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宁可在泉山退休,也不愿意到市级机关部门任职。个别已经被调离的干部,为了多拿奖金,也多次提出要回泉山工作。

事实上,泉山的“奖金”只是肥了某些蛀虫,普通的工作人员反而获利不多。比如,2011年9月,泉山区农水局以水环境综合治理奖励为名发放奖金49.5万元,其中张引等区领导和区农水局长获利颇丰,而真正在一线工作的区农水局工程科人员一分奖金也没有!

“我对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项目如数家珍,生怕放过每一次被‘孝敬’的机会。扪心自问,真正一心一意扑在项目上的心思又有多少呢?”案发后,张引忏悔说,在他的思想意识里,收受别人钱卡才是腐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利用手中权力私分、收受下级奖金同样是腐败,“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

警钟长鸣。党员干部当引以为戒!

链接@忏悔录:

“奖金”于我就像皇帝的新装

当了领导后,我开始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好话听得多了,腐朽的东西乘虚而入,享乐主义思想便占据了主导地位,开始放松了自警自律自省。后来发展到钱物不论多少,不论是上级发的,还是下级单位以奖金名义送的,来者不拒。对钱的贪婪使我越陷越深,直至麻木不仁,最终不能自拔。面对自己大量违纪违法事实,我时刻反思自己,反思这些年思想蜕化变质的轨迹,剖析灵魂深处,清扫层层污垢,越是深挖,越清楚地看到我腐烂的根源。

(一)不注重学习,理想丧失,思想蜕变。我曾经也是一个办事公道公平,认真负责的领导干部,活得轻松、单纯。但是由于不注重学习,信仰逐渐淡薄,失去了理想,没有了方向。多年来,党内文件我是一目十行,看过就丢,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更是放在书架上当成摆设,束之高阁,却从没有翻开看过一眼。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我当成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根本没有理解组织上的良苦用心。区里有大会小会,稿子从来都是交给秘书来写。主席台上我像模像样地解读政策文件,会议结束后,讲过什么内容我根本不记得。学习流于形式,导致了我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的认识非常肤浅,有的甚至闻所未闻。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思想上没有了是非界限,心理上没有了敬畏感。说我是个法盲,也不是不懂不知,而是置法律于不顾,放纵权力,拿党纪国法当儿戏。不守法才是心中无法之盲、目无法纪之盲啊!目无法纪就会私欲膨胀,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追逐金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我在金钱面前节节败退,一步一步滑向深渊,变得患得患失、思虑重重、心浮气躁。到今天我才明白学习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一时一刻,而是要终身学习,注重终身的改造。过去我人在组织,心却被狭隘和金钱所俘虏、私欲所占领。今天我醒悟了,从内心深处彻底认清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那就是做任何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都将失去一切,都要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二)贪欲之心,使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我不能正确认识矛盾,辨别是非,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看极个别消极现象。我把自己所作所为看作正常的事,认为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最终没有经得住诱惑。由于我利欲熏心,自私和贪婪不断升级,收受钱物一年比一年多,那些违纪违法所得像是偷来、抢来的钱一样,既让我的贪心得到一时满足,又让我备受党纪党规威慑和尚未泯灭的良知、道德的折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中,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我丧失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丧失了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原则;
背弃了当初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誓言。获取金钱、贪图享受占据了我的思想、侵蚀了我的灵魂,平时所思所想就是如何赚钱,如何获得更多的财富,我的思想意识里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了,因此在物质面前,我放弃了抵抗,而是敞开大门,最终倒在了陷阱里。

我拿“奖金”是公开的,特别是担任书记后,“奖金”一年比一年多。这还不够,我甚至巧立名目私分公款,表面上用奖金鼓励先进,实则是为了个人敛财的方便。刚开始时,自己拿的比别人多心里还胆怯、害怕,后来逐渐心安理得,觉得不够就用财政的钱配套,再后来发展到只要是重点项目,就列支发钱。拿着这些钱,自认为是填补自己平时工作的辛苦和压力,是劳有所获。我开始把个人正常的工作付出和合法收入以外的不义之财挂钩,从自我安慰中寻找平衡,有时长时间拿不到“奖金”,我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加快进度啊,大家都比较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得到了这种暗示,他们也就心领神会,甚至有的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到位了。我对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项目如数家珍,生怕放过每一次被“孝敬”的机会。扪心自问,真正一心一意扑在项目上的心思又有多少呢?在我的思想意识里,收受别人钱卡才是腐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利用手中权力私分、收受下级奖金同样是腐败,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

(3)宗旨意识被物欲横流冲垮。随着思想蜕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了。看着那些老板住豪宅开好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过得何其潇洒自如……比比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有时招商引资还要赔着笑脸,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我自感层次比他们高,文化水平又比他们高,凭什么不如他们?想想心理就失衡,对待工作对待人民群众表现得越来越麻木,越来越冷漠,丝毫感受不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之情。这几年经济在发展,但有些民生保障问题还欠账很多。有的困难群众因为经济困难自愿放弃重病治疗;
辖区内大片危旧房,脚插不进去,头抬不起来,屋外下雪、室内成冰。我不想更不敢看到上访群众期盼的眼神,党组织培养了我,人民群众才是我的衣食父母,可我在金钱的诱惑下一天天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爱民之心、为民之情。内心的贪欲战胜了良知,越来越难以控制,防线被无情地冲垮了,一发不可收拾,真如激流放舟,一泻千里啊!

被“情”绊倒的“明星干部”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剖析

2014年1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进行判决,刘家坤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情妇赵晓莉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经查,刘家坤利用担任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情妇赵晓莉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900多万元,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956年出生的刘家坤,前47年的人生可以用“立志奋斗”四个字来概括。47岁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后来会因为一个女人、为了所谓的“爱情”而走上贪腐之路,上演了一场自己弄权、情妇收钱的贪腐剧。

忆往昔:他曾是勤廉典型

鲜花、掌声、荣誉的激励和胞兄因贪腐入狱、病死狱中的警示,让刘家坤告诫自己“牢记宗旨、勤廉工作”。

  1999年8月,43岁的刘家坤从部队副师职岗位转业到地方,任阜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军队转业干部直接到地方当部门一把手,行不行啊?”在一些人疑惑的眼光中,刘家坤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他严格要求自己,作风雷厉风行,带领一班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了三达标(废水、烟尘、废弃物达标排放),受到市委、市政府表扬,在社会各界参与的政风行风评议中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使阜阳市的环保工作跨入了全省环保系统先进行列,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

  2001年,刘家坤在环保局干得风生水起的时候,安徽省原副省长、阜阳市委原书记王怀忠因贪腐被组织调查。王怀忠案牵出阜阳市国土局窝案,国土局两名领导班子成员因贪腐被追究刑事责任,多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干部职工思想不稳定,国土局的形象受到重创。

  2002年8月,阜阳市委决定让刘家坤到市国土局任局长,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对刘家坤说,“你到哪里都可以打硬仗”。

  刘家坤再一次担起“救火队长”的职责,临危受命。他上任后和班子成员一道分析土地批租中产生腐败的原因,发现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不按规矩办事,要想从源头上制止土地批租中的腐败,就必须彻底扭转土地批租中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强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为此,他们用“一个市场、四项制度”来规范土地批租行为。一连串大刀阔斧的改革举措让曾是腐败重灾区的国土局面貌焕然一新。

  刘家坤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他被上级有关部门授予 “国土卫士”荣誉称号。2003年,他被安徽省有关方面授予全省“勤廉兼优的党员领导干部”荣誉称号,并和其他勤廉兼优干部一道前往省直单位和省内各地市巡回宣讲先进事迹。

  此时的刘家坤,除了鲜花、掌声、荣誉的正面激励,还有其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主要领导的胞兄因贪腐入狱、病死狱中的反面警示。他告诫自己,一定要牢记宗旨、勤廉工作。

  2004年5月,刘家坤在《安徽日报》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当好国土卫士》,其中写道:“当好国土卫士,是党和人民赋予我的职责,能否在土地批租过程中顶住诱惑,是对我这个共产党员的考验。对此,我心如明镜,处之泰然。”

  2006年7月,刘家坤任太和县委书记。

  安徽省纪委参与查办刘家坤案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之前与刘家坤因工作上的事有过两次接触。第一次是2003年,为了解土地出让政策去找时任阜阳市国土局长刘家坤咨询,当时的刘家坤衣着朴素、穿着布鞋,热情耐心地介绍相关政策,并说国土部门是热点部门,一定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给人感觉一身正气。

  第二次是刘家坤任太和县委书记后,该工作人员前往太和了解一个信访件的情况,刘家坤口头上表示全力支持配合,可等省纪委工作人员离开太和,他立即将同省纪委工作人员谈过话的太和当地干部逐个叫到办公室,仔细盘问“问了什么、说了什么”。

  刘家坤这种表面上的变化,预示着其内心思想和行为的转变。而导致这种转变的最重要因素就是他同赵晓莉产生了婚外情,并为了这所谓的“爱情”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贪腐行为。

错贪欢:情妇成为他的“软肋”

刘家坤曾这样宽慰自己的出轨:同千万富姐谈感情,至少经济上不会出问题。没曾想,千万富姐的“真爱”下掩藏的是一颗欲壑难填的贪婪之心,他最终也成为贪婪的“俘虏”。

  2011年春节刚过,安徽省某商贸公司董事长康某某在阜阳市一住宅小区外蹲点观察了好几天,在确定赵晓莉的住处后,他带着纸箱敲开了赵晓莉的房门。

  康某某开门见山,向素未谋面的赵晓莉作了自我介绍,说他想承揽太和县莲蒲路与复兴北路地区旧城改造项目,请她做做刘书记(刘家坤)的工作。随后,康某某将纸箱以及12根金条、1幅观音画像、1条玛瑙项链送给了赵晓莉。赵晓莉收下这些后,表示愿意帮忙。康某某离开后,赵晓莉打开纸箱,发现里面装有300万元现金。

  康某某想承揽太和县的工程,为何要跑到阜阳市向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送上巨额财物?因为在刘家坤那里吃了闭门羹的康某某打听到一个半公开的秘密:“这个叫赵晓莉的女人是刘书记的情妇,是他的‘软肋’。”

  2010年3月,康某某找到刘家坤,送给刘一幅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希望启动并承揽莲蒲路与复兴北路地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二天,康某某就收到刘家坤托人送回的观音画像。康某某不死心,终于打听到赵晓莉这个刘书记的“软肋”,并在初次见面时就大手笔地奉上巨额财物。为尽快促成此事,康某某在一个星期之后第二次登赵晓莉家门,又送上200万元现金。

  赵晓莉在收受康某某的巨额财物后,告诉了刘家坤,让他对康某某的项目给予关照。在刘家坤的关照下,康某某如愿拿到了该项目。

  曾经的勤廉典型是如何让情妇成为其“软肋”的呢?这得从刘家坤与赵晓莉的交往说起。

  赵晓莉于1999年成立阜阳亿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亿达小区等工程,成为阜阳有名的千万富姐。2003年,赵晓莉承揽了阜阳市建设局办公楼建设工程,已签好合同,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用地。刘家坤正在全市力推土地公开拍卖,不同意协议出让。赵晓莉最后按照市场价拍下原本由建设局协议出让的土地,仅这一项,赵晓莉损失数百万元。

  其间,刘家坤多次与建设局负责人、承建商赵晓莉协调。看似柔弱的赵晓莉做生意的气魄让有着20多年军旅生涯的刘家坤感到惊讶和佩服,因为赵晓莉在拿地成本增加几百万元之后,还按照之前合同要求去盖楼,那就赚不了钱甚至会亏本。刘家坤说:“我觉得这个女孩子厉害,还有这样干的。”

  刘家坤在佩服赵晓莉的同时还有些心怀愧疚,“因为我力推土地出让招拍挂,让她损失了几百万元”。两人在工作之外的接触多了起来,从开始的喝茶、聊天,发展到出入高档会所。2004年的一天,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刘家坤这样宽慰自己的出轨:找个千万富姐谈感情,至少以后经济上不会出问题。赵晓莉的举动让他感动,他每次去赵晓莉那儿,赵晓莉只要看他钱包里没钱了,总会往里面放上三五千块钱。

  刘家坤任太和县委书记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在阜阳市工作时只能偷偷去赵晓莉那里,而到太和工作后,刘家坤几乎每天都回“家”,回的不是法律关系上的家,而是同赵晓莉的“小家”。他对太和的同事说“回阜阳的家”,而对妻子说“在太和,不回家了”。

  感情的升温让刘家坤不能自拔,其生活起居都乐于交由赵晓莉打理。有一次,赵晓莉发现刘家坤穿了件不是她买的衣服回“家”,当场气愤地将衣服剪烂。在太和县,刘家坤是一把手;
在他和赵晓莉的“小家”里,赵晓莉则是一把手,刘家坤在这种独裁式的“关爱”下似乎找到了被“爱”的感觉。

  2006年7月,36岁的赵晓莉生下一个男婴。50岁的刘家坤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但又有几分忐忑,担心被熟人看见,刘家坤总盼着夜幕早些降临,以便他在夜幕掩护下偷偷到医院看望赵晓莉和初生的婴儿。

  如果说,刘家坤放纵自己、沉湎于和赵晓莉的感情让其成为自己“软肋”的话,那么赵晓莉生下的那个男孩在后来就成为击溃他廉洁从政防线的“重磅炸弹”。

 贪欲起:情妇收钱他办事

“在太和县干工程没有刘书记的支持是干不成的。”大权独揽的刘家坤在情妇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后,对请托人的“关照”可谓立竿见影、“办事”不遗余力。

  刘家坤在《当好国土卫士》一文中写道:“如何过好亲情关,处理好亲情与原则的关系也是我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刚到国土局工作,我就与妻子、孩子约法三章:第一,不要以我的名义与任何开发商接触;
第二,任何人、任何时候来送礼,不准开门,更不准收;
第三,不允许为双方亲戚安排与我职务有关的事。”

  国土局长刘家坤与妻儿的“约法三章”是管用的,但在县委书记刘家坤同情妇赵晓莉的关系里,却彻底失效了。

  在得知赵晓莉收了康某某第一笔钱物后,刘家坤第一反应是让赵晓莉将钱物退回去。赵晓莉一改之前的温顺形象,哭闹起来:“和你好的这些年我没要过你一分钱,孩子出生后,我没时间打理生意,难道要坐吃山空吗?孩子慢慢长大,在阜阳生活迟早要暴露,我们到外地买房、生活、孩子上学,不都需要钱吗?”

  刘家坤廉洁从政的防线在赵晓莉的哭闹和自己的侥幸心理面前崩塌了。他不再要求赵晓莉退回康某某所送的巨额钱物。

  不久,在赵晓莉的安排下,康某某到刘家坤办公室具体商谈了项目开发事宜。刘家坤随即安排时任太和县副县长李某某抓紧时间研究并启动该项目,又分别向太和县政府办副主任、规划局局长徐某和房产局局长岳某某打招呼,安排他们抓紧落实该项目。在刘家坤的支持下,2011年7月,太和县人大通过决议批准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建的立项,并同意康某某的公司为该地块旧城改建的唯一筹备单位。2011年8月,康某某为表示感谢,再次送给赵晓莉200万元现金。后来,赵晓莉将收受康某某700万元现金、黄金及字画等财物如数告诉了刘家坤。

  “在太和干工程没有刘书记的支持是干不成的”、“赵晓莉是刘家坤的‘软肋’。”消息不胫而走,深谙此中“奥妙”的早已不止康某某一人。

  2010年初,个体商人韩某与赵晓莉长子王某某结识。韩某向王某某提出希望得到刘家坤关照,并承诺如获得项目,利润各一半。王某某答应帮忙,并让韩某自己打听太和县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2010年3月,韩某想承建太和县大通路拓宽改造项目,找王某某要其请刘家坤帮忙,王某某答应并告诉了赵晓莉,赵晓莉将韩某请托事项及承诺事成后给好处一并告诉了刘家坤,请他给予关照。在刘家坤的安排下,韩某参与竞标的某建筑公司顺利中得大通路拓宽工程项目二标段。

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体会篇2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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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按照局里要求读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中的后三节内容。通过阅读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福建省建阳市国税局原局长吴波的三个案例,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一、违反纪律设立“金库”,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来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行为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然而,伪装得外衣终被撕破,等待他的终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要把权力的使用通过制度规范下来

  北京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一案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就是“小官大贪”现象。从根本上讲,小官大贪现象的根源在于“位小权大,监督缺失”。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小官大贪”案件,不难发现,这类涉案官员所处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小职位”,但却大多掌握着人事管理权、物资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等极具“含金量”的权力,又可谓“大权在握”。许多同肖绍祥有着类似情况的官员,都因为手中的权力与自身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异对比明显,加之个人意志不坚定,对金钱狂热追求、对党纪国法无视,从而慢慢丧失了自己的党性和理智,取而代之的则是扭曲的价值观和无尽的贪欲。

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体会篇3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

【目录】

卖官鬻爵 巧取豪夺 误党毁业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

权力和资本交换的典型样本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案件警示录

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做两面派 [点击阅读]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件警示录

  “雅好”,错就错在越界 [点击阅读]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案件警示录

一把手变“一霸手”的悲剧

  ——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案件警示录

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

好吃难咽的“奖金”

  ——江苏省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案件警示录

  被“情”绊倒的“明星干部” [点击阅读]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家坤案件警示录

一个巨贪的“双面人生” [点击阅读]

  ——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案件警示录

卖官鬻爵 巧取豪夺 误党毁业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

  江西是革命老区,为革命胜利做出了巨大牺牲,老百姓对党有着深厚、真挚的感情,无论任何时候、什么情况下都没有动摇过。但是,苏荣到江西后的恶劣行径极大地伤害了老区人民的心,影响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苏荣及其家族形成了以卖官鬻爵、违规用人为依托,以插手项目为渠道,以假反腐为掩盖的敛财手法

  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我算了一下,副厅级以上干部给我送钱款和贵重物品的人数达40多人。我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规矩,严重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涉嫌受贿犯罪,真是悔恨交加、后悔莫及,现在说这一切都晚了。”综观苏荣全案。卖官鬻爵,用人唯财唯亲唯顺,搞团团伙伙,排斥异己,既是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表现,也为其亲属到处插手人事安排和经济活动“一路绿灯”、非法获取巨利创造了条件。

  卖官鬻爵毫无尊严,形成团团伙伙和人身依附。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正常的同志关系,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苏荣卖官,什么人都收,上至省级干部下至副县级干部;
什么东西都要,既有巨额现金也有名贵字画、瓷器,连价值仅千元的小摆件也来者不拒;
办成的收,办不成的也收,还有收钱不办事的。不少行贿人讥笑他没有一点省委书记的尊严,只是批发“官帽”的商人。苏荣案发后,江西省纪委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査6名厅级干部、与多名干部谈话。以至于当地坊间流传这样的笑谈,“苏荣在外面的时候想提拔谁就提拔谁,在里面的时候想让谁下去就让谁下去”。

  纵容亲属参与卖官,其妻常吹耳边风,直接站前台。其妻于丽芳一方面让苏荣安排请托的干部,一方面依仗苏荣的影响,直接给省市领导打招呼提拔使用干部,对于办得不得力的,还向苏荣施加压力。于丽芳收受某领导干部钱款后,让苏荣提拔其职务,苏荣答应帮助解决,但未能如愿,于丽芳就和苏荣大吵大闹,苏荣只好辩解说“我已经尽力了,别再闹了”。于丽芳还经常以“要不要老苏帮忙”,暗示官员送钱送物。其子“毫不逊色”,多次插手江西干部任免。苏荣的其他有关亲属也曾应江西干部之托,向苏荣提出提拔重用的要求。

  培养代理人,通过掮客卖官。围绕苏荣及其亲属产生了一些买官卖官的掮客。这些掮客有真有假,四处寻找有买官欲望的干部,常说“你也够条件了,花点钱,我介绍你和于大姐、苏公子认识”。社会人员郭某和于丽芳熟稔后,经常插手人事安排,被称为“地下组织部长”。吉林私企老板王某曾是苏荣的下属,他第一次到江西时,苏荣就安排多名厅级干部宴请接风,之后多次将其介绍给有关干部,并要大家关照“这位老弟”。苏荣应王某的要求提拔了多名干部,以致王某每次到江西,都有干部抢着去接送、宴请、送钱送物。

  以改革为托辞,为个人说了算预留操作空间。苏荣打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旗号,视组织人事纪律如无物,随意变更标准,用谁不用谁,都拿改革说事,其实是搞个人专断。面对全省建立厅级后备干部库,新提任厅级干部必须从后备干部中产生的规定,苏荣在操作中屡屡突破,让很多干部极为反感,也让许多干部感到“要提拔必须走好苏荣这条线”。省发改委李某为了请苏荣帮他解决提拔问题,送上价值数百万元的名人字画。

  排斥异己,“逆我者亡”,形成威势。苏荣对持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让许多无心“攀附”的干部,也产生了“不敢得罪他”的心理。2009年8月,时任省冶金集团公司董事长屠某,对苏荣力主的某集团收购南昌某钢铁公司方案提出不同意见,苏荣在省委常委会已通过屠某任省国资委副主任的情况下,违规搁置了屠某的任职。苏荣有一句口头禅:“叫纪委查你!”经常用来恐吓震慑不听话的人。许多干部反映,正是苏荣的这种做派,给了亲属和身边人底气,抽走了干部抵制歪风的胆气,“即使自己不想再提拔了,可也不想因得罪于丽芳等人出事”。

  以用人唯亲唯顺为后盾,把亲属插手项目作为获取巨利的主渠道。苏荣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将自己主政的地方变成了亲朋故友谋取私利的经济领地,带坏了社会风气,也害了亲友。”于丽芳频繁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索取收受巨额财物。她成天往来江西各地,结交各色人等,许多干部、商人竞相逢迎“于大姐”。其子多次插手土地、工程项目,大肆收取好处费。现已查实苏荣有13名家庭成员涉案,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苏荣的亲属获取巨利,看似经济问题,根子还在用人上。一些干部为了升迁或调整到重要岗位,不得不主动或被动为苏家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人前假反腐,掩饰人后真腐败。两面派,是不少江西干部对苏荣的评价。初到江西,苏荣就在干部大会上说:“我到江西是最后一站了,希望离任时老百姓能说,苏荣这个人还行,还是做了些实事,我就满足了。”他还多次在会议上大讲反腐倡廉,细数亲属的情况,信誓旦旦地保证,没有亲戚在江西做生意,要求大家对打着他旗号的人不要理会,将虚伪和狡诈演绎得淋漓尽致。有人说,苏荣是“人前反腐、人后腐败”。但很多同志都认为,苏荣连“人前反腐”也算不上,自己不干净,还能反腐败?认定他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严重失职,一点都不冤。一些同志将苏荣的心态归结为,“一方面,自身搞腐败心里虚,很难管人;
另一方面,故意把水搅浑,既方便浑水摸鱼又防止拔出萝卜带出泥”。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的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等省级干部,江西省纪委查处的省某委原主任李某某、某市委原书记陈某某、某市原市长丛某某、省某局原局长王某等厅级干部,腐败行为多发生在苏荣主政期间,且都存在给苏荣送钱送物问题。

  苏荣案暴露出对“一把手”任用、监管和政治生态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苏荣及其亲属如此猖獗,给苏家送钱送物的干部如此之多,为苏家违纪违法办事的地方和部门如此之多,原因究竟何在?综合案情和有关同志的反映,有以下几点值得研究。

  选用“一把手”应慎之再慎。苏荣所收贿赂中大部分发生在2011年换届前后。许多干部反映,苏荣说江西是他的“最后一站”,其亲属更是将江西视为最后捞一把的机会。2011年换届前,于丽芳就向不少商人、干部讲,老苏快没权了,需要帮忙早点说。其后,已超过规定年龄的苏荣连任省委书记。这让苏家侥幸和紧迫心理交织,放手捞最后一把。

  对“一把手”的监管乏力。许多江西干部表示,“‘一把手’太重要了,大权独揽却又缺乏监督”,“苏荣的问题社会上早有反映,但上级发现不了、同级不敢监督、下级不敢抵制,群众不敢言、不敢怒”。2009年,某集团董事局主席方某为参与南昌某钢铁公司改制,通过于丽芳等人请苏荣给予帮助。苏荣违反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直接决定本应由省政府或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致使南昌某钢铁公司57.97%的国有股权被该集团低价收购,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丧失原则、不能依纪依法办事。从苏荣力排众议让姚木根成为副省级干部,明知陈安众反映多仍重用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并兼任省政法委副书记,到违规强推南昌某钢铁公司改制,纵容亲属和掮客插手人事安排。这桩桩件件,都应该有严格的制度、纪律和监督。可惜的是,大多数干部慑于苏荣的威势,或主动逢迎,或随波逐流,使制度和纪律成了摆设。

  “红包”满天飞、瓷器变“土产”的官场环境。不少同志谈到,八项规定出台前,江西一些干部收送红包比较常见。在一些人眼中,送不送、收不收红包,成了是不是“自己人”的标志;
红包大小,成了衡量感情、忠诚和信任度的标尺。于丽芳手术后在深圳疗养,许多厅级干部打“飞的”去探望,并送上红包。以至于谁送了记不清了,谁没送却清清楚楚。景德镇瓷器也成了送礼用的“土特产”,送收双方都拿“土特产”的幌子当遮羞布,心照不宣、各得其所。办案人员形象地说:“如果名贵瓷器都成了‘土特产’,在南非钻石就成了土特产。”专案组从苏荣及其亲友处共扣瓷板画200块,瓷瓶和其他瓷器319件。连苏荣也在“忏悔录”中承认,“自己简直成了瓷器经销商”。

  苏荣全方位地毁坏江西的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苏荣作为省委书记,其腐败行为产生的示范效应、传导效应,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渗透性强,给江西政治、经济、社会带来相当严重的危害。

  严重扭曲用人导向,搞乱了干部思想,破坏了政治生态。多名江西干部表示:“用人是一个核心问题。用人用坏了,其他的就都坏了。”苏荣在江西期间,大肆卖官鬻爵,形成了负面的政治生态。很多干部不把精力放在工作上,而是整天琢磨苏荣喜欢什么。许多干部都谈到,“与干出成绩、苦熬资历相比,送礼行贿显然更简单、更节省时间”。特别是看到业绩、资历不如自己的人,因为和苏家拉上关系得到重用,也开始走偏门。

  顺毛驴、逆淘汰的示范和传导效应,败坏党风政风、带坏民风。“上梁不正下梁歪。”苏荣的所作所为,示范和传导效应极为恶劣。许多同志谈到,“送礼行贿的钱从哪里来?凭工资显然不够,只能靠向老板和下级要,大多是用受贿来的钱去行贿,使腐败的范围层层传导、呈几何式扩散”。

  苏家带头巧取豪夺,加剧官商一体现象,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苏家四处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凡是搭上关系的老板无往而不利。既让很多经营者认为,企业实力强、产品质量好不如搞定“于大姐”;
也让许多干部放胆建立“政商联盟”。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哪里还有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可言?

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而苏荣却是利令智昏、巧取豪夺、无法无天,充分暴露了其不受监督形成的疯狂。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抓住关键少数,严惩腐败,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把严明党纪体现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咬咬耳朵、扯扯袖子;
动辄则咎,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不要使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的监管,防止他们成为不法人员“围猎”的“软肋”。

权力和资本交换的典型样本——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白恩培案件警示录

“没想到他这么贪!”云南干部群众在对中央查处白恩培拍手称快的同时,对他的极度贪婪感到非常震惊。经查,白恩培利用任云南省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贿赂,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白恩培案再一次警示我们,腐败是党之大患,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

  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是白恩培案最突出的特征

  白恩培在“忏悔录”中写道:“从支持民企老板在云南发展开始,就产生了从他们身上捞取好处的想法,也确实从他们手中拿到了巨大回报。”据查,白恩培收受的贿赂,大部分来自于这些商人老板。

  明目张胆出卖公共权力,甘当老板的“办事员”、“马前卒”。白恩培为商人老板提供帮助,不惜赤膊上阵、亲自打招呼,指示某领导干部为老板办理矿产开采手续,要求某领导干部为老板争取项目,默认其妻请托某领导干部帮助老板搞房地产。他更不惜主动出手、搭桥牵线,主动推荐外地某老板到云南某地投资,要求当地主要领导关照该老板的投资项目。最为不顾廉耻的是他不惜为老板“站台”助威,多次视察、过问老板们请托的项目,甚至以表扬、表彰为他们“添砖加瓦”。正如有的同志所说,白恩培是商人老板的“好员工”,只要给够了钱,办起事来不遗余力。

  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这几块“肥肉”,攫取巨额利益。白恩培很“精明”,不是什么人的请托都办,只有大老板才考虑;
不是什么钱都收,只有“大手笔”能入得了法眼。他的涉案行为绝大多数都是为老板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谋取利益,出手帮助老板一次,最多的收数千万元。在白恩培的干预下,一些土地被贱卖给了商人,双方从中获利巨大。干部群众背后骂他是“崽卖爷田心不疼”。

  夫妻联手,把家庭变成“权钱交易所”。白恩培在“忏悔录”中写道:“我在前边办事她在后边收钱。有时还有意创造条件让她打着我的旗号去搞权钱交易、接受贿赂。”白恩培以姻亲血缘结成“腐败共同体”,他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由其妻张慧清当“收银员”,由张的两个表弟具体办事,其中一个负责在商人和官员中居间协调,另一个管理资金和物品。为便于收钱、洗钱,张慧清还以表弟名义成立10余个皮包公司。白恩培夫妻贪得无厌。2014年7月,白恩培听说组织在调查他,还伙同张慧清将数千万元赃款,转移到外地一亲戚处,放作高利贷。白恩培的一个行贿人说:“他们实在是贪婪到了极点。”

  热衷玉石翡翠普洱茶,大肆收受“雅贿”。白恩培号称喜欢玉石、茶叶、红木家具,商人老板就投其所好。办案人员从白家扣到大量玉石翡翠、高档木质家具、雕件制品、普洱茶。白恩培在“忏悔录”中说:“我是能拿的都拿,能要的全要。”一位同志在分析白案时说:“热衷奢侈品,很容易成为进行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遮羞布。”

  “密切联系老板”,勾肩搭背、交往无度。白恩培主政云南10年,围绕他的各路商人格外活跃,既有云南本地人也有从青海、内蒙追随来的。他们为攀上白恩培大搞“感情投资”、尽走“夫人路线”,手段无所不用。一些老板经常到白家陪张慧清打麻将,故意输钱给她。白恩培对这些人的企图心知肚明、来者不拒,私交甚密、同吃共乐,有时还乘老板的私人飞机去外地打髙尔夫球。

  在抓反腐败斗争上大耍“两面派”,唯恐殃及自身。不少干部反映,白恩培这个人很善于伪装,表面说一套清廉,背地里行一套阴暗。2001年10月刚到云南,白恩培就在党代会上讲:“腐败不除,事业难兴。对反腐败斗争的态度一定要坚决。”白恩培还多次在会议上讲,反腐败要言行一致,绝不能台上讲得头头是道,台下另做一套。实际上,他却姑息养奸和放纵犯罪。据反映,白恩培任职中后期,纪委上报的不少问题线索非常清晰,他表态不让查;
已初核完毕准备采取措施的案件,他提出“要慎重,再查一查”。白恩培不但不让办案,而且还怕办案牵扯出自己。办案人员在一位和白恩培关系密切的违纪违法干部家中,找到10余封群众写给白恩培举报该干部的信件。

  白恩培的恶劣行径对云南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贪了10年,玩了10年,耽误了云南10年。结交一批老板,带坏一批干部,重创了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这是许多云南干部对白恩培的评价。

  上行下效,导致官商勾结问题突出。看到白恩培和老板勾结牟利,一些干部动起了歪脑筋,一批投机商也闻腥而至,竞相效仿,致使窝案、串案频发。某市委原副书记李某某自称“我不管项目,可管项目的人归我管”,他收受某老板巨额贿赂后,变成“提线木偶”,对其要求提拔的干部有求必应,该老板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某州政协原主席杨某某担任某市委书记期间,在土地出让问题上,一开始还开会研究,后来干脆不开,直接带老板到现场看地,只要老板看中,就安排国土局供地。在他的示范下,该市原常务副市长、市国土局原局长等多名干部均因“地”而腐。

  不法官商沆瀣一气形成逆淘汰,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发展环境。在白恩培任内,矿产、土地开发经营权屡屡落入行贿者手中,资源配置不公、利益恶性冲突等混乱局面愈演愈烈,一方面刺激更多的商人老板迷信靠实力不如靠“官员”,只想通过权力攫取暴利,无心踏实做强企业;
一方面迫使正当经营者心灰意冷、无奈离开。白恩培的一位行贿人就说:“我原本做其他生意,利润微薄。看到人家投靠官员发了大财,就想走捷径。”

  贪图享乐、无所作为,严重影响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致使云南丧失宝贵发展机遇。随着资历增长和权力稳固,白恩培思想严重蜕变,纵情享乐,根本无心工作。他在“忏悔录”中写道:“觉得什么都看开了,什么都无所谓了。追求享受成了我最大的目标,欲望也就达到了顶点。”他痴迷高尔夫球,不仅业余时间打,工作时间也打,不仅在省内打,还跑到外省打。白恩培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破坏了政治生态,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意识淡漠、对法纪敬畏的丧失与市场机制不健全交织是官商勾结的根本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谆谆告诫领导干部,“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从白恩培案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案件看,领导干部与商人老板交往失范、相互勾结、利益输送问题变本加厉、危害严重,需要找准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些案例还表明,在官员和商人老板之间,已经不再是商人老板单向寻求官员办事,而是开始出钱出力,帮助官员拉关系、谋职位,培植官场代言人。这表明商人老板与官员的相互利用、权钱交易进一步加深,其中成因值得深思。

  “一把手”监管乏力,是官商勾结的直接诱因。白恩培的贪腐行为集中在第二届任期。许多干部认为,一方面他长期任职,用了许多“自己人”,具备了肆意妄为的条件;
另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管,“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软弱无力,下级监督难上加难”。白恩培的一个招呼,就能越过决策程序、交易规则和制度规定,直接决定一个矿、一片地归属,根本无人敢抵制。

  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是官商勾结滋生的“土壤”。云南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场发育不充分,政府主导经济活动的色彩较强,客观上存在设租寻租的空间。从白恩培案及云南省纪委查处的案件可以清晰看出,把官场人脉当资源、把贿赂当成本,已经成为一些人的“生意经”。当地一位学者认为,只要权力支配经济活动的格局没有改变,官商勾结的土壤就会一直存在。

  利润畸高、市场不公开,使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领域成为官商勾结的重灾区。从白恩培屡次插手的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看,行业暴利、便于“分肥”是首要因素,同时,这些领域审批手续繁琐、透明度低、规划随意性大、竞争激烈,又能让权力大展“拳脚”。一些干部谈到,近年来官商文化在房地产界比较流行,一些老板总能以低价拿到好地,就算房子建得不怎么样,也能赚大钱。

  私营企业发展环境不规范,为官商勾结提供了基础。当前,私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给、资金供应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客观上迫使其另辟蹊径、走旁门左道。同时,近年来对老板行贿的打击不够、对其企业因行贿所获不法利益追缴不够,也使其敢于不计成本、铤而走险。

  历史文化中官商勾结的糟粕,也起到推波助澜作用。我国官商勾结始于秦汉,盛于明清,主要表现为商人寻求政治保护,官员寻求经济支持,双方以家族、同乡、故交为纽带,形成利益共同体。历史上这种官商同盟获利、红顶商人暴富的现象,至今仍受到不少人推崇。周边韩国、日本,政商勾结也较为突出。2006年,韩国专门制定《关于高尔夫球和奢侈性娱乐活动公职人员行为准则的方针》,规定不论何人承担费用,都不许公职人员同民间企业负责人打高尔夫球,其背景就是民众对政商关系的严重不信任。

  白恩培案件警示我们,权力和资本绝不可以进行交换。党员干部搞官商勾结,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少数不法商人谋取私利,只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后果不堪设想。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为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根本保证。要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规范党员干部与商人老板的交往,加大矿产资源、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纪律审查力度,斩断官商勾结的利益链条,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千万不能跟党装两面人 耍两面派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案件警示录

    对王敏的采访,几度因他泣不成声而中断。他的哭声,时而低沉压抑,时而撕心裂肺,其中不乏对自己罪孽深重的忏悔,而更多的则是对纪律审查的恐惧。

  2015年2月17日,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等问题,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敏开除党籍处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面对记者,王敏述说了自己贪腐堕落的心路历程,“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
人前是人,人后是鬼……”。王敏典型的“两面人”特质,耐人寻味,发人深省,其警示作用之大,值得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

  一面大讲纪律和规矩,一面仍不收敛不收手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必然“踩雷”、“触电”,甚至滑向腐败堕落的深渊——王敏违纪违法事实就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王敏常常把“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嘴上,在检查考核市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传达学习省委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会议上,一再大讲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严守政治纪律的严肃性,时刻紧绷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可谓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就在王敏落马当天,他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作廉政警示教育报告的新闻,仍然充斥当地媒体的头版,甚至头条。这些报道无一例外地告诉读者,这是一个黑色幽默。

  在不少济南干部看来,对“王敏落马”感到意外。他们认为,“王书记”慷慨陈词,紧扣“纪律和规矩”,“上连天线、下接地气”,这是他的一贯风格,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王敏将许多纪律和规矩写在文章里、讲在会议上。说起用人,他讲“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说到反腐,他讲“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

  这些义正言辞的讲话,表面上热热闹闹、振振有词。但他内心深处,却视党纪如无物,就在十八大以来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后,王敏仍然置若罔闻,于2014年6月,借在中央党校学习之机,潜入济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北京的会所吃喝玩乐。

  在查扣王敏及其家人收受的钱物中,仅十八大以后收的购物卡就多达173张,占其收受购物卡总额近四分之一;
收受商人、官员贿赂2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12.1%。

  当“收”成了习惯,“要”也就顺理成章、毫无顾忌了。王敏时常向有“利益输送”的关系人索要钱物。仅十八大以来,他借到北京参加中央全会、“两会”等机会,多次给赵某打电话,明示暗示让其送钱。

  同样是在十八大后,王敏为一己私利,把党的纪律当作耳旁风,多次找山东省某市领导,请其为自己女婿孙某与他人合办的山东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弄块地搞开发。在王敏的撮合下,孙某选中了该市最好的一块150多亩的土地。后孙某反悔,违反规定取回了1亿多元的竞拍保证金,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矩不正,不可为方;
规不正,不可为圆。”长期以来,王敏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拿中央当“干部”,背离党的要求和规定,自行其是,胆大妄为,恣意践踏党的纪律,最终酿成人生苦果。

  一面大谈廉洁,一面大肆敛财

  “一个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过不了廉洁关,就没有担当的资格”,“一个干部,能成长到局级,不容易,大家都不愿意他犯错误、挨处分,但一旦犯了错误,谁都管不了,有纪律在那儿放着!”王敏常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苦口婆心”教育干部。

  他张口“廉洁”、闭口“清正”,迷惑了不少干部和群众。在他被调查后,很多干部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对他“落马”感到非常吃惊。

  在他道貌岸然的伪装下,济南市的很多人认为他干净、干事,有很浓的为民情结;
不少干部对他尊敬有加,把他当作勤廉兼优的学习榜样;
更有一批老同志念念不忘当年“小王”的自律与敬业,觉得他是个好干部、好苗子。

  在山东,关于王敏的举报并不多。中央巡视组巡视山东时,接到有关他的问题反映也不集中。这是因为王敏有个所谓的“原则”,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在自己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不帮人谋私利,以免搞得乌烟瘴气;
不收下属的钱,以免买官卖官。他还禁止家属在自己主政地方经商谋利或干预工作。

  其实,这些都是王敏的“障眼法”。在表演的背后,他贪婪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2005年,王敏结识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某,从此拉开了相互利用、权钱交易的“二人转”序幕。

  当权力遇上利益,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了定力,则必然被“围猎”。王敏需要的是房地产大亨的金钱,而赵某看中的则是王敏手中的权力。王敏明白一旦和赵某纠结一起,必然是权钱交易,但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他急不可耐地“飞蛾扑火”,和赵某一拍即合、勾肩搭背,迅速结成了利益同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赵某的“围猎”。

  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的洪水一泻千里。近十年来,在王敏的力挺下,赵某的生意顺风顺水,财源广进。基于为赵某提供了诸多便利,王敏向其索贿的底气十足,俨然把赵某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赵某则对王敏“知恩图报”,先后向其行贿现金、房产、名人字画等钱物累计达人民币1800余万元。

  以利相交,利尽则散;
以权相交,权尽则弃。赵某被捕后,王敏害怕与其经济交往被牵出,惶惶不可终日,极度煎熬,几乎崩溃。他在《忏悔书》中说:“夜夜难以入睡,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醒来就再也睡不着,总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事。白天常常魂不守舍,省委通知开会,怕在会场被带走;
上班时怕回不了家;
上级领导约去谈工作,也怕是借题下菜。开会时在台上坐着,往往心不在焉,只得强打精神撑着;
一个人时,唉声叹气,多次用拳头敲打自己的脑袋,发泄胸中压力。”

  即便如此,王敏仍心存侥幸,总觉得赵某不会将他供出来,直至被带走接受组织调查那一天,还对其抱有幻想。

  记者采访王敏时,他提起这些龌龊勾当,一再说到,自己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商人圈、官员圈、亲友圈里。从热衷于被人围猎,到积极迎合甚至主动沉醉于金钱、权力及声色犬马的围堵中,乐不思蜀。

  剖析王敏案件,可以深刻地领会到“当官发财两条道,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谛。面对社会诱惑多、陷阱多,当官已是高危职业。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一旦贪腐,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

  一面严责身边工作人员 一面骄纵亲属子女

  在同事眼里,王敏对下属以严厉著称,不接受下属的请托事项,不允许搞“乌烟瘴气”,对工作搞不上去的地方和当事人毫不客气。其上一任秘书戚某跟着他一干就是九年,有三次提拔机会,但王敏明确表态不能“特殊照顾”,直到2012年戚某才得以任用。他从来不允许秘书帮别人请托私事或者转送礼物,知道了他的脾气,时间一长,秘书也就不敢这么做了。

  王敏事发后,戚某在配合组织调查时,哭着说自己装修住房的时候,王敏还特意叮嘱他:“需要钱告诉我,千万不要犯错误。”和一些领导干部拿秘书当作“心腹”,一腐俱腐、一损俱损不同,王敏对秘书管教显得特别严格。只是让戚某大感意外的是,就是这样一位平时“严于律己”的领导,背后却大肆敛财、追求享乐。

  担任济南市委书记后,王敏曾在大会上明确讲,济南的干部不要去他家里。他不在家时有干部送了东西,他都马上退回去。一来二往,济南的干部就没人敢给他送了。然而,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在身边工作人员和下属面前极力塑造一副清正廉洁的形象,而对家人他却是娇宠纵容的另一副模样……

  除济南以外的请托人给王敏行贿,他毫不避讳地当着家人的面收钱收物。一开始,家里人也担心,但王敏总是满不在乎地说“这是朋友送的,都是正常交往,没有关系。”一来二往,家人也就对这些往来坦然受之,收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收受的钱物也越来越多。

  王敏不仅自己在生活上追求奢靡,还带领家人“有福同享”,步入了“购不厌累”、“住不厌精”、“赌不厌多”的腐败三部曲。

  2005年,他主动将妻子介绍给赵某,并对赵某说,“你这个阿姨人很好,和她处不好的人肯定有问题。”心领神会的赵某对王敏妻子百般讨好,主动带其到北京、香港、澳门旅游、购物,从名牌衣服到名牌手提包,哪个好、哪个贵就买哪个。2008年,在王敏默许下,赵某为其女儿购买住房。赵某还多次带王敏妻子去澳门赌博,王敏妻子不用出赌资且“分红”。对于这些,王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为了让女儿一家过上所谓的幸福生活,王敏纵容女儿在赵某的公司长年“吃空饷”,并多次打招呼、拉关系、铺路子,帮助女婿承揽工程牟利。

  放纵妻子、女儿、女婿,整个家庭形成了以王敏为核心,夫妻联手、全家上阵、共同敛财的链条,陷入了“物质生活享乐化、精神生活颓废化、家庭生活逐利化”的泥沼。

  东窗事发之后,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敏掩面痛哭,“是我把他们引向了错误的道路,这不是爱而是害……我没有带好头,作为家庭主心骨,这个上梁没有摆正。”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是人生幸福生活的港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守住和呵护好温暖的“安乐窝”,才能终生安全、阖家幸福!

  一面高谈理想主义 一面丢弃党性原则

  2009年,王敏在总策划拍摄电视剧《知青》时,为显示自己是一个有信仰、有追求、有奉献的人,要求电视剧突出为理想、为集体、为他人这个主题。不仅如此,王敏还为该剧主题曲作词。“难忘那苍茫岁月/呐喊着温暖的春天/磨练伴随着无怨无悔/展开人生的风帆······”在这首名为《曾经》的歌曲中,王敏根据自己4年的知青岁月,写出了对那段“激情燃烧岁月”的感怀。

  与之类似,在策划指导电视剧《闯关东》时,他要求极力突出民族英雄主义,通过电视剧《老农民》表达对农村现实生活和农民精神世界的关注。这都是王敏用以诠释自己革命理想主义的例证。

  王敏自诩对党忠诚。熟悉他的人说,“他感情丰沛,每当讲起这些,总是慷慨激昂、热血沸腾,他甚至放言‘有谁对党不敬,我会同他拼命’。”他常常对身边的人谈起,自己出身革命家庭,父亲在战争年代光荣入党,牛棚岁月告诫子女“相信组织”。幼儿园时就歌唱党的光辉,共产党、毛主席是最早认识的几个字。入党时,兴奋得整夜与人长谈,在田野上激动奔跑,立志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培养下,他从知青到大学生,从机关普通一员到高级领导干部,承担起治理一方的责任……

  王敏喜欢看红色影片,常常独自坐在客厅一遍一遍地看。每当看到片中的英雄人物奋不顾身,看到革命烈士壮烈牺牲,他都激动难抑、泪流满面。就连他的妻子都感到疑惑,这些影片他几乎没有遗漏全都看过,有的还看过几遍、十几遍乃至几十遍,依然感动至此。可当记者问他,既然常常主动看红色影片,会不会联系自己的所作所为去反思?王敏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作答:“不会,从来不会。当时的感动是真的,但第二天自己想做啥还做啥。”

  标榜理想主义者的王敏,在人前“信誓旦旦”,做足表面文章,却把革命理想束之高阁,作为精神偶像,从未真正将其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遵循。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随着各种诱惑的增多,他党性丢弃了、理想坍塌了、信念动摇了,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并由此产生了人生苦短的情绪,及时行乐的情绪,苦尽甘来的情绪,攀比奢靡的情绪——

  1992年,王敏从美国参加培训班回到北京,经熟人介绍,和几个商人一起去豪华酒店吃喝玩乐,尽管只是一面之交,王敏就“入乡随俗”犯下了腐化堕落的错误。后来,那位熟人又多次带他去高档场所玩乐,让他欲罢不能。久而久之,王敏对商人们的这种包围,或者说“商人圈”十分喜欢,常常是乐在其中。这种奢靡生活对他刺激很大,看到别人生活那样舒适,环境那么高档,花钱那样大方,很是羡慕,产生了有钱就有好生活的念头。

  也正是从那时起,贪欲的种子在王敏头脑中悄然种下,并快速畸形膨胀起来。“危者,嗜欲之心,如堤之来水,其溃甚至,一溃则不可复收也。”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老乡找王敏办事,送他一万元现金。他诚惶诚恐,后来想想,朋友间往来,别人不会知道。有一就有二,第二次往往更加变本加厉。之后,找他办事的人越来越多,送钱送物的也频频登门,心中的不安逐渐消失了。

  王敏觉得,好不容易熬过了那么苦的日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必须好好享受,把失去的时光补回来。他精心营造家庭舒适小环境,2008年要求赵某出资100多万元,为其进行高档装修。离开山东,他愈发放纵,索性沉湎于声色犬马,放浪形骸、流连忘返,彻底丢掉了共产党员身份和领导干部形象。他梦想退休后过自在舒适、随心所欲的生活,幻想能够到世界各地去游玩。

  恶之花以绽放的姿态召唤着王敏,怀揣着些许惊恐和懊悔,他一步三回头,摇摆过,后怕过,但欲望和侥幸推动着他一步步走了下去,越走越快。时间长了,他头也不回了,完全丧失了党性原则,变得习惯、麻木,彻底堕落了。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他反省到,“我为什么鬼迷心窍收受他人财物?为什么执迷不悟越滑越深?为什么追求享乐热衷奢靡?为什么不听党的话成了罪人?我变成这个样子绝不是偶然。这些天,我反复想到,是丧失理想自毁人生,是贪欲诱惑坠入深渊,是失去约束放纵自己,是淡忘法纪胆大妄为,是脱离组织迷失方向……”

  那时的意气风发,眼前的颓然痛悔;
那时的侃侃而谈,此刻的叹息自语;
那时把高举理想主义作为响亮口号,如今才真正唤醒沉睡已久的党性观念。作为典型的“两面人”,王敏扭曲的价值观、分裂的人格、表里不一的行为,大搞政治投机主义,伪装清廉、伪装纯洁、伪装正直,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用假面具掩盖自己极其肮脏的灵魂和丑恶的行为,演出了一幕幕贪腐的双簧戏,欺骗了组织,迷惑了群众。“口言善,身行恶,国之妖也。”这种“两面人”的行径,背离了从政道德,冲击了社会价值观,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影响极坏,教训深刻。(作者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中心)

“雅好”,错就错在越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案件警示录

  爱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培育情操,提升修养,也可能由“好”而“贪”、由“雅”而“腐”。

  秦玉海就倒在了这把双刃剑下。

  2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收受巨额贿赂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秦玉海的蜕变过程,大多与他的雅好——艺术摄影分不开,与他痴迷摄影、追名逐利如影随形。

  小节之中有大义,爱好之中见品行。领导干部的个人爱好直接关系其从政道德和公权力的廉洁公正使用,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秦玉海的落马让每一个领导干部深思:该培养什么样的爱好?又该如何对待自己的爱好?这不仅是一个生活情趣问题,更是领导干部思想情操、生活作风的重要体现。

  玩物丧志酿苦果

  ——角色错位导致价值追求转向

  镜头1:随着光影的移动,水的形态颜色也在不停变化。全神贯注的他,抓住一个瞬间,咔嚓摁下了快门。此时,他在冰冷的水中已经站了几个小时。

  看到这一幕,你会认为镜头中的他是什么人?摄影家?不,那就是身为高级领导干部的秦玉海。

  但如果让他自己来选择,他更希望别人把他当作一流的摄影大师,而不是一名省部级干部。

  是啊!如果仅仅是位摄影家,他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那么,秦玉海的角色错位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从秦玉海的履历中可以看出,尽管学历不高,也没有什么特殊背景,但好强、进取的他,在组织的培养下,从一名油田搅拌工,迅速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想干事,也能干成事,这是许多人对秦玉海的评价。正像秦玉海自己所说的那样,那时的他踌躇满志,“一心想干好工作,造福一方”。

  1998年12月,作为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45岁的秦玉海从黑龙江省交流到河南省焦作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2年后担任市委书记。短短5年中,在他的力主推动下,焦作市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实现了由“黑”到“绿”的华丽转身。云台山也迅速扬名全国,被国家列为5A级风景旅游区。

  而摄影,就是在这期间走进他的工作和生活,并最终颠覆了他的人生。

  秦玉海曾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我是如何走上摄影之路的》,文中写道:“(焦作‘由黑变绿’)思路确定之后,我就开始动员焦作的摄影家拍摄本地山水。但之后我发现,摄影家拍摄的焦作山水作品总体上和我所看到的还有距离,还不能准确表现焦作山水的秀美。因我也喜爱摄影,就拿起相机和他们一起去拍。”

  说是“一起拍”,但在秦玉海的心里,其他人都只是陪衬,只有他才能拍出最好、最能反映云台山优美风光的精品。此后,他的摄影作品被作为云台山宣传推广的代表作,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地铁站中悬挂。秦玉海出名了。听着身边人夸张的吹捧,秦玉海愈发觉得,他在摄影艺术上具有卓越的才能。

  于是,问题发生了改变,最直接的就是他对摄影的态度——从起初的爱好逐渐变成了痴迷。

  “他几乎每周末和节假日都会上山摄影”。提起秦玉海,云台山旅游景区的工作人员无人不晓。在当地任职,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秦玉海从2004年升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后,仍然保持着较高的上山频率,而从郑州到云台山开车来回至少需要4个小时。

  对秦玉海来说,去得勤,远远说明不了他对摄影的痴迷。多年来一直陪其上山摄影的段玉宝说,秦玉海对摄影的执著一般人无法想象,“夏天顶着酷暑,冬天冒着严寒,为了拍出一张图片,有时早上三四点钟就要起床,还有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从悬崖上用绳索吊着拍  ”

  秦玉海告诉记者,那个时候,对摄影的“痴狂”与吸毒无异。他可以把摄影教材放在饭桌上,认真研读忘了吃饭;
可以为拍好一张照片,一夜一夜地不睡,反复揣摩其中奥妙;
为尽快看到照片效果,他可以让人当即将胶片从云台山送到北京洗印。

  拍摄的对象也在改变。从2008年开始,秦玉海从拍云台山风光,改为醉心于拍摄水“在不同光照条件下泛起的涟漪、闪烁的波光、律动的轨迹”的“真水”系列。从大山大水到自我欣赏的“真水”,秦玉海的艺术追求和他的人生一样,走入了极端自我的境地。

  秦玉海的爱好开始畸形。

  对中央的文件,他再没有认真看过,开会讲话心不在焉,随便念念稿子。他不再关心能在工作上做出什么成就。他说,自己人生的定位明确了,就是要当摄影家。他的人生价值追求,从一心想干好工作,转为“把摄影做到极致”。

  他欣然担任河南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并觉得“这是对自己摄影艺术成就的一种认可”;
频频出席各类与摄影有关的活动,经常和摄影界有发言权的一些人,在一起吃吃饭“沟通感情”  

  一个人的价值追求,折射出的是他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变了,是非判断、行为取舍也就随之改变。秦玉海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领导干部的职责使命抛在一边,沉溺于个人的小情趣不能自拔,这是典型的玩物丧志;
反过来,“丧志”又进一步加剧“玩物”。“玩物”与“丧志”互哺,开出的必将是一朵恶之花。

  如果此时秦玉海选择离开领导岗位,也不失为明智。但他没有。因为他明白,他离不开,他的所谓艺术如果离开了手中的权力,将大为缩水,甚或一文不值。

  追名逐利引是非

  ——爱好招来“私人定制式”腐败

    镜头2:站在意大利米兰宽敞明亮的摄影展厅,看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驻足于他的摄影作品前时,一种“跨入世界一流摄影师”行列的自豪感,让他觉得无比兴奋。

  镜头中被展出的作品,是秦玉海最为得意的《真水无香》系列。在这部作品的序言中,他写道:“从做人的角度讲,应当看透功名利禄,远离世事纷繁,杜绝尔虞我诈,甘食粗粝,不染浮华,修美于内,敛性于心”。秦玉海曾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既是我面对摄影又是我面对人生的一种态度。”

  然而,这真是秦玉海的人生态度和艺术追求吗?

  英国著名学者罗斯金有一句名言:“艺术的价值在于没有私欲,在于为万人的利益服务。”但此时秦玉海的摄影爱好,已不是为了“发展焦作、开发云台山服务”,为的只是满足自己出名,或者美其名曰“实现个人的艺术追求”。在接受采访时,他说,“官做再大,工作干再好,一退休,人们就会渐渐把你淡忘,而艺术是永恒的,可以让你名垂千史”。摄影,在他看来,正是可能让他“名垂千史”的高雅艺术。

  追名,必有“逐利”相伴。长期为秦玉海提供图片制作服务的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板曹某告诉专案组:“这些年秦玉海极力追求知名度,渴望自己的作品进入世界一流艺术殿堂,梦想自己成为世界一流摄影艺术大师。他要是成功了,一方面他的摄影作品将成为艺术品,价值不菲;
一方面他的摄影作品衍生品也将走红市场。这就是官员摄影腐败的隐蔽性所在。”

  “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秦玉海对于摄影爱好的高调宣扬,更让一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们嗅到了商机。曹某说:“对迷上了摄影的官员,如果你送给他一台相机就相当于送上了精神鸦片,当他咀嚼精神鸦片的时候,就无法自拔。”

  而这种“精神鸦片”,不像花花绿绿的钞票般庸俗。和其他赤裸裸的收钱收物相比,唯一不同的只是艺术成为了腐败行为的“遮羞布”。扯着这块“遮羞布”,秦玉海甚至毫无廉耻地宣称:“只要是为了摄影,一切都可以接受。”

  正是这种正中下怀的“私人定制式”腐败,让痴迷摄影的秦玉海在“毒瘾”中越陷越深。

  秦玉海想在国内摄影界甚至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曹某立刻提供了全程服务。据调查,2012年至2014年,曹某为秦玉海出版《真水》作品画册,拍摄以秦玉海摄影活动为主题的电视纪录片《一个摄影师和一座山》,先后4次出资为秦玉海举办摄影作品展,甚至不惜动用自己在圈内人脉关系,将其作品展览到了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累计花费580多万元。

  为抬高自己的身价,秦玉海曾想谋取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的头衔,河南安阳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及时出现。李某利用自己在摄影圈的关系,为秦玉海张罗饭局,送钱送礼。所以,尽管秦玉海从心里看不起打着他的旗号到处狐假虎威、影响恶劣的李某,却因为李某“哪里需要哪有我”的贴心服务而“离不开他”。2013年,当焦作市一起涉黑案件牵涉到李某时,秦玉海和他断了关系。但是,2014年5月,当李某以帮其在国外举办摄影展为由再次和其联系时,秦玉海又与李某勾肩搭背,狼狈为奸。

  秦玉海就是这样被“请君入瓮”,而“曹某们”也是这样谋取到巨大利益。

  2007年至2014年6月,应曹某请求,秦玉海向云台山公司打招呼,使曹某公司顺利承揽了云台山公司在北京、南京、上海等城市的地铁广告业务;
其间,秦玉海还帮该公司协调提高了广告费标准。仅此一项,曹某公司就获得广告费7685.5万元,利润率高达76%。

  曹某看中的还有云台山长远的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尽管曹某认为,“他的作品别说在国际上,就是在国内充其量也只能算二流”,曹某仍然不遗余力、耗费巨资推广秦玉海的作品,“我想和秦玉海搞好关系,利用他获得中国摄影最高奖‘金像奖’的‘真水’作品,开发旅游文化产品,这样就能获取更多的利润。”

  对于“曹某们”的目的,秦玉海不是不知道。但是,他更在乎他们为他带来摄影艺术上的名和利。于是,为了成就“世界一流摄影大师”的梦想,他明知道被利用,仍然一次次出卖着自己的党性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背离着自我标榜的清高脱俗。

  公权私用入歧途

  ——个人情趣背后是利用特权侵占公共财产

    镜头3:坐在豪华的路虎越野车中,前有景区工作车辆开道,后有当地“摄友团”的追随,目之所及是自己无比熟悉的山光水色,心中禁不住有些得意:“没有我,这里的美就被埋没了”。

  “我拍片是为云台山服务、发展云台山”,对于摄影目的,秦玉海始终宣称是宣传推广云台山旅游事业的“责任之举”和“实用之需”。

  在冠冕堂皇的“为公”旗号下,秦玉海把云台山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心安理得地大肆侵占云台山的公共财产。

  “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社会上流传的这句话,足以说明摄影是多么“烧钱”的行当。十余年间,秦玉海为摄影“烧”的钱高达千万。但是,用他的话讲,“自己却从没有花过一分钱”,云台山被他当作了随意支取的私人账户。

  调查显示,2004年至2012年,在他的要求下,云台山公司先后动用100多万元公款为其购买摄影器材,包括哈苏、林好夫等世界名牌相机,共24件。2010年至2014年,秦玉海先后安排云台山公司花费166万元购买其摄影作品《真水》画册,花费14.5万元为其印制摄影作品挂历,为其结算照片冲洗费33万余元。2009年12月,借云台山公司“赴韩风光摄影展”之机,他要求专门增加其个人摄影作品展,展览共花费74万余元。包括秦玉海及其家人赴外地摄影或参加摄影展的所有费用,等等,都由云台山公司买单。

  而这只是算得出的“大账”。每次上山,秦玉海的“谱”都很大,各式陪同人员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个。而这些人的所有花费开销都由云台山公司负责。云台山庄经理褚晨明说,每次他们浩浩荡荡一行人的吃住,都须以“贵宾”身份安排。

  尤为恶劣的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秦玉海仍然39次上云台山摄影,公然接受公务接待、公款吃喝。

  从当初的“没有您就没有云台山”到如今,秦玉海已彻底蜕变成“靠山吃山”的“山贼”。云台山工作人员说,“从实际情况看,还是云台山成就了秦玉海这个摄影家。我们云台山公司这些年在支持秦玉海摄影创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的财力、物力、人力,使得他在多地办摄影展,才使他在摄影界出了名。”

  云台山景区每年都会做游客调查,连续几年的数据也显示,在前来旅游的人中,通过摄影图片获知云台山的仅占10%。

  秦玉海摄影究竟是为公还是为私,答案已不言而喻。但为什么多年来,就是没人捅破这层窗户纸呢?无疑是因为秦玉海的领导干部身份。秦玉海也不讳言:“我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党组书记、副主任,过去还担任过副省长、焦作市委书记,他们公司和个人的发展,都处于我的职务影响和制约下,他们不可能向我要钱。”

  为长期占用云台山乃至焦作的公共资源来成就个人梦想,并不分管全省旅游工作的秦玉海一直插手云台山的旅游发展,连门票涨价这样的事情都要他点头同意。同时,他还干预当地的人事安排,把听命于他的干部安排到重要岗位,对“不听话”的干部的任用则横加阻拦。

  自命清高的秦玉海就是这样打着为公的借口,利用特权侵占公共利益,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收受贿赂,目的仅仅是满足个人的所谓“艺术追求”。至于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政治账更不在“摄影家秦玉海”的考虑之内了。这就是“雅腐”!其隐蔽性和破坏力由此可见一斑。据调查,2001年以来,秦玉海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焦作某置业公司董事长刘某等单位和个人贿赂近3000万元。

  小节不保失大义

  ——领导干部的情趣爱好关乎党的威信和形象

    镜头4:面对着办案人员,低着头的秦玉海懊悔地说,回头想想,我对摄影如此痴迷,头脑发涨到极致,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

  摄影无罪,罪在“欲壑难填”。用秦玉海自己的话说,这是“思想有问题才犯了罪”。他确实是忘记了党员的身份,忘记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和规矩。

  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的领导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的这个“特殊”身份就决定了,该选择什么样的爱好,该如何把控自己的爱好,是有内在约束的,绝不是“小节”和私事,而是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在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陈毅元帅兴趣广泛,尤爱诗词,一生写诗350多首,将革命情怀与诗歌意境融为一体,诗以化人、相得益彰。“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借物咏怀,赞颂坚韧不拔、宁折不弯的刚直与豪迈,给人力量、催人奋进。而他的一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正义凛然,催人警醒,更成为他一生的座右铭。老一辈革命家不仅爱好高洁,而且严把尺度。

  时代先锋、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也为我们展示了领导干部该如何对待爱好。同样是热爱摄影,但孔繁森不为名利,情系百姓,工作之余,用一个普通的相机,定格下对西藏的大情大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至今被人们赞颂和怀念。

  领导干部不是不能有爱好,甚至应该鼓励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关键是,爱好应该用于涵养党性,砥砺心性,滋润的是高尚情操,提升的是道德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

  然而,当前还是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像秦玉海一样,不是为了陶冶性情,而是刻意追求一些“高大上”的爱好,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置于一旁,天马行空、恣意妄为,搞得天下皆知,所谓的爱好衍生为权力寻租的途径,暴露出腐败本质。比如,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喜好玉石,其收受的玉石藏品可办展览;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书法比不了“大家”,但权力下的作品“价更高”。他们还热衷于挤进各类协会兼职,进而利用协会职权谋利。

  “确实需要整治了。”秦玉海悔不当初,对记者说,如果有此类爱好的领导干部多了,就成为一种现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必然会打上商品经济的烙印,时间久了,就可能会产生群体性的权钱交易。

  忘记意味着背叛。领导干部没有节制的爱好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腐化。等待他们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不能像我这样,把所有的心思、所有的追求都放到雅好上去了,更不能将爱好附上铜臭气息,否则雅好终将异化为‘雅腐’。”在接受调查时,秦玉海后悔不迭,自己错就错在让爱好越了界,从而扭曲了自己的价值追求,进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走向。

  对于秦玉海来说,醒悟来得太迟了。但是,如何严防爱好越界成“雅腐”,他的惨痛教训却足以给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以深刻的警示。

一把手变“一霸手”的悲剧——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案件警示录

 “人生成功是正道,就怕晚年失航灯;
辉煌已成昨日事,牢中悔悟有何用?”这是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被组织审查时写下的悔悟。

  史联文先后获得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二等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三次荣获全国广电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他从记者干起,最后升任辽宁省广播电视台(2009年由辽宁电视台、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辽宁教育电视台合并重组)台长。

  史联文的事业是成功的,仕途是成功的,人生也辉煌过。倘若其始终坚守正道,应能在诸多荣誉光环中光荣退休、颐养天年;
然而,他却“晚年失航灯”,走了旁门左道、歪门邪道、违纪违法之道,受贿人民币1140余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5000元;
挪用公款550万元。

  2014年7月21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史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2岁的史联文只能在监狱里悔恨终身。

作风霸道,一手遮天

  1978年,26岁的工农兵学员史联文从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进入辽宁电视台,历任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部记者、新闻部主任、新闻中心总监、副台长、常务副台长。2007年9月,55岁的史联文在历经近30年的奋斗之后终于坐上了台长宝座。

  贪恋权力的人一旦掌握权力,必定要把权力用到极致。对于他来说,不管之前失去的是金钱还是尊严,都要加倍地找回来。

  作为辽宁广播电视台一把手,史联文手中掌管着3000余人的人员队伍和几十亿的流动资金(仅2012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全口径收入就达25亿元)。

  面对如此重权,史联文本该小心谨慎、认真把握,而他却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如果有人对史联文的意见稍有怠慢没有执行好,就会招来史联文的批评甚至谩骂。史联文把辽宁广播电视台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以霸道强势进行权力“垄断”,成为了辽宁广播电视台的“一霸手”。

  窥一斑、见全豹。史联文当台长后,一次领导班子开会,有位成员迟到了几分钟,史联文直接说:“滚出去。”

  应该说,辽宁广播电视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无论是宣传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经营管理,乃至于党务工作,都有详尽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有的还是史联文亲自组织制定或修订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史联文来说,这些制度是管别人的。在他看来,他的想法就是制度、就是决策,台内不同层级领导分管的事务必须按照他的意思办。

  关于电视剧的采购和广告经营,辽宁广播电视台有《电视剧采购制度》、《影视剧审批小组工作制度》、《广告经营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但事实上,往往是史联文授意,下边就必须得执行,根本不按制度执行。调查发现,当时的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合同登记台账,也没有对合同统一编号,更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随意性非常大。合同漏洞百出,有的没有签订日期,有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个别广告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缴纳给辽宁广播电视台的金额一年竟相差千万元以上。仅2011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就少收广告费1.2亿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再比如,节目购销中心推荐一部电视剧在辽宁卫视独家首播时,审片组大多数人审看后提出不同意见。但史联文坚持购买,后来节目购销中心以卫视黄金档首播价格每集60万元购买,总计2041.01万元。而在这背后,史联文都收获了“回报”。

  有人说,史联文在台里可谓是熊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

培植亲信,搞小圈子

  史联文任台长后,他与下属之间的关系不是正常上下级的工作关系,而是哥们儿关系,彼此之间称兄道弟,形成了一个“团结紧密”的哥们儿利益集团。

  在这种权力框架下,台里许多重要事情都是这个小团体私下拍板决定,之后再拿到所谓的领导班子会上认认真真地走程序。尤其在涉及人员调入、干部提拔方面,更是由“地下组织部”操纵,搞“裙带关系”,上下串通,利益互保。与史联文关系好的人怎么干都行,与他关系不好的人,无论怎么努力工作,也很难得到认可和提拔。

  久而久之,就形成这样一个惯例:每次研究干部人选时,有关部门都要将具有特殊关系的人向史联文确认一下,以免有遗漏。待召开党委会的时候,史联文再把这些人员的背景关系在会上一一说明,再三强调“都是必须得办的”。于是,正常的人员调动、干部提拔使用,变成了史联文个人平衡利害关系、笼络人心、卖人情、打造“小圈子”的绝好机会。

  史联文主政辽宁广播电视台时,台里一部分人敬佩“仗义的史大哥”,一部分人畏惧“厉害的史台长”,还有一部分人憎恨“无法无天的史联文”。

  崔某,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是史联文的“心腹”、爱徒和得力干将。他从原辽宁电视台新闻中心一名普通的摄像员,成长为广播电视台中层领导,每一步提升都离不开史联文的“关照”、“呵护”。据崔某讲:“从1987年参加工作起,就一直跟着史联文,是史联文一步步把我提拔起来。”为了感谢史联文的一路关照,崔某从2007年底至2012年10月,先后6次送给史联文人民币221万元。

  史联文曾经以为,他苦心经营的搭建的小圈子十分牢固。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早在崔某担任广告部主任时,辽宁省委宣传部的有关领导曾善意地提醒过史联文:“崔某是你的徒弟,任职上要慎重。”但史联文打保票说没有问题。然而,崔某被提拔后,由于对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不力,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受到法律制裁。而史联文案件的线索正是来源于辽宁省审计厅在对史联文离任审计时发现崔某涉嫌滥用职权,在广告销售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善使手腕,溜须拍马

  历史上向来不缺乏讨好巴结当权者的奇思妙想和大胆举动的人。清代乾隆时期“两淮八大总商”之首的江春,因其“一夜堆盐造白塔,徽菜接驾乾隆帝”的奇迹,而被誉作“以布衣结交天子”的“天下最牛徽商”。据《扬州画舫录》所记,江春任总商40年,先后蒙乾隆皇帝赏赐“内务府奉宸苑卿”、“正一品光禄大夫”等头衔,并赏戴孔雀翎,为当时盐商仅有的一枝,“同业中无不以为至荣焉”。

  而在文学作品中,古代下级官员为了讨好巴结上级官员,又不便打听“领导”的鞋码,居然想出了在“领导”路过之处“撒灰取鞋样”的法子。当合脚的鞋子送到“领导”脚跟前时,让其在惊讶之余更感贴心、受用。

  不知史联文是受了这些“经典案例”的启发,还是无师自通,在现代社会也做出了不逊于古人的讨好巴结之事。

  上级部门一干部到辽宁出差,去辽宁广播电视台了解情况。说完公事,台长史联文“随口”问:“领导什么时候回北京啊?坐飞机还是火车,票买了吗?我们帮你买吧?”

  干部以为只是客套话,回答:“谢谢,不用了。明天下午就回,已经买好机票了。”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

  第二天下午,干部到机场值机时,发现经济舱的机票居然打印出头等舱的登机牌,柜台人员说,“这张票已经升舱为头等舱了”。

  干部在纳闷中走进头等舱。不一会儿,旁边坐下一人,热情地问:“您是……吧?我是辽宁广播电视台的……这么巧啊,台里安排我去北京出差,刚好可以在飞机上向领导请教业务问题。”

  一路谈笑甚欢。下了飞机,干部问:“你怎么进市区呀?要不咱们一块儿坐车走吧?”

  辽宁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笑着说:“领导,实不相瞒。我马上就要回去了。史台长特意安排我送领导,又怕领导不同意,只好撒谎说到北京出差,领导莫要怪罪哟。”

  “这个史联文,实在是太不像话了。”干部似在责怪又不无感动地说。

  类似这样的招数,史联文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总觉得一个单位离不开人气,要想建立一流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必须得有一群人支持。所以我专门研究与辽宁广播电视台发展相关的部门及其利益,针对他们的喜好和特点,点准脉,让有用的团体都支持辽宁广播电视台,为辽宁广播电视台服务。”

  前些年,地方的一些部门系统热衷于搞“文艺汇演”、“春节晚会”,这让史联文看到了机会。对于一些实权部门,他要求台里相关部门拿出最好的资源,“一定要整得妥妥的”,让实权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职工满意。最为关键的是,当主办方提出结算费用时,史联文总是豪气地说:“扯那玩意儿干啥,领导找我们,是看得起我们。”

  史联文“仗义、够朋友”的名声慢慢在辽宁政商界传开。

  史联文在成为台长之前,就善于使手腕,了解内情的人将其升迁之路归结为“远交近攻”——利用上级领导打击直接上司。对隔层领导,史联文巴结拉拢;
但与顶头上司和同僚的关系却一向不佳。

  胡作非为,贪得无厌

  史联文在忏悔书中写道:“当了台长以后,我身边希望通过我的权力寻求利益的人也多了,在这些人的吹捧和央求下,我和他们就逐渐形成利益共同体,我的胆子也放开了,几万、几十万,人家送,我就收……现在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和痛心,我深深地知道我的罪行严重。”

  史联文将电视剧订购决定权、广告决策权、干部任免权、人员录用权等集于一身,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利用公权力为个人捞取好处,敛财逐利。

  经查,史联文利用电视剧的订购决定权收受10名电视剧制作人、发行人贿赂人民币571万元、港币20万元;
利用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的决定权,收受3家广告公司经理贿赂人民币295万元;
利用人事录用决定权,收受11名请托人贿赂人民币54万元;
利用干部任免权,收受下属人员贿赂人民币420万元。

  2008年,某公司与辽宁广播电视台签订电影播映权购销合同,将制作的电影在《北方影院》栏目播出。为感谢史联文的关照,该公司经理送给史联文一张银行卡,从2009年初到2010年夏,陆续往卡里汇钱共计430万元。2010年7月,史联文将卡交给这个公司经理“保管”,并称以后有机会再取。2012年初,史联文欲在美国买别墅,又要回200万元。

  2008年下半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决定将广告资源全部收回广告部经营。沈阳某公司找到史联文,想继续保留广告贴片栏目。按照史联文的指示,该公司不仅与时任辽宁广播电视台广告部主任的崔军签订了贴片广告合同,还在所经营的广告业务中获取了巨大经济利益。为回报史联文,该公司于2008年至2010年间,分10次共计送给史联文人民币270万元。

  当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有效监管时,在无限膨胀的欲望驱使下,史联文失去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他连踩“雷区”,频触法律“红线”。

  中央多次强调,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可史联文对此置若罔闻。2009年8月,史联文出资50万元与郭某合作投资成立广告公司。2010年至2011年,公司承包辽宁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全时段广告业务,收益达500多万元,按约定,史联文和郭某对利润五五分成。

  史联文说他一生都忘不了退休那天的情景,宣布干部调整的大会结束后,他之前提拔的那些亲信、铁杆一下子就涌到了新台长面前,他内心极度失落,不知自己是怎么从会场走回办公室的。然而当时参会的人员却说完全不是那样,大家还纷纷祝贺史台长光荣退休,并没有对他不理不睬。他的这种感觉,不过是失去权力的“落差”使然。

  即使在他退休半年后,史联文依然通过台里的亲信帮他办成了多名请托人找他“关照”的事项,以致辽宁广播电视台的人说,史联文退休了,但他的势力还在。尽管这样,史联文在接受审查时还骂他的亲信“背叛了他,不听使唤”。

可悲的史联文,退休后还在贪恋着权力。贪欲如熊熊大火,焚尽了他的良知和道德。

一个“专家型”干部的陨落——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案件警示录

贪腐的官员中,有种“恃才傲物”的:他们自以为手段高明,可以瞒天过海;
伪装得很好,可以欺世盗名。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的“高明”,不过是掩耳盗铃;
自以为是的“伪装”,不过是自欺欺人。

  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熟悉朱福林的人都称,他为人谦和,做事喜欢“动脑子”。

  这位做过副教授的贪官,身上有那么一股子书卷气,教育别人时常讲“情怀”:四面湖山归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

  可惜的是,他所谓的“情怀”,不过是贪腐时的伪装;
爱动脑子,则全用在了贪腐的歪门邪道上。

   2014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朱福林的上诉,以受贿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贿赂共计1500余万元。

  文质彬彬的教授官员,何以踏上腐败之路?讲究“技术含量”的贪官又如何倒在了自己的贪欲面前?本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朋友圈非富即贵,心理失衡贪欲生

  朱福林自认是一名技术型干部。

  从他的履历来看,也确实如此。曾做过高校地理系副教授的他,首先是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被引进到金华市开发区工作的。

  从政18年,因为业务能力突出,他一帆风顺,先后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婺城区区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对城建工作尤为了解。

  可尽管职务不断晋升,朱福林的思想境界却未有丝毫提升。他整天谈的是业务工作,忙的是具体事务,自认为只要业务好了,可以一俊遮百丑。

   “我一直把自己定位在技术型领导干部,只注重专业技术方面的学习与积累,对政治学习毫无兴趣。”案发后,朱福林忏悔说,他认为政治学习都是一些陈旧的大道理,是一些“假、大、空”的内容,与时代脱节,多数人没有真学、真信、真用,只是供说教用的,所以完全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15年没有去党校参加过学习进修。

  与此同时,朱福林平时接触和来往的朋友,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过去,他爱和基层的同志交朋友,经常和同学、战友、同事一起活动锻炼、讨论问题,关心困难同志,资助贫困学生,心态积极向上,有朝气、有热情。

  可随着官越来越大,他开始“谈笑有老板,往来无白丁”,越来越热衷于和老板勾肩搭背,更与几个自认为社会反映较好、做事有分寸、有经营水平的老板称兄道弟。

  每年总有几个长假,朱福林会和老板朋友们一起到三亚等地度假。他听到的都是老板们讨论商机、投资、回报等商业决策,看到的都是他们做成一个项目或搞定一笔投资后的意气风发,心里羡慕极了,觉得他们过得很充实、有意义、有成就感。

  反观自己,虽然当个领导干部,但干得很辛苦,付出很多,得到的却很少,限制还特别多,心里特别不平衡,很想退休后到商海打拼,像老板朋友们一样自由自在。

  朱福林的想法很快被老板朋友们获悉,在他们的精心安排下,朱市长很快就体会到了“做生意”的乐趣。

  “投身”商场,和老板“做生意”只赚不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整日听老板朋友们交流“生意经”,“耳濡目染”的朱福林跃跃欲试,也打起了投资理财挣点钱的算盘。老板朋友们对此百般迎合。

  刚开始,朱福林只是利用自己的市长身份搞些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炒房卖房等经营性活动,借贷利率和购房优惠也在市场正常优惠范围内,但时间一长,他的“胃口”就被吊起来了。

  眼见这么久都“平安无事”,朱福林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发财捷径,开始贪婪地捞取好处。但不同于一般贪官的是,他贪腐起来相当讲究“技术含量”。

  朱福林通常不赤裸裸地收受钱物,一般都要通过“借用车辆”、“订房炒房”、“低价买房、髙价卖房”、“转让预期投资收益”等貌似合法的方式受贿,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有时老板们送他现金,他也会处心积虑地以“交易”为幌子进行巧妙包装,以掩盖其违法犯罪的实质。

  2009年底,房地产老板徐某某希望朱福林帮其解决有关房产项目的拆迁问题,故意提出向他借款200万元,两年内“一比一”返还(即两年后返还400万元)。

  一直“小打小闹”搞理财的朱福林早就对合法挣钱不耐烦了,他一门心思想发笔大财,于是和徐某某一拍即合,答应了徐某某的请求。

  朱福林心里清楚,“借”钱给徐某某是一本万利的事情,可怎么“借”得好好斟酌斟酌,万一“暴露”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思来想去,他想到了规避“风险”的好办法,以姐夫等人的名义,将200万元“借给”了徐某某。

  并不缺钱的徐某某拿到200万元后心知肚明,他一直“心急火燎”地想还钱给朱市长,苦苦等了9个月后,终于逮到机会。2010年8月,徐某某连本带息将400万元“还给”了朱福林。朱福林见投资“果然”收到了回报,欣然笑纳。

  有意思的是,2012年8月,获悉可能被调查,朱福林又急急忙忙地将100万元还给徐某某,以“弃车保帅”。

  朱福林和老板朋友们“做生意”,有一个最显着的特点,那就是“只赚不赔”。“天赋”之高,令人咋舌。

  2011年,朱福林以妻子的名义向房地产老板叶某某购买了一套400多平方米的房屋,市场价1100多万元,叶某某以“优惠价”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朱福林。仅此一笔,朱福林就“节省”300多万元。

  可他并不满足。为了规避市场风险,获得好处,朱福林在购房时还与该公司签订了“双保险合同”:约定房价下跌时就将购房款变为借款,收取利息,而且还嫌叶某某给的20%的年息太低,要求年息24%。

  2012年,朱福林夫妇见房价已经跌至600万元左右,于是要求叶某某“按照合同”将购房款转为借款,并向其收取24%年息,共计190多万元。这样,所谓的市场风险在“经营之神”朱市长面前不过是一个笑话。

  朱福林做生意的“厉害”可见一斑。

  退休恐惧症,用贪腐为自己找“后路”

  朱福林从政后期之所以如此大肆贪腐,与他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惘不无关系。

   “人生过了五十岁,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对自己的未来已看得很清楚。内心感觉已到政治生涯的晚期,从政近二十年疲劳感突然产生,觉得未来很无奈。”朱福林忏悔说,五十岁以后,他一方面想努力工作,得到组织上的关注和重用;
另一方面又感到政治生涯江河日下,感到恐慌和失落,准备为自己找后路、找退路。

  特别是他看到一些领导干部难以适应退休生活,一天到晚发牢骚,更感觉既同情,又可怜,觉得干什么都比领导干部退休以后好,因此开始更多地考虑自己该怎么办。

  可悲的是,他思来想去,想到的最终办法是以权谋私,弄权谋利,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这种心理状态支配下,朱福林全然不顾领导干部的身份,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与老板们沆瀣一气,一心一意想要发财。

  2010年,朱福林利用职务便利,在安置某建材市场过程中,为建材老板李某某谋取利益。2012年,李某某为感谢朱福林的帮助,提出将马上可以获得收益的项目股份以原价转让给朱福林,再由朱福林转让后获利。

  朱福林对此欣然同意,他以侄儿名义向其他老板借了2000多万元购买了股份,转手获利300多万元。

  不仅如此,他还利用职权广施好处,经营人脉。他非法为浙江某公司谋取利益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8年3月,金华某新区建设指挥部以《投资协议书》的形式与该公司违规约定出让土地181亩,收取押金6000万元,并承诺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挂牌方式供地。

  而早在2004年,国土资源部就颁布了第71号令,规定2004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

  朱福林明知该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做法不对,可是多次收受该公司老板徐某某的各种“好处”80多万元后,又觉得徐某某可以结交,于是“仗义”援手。

  在他的“帮助”下,这家公司获得了经营性用地出让指标,并拟定了捆绑出让的方案,有效排斥了市场竞争,确保独家参与竞头。

  朱福林还应该公司要求,以解决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违规降低了事先确定的土地保留价,致使该公司以较低的价格获得了土地,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在朱福林看来,帮老板解决了问题,拿下了项目,自己获取一些回报是理所当然的事。发展到后来,甚至连同学、战友托他帮忙,他也毫不客气地“雁过拔毛”。

  一名老部下感谢朱福林“帮忙”拿到了一个工程设计项目,通过转账送给他150万元。为了“安全”起见,朱福林假借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名义,将房产虚假转让给老部下,从而让这“烫手山芋”以售房款的名义“安全”落袋。

  放纵身边人,害人又害己

  朱福林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他一般不敢直接收受钱物,收受的好处大多由其妻子、侄子、侄女等亲属出面操作,自己躲在幕后。朱福林深陷犯罪的泥潭与其“家门失守”有一定的关系。

  朱福林“爱好”投资房产。他从购买小商铺、集资房开始,慢慢涉足商品房、高档别墅,从金华本地买房开始,慢慢发展到杭州、上海、海南等地。

  为了规避组织对其财产的调查和掌握,朱福林将部分涉案房产登记在其亲戚名下,而且其大部分购房、炒房和重大投资行为没有如实向组织申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朱福林来说是形同虚设。

  从2009年开始,随着掌握的资金越来越庞大,朱福林夫妇为规避反洗钱中心对其重大资金进出情况的监控,共借用亲戚朋友10多个“账户”用于资金转账,可谓用心良苦。

  朱福林妻子在金融机构工作过,投资理财意识很强,家中重大经济活动基本上由其具体操作,在家中扮演“财政部长”的角色。

  朱福林刚开始担任权力部门领导时,知道自己是房地产商和企业老板的攻关对象,特别能严格要求自己,请客吃饭及各种礼物都能拒绝,对妻子也一再严格要求,让其严把家门。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房地产商送钱花样百出,朱福林周围拍马屁的人也越来越多,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早就将开始的谨慎抛到脑后。其妻子也慢慢淡忘了最初的承诺,不仅没有尽到贤内助的职责,反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010年底,房地产老板黄某某为了感谢朱福林在其办理房产项目土地证方面的帮忙,想通过炒房获取差价的形式送钱给朱福林。于是,朱福林叫妻子以岳母的名义支付了定金,以低于市场价100余万元订购了一套房屋。

  两个月后,黄某某说可以将房子转手获取差价,朱福林又叫妻子支付了全额房款。房子转手后,获利100余万元。由于时间间隔太短,朱福林妻子又应丈夫要求,直到半年后才去领取了这100余万元。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朱福林自己贪腐,还把家人“拉下水”,夫妻上阵,亲属共贪,结果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他的教训,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深思。

好吃难咽的“奖金”——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滥用职权案剖析

2013年1月11日,对于张引来说,是个晴天霹雳的日子。

这一天,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式接受组织调查,政治生涯戛然而止。

在此之前,他是一名风光无限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走到哪里都是鲜花、笑脸和恭维;
在这之后,他原形毕露,成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分子。

“走到这一步,我不知流了多少眼泪,不知痛哭多少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引后悔不迭,声泪俱下,表示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

2014年5月2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引有期徒刑11年。

破组织的规矩,掘自己的坟墓

张引案的最大特点在于,他并未大肆收受企业或个人的贿赂,而是利用职权,不光收受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孝敬”的拆迁奖,还巧立名目给自己滥发奖金。而这些钱,都是公款。

“这也不是我个人去索要、去拿,也不是就给我一个人的,所以就拿了。”在监狱服刑的张引,面容憔悴,谈及奖金问题时语速陡然加快,但随即神情黯然,语调转低。他表示,“贪欲思想主导了我,所以我放松我自己,就走到这一步。”

张引屡次说,如果让他从头再来,就算把他打死,也不会要一分钱了。言语中满是悔恨。

可惜的是,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他在金钱面前节节败退,财迷心窍,给自己酿了一杯人生苦酒,也给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张引也曾有辉煌岁月。军人出身的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勤奋,干起工作来激情似火,不知疲倦。他曾经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任何人的东西都不收。

靠着勤奋和组织的培养,2006年5月,47岁的张引出任徐州市泉山区代区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任区委书记,直至2012年6月升任徐州市政协副主席,10月卸任区委书记,他在泉山待了6年多。

张引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就发生在泉山任职的6年多。这6年,也是他思想变化最大的6年。如果说之前,他大体还能守住法纪底线,洁身自好的话,这之后,他已经满不在乎了。

泉山区是徐州市的核心城区之一,经济实力雄厚。在这里,张引一方面“大开眼界”,一方面自惭形秽。

他在忏悔书里写道:“看着那些老板住豪宅开好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过得何其潇洒自如……比比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有时招商引资还要赔着笑脸,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我自感层次比他们高,文化水平又比他们高,凭什么不如他们?想想心理就失衡。”

他开始患得患失、心浮气躁,静不下心来工作,也静不下心学习。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束之高阁,从没有翻开看过一眼;
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也当成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

“追逐金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张引回忆说,那时一门心思想着发财。

有人介绍了一个民间非法集资项目,称年息高达30%。他听后大为动心,东拼西凑了一大笔钱加入。

他自称,那段时间,想到一年能获得30%的利息,“夜里睡觉都能笑醒”。没想到的是,钱扔进去不到一个月,该项目的老板就卷钱“跑路”,结果是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下属居然发奖金,天上掉下美味“馅饼”

应该说,在泉山区工作初期,张引还是很谨慎的。

特别是其前任区委书记因受贿被查处,给他很大震动,让他对于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心存顾忌。

“既要收受好处,又不受到法律惩处,就想打个‘擦边球’。”回忆自己的“贪路历程”,张引如是说。

2007年7月的一天,一个可以让他打“擦边球”的机会从天而降。

当天,泉山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代某打电话给张引,称一个征地拆迁工作刚结束,要过来向他汇报工作。张引有点纳闷,街道的拆迁工作,有什么好汇报的?

代某到了办公室,不痛不痒地汇报了工作,忽然从包里拿出了一张存折,说:“张区长,这是我们街道发的拆迁奖,这是你的那份儿。”不等张引反应过来,代某已起身告辞。

“街道给我发奖金?”拿着钱,张引忐忑不已,考虑到并不了解情况,他想钱还是不收的好。过了几天,他打电话叫来代某,把存折退了回去。

两个月后,该街道另一拆迁项目结束,这次,代某没登门向张引“汇报工作”,而是指使下属支取了1.8万元,请区重点办主任夏某以所谓拆迁奖金名义转送。

见到张引,夏某顺便把拆迁奖金的来龙去脉一并汇报了。

原来,近几年,徐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为了推进城建和拆迁工作,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完成拆迁任务,可以给予适当奖励。泉山区处在新城区和老城区交汇之处,征地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于是,区政府与下辖街道签订了拆迁包干协议,明确“经费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任务,经区政府审批,区里拨付的拆迁经费中,有部分可以作为奖金发给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

“拆迁工作没有区长的支持,无法及时完成,区长功不可没,这是你该拿的,大家都有的。”夏某说。

一句看似随意的“大家都有的”,彻底打消了张引的顾虑。

他好像一下明白了,这是泉山的“规矩”,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况且,大家都拿了,你凭什么装清高?这次他没再给代某打电话,欣然收下。以后,他对代某等人的职务升迁、任用多有“关照”。

索要“奖金”,升迁之前还念念不忘

有了第一次,之后再拿“奖金”,张引就心安理得,再没有开始的小心翼翼、忐忑不安。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张引收受的140余万元贿赂中,有130余万元是各单位以“奖金”名义所送的钱财。

泉山区某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魏某与张引很熟,为感谢张引对他的“关照”,并为长远“打算”,魏某先后6次以拆迁项目“奖金”为名,向张引贿赂共计21.5万元。

特别是在2009年11月第一次以拆迁项目“奖金”名义给张引送钱时,魏某为了与张引搞好关系,想多送点钱给他,将账做成了“政府有关领导”2人,每人2万元,最后魏某将这4万元都送给了张引。

魏某做事非常小心,送的“奖金”在财务处理上都使用会计人员或街道工作人员的名字,没有出现张引等领导的姓名,而且做账时因送张引的“奖金”金额太大,每次都用两三人的名字代替。这也是给张引送钱单位的普遍做法。

张引对于“奖金”如痴如狂。他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多次讲到廉洁自律问题,称勤政是幸福源泉,廉洁让人生平安,教育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逢年过节不许送钱送礼。但话锋一转,又说“拆迁工作中发的奖金是可以拿的”。

说者“有心”,听者更“有意”。许多街道和区直部门的领导正发愁如何与张引搞好关系,这下有了“充足”的理由。甚至一些没打算送钱的干部也都知道张书记“好这口”,争相给他“孝敬奖金”。于是,张引拿到的拆迁奖金“芝麻开花节节高”,一年比一年多。

当享受下级部门的“孝敬”成为习惯后,一旦长时间拿不到“奖金”,张引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情况,要求加快进度,并暗示说:“一线同志很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基层干部们“心领神会”,很快给他奉上“奖金”。

更令人惊讶的是,2012年下半年,张引即将离开泉山,这个时候,他还“惦记”着一些没到手的“进项”。他让属下加快进度,“奖金抓紧发掉”,甚至有个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提前送到了他手上。

这个时候,他才心满意足地前往徐州市政协赴任。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除了拿下属各单位送的拆迁“奖金”,张引还擅自决定,采用自定项目、重复发放、继续发放已明令取消的奖项等形式,以“财政上台阶奖”、“财政平衡奖”、“收入目标奖”及“城建重点工程奖”的名义向泉山区四套班子领导及部分财政干部发放奖金共计1040余万元,他个人实得人民币50余万元。

以所谓“财政平衡奖”为例,该奖是泉山区私设的项目,上级没有任何文件规定。2009年至2012年,张引在明知没有任何奖金发放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并指使下属先后4次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财政平衡奖”355万余元,他个人实得15万元。

为以防万一,在一次主持区委常委会期间,张引将发放“财政平衡奖”的情况向其他常委作了通报。虽然大家知道不能发,但在金钱诱惑下,没有人明确反对。

“奖金”诱人,取之无道必被捉

张引案发后,有的人替他“打抱不平”——

对于张引收受所谓拆迁“奖金”的行为,有人说,这就是发放奖金,而且有徐州市政府的文件规定作凭证,因此不能认定为违法,只能定为违纪。

对于张引滥发奖金的行为,有人认为,这是给下属谋福利,为了激励更好地工作,充其量是违纪,怎么是犯罪?

对于第一种意见,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张引拿的钱名义上是拆迁“奖金”,但张引对大部分拆迁项目没有过问,更没有到一线工作,所谓奖金只是个幌子,哪有下属单位给上级领导发放奖金的?给张引发奖金的单位也明知给他发不对,因此,在奖金的财务处理、领取手续上都不出现张引的名字。

况且,张引收受的所谓“奖金”,背后都有请托谋利事项,他本人也交代,明确知晓下属单位的奖金是不应该拿的,相关人员以奖金的名义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在个人职务职级晋升、子女家属工作等方面请他予以关照。双方在发放和收受所谓“奖金”的意思表示上心照不宣,就是以奖金之名行贿赂之实。

对于第二种意见,办案人员说,张引明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私自滥发各类奖金,仍个人拍板、擅自决定,4年间动用上千万的财政资金,为少部分人发各种奖金,造成巨额国有财产损失。其滥用职权的行为与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其依法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张引在泉山违规发放、领取“奖金”,严重影响了当地的党风和政风,导致当地出现了有的干部干工作冲着奖金去,没有奖金就没有工作动力的不良风气。

因为泉山“奖金”丰厚,在当地,一度甚至出现有的干部要被调离泉山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宁可在泉山退休,也不愿意到市级机关部门任职。个别已经被调离的干部,为了多拿奖金,也多次提出要回泉山工作。

事实上,泉山的“奖金”只是肥了某些蛀虫,普通的工作人员反而获利不多。比如,2011年9月,泉山区农水局以水环境综合治理奖励为名发放奖金49.5万元,其中张引等区领导和区农水局长获利颇丰,而真正在一线工作的区农水局工程科人员一分奖金也没有!

“我对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项目如数家珍,生怕放过每一次被‘孝敬’的机会。扪心自问,真正一心一意扑在项目上的心思又有多少呢?”案发后,张引忏悔说,在他的思想意识里,收受别人钱卡才是腐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利用手中权力私分、收受下级奖金同样是腐败,“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

警钟长鸣。党员干部当引以为戒!

链接@忏悔录:

“奖金”于我就像皇帝的新装

当了领导后,我开始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好话听得多了,腐朽的东西乘虚而入,享乐主义思想便占据了主导地位,开始放松了自警自律自省。后来发展到钱物不论多少,不论是上级发的,还是下级单位以奖金名义送的,来者不拒。对钱的贪婪使我越陷越深,直至麻木不仁,最终不能自拔。面对自己大量违纪违法事实,我时刻反思自己,反思这些年思想蜕化变质的轨迹,剖析灵魂深处,清扫层层污垢,越是深挖,越清楚地看到我腐烂的根源。

(一)不注重学习,理想丧失,思想蜕变。我曾经也是一个办事公道公平,认真负责的领导干部,活得轻松、单纯。但是由于不注重学习,信仰逐渐淡薄,失去了理想,没有了方向。多年来,党内文件我是一目十行,看过就丢,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更是放在书架上当成摆设,束之高阁,却从没有翻开看过一眼。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我当成是放松休闲的大好机会,根本没有理解组织上的良苦用心。区里有大会小会,稿子从来都是交给秘书来写。主席台上我像模像样地解读政策文件,会议结束后,讲过什么内容我根本不记得。学习流于形式,导致了我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的认识非常肤浅,有的甚至闻所未闻。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思想上没有了是非界限,心理上没有了敬畏感。说我是个法盲,也不是不懂不知,而是置法律于不顾,放纵权力,拿党纪国法当儿戏。不守法才是心中无法之盲、目无法纪之盲啊!目无法纪就会私欲膨胀,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追逐金钱成了我唯一的精神动力,我在金钱面前节节败退,一步一步滑向深渊,变得患得患失、思虑重重、心浮气躁。到今天我才明白学习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一时一刻,而是要终身学习,注重终身的改造。过去我人在组织,心却被狭隘和金钱所俘虏、私欲所占领。今天我醒悟了,从内心深处彻底认清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那就是做任何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都将失去一切,都要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二)贪欲之心,使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我不能正确认识矛盾,辨别是非,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看极个别消极现象。我把自己所作所为看作正常的事,认为发点拿点,是对工作的鼓励,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最终没有经得住诱惑。由于我利欲熏心,自私和贪婪不断升级,收受钱物一年比一年多,那些违纪违法所得像是偷来、抢来的钱一样,既让我的贪心得到一时满足,又让我备受党纪党规威慑和尚未泯灭的良知、道德的折磨。在这种扭曲的心理中,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我丧失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丧失了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原则;
背弃了当初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的誓言。获取金钱、贪图享受占据了我的思想、侵蚀了我的灵魂,平时所思所想就是如何赚钱,如何获得更多的财富,我的思想意识里只剩下赤裸裸的金钱了,因此在物质面前,我放弃了抵抗,而是敞开大门,最终倒在了陷阱里。

我拿“奖金”是公开的,特别是担任书记后,“奖金”一年比一年多。这还不够,我甚至巧立名目私分公款,表面上用奖金鼓励先进,实则是为了个人敛财的方便。刚开始时,自己拿的比别人多心里还胆怯、害怕,后来逐渐心安理得,觉得不够就用财政的钱配套,再后来发展到只要是重点项目,就列支发钱。拿着这些钱,自认为是填补自己平时工作的辛苦和压力,是劳有所获。我开始把个人正常的工作付出和合法收入以外的不义之财挂钩,从自我安慰中寻找平衡,有时长时间拿不到“奖金”,我还会主动打电话“询问”: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加快进度啊,大家都比较辛苦,该鼓励的要鼓励啊!得到了这种暗示,他们也就心领神会,甚至有的项目还在进行中,“奖金”就已经到位了。我对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项目如数家珍,生怕放过每一次被“孝敬”的机会。扪心自问,真正一心一意扑在项目上的心思又有多少呢?在我的思想意识里,收受别人钱卡才是腐败,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利用手中权力私分、收受下级奖金同样是腐败,自认为这种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像皇帝的新装,陶醉其中。看起来冠冕堂皇,实则欲盖弥彰。

(3)宗旨意识被物欲横流冲垮。随着思想蜕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了。看着那些老板住豪宅开好车,穿名牌出入高档会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过得何其潇洒自如……比比自己,没日没夜地加班,有时招商引资还要赔着笑脸,每个月就拿这点工资,觉得太亏了!我自感层次比他们高,文化水平又比他们高,凭什么不如他们?想想心理就失衡,对待工作对待人民群众表现得越来越麻木,越来越冷漠,丝毫感受不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之情。这几年经济在发展,但有些民生保障问题还欠账很多。有的困难群众因为经济困难自愿放弃重病治疗;
辖区内大片危旧房,脚插不进去,头抬不起来,屋外下雪、室内成冰。我不想更不敢看到上访群众期盼的眼神,党组织培养了我,人民群众才是我的衣食父母,可我在金钱的诱惑下一天天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爱民之心、为民之情。内心的贪欲战胜了良知,越来越难以控制,防线被无情地冲垮了,一发不可收拾,真如激流放舟,一泻千里啊!

被“情”绊倒的“明星干部” ——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剖析

2014年1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进行判决,刘家坤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情妇赵晓莉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经查,刘家坤利用担任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情妇赵晓莉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900多万元,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956年出生的刘家坤,前47年的人生可以用“立志奋斗”四个字来概括。47岁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后来会因为一个女人、为了所谓的“爱情”而走上贪腐之路,上演了一场自己弄权、情妇收钱的贪腐剧。

忆往昔:他曾是勤廉典型

鲜花、掌声、荣誉的激励和胞兄因贪腐入狱、病死狱中的警示,让刘家坤告诫自己“牢记宗旨、勤廉工作”。

  1999年8月,43岁的刘家坤从部队副师职岗位转业到地方,任阜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军队转业干部直接到地方当部门一把手,行不行啊?”在一些人疑惑的眼光中,刘家坤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他严格要求自己,作风雷厉风行,带领一班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了三达标(废水、烟尘、废弃物达标排放),受到市委、市政府表扬,在社会各界参与的政风行风评议中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使阜阳市的环保工作跨入了全省环保系统先进行列,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表彰。

  2001年,刘家坤在环保局干得风生水起的时候,安徽省原副省长、阜阳市委原书记王怀忠因贪腐被组织调查。王怀忠案牵出阜阳市国土局窝案,国土局两名领导班子成员因贪腐被追究刑事责任,多名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干部职工思想不稳定,国土局的形象受到重创。

  2002年8月,阜阳市委决定让刘家坤到市国土局任局长,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对刘家坤说,“你到哪里都可以打硬仗”。

  刘家坤再一次担起“救火队长”的职责,临危受命。他上任后和班子成员一道分析土地批租中产生腐败的原因,发现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不按规矩办事,要想从源头上制止土地批租中的腐败,就必须彻底扭转土地批租中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强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为此,他们用“一个市场、四项制度”来规范土地批租行为。一连串大刀阔斧的改革举措让曾是腐败重灾区的国土局面貌焕然一新。

  刘家坤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他被上级有关部门授予 “国土卫士”荣誉称号。2003年,他被安徽省有关方面授予全省“勤廉兼优的党员领导干部”荣誉称号,并和其他勤廉兼优干部一道前往省直单位和省内各地市巡回宣讲先进事迹。

  此时的刘家坤,除了鲜花、掌声、荣誉的正面激励,还有其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主要领导的胞兄因贪腐入狱、病死狱中的反面警示。他告诫自己,一定要牢记宗旨、勤廉工作。

  2004年5月,刘家坤在《安徽日报》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当好国土卫士》,其中写道:“当好国土卫士,是党和人民赋予我的职责,能否在土地批租过程中顶住诱惑,是对我这个共产党员的考验。对此,我心如明镜,处之泰然。”

  2006年7月,刘家坤任太和县委书记。

  安徽省纪委参与查办刘家坤案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之前与刘家坤因工作上的事有过两次接触。第一次是2003年,为了解土地出让政策去找时任阜阳市国土局长刘家坤咨询,当时的刘家坤衣着朴素、穿着布鞋,热情耐心地介绍相关政策,并说国土部门是热点部门,一定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给人感觉一身正气。

  第二次是刘家坤任太和县委书记后,该工作人员前往太和了解一个信访件的情况,刘家坤口头上表示全力支持配合,可等省纪委工作人员离开太和,他立即将同省纪委工作人员谈过话的太和当地干部逐个叫到办公室,仔细盘问“问了什么、说了什么”。

  刘家坤这种表面上的变化,预示着其内心思想和行为的转变。而导致这种转变的最重要因素就是他同赵晓莉产生了婚外情,并为了这所谓的“爱情”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贪腐行为。

错贪欢:情妇成为他的“软肋”

刘家坤曾这样宽慰自己的出轨:同千万富姐谈感情,至少经济上不会出问题。没曾想,千万富姐的“真爱”下掩藏的是一颗欲壑难填的贪婪之心,他最终也成为贪婪的“俘虏”。

  2011年春节刚过,安徽省某商贸公司董事长康某某在阜阳市一住宅小区外蹲点观察了好几天,在确定赵晓莉的住处后,他带着纸箱敲开了赵晓莉的房门。

  康某某开门见山,向素未谋面的赵晓莉作了自我介绍,说他想承揽太和县莲蒲路与复兴北路地区旧城改造项目,请她做做刘书记(刘家坤)的工作。随后,康某某将纸箱以及12根金条、1幅观音画像、1条玛瑙项链送给了赵晓莉。赵晓莉收下这些后,表示愿意帮忙。康某某离开后,赵晓莉打开纸箱,发现里面装有300万元现金。

  康某某想承揽太和县的工程,为何要跑到阜阳市向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送上巨额财物?因为在刘家坤那里吃了闭门羹的康某某打听到一个半公开的秘密:“这个叫赵晓莉的女人是刘书记的情妇,是他的‘软肋’。”

  2010年3月,康某某找到刘家坤,送给刘一幅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希望启动并承揽莲蒲路与复兴北路地区旧城改造项目。第二天,康某某就收到刘家坤托人送回的观音画像。康某某不死心,终于打听到赵晓莉这个刘书记的“软肋”,并在初次见面时就大手笔地奉上巨额财物。为尽快促成此事,康某某在一个星期之后第二次登赵晓莉家门,又送上200万元现金。

  赵晓莉在收受康某某的巨额财物后,告诉了刘家坤,让他对康某某的项目给予关照。在刘家坤的关照下,康某某如愿拿到了该项目。

  曾经的勤廉典型是如何让情妇成为其“软肋”的呢?这得从刘家坤与赵晓莉的交往说起。

  赵晓莉于1999年成立阜阳亿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亿达小区等工程,成为阜阳有名的千万富姐。2003年,赵晓莉承揽了阜阳市建设局办公楼建设工程,已签好合同,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用地。刘家坤正在全市力推土地公开拍卖,不同意协议出让。赵晓莉最后按照市场价拍下原本由建设局协议出让的土地,仅这一项,赵晓莉损失数百万元。

  其间,刘家坤多次与建设局负责人、承建商赵晓莉协调。看似柔弱的赵晓莉做生意的气魄让有着20多年军旅生涯的刘家坤感到惊讶和佩服,因为赵晓莉在拿地成本增加几百万元之后,还按照之前合同要求去盖楼,那就赚不了钱甚至会亏本。刘家坤说:“我觉得这个女孩子厉害,还有这样干的。”

  刘家坤在佩服赵晓莉的同时还有些心怀愧疚,“因为我力推土地出让招拍挂,让她损失了几百万元”。两人在工作之外的接触多了起来,从开始的喝茶、聊天,发展到出入高档会所。2004年的一天,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刘家坤这样宽慰自己的出轨:找个千万富姐谈感情,至少以后经济上不会出问题。赵晓莉的举动让他感动,他每次去赵晓莉那儿,赵晓莉只要看他钱包里没钱了,总会往里面放上三五千块钱。

  刘家坤任太和县委书记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在阜阳市工作时只能偷偷去赵晓莉那里,而到太和工作后,刘家坤几乎每天都回“家”,回的不是法律关系上的家,而是同赵晓莉的“小家”。他对太和的同事说“回阜阳的家”,而对妻子说“在太和,不回家了”。

  感情的升温让刘家坤不能自拔,其生活起居都乐于交由赵晓莉打理。有一次,赵晓莉发现刘家坤穿了件不是她买的衣服回“家”,当场气愤地将衣服剪烂。在太和县,刘家坤是一把手;
在他和赵晓莉的“小家”里,赵晓莉则是一把手,刘家坤在这种独裁式的“关爱”下似乎找到了被“爱”的感觉。

  2006年7月,36岁的赵晓莉生下一个男婴。50岁的刘家坤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但又有几分忐忑,担心被熟人看见,刘家坤总盼着夜幕早些降临,以便他在夜幕掩护下偷偷到医院看望赵晓莉和初生的婴儿。

  如果说,刘家坤放纵自己、沉湎于和赵晓莉的感情让其成为自己“软肋”的话,那么赵晓莉生下的那个男孩在后来就成为击溃他廉洁从政防线的“重磅炸弹”。

 贪欲起:情妇收钱他办事

“在太和县干工程没有刘书记的支持是干不成的。”大权独揽的刘家坤在情妇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后,对请托人的“关照”可谓立竿见影、“办事”不遗余力。

  刘家坤在《当好国土卫士》一文中写道:“如何过好亲情关,处理好亲情与原则的关系也是我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刚到国土局工作,我就与妻子、孩子约法三章:第一,不要以我的名义与任何开发商接触;
第二,任何人、任何时候来送礼,不准开门,更不准收;
第三,不允许为双方亲戚安排与我职务有关的事。”

  国土局长刘家坤与妻儿的“约法三章”是管用的,但在县委书记刘家坤同情妇赵晓莉的关系里,却彻底失效了。

  在得知赵晓莉收了康某某第一笔钱物后,刘家坤第一反应是让赵晓莉将钱物退回去。赵晓莉一改之前的温顺形象,哭闹起来:“和你好的这些年我没要过你一分钱,孩子出生后,我没时间打理生意,难道要坐吃山空吗?孩子慢慢长大,在阜阳生活迟早要暴露,我们到外地买房、生活、孩子上学,不都需要钱吗?”

  刘家坤廉洁从政的防线在赵晓莉的哭闹和自己的侥幸心理面前崩塌了。他不再要求赵晓莉退回康某某所送的巨额钱物。

  不久,在赵晓莉的安排下,康某某到刘家坤办公室具体商谈了项目开发事宜。刘家坤随即安排时任太和县副县长李某某抓紧时间研究并启动该项目,又分别向太和县政府办副主任、规划局局长徐某和房产局局长岳某某打招呼,安排他们抓紧落实该项目。在刘家坤的支持下,2011年7月,太和县人大通过决议批准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建的立项,并同意康某某的公司为该地块旧城改建的唯一筹备单位。2011年8月,康某某为表示感谢,再次送给赵晓莉200万元现金。后来,赵晓莉将收受康某某700万元现金、黄金及字画等财物如数告诉了刘家坤。

  “在太和干工程没有刘书记的支持是干不成的”、“赵晓莉是刘家坤的‘软肋’。”消息不胫而走,深谙此中“奥妙”的早已不止康某某一人。

  2010年初,个体商人韩某与赵晓莉长子王某某结识。韩某向王某某提出希望得到刘家坤关照,并承诺如获得项目,利润各一半。王某某答应帮忙,并让韩某自己打听太和县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2010年3月,韩某想承建太和县大通路拓宽改造项目,找王某某要其请刘家坤帮忙,王某某答应并告诉了赵晓莉,赵晓莉将韩某请托事项及承诺事成后给好处一并告诉了刘家坤,请他给予关照。在刘家坤的安排下,韩某参与竞标的某建筑公司顺利中得大通路拓宽工程项目二标段。

  2011年至2012年春节期间,为解决资金困难,早日得到工程款,韩某再次找到了王某某请求刘家坤帮忙协调。随后,刘家坤向该项目发包方负责人、太和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赵某打招呼,要赵某尽量给予解决。在刘家坤的关照下,开发区管委会先后五次拨款,共拨付2200万元工程款。

  韩某为感谢赵晓莉、刘家坤等人的关照和支持,分多次送给赵晓莉及其子王某某共计450万元。赵晓莉在每次收取韩某所送现金后,均告诉了刘家坤,但没有告诉具体金额。

使诡计:花样翻新 手段隐蔽

贪欲膨胀的刘家坤开始主动出击,或暗示索贿,或投资入股、收受干股,聚敛财富;
却又如惊弓之鸟,一有风吹草动,就心惊胆战,边收边退,侥幸作祟。

  赵晓莉所生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刘家坤害怕被媒体曝光、组织查处。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孩子上学不被人指指点点,赵晓莉母子搬到上海居住,刘家坤在周末赶过去“团聚”。

  习惯了在太和被前呼后拥的刘家坤到了上海,一下子感到巨大落差,无论是金钱财富,还是言谈举止,他都自愧弗如,“别人住的高档小区,进出的人个个珠光宝气,出入的都是高级轿车”。赵晓莉也时常向刘家坤抱怨,经济不宽裕,担心坐吃山空。

  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也为了自己退休后与赵晓莉母子一块儿生活,“弥补对‘小家’的亏欠”,刘家坤盘算着在上海再买一套大房子,并为今后的生活积攒足够的财富。

  如果说刘家坤之前吸取胞兄贪腐落马的教训是告诫自己廉洁从政的话,那么此时的刘家坤已将胞兄落马归咎于其直接收钱风险太大。为规避法律,逃避组织调查,刘家坤所有的受贿款物均通过赵晓莉之手收受,他没有经手一笔,却心知肚明。在受贿手法上,刘家坤和赵晓莉也是花样翻新。

  刘家坤开始主动与太和当地“有实力、有本事”的老板们频繁交往,应酬不断。在觥筹交错间,刘家坤总是喜欢聊“北上广”的房价如何昂贵、大城市的生活和教育如何好等话题。言者有意,听者用心,一群有所求的商人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投其所好的机会。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曾在项目开发等方面得到刘家坤大力“帮助”并希望继续得到“帮助”的安徽某集团董事长刘某某在聚餐后,直白地向刘家坤表示愿意资助他在上海买房。2011年1月初,刘家坤向赵晓莉提及此事,两人觉得直接收钱风险太大,商议决定以投资入股或借贷的方式获得刘某某的钱款。随后,赵晓莉与刘某某联系,转达了刘家坤以投资的方式收取高额回报的想法,刘某某当即表示同意。

  为了规避法律,赵晓莉以投资入股为名转1000万元到刘某某公司账户,10天后,刘某某即转回赵晓莉指定账户2000万元。不久,刘某某又送给赵晓莉300万元的“装修款”,共计1300万元。

  安徽某制药公司董事长王某某为寻求刘家坤对公司上市的帮助和支持,向刘家坤提出赠送职工原始股,一旦公司上市成功,即可获得高额回报。

  刘家坤考虑到接受企业所送干股严重违纪违法,坚持表示要现金入股。由于该公司原始股只面向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配售,2011年4月,刘家坤安排赵晓莉带50万元到王某某公司办理了一套虚假的招工手续之后入股。王某某为表示诚意,又多送给赵晓莉35万元的原始股。为了掩盖所送的35万元干股,王某某给赵晓莉出具了一张借款50万元的虚假借条,约定利息1.2%,并将借条日期提前,以此计息35万元。至此,赵晓莉共持有了该公司85万股原始股(一元一股),实际上,这35万股就是受贿的干股。

  2007年至2012年间,刘家坤通过赵晓莉收钱、自己办事的方法,除收受开发商康某某、韩某、刘某某等人巨额财物外,还先后收受褚某价值95万余元的宝马730轿车一辆、以及外籍客商杨某某垫付赵晓莉母子移民香港的手续费16万余元。

  刘家坤虽说没有经手一笔贿款,但也是做贼心虚。2011年10月,安徽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太和县巡视,刘家坤担心收受康某某财物的事情暴露,要求赵晓莉将钱物退给康某某。2011年12月,赵晓莉将康某某所送的700万元现金和观音画像、金条、玛瑙项链全部退还,并通知康某某,让他做好接受省纪委调查的准备,订立攻守同盟。

  2012年4月,刘家坤在接待群众上访时,上访群众反映大通路工程有县领导的股份,县领导收了400多万元,他心里一惊。刘家坤回“家”后问赵晓莉韩某送钱的金额,赵晓莉如实告诉了刘家坤。刘家坤担心此事暴露,安排赵晓莉将韩某所送的450万元现金退还。

  此外,刘家坤、赵晓莉还与另两名“可靠”的行贿人订立了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但这一切都为时已晚,刘家坤这个曾经的“明星干部”为“情”绊倒、滑向贪腐深渊,自己和情妇一起进了监狱。

办案者说

钱色合流 必致毁灭

  刘家坤因贪腐落马,是信仰的失落、利益的诱惑、人性的弱点在缺乏监督的权力面前的全暴露。

  刘家坤曾被评为“国土卫士”,并于2003年被安徽省有关方面评为全省“勤廉兼优的党员领导干部”。后来,由于其深陷婚外情,他的人生之路偏离了航向,理想信念被享乐、贪欲所腐蚀。为满足一己私欲,他带头破坏土地制度。

  刘家坤在土地开发市场的肆意妄为,造成太和县土地市场乱象丛生,破坏了当地的发展环境。私改规划、私调建筑容积率、乱建违章建筑等现象层出不穷,太和县一批干部上行下效,分管副县长、县国土局局长、规划局副局长等相继因贪腐被查处,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太和县土地开发、房地产市场系列腐败案件表明,当前的改革仍不到位,政府过多地介入到土地开发、矿产资源出让等经济资源的配置,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法律法规规定,有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程序约束,但面对刘家坤这个一把手的强势,法律法规被抛开,工作程序变成了一纸空文,刘家坤也因此成了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典型,从“国土卫士”堕落为“土地巨贪”,从“明星干部”变为“阶下囚”。

  刘家坤的转变,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约束,必须有更科学完善的制度设计,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一把手“一言堂”现象。

  此案还告诫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远离声色犬马,严防玩物丧志。刘家坤的身败名裂归根到底是他自身修养出了问题,然而其情妇赵晓莉在其中所起的“催化”作用也是显而易见。为了让赵晓莉母子过上安逸乃至奢华的生活是刘家坤收受巨额贿赂的主要驱动力。在赵晓莉的甜言蜜语和哭闹下,刘家坤的廉洁从政防线动摇、崩塌,最终不择手段,以身试法,难以自拔地坠入贪腐深渊。

  七情六欲人皆有之,然而道德有高尚、低劣之分,情趣有健康、病态之别。古人曰:“声色者,败德之具。”领导干部权力在手,一旦沉溺声色,必定丧失信念、丧失原则。

掩卷深思,祸生于淫逸,患始于声色。刘家坤的殷鉴就在眼前:钱色合流,必定是一条毁灭之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力争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自觉抵制诱惑,慎重走好人生每一步,即使不能留名青史,也会让人生更有价值。

一个巨贪的“双面人生”——中国畜牧业协会原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原副会长沈广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贪污公款1482万余元,挪用公款120万元给他人注册公司,私设1170万余元小金库……

  2012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时任全国畜牧总站协会工作处正处级干部、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副会长的沈广进行调查,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沈广的“双面人生”逐渐暴露在世人面前。

  2013年9月,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研究,并经农业部党组同意,给予沈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表面清廉却内心贪婪

  沈广,男,1963年10月生,吉林榆树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案发时,沈广只是一名处级干部,他所在的单位是一个社团组织,在常人眼里,这是一个没有多大“权力”的单位。但沈广贪污公款1400多万元,金额之大令人惊讶。那么,沈广在日常工作中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他还是很节俭、很严格的一个人。”“在单位工作时,是很尽心敬业的领导。”“是个工作狂。”这是曾经的同事对沈广的评价。

  “我这个弟弟特别优秀。”这是沈广的姐姐对他的评价。

  沈广表面上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给人的印象是聪明、能干、稳重。实际上却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贪官。

  2007年,在中国畜牧业协会,沈广由主持工作的常务副秘书长被推举为秘书长之后,仅仅半年多时间,他就指使协会财务人员将协会账外资金中某个账户内仅有的28万元,直接汇给了其外甥的个人银行账户。

  沈广的人事关系在农业部全国畜牧总站。按照有关规定,他在中国畜牧业协会属于兼职,既不领工资、福利,也不领任何报酬,表面上是很规矩、很清廉的。然而在沈广廉洁的假象背后,深藏着的是强烈的贪欲,是一系列大肆贪污的行为:

  2009年成都畜牧展,贪污公款239万余元;
2010年北京藏獒展和畜牧展,贪污公款200万元;
2011年青岛畜牧展,贪污公款271.9万余元;
2011年沈阳藏獒展,贪污公款179.6万余元;
2012年,南京畜牧展,贪污公款327.1万余元;
2012年,沈阳藏獒展,贪污公款96.3万余元;
贪污藏獒展户参展费140万元;
此外,沈广还直接贪污协会账外资金28万元。

  导致沈广一系列贪污行为的原因之一,是沈广为其妻子所办的企业输送资金。

  2006年,沈广帮助其妻王某加入了吉林中深房地产公司,王某出任董事长。后来公司承接了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于资金运转不畅,公司陷于困境。

  而此时,由沈广“主政”的中国畜牧业协会则如日中天,办展收入十分可观。在“冰火两重天”的境遇中,沈广开始把手伸向了协会的收入,并屡次得手,之后再迂回曲折地把协会的收入注入妻子的公司。

  几乎每次办展,他都会处心积虑,精心策划,想法捞钱。以2009年成都畜牧展为例,中国畜牧业协会和全国畜牧总站共支付给成都某会展中心费用291.5万元,沈广贪污了其中的201.3万元,不仅如此,沈广还将成都市政府给协会的展会补贴款37.8万元贪污,贪污比例高达82.1%。南京畜牧展,其贪污的比例更是高达97.9%。

  他除了利用特殊身份直接从展会中贪污协会的大额公款外,还在举办的藏獒展中假借对有带动影响作用的参展户减免参展费的名义,暗中收取部分展户费用占为己有。

  2011年藏獒展结束后没两天,沈广给北京一位参展的养殖户打电话,让参展户们交参展费。几天后,沈广自己开车到这位养殖户的獒园,把两家獒园的60万元参展费以现金形式收走。当时没有其他人在场,沈广也没有开收据。用这种手法,沈广一共四次累计贪污了协会应该收取的参展养殖户参展费140万元。

  可以这么说,不管钱多钱少,沈广“大小通吃”,可以想象其贪婪的欲望是何等的强烈。

  职级不大,“捞钱”招数不少

  中国畜牧业协会是由从事畜牧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组成的全国性行业联合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在行业指导中担负服务、协调、维权、自律、管理等职能。沈广任该协会秘书长,具体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社团组织不管钱、不管项目、不管资源,没有什么权力,沈广也只是一名处级干部,不是什么高官,可谁也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贪污千万元的大案。那么,沈广是怎样将这些巨额公款占为己有的呢?

  调查结果表明,沈广作案的手法虽然不十分高明,但却十分隐秘。他多次借协会举办畜牧展、藏獒展的机会,采取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协议、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将公款窃为己有。

  沈广曾在悔过书中说:“我还是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的副会长,在展览行业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各展馆和展览公司都能给协会的两个展会各项费用相对较低的价格,为窃取协会资金提供了条件。”

  2009年,中国畜牧业协会在成都举办中国畜牧业暨饲料工业展览会,在展览会筹备期间,沈广陪同全国畜牧总站的领导与成都某展览中心签订了协会、全国畜牧总站、成都某展览中心三方合同;
事后,沈广背着领导,又私自签订了协会和成都某展览中心的一份合同,通过压低价格侵吞了协会公款201.3万元。

  签订“阴阳合同”是沈广走的第一步,接下来,沈广又精心设计了资金转移线路图。通过与展览中心签订虚假协议将钱转到廊坊某印刷企业,再转到与吉林中深房地产公司有紧密关联的长春某建筑公司,最后将这笔钱用于偿还为吉林中深房地产公司解决资金问题而欠北京某中介公司的借款。

  案件调查人员发现,沈广贪污的每一笔钱都费尽周折,主要是因为沈广设计的资金转移线路极为隐秘。然而,沈广对这种资金曲折迂回的搬运,却游刃有余,操作得极为娴熟,可谓是顺风顺水、一路畅通。

  为什么这些环节中的所有人会听从沈广的安排,在客观上支持、纵容了沈广的违纪违法活动?

  北京东方世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多次帮助沈广转移资金,在接受调查时,他的表述揭开了谜底:“我要争取与中国畜牧业协会合作,沈广向我提出要求,我答应他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沈广以后能给我更多的业务。” 成都某会展公司的左某则在谈话笔录中承认一直想争取中国畜牧业协会去他们那里举办展会。而廊坊的徐某则回答说:“因为我们与协会有业务往来,为了保持业务关系,沈广让我帮他转款,我不敢不办。”

  看似管理规范,实际漏洞很多

  中国畜牧业协会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有关部门曾多次对协会的财务进行审计,但均未发现问题。

  《中国畜牧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协会职员借款、费用报销应首先经部门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审核,财务部主任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最后由出纳付款。

  表面看来,中国畜牧业协会有一个“干净”的大账,但其背后却掩藏着一个由沈广秘密设立的、由言听计从的财务人员具体操作的小金库:从2006年1月起,在沈广的安排下,以方便藏獒养殖户为名,先后以协会财务人员的名义在银行陆续开设十多个银行账户,累计存入资金1170.9万余元。

  特别是在2010年清理小金库的工作中,中国畜牧业协会没有如实上报小金库的情况。“这个我们直到最后案发才知道。”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刘强德说,“因为每次审计的时候,不管是上级单位,还是我们协会秘书长办公会,都反复告诉我们,协会在这方面是受表扬、很正规的。”

  为了更方便地进行资金往来,沈广经过了周密的安排,将设立小金库的事情对秘书处班子成员进行了封锁。沈广知道,知晓秘密的人越少,就越安全、越“保险”。

  小金库成了沈广的“自留地”,只要沈广有要求,财务人员就随意支付资金。小金库的支出十分混乱,有大量不正规收据,甚至有几十万元一张的“白条”入账,其真伪很难辨别,有的银行账户已经销户,给资金去向的调查带来很大的困难。正是由于沈广将大量不合规的单据从小金库支出,才使得协会“大账”显得很干净,以至于几次审计都没有发现问题。

  在与司法人员的谈话中,沈广曾有这样的表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设置账外资金,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我的思想上存在麻痹的问题,没有对这个问题及时制止,没有充分认识到账外资金的危害。”

  个人业绩明显而单位损失重大

  客观地讲,沈广大学毕业后在多个岗位上表现出了较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担任协会秘书长后,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中国畜牧业协会在短时间里,几乎从零做起,迅速成长为全国知名的协会。随着协会的发展壮大,沈广把协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当成了个人的功劳。

  沈广在悔过书中说:“2001年10月,我被调到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筹建中国畜牧业协会,先后担任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十多年来,协会在农业部、民政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各级主管人员的领导下,经过筹建、起步、壮大、发展成全国知名的行业协会,国家首批13个5A级社会组织之一。”

  对于协会资金的性质,沈广有这样的表述:“我有一个更极端错误的认识:协会资金不是国家财政拨款,是我带领工作人员省吃俭用积累下来的,这种极端认识助推我走上了犯罪道路。”

  沈广为协会发展是做出了贡献的,但是沈广违法犯罪给协会带来的后果也是严重的,不仅在经济上造成了巨额损失,而且在声誉上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沈广利用其担任中国畜牧业协会秘书长的影响力贪污行业协会公款,千方百计设计转移资金线路,处处伪装,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然而,伪装的外衣终被撕破。

  2013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沈广贪污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沈广侵吞、骗取公款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并坦白多起犯罪事实,积极退赔全部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沈广有期徒刑十五年。

  链接@忏悔录:

  沈广悔过书

  ●回想工作以来走过的路程,自己几乎是法盲,总以为不会犯法,在犯罪道路上认识不清,思维模糊,每次伸出罪恶之手窃取协会资金时都抱有侥幸心理,一方面觉得做得隐蔽,协会资金积累量大,闲置不用,工作人员是按指示办事,价格又比市场低,很难察觉;
另一方面自认为各种关系处理较好,有事求求领导、朋友,说说情就过去了。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犯罪行迟早会被发现、查处、制裁。

  ●中国畜牧业协会是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带领工作人员几乎从零做起,从而也树立了我在协会工作的“权威性”,取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导致几次窃取协会展会资金,同事们没有发现,这种“权威性”助长了我的犯罪行为。

  ●我在全国展览行业的“权威性”也是随两个品牌展会规模加大而逐渐提高的。同时我还是全国城市贸易联合会(协调全国展览行业)的副会长,在展览行业中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各展馆和展览公司都能给协会的两个展会各项费用相对较低价格,为窃取资金提供了条件。

  ●我有一个极端错误认识,协会资金不是国家财政拨款,是我带领工作人员省吃俭用积累下来的。这种极端认识助推我走上了犯罪道路。


学习《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体会篇4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登记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本人分管

业务范围

兼职单位

兼任

职务

配偶、子女及

子女配偶姓名

与填表

人关系

工作单位

单位

性质

职务

与填表人关系

姓名

企业名称及地址

经商办企业形式

企业登记注册机关

经营范围

在外

商独

资企

业或

中外

企业

任职

情况

与填表人关系

姓名

企业名称及地址

企业组织形式

受何方委派聘任

经营范围

备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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