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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8篇

时间:2022-08-14 16:20:06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8篇,供大家参考。

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8篇

篇一: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一)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原则,根据市委、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 2016 年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廉洁自律目标

  1、自觉遵守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自觉执行党委廉洁从政“八坚持”、“八不准”的规定;

  坚持婚丧嫁娶、升学迁居等重大喜庆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

  坚持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学习审批制度;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年终“述廉述责、评廉评责”制度;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坚持勤俭办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不准在正常工作日中午饮酒;

  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不准用公款配备通信工具;

  不准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不准到所辖单位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不准超过规定的接待标准或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的宴请;

  不准参与抹牌赌博活动。

  3、自觉接受在任、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4、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切实维护党委、学院的威信和班子的团结,不搞房头宗族、拉帮结派;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二、领导责任目标

  1、组织并参加分管的单位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文件和会议精神。

  2、加强对分管的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学习和勤政廉政思想教育,使各单位责任人每半年书面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心得体会和单位工作总结。

  3、规范分管的各单位主职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做到无违纪违法行为。

  4、分管的各单位无“三乱”行为,自觉接受院纪委等单位的财务审计,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

  5、分管的各单位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集体无严重案件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6、参加分管的各单位主职干部年终的“双述双评”工作。

  7、加强分管的单位落实《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力度。

  三、责任考核

 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院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对考核的分数记入干部个人的廉政档案,上报上级纪委,并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参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二)

  为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组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发改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组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发改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由发改局党组负责监督实施

  中共 xx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组书记:(盖章)(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篇二: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清单 主要内容 完成情况 1 履行领导责任

 严明党的整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

 认真履行县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规定和工作部署,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方面统筹部署,狠下功夫,确保将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了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较好完成。

 2 强化组织推动

 每年至少 2 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全年共召开 10 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其所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归口部门廉政工作联席会议,由班子成员召集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部门年度廉政工作打算、进展情况和突出问题,深入探讨,分类指导,集中分析经济社会重要领域最新廉政工作形势,解决相应问题,确保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减少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23 加强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把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坚持在每一次的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党组集中学习中,通过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讲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向班子成员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精神,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开展的常态化,确保政府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政策规定,不越轨,不“闯线” 。

 4 强化监督检查

 每年年底带队考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并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一是在考核前做好准备工作,亲自带队深入各被检查考核地区单位听汇报、点问题、提要求,使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得到落实。二是将好的作风贯穿考核工作始终。坚持以上示下,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20 条意见的要求贯穿考核始终,得到了基层和群众的广泛好评。三是通过考核树立了良好导向。大力改进考核工作,将以往年终一次考核制调整为半年及日常检查、年终考核和社会评价三部分,更加突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以及日常工作实际成效的评价,引导各单位树立起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业务一起抓,切实把功夫下在平时、实实在在抓落实的工作导向。通过全面考核检查,达到了总结经验亮点,查找问题差距,鼓励先进,带动后进,更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营造全县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的目的。

  35 落实监管责任 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

 与全体班子成员和 25 个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实现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全面推进。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坚持常打 “预防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警示,及时采取廉政点评、谈话诫勉、函询等方式,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避免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约谈党组成员、局委和乡镇办事处负责人 35 人次,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督促作用。

 6 带头做好表率 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不渝地遵循集体领导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均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二是坚持洁身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带头述职述廉,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也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

 注:完成情况表内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篇三: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 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 15 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 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 9 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

 建设的工作汇报 12 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东郭镇 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 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 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 20 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 12 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 4 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镇政府,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合所办公、腾空等方式进行清理 246 平米,副科级以上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精减各类会议 11 个,节约会议经费近3 万元。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 16 次,对 27 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是抓惩处。镇党委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王飞燕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2014 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 9 起,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室和协作区查办大案 4 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

 20 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七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督查科、党政办、组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2014年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 21 次,对 27 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东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篇四: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2018 年“一岗双责”目标管理

 2018 年 3 月

 责

 任

  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明确领导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按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并签订 2018 年“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为打造公司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责任主体

 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工作分工,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班子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推进分管范围内源头治腐,认真指导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约谈问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照要求作述责述廉报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把述责述廉、接受组织谈话函询相关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对分管范围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协调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排除阻力和干扰。

 四、责任考核

 (一)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支部日常考核、管技人员综合考核和述职述廉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日常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责任追究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党群部保存一份,班子成员各保存一份。

  **公司党委:(签字)

 二 0 一八年

 月

 日

  班子成员:(签字)

  二 0 一八年

 月

 日

篇五: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党支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和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依据有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院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加强和

 改善党的领导,促进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要从单位的实际出发,逐级签订责任书或考核目标,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第六条 院班子对院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支部书记对支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支部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院支部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与局党委签订的《责任书》;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健全、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四)依据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八条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查处违纪案件进行督办,重要案件要亲自听取查办汇报;

 (三)领导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模范遵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五)参加本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参加、指导分管单位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九条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扎实开展廉政谈话。

 (一)定期谈话:领导干部应与自己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一般干部分别于年中、年末定期与其进行廉政谈话。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以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情况。

 (二)提醒谈话:领导干部在发现自己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一般干部存在群众反映的问题时,及时找其谈话,促其改正。

 (三)诫勉谈话:领导干部发现自己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一般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违反科学发展观,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形。

 第十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考核制度。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第十一条 要将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为领导干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彰;落实不力或不履行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要列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一)对分管单位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二)分管单位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或包庇、纵容的。

 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院支部负责解释。

篇六: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一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分管领导及各部位负责人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以及省、市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所管辖内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认真落实“五不许”规定推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杜绝“小金库”和各种形式的帐外帐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无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本部位全年无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或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且调查属实的行风问题。

 三、负责纠正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备案。没有瞒、压案阻挠、干扰办案工作及对应受到追究的干部姑息、包庇的问题。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 监督和管理。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

 六、严格按照《质量手册》运行严禁伪造数据及出具虚假报告/证书。

 七、强化“2 个安全”管理确保零事故。

 八、严禁在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中违规违纪。

 局党组第一责任人

  部位负责人 签字

 签字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篇七:党政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

双责责任书

  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更好地为推进****事业的全面发展,经县局党组研究,制定 201*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书。

 责任内容

 协助正职领导干部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深入基层和分管科室调查研究,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研究和制定防范措施及办法。

 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干扰和障碍。

 对分管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报告。

 经常对分管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警钟长鸣。

  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严格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分管科室工作人员,防止

  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监督检查

 要经常对分管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召开科室干部座谈会,听取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找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党员干部谈话,了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等。

 责任考核

 县局副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考核,由分局党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分局党组制定。

 责任追究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局党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副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二、追究责任的形式: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诫勉提示,包括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通报批评,通过党内通报的形式进行批评。

 组织处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调离、责令责任者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纪律处分,根据有关党纪政纪条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诫勉提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对县委、政府和州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

  和法规、制度贯彻不力,不能结合本单位和分管科室实际,及时专题研究、布置安排,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没有对分管科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及时监督,对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没有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分管科室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没有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致使分管科室内发生问题较多;协调配合查处大案要案不力,没有及时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致使案件查处工作受到影响;没有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因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对直接分管科室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

 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上,对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执行不力,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致使分管科室干部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直接分管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科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

  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对配偶、子女、分管科室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自古以来不管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职领导:

  二○一**年**月**日

 桂林市七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领导班子“一岗双责”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内容如下: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的原则;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下属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下属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认真履行职能,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工商局

 和自治区工商局及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

  一系列文件,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加强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对所属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领导、组织本单位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坚持执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作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

 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实行干部考核责任制,对由于干部考核失实,造成用人失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行为,惩治用人上的腐败现象。

 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全,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模范遵守党的纪委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目录:

 项目经理一岗双责责任书

 技术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书

 质检工程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路基工程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路面工程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桥梁工程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财务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书

 测量工程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试验工程师一岗双责责任书

  安全管理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书

 承包组组长一岗双责责任书

 项目经理一岗双责责任书

 一、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特签订此“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

 “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在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为。

 二、“一岗双责”职责

 一)安全职责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质量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2、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必须坚持安全交底

 工作。

 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无

 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4、施工现场设备必须达到安全可靠,真正做到万无一失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东西大道、庆云大道改造工程

  5、保证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发现违章必

 须严格处理。确保施工设备、设施无隐患,作业人员严

  格遵守操作规程。

 6、在现场施工中,模范地做到不违章指挥。

 7、确立好本工程的管理体系,使之有效运行,组织落实施

 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

 工中的安全技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二)岗位职责

 1、对该项目的施工生产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履行施工合同

 及内部承包责任书的具体措施,确保合同目标实现,

 对

 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及目标责任成本负责。

 2、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负责,定期组织安全质

 量检查,制止和纠正一切不重视安全质量的行为。

 3、负责主持决策施工生产中的重大事项。

 4、负责项目部及作业队效益奖的预审批,各种费用报销和

 所有开支的审批。负责项目部内部人员的调配任免。

 5、负责安排和检查项目部领导成员的工作,保证项目部各

 项工作顺利进行。

 6、认真宣传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

 制度。

 7、负责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其他重大问题。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

 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

 故教训。

 9、对所领导负责参与的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实行终身

 质量

 安全责任制。

  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2、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竣工时止。

 甲方: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经理

  公司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安全管理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东西大道、庆云大道改造工程

 一、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特签订此“一岗双责责

 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

 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

 “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

 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每天的安全

 生产工作必须建立在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

 查反

 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为。

 二、“一岗双责”职责

 一)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本项目部制

 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监督检查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安

 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参与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并检查执行情

 况。

 4、组织指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

 作业,遇有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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