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8篇

时间:2022-08-22 08:35:06  阅读:

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8篇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8篇,供大家参考。

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8篇

篇一: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是优化政治生态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真正以述责述廉为动力,主动担当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 网。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体不清。有的镇、部门和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甚至一年难开一次会。党组织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甚至一问三不知,搞出笑话;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组长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

 二是意识不强。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

 部,没有认真学习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

 三是落得不实。有的镇、部门和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单位领导看到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坚持不经常。

 四是督责不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但如何追究主体责任,尚未明确规定,基层难以落实。有的述廉评廉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

 为此,我们建议:

  一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各级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二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

 三要定期报告“述责”。

 建立落实各级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认真答复纪委委员质询、提问的各类问题,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廉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

 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四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由党委常委分工包抓,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印发的通知》(平发〔2014〕12 号)、《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

 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深化宣传教育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

  .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党性锻炼,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

  .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根据上级党委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选好用好干部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健全机制,切实解决突击提拔、“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等问题。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抽查力度,探索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

 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10.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11.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

 (四)加强作风建设

 12.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四风”反弹。

 13.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4.探索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年度考核、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措施。

 (五)规范权力运行

 15.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16.加强党内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

 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自身影响谋取私利等方面的制度。

 (六)支持案件审查

 17.加强执纪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保障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关心和爱护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8.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明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领导小组对纪律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积极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19.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改进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流程,建立台账,优先办理,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加大巡察力度,实现全面覆盖,强化结果运用。

 (七)加强组织协调

  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1.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半年听取1 次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党组和同级纪委、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拿出有效举措,解决具体问题。

  3.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年底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5.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

 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 1 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 2 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1 次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至少主持 2 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为党员干部上1 次廉政党课,作 1 场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报告。

  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 1 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 1 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 1 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门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 1 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常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机关党员集中、领导干部集中、权力责任集中、社会关注度高,是从严治党主阵地。这就要求机关党建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克服工作中的问题,当先锋、做表率,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所弱化。有些党组织存在党建主业

 失之于轻的问题。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认为抓党建是“‘软任务’,比较虚,抓经济是‘硬指标’,容易显山露水”,因而对业务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淡忘了自己的党内职责,把履行党建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管党治党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部署什么就完成什么的现象。

 (二)...

篇二: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司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落实和强化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股份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文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公司党委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政治上绝对可靠、思想上绝对忠诚、行动上绝对紧跟的模范央企。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讨论和决定

  — 2 — 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七个有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问题。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关于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实现强党建与强发展的有机转化、有序衔接、有效融合,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上

  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企业改革发展党建重要情况等,专题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进展情况、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等,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公司党委全年工作情况、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建设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等,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需报经上级党委同意的重大事项,事关企业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干部任免及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处置等,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7.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树牢“强党建就是强发展”理念,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8.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葛洲坝企业史的学习教育,加大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力度,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企业文化。深入挖掘企业先进精神和优秀文化的时代内涵,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

  — 4 — 强党性锻炼。

 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定期分析研判公司意识形态形势,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推进组织体系建设 10.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好用好干部。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地分析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掌握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开展子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年度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

 11.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及上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不思进取、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建立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对拟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的考察,严格“凡提四必”“廉洁背书”审核审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

  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不少于本部机关人员编制平均数的规定,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党委规范化、支部标准化建设。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3.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关联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14.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司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关键节点,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屡查屡犯的从严查处、快查快办、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深入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新形势下的“文山会海”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避免多头督查调研,切实给基层“减负”。

  — 6 — 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培养斗争精神,倡导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1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定期梳理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

 16.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推进约谈工作常态化,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17.从严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产权交易、投资并购、工程分包、物资采购、工程结算、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聚焦亏损背后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惩治“蝇贪”“蚁腐”。

  18.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巡视监督,持续深化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构建长效机制,堵塞风险漏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五)健全体制机制 19.加强统筹谋划。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总体布局,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年制定公司党委党建工作要点。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公司纪委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专职党委副书记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基层支部主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党建工作格局,按照党建三级责任体系规定,逐步健全体系,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21.支持纪检工作。大力支持公司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经常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交换意见,对公司纪委提出的监督建议,

  — 8 — 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积极创造条件、全力保障,推进公司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2.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公司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公司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自觉性。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层层落实到位。

 23.强化考核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司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有失职失责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二、党委书记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在组织领导落实公司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一)加强组织推动 主持召开党委会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委各项要求,分析研判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

  件亲自督办。党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2 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至少专题研究 1 次统战、共青团、工会工作。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 8 次。

 (二)抓好督促落实 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导。定期听取公司党委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管好“关键少数” 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及所属子公司、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各子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其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

 (四)发挥表率作用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履行以下责任:

  — 10 — (一)落实分管责任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的业务工作,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积极指导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三)坚持以身作则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在内部管理、人事管理、党的建设、舆论宣传、纪律检查、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方面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

  以下内容供参考:

 落实全面从严...

篇三: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2018-2019年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近期,全县组织多个考核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对全县镇(办)党委、政府和县机关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成效 从考核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普遍比较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同时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做到党委(党组)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领导干部定期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反腐倡廉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单位紧紧抓住责任

 分工、考核、追究等关键环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下发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计划,明确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并向基层站所和村(居)延伸,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各级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对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有效维护了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各地各单位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党风廉政教育继续深化。组织开展“守规矩、严纪律、正作风”第一个主题廉政教育月活动,广泛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教育、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5 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聚焦“四风”问题,对文山会海,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私用,多占办公用房,基层牌子多、台账多、考核评比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等 X 项中央、省、市、县规定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解决了一批“四风”突出问题。继续深化“四公”管理改革,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加强。探索开展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出台 X 条禁令。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出台《X 县违反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123”提质工程建设,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违纪村干部进行问责,进一步规范农村干部的履职行为。执纪监督不断强化。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严明党员干部在宗教场所违建处置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核中也发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单位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少数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没有按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专题研究,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还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分工工作很少进行指导和督促,特别是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很好执行“四个亲自”。

 (二)违反作风效能 规定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作风效能方面的一些顽疾还有反弹的现象,顶风违纪行为还有发生。如在“酒局”方面,还存在个别单位虚增接待人员隐瞒超标准问题、在外面酒店宴请转在单位食堂支出、在内部食堂吃喝、同城安排公务用餐和少数党员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现象;在公车使用管理方面,还存在违反公车定点停放制度和公车私用等现象;在“牌局”方面,群众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还有所反映;在效

 能建设方面,不敢担当、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现象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有所滋长,“工作推进难、群众办事难”问题依然存在。

 (三)对权力运 行的有效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对一些领域权力运行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运行还不够规范。如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为政不廉,违反规定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市场经济活动;政府小额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还不到位,存在少数建设项目未依法实行招投标、围标和挂靠投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非法转包等问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在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上存在“暗箱操作”,甚至个别干部利用管理分配资金的权力以权谋私;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还比较严重,少数村“三资”管理混乱,少数村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中存在骗取、截留、贪污、侵占、挪用等现象。

 三、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几点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委(党组)、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党委(党组)至少每半年要专题

 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落实“三书两报告”、“一案双查”等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切实抓好考核时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书面予以反馈给有关单位。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制订改进工作的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强化工作措施,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政令畅通。要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要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三资”管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以下内容为赠送:

  2019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2019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

 党风廉政建设历来是**单位工作重点,近年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活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持续强化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确保了**单位事业向前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要求,**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领导体制机制,年初,**单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督导、检查,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廉政专题会议,由主要负责同志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重大问题,亲自组织处理重要信访违纪案件。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按照区委《关

 2

  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要求,**单位积极落实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分工意见》和区委与**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全面分解,明确了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和主要工作内容,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在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中,多次组织习总书记中纪委二次三次全会讲话、全会报告学习讨论,开展反对自以为是活动和 “ 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 ” 专项治理行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开展初心使命暨廉政教育党课,邀请纪检干部做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参加全区德廉知识测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区廉政文艺活动展览,组织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与廉政谈话,开展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系列活动,第一时间收看讨论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净化单位风气。

  二、强化监督执纪,严管四种形态

 一是积极支持纪委三转,推动**单位纪委聚焦主业。我单位严格按照区纪委要求,开展**单位纪委 “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 活动,继续严格执行纪委书记不管具体业务,集中精力开展纪委执纪、监督问责,在做好定期纪检监察、执行工作纪律、开展走访调研、组织谈心谈话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财

 3

  务监管等重点工作,全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为**单位发展护航。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八项规定要求,不断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近年来,**单位继续从严控制 “ 三公经费 ” 支出,严格控制外出学习及参观考察活动,禁止公款旅游,对上级安排的学习参观活动,严格审批报销程序,减少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取消领导干部配车和一般公务车辆,施行区区内外出自行解决,下乡镇到公车调度平台申请用车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严格公务接待,从简安排各种活动,努力推行电子政务与无纸化办公,践行开短会、定期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办公用房,执行领导干部两人一间小型办公房、科室平均每 6 人一个中等办公房标准,确保符合办公用房使用要求。此外,还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审批、使用登记制度,从简安排会议物品,

 减少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尽可能降低行政成本。

  三是认真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确保八项规定落实到位,**单位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节假日重点督查、不定期暗访抽查、重要活动专项排查等方式,持续开展了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和错误行为,构建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

  五是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及承诺活动。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每次干部调整都进行集中任前廉政谈话,把廉政建设状况作为干部任用的前置条件;同时认真开展年度廉政谈话,2019 年*月份,**单位分 6 个组与各科室单位股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汇总谈话登记表 90 余份,全面了解机关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及有关建议意见,为规范干部选拔使用和党风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此外,2019 年*月、*月根据举报情况进行了调研核实谈话*次;*月底,按照区委要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与纪委工作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一般同志百余人次开展了多层次宽范围廉政主题谈话,进一步强化了廉洁意识,排查了廉洁风险。此外还开展了廉政承诺活动,*月底公示了领导班子廉政

 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单位始终坚持反腐败零容忍,今年以来,按照 “ 监督执纪 ” 四种形态要求,严肃查处单位工作人员不廉不洁问题,先后给予*名同志开除公职,给予了*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人通报批评,强化了纪律审查震慑作用,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三、狠抓正风肃记,持续反对四风

  坚持找准找全 “ 四风 ” 问题 “ 风口 ” ,紧盯突出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岗位、敏感节点不放,驰而不息纠正 “ 四风 ” ,严把财务收支关口,成立结算中心,对公务接待、出差参观、

 5

  办公用品采购等进行重点监管,认真落实 “ 三公 ” 经费收支程序和办法;严把重要节点关口,施行春节、清明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节前通知、从严要求,节中狠抓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节后组织重点督查 “ 回头检视 ” ,严防 “ 节日病 ” ;严把公务接待关口,对检查调研吃工作餐情况进行回访抽查,防止出现中午饮酒、超标准接待问题,有效确保了不犯 “ 老错误 ” ,不增 “ 新问题 ” 。

  四、完善制度体系,关紧权力笼子

 一是积极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单位今年相继制定了...

篇四: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准 GB/T 4208 — 201 7/IEC 60529:2013

 代替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 P 代码)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 (IP code)

 (EC 60529:2013,IDT)

 2017- - 07- -3 31 发布

  2018- - 02-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国共和国标国家质 | | |监管督1验检疫员总局 发布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I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4208—2008 《 外壳防护等级(P代码)》;本标准与GB/T 4208—2008 《 外壳防护 等级(P代码)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4.1 , IP代码配置中增加第二位特征数字9; ——4.2,增加第二位特征数字9的含义; ——4.3,增加IPX5/IPX7/IPX9的外壳标注3重标志的示例; ——第6章 , 修订第二位特征数字高于6时的应用范围; ——表8,增加第二位特征数字9的防水试验方法和主要试验条件; ——14.2.9,增加第二位特征数字9的喷水试验; ——增加图7——扇形喷嘴尺寸; ——增加图8——用于检测的扇形喷嘴喷孔尺寸; ——增加图9——不同表面光滑度的扇形喷嘴示例; ——增加图10——测量喷水冲击力,防IPX9高温/高压喷水的装置; ——增加图11——冲击力分布; ——增加图12——检验小型外壳IPX9防护等级,防高温/高压喷水; ——增加附录B中B.25。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 60529 : 2013《外壳防护等级(P代码)》(英文版)。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311.2—2013 绝缘配合第2部分:使用导则(EC 60071-2 : 1996,MOD)

 --- GB/T 2900.71—2008 电工术语电气装置((EC 60050-826 :2004,IDT)

 --- GB/T 2900.73—2008 电工术语接地与电击防护((EC 60050-1 95 :

 1 998,MOD) 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动 工具研究所 、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 广东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广安电气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科翔 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南京曼奈柯斯电器有限公 司、施耐德电气(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突破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汀、马红、马雪峰、潘顺芳、刘功桂、张敏、王爱国、曾雁鸿、马桂芬、袁小娴、 陈建兵、方凤枢、车汉生、柯昌正、倪玺、王中丹、梁俊、张萍、金卫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4208—1984 , GB 4208—1993 , GB/T 4208—2008。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引

  言 本标准阐述了由电气设备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的分级系统。尽管这个系统适用于多数型式的电气 设备,但对特定型式的电气设备来说,不一定应用所有的防护等级。应建议设备的制造者确定适用的防 护等级以及应用该等级的设备部件。

 应用本分级系统将尽可能使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的叙述方式、相应等级的试验方法得到统一。这 将使试验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更宽,也将减少所需试验设备的数量。

 IEC 60529的第二版考虑到了第一版的经验,阐明了要求。当实际上防止人接近危险部件的等级 高于第一位特征数字表示的等级时,本标准通过附加字母A、B、C、D提供了可选择的扩展范围。

 本次修订只增加第二位特征数字9的防护等级,对GB/T 4208—2008已规定防护等级未做修改。

 因此,现有试验方法不做修改。

 一般来说,按上一版标注某IP代码的外壳,将适合本版规定的同样等级。

 n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外壳防护等级( P P 代码 ) )

 1 1 范 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 kV , 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

 本标准的目的如下:

 a) 规定电气设备下述内容的外壳防护等级:

 1) 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 2) 对固体异物进人外壳内设备的防护; 3) 对水进人外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

 b) 防护等级的标识。

 c) 各防护等级标识的要求。

 d) 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外壳作验证试验。

 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外壳,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 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 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参见附录B。

 对特殊型式的设备,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 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

 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 型式设备的空外壳。

 有关机械损坏 、 锈蚀 、 腐蚀性溶剂(如切削液)

 、 霉菌 、 虫害 、 太阳辐射 、 结冰 、 潮湿(如凝露引起的)

 、 爆 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 (如风扇)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本标准不予研究。

 2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1.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IEC 60068-1:1 988,IDT) GB/T 2423.37—2006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L沙尘试验 (IEC 60068-2-68:1 994,IDT) IEC 60050-195:1998 国际电工术语第1 95部分:接地与电击防护 IEC 60050(826) :

 1982 国际电工术语第826章 :

 建筑物电气装置 IEC 60071-2 : 1996绝缘配合第2部分:使用导则 3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2

  3.1

 夕卜壳

 enclosure 能防止设备受到某些外部影响并在各个方向防止直接接触的设备部件。

 注:本条定义来自现行国际电工词汇(EV)在本标准的范围内作如下解释:

 1) 外壳提供人或畜接近壳内危险部件的防护。

 2) 防止或限制本标准规定的试具进入的隔板、形成孔洞或其他开口的部件,不论是附在外壳上的还是包覆设 备的,都算作外壳的一部分,不使用钥匙或工具就能移除的部件除外。

 [IEC 826-03-12] 3.2

 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或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注:根据EV定义给出的信息,本标准中“直接接触”被“接近危险部件”取代。

 [IEC 826-03-05] 3.3

 防护等级

 degreeofprotection 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确定外壳对人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进人或水进人所提供的保护 程度。

 34

 IP

 代码

 IPcode 表明外壳对人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或水进人的防护等级,并且给出与这些防护有关的附加 信息的代码系统。

 3.5

 危险部件

 hazardouspart 接近或接触时有危险的部件。

 3.5.1

 危险带电部分

 hazardous

 livepart 在某些条件下能造成伤害性电击的带电部分。

 [IEC60〇5 〇-1 9 5 ,定义 1 9 5-06-05] 3.5.2

 危险机械部件

 hazardousmechanicalpart 接触会有危险的运动部件。光滑旋转轴除外。

 3 3 .6 6

 外壳对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

 protection

 provided

 by

 an

 enclosure

 against

 access

 to

 hazardous

 parts 外壳对人体:

 ——接触危险的低压带电部件的防护; ——接触危险的机械部件的防护; ——在外壳内没有足够空间情况下防止接近危险高压带电部件。

 注:这种防护可借助于:

 ——外壳本身; —作为外壳一部分的隔板或借助于壳内距离来达到。

 3 3 .7 7

 防止接近危险部件的足够间隙

 adequate

 clearance

 for

 protection

 against

 access

 to

 hazardous

 parts 防止触及试具接触或接近危险部件的距离。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3

  3.8

 触及试具

 access

 probe 能方便地模仿人体的一部分或模仿工具或类似物,由人手持来检验距离危险部件是否有足够间隙 的检验工具。

 3.9

 物体试具

 object

 probe 模仿固体异物检验其进人外壳的可能性的检验工具。

 3.10

 开 □ opening 外壳本身存在的或通过试具施加规定的外力后形成的孔洞或缝隙。

 4 4 标识

 外壳提供的防护等级用IP代码以下述方式表示。

 1 4.1 IP 代码的配置

 IP 2 3 C H 代码字母 (国际防护)

 第一位特征数字 (数字0〜6或字母)

 第二位特征数字 (数字0〜9或字母)

 附加字母 (字母 A,B,C,D) 补充字母 (字母 H,M,S,W) 不要求规定特征数字时,由字母“X”代替(如果两个字母都省略则用“XX”表示)。

 附加字母和(或)补充字母可省略,不需代替。

 当使用一个以上的补充字母时,应按字母顺序排列。

 当外壳采用不同安装方式提供不同的防护等级时,制造厂应在相应安装方式的说明书上表明该防 护等级。

 外壳的标志方法详见第10章。

 2 4.2 IP 代码的各要素及含义

 IP代码各要素的简要说明见下表。详细说明见表中最后一栏所标明的章条。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3 4.3 IP 代码应用举例

 以下是IP代码的应用及字母配置示例。更多的示例见第9章。

 IP44 --- 无附加字母,无可选字母。

 IPX5——省略第一位特征数字。

 IP2X——省略第二位特征数字。

 IP2 0 C——使用附加字母。

 IPXXC——省略两位特征数字,使用附加字母。

 IPX1C——省略第一位特征数字,使用附加字母。

 IP3XD——省略第二位特征数字,使用附加字母。

 组 成

 数字或字母

 对设备防护的含义

 对人员防护的含义

 代码字母

  1P

  —

  —

 第一位

  防止固体异物进人

  防止接近危险部件

 特征数字

  0

  无防护

  无防护

 >直径50 mm

  手 背

 2

  > 直径 12.5 mm

  手指

 3

  >直径2.5 mm

  工具

 4

  >直径1.0 mm

  金属线

 5

  防尘

  金属线

 6

  尘密

  金属线

 第二位

  防止进水造成有害影响

  —

 特征数字

  0

  无防护

 垂直滴水

 2

  1 5°滴水

 3

  淋 水

 4

  派 水

 5

  喷 水

 6

  猛烈喷水

 7

  短时间浸水

 8

  连续浸水

 9

  高温/高压喷水

  参照章条 第5章 第6章 附 加 字 母 (可选择)

 八 B C D 防 止 接 近 危 险 部 件 手背 手指 工具 金属线 第7章 补 充 字 母 (可选择)

  专门补充的信息

 H

  高压设备

 M

  做防水试验时试样运行

 S

  做防水试验时试样静止

 W

  气候条件

  第8章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IP23S——使用补充字母。

 IP21CM——使用附加字母和补充字母。

 IPX5/IPX7/IPX9——外壳标注3重标志(表示满足可防喷水、防短时间浸水又能防高温/高压喷水 三种防护等级的要求)

 5 5 第一位特征数字所表示的防止接近危险部件和防止固体异物进入的防护等级

 标识第一位特征数字表示51和52两个条件都能满足。

 第一位特征数字意指:

 外壳通过防止人体的一部分或人手持物体接近危险部件对人提供防护; 外壳通过防止固体异物进人设备对设备提供防护。

 当外壳也符合低于某一防护等级的所有各级时,应仅以该数字标识这一个等级。

 如果试验明显地适用于任一较低防护等级时,则低于该等级的试验不必进行。

 5.1 对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

 表1给出对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的简短说明和含义。

 表中仅由第一位特征数字规定防护等级,简要说明和含义不作为防护等级的规定。

 根据第一位特征数字的规定,试具与危险部件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隙。

 试验见第12章。

 5.2 对固体异物进入的防护

 表2给出对防止固体异物(包括灰尘)进人的防护等级的简短说明和含义。

 表中仅由第一位特征数字规定防护等级,简要说明和含义不作为防护等级的规定。

 防止固体异物进人,当表2中第一位特征数字为1或2时,指物体试具不得完全进人外壳,意即球 表 1 第一位特征数字所表示的对接近危险部件的防护等级

 第一位

 防 护 等 级

 试验条件参见章条

 特征数字

 简要说明

 含义

 0

 无防护

 —

 —

  防止手背接近危险部件

 直径50 mm球形试具应与危险部件 有足够的间隙

 12.2

 2

 防止手指接近危险部件

 直径1 2 mm、长80 mm的铰接试指 应与危险部件有足够的间隙

 12.2

 3

 防止工具接近危险部件

 直径2.5 mm的试具不得进入壳内

 12.2

 4

 防止金属线接近危险部件

 直径10 mm的试具不得进入壳内

 12.2

 5

 防止金属线接近危险部件

 直径10 mm的试具不得进入壳内

 12.2

 6

 防止金属线接近危险部件

 直径10 mm的试具不得进入壳内

 12.2

 注:对于第一位特征数字为3、、和6的情况,如果试具与壳内危险部件保持足够的间隙,则认为符合要求。足 够的间隙由产品标委会根据12.3做规定。

 由于同时满足表2的规定,所以表1规定“不得进人”。

 GB/T 4208 — 2017/IEC 60529:2013

 6

  的整个直径不得通过外壳开口。第一位特征数字为3或4时,物体试具完全不得进人外壳。

 数字为5的防尘外壳,允许在某些规定条件下进人数量有限的灰尘。

 数字为6的尘密外壳,不允许任何灰尘进人。

 注:通常情况下,当第一位特征数字为1至4时,物体三个垂直方向的尺寸超过表2第3列规定的相应数字时,...

篇五: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情况工作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地方党委和政府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情况工作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以来,我县以保障全县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县粮食安全工作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深入开展黑土耕地保护行动计划,建立黑土耕地管护机制,成立了“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设立县级田长 X 人,镇级田长 X人,网格总长 X 人,网格分长 X 人,户田长 X 人,实现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全覆盖。

  (二)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我县通过优化作物结构、优化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实现农作物种植模式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围绕主要作物耕作等重要环节,加快实施了生产全程智能化行动,大力推广水田控灌技术,挖掘优良新品种的增产潜力,推广绿色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我县寒地黑土的生态优势,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培育“天然 X 农产品”为切入点,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了 X、X 等一批竞争力强的产品品牌。

  (三)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持续稳定。加大了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持续提高农业技术标准,认真抓好田间作业标准,实现全过程不断档,全面积无死角,保持播种面积稳定。2022 年我县计划播种面积 X 万亩,其中,水稻播

 种 X 万亩、玉米播种 X 万亩、大豆播种 X 万亩,经济作物播种 X 万亩,产量目标为 X 亿斤。

  (四)秋粮收购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了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全县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政策性粮收购库点备案及政策性粮收购库点空仓验收工作,满足新粮接收需要。2021 年,已收购新粮 X 万吨。

  (五)粮食加工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为促进全县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2018 年-2020 年度,投资 X 万元,完成了 X 省 X 集团有限公司、X 有限公司示范企业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2020 年度为 X 省 X 有限责任公司申报 X 省大豆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X 万元。2021 年我县粮油加工原料消耗量共计 X 万吨。其中: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用于成品粮加工的稻谷原料消耗量 X万吨,给中粮代加工的政策性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定向饲用加工的政策性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大豆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玉米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粮食加工主营业务收入 X 亿元。

  (六)政策性粮监管稳步推进。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要求,强化了对政策性粮收储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定期对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进行巡察,确保政策性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大力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全面实现仓储规范化管理,企业科学保粮水平逐步提高。

  (七)粮食系统专项 整治成效显著。各涉粮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通过设置举报箱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梳理排查近年来涉粮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市委开展专项巡察,累计发现指导粮食购

 销、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问题 X 个,对 X 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回头看”,初核了结问题线索 2 件。

  (八)粮油保供稳市能力不断加强。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应急网点的布局规划,建立了地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X家,签订米、面、油应急供应合同 X 份,确保粮油产品供应充足。落实粮食应急预警监测机制,设立粮情监测网点 X家,国家级价格监测网点 X 个,省级价格监测网点 X 个。

  二、存在的问题

 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结构发展不均衡。目前在一产中,种植业仍占很大比重,畜牧业、林业产值偏少,农、林、畜、渔还没有形成生态循环。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沟通,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协同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国家出台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省政府实施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分工》的要求,公.文思.享文.库出.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逐项逐条落实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压实落靠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各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聚焦关键重点,立足我县实际,强化部门协作,统筹调动部门合力,进一步提高各项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好完善粮食安全制度政策的“组合拳”,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三)突出问题导向。以粮食系统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分析我县粮食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查找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扎实做好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储粮安全、做强粮食产业、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等各项工作。

  粮食安全观后感篇 2

  我县通过优化作物结构、优化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实现农作物种植模式的优化升级,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情况汇报,希望大家喜欢。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地方党委和政府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全面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以来,我县以保障全县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县粮食安全工作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 ( 一)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升。

  深入开展黑土耕地保护行动计划,建立黑土耕地管护机制,成立了“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初步设立县级田长 X 人,镇级田长 X 人,网格总长 X 人,网格分长 X 人,户田长 X 人,实现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全覆盖。

  ( ( 二) ) 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我县通过优化作物结构、优化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实现农作物种植模式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围绕主要作物耕作等重要环节,加快实施了生产全程智能化行动,大力推广水田控灌技术,挖掘优良新品

 种的增产潜力,推广绿色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我县寒地黑土的生态优势,深入实施“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培育“天然 X 农产品”为切入点,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了 X、X 等一批竞争力强的产品品牌。

  ( ( 三) ) 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持续稳定。

  加大了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持续提高农业技术标准,认真抓好田间作业标准,实现全过程不断档,全面积无死角,保持播种面积稳定。2022 年我县计划播种面积 X万亩,其中,水稻播种 X 万亩、玉米播种 X 万亩、大豆播种 X 万亩,经济作物播种 X 万亩,产量目标为 X 亿斤。

  ( ( 四) ) 秋粮收购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了秋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全县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同时,积极开展政策性粮收购库点备案及政策性粮收购库点空仓验收工作,满足新粮接收需要。2021 年,已收购新粮 X 万吨。

  ( ( 五) ) 粮食加工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为促进全县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20XX 年-20XX年度,投资 X 万元,完成了 X 省 X 集团有限公司、X 有限公司示范企业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20XX 年度为X 省 X 有限责任公司申报 X 省大豆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 X 万元。2021 年我县粮油加工原料消耗量共计 X 万吨。其中: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用于成品粮加工的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给中粮代加工的政策性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定向饲用加工的政策性稻谷原料消耗量 X 万吨);大豆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玉米原料消耗量 X 万吨;粮食加工主营业务收入 X 亿元。

 ( ( 六) ) 政策性粮监管稳步推进。

  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要求,强化了对政策性粮收储企业的安全监管,不定期对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进行巡察,确保政策性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大力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全面实现仓储规范化管理,企业科学保粮水平逐步提高。

  ( ( 七) ) 粮食系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各涉粮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通过设置举报箱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梳理排查近年来涉粮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市委开展专项巡察,累计发现指导粮食购销、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问题 X 个,对 X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回头看”,初核了结问题线索 2件。

  ( ( 八) ) 粮油保供稳市能力不断加强。

  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应急网点的布局规划,建立了地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X 家,签订米、面、油应急供应合同 X份,确保粮油产品供应充足。落实粮食应急预警监测机制,设立粮情监测网点 X 家,国家级价格监测网点 X 个,省级价格监测网点 X 个。

  二、存在的问题

 粮食安全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县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结构发展不均衡。目前在一产中,种植业仍占很大比重,畜牧业、林业产值偏少,农、林、畜、渔还没有形成生态循环。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沟通,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协同配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国家出台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省政府实施的《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分工》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逐项逐条落实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压实落靠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各项工作。

  ( ( 二) ) 完善工作机制。

  聚焦关键重点,立足我县实际,强化部门协作,统筹调动部门合力,进一步提高各项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好完善粮食安全制度政策的“组合拳”,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 ( 三) ) 突出问题导向。

  以粮食系统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分析我县粮食安全保障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查找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粮食安全治理能力,扎实做好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储粮安全、做强粮食产业、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等各项工作。

  粮食安全观后感篇 3

  1.坚决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习总书记视察时明确要求,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稳定粮食生产。粮稳天下安,粮食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国家安定全局。各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守住“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大意义,增强稳粮保供的责任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确保我镇在市“超级产粮大县”有所作为。

 2. 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习总书记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各村委会要切实担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任务,细化落实到田,确保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要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 4 月20 日前全部翻耕到位的村,奖村委会 3000 元;4 月底全部栽插到位的村,奖村委会 5000 元,奖金由镇政府支付。对工作进展滞后的村,由镇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粮食生产扶持举措,形成稳粮工作合力。

  3. 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各村要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防止耕地抛荒工作组,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及季节性抛荒,各村建立抛荒台帐,加强对田块的管理。对适宜种植双季稻的田块全力推进双季稻种植,做到宜种尽种。工作开展要深入,政策宣传要全面覆盖,对辖区内的种植户要挨家挨户上门宣传;对辖区内早稻种植面积、种植户种子准备情况、田块翻耕到位情况、早稻实际栽插面积进行统计,全面摸清工作底数。

  4. 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考核比重,加大对早稻生产的考核力度,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安排等政策措施挂钩。未完成早稻种植的一律不支持申报农业项目。

  粮食安全观后感篇 4

  “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良田里聚集新要素、激发新动能,生产向绿、效益向优,希望的田野上生机涌动。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心得感想甄选范文六篇。

 粮食安全观后感篇 5 ...

篇六: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这是中央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网。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

 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

 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

 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级党组织应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住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切实抓好制度执行这个关键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从严治党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使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一纸空文。

 健全制度体系。牛栏里关不住猫。只有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才能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权力在限定的范围和轨道上运行。对于建章立制,要突出科学性,对照党中央规定、国家局党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制度的制定工作,确保规范和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对于已有的制度,要进行全面清理,将与实际工作不一致、不匹配、不协调的制度进行修改、废除,避免制度“打架”,

 确保责权机制更科学、监督机制更常态、问责机制更严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增强执行力。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要在强化制度落实的过程管理中,完善党内法规的执行机制,划出“雷区”和“红线”。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实施严格的过程控制,重点查纠落实制度做选择、搞变通、打擦边球和虎头蛇尾、双重标准等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就要建立党组班子、班子成员的责任机制,种好“责任田”。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都负有主体责任。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抓同级监督机制的履职到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做到主要负责人抓、班子成员抓、各有关部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这个主题

 事实表明,作风问题带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严”字当头,常抓不懈。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正风肃纪氛围。少数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问题有“三怕”:一是怕丢面子,当老好人;二是怕

 查处腐败问题影响单位形象;三是怕个人担责,存在法不责众的思想。这“三怕”在各级党组织中不同程度存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问题不处理,怕丢面子、伤和气,搞出大问题就是颜面扫地,难以收场。所以说,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就是旗帜鲜明地正风肃纪、态度坚决地查处问题,管好干部,不出事。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到批评与自我批评,都要求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来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自我净化,就是要净化思想,清除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本色;自我完善,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自我革新,就是要摆脱思维定式和利益羁绊,增强党的创造活力;自我提高,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将本领恐慌转化成努力提高的动力。

 抓常、抓细、抓长,致力养成从严习惯。抓常,就是要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体现在一件件具体工作中,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抓细,就是对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一一回应,从细小的方面加强对干部思想方面的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抓长,就是要反复抓、坚持抓,遵守法律法规,用制度管人,从源头上解决

 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总体而言,就是要把“三严三实”具体化、可操作化、常态化。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重点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提升“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要坚持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坚持从严选拔。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相关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干部任用的六项基本条件、七项基本资格,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同志选拔到干部队伍中。在选拔程序上,要把好“三关”动意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在选拔任用干部的时候,要把“严”字贯穿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严审核资格、从严要求程序,把好选人用人的每一个关口。

 坚持从严约束。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发挥好集体领导的作用,在涉及人、财、物的敏感事项上不得讲人情、谋利益。要加强对重要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引导,告诫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对党员干部身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坚持从严监督。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源于监督缺位。从严监督就是要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常态

 化、日常化,做到时时监督、处处监督、事事监督。在日常监督上,要突出抓早、抓小、抓预防,不仅要监督工作行为,还要加强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让监管覆盖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重点监督上,要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时间,例如加强对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上的监督管理;在群众监督上,要突出群众参与、群众评判,通过各种手段畅通言路,让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监督中勤勤恳恳、干干净净工作。

 坚持从严问责。立规要严。要加强干部工作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惩戒等制度,让干部置身制度的约束之中。执行要严。能否做到严格执纪,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执纪执法机关有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否把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来抓。要以讲认真的态度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查处要严。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特别是阳奉阴违的行为,露头就打,决不姑息。

篇七:重点在粮安考核责任制规定关于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责任方面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2018 年 4 月 8 日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

 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原则上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第三章 考核考察

 第十条 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一并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 建立完善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巡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将巡查结果作为对被巡查地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十二条 建立完善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与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第十三条 在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其他考核中,应当考核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将其作为确定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第十四条 党委组织部门在考察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时,应当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有关部门在推荐、评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奖励人选时,应当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情况公开制度。定期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者通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对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功或者嘉奖。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履行本规定第二章所规定职责不到位的;

 (二)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或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

 (三)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四)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五)有其他应当问责情形的。

 第十九条 对存在本规定第十八条情形的责任人员,应当根据情况采取通报、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或者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第二十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

 第二十一条 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或者挽回社会不良影响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实已经全面履行了本规定第二章所规定职责、法律法规规定有关职责,并全面落实了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格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存在本规定第十八条情形应当问责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别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商中共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4 月 8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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