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7篇

时间:2022-09-01 19:05:09  阅读: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7篇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费收缴标准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党费收缴标准问题7篇

篇一: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共产党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是共产党员 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是党员 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 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 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 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进用、 管理工作, 现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按月 领取工资的党员 , 每月 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 经常性的工资收入( 税后)

 为计算基数, 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 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 ( 不含工人)

 的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 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 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 工资收入( 税后)在 3000 元以下( 含 3000 元)

 者, 交纳月 工资收入的 0. 5% ;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 含 5000 元)

 者, 交纳 1% ; 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 含 10000 元)

 者, 交纳 1. 5% ; 10000 元以上者, 交纳 2% 。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 中的党员 , 每月 以当月 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参照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 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 中 的党员 , 每月 以个人上季度月 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参照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 职工中的党员 , 每月 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5000 元以下( 含5000 元)

 的按 0. 5% 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的按 1% 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 每月 交纳党费 0. 2 元- 1 元。

 学生党员 、 下岗失业的党员 、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 、 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 每月 交纳党费 0. 2 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 经党支部研究, 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 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 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 预备党员 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 一般应当 向 其正式组织关系 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 活动证》 的党员 , 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 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 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 起, 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 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 自 愿多 交党费不限。

 自 愿一次多 交纳1000 元以上的党费, 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

 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 并提供该党员 的简要情况, 通过省、 自 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 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 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

 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 应当 增强党员 意识, 主动按月 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 经党支部同意, 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 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 代为 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 , 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 6 个月 不交纳党费的党员 , 按自 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 党费, 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 党费, 不得要求党员 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 目的“特殊党费”。

篇二: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的问题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改制企业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军转复退党员、流动党员进入社区,党费收缴难已成为社区党组织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原因

 一是基数难确定。现行党费的收缴金额是以党员固定收入为基数计算的。但从实践来看,社区党员中只有占少部分的社区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固定收入比较容易确定,而占社区党员较大比重的务工党员、从事个体经营党员、流动党员的固定收入难以准确掌握。特别是有些流出党员,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导致党费收缴处于“空白”。

 二是标准难把握。按照目前的党费收缴标准,基数越大,交纳的比例越高。由于牵涉个人利益,很多有中、高收入的社区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对 1%以上的交纳比例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一些社区党组织迫于无奈,在建立党费台帐时,对收缴比例常常“就低不就高”。

 三是认识难统一。少数党员长期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组织观念、党性意识淡薄,自觉交纳党费的积极性欠缺。有的片面强调党员权利,忽视应尽的义务,把交纳党费作为个人的一种经济负担。有的认为交了党费,社区又没开展多少党建活动,即使要交也只能象征性地表示。

 还有一部分下岗职工党员对当前政策有严重不满情绪,有的公开说:“我们的饭碗都丢了,还交什么党费”。

 四是处置难兑现。根据《党章》规定和各级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进行组织处置。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到实处。客观上,符合处置条件的面比较大,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主观上,少数党组织负责人存在思想障碍,怕得罪人,怕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对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只停留在口头上。由于组织处置的虚化,对其他党员造成了消极影响,加重了党费收缴的难度。

 二、对策建议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要充分利用 “三会一课”、形势报告、党员民主评议等形式,在社区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形势任务、交纳党费重要意义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提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发现和树立一批积极交纳党费的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向先进典型看齐。要大力关爱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思想、生活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他们跟上时代的步伐。

 2、坚持标准,区别对待。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费收

 缴标准的规定,必须按照比例收取党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另一方面,对社区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对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报上级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在确定离退休党员交纳基数时要剔除生活补助和其他补贴。对流出党员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引导他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因故未在流入地交纳的,也可委托亲属代为交纳或者补交。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建立社区党员党费收缴公示制。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交纳党费进度和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实行“阳光党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大力处置不合格党员。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缴党费”或缴纳党费不足额,且累教不改的,坚决依照党纪条规进行处置,确保党费收缴的严肃性。三是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评价社区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党费收缴工作抓得不力的党组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加强社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在每个社区建立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电化教育设施和学习资料。要选好配强社区党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党员活动经费拨付制度,适当提高党费下拨比例,保证社区必要的党建活动经费。

  (1)党员交纳党费数要准确。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的党费数是按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党员交纳党费总数,应当是本级党组织在没有留存之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的总额。

 (2)上下级党组织之间,下拨与上缴的党费不能冲销。即应该上缴的党费必须足额上缴,党组织活动经费紧张、确需上级党组织支持的,可以申请党费支持,但不能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冲销应当上缴的党费。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

  福田村的党员名册

 组名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学历

  加入中共组织日期

  身份证号码

  党费缴纳情况

  丑公屋

  欧华群

  女

  1965-2-2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6502022563

  每月一元

  丑公屋

  彭

 代

  男

  1985-07-05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8507052234

  每月一元

  丑 公 屋

  彭 建 恒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5312052513

  每月一元

  丑公屋

  彭利华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204194104194036

  小学毕业

  大井头

  黄检文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6210152518

  每月一元

  大井头

  黄 志 维

  男

  1980-10-14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8010142357

  每月一元

  大井头

  罗雪飞

 女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6112262529

  每月一元

  大井头

  欧国栋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209262539

  每月一元

  大井头

  欧 天 文

  男

  1982-05-23

  汉 族

  普 通 高 中

 430121198205232352

  每月一元

  大井头

  欧天一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8009112230

  每月一元

  大井头

  盛军辉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40825251X

  每月一元

  大井头

  盛振浩

  男

 汉族

  大学本科

  每月一元

  大 井 头

  熊 金 兵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6711092357

  每月一元

  东

 塘

  胡秀其

  女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4811142527

  每月一元

  东

 塘

  刘

 稳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7511072516

  每月一元

  东

 塘

  裴 海 全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4805052517

  每月一元

  东

 塘

  裴金云

  女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609062545

  每月一元

  东

 塘

  裴巨元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402022511

  每月一元

  东

 塘

  裴 孟 军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7511072516

  每月一元

  东

 塘

  彭佳佳

  女

  1988-7-7

  汉 族

  大 学 本 科

 430121198807072229

  每月一元

  东

 塘

  彭兆龙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91217251X

  每月一元

  荷叶塘

  曹泽希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5302032519

  每月一元

  荷叶塘

  丑 金 华

  女

  1963-10-17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6310172524

  每月一元

  荷叶塘

  黄

 剪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611292576

  每月一元

  荷叶塘

  黄

 军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909022510

  每月一元

  荷叶塘

  黄 立 余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5803302513

  每月一元

  荷叶塘

  黄顺霞

  女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811012525

  每月一元

  荷叶塘

  李金旺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3812262518

  每月一元

  荷叶塘

  刘 国 民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5807262512

  每月一元

  荷叶塘

  唐登锋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7604262132

  每月一元

  荷叶塘

  王

 波

  男

  1973-02-15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7302152333

  每月一元

  荷叶塘

  王国良

  男

  1953-11-22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5311222533

  每月一元

  荷叶塘

  易福生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4311092519

 每月一元

  黄甲山

  陈冬山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6311212532

  每月一元

  黄甲山

  李 树 其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5202102532

  每月一元

  黄甲山

  欧宗林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306212517

  每月一元

  黄甲山

  王普益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612062510

  每月一元

  黄甲山

  王 召 华

  女

 汉 族

  中 等 专 科

 430121193910302528

  每月一元

  黄甲山

  王正谦

  男

  1957-10-25

  汉 族

  普 通 高 中

 430121195710252510

  每月一元

  黄甲山

  徐明辉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每月一元

  黄甲山

  赵 志 坤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6802042531

  每月一元

  江背湾

  陈

 怡

  男

  1988-03-16

  汉 族

  大 学 毕 业

 430121198803162219

  每月一元

  江背湾

  陈建华

  男

  1939-11-25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3911252534

  每月一元

  江背湾

  刘

 宁

  女

 汉族

  大学毕业

 430121198803262228

  每月一元

  江背湾

  郭丙奇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4012182514

  每月一元

  江背湾

  钟

 晓

  男

  1968-01-07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680107251X

  每月一元

  江背湾

  钟德纯

  女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4608202547

  每月一元

  江背湾

  钟竟端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905052552

  每月一元

  开福塘

  王 国 良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6209292513

  每月一元

  开福塘

  王惠军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6606142113

  每月一元

  开福塘

  张珍英

  女

  1965-01-13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650113212X

  每月一元

  开 福 湾

  曹 顺 生

  男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4512132513

  每月一元

  开福湾

  陈

 程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8607032214

  每月一元

  开福湾

  陈学良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5307142522

  每月一元

  开福湾

  陈 子 仲

  男

 汉 族

  小 学 毕 业

 430121193111012516

  每月一元

  开福湾

  姜介平

  女

 汉族

  小学毕业

  每月一元

  开福湾

  廖 纯 芝

  女

 汉 族

  小 学 毕 业

 43012119440123252X

  每月一元

  开福湾

  裴铁龙

  男

  1982-06-21

  汉 族

  初 中 毕 业

 430121198206212257

  每月一元

  开福湾

  裴正华

  男

  1948-11-16

  汉 族

  小 学 毕 业

 43012119481116251X

  每月一元

  开福湾

  钟

 娟

  女

  1983-07-08

  汉 族

  大 学 专 科

 430121198307082228

  每月一元

  开福湾

  钟定一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401282514

  每月一元

  麻

 塘

  曹常亮

  男

  1949-11-02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4911022514

  每月一元

  麻

 塘

  陈水清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506042567

  每月一元

  麻

 塘

  李亮成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480420251X

  每月一元

  麻

 塘

  李晓慧

  女

 汉族

  大学本科

 430121198805272227

  每月一元

  麻

 塘

  刘翠霞

  女

  1980-10-27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8010277040

  每月一元

  麻

 塘

  罗

 正

  男

 汉 族

  小 学 毕 业

 430121193803112518

  每月一元

  麻

 塘

  彭慧如

  女

  1942-08-10

  汉 族

  小 学 毕 业

 430121194208102520

  每月一元

  麻

 塘

  唐明德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7706192518

  每月一元

  麻

 塘

  易

 宇

  男

  1979-10-07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7910072513

  每月一元

  麻

 塘

  易国生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5302082516

  每月一元

  麻

 塘

  易建生

 男

  1956-06-29

  汉 族

  普 通 高 中

 430121195606292539

  每月一元

  梅树坡

  郭沛华

  女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5511032523

  每月一元

  梅树坡

  刘德华

  男

 汉族

  初中毕业

 430121195509162513

  每月一元

  梅树坡

  彭 正 奇

  男

  1960-03-23

  汉 族

  普 通 高 中

 430121196003232558

  每月一元

  梅树坡

  易定红

  男

 汉族

  普通高中

 430121195711122515

  每月一元

  梅树坡

  易海成

  男

 汉族

  小学毕业

 430121193705212515

  每月一元

  棉花坡

  李 向 阳

  ...

篇三: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18 页2018/01

 工作指导

 总第283期

  党建工作Party construction work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的回顾与思考文/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周志学【摘要】最近20年来,国有企业的党费收缴工作误解和曲解并存,收缴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费收缴工作的一些问题被清理出来并得到了纠正。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新近发出的明传电报,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已经有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但要持续做好这项工作,依然需要继续关注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后续政策及其解读的调整。【关键词】党费计算基数;党费收缴;工资分配制度;国有企业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工作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可以被认定为自行脱党。201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不少国有企业在党费清理过程中都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得到了及时纠正。2017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又发出了明传电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带头落实好明传电报精神,继续推进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是国有企业应该承担的重要责任。一、党费收缴历程概述中国共产党向来注重党费收缴工作,早在1922年7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就对党费的收缴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三大、四大、五大党章都沿袭了这一特点。六大之后,党费收缴标准虽然没有继续列入党章,但党中央却针对党费的收缴问题多次出台新规定。民主革命时期,党费收缴主要强调“筹集革命经费”,因此,收缴比例一直较高,很多革命先驱也都自觉地向党组织交纳了党费。新中国成立后,党掌管了国家政权,工作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了,“按规定交纳党费”成为了党费收缴工作的基本特点。不过,不少从革命战争年代走过来的老同志,依然保持着民主革命时期的风范,自己节衣缩食却向党组织交纳着规定标准之外的特殊党费。计划经济时代,同类人员工资收入基本相当,党员对按标准交纳党费很少有异议。改革开放之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拉开,一些党员也陷入了“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不良习气之中。特别是在1990年之后,由于国家相继推行了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制度改革,虽然大家的收入都迅速增长了,但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也越发明显起来。收入增长速度普遍较慢的国有企业,在党费收缴工作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不良情绪。改革开放时代,党费收缴工作的基本特点是“以工资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在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将党费基数划分为五个档次:400元以下、400-600元、600-800元、800-1500元、1500元以上,交费比例依次为0.5%、1%、1.5%、2%、3%。由于党费收缴实行的是“全额累进制”,每当跨越党费档次的台阶时,很多党员都会出现心理障碍。例如:一名党员上月收入为600元,党费的交费比例为1%,应交党费为6.00元;本月收入为601元,党费的交费比例变为1.5%,应交党费为9.02元。工资总额只增加了1元,而党费却增加了3.02元。实际收入虽然只减少了2元,使一些人总觉得心里不是滋味。特别是到了2000年前后,随着整个社会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不少党员的交费比例都达到了2%、3%的档次,想方设法地曲解、低估党费计算基数,成为了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二、对党费计算基数的曲解按照1998年1月中组部印发的《规定》,党费的基数是“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对于企业人员而言,还有着进一步的阐述:“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而到了这个时代,很多国有企业都使用“岗位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制”等取代了传统的“结构工资制”,基本工资、津贴的概念已经逐步消失。由于无意的误解与刻意的曲解共同存在,“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被解读得五花八门。在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中,一般都是将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列为党费计算基数,因为只有这三个部分具备“相对固定”和“经常性”的特点。在一些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中,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工资每个月都会随着工作量的增减而变化,根本就没有“相对固定”和“经常性”的部分,党费交纳更为随意。汉语中的小括号,本身是一种注释性的标点符号,一般用于补充说明、枚举全部元素、例举同类元素中的代表。中组部印发《规定》中关于企业人员党费计算基数的两个小括号,本意应该是例举同类元素中的代表,但有一种奇葩解读,硬是将其理解为枚举全部元素。在这种解读看来,即使是属于每月都发放的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只要不开列在“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的名下,都可以不作为党费的计算基数。还有一些单位,以“方便党员交纳党费”为借口,还创立了所谓的“257”模式。也就是说,根据工资收入的高低,将党费划分成2元、5元或7元三个档次,到交纳党费的时候,党员只需要拿出1到2张纸币,就可以完成党费的缴纳工作。这种做法,确实是方便了党费的收交,但党的纪律与规矩,早已被抛在了九霄云外。2008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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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职党员的党费基数被减少为四个档次:3000元以下、3000-5000元、5000-10000元、10000元以上,3%的最高交费比例也被取消了。离退休党员的党费基数,更是被简化为两个档次:5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交费比例也只保留了0.5%和1%。2008年的新《规定》出台之后,绝大多数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党费缴纳比较都回落到了0.5%和1%,交费额度也降低到了老《规定》的1/6或1/3了。应该说,按照这样的标准交纳党费,对党员及家庭的正常生活已经不会再有明显的影响。然而,由于积习难改,更为重要的是过去十年间的恶意曲解并没有受到大面积的追究,继续曲解新《规定》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三、《党费工作手册》引发的纠结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印发了《党费工作手册》,明确规定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5类津贴补贴可以不纳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出现在广泛传达的《规定》中,也没有出现在中组部负责人就《规定》的印发答新华社记者问里。在2008年的新《规定》中,关于企业人员的特殊规定被调整为:“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也就是说,同1998年的老《规定》相比,“活的部分”的注释里,已经取消了“津贴”字样,原先列入缴费基数的津贴是不是继续计入基数,从文本上看本身就成了问题。再者,由于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部分单位已经将原先的需要计入党费基数的审计补贴、纪检监察人员办案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护士补贴、计生补贴等项目列入了相关人员的岗位工资中,而《工作手册》又指出这些项止可以不列入计费基数。如何将这些项目反算回来,党费收缴双方都感到比较为难。到了2000年,在很多国有企业的工资体系中,又出现了两个重要的概念: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与前者相比,后者扣除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项目。究竟应该按前者计算党费还是应该按后者计算党费,很多单位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都很纠结。因为,“五险”是否会成为缴费党员的收入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而“一金”显然最终会成为缴费党员的实际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在《工作手册》所开列的5类津贴补贴里已经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可以不列入党费计费基数,这显然蕴含着另外一层的含义: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应该列为党费基数,但逐月查询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确实比较麻烦。由于低估党费基数心态的普遍存在,再加上抠出相关津贴补贴、回算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等确实比较困难,多数较为正规的单位,都是按照实发工资也就是党员拿到手的实际收入来收缴党费。对于工资分配弹性较大的单位,党员每个月所拿到的工资收入各不相同,而且未必都能被党支部、党小组的其他同志所知悉。在这种情况下,党费收缴工作人员所能做到的,只有是加强忠诚老实教育,要求大家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四、明传电报为规范化创造了条件2016年广泛开展的党费清理与补交工作,给全党同志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纪律党课,绝大多数党员意识到了:或大或小的违纪违规问题,都有可能受到组织的追究。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2017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明传电报的下发,对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又较好地解决了一些操作层面的问题。这样的政策环境,给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一)明传电报确立了每年核定一次党费基数的机制,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人员工资收入逐月变化的问题。为了更为科学地得到这一基数,可以对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求取月平均数。由于交纳社会保险金的需要,一般的国有企业都会在年初进行类似的测算,一并测算党费计算基数,也不会增加太多的工作量。(二)明传电报中明确了工资收入中的“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等“三金”都可以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也就是说,计算上一年度党员工资总收入时,直接累加实发工资也就行了,可以不去管应发工资。实发工资额是每个党员每个月都会接触到的数据,不但计算复核方便,也不会出现其他的歧义。(三)明传电报指出,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信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9种改革性补贴,也可以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些改革性补贴,基本上都出现于国有企业放弃了“结构工资制”之后,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里,都没有再设置这样的工资项目。少数单位为体现组织温暖而通过现金发放的类似补贴,本身就不在实发工资的额度之内。(四)明传电报中还列举了四项特殊津贴补贴可以不计入党费计数。也就是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在这四项津贴补贴,2009年4月中组部组织局印发的《党费工作手册》中,已经对比较容易误读的7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进行了列举,依次是:法院检查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督人员办案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策特殊津贴等,与这些津贴补贴类似的,还有医护人员补贴、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补贴、回民副食补贴等。对于这津贴补贴,一般的国有企业已经列入了岗位工资,已经很难再反算回来。但对于依然作为特殊工资发放的项目,可以按照政策解读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五)明传电报还指出,企业人员中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就明确了党员受到各类奖励所得到的奖金,不在党费基数的范围之内。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一些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国有企业中,已经将大部分工资作为绩效工资模块逐月发放,这里虽然使用了“绩效工资”的名称,并不具备“不定期”“非普遍”两大特性,不应该从党费计算基数中扣除。五、需要斟酌的几个问题2017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明传电报,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大量具体问题,但一些较为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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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Party construction work的问题依然需要进行仔细斟酌。(一)年薪制党员的党费额度问题。明传电报明确规定“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将其理解为月工资收入超过5万的党员,可以不必多交党费,这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但年薪制党员在兑现年薪的那个月是否遵从此例,明传电报本身并没有说透,但在全国党费工作业务培训班的材料里,已经对这一做法进行了确认。(二)年薪制党员党费的缴纳渠道问题。根据党章规定,每名党员都应该编入一个党支部,党员向所在党支部的缴纳党费也是顺理成章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年薪制党员的年薪或年薪补差,通常并不公开发放,以年薪或其补差为基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显然不妥。针对这种情况,比较科学的做法是,在党支部只按照年初核定的标准交纳常规党费,而年薪或其补差需要补交的党费,由相关人员按照薪金发放的渠道上交,或者直接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缴纳。(三)流动党员的交费问题。不少国有企业依然保留着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的管理职能,这就决定了在这类企业工作过的党员,离职外出后组织关系转出之前,只能按照流动党员进行管理。由于单位党组织并不掌握这些党员的收入情况,只得比照过去普遍存在的做法,由党员自行申报工资收入,并按照相应的比例收缴党费。(四)关于党费减免的问题。根据2008年中组部印发的《规定》: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而在2017年中组部的明传电报里,又有着进一步的规定:离退休党员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对于这两种不同的说法,应该理解为离退休人员的党费减免,党支部作出决定便可;而在职人员的党费减免,党支部不能擅作主张,必须报上级党委批准才行。(五)网上缴纳党费的问题。明传电报指出,基层党组织可以根据流动党员等群体的实际情况,探索网上交纳党费的具体办法。其政策的倾向非常明显:人员范围以流动党员为主体,基本态度是积极探索。对于工作生活相对稳定的党员而言...

篇四: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组发[2008]4 号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意见 (2008 年 4 月 4 日)

 近期,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 号),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确保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特别要注意向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传达文件精神,使他们了解

 文件的新规定、新要求。要利用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把传达贯彻文件精神作为党员党性观念教育的具体实践,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与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要以向流动党员赠阅《流动党员小读本》、发放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为契机,及时向流动党员传达、宣讲文件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文件精神后,各级党组织要及时跟进,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做好执行党费收缴新规定的准备工作 根据文件规定,从今年 4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党费收缴标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摸清所属党员底数,核实党员的收入情况,按照文件规定确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应交党费金额,建立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的工资收入基数,除财政、单位统发的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津贴补贴,其中补贴参照上年度县政府核定并实放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

 实发的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农民党员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月交纳党费 0.5-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领取农保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企业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可适当低于国家工作人员标准,每月交纳 3-10 元。在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以新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交纳党费。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困难党员申请少交免交党费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所在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各乡镇场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费证》、党费收款收据、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党费凭证、票据的领取工作。要按照专人专管,会计、出纳分设的要求,认真选配好党费管理人员。党费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对新接手的党费管理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

 各级党组织要对近年党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向全体党员报告。看是否将党费及时存入规定的银行或上解到县委组织部,做到不留存现金和不存入规定

 之外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以党委或党总支(支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做到不委托办公(行政)财务账户管理党费;是否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做到不由一人兼任;是否有专用党费解款单和收据,是否有专人专柜保管,等等。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文件规定立即予以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费的管理 各单位党组织每个季度要向县委上解一次党费。每年1 月 10 日前完成本地本部门上年度党费统计年报工作,并将党费统计年报表连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报送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各单位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今年县委组织部将组织一次专题检查,重点是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文件的情况、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的情况、执行党费管理新规定和建立有关制度的情况、党费使用情况。专题检查主要采取听、查、算的方法进行。“听”就是听

 取汇报。主要听取被检查单位执行文件和近几年党费管理工作情况的全面汇报。“查”就是实地查验。主要查验集体研究审批党费的会议记录;党费管理账目、票据、银行党费账目;有关原始资料、党费管理有关制度及落实情况;对其下属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抽查。“算”就是审核计算。主要是对照近几年党费统计年报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算。运用《湖南省党费管理系统2006》软件接收下级单位上报数据的单位,要对下级单位上报的党费收支明细账目进行认真检查和核算。专题检查主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在6 月底以前完成对本级执行文件情况和党费管理工作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各单位党委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下属党组织进行检查或抽查。7月至 11 月,县委组织部将对全县各党委及县直单位党支部进行检查,并对基层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根据文件要求,县管党费每年要接受市委组织部的全面检查。近期,县委组织部将对近年全县党费收缴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县委报告。今后每年做到向县委全会报告一次。

 四、不断探索完善具体实施办法 加强党费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是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加强党费管理的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努力探索贯彻执行落实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起党费审批、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督促检查、报告和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及时、使用合理、管理规范。

 (此件发至各乡镇场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请各乡镇场党委转发此件至农村各党支部。)

 主题词:党费 收缴 使用 管理 规定 实施意见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 年 4 月 4 日印发

 (共印 180 份)

篇五: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见附件 1要求我校从 4 月 1 日起按照中组部规定的新标准进行党费收缴。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党费收缴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交纳基数 1、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党费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扣除个人所得税。我校在职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计算方法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津贴+业绩补贴+基础津贴+业绩津贴+书报费+洗理费-住房公积金+事业保险+个人所得税 。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党费收缴基数为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

 二、党费交纳比例 1、在职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比例为党费交纳基数在 3000 元以下 含 3000 元 者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 交纳 1.5%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党费交纳公式见附件 2在岗位工资到个人所得税各栏内填入数据党费基数及党费数额即自动得出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在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者按 0.5%交纳党费在 5000 元以上者按 1%交纳党费。

 三、党费交纳时间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务必于每月 5-8日以总支为单位将党费交至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本月交纳党费明细单见附件 2发送至党委组织部信箱遇寒暑假可提前一月或推后一月上交。

  党委组织部

  2008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 2党费交纳明细单含党费计算公式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 各人民团体组织部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组发20083 号 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做了明确规定随后又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 《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第 52 期 就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解释说明现一并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实际就其中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机关工作人员的党费计算基数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职务补贴扣除个人所得税 机关工人的党费计算基数为 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津贴、职务补贴扣除个人所得税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党费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扣除个人所得税。

 2、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5 元。

 3、各区、县委和市委各部工委及其直属单位党委留存党费的比例不变即 各区、 县委直属单位党委留存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 40%

 各区、县委留存 40%上缴市委 20% 市委各部工委直属单位党委留存党员交纳党费总数的 75%市委各部工委留存 5%上缴市委 20% 党的关系在京的铁路系统党委每年按照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10%上缴市委 在京的中央各金融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党委 每年按照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 5%直接上缴市委。

 4、每年 3 月底前各区、县委和市委各部工委及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向市委一次性上缴上年度党费并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市委党费账户名称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财务处

  账

 号020000070908922694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王府井分理处 5、本规定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各区县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做好学习和传达贯彻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08 年 4 月 2 日

 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2008]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 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8年2月4 日

 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 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 交纳 1.5%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 元以下含5000 元 的按 0.5%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1 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 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

 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 铁道部政治部 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5%上缴中央。

 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 4 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 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

 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 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 4 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

篇六:党费收缴标准问题

版! !""#$%一线来信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稳步推进"以及企业单位的关停并转和社会阶层的逐步分化"党员外出#下岗#分流#提前退休#自谋职业等情况越来越多" 党员流动性越来越大"收入结构越来越复杂"这给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一#工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后"党费收缴基数难以确定 & 尤其是%奖金&部分难以掌握 ’ ’二#下岗#分流和外出务工党员受所在地域限制"逐月上缴党费难以实现(三# 离退休党员以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党费计算基数"%离退休费& 中是否包含津补贴不够明确(四# 年度考核合格的机关干部按政策可领取 (% 个月工资"%第 (% 个月工资&是否应该按照比例缴纳党费(五#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分流党员教育管理缺乏相应的教育管理机制" 常常导致这部分党员党费不能足额收缴(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一# 重新对党费计算基数项目进行明确规定( 针对近几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最新的工资#收入结构"重新明确党费计算基数"尤其是%奖金&#%津贴&部分需进一步明确细化" 使基层单位党组织便于操作"基层党员更易于理解(二#对流动党员#外出务工党员等特殊党员群体" 改逐月缴纳党费为逐季缴纳党费(三# 将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逐项进行明确规定(四#对机关干部第 (% 个月工资是否按比例缴纳党费作出明确规定(五#研究制定离退休党员#下岗分流党员#社区无业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随着党员属地管理的逐步推行"大批企业党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党员转入社区" 使社区党组织人员数量和结构变化较大"工作量骤然增加"党组织党员管理和活动开展难度增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党员数量增多但党务干部难选( 随着社区党员人数急增" 社区党支部已不能适应组织工作的开展" 需要调整组织设置" 建立党总支或党委" 成立新的支部( 但组织设置调整却面临党支部书记难选的问题$ () 社区只有三名常职干部经费由财政给予保障"组织分设后"新设党组织负责人报酬无法解决) !) 社区党务工作量大"几乎无人愿意干) %) 转入社区的党员大都是破产企业下岗职工或机关单位离退休的老龄党员" 能力和精力不能满足党务干部工作的要求) *) 社区常职干部由于工作量大#内容多#任务重"没有时间和精力兼任分设支部等党组织负责人( 而且"有的社区干部本身不是党员"不能兼任党支部书记(社区党员结构日趋复杂" 社区党组织难管理( 现社区党员既有原社区居民党员"又有企业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部分离退休党员在原单位是领导" 有相当的职务和级别" 认为转入社区党组织与自己身份不符"不服从社区党组织管理"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不配合" 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 与社区原有党员无形中产生了隔阂"社区党组织落实教育管理难(社区党建经费难保证" 党组织活动难开展( 城市基层政权不断巩固和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要求" 使社区党建工作的任务#内容#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大量转入社区后" 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成本越来越高"有的社区党组织反映"党员属地化管理后"社区党员数量剧增"要开一次党员大会找场地都非常困难" 每过一次组织生活会的茶水钱都难以承担( !党费收缴的几个问题和建议" 尹华群" 肖 聪党员属地管理亟待解决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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