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8篇

时间:2023-05-21 16:20:04  阅读:

篇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集合3篇

  【篇一】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自集中隔离点成立以来,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命令,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合理安排隔离人员食宿和生活需求,实时关心隔离人员的思想情况,认真履行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核酸采样及健康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共接收隔离人员150人,已解除隔离141人。具体工作如下:

  一、完善组织架构

  成立集中隔离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按要求配置工作人员如下:环境消毒员4人,两人一组实行AB岗;肿瘤医院医务人员4人;信息联络员1人;后勤保障员4人;心理辅导员1人;安全保障员6人,其中燕头派出所2人、保安公司3人、隔离酒店1人。同时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并按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二、做好生活保障

  1、餐饮。实行分餐制,由酒店统一采购、提供,一日三餐定时、分区安排专人为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配送,并搭配水果,所有食品按要求放在每个房间门口的置物架上。同时建立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送餐的台账记录。

  2、住宿。酒店分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设置双通

  道,区分隔离人员通道和工作人员通道。隔离点所有人员按要求实行单人单间,且每个隔离房间配备一套消毒设施、一套消防安全装备、一份消毒指导、一份心理咨询单,并建立隔离人员微信群,及时掌握隔离人员生活需求,指导隔离人员自我消毒、自我保护。

  3、环境卫生和医废处置工作。酒店每日安排专人,对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分类消毒清洁,及时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时间、流程做好医疗废弃物(包括污染区生活垃圾)的密封消毒、集中清理,运至指定地点暂存,并联系及时清运,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的台账记录。

  三、留意隔离人员心理状态、身体状况

  1、酒店保障隔离房间有电视、网络、电话等日常生活用品,隔离人员可24小时随时拨打值班电话,反映其生活和思想问题,前期曾有3名隔离人员出现压抑烦躁、不理解隔离政策等现象,经工作人员电话疏导,情绪均稳定缓和、配合工作。

  2、医护人员询问了每位隔离人员的既往病史,以及有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完善了健康档案,确保每一位隔离人员信息及时登记、核验,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询问并记录,并对每位隔离人员进行了健康知识宣传,督促隔离人员每日开窗通风,正确佩戴口罩。

  3、现有的隔离人员9人体温均在正常范围,已解除的隔离人员141人解除时体温正常,无不适症状。

  四、确保安全稳定

  为确保隔离点各项工作稳定开展,保障工作人员及隔离人员自身安全健康,期间共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4次、消防演练1次、集中隔离点感染控制知识测试1次,并明确、细化了各岗位职责如下:

  医务人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感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消毒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人员七步洗手法、防护服穿脱流程、消毒液的配比、区域消毒频次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培训指导;明确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核酸采样和体温测量的频次;联系防疫物资供应,确保及时安排到位。

  信息联络员:联系上级部门做好数据信息报送,核实被隔离人员身份、行动轨迹等信息;安排落实好隔离人员的入住和解除隔离。

  清洁消毒员:对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分类消毒清洁;熟练掌握七步洗手法、防护服穿脱、消毒液配比及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台账记录;严格履行进出污染区程序。

  安全保卫员:驻点民警:负责对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的被隔离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隔离点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如遇突发情况,引导隔离点所有人

  员有序疏散。

  驻点保安:负责隔离人员接送车辆的引导和外来人员的劝阻;确保监控室24小时不离人,发现污染区房间通道有隔离人员乱穿、闲逛现象的第一时间汇报;紧盯隔离点消防安全,如遇突发情况,配合引导隔离点所有人员有序疏散。

  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点所有人员的吃饭、生活用品供应、环境卫生等;落实好隔离人员房间的安排和清洁消毒,做好防疫物资的保管,及时安排损坏设施的维修;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人员的情绪安抚;配合安排落实好隔离人员的入住和解除隔离。

  【篇二】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我县医保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负责全县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点工作,夏必才局长亲自指挥,在观察点一线亲自安排布置,确保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文件精神,依据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选用汤池国轩大酒店为隔离点。制定密切接触者集中

  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领导小组,组建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任务。

  完善隔离点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功能分区;布置隔离点每日消杀工作,对观察点和工作人员的半污染区、污染区进行消毒,配合环保局对观察人员排泄物下水口进行消毒处理,回收所有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并对其进行消毒,对堆放的垃圾进行包装,并交予医疗垃圾处置公司处理;第一时间完善拟接收密切接触者人员信息,明确接收工作流程;县中医院监测观察人员体温及有无咳嗽等不适,并做好记录,负责观察人员三餐传送,对观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安全保卫组安排好值班值守,负责对隔离区区域的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组提供各项保障工作。

  三、工作成效显著。

  集中隔离点自2月7日组建以来,累计接收密切接触者隔离人员38人,其中有两人在隔离期间经健康状况观察和核算检测发现为确诊病例,及时转诊至定点医院,有效防止了传染源的扩散。集中隔离观察点密切接触者人员经过集中观察14天无症状,核算监测阴性后相继解除隔离观察,截止到2月2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下剩9人。通过对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有效解决了传染源病毒传播的隐

  患,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三】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一、门诊候诊室必须保持清洁,地面、门窗、内壁每日进行湿式清擦一次,走廊痰盂内存放1:200的84消毒溶液。每日更换一次。

  二、门诊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两次。

  三、门诊观察室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室内要

  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在病人离开后要进行沏底消毒。

  四、厕所必须保持洁净。每天由卫生员进行两次消毒,厕所地面及便池内外,不准带有污染痕迹,如有病人排泄物等,应即消除和消毒。

  五、门诊各科室的污染废料、纱布、棉球等,必须集中放在一起,每日由本科人员,送烧脏炉进行焚化处理,绝不准乱扔、乱放,更不能混为一般垃圾处理。

  六、肝炎诊室和夏季肠道门诊诊室,每日进行两次消毒,随时污染随时消毒。室内陈设物及门窗、四壁,应经常用1:200的84消毒液喷雾或浸泡拭布进行清擦。室内不准陈放食品和就餐。

  诊所消毒隔离管理制度篇21、保持诊室清洁整洁,诊室每日用500ml/l二氧化*消

  毒液擦拭台面,地面湿拖二次;空气用紫外线消毒30分钟,每日二次并登记,灯管用95%酒精每周擦拭一次。

  2、*作前应戴口罩、帽子并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护目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作原则,公用持物钳、容器每日灭菌;棉球缸、酒精、*酒、地卡因瓶等每周更换灭菌二次;口腔诊疗器械均要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无菌物品率达100%。

  4、各类器械按照去污--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处理,各类物品必须按无菌、清洁、污染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有污染或过期必须重新灭菌。

  5、使用手机时,在每次治疗开始前及结束后么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

  6、消毒液定期更换、监测并做好记录,含*消毒剂每日监测尝试;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7、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医疗废弃物及一次*医疗物品均要毁型消毒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双层黄*袋焚烧并有交接登记手续。

  8、预真空快速蒸汽锅每月用生物指示剂监测够菌效果一次,每月进行诊区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生物学监测一次,紫外线每季度监测一次。

  诊所消毒隔离管理制度篇31、医务人员工作时,应着装整洁,穿工作服,戴工作

  帽,口罩等。

  2、诊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3、医务人员每次诊疗*作前后均应认真洗手。

  4、诊室应定时通风,诊桌、诊椅、诊床等应每日工作结束后使用500mg/l含*消毒剂擦拭,有污染随时消毒。

  5、每周更换床单、枕套等,有污染随时更换,每日紫外线照*消毒,并做登记。

  6、诊室物品专室专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表面用75%酒精擦拭消毒后放回原处。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应用双层黄*塑料袋封扎集中处理,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做好交接记录。

篇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

  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

  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

  定终止响应。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及流程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部署,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舒指办〔20-〕10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织;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负全责,抽调卫生、公安、后勤保障及心理疏导等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隔离点日常管理、防疫防控、安保、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组长由乡计生卫生分管负责人束红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卫生院院长方廷林同志担任,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业务及管理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对工作业务指导。同时,排定专班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24小时带班值守。

  二、严格标准,选定隔离点;

  乡征用在新建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疗区、隔离区等区域;被隔离人员要实行“三分离”(居住分离、用餐分离、生活用品分离)。具体工作由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的要求予以指导,并经县疾控中心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三、对照要求,确定实施范围;

  对从境外及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其他确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确认并提供名单。

  四、细化措施,宣传发动;

  乡对本辖区内的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明确对集中隔离人员家庭安排专人包保,摸排被隔离人员中独居、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做到关心关怀到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参加隔离。

  五、严格程序,组织实施;

  1.确认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签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承诺书,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确认并组织实施。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隔离人员出具强制集中隔离告知书并执行,公安派出所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转运乡统一安排救护车辆进行人员转运。在转运隔离人员时,派出所安排警车随行保障,确保转运过程安全稳定。

  3.接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对照个人身份信息、承诺书等资料,核对转运人员身份无误后,接收进行医学观察。

  4.医学观察

  (1)乡卫生院每天安排专人早、晚对集中隔离人员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医学观察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观察点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3)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乡将进一步完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观察点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保、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顺利开展。

篇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

  1、联系:县防控办信息联络组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联系,确认拟接收隔离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隔离点工作人员组织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隔离点工作人员与转运工作人员对接,核对接收被隔离人员基本信息,隔离人员扫码加入隔离点微信群,便于管理及服务。

  3、核实: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隔离人员信息表并上报县防控办。

  二、健康观察

  1、每日早晚2次微信工作群内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隔离人员健康监测登记表》。

  2、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三、环境清洁与消毒

  1、隔离区、缓冲区消毒

  室内空气以自然通风为主,加强空气流通,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隔离区房间窗户每日定期开窗通风,但不开门。缓冲区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无人状态下使用),空气喷雾消毒等方式对室间空气进行消毒。隔离区、缓冲区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日2次采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杀,作用时间30分钟,30分钟后清水擦净。

  2、卫生间

  单人隔离使用的卫生间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边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3、工作准备区消毒

  加强通风,清洁区室间、走廊、电梯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日2次采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杀,作用时间30分钟,30分钟后

  清水擦净。工作时不聚集,不串房间,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相应记录。

  四、工作人员防护

  1、二级防护着装要求: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工作帽、护目镜或面屏、穿工作服、防渗漏隔离衣或医用防护服、乳胶手套两层,工作鞋(雨鞋)或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医护人员要加强对现场消毒人员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

  3、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当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

  4、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五、核酸检测程序

  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日1次核酸检测,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严格限制其活动等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场所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等要求。

  六、日常服务流程

  1、送餐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每日早、晚配送两餐,放置隔离房间门外,采用U型送餐路线,不能对门同时开门取餐。尽量满足个性化需求,不允许外卖点餐。

  2、基本医疗服务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要排查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对有基础疾病、重性精神疾病、血液透析的人员以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等人群建立健康状况台账,针对性准备日常药物,满足基本诊疗和用药需求。

  3、应急救治

  隔离人员如出现异常状况,启动应急机制转运就医。转运时专车闭环,医疗机构设立专区治疗。

  4、生活及安全保障

  隔离房间确保网络和电视信号良好。集中隔离点工作准备区设置

  物品存放处,物品经消毒、查验后方可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交送隔离人员。警务人员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保障隔离人员人身、财物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医废转运。

  隔离点所有垃圾:包括隔离对象餐盒、生活垃圾等均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放到专用医废桶内,按医废处理。医废包装桶盛满3/4时,扎紧封口,贴标、外包装消毒后,由工作人员每日统一转用到县医院医废处处置。

  七、解除隔离

  1、经确认无相关症状且隔离期满的观察对象,解除隔离时同时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口咽试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结果均为阴性的,为其出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叮嘱其返回家后配合社区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出现异常症状及时报告县防控办。

  2、解除隔离观察,集中隔离点提前将隔离人员信息推送给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居住所在地包联单位,并督促解除集中隔离人员与居住所在社区做好信息对接,继续纳入社区管控。

  八、呈阳人员转运程序

  当观察对象核酸检测呈阳或出现疑似症状时,病例转运组应立即安排急救车辆,单人单车负压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做好信息报告。参与转运工作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要求观察对象全程佩戴KN95/N95防护口罩,转运后对车辆和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做好终末消毒。

篇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篇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进入隔离间采取一级防护,戴好医

  用外科口罩

  早晚检测体温,记录在册,体温计

  专人专用,75%酒精浸泡备用。

  体温正常,持续严密监测14天

  体温异常、干咳等

  立即报告组长,同时上报区卫健局,立即转运至定重复使用的餐具要用隔离间产生的废弃物,按照点医院诊治

  500mg/L

  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用消毒含氯消毒剂浸泡圾袋统一收集消毒;生活垃加盖容器收集,用5%含氯干净备用;织物等用品用

  30min后用清水冲洗圾用消毒剂按1:4(消毒液:污500mg/L喷洒垃圾至完全湿润,扎紧1000mg/L含氯消毒剂染物)混合作用2h后排下

  1h袋口统一处理;转运车辆用水道;污染地面1000mg/L终末消毒,通知区消杀天湿扫,用常规清洗;居住环境每含氯消毒剂浸泡

  500mg/L含氯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擦拭物体站、镇街处理

  消毒剂喷洒室内用物。

  面,作用含氯消毒剂喷洒表60min后清水冲洗。

  表面及周围。

  隔离结束。

  终末消毒:通知区消杀站、镇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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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六篇】

  【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正确安排,并具

  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

  文体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点工作方案【六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

  所帮助。

  第1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依《传染病防治法》、《国

  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

  知》、《关于印发全省强化疫情防控重点措施重要机制等工作

  手册及全省新冠疫情落实排查工作和隔离措施等工作量表

  的通知》、《关于建立北仑区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新冠流行病学史相关

  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就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

  管理要求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由区委政法委领导任组长,卫健、公安、街道等有

  关领导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医学观察点。

  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设立并统筹管理区级集中隔离医

  学观察点,重点留观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街道负责牵头设立并统筹管理街道级和辖区企业集中

  隔离医学观察点。其中,街道级隔离医学观察点重点留观本

  街道医学观察

  对象;企业级隔离医学观察点重点留观本企业

  及周边医学观察对象。

  二、工作专班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均建立由区委政法委(区级点)或

  街道(街道和企业点)指定干部为负责人,医务人员、公安

  及安保人员、后勤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观察点

  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应满足工作需求,实行24小时驻守工作制。

  工作专班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立办公区域。

  三、工作分工

  (一)

  专班负责人负责隔离医学观察点全面工作,统筹

  日常管理,综合协调有关事务。

  (二)

  公安及安保人员负责维持医学观察点正常秩序,防止观察对象脱管。

  (三)

  医务人员负责医学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健康

  状况,负责医疗防疫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开展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健康宣教。

  (四)

  后勤保障人员负责观察对象和专班人员工作生活

  后勤保障,负责生活垃圾消毒处置。

  四、隔离医学观察点日常工作程序

  (一)

  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对象接收

  由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观察对象

  信息,指派120或专车将观察对象转送至各隔离医学观察点。

  专班负责人统筹协调做好接收准备,医务人员负责观察

  对象信息接收。

  观察对象抵达后,由工作专班负责人安排:

  1.

  医务人员核实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告知

  医学观察要求、注意事情等;

  2.

  后勤保障人员办理入住登记,并分发房卡、口罩、体

  温表、基本生活用品等。

  (二)

  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对象日常管理

  1.

  观察对象入室后原则上只限于室内活动,如果必须外

  出,需经专班负责人同意,外出必须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

  医务人员组织、指导观察对象每天早、晚各一次测量

  体温,实时关注其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见附件1),并于每

  日8点前汇总报送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见附件

  2)。

  3.

  后勤保障人员负责组织按时供餐、收集生活垃圾、公

  共区域清洁、简单消杀、保障基本生活用品和文化娱乐条件。

  生活垃圾每日收集两次,定点集中放置,都按医疗废弃物处

  理。

  4.

  医学观察时间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

  防护的接触后14天;期间无症状,经医务人员评估无异常,解除观察。有需要的开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附件3)。

  5.

  定点医疗机构留观病例解除留观后,由专车转送到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医学观察,观察7日后经医务人员评

  估无异常,解除观察。有需要的开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

  6.

  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

  染症状,应立即向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由

  区疫情联防联

  控工作小组办公室指派120转送至定点医疗机

  构发热门诊进一步诊治;同时,医务人员做好三联单填报,基层联由隔离医学观察点留底,其余两份交120(见附件4)。

  7.

  医学观察期间,观察对象出现过激情绪、行为异常等,影响正常秩序的,公安及安保人员负责做好秩序维护。

  (三)隔离医学观察点注意事情

  1.

  隔离医学观察点场所尽量远离居民区聚集区、商业区、学校,相对独立,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需求;观察点内住

  宿房间须为独立空调系统、独立卫生设施;禁用集中式空调

  系统,同步封闭集中式空调和排风扇出入口,满足疾病防控

  的需求和日常生活所需。

  2.

  隔离医学观察点须配备相应数量的医用外科口罩、医

  用防护口罩、手消毒剂及其它消杀物资,配备医学观察需要

  的测温计和消毒药品、器械等。

  3.

  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好个人

  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等。近距离长时

  间接触时,由医务人员按照防护等级要求穿戴。

  4.

  消毒处理:

  (1)

  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解除隔离观察后,物业

  管理人员对其房间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通风。

  (2)

  医学观察对象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其所在房

  间和接触的相关环境、设施,均按照疫点由专业人员进行规

  范的消毒处理。

  第2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各办(组)、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传

  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新冠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

  工作方案(试行)》、《峡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石璜镇新冠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者的密切

  接触者;

  2、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绍或经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来绍、返绍的;

  3、不服从“居家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

  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石璜镇新冠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每个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镇班子担

  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

  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社会事务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

  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

  助依法落实

  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

  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办和经发办牵头)负责经费

  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办负责落实防控新冠物资储备和应急处

  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经发办负

  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

  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由各分中心牵头)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各分中心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镇车辆、人员

  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行政执法所共同做好新冠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

  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宣传线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

  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广播、电

  视、报社等新闻单位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

  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

  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

  负责落实市新冠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

  体流程设计,和本辖区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

  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

  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线办、站所庭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集中观

  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

  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

  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

  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

  进行消毒处理;禁用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

  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

  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

  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

  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

  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

  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

  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

  1000mg/L),和其

  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医学观察

  1、抵达绍兴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满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

  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

  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协调专用车辆送至本市

  市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

  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

  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

  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

  注意事情;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的临床特点、传播

  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

  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

  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卫

  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第3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

  案,确保我街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有序。

  一、组织架构

  成立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

  二、地点设置

  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农庄。

  三、职责分工

  防控消毒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指导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点全面消毒工作。

  健康观察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核对接收人员基本

  信息,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负责询问集中观

  察人员健康状况(每日至少2次),并测量体温,填写《集

  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负责集中观察健康异常人员转诊

  交接工作;负责集中观察人员解除观察认定工作。

  信息联络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集中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集中观

  察时间;负责联系疾控中心做好转诊工作,负责汇总每日集

  中观察人员健康动态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安全保卫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点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身份

  核查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所有人员日

  常生活用品和饮食保障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

  四、工作流程

  健康观察组人员使用统一调度的车辆接转医学观察对

  象健康观察组人员安排隔离观察房间,防控消毒组人员对其

  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在健康观察组人员引导下,医学观察对

  象进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入隔离观察房间健康观察

  组人员向医学观察对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护人员对医学

  观察对象进行必要体检和信息登记,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

  康监测卡》,并发放日常生活用品(毛巾、肥皂、洗漱用品

  等)在医学观察期间,健康观察组人员每天对医学观察对象

  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同时,相

  关工作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餐饮安排、清洁卫生

  与消毒、安全保卫等工作医学观察期满解除对医学观察对象

  的隔离,健康观察组人员出具“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证明〞,防控消毒组人员对其场所开展终末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人员工作期间一律穿戴口罩、手套、眼罩、防护服等防护装备,所有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执行。

  2、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

  所有密切接触者要单独居住,在房间内单独就餐,避免与其

  他集中观察人员接触。

  第4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为防止新冠疫情蔓延,阻断师生返校后的疫情发展,保

  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

  要求,制定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隔离点防控关键点

  1、学校和上级部门各项相关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

  2、防疫工作期间集中隔离点特殊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

  实;

  3、隔离人员24小时身体健康状况精准监测;

  4、隔离点人员的心理支持和疏导;

  5、一线管理服务人员的物资保障、专业知识及业务培

  训保障等。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集中隔离点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处设在后勤管理处。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

  实际制定医学观察隔离点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指导、监督隔

  离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工作小组建立应急队伍,明确责任与分工,做好疫

  情防控宣传、规定解释、培训、保障、人员防护、现场管控、紧急事件处置等工作。

  四、基本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于东区01栋。此处独立于主校

  区,有相对独立卫生间,符合隔离管理基本条件。拟设隔离

  房54间,必要时可扩大隔离区。

  2、后勤管理处负责医学隔离点运行和管理,校医务室

  负责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学观察,配合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3、需隔离人员由校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确定并通知入住

  隔离点。被通知隔离人员备好日常用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送至隔离点。

  4、隔离点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

  5、被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集中隔离点封闭管理,入住时由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6、被隔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

  从工作

  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防疫期

  间留观人员注意事情》。

  7、被隔离人员每日早、晚2次自测量体温并记录,自

  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

  状时,及时报告隔离点工作人员。

  8、为及时掌握被隔离人员的情况,校医务室医生每天

  两次进行医疗巡查(测体温、问诊等)。发现有体温异常人

  员要及时、准确填写《体温异常转诊登记表》。对如转诊应

  及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安排。

  9、隔离期间由食堂进行统一送餐。管理人员通知食堂

  就餐人数,食堂派人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送至隔离点,管理

  人员分送至宿舍门口,留观人员戴上口罩自行取用。费用在

  隔离期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凭物业开具的结算票据到食堂

  统一结算。

  10、公共区域由消毒小组使用有效消毒液每天消毒2次,宿舍早晚各开窗通风各30分钟左右。

  11、日常垃圾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内,由专人用消毒

  液喷洒浸润后封装,再装入另一黄色垃圾袋(双层垃圾袋),并统一由指定的机构按规定处理。

  12、对留观人员要给与关心,由留观人员所属部门负责

  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每日采取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给与

  支持,不能孤立遗忘。如有心理波动极大的应及时疏导,并

  通知校新冠防控领导小组。

  13、观察结束时间由校医务室医生研判。隔离结束人员,需经校医务室出具书面证明,无异常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

  解除隔离。详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含本人承诺书)》

  (二)物资及场地保障

  1、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后勤管理处储备

  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棉、紫外线消

  毒灯等防疫必备品;对隔离点进行按需供给,并予以记录《新

  冠防控物资领用登记表》。

  2、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物业公司储备一

  定数量的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并注意以下要点:

  (1)

  工作人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应严格按照卫生间、盥洗室专用工具和其他部位使用的工具予以区分。

  (2)

  垃圾桶的摆放应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废弃口罩

  垃圾桶根据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置。

  3、隔离点基本生活用品如被子,床单等由被隔离人员

  自行准备。

  4、集中隔离点使用前由物业公司进行预防性消毒,具

  体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医学定点消毒要求和方法》。

  (三)人员保障

  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物业公司的联络协调工

  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人:

  2、校医务室现有员工7人,可应证24小时至少有一名

  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具体值班人数视隔离人员数量决定。负

  责人:

  3、物业公司提供宿管人员一名,保证24小时均有人工

  作,负责人员进出管理,被隔离人员的管理登记、进入人员

  的体温测量,每日数据报送后勤管理处备案。负责人:

  4、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一名负责送饭,保洁人员一

  名负责垃圾清理,消毒小组每日定时消杀。负责人:

  5、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被隔离人员转移。负责人:

  6、食堂专人送饭至宿舍门口,交予物业后勤保障人员。

  7、被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由所属单位负责。负责人:各

  院系辅导员等。

  8、物业公司每日均需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

  报送后勤处,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通

  知医务室预诊后转诊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

  染风险。负责人:

  9、由医务室配合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

  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个人

  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确保所

  有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负责人:

  10、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

  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点防疫检查。负责人:

  五、应急处置

  根据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

  求,启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隔离点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对身体出现异

  常情况者进行预诊,并按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

  隔离期间不明原因发热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医务室进行预诊并按要求详细登记,如需转诊,由疫情防控

  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派专人、专车送患者到江北新区指定

  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

  对治疗好转回校仍需观察治疗的学生安排在学院

  指定的预备隔离观察区,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严格落实疫情

  防扩散措施。并及时将观察情况上报学校和区卫生健康部门。

  第5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根据1月29日上午应对新冠工作指挥部成员会议精神

  和《关于上报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紧急通知》(仙疫防指〔2073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疑似

  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防止交叉感染,根

  据1月31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应对新冠工作

  需要,设置园庄镇集中医学观察点,集中医学观察点场所设

  在宫兜村宫兜小学,由园庄司法所所长、包村领导-具体负

  责统筹协调。集中医学观察点实行规范管理。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点内设四个工作小组。

  (1)

  医疗观察组。由园庄卫生院负责实施,根据工作情

  况,至少派驻2名医生、4名护士。每个人的医学观察期限

  为14天,医务人员每日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测量一次体温,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和日报

  表,同时要做好每日送餐和房间垃圾收集工作。医学观察期

  间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医务人

  员要立即向县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院诊治和

  排查。

  (2)

  安全保卫组。由镇网格巡逻员、各村(居)两委干

  部、各包村(居)工作队组成,具体负责轮流值勤值班,每

  班4人,落实好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安全保障、技术保障等。

  (3)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共建办、宫兜村两委干

  部组成,主要负责医学观察点密切接触者和工作人员饮食保

  障、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转运处置等。

  (4)

  保洁消毒组。由园庄卫生院负责实施。主要负责观

  察点的清洁、消毒工作;观察点消毒工作的全面督导和检查,每天巡视消毒工作情况;合理调整、安排保洁员、消毒员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消毒工作。

  所有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保安全。

  第6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重

  点防范人群隔离医学观察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隔离对象

  凡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从省外尤其是湖北省或返

  (抵)*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14天。此前已返

  (抵)人员,须主动报告所在镇乡(街道)或村(居)委会,并居家医学观察14天,

  接受体温检测等管理。

  二、隔离场所

  对上述需隔离人员一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

  镇街组织进行居家。如居民住所不能满足居家条件,可由乡

  镇街负责帮助寻找符合条件的隔离场所;如乡镇街无法提供

  满足条件的隔离场所,可与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取得联系,组织居民到市委党校、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市委

  党校建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提供35个房间;在宾

  馆预留93个房间作为三级备用隔离场所。同时,对于可能

  出现的重点疑似病例,在市人民医院建立有11个房间的隔

  离病房,可一次性隔离10人。

  三、隔离要求

  1.

  居家期间,必须单人居住,不得外出走动,自觉做

  好自我健康监测,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同时要积极配合医护

  人员进行测温等工作。

  2.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房间应当单人单间居住,具

  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具有独立卫生间。

  3.

  隔离病房电梯应当具有容纳急救转运担架条件,具

  备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暂存地。

  4.

  非隔离对象不得擅自进入隔离点。隔离时间不得少

  于14天。

  四、转诊、隔离解除条件

  (一)

  转诊

  隔离观察对象在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四肢酸痛无力、咳嗽或出现其他突发病情时应当及时转至市人民医院或上

  级定点医院;诊断为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送至市人民医院或

  上级定点医院。

  (二)

  隔离解除

  1.

  居家解除:从掌握隔离对象情况起,抵达满14日,且通过隔离随访观察,没有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

  2.

  集中隔离解除: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后,符合

  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应当立即离开集中隔离点,解除

  隔离或转为居家医学观察。

  3.

  住院隔离解除:体温正常3天后,病毒核酸检测2次阴性并结合临床症状经市级专家会诊后决定。

  五、法律后果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

  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

  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

  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突

  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

  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

  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

  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

篇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安全保卫组和信息联络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或相关部门沟通,确定集中隔离人员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观察对象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程序

  1.健康观察组应指导并督促观察对象按时按量服用中

  药预防饮,将服用记录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相关症状,记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3.健康观察组一旦发现观察对象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4.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观察对象健康动态,填报《每日汇总表》。

  (三)核酸检测程序

  1.入境人员: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入境进京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的通知》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入境人员管理措施的通知》,入境进京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0天增加1次核酸检测,即在集中隔离当日、第4天、第7天、第10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满14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人员标本需在两个检测机构采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进行平行检测交叉验证,满足“三样本阴性”(两家检测机构人员标本阴性+环境标本阴性)要求。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后继续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在继续隔离第3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21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

  行核酸检测,并满足“三样本阴性”的要求。对入境人员(或入境航班)由海关检测发现呈阳的,或隔离期间相关人员(或物品)检测发现呈阳的同航班入境人员,在检测发现呈阳后次日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分别在上午和下午采集鼻咽拭子、居住环境及个人物品标本,两个时段采集的标本需分送两个检测机构采用不同检测试剂进行平行检测。

  2.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当日、第4天、第7天、第14天、第16天、第21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满21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人员标本需满足“三样本阴性”要求。

  3.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在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满7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需满足“三样本阴性”要求。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呈阳结果,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21天。

  4.发现有集中隔离人员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时,应增加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卫健、文旅、公安等人员力量,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应派驻人员。同时健康观察组需强化日常健康监测和管理,包括每日监测和询问观察对象新冠相关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严格限制活动等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场所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等要求,必要时增加技防措施,监控观察对象行为。

  (四)日常服务流程

  1.每日送餐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每日早、中、晚配送三餐至隔离房间门外,采用U型送餐路线,不能对门同时开门取餐。尽量满足个性化需求,不允许外卖点餐。属地市场监督局做好食品安全保障。

  2.基本医疗服务

  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门诊和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京防组医发﹝2021﹞10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要排查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对有基础疾病、重性精神疾病、血液透析的人员以及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孕产妇等人群建立健康状况台账,针对性准备日常药物,满足基本诊疗和用药需求。专科精神病院建立隔离收治病区,定点收治需要紧急救治的急性发作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各区选取辖区内综合医院建立隔离透析室,满足隔离人员中血液透析需求。

  3.应急救治

  各区建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突发疾病定点救治机制,设立急救转运绿色通道。隔离人员如出现异常状况,启动应急机制转运就医。转运时专车闭环,医疗机构设立专区

  治疗。

  4.生活及安全保障

  隔离房间确保网络和电视信号良好、座机电话通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外围设置快递物品存放处,快递物品经消毒、登记、查验后方可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交送隔离人员。

  安全保卫组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保障隔离人员人身、财物安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筑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属地公安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周边外围保障。

  (五)解除观察程序

  1.经健康观察组确认无相关症状且符合相应人群解除隔离条件的以下观察对象,经区疾控中心下达解除隔离指令后,为其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解除集中观察。

  (1)入境人员:隔离期满21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并满足“三样本阴性”的要求。

  (2)密切接触者:隔离期满21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满足“三样本阴性”的要求。

  (3)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满7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满足“三样本阴性”的要求。

  (4)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呈阳结果,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至期满21天时,采集鼻咽拭子及环境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并满足“三样本阴性”的要求。

  2.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隔离观察期满后,集中隔离点应提前将人员信息推送给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居所所在属地,并督促解除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与居所所在社区做好信息对接,继续纳入社区管控,并实施7天健康监测。执行7天健康监测的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

  (六)呈阳人员转运程序

  当观察对象核酸检测呈阳或出现疑似症状时,病例转运组应立即安排急救车辆,单人单车负压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和排查,做好信息报告。参与转运工作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要求观察对象全程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转运后对车辆和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做好终末消毒。参与转运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

篇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流程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7篇】

  第1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全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全面进入应急状态,部分地区出现集中隔离场所存在平战转换机制不够顺畅、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按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运行管理,规范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集中隔离场所设置和管理

  (一)加强统筹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由各地统一管理。各地要组建以属地政府、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区县(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总负责人,开展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专班成员负责综合协调、防控消毒、健康观察、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员转运接收等工作。要合理统筹辖区乡镇(街道)集中隔离场所资源,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应隔尽隔”。县域内集中隔离场所不能满足隔离需求的,报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予以统筹解决。

  (二)落实集中隔离场所储备。坚持平战结合理念,在

  保障区域内日常隔离医学观察需求的同时,储备一批可随时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以每万人口不少于20间的标准储备。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在需要时能够随时确定、12小时内清空、24小时内启用。

  二、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

  (三)强化组织管理。各地要强化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每个集中隔离场所应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负责集中隔离场所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做好对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隔离点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根据《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试行)》(附件1)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完善工作管理台账。要配齐配足集中隔离场所设施、设备、物资,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省规定标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岗前规范培训,确保集中隔离场所运行规范。

  (四)做好自查自纠。各地要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宁波市集中隔离场所操作规范工作清单》(附件2)要求,就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和保障等工作情况定期开展自查,系统梳理本地集中隔离场所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重点整改隔离房间不足、选址不合理、封闭管理不严密、“三区两通道”设置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明显、工作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职责不明确、流程不科学、多人混住、医废处置及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五)严防交叉感染。守牢“集中隔离、封闭管理”底

  线,采用物防、技防和人防等联动措施,严防隔离对象脱管。通过安装开门报警器、相邻和相对房间错开送餐等方式,避免隔离人员串门、无防护接触等。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制度,确保集中隔离场所专班人员和第三方后勤人员驻点工作,在工作周期内不得与外界通勤、回家,不得与场所外人员无防护接触。完善隔离人员从接收、医学观察、解除、转运等全流程闭环工作方案,严防工作漏洞死角。实施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入境人员和境内重点人员分集中隔离场所(分楼栋)居住、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错位(分楼层)居住,严防交叉感染。要严格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工作,严防工作人员感染。规范落实消毒措施,确保消毒方式、时间、范围都按要求执行到位。规范落实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要求,实施闭环转运、定点处理,严防污染集中隔离场所外的社会场所。集中隔离点一旦检出阳性感染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人员处置指导原则的通知》要求,规范做好处置工作,严防集中隔离点疫情外溢的风险。

  三、落实集中隔离场所服务保障

  (六)提供健康巡查服务。集中隔离场所应提供每日健康巡查和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有健康异常情况人员要及时报告并送医院治疗。规模较大的集中隔离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在第一时间为隔离对象提供必要的诊疗服务。要定时对隔离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等服务。

  (七)提供生活便利。要改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条件,为接受隔离观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对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定人员,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鉴定后,可在监护人员陪同下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孕妇、老人和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应考虑采取特殊保障措施。

  (八)落实安全保障。定期对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安全风险形势评估和隐患排查,列出风险隐患情况,及时消除整改;对不适宜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的要立即停用。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隔离对象和管理人员安全事项的告知和必要的培训。

  (九)强化督导落实。各地要统筹抓好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与运行管理工作,在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指导基础上,进一步就新设置、拟启用的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开展督导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收隔离对象。

  第2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自集中隔离点成立以来,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市、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命令,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合理安排隔离人员食宿和生活需求,实时关心隔离人员的思想情况,认真履行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核酸采样及健康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共接收隔离人员150人,已解除隔离141人。具体工作如下:

  一、完善组织架构

  成立集中隔离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按要求配置工作人员如下:环境消毒员4人,两人一组实行AB岗;肿瘤医院医务人员4人;信息联络员1人;后勤保障员4人;心理辅导员1人;安全保障员6人,其中燕头派出所2人、保安公司3人、隔离酒店1人。同时明确各岗位职责,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并按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二、做好生活保障

  1、餐饮。实行分餐制,由酒店统一采购、提供,一日三餐定时、分区安排专人为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配送,并搭配水果,所有食品按要求放在每个房间门口的置物架上。同时建立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送餐的台账记录。

  2、住宿。酒店分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设置双通道,区分隔离人员通道和工作人员通道。隔离点所有人员按要求实行单人单间,且每个隔离房间配备一套消毒设施、一套消防安全装备、一份消毒指导、一份心理咨询单,并建立隔离人员微信群,及时掌握隔离人员生活需求,指导隔离人员自我消毒、自我保护。

  3、环境卫生和医废处置工作。酒店每日安排专人,对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分类消毒清洁,及时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时间、流程做好医疗废弃物(包括污染区生活垃圾)的密封消毒、集中清理,运至指定地点暂存,并联系及时清运,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的台账记录。

  三、留意隔离人员心理状态、身体状况

  1、酒店保障隔离房间有电视、网络、电话等日常生活用品,隔离人员可24小时随时拨打值班电话,反映其生活和思想问题,前期曾有3名隔离人员出现压抑烦躁、不理解隔离政策等现象,经工作人员电话疏导,情绪均稳定缓和、配合工作。

  2、医护人员询问了每位隔离人员的既往病史,以及有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完善了健康档案,确保每一位隔离人员信息及时登记、核验,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询问并记录,并对每位隔离人员进行了健康知识宣传,督促隔离人员每日开窗通风,正确佩戴口罩。

  3、现有的隔离人员9人体温均在正常范围,已解除的隔离人员141人解除时体温正常,无不适症状。

  四、确保安全稳定

  为确保隔离点各项工作稳定开展,保障工作人员及隔离人员自身安全健康,期间共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4次、消防演练1次、集中隔离点感染控制知识测试1次,并明确、细化了各岗位职责如下:

  医务人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感染控制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消毒工作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人员七步洗手法、防护服穿脱流程、消毒液的配比、区域消毒频次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培训指导;明确隔离人员、工作人员核酸采样和体温测量的频次;联系防疫物资供应,确保及时安排到位。

  信息联络员:联系上级部门做好数据信息报送,核实被隔离人员身份、行动轨迹等信息;安排落实好隔离人员的入住和解除隔离。

  清洁消毒员:对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及相关公共区域进行分类消毒清洁;熟练掌握七步洗手法、防护服穿脱、消毒液配比及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台账记录;严格履行进出污染区程序。

  安全保卫员:驻点民警:负责对隐瞒行程、拒不配合的被隔离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加强隔离点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如遇突发情况,引导隔离点所有人员有序疏散。

  驻点保安:负责隔离人员接送车辆的引导和外来人员的劝阻;确保监控室24小时不离人,发现污染区房间通道有隔离人员乱穿、闲逛现象的第一时间汇报;紧盯隔离点消防安全,如遇突发情况,配合引导隔离点所有人员有序疏散。

  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点所有人员的吃饭、生活用品供应、环境卫生等;落实好隔离人员房间的安排和清洁消毒,做好防疫物资的保管,及时安排损坏设施的维修;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人员的情绪安抚;配合安排落实好隔离人员的入住和解除隔离。

  第3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我市的流行。按《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有效落实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医学观察规范运行,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成立领导小组

  负责人:

  医生组:

  护理组:

  院感组:

  后勤组:

  三、工作内容

  1.医学观察对象

  (一)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

  (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二)可疑暴露者。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三)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的其他医学观察对象。

  (四)医学观察可选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是指观察对象在指定场所集中居住直至观察期满,由医护人员每日定时观察健康状况,判断有否染病可能,以便使其在疾病的潜伏期和进展期内获得及早诊断治疗与救护,可有效减少和避免将病原体传染给健康人群。

  (一)场所选定

  各辖市、区人***隔离医学观察点,并提供物资、经费及人员保障。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宜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远离水源取水点、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区域、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观察场所的房间数量足够,满足观察人员每人一间单独隔离及工作人员的居住和工

  作需要。厨房、办公等辅助场所与观察人员观察场所相对分离。观察房间有独立的生活及卫生设施等。

  (二)物资配备

  应配备常用药品、测温设备、血压计等器械;个人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同时需安排密切接触者转运车和工作用车。

  (三)人员配备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医学观察,辖区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指导。配备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1.场所负责人全面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管理工作。

  2.医护人员:3人/班,其中至少1名医生,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健康状况的访视,每天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按要求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安全保卫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等工作。

  4.后勤供应人员:1-2人/班,负责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所有人员的生活用品供应及消毒等工作。

  5.外事协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人/班,负责协调可能出现的外籍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工作。

  (四)工作流程

  1.对象接收

  发现符合条件的观察对象→医护人员使用转运车接转观察对象→安排观察室并开展房间预防性消毒→观察对象进入观察室→发放“集中医学观察告知书”→进行必要体检

  和观察对象信息登记、发放日常生活用品。

  2.健康访视

  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出现不适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要随时随诊。

  3.消毒规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在辖区疾控机构指导下,在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前进行预防性消毒,医学观察对象入住后,进行随时消毒。医学观察对象解除医学观察后对其住所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彻底终末消毒。

  4.及时报告

  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医学观察对象立即报场所负责人,由场所责任人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由辖区疾控机构开展新一轮采样流调排查。

  5.解除观察

  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由驻地医务人员为观察对象开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

  6.隔离场所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处理。

  第4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为深入贯彻XXX文件精神,我局成立组织,对隔离点和特殊场所安全服务保障工

  作进行了全方位逐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

  我局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导调度隔离点和特殊场所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按照领导包联责任制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式和责任分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将安全保障工作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各业务科室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安全督导。隔离场所XXX和XXX精神病医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成立了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调度检查、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狠抓管理

  1.强化各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对每个部位、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坚决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2.加强内部工作人员和患者、隔离(留观)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3.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健康检测、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加强封闭式管理,保障了各场所安全有序。

  XXX精神病医院,均设立发热预检分诊室,发热隔离病

  房,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单人单间隔离观察治疗,同时采样送检病毒核酸试验,如果核酸试验阳性,及时由专车转至定点医院救治,两次核酸试验阴性者隔离14天后,转为正常管理,确保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XXX集中留观人员进行严格的一人一室留观,早、晩上报一次体温,中间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对医学观察区和生活区、物资保障区采取硬留观分区管理,生活区、物资保障区分区标识明显,每天有消毒人员对环境、楼道、屋内等进行上午、下午两次分时段消毒,并为每一位留观人员使用过的被子、枕头、床单严格落实终末消毒。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通风和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对于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每日两次清洁消毒。为集中留观人员建立了一人一卡的医学观察记录,建立微信群,医务工作人员借助微信平台给予被留观人员常规性日常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积极消除被留观人员的紧张和恐惧心理。集中留观点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均以医疗垃圾处理,由XXX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每日上午派专车专人回收,每日对污水进行专门处理,对留观点的化粪池内添加含氯消毒剂。

  我县开展新冠肺炎心理援助服务,安排心理服务援助热线3个,心理援助热线24小时提供相关心理咨询服务。服务热线通告粘贴到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并通过微信把服务热线转发至隔离病房和隔离场所为疫情期间不同人群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帮助求助者预防和减

  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维护心理健康,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三、强化联合检查,确保安全

  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等部门,对XXX精神病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XXX开展联合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分病区、分网格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用电设备等使用安全,及时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确保万无一失。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思想认识。要再强认识、再上措施,持续紧盯隔离点和特殊场所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从严管控,严守安全底线。

  (二)建立台账,逐条整改。建立落实工作台账、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理清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的同时,全面完善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健康检测、消毒消杀、心理援助、生活保障等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预防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第5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确保我街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有序。

  一、组织架构

  成立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

  二、地点设置

  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农庄。

  三、职责分工

  防控消毒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指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全面消毒工作。

  健康观察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负责询问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状况(每日至少2次),并测量体温,填写《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负责集中观察健康异常人员转诊交接工作;负责集中观察人员解除观察认定工作。

  信息联络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集中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集中观察时间;负责联系疾控中心做好转诊工作,负责汇总每日集

  中观察人员健康动态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安全保卫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身份核查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负责,成员有。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所有人员日常生活用品和饮食保障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

  四、工作流程

  健康观察组人员使用统一调度的车辆接转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观察组人员安排隔离观察房间,防控消毒组人员对其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在健康观察组人员引导下,医学观察对象进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入隔离观察房间健康观察组人员向医学观察对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护人员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必要体检和信息登记,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并发放日常生活用品(毛巾、肥皂、洗漱用品等)在医学观察期间,健康观察组人员每天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同时,相关工作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餐饮安排、清洁卫生与消毒、安全保卫等工作医学观察期满解除对医学观察对象的隔离,健康观察组人员出具“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证明”,防控消毒组人员对其场所开展终末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人员工作期间一律穿戴口罩、手套、眼罩、防护服等防护装备,所有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执行。

  2、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所有密切接触者要单独居住,在房间内单独就餐,避免与其他集中观察人员接触。

  第6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我县医保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负责全县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点工作,夏必才局长亲自指挥,在观察点一线亲自安排布置,确保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文件精神,依据省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选用汤池国轩大酒店为隔离点。制定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领导小组,组建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任务。

  完善隔离点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功能分区;布置隔离点每日消杀工作,对观察点和工作人员的半污染区、污染区进行消毒,配合环保局对观察人员排泄物下水口进行消毒处理,回收所有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并对其进行消

  毒,对堆放的垃圾进行包装,并交予医疗垃圾处置公司处理;第一时间完善拟接收密切接触者人员信息,明确接收工作流程;县中医院监测观察人员体温及有无咳嗽等不适,并做好记录,负责观察人员三餐传送,对观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安全保卫组安排好值班值守,负责对隔离区区域的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组提供各项保障工作。

  三、工作成效显著。

  集中隔离点自2月7日组建以来,累计接收密切接触者隔离人员38人,其中有两人在隔离期间经健康状况观察和核算检测发现为确诊病例,及时转诊至定点医院,有效防止了传染源的扩散。集中隔离观察点密切接触者人员经过集中观察14天无症状,核算监测阴性后相继解除隔离观察,截止到2月2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下剩9人。通过对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有效解决了传染源病毒传播的隐患,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7篇: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部门职责

  (一)总体原则

  区防控领导小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并在区级层面建立人员、物资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二)各方责任

  1.街乡政府职责

  (1)配合区防控领导小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的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

  (2)配合区防控领导小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出入口的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安全稳定。

  (3)负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治安工作。

  2.区卫生健康委职责

  (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验收确认工作。

  (2)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务人员和被观察对象各类防护用品的配备。

  3.区疾控中心职责

  (1)按照区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医学观察对象的指令,并提供医学观察对象的信息。

  (2)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学观察和所有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3)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4.乡镇卫生院职责

  (1)负责确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信息,并按要

  求接收。

  (2)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每日健康观察和信息报送。

  (3)负责监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隔离措施的落实。

  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经营单位的职责

  (1)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2)按要求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并配备所需的废弃物处置设施。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经营单位应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经营单位的物业部门负责所有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人员不足情况下,由街乡政府统一调配。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可由街道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安保、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人员组成。要准备第二梯队,作为替换。

  三、设置隔离点的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应安静,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并处于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隔离点内要合理进行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的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为医务人员进行相关诊疗的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治疗诊断限制在此区域,同时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有救护车冲洗消毒的场地。

  3.应保证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的通风必须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必要时需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1)须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

  (2)应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4)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

  1.每个房间分别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首先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放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

  2.工作人员在清理废弃物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可用预先配制好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重新套装封口。

  3.工作人员一次性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的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所有垃圾均应按照《北京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应急处置方案》(京

  环发[2020]1号)进行处置。

  (五)厕所

  每次使用冲水后,立即消毒,单人隔离使用的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24份水)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六)日用物品

  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举例: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七)食饮具

  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八)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工作流程

  (一)接收工作程序

  1.联系:信息联络组与隔离点设置部门联系,确认拟接收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提前做好接收准备。

  2.接洽:健康观察组与转运工作人员接洽,核对接收人员基本信息。

  3.核实:健康观察组和安全保卫组共同核实集中观察人员基本信息,填写《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

  4.录入:信息联络组将《集中观察人员信息一览表》录入电脑,并按规定上报。

  5.确认:信息联络组与疾控中心沟通,确定集中观察对应的病例或疫情形势,初步确定解除集中观察时间。

  6.建卡:健康观察组给每个集中观察人员建立《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7.汇总:信息联络组及时汇总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二)健康观察工作程序

  1.健康观察组每日至少2次询问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写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卡》。

  2.健康观察组如果发现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异常,立即进入转诊程序。

  3.信息联络组汇总当日集中观察人员健康动态,填写《每日汇总表》,上报有关部门。

  (三)解除观察工作程序

  集中观察期满当天,经健康观察组确认集中观察人员无相关症状,领导小组共同讨论确认,符合解除条件,并与疾控中心核实,出具《集中观察证明》或《解除集中观察通知书》或《温馨健康提示卡》,通知集中观察人员解除集中观察。通知安全保卫组做好解除集中观察人员身份核查、负责交通疏导,保障解除人员迅速离开集中观察点。

  五、个人防护要求

  集中观察点的管理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N95口罩。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其他工作防护标准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保洁或消毒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服等。

  所有人员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要求

  1.适用人群为密切接触者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2.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原则上应单独房间居住,房间内应张贴或摆放“七步洗手法”等健康指引的宣传资料。

  3.所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应避免与其

  他观察对象接触。原则上要求集中观察对象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如有明确发热病人接触史或者污染环境暴露史应单间居住,不同来源地、无共同旅行、居住史的人员建议单间居住,其他人员可以根据集中观察点情况安排居住。

  5.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统一进行管理。

  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的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区域返回、饭前便后要及时洗手,保持手卫生。

  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内活动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确保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8.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衣服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集中隔离点工作职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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