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文3篇

时间:2023-05-26 19:20:05  阅读:

篇一: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文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5篇]第一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教育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应城教育信息网的稳定和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信息安全条例。

  第三条

  联网的中小学校必须设立专职网络安全管理员,网络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安全培训。

  第四条

  坚持执行对发布信息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的制度、上网信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和案件报告制度、黑客入侵和有害信息上报制度、对员工和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条

  建立同公安机关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及时通报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案件和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与本单位有关的案件和事故;在重要、敏感时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值班电话,保证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热线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安全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第七条

  重要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应当采取备份措施,应当有处理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灾难恢复措施。

  第八条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

  必须具有高级管理员权限的管理人员方能获知进入主机的密码。主机密码必须由数字、合法的符号和英文字母组成,必须为8位数。主机密码必须每月更换一次。

  第十条

  教育局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检查。

  第二篇:2019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2019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为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网络安全报告的工作,根据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2019网络安全工作报指南)的通知》精神,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我局按要求制定了以下报告。

  会议强调,统计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要把网络安全建设列入到安全议事日程,加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建设,配齐相关网络安全设备,提升统计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确保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夯实责任。制定相关网络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对网络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做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二、加强网络边界管理。

  要细化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对需要开放的远程服务采用白名单方式进行访问控制。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进行极端及病毒查杀,强化Ip地址与U盘使用管理,开展计

  算机弱口令自查工作,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御和监测准入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安全风险。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建立针对性的主动防护体系。

  三、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所有在线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后续定级测评、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组建以技术人员为骨干、重要系统管理员参加的应急支援技术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应急演练,将安全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强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网络信息(数据)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保密规定、法规、操作方法。明确涉密系统严禁与外网链接,严禁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非专业的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系统上拷贝文件。要求所有的网络接入终端及时更新补丁,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做到软、硬件建设结合,硬件上下功夫,软件上重管理,在做好局网络安全日常管理的同时,定期检查网络节点,定时进行漏洞扫描,落实网络安全区域边界的访问措施和策略。同时,加强纵横向沟通,在敏感时期和日常维护中对上积极做好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汇报,对下经常性开展网络监测指导,与网信办加强网络技术业务联系,对危害计算机存在的因素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部署、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

  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安全系统的重视,同时督促网络服务商做好线路检查、维修工作,以防控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出发,提高我局部门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在网络化办公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局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统计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篇:2019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2019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总结

  为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网络安全报告的工作,根据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市网信办《关于印发(2019网络安全工作报指南)的通知》精神,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工作和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我局按要求制定了以下报告。

  会议强调,统计网络安全至关重要,要把网络安全建设列入到安全议事日程,加大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重网络安全建设,配齐相关网络安全设备,提升统计网络安全防御能力,营造安全、可靠高效的网络环境,确保各项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夯实责任。制定相关网络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对网络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网络维护责任等各方面都做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网络知识,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确保网络安全。

  二、加强网络边界管理。

  要细化防火墙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对需要开放的远程服务采用白名单方式进行访问控制。利用杀毒软件和安全客户端进行极端及病毒查杀,强化Ip地址与U盘使用管理,开展计算机弱口令自查工作,继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御和监测准入制度,从根本上降低安全风险。定期对服务器、操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建立针对性的主动防护体系。

  三、全面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完成所有在线系统的定级、备案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后续定级测评、整改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修订应急预案,组建以技术人员为骨干、重要系统管理员参加的应急支援技术队伍,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应急演练,将安全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加强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开展网络信息(数据)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保密规定、法规、操作方法。明确涉密系统严禁与外网链接,严禁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非专业的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系统上拷贝文件。要求所有的网络接入终端及时更新补丁,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

  五、加强软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做到软、硬件建设结合,硬件上下功夫,软件上重管理,在做好局网络安全日常管理的同时,定期检查网络节点,定时进行漏洞扫描,落实网络安全区域边界的访问措施和策略。同时,加强纵横向沟通,在敏感时期和日常维护中对上积极做好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情况汇报,对下经常性开展网络监测指导,与网信办加强网络技术业务联系,对危害计算机存在的因素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部署、形成网络信息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

  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安全系统的重视,同时督促网络服务商做好线路检查、维修工作,以防控结合,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出发,提高我局部门网络信息安全能力,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在网络化办公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局网络信息安全,确保统计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四篇:意识形态之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

  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温滴楼镇中心小学支部委员会

  第五篇: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XX街道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本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

  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三、支委及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验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三、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四、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并向上级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二、街道党工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街道党工委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XX街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二、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四、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五、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篇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文

  

  ?络安全:党委(党组)?络安全?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党委(党组)?络安全?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党委(党组)?络安全?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8?15?中共中央批准2017年8?15?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第?条

  为了进?步加强?络安全?作,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领导?部?络安全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条

  ?络安全?作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主要负责?是第?责任?,主管?络安全的领导班?成员是直接责任?。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络安全责任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

  关于?络安全?作的重要指?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络安全法律法规,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的主要?标、基本要求、?作任务、保护措施;(?)建?和落实?络安全责任制,把?络安全?作纳?重要议事?程,明确?作机构,加???、财?、物?的?持和保障?度;(三)统?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保护和重?事件处置?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四)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持和保障;(五)组织开展经常性?络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式培养?络安全?才,?持?络安全技术产业发展。第四条

  ?业主管监管部门对本?业本领域的?络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没有主管监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区负指导监管责任。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络安全检查、处置?络安全事件,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络和信息系统所在地区?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各地区开展?络安全检查、处置?络安全事件时,涉及重要?业的,应当会同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进?。第五条

  各级?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和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络安全信息汇集、分析和研判?作,要求有关单位和机构及时报告?络安全信息,组织指导?络安全通报机构开展?络安全信息通报,统筹协调开展?络安全检查。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应当向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及时报告?络安全重?事项,包括出台涉及?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各地区各部门?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每年向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报告?络安全?作情况。第七条

  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络安全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对?络安全先进?作者予以表彰奖励。第?条

  各级党委(党组)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本办法所列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有下列情形之?的,各级党委(党组)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络安全负责?直?主要负责?责任。协调监管不?的,还应当追究综合协调或监管部门负责?责任。(?)党政机关门户?站、重点新闻?站、?型?络平台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论或者谣?等违法有害信息??积扩散,且没有及时报告和组织处置的;

  (?)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门户?站或者重点新闻?站受到攻击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6?时以上的;(三)发?国家秘密泄露、??积个?信息泄露或者?量地理、??、资源等国家基础数据泄露的;(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受?络攻击,没有及时处置导致??积影响?民群众?作、?活,或者造成重?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五)封锁、瞒报?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六)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持和保障的;(七)发?其他严重危害?络安全?为的。第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主要负责?和主管?络安全的领导班?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作决策的领导班?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领导班?、领导?部进?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各级?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办公室可以向实施问责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提出问责建议。第?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完善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法、程序,考核结果送?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和有关领导?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第??条

  各级审计机关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中,应当将?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纳?审计范围。第??条

  ?络意识形态?作责任制按照《党委(党组)?络意识形态?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执?。涉密?络按照有关规定执?。第?三条

  本办法由中央?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四条

  本办法?2017年8?15?起施?。

篇三: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文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

  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

  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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