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10篇

时间:2023-06-03 19:40:06  阅读:

篇一: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市政办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通知—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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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办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9月份,中央文明委将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测评。为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努力取得好的创建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

  为迎接测评,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努力取得好的创建成果。对此,各单位、各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本着对市委、市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创城迎评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服从调度指挥,搞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对照《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页

  第

篇二: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山西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内所有建制城市和县城。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文明城市(县城)”是由上级党委政府或文明委命名,授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较高,社会文明程度领先的城市。山西省文明城市(县城)创建分为“山西省文明城市(县城)”和“山西省创建文明城市(县城)工作先进城市(县城)”两个层次。

  第五条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为基础,努力把城市建成规划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政务高效、法制健全、风尚良好的现代文明城市。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七条

  文明城市应符合下列标准:

  1、政务环境廉洁高效。市(县)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建立规范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并落实有效,干部政治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决策民主科学、政务公开、政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人民群众满意。

  2、法制环境公正公平。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援助,社会法制意识普遍增强。维护公民权益的各类机构、制度、机制健全,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层社区的各种组织机构健全,积极发挥作用,基层民主建设扎实推进。

  3、市场环境规范守信。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损害民生、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社会公信力高。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商务诚信落实。窗口行业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文明规范,群众满意率高。

  4、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教育,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坚定。大力培育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创办公民道德讲堂,选树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弘扬文明风尚。城市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长足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园建设标准化,学校管理制度化。文化建设投入大幅增长,各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建设达标,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普遍,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道德准则、礼仪规范、关心他人、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基本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5、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督察制度。网吧有效管控,网络环境净化切实加强,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及时清理不宜未成年人收听收看的声频荧屏节目和不良广告,小报小刊、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出版发行秩序严格规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明显。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健康规范。

  6、生活环境舒适便利。坚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发展、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城市主干道、街巷道路畅通美观、城市公交方便快捷、城市卫生干净整洁,公共场所程序良好。城市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达标,城市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市民饮用水卫生监管严格。社会救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扎实推进。

  7、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各种公共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基层综治工作扎实,能够有效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社会治安形势良好。努力解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各项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任务达标。有效控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市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

  8、生态环境优美宜人。重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城市空气质量、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染物防治、城市环境噪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节能减排等达到省政府各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标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达到国家规定的同类城市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良好,耕地面积得到有效保护。

  9、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市(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创建目标明确,工作措施落实,投入保障有力。建立健全文明委、文明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指导协调功能,对全市创建工作

  指导有力。以文明城市(县城)创建为龙头,广泛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村镇、社区、单位、家庭等多种类型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基础扎实,典型突出,宣传广泛,氛围浓厚。创建工作的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创建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三章

  申报

  、评选和表彰

  第八条

  为适应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和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新要求,全省辖区内所有建制城市和县城都要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第九条

  山西省文明城市由山西省文明办组织申报测评,山西省文明委审定命名表彰。

  第十条

  山西省文明城市实行届期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届初申报,届未评选表彰。

  第十一条

  山西省文明城市的申报评选按照自查申报、审核测评、推荐公示,命名表彰的程序进行。

  1、自查、申报。凡有明确的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规划,深入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的城市(县城)均可申报。申报需经同级党委政府同意,以市(县)文明委名义书面逐级向省文明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资料。

  届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参评资格:

  (一)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处于较差等次的城市(县城);

  (二)市(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重大违法乱纪案件的;

  (三)本地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

  (四)计划生育工作未达标的。

  2、审核、测评。省文明办在接收各市(县)的申报资料后,组织省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确认符合申报资格后,向申报城市文明委通报确认。在申报年度,省文明委要对申报城市(不含县城),进行公共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测评结果按30%的比例记入总成绩,并通报全省。在表彰年度,省文明委对申报城市进行全面测评。

  3、公示、推荐。省文明办根据测评考核结果,提出拟推荐命名表彰名单,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后,向省文明委提出表彰建议。

  4、命名、表彰。省文明委审议批准后命名表彰。对获得“山西省文明城市”、“山西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的城市,由省文明委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和8万元的资金奖励。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二条

  对已获得山西省文明城市(县城)荣誉称号的,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予以撤销。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不得参加下届申报评选。

  第十三条

  对申报城市,在届期内,凡创建工作停滞不前、严重滑坡等问题的,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取消参评资格等处理。

  第十四条

  山西省文明城市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省文明委的领导下,由省文明办具体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2004年颁发的《山西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规定》(晋文明委?2004?号)同时废止。

篇三: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5.08?

  【字

  号】榕工商综[2013]195号

  【施行日期】2013.05.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工商综〔2013〕195号)

  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协会、学会、消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2013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榕文明委〔2013〕4号)、《文明城市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方案》(榕文明委〔2013〕5号)、《文明城市综合整治市领导督查检查方案》(榕文明委〔2013〕6号)、《2013年福州市全国、全省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重点工作福州市任务分解》(榕文明委〔2013〕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文明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文明城币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工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林敦龙(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李振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强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荣(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练

  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

  璇(副调研员)

  成

  员:陈志强

  办公室主任

  朱

  仙

  人事教育处处长

  陈

  嫣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魏存美

  法制处处长

  张建武

  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陈

  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

  胡建钢

  注册登记处处长

  程坚乐

  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

  陈友彬

  市场处处长

  陈辉辉

  食品流通处处长

  陈

  琼

  商标广告处处长

  薛

  波

  监察室主任

  林

  坚

  外资分局局长

  林木祥

  商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吴

  捷

  检查支队队长

  陈

  荣

  私营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王秀钦

  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整规办,主任由副调研员周璇兼任,副主任由陈绍铃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郑福泰、郑智敏、薛建辉、陈绍铃、潘晶、郭超云组成。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5月8日

篇四: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布日期】2007.06.04?

  【字

  号】洪执发[2007]34号

  【施行日期】2007.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执发〔2007〕34号)机关各处(室)、城管警察支队、各直属大队、各分局(大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实现南昌市2008年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宏伟目标,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南昌市2008年力争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宏伟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加大对有碍市容观瞻和有损城市文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把南昌建设成为经济科教发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素质一流、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指挥、督导、协调日常创建工作,成立市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杰、李新建

  副组长:XXX生、殷小林、刘建潮、吴

  斌、王立团

  成

  员: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大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生兼任,副主任由吴泉新担任,办公室设在执法二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目标任务

  (一)取缔占道摊点和整治出店经营行为

  1.加大市区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广场、车站、景观点及集贸市场周边)的巡查、整治力度,实现全市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无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的目标。

  2.加强与各街办(镇、村)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大力开展小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内的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整治,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二)整治有碍市容观瞻行为

  1.查堵垃圾广告污染源头,加大对乱张贴、涂写垃圾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督促业主对破旧招牌、广告及设置不规范的空调外机按要求进行整改,对

  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

  3.规范临街建筑工地施工围档,确保市区重点部位、重要路段的建筑工地做到施工先围档,围档必规范。

  4.规劝和查处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乱抛、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三)整治侵占道路的行为

  加大对市区主要街道两侧、景观路段、车站、广场、宾馆饭店等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查处乱搭乱建行为

  加大对市区主次干道及广场、车辆等重点部位私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违章搭建做到及时发现,依法拆除。

  (五)查处破坏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的行为

  1.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加强与园林管理部门的联系,对损坏花草树木和破坏绿地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加大对人行道损毁及非法占用的查处力度。

  四、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6月25日)

  以“五风”整顿为抓手,在全局召开创建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识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及要求,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各分局(大队)也要层级召开动员大会,制定相应的创建方案,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部署并落实责任。

  (二)宣传造势阶段(6月26日-7月25日)

  1.通过散发宣传单、告知单和借助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把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政策、规定及目标送到市民手中,争取创建工作得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自觉行为,减少对立面和矛盾,为下步开展全面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2.对照整治工作重点,对日常工作中存在易反复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违法(章)行为,由城管警察支队共同配合上门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11月31日)

  1.按照先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后向小街巷、居民住宅区延伸的模式,采取日常巡查发现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的整治方法,对各类违法(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做到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查处的依法查处。

  2.针对宣传发动阶段已下发整改通知但未整改的行为,城管警察支队派员协同参加整治行动,对违章“钉子户”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整治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章)行为,做好摸底取证工作,为下步攻坚整治做好前期准备。

  4.结合创建整治工作重点,市局不定期组织全市性整治行动,重点为各分局(大队)打难点、攻坚点。

  5.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市局督查暗访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路面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各分局(大队)业务科和值班领导要加强路面检查督导,对路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指导解决。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2008年全年)

  1.全面落实市局“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防止回潮反弹,确保前期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2.在已取得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坚持长效管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局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

  市工作,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达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做到电视里要有形象,报纸上要有文章,广播里要有声音。

  (三)加强执法力度。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制措施,加大对各类违章现象的执法查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驻区政府和街办的联系、沟通,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使创建工作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五)严明工作纪律。整治工作要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严禁打、砸、踢、抢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对在创建工作中因不作为和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推进表》(略)

篇五: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8.02?

  【字

  号】日市监字[2021]61号

  【施行日期】202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市创城专项工作方案》(日创城办发〔2021〕1号)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实地考察测评标准》(以下简称《测评体系》),结合我局创城要求和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目标导向,推动形成全面、全域、全民创建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不足,盯住关键部位和环节,查漏补缺、整改提升,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把创建活动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执法监管紧密结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及标准

  1.按照《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和部门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2.负责《测评体系》中“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方面创建任务的落实,抓好诚信市场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商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协调督导各区县、街道办事处和市场管理方,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农贸(便民)市场的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4.对盗用“文化宫”“少年宫”名义、牌照不符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对违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现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商业大街的文明创建工作;

  6.抓好食品安全,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7.负责牵头对全市“五小”行业(含商务酒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

  查,督促及时整改问题;

  8.完成市创城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时间节点

  (一)拉网排查阶段(8月中旬)

  按照网格化、标准化监管,梳理排查本区域农贸市场及食品经营单位情况,制定网格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指标,逐街逐巷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尽快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出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照标准,全面整改。

  (二)落实到位阶段(8月底)

  对照问题清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什么就准备什么”、“要求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的原则,开展专项检查,按照路线图、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挂图督战、销号管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

  (三)巩固迎查阶段(9月)

  巩固好创建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对照标准清单,开展专项集中治理,全力做好迎查准备,确保在测评中不扣分、得满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创城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把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市局要整合部门力量,坚持条块结合,协同推进创建,督导指导好各区落实创建措施。各区局要实施网格化监管,落实街道、农贸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确保每个农贸市场、市场内每个区域都有人负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各区局、市局创城专班,要认真对照测评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逐项查找创城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对照测评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

  划,逐件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主动衔接、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汇报进度。市局各创城专班要定期对创城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检查可采取联合检查、明察暗访、回头查的方式,每次检查填写督查清单,反馈各区局相应专班,各区局对照督查清单及时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及时清零销号。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农贸市场要不间断播放宣传口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要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对创城过程中的工作亮点,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要及时宣传。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引导、督促各经营业户落实各项创建指标。

篇六: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相关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解决问题方案。

  2.市政府负责人:担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和调度。

  3.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各自职责任务,提供技术、物质等方面的支持和协助。

  4.专家学者:提供学术支持和咨询,提供政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社会团体代表:提供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为政府提供外部视角和建议建立文明城市。

  6.媒体代表: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意义和目标,引导公众意识和行为培养文明城市意识和文明行为。

  7.监督和反馈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进展、反馈公众意见和建议、指导各方面完善工作。

篇七: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市创建全国?明城市指挥部印发《创建全国?明城市?作责任追究办法》(和丽勇)

  为进?步推进全国?明城市创建?作,?前,市创建全国?明城市指挥部印发《丽江市创建全国?明城市?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市创?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共同制订,?共?五条,适?于在创建全国?明城市?作中,负有组织、监督和实施创建?作责任的单位及其?员。《办法》

  明确,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内创??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具体负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为本单位创??作第?责任?,对照年度丽江市创建全国?明城市各责任单位任务分解,对本单位创??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具体负责。《办法》明确,创??作中有“不积极主动参加、?持创??作”等五种情形之?,情节较轻,损害和影响较?的,除责令纠正外,给予责任?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或通报的问责;创??作中有“所承担的创??作任务不达标,受到全市性?会点名批评2次以上”等六种情形之?,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的,除责令纠正外,给予责任单位通报,给予责任?诫勉的问责;创??作中有“创??作组织不?,致使创建?作任务不达标”等五种情形之?,情节严重,导致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除责令纠正外,给予责任单位通报,给予责任?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问责。《办法》明确,创建全国?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区、各单位创??作情况进?监督检查,对创??作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在创??作中,对信访部门转办、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以及通过暗访或者其他渠道发现影响创??作的有关问题,由创建全国?明城市?作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调查,情况属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办法》明确,违反本办法情节显著轻微的,由创建全国?明城市指挥部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式处理。需要进?问责的,按照?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党章、党规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

篇八: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管理制度

  为扎实推进全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全局上下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成立城管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局长兼任组长。

  二、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一、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对照《巢湖市城管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任务分解表》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

  二、局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总揽局创建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工作领导组成

  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保证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三、各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城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四、市环卫处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城区道路清洁、城市环境优美。

  五、市灯饰处主要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工作,保障城区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

  六、市广场办主要负责城区广场管理工作,保障城区四座广场环境优美,服务功能完善。

  七、市门包办主要负责清理城市“牛皮癣”工作及非机动车道停车管理工作,保障城市无乱涂乱画现象、无乱停车现象。

  八、市垃圾场主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正常处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领导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

  三、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每年

  至少召开两到三次,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通报、交流,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组织召开争创文明城市工作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督查制度

  一、每季度对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评比;对重要目标任务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平台,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领导组成员分工负责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办。

篇九: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工作

  各部门(单位)职责

  为进一步做好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工作,发挥各部门(单位)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工作成效,根据《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明确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工作各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

  市监局:牵头城区农贸市场创建攻坚工作。负责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依法登记注册,对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实施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制度,及时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抽样检验结果。指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等;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原乐购超市改造方案设计工作;指导新市场规范化管理。

  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配合做好相关农贸市场搬迁、新建等工作;主管新华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公安局:负责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农贸市场周边道路停车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做好农贸市场搬迁过程中社会治安、维稳保障工作。

  卫健委:负责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督促,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及时做好食品经营户健康证发证、换证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遵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消防大队:负责农贸市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指导消防设施的设置与使用,对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防疫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指导活禽区“四隔离”设施的改造、建设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原乐购超市建设方案设计工作。

  住建局:主管熙园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市场搬迁建设中的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市开发区:主管九园、淮扬、新区等3个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淮扬、新区市场实行第三方管理模式,加强基础设施的改造,提档升级。

  高邮镇:负责所属市场基础设施的改造、维护工作;主管东部新城、沿河、珠湖、康华、南门等5个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工业总公司: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原乐购超市方案设计及其改造过程中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负责北海市场搬迁过渡预案的制定及其搬迁矛盾调处和信访化解工作;负责北门市场配套设施的建设;会同供销合作总社做好城北菜场临时疏导点关闭、迁入工作;主管北海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推动所属城区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转型升级和专业化管理工作;负责转型过程中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负责北门菜场临时疏导点的关闭及傅公桥市场的迁入工作;主管傅公桥、金街、瑞和、中市口、南海等5个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国资中心:负责原乐购超市资产收购评估工作。

  市建投集团:负责原乐购超市收购和资产划归工作。

篇十:创文明城市归哪个部门管

  

  2020年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考冲刺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前期创建成果,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秩序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检查。根据《XX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9年县级城市版)》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任务,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管系统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各项任务的完成,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副组长:XX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容管理科,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任务交办、督查考核、材料收集等。

  二、涉及范围

  主要是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景区(公园)、车站、城市规划馆、少年宫、体育馆、图书馆、公交站台、宾馆酒店、小餐饮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医院、公共文化设施、好人文化传播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烈士陵园)、中小学校、经营性网吧、旅行社、窗口行业营业厅、室外公共厕所、建筑工地、街道、城市社区、居民小区等点位或者周边实施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确保城市容貌规范、干净、整洁、有序。

  三、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完成时间:2月底前)。在县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的基础上,县城管局迅速召开全系统人员动员大会,对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再部署、再动员,确保全系统上下一条心,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常态管理阶段

  (完成时间:3月底前)。各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年初计划以及中心工作,确保日常管理工作的常态化,今后类似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的店外经营(加工、摆放)、乱张乱贴、停车秩序、流动摊点以及环卫保洁、清运等日常工作范围内的问题,不再作为整治对象进行突击整治,而是由各责任中队、站(所)自行负责,实施常态化管理。

  3.攻坚克难阶段(完成时间:4月底前)。针对县城区内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县创建指挥部交办的任务实施集中或者专项整治。

  4.查缺补漏阶段(完成时间:检查前)。各单位要在每一次测评检查前,对照《XX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9年县级城市版)》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细致地排查职责范围内或者管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通过查缺补漏,确保城管系统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不失分。

  5.长效管理阶段(完成时间:4月底后以及集中或者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在所有的问题整治到位后,要加强管理力度和执法强度,通过“高压式”的长效管理态势,坚决杜绝反复整治反复回潮现象的发生。

  四、任务分解

  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日常工作在此不作任务分解,下面是对照《XX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9年县级城市版)》的内容,将城管系统涉及到的任务进行分解。

  (一)网上申报部分

  组长:XX责任人:XX

  该项工作由XX牵头负责,与县创建指挥部做好对接,根据网上申报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局、执法大队台帐资料责任人XX、环卫处台帐资料责任人XX、垃圾办台帐资料责任人XX,所上报的内容必须符合网上申报标准和要求。

  (二)实地考察部分

  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组长:XX责任人:XX责任单位:市容执法中队、XX街道中队、XX街道中队、XX街道中队

  任务要求:所有临街电子屏内根据创建要求播放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督促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两侧商家电子流动字幕播放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督促各建筑工地围挡设置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

  2.市政公用设施

  组长:XX责任人:XX责任单位:XX街道中队、XX街道中队、XX街道中队、交通执法中队、环境卫生管理处

  任务要求:

  (1)人行道无被违规占用现象,主要是指无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加工,无车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

  (2)分类垃圾桶、果壳箱设置合理,排放整齐,保持设施及地面整洁卫生;

  (3)建成区内的公共卫生间:①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②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3.环境卫生

  组长:XX责任人:XX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处、城乡生活垃

  圾管理办公室

  任务要求:

  (1)建成区内公路(河道)沿线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面源污染现象(主要是指环卫处保洁范围内);

  (2)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3)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城乡接合部: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杂物、无烟头、无痰迹,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盲区;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二类以上公厕设立无障碍设施。

  4.公共场所秩序

  组长:XX责任人:XX责任单位:XX街道中队、XX街道中队、XX街道中队、交通执法中队、市容执法中队

  任务要求:

  (1)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①人行道板上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更不得有车辆占用盲道现象;②无占道经营现象(对一些特殊的商铺门前可以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③无乱张贴现象;④无高音叫卖兜售商品现象;⑤无利用车身设置广告现象;⑥无车辆抛撒滴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⑦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马路市场、流动商贩:①在不影响正常交通情况下划定区域,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5.居民小区

  组长:XX责任人:XX责任单位:物管科、物业服务中心

  任务要求:

  (1)居民小区:①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②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③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④显著位置有善行义举榜(有事迹精神介绍),展陈内容丰富,日常维护良好、更新及时;⑤显著位置有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⑥小区宣传栏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⑦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⑨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其余要求具体参照点位要求)

  (2)物业项目服务处:①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②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③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④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⑤出入口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⑥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专设的吸烟区以外的区域)没有吸烟现象;⑦有序排队或使用排队叫号系统,无拥挤现象;⑧无大声喧哗、争吵谩骂现象;⑨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⑩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三)问卷调查部分

  组长:XX责任人:XX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执法大队、环卫处、垃圾办、监督指挥中心

  任务要求:根据县创建指挥部要求组织好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注重效果;将创建过程中宣传报道工作做到深入民心;协调开展一系列专题宣传工作。

  (四)督查考核部分

  组

  长:XX

  责任人:XX责任单位:局城镇管理指导科、执法大队督查中队、环卫处督查科、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任务要求:

  (1)督查人员要加大路面督查力度,局城镇管理指导科每月对各单位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汇总,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督查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消极怠工的,及时上报局创建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高标准完成;

  (2)局城镇管理指导科将督查情况汇总后,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下发督办整改单,推进任务落实;

  (3)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的作用,针对创建任务中明确的内容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采集,迅速上传至平台,并督促各单位按时处理到位。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0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大考冲刺之年,县委、县政府对今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确保以高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检查。因此,城管系统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城管系统在创建检查中不失分。

  2.高度重视,全身投入。这次创建评选中面临的压力巨大,对于城管系统来说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责任人要严密组织,全面抓好落实,克服各种困难,做到令行禁止,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强烈的责任心投入到工作中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标准完成。

  3.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各单位在保障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分工不分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及时解决。

  4.严格督查,责任到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中涉及到城管系统的任务已责任到人,局将根据推进和完成情况抓好督查,同时对测评检查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被扣分的问题,将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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