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2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安全职责
(一)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将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师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研究,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往返学校。
10、值周教师每周必须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4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
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5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
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学生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
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6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现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校内食堂使用天然气,要掌握正确使用万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学校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13、结合综治办,对校园周边进行清理小摊小贩,维护交通秩序。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学生和师生的交通安全,提高校园内的道路交通文明程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交通管理
1.学校门口设立交通警示牌,明确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区域,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均不得进入道路机动车通行区域。
2.学生校内骑乘非机动车需佩戴安全帽,并在车体或背包上悬挂学生证。
3.各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学校周边交通管理,并每学期开展一次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
停车管理
1.学生充分利用学校内部停车场进行停车。
2.非机动车停车需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区域,并注明学生姓名和车牌号。
3.机动车进园区时,应按照标志标线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四章
行人通行规则
1.学生在行人道通行时,应有意识地保持道路交通秩序,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的安全。
2.禁止学生横穿道路,不得在道路上打闹。若要过马路,需走人行横道、过街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
3.禁止在学校走廊奔跑、打闹,影响他人出行安全。
第五章
车辆通行规则
1.机动车进入学校时,应按照学校的通行计划进行通行,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2.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机动车通行区域,并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行驶,禁止抱车、推车、牵车穿行。
3.禁止行驶各种未取得合法行驶证明的机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应急处理
1.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生要即时报警,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2.在交通管制下,学生应听从现场警力排队指示,不得妨碍交通正常通行。
3.学校应建立事故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事故信息的及时与有序处理。
第七章
违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若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将被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家长。
2.对于违规停车行为,学校会进行罚款,并进行通报扣分。
第八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应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期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对于本制度未能规定的事项,学校应合理另行制定规定。
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
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校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3、临近交通要道,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4、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5、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6、学校必须与提供校车的公交公司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7、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18、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校车公交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19、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学生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能将学生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0、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____市中心小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
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由于学校学生有很大一部分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乡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我校不得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学校的实
际情况,提升学校应对车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员工的安全,成立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组。
组长:蔡学贤全面负责
副组长:丁富国负责通讯联络,上报上级部门
成员:郑继才负责学生疏散、现场维护
杨兰秀督促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伤者送医院救治
吴宗勇李密驾驶员的安全,学习交通法规
二、领导小组职能
1、播放安全教育知识,学习交通法规。
2、督促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
3、发生交通事故上报交管部门和预案小组办公室,保护现场,配合处理。
三、交通安全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安全预防等方面知识。
2、引导学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
3、上学、放学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
5、加强学校车辆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
6、学校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
四、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关措施。
2、如有伤者,应在
班级成员:李冬梅、王国花、单海萍、王建亮、曹金
海、李学通、李建、刘春萍、尚万江、沙会健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教师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主任—>校长—>镇教委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委报告。
4、做好家长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四)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罗开林副组长:苏金键蒋兴龙
组员:韦玉贵陈正刚韦学勇龚维敏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总务处,由蒋兴龙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具体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安排、检查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校领导和教师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政教处、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政教处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____小时内上报政教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政教处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政教处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政教处专人处理,并及时上报(韦玉贵老师负责)。
7、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四、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处、学生会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海子中学____年____月
海子中学____年交通引路队队员名单
为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平安,根据学生居住地点编制出合理的护路队组织,每天上学、放学由老师把他们组织成队进出校门,使学生迈上人行道,横穿“斑马线”,安全进校(家)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拟定海子中学交通引路队队员名单:
海子中学____年____月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时,应当听从指挥。
快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不得拦阻交通。
录。
五、在学校门口和同学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任意出入学校。
六、每学期邀请交警或校外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来校讲课。学校内部也结合“安全月”“安全周”,通过各种形式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七、学校要禁止小同学骑脚踏车、摩托车。要教育同学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八、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联合交警中队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同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对学校四周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学校四周交通环境。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交通安全是学校的紧要安全隐患之一。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老师和同学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定,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无牌无照车超载车,不扒车、追车,不击打车。
2、道路行走靠右行,不在道路上打闹玩耍,横过道路,注意来往车辆。
3、骑车要注意车速,不骑飞车、不丢把、不抢道、不带人,靠右行走,同学不准骑摩托车。
4、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时,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放学要排队靠右行。适时回家,不得在路上追赶、打闹,不得并排行走。
6、严禁在火车道上玩耍;严禁在火车轨上放物、打火车;严禁沿火车道行走;严禁在火车大桥上扶栏下望。
7、冬季严禁在道路和不安全场地、交通要道、繁华地带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时,不能上学或回家,不能强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体的路段,要有家长接送。
9、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相互挂念,相互帮忙,走读生早上不能过早到校,晚上放学要适时回家,碰到坏人,要英勇、从容,不能强斗,要智斗,并适时报告大人保护和报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防备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实在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扬教育,提高全体老师和同学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扬教育,努力加强全体老师和
同学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老师和同学的安全素养。
加强对同学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3、学校要坚持对同学交通安全意识的培育,要反复宣扬交通安全学问,宣扬交通规定,养成同学自发遵守交通规定的"良好习惯,要采纳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同学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同学,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同学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
对骑脚踏车同学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脚踏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同学,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同学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相互帮忙、相互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别情况和特别路线的同学,适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显现异常情况,能够立刻了解原因,实行对策。
6、加强学校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浩繁的学校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老师和同学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学校内行驶;要加强对同学学校内骑脚踏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
的同意,不能在学校内行驶。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老师和同学交通安全工作,防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阔小学老师和同学的人身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一、同学交通安全管理
1、同学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2、同学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脚踏车;12周岁以上的同学可以骑脚踏车上放学,12周岁以下的同学严禁骑车。
3、严禁同学乘坐柴三机、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同学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适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同学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学校内严禁脚踏车骑行;同学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学校网、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宣扬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学问,提倡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阔老师和同学上引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同学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紧密搭配学校做好同学的.交通安全工作;快速建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加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
1、全部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定,确保交通安全,做同学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脚踏车和骑电动脚踏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学校;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学校;开汽车的人员应自动避开同学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学校。
3、全部车辆在学校学校内应当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全部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别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生命,一切工作安全放在首位,为确保我园校车安全,确保每个乘车幼儿的"安全,我园特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二、校车司机必需持证上岗,具有肯定驾驶阅历,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酷爱幼儿。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三、要常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全部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示校车司机必需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六、校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碰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实行紧急救助措施,并积极搭配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要适时将事故情况报所在区域教育主管部门。
七、跟车老师必需在乘车前认真对比乘车名单,与班级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如有幼儿因特别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需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九、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需对比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需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十一、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需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末交办公室备案。
十二、督促校车司机必需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开一切不
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三、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十四、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配有校车的幼儿园的管理。各幼儿园主办单位要同园长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任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园后统一组织幼儿进班,防止显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实在内容的教育与引导;值周老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同学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定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情形的监控。加大同学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同学通勤车必需有老师押车,确保同学乘车、上车、下车、过公路安全。放学时,同学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需送同学过公路;清晨和中午有
值周老师看护同学过公路。
3、学校连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同学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同学在校内或学校相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刻启动两个应急程序:
救助程序——在发觉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助,等待和帮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老师的救助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觉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实在地点。学校提前对老师、同学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适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依据事故的实在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发维护学校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需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需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学校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需遵守学校的交通标志,校
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学校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脚踏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蓦地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拦阻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脚踏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相互追赶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拦阻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同学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同学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学校脚踏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学校内的脚踏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脚踏车持有者必需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需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学校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觉脚踏车被盗,失主应适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学校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学校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适时将其关锁好,钱包、宝贵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点活动外,平常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学校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适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别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学校。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老师和同学的交通安全意识,重要是自发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本领的教育。
2.常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点节日或重点活动,老师和同学如有外出活动,必需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实行校会形式。平常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学问竞赛、宣扬橱窗、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学问宣扬教育。
4.对同学重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脚踏车、乘车;自发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老师和同学杜绝在校内骑脚踏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同学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学校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全部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
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本领。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学校内。
(三)、对同学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需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需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需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同学本身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需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肯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肯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赶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肯定要注意察看,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老师劝阻,安全往还家校。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学校司机必需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章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老师和同学安全,做到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校其他相关制度。
2、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本身所开的.校车,保持车内外清洁。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校车的水、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觉不正常时,要立刻加补或上报维护和修理;发觉存油不足时,要提前加油。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校车肯定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乱停乱放。司机离开时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证上交保安室保管。
5、不准酒后开车,车内不准吸烟;行车时不准接打移动电话,急需接电话时,应靠边停稳后,再接。
6、司机对乘客要有礼貌、热诚不冷不热,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自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若发觉对客人无礼,态度自负、情绪开车和说粗话,情节严重按实际情况惩罚。
7、司机对学校校长、校车主管领导的布置,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推辞,不能顶撞校领导。
8、司机出车如碰到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适时通知领导并说明原因及批准方可。
9、司机未经校长、校车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车开出去,不得将本身保管的校车随便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造成事故负全责。
10、司机不得开飞车、疲乏车、违章行驶、酒后驾车显现责任或造成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身负责。严重担负刑事责任。
11、司机在校内要注意生活文明,敬重校领导和全体老师和同学,在同学及家长面前注意文明及形象,并遵守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12、接送同学时,如遇同学迟到,要服从跟车老师布置,在跟车老师与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必需要搭配好跟车老师做好接送同学。
13、司机要依照学校规定时间按时上班,对上班迟到而影响接送同学进行经济惩罚。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一、要进一步强化同学交通安全学问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学问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加强老师和同学安全意识,让同学认真了解交通规定。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订立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重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布置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同学周五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需有老师和同学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同学按交通规定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同学上学、放学重要路段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实行责任管理,布置专人在同学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同学在路上的交通规定
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同学适时制止,进行批判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同学、班级及老师的目标考核中。
五、在学校门口和同学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任意出入学校。
六、教职工,同学骑脚踏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道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道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同学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接送同学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证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同学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学校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办的全部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断;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依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调配到人,实现同学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防备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同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刻送医院适时抢救,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一、教育同学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定。
二、落实骑脚踏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脚踏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同学遵守骑车规定。
三、步行安全。
教育同学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道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同学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不安全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同学参加的活动,必需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老师和同学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订立缜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老师。要对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向同学指出注
意事项,教育同学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当,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同学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同学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需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同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31、禁止同学驾驶机动车上学。
2、禁止机动车进入学校。特别情况要在我校兼职保安的指挥下停在指定位置。
3、禁止同学擅自橫穿公路。
4、班主任必需把握全班过公路同学的基本情况,决不能漏掉一个同学(下午放学后不能留过公路同学打扫卫生或做其它事情,如必需留下来,则由老师必需带同学过公路)。
5、班主任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放学铃声一响,班主任必需动作快速地组织同学排队有秩序走出教室。班主任让指定路队长负责带到校门。
6、各班每天必需加强同学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同学平常过公路时肯定要慢行,不能跑,要左右看,没车的`时候再过去。
7、值日老师、兼职保安要按要求负责校门及周边秩序管理,严格禁止同学本身擅自过公路。
8、班主任在下午放学后才可家访。
9、班主任在下午下班前必需到班级教室清场,督促打扫卫生等全部同学按时回家,待同学全部安全离校后方可下班。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老师和同学员工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内,特别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学校内的全部人员、车辆都必需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需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发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同学在校内骑脚踏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学校,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学校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任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学校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发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依照有关规定,布置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相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同学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情形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予以批判教育和处分。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5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老师和同学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依据学校实际情况订立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重要靠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肯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扬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老师和同学员工实施常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老师和同学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紧要议事议程。
二、安全职责
(一)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
任人、政教主任实在负责。学校将常常讨论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老师和同学开展交通安全学问讲座、交通安全学问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同学自发遵守交通规定,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同学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教育同学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同学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老师和同学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需订立缜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老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讨论,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需符合安全要求,车辆情形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输同学。
7、严禁组织同学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同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同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需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同学乘坐“三无车辆”往还学校。
10、值周老师每周必需做好同学往还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同学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老师和学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
我校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主要靠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等一些无载人资格的车辆,这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搞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对老师和学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老师和学生生命安全,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安全职责
(一)组织领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学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将经常研究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组织全校老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常识,记住急救电话。
2、教育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英雄车”、不准坐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3、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和交警指挥,不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回家、返校交通安全。
4、教育老师和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
5、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落实研究,报教育局批准。
6、校外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严禁使用“三无车辆”(无载人资格、无驾驶证、无牌照)运送学生。
7、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8、班主任作为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逢放学、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9、政教处每周升旗仪式和周五早上集合时必须强调交通安全。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往返学校。
10、值周教师每周必须做好学生往返学校的接送工作,杜绝学生乘坐“三无车辆”而发生安全事故。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
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老师和学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老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老师和学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老师和学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老师和学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老师和学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乘坐三轮车的"学生的教育:家长接送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不能向车外扔东西。
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
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老师和学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老师和学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老师和学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5、学校要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车。
6、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设立路队长,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7、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在人员众多的`校园十字或丁字路口以及陡坡拐弯处设立车辆慢行的警示牌;要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规定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老师和学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要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老师和学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9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老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老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0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老师和学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老师和学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的安全素质。
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互相帮助、互相照应。
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
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
能在老师和学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1一、步行安全
1、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
3、行走时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5、进出教室不推挤。
二、骑车安全
1、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靠右骑车,且骑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车。
3、不逆向骑车、不带人骑车。
4、不骑飞车,不骑单放、双放把手骑车。
5、骑车应集中注意力,不谈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围车辆及行人。
6、雨天不打伞骑车,要用雨披。
7、自行车要经常保养、检修,确保刹车灵验。
三、乘车安全
1、不乘坐超载、无牌证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2、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
3、不与驾驶员谈天,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
4、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
四、其他安全
1、拐弯骑车要减速,穿行马路请下车。
2、晚上骑车须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骑车不带重东西,扣动响铃要及时。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2第一章总则
各学校应当成立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避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处置恶劣天气下学校交通安全突发事件。
气,应当对辖区内学校实行放假、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心学校。
时了解途经的桥梁、山坡、隧洞等重点部位的通行情况。
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恶劣天气,学校可以采取停课、提前或延时上下学、接送学生车辆停运、调整行驶路线等防范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到校接送学生,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
因此影响的教学计划,向中心学校备案,可以利用周末、节假日进行补课。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食堂使用天然气,要掌握正确使用万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切忌将煤气罐倒置,确保安全。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学校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公寓管理人员会同保卫部门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利用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15、结合综治办,对校园周边进行清理小摊小贩,维护交通秩序。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4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老师和学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
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
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
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
挥。
4.
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
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5.
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时,应注意来往
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6.
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
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7.
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
安
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放在
校园内的辆要停放在停车位上,一律车头靠外。
8.
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
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区教育和体育
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车辆。
9.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
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篇1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
责任。
篇2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篇3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必须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监管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家长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学校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教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学校对门前来往
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速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五、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六、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志线,服从交通指挥。
七、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八、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幼儿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时,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九、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
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坐超载车。学生上下车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数坐车,不得超载。
篇4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当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月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5、每学期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考试,把考试情况列入评比“三好学生”的内容之一。
二、开辟交通安全绿色通道。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配合,开辟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通道,学校指派教师、行管人员以及门卫疏通交通。
三、推行路队制。学校要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推行学生放学路队制。要制作一批“小红帽”和路队起旗,学生在上、下
学以及进行其它校外活动时,佩戴示意车辆让行的“小红帽”,举路队旗。
四、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争取交警部门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篇5
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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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
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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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
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
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
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篇7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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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
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
: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
: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
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
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校
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
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
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
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皮拉力乡盾都拉小学
篇8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
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学校
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篇9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工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的,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
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5、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6、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7、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对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政教处的安全教育。
9、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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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2、学生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上放学,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车。
3、严禁学生乘坐柴三机、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校园网、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指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学生家长,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迅速建
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与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
1、所有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3、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应小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所有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篇11
一、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让每一个学生从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规则耻辱。
二、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三、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四、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不边走路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
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七、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八、在雾、雨、雪天等天气行走,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别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挡住视线,如果撑雨伞不能让雨伞拦住视线,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
、规范乘车、服从售票员、驾驶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准搭乘“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超载车辆、不安全的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黑校车”,更不得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卡车、拖拉机等车辆。学校门卫、值班教师负责学校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生未按时到学校上课,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未按时返家,家长要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避免意外伤害。
十一、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十二、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十三
、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进校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
安全,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
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
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
安全教育。
3、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
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车乘车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一)强化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外来车辆一律从南门进入,未经学校同意,车辆一律禁止进
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要坚持“非必须,不得入”原则,严格执行“一问二查三登记四报告五放行”规定,经学校审批后,按
照各类标线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2、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出入校门限速为5公里/小时,校内道路限速为10公里/小时。在通过十字路口、弯道、减速带时,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夜间
行车须开启夜行灯。进入校园的车辆按单向行驶路线和交通标识行驶,在指定停车点停放。
3、所有非机动车辆(包括已报备的特殊学生家长车辆)一律从
西门
进入校园,到教学区应下车靠右推行,有序停放。
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出入学校执行任务时,保安应及时放
行并指明行车路径。需临时进校施工、作业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
可进入校园。如学校有重大活动、大型集会等,机动车辆确需进入校
园,要事先踏勘现场、路线,活动期间要加派人手加强现场指挥管理,必要时请交警部门协助指挥。
(二)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处登记造册,发放通行证。
2、对驾驶员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
的实际驾车能力。
3、校园道路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飙车、学驾车等行为。
(三)对学生步行或家长接送的管理制度
1、路上行走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
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文明礼让,服从交通指挥。
2、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禁止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禁止学生在校园道路使用滑板、滑轮鞋、旱冰鞋
等滑行工具。
3、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车载人数一定要符
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一定要等
车辆停稳
后,方可上车、下车;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
伸手或向外探头。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4、接送学生的非机动车辆一律有序停在防撞球的两侧等候,机
动车辆一律走建高线与建宝线驶入幸福路,有序停在路边等候。
5、家长接送上下学学生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要定期进行安
全性能检测,对刹车不灵、设计速度过快、车体过大、车身过重等存
在安全隐患者要求维修或者更换。
(四)对违规车辆驾驶人员的处罚:
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款的人员,作以下处理:
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二次以上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含三
次)取消车辆通行证,取消车辆驶入校园。
2、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追究其责任,有权禁止其
车辆驶入校园。
3、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XXXX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县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禁止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门卫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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