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5篇

时间:2023-06-13 16:00:06  阅读:

篇一: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医院的垃圾管理,为医院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院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和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院员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五、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六、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七、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八、易腐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九、根据可回收物产生的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动员全院员工积极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医院垃圾分类督导员及自愿者队伍,引导分类投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实施范围。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下同)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其中,《实施方案》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一)完善体系衔接,畅通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逐步拓宽回收渠道,改进处置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和资源再利用能力。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提供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地方住建部门应当提供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1.医疗机构是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安排专门部门负责落实。

  2.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住建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予以支持。商务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利用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医疗机构应当加大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

  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

  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篇二: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根底、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平安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

  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那么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以下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燃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标准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标准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标准、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开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方案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标准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装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平安、便利、快捷的原那么,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

  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标准、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以下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19年10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标准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我区医疗卫生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程,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武威市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卫健发〔2020〕71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凉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2号)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卫生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新凉州。

  (二)工作目标。2020年底,凉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根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凉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干部职工和就医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运输车辆。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独立收集、标准贮存、统一运送至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标准处置;厨余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标准管理,防止污染,严防流入养殖环节;杜绝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强化有害垃圾全过程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要求标准处置。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催促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等工作,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

  (二)强化减量机制。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引导医疗卫生机构餐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严禁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三)施行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效劳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医疗卫生机构办公和生活居住区设置分投全类型垃圾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那么,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确保满足垃圾分类投放需要和收运便捷。充分发挥各单位监督员作用,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推行“不分类、不收运〞、“不落实、有处分〞的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将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工作。

  (四)加强宣传发动。借助社会力量,多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印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切实提

  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诊患者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率,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12—2020年3月上旬)。2019年启动医疗卫生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等。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20年3月上旬前制定下发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0年3月中旬—2020年12月)。2020年持续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宣传,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2020年底前,区属城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1-2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管理方法。

  (三)完善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从2021年起,区属城乡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标准运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验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问题缺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长效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凉州区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内设科室(单位)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机构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行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催促局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医政股负责指导、催促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监督股负责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医疗废物标准处置工作。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标准、监管到位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把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文明城市创立、健康场所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行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专人,于每月20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

  况报区健康促进中心。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VX公众平台、电子大屏、印制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气氛。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类别废物的具体种类和区别。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篇三: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卫生院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19〕6号)结合河北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室,齐欣为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科室、公共区域及院外按照《河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工作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全年目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100%。

  阶段目标上半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60%,三季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8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100%,并尽可能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生活垃圾分类责任部门,一楼公共区域廖彦坤为责任人,二楼公共区域辛丽娜为责任人,预防接种黄春超为责任人,院外公共区域

  保洁员为责任人。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一层走廊、二层走廊、预防接种走廊公共区域分别设置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其他垃圾桶(黑色)。在医院各科室及厕所洗手间分别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其他垃圾桶(黑色)。在就餐室设置其他垃圾桶(黑色)、餐余垃圾桶(绿色)。在院落东南角分别设置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其他垃圾桶(黑色)、餐余垃圾桶(绿色)转运投放点。并在每个垃圾桶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识”。

  2、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科室人员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内,科室生活垃圾由本科室每天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投放到转运投放点,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装运投放点。

  四、督导检查

  1、每季度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室及公共区域、院落生活垃圾转运投放点进行垃圾分类督导检查,每月由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对科室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检查。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超过3次以上分类不正确的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自学并考试,学习后仍出现分类不正确活不遵守医院规定的按照奖惩措施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积极主动按照我院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执行,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医院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指导就诊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对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健康教育,科室由科室人员负责指导,公共区域由保洁员主要负责指导,责任人监管督导指导效果。

  杜北乡卫生院

  2020年4月30日

  关于建立杜北乡卫生院

  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通知

  组

  长:杜红霞

  副组长:武小波

  成员:齐

  欣

  仵志玲

  安建伟

  麻欣欣

  赵娟娟

  黄春超

  庞旭荣

  靳素兰

  领导小组职责:

  1.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及日常具体工作。

  2.杜红霞全面负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协调工作。

  3.武小波负责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等。

  4.齐欣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的日常工作,垃圾分类箱的设置、5.安建伟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

  6.麻欣欣负责监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负责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处罚工作。

  7.靳素兰负责人每日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垃圾站点的环境卫生工作。

  8.各科室负责人指导科室人员严格按医院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篇四: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XX县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X市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医字〔2020〕X号)要求,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0年6-12月联合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规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任务

  (一)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或暂存点设置不规范(设置要求详见附件,如国家出台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四、职责分工

  组建XX县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定期推进工作。结合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其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

  城管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督促其规范开展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回收处置,及时提供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商务部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公布有能力回收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业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定期公布并更新有能力利用未污染可利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业名单、处置种类

  和联系方式。配合相关部门对输液瓶(袋)利用企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管,在综合执法中发现涉及医疗废物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通报本级相关部门。

  公安机关: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摸底调查阶段(2020年7月)。县卫生健康委会同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整治的主要指标(见附件2),结合既往监督检查情况,于7月下旬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填写完的附件2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

  (二)自查整改和推进工作阶段(2020年7-11月)。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7-11月期间,各县直有关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委通报本月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县卫生健康委汇总本地各相关部门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9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2月)。12月1日前,县卫生健康委牵头总结评估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填写主要指标情况表(专项整治后数据)、执法案件汇总表(见附件2、3),并形成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将《执法案件汇总表》直接上报。工作总结应当包括基本情况、整治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调研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抓紧部署实施。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监督执法结果,共享监管资源信息,研究推进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做好信息共享,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

  (二)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重点引导正确认识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职到位。要定期组织现场指导和检查工作,了解基层工作进展,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必要时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对于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XX县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主要指标情况表

  3.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执法案件汇总表

  4.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要求

  附件1XX县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XXXX县卫健委副主任

  XXXX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XX

  XX县城管局副局长

  XX

  XX县商务局副局长

  XX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成

  员:XXXX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XXXX县卫生健康委法监股负责人

  XXXX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XX

  X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科科长

  X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

  办公室主任:XX(兼)XX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副

  主

  任:XX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XXXX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干部

  成

  员:XXXX县环卫所副所长

  XX

  XX县商务局商贸服务股干部

  XX

  XX县生态环境局干部

  XX

  XX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科科长

  XXXX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XXXX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股长

  XX

  XX县卫计监督局监督三科负责人

  XXXX县卫生健康委法监股干部

  附件2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主要指标情况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电话:

  摸底调序号

  11121314151611工作指标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合格率(%)

  医疗废物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合格率(%)

  未在院内丢弃或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合格率(%)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合格率(%)

  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完整合格率(%)

  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率(%)

  医疗机构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的比例(%)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数(个)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上门收取医疗废物的平均时长(天)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吨/天)

  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的平均值(吨/天)

  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量占辖区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比例(%)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的比例(%)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上门收取生活垃圾的平均时长(天)

  输液瓶袋回收企业上门收取输液瓶袋的平均时长(天)

  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数(个)

  输液瓶袋利用企业数(个)

  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数(个)

  查

  数据

  专项整治后

  数据

  填表说明:

  1.各指标的统计范围为全县。

  2.指标1-7由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填写。

  3.指标8-13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填写,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4.指标14由住房城乡建设(环卫)部门牵头填写,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5.指标15-16由商务部门牵头填写,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6.指标17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填写,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7.指标18由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共同填写,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8.“摸底调查数据”的时间节点是2020年5月底;“专项整治后数据”的时间节点是2020年11月底。

  附件3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执法案件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及电话:

  处理情况

  检查单位数

  案件数

  责令改正数

  通报批评数

  警告数

  罚款户(人)次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吊销行政许可资质

  移送公安机关

  曝光违法单位数

  医疗机构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其他单位或个人

  备注

  注:如查处案件的对象是“其他单位或个人”,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是何种单位个人。

  附件4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要求

  根据原环保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应满足以下条件:

  2.1库房

  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2.1.1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2.1.2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2.1.3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1.4地面和1.0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2.1.5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2.1.6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2.1.7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1.8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

  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

  2.2专用暂时贮存柜(箱)

  不设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2.2.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2.2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盛放在周转箱内后,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和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GB15562.2和附录A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2.2.3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有一定的强度,防渗漏。

  2.3卫生要求

  2.3.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2.3.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2.4暂时贮存时间

  2.4.1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4.2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2.5管理制度

  2.5.1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

  2.5.2医疗卫生机构的暂时贮存库房和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篇五: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三篇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三篇

  为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__〕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__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三篇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三篇

  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三篇

  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__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__年1月-20__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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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附:

  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医疗废物暂存

  按照垃圾桶(袋)的颜色来进行区分

  一、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红色垃圾桶(有害垃圾):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绿色垃圾桶(易腐垃圾):易腐垃圾被土壤掩埋后可被大自然微生物和植物分解吸收,起到废物再利用的作用。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3、蓝色垃圾桶(可回收物):可回收物代表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这些物质将被纳入废品回收系统,作资源再生处置使用。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三篇

  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灰色垃圾桶(其他垃圾):除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质以外的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这类物质一般会被焚烧、掩埋等处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

  垃圾桶(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专用桶。

  三、垃圾袋的颜色按照垃圾桶的颜色对应配置,回收标识和分类标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实施。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2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是医疗机构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和处理的重要内容。为落实xx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际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

  (一)加强源头管理。医疗机构废弃物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各医疗机构内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生态环境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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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夯实各方责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废弃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鼓励由牵头医疗机构负责指导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提供后勤服务组织的培训、指导和管理。适时将废弃物处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做好医疗废物处置

  (一)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省份全面摸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情况,要在20__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鼓励发展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为偏远基层提供就地处置服务。通过引进新技术、更新设备设施等措施,优化处置方式,补齐短板,大幅度提升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对各类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处置。探索建立医疗废物跨区域集中处置的协作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处置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要求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严禁混合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严禁混放各类医疗废物。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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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存放。及时告知并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并做好交接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至少每2天到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转运处置医疗废物,防止丢失、泄漏,探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对于不具备上门收取条件的农村地区,当地政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生活垃圾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政策,将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输液瓶(袋)等区别管理。做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接收、运输和处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输液瓶(袋)回收利用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明确医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要求,用好用足现有标准,必要时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医疗机构、回收企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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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在产生环节,医疗机构要按照标准做好输液瓶(袋)的收集,并集中移交回收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地方加强日常监管。在回收和利用环节,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台,鼓励回收和利用企业一体化运作,连锁化、集团化、规模化经营。回收利用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不得危害人体健康。商务部要指导地方做好回收企业确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指导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组织完善处理工艺,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跨区域骨干企业。(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依法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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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为公安机关办案提供必要支持。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参与,20__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六、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住房城乡建设(环卫)部门要及时提供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共享有能力回收和利用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的企业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和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要促进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企业相关信息的共享联动,促进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得到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废弃物监督执法结果定期通报、监管资源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机制,相关部门既要履行职责,也要积极沟通,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废弃物的规范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牵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二)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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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成本等因素,鼓励采取按床位和按重量相结合的计费方式,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将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规收入项目。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作为医疗成本,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予以合理补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宣传引导

  统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主要媒体、各领域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企业向公众开放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引导行业、机构和公众增强对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正确认知,重点引导其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安全性有更加科学、客观和充分的认识。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时,要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既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也做好知识普及。加大对涉医疗机构废弃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不法分子和机构的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参与)

  八、开展总结评估

  相关牵头部门要于20__年底前组织对各牵头工作进行阶段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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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2022年底前完成全面评估,对任务未完成、职责不履行的地方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启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__年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3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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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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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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