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在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2-06-24 15:30:04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坚定信心、总结经验,持之以恒地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刚才,几家单位的负责同志结合全市创建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认识统一、态度坚决、措施扎实,希望同志们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对照创建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全力以赴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下面,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荣誉形象,事关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大局,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长春市始终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创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在解放思想中更新创建理念,把文明城市创建放到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大格局中进行谋划和推动,统筹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是在完善功能中提升创建品质,把创建文明城市与塑造城市品质、提升城市形象结合起来,深入实施旧城改造提升、伊通河流域综合治理、轨道交通建设等一批重点工程,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治理的人性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是在文化引领中彰显创建特色,持续放大长春特色的汽车、电影、雕塑、冰雪、警示等文化效应,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大众化、有形化的阐释和表达,让城市坚定文化自信,始终充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四是在共建共享中浓厚创建氛围,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持续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全市上下齐动员、同参与、共创建,市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凝心聚力干事的氛围不断浓厚。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2017年长春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密切配合、努力奋斗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顽强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人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性强、影响力大、创建难度高的一项荣誉,也是反映一个地方发展实力、文明程度、整体形象的重要品牌。全市上下要始终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不断把文明城市创建推向更高层次和水平。要进一步坚定创建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创建工作全局,自觉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融入到创建实践中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全力完成好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创建使命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长春落地生根;
要进一步把握创建的方位坐标,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文明城市创建的新变化新要求,主动向先进城市对标、向一流地区看齐,特别是要站在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高度,紧紧围绕经济转型、改革创新、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找准文明城市创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使创建工作更好地融入到全市发展大局当中,为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要进一步聚焦创建的根本目的,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为了形式上的好听好看,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结合创建工作认真谋划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真正把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成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二、强化思想共识和系统思维,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全市上下要自觉把文明城市创建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中来思考和推动,通过创建提高广大干部抓发展、抓环境、抓机遇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高位、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既要巩固前期成果,又要探索创新路径。经过多年来的创建历程,长春形成了文明委协调统筹、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创建格局,并且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旧城改造提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等诸多方面形成了一批成果和经验。近期,中央文明委研究制定了新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巩固提升前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迅速投入到新一轮的攻坚冲刺中,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机制,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更加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点、顺应群众意愿。

(二)既要融入中心工作,又要补齐发展短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宝贵经验。要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融入城市中心工作,切实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公交都市、打造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重大试点工程结合起来,与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坚持虚实结合、创新载体,真正以发展成效来检验创建工作的实效。同时,要瞄准弱项补齐短板,进一步聚焦城乡发展不平衡、市容环境整治、软环境建设等短板,强化专项治理行动,精准整治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让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相得益彰、有机统一。

(三)既要抓实创建任务,又要打造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在主动、贵在行动。要紧盯文明城市各项测评指标,出台相关配套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自选动作”,注重建强项、扬优势、创特色,努力让文明城市成为长春市的特色品牌。要围绕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质,大力弘扬长春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彰显城市影响力;
要围绕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打造特色文旅品牌,不断提升城市吸引力;
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迹,创作出一批有思想、有深度、有品位的精品力作,不断增强城市凝聚力;
要以开放的思维抓创建工作,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开放度。

(四)既要注重整体推进,又要突出典型引路。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从“五位一体”的高度进行安排部署,又要立足推动城区、开发区、县域“三大板块”联动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全域创建,结合地区实际抓好落实,努力形成抓整体带局部,抓重点带一般的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着力抓好农安和九台承担的国家和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任务,争取试出经验和成效。其他地区和单位也要相互学习借鉴,结合实际培育工作亮点,着力打造一批文明县区、文明单位等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切实在全市形成竞进有为、争创文明的生动局面。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文明城市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起始之年,三年创建,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要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创建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推进谋划下一阶段创建工作,集中精力解决好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一)坚持以产兴城,在增强城市综合实力上下功夫。创建文明城市,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和保障。要突出发展第一要务,把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放到振兴实体经济上来,放手发展规模、努力提高质量,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确保经济发展当前有活力、未来有潜力;
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一产、抓牢二产、提升三产,推动支柱产业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绿色化、服务化、智能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要坚持走产城融合道路,加快补齐城市功能短板,进一步加大对改善群众生活、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力度,推动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同步谋划、统筹推进,着力形成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互动、融合发展的格局。

(二)坚持以文化城,在优化城市人文环境上下功夫。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和核心,也是城市功能的最终价值和体现。一座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仅仅在于拥有多少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要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个性魅力。要始终坚持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前段时间市规委会专门对长春城市的设计进行了研究,要坚持将城市的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设计之中,使之既在功能上满足人民需求,又在形象上同整个城市的景观气质相得益彰;
要大力实施文化注入与表达工程,把长春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文化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资源和财富,深度挖掘长春各类文化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化特色小镇,使城市形态、历史文态、产业业态有机结合;
要大力实施文化兴市战略,着力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提升市民文化素养,积淀城市人文底蕴,努力用人文精神增添城市魅力、用文明习惯提升城市品位、用文化生活打造城市气质。

(三)坚持以绿养城,在提升生态治理水平上下功夫。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既取决于现代化建设水平,更要有自然生态的本底。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与保护协同共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支撑点,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展现美丽长春形象的发力点;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湿地保卫战,大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塑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空间,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适、更加宜居。这几年长春市先后实施了一批重大城市建设工程,有效解决了包括道路、基础设施和市容环境等方面的很多硬件问题,但是在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城市垃圾处理、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的人性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要认真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按时完成国家和省反馈的整改任务,特别是要抓好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及时发现具体环境问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坚持以德塑城,在厚植城市道德风尚上下功夫。道德建设是文明之基、文明之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道德建设”占有重要分量,涉及多项内容,传递出了“文明创建,以德为基、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要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创建活动,加快推进长春德苑等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
要打造道德典型,充分发挥“道德模范”“长春好人”等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坚决抑制不良风气,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守文明秩序、提升文明修养的表率,以工作作风的转变带动社会风气不断向好。

(五)坚持以法治城,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崇尚法治的社会;
一个文明的城市,必然是依法治理的城市。要注重建章立制,在这方面长春市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比如在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我们注重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把握规律性,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举措上升到法治层面,制定出台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形成了长效机制,使文明理念和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市民的文明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升。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动市民文明行为立法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坚持依法行政,以“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为重点,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要抓好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管理过程中,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合法高效”,首先是“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引导市民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其次是“高效”,特别是对政府来讲,既要坚持做事合法,更要注重服务高效,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中提升城市治理的法治水平和文明程度。同时,要坚持“法德”融合,认真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着力打造自觉主动的守法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市力量,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凝心聚力、密切配合,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向持久。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今年,为推动全市创建工作开展,我市调整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把创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制,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对于创建的难点、薄弱环节要心中有数,确保各项任务要落细落实;
要发挥好“双网一平台”的作用,积极推动创建工作的常态化;
市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搞好总体谋划,细化分解责任,明确措施要求,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离不开各界的广泛参与。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尽心尽力完成任务;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抓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要加快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努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良好的舆论宣传,是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创新宣传方式、理念和手段,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发挥好新媒体传播优势,及时发布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信息,组织推送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内容与先进典型,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加强督导,求真务实。创建文明城市周期长、任务重,必须坚持创建工作推进到哪里,督导考核就跟进到哪里。要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制定督查计划,采取明察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跟踪督查,掌握工作动态,推动任务落实。同时,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对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单位及责任人,要按照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成绩属于过去,努力成就未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已拉开序幕,全市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同心同德、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合力攻坚,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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