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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10篇

时间:2022-08-19 11:20:05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10篇,供大家参考。

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10篇

篇一: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已实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目前,监察机关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察机构全覆盖工作正在推进中,下步将统一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察委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形式。派驻纪检监察组扎实落实监督责任,对推动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强化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也就是如何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的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严肃课题。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厘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关系,明确驻在单位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以进一步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责、明确监督的重点,着重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上下功夫,实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

 一、当前派驻纪检组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在扎实落实监督责任、督促检察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地方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一是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认识不清。有的党组班子厘不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厘不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厘不清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思想认识不清晰。有的领导干部和少数党员干警认为自己有自控力,不会违纪违法,不需要监督;认为做好业务、办好案是重点,办案业务工作不出问题就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

 三是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普遍不到位。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该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只注重抓业务和绩效考核,忽视抓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出现党组抓得紧、部门抓得少的“上热下冷”现象。

 四是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基层检察院纪检组虽然是派驻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和人员使用的是检察院政法编制和检察人员,但由于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编制人员少、案件数量多的现状,对派驻纪检组没有按规定配齐人员的问题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只有纪检组长一人在履职,很难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厘清关系、明确“两个责任”,抓牢监督重点 (一)厘清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党组的关系 依据党章规定,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为避免认识误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驻在单位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需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的关系。纪委派驻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组不是检察院的下属部门和内设机构,而是纪委、监察委的派出机构,受其领导,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检察院党组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明确各自的责任的基础。基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检察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专司纪检监察职责,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管理、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任 1 、驻在检察院主体责任的内容 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既是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也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的重点内容。因此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协助驻在基层检察院党组厘清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清单,做到责权明确,责任到位,这样既有利于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尽职履责,也有利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有效监督。

 具体来说,基层检察院党组应当履行以下主体责任:一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纳入检察工作整体格局,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根据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终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总结分析,向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报告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接受检查考核。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加

 强廉政文化建设。实行“一案双查”,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研判,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行为,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决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利益输送。三是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坚持不懈反对 “四风”。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和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排查涉检疑难复杂信访诉求,落实信访包案制度。认真落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下基层“五必访五走访五必问”工作。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认真执行述廉述责相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廉制度。完善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和集中管理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将检察权运行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五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党组班子及其成员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专司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等。

 党组书记、检察长履行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上。具体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主持研究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上廉政党课,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约谈。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等制度。督促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落实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四风”。关心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班子出现问题或者队伍出现重大问题时,主动检查和自觉接受组织调查追责。

 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履行以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组织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业务会议、开展调研指导等工

 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一并研究部署、一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和直接办案人员以及管理人、财、物、项目人员的监督管理。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分管部门及人员在纪律、作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检教育,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班子成员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和协作配合,主动向党组及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带头执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 、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内容及重点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检察院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在驻在检察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重点是监督驻在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行使权力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定位上有着自己的独立性,即: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察委的各项职责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监察法对监察委的定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

 央、省、市、县委政令畅通。有了明确的职责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大胆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是督促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检察院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当地党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经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检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检察院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检察院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

 三是对驻在检察院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是承办派出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派驻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只有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承担起把关、执纪、问责等重要职责,才能保证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监督。

 三、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厘清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内容、监督重点自然明了,开展监督工作也就会更好地做到有的放矢了。同时,还要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

 (一)

 积极主动,处理好两种关系 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地位特殊,它与派出纪委、监察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驻在单位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实现对驻在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工作中必须积极主动,认识和处理好上述两种关系。

 争取派出纪委、监察委的大力支持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察委的派出机构,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要自觉、主动接受其领导和监督,定期、不定期主动报告工作及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领导机关的支持,只有在派出领导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派驻纪检监察组才能顺利开展工作。

 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充分沟通是强化监督的关键。与驻在检察院党组班子充分沟通交流,促使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形成自觉接受监督共识。派驻纪检监察组不仅要自己明确监督重点和内容,还要主动与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进行

 有效的沟通交流,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谈话,反复阐明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监督的重点和内容,让党组班子从“一把手”开始就明白“监督是爱护”“严管是厚爱”的通俗道理,形成自觉接受监督的共识,便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监督方式,突破思维局限,提高监督实效 检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既然是单独派驻,而且人员又是原检察院干警,对检察院人员情况、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等应该是了如指掌的,这是开展监督工作的有利面,同时由于监督者长期在检察院工作也会形成一种惯性思维,存在监督盲区。因此,我们不仅要对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办公会、检委会、检察办案业务、“三重一大”、重要节假日等开展常规监督,还要学会跳出检察院来思考监督,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监督。如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试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就是一种运用高科技对检察业务进行有效监督的手段。除此之外,还要准确运用好党章赋予的谈话函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监督。第一种形态的监督是常态,对党组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就是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这其中又要抓住对关键少数当中的关键少数的监督,也就是对党组书记、检察长的监督,要实行动态的、实时的

 监督,监督好了“一把手”可以达到以上率下、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也不能忽略了对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熟练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监督时,需要从思想上克服对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熟人熟事的畏难情绪,大胆履行监督职责。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敢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首先要敢于监督,要对政治觉悟方面有高要求,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准确的认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职责要求就是要敢于监督,敢于“亮剑”。这就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要对党绝对忠诚,对纪检监察工作热爱,要有坚定的人生信念,远大的理想追求和正确的价值观。解决好思想问题,认识问题是敢于监督的关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挺在全面,坚持原则,不怕较真,敢于碰硬,遇到问题决不手软,有问题就查问题,一旦查实就要坚决处理,公正刚正,秉公执纪。

 二是派驻纪...

篇二: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学习解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重点内容姓 名 :

 X X X 日期:2022.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有效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二、《规则》的主要框架三、《规则》的主旨要义四、《规则》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P A T R 0 1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规则》的制定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制定《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自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决定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建立党内派驻监督制度起,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就承担着向派出机关报告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政策、决议情况,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了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一)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规则》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政治使命 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 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律检查组;»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委可以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二)制定《规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各级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督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紧盯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探索形成“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规则》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系统集成、总结深化,有利于促进完善常态化工作体制和监督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通过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方式进一步丰富,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实践中,有的派驻机构还存在担当精神不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斗争本领不高等问题。(三)制定《规则》是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证《规则》明确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规则》制定的重大意义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派驻监督是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级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具有各自特点的经验做法。随着实践的发展,有必要对中央、省、市、县四级派驻机构工作一体作出规定。(四)制定《规则》是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有利于促进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规则》一体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

 P A T R 0 2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的主要框架《规则》 共 7 章 56 条,体例完整,内容丰富,可以分为 3 个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 第一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体部分,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第二板块为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有关权限要求、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第三板块我们要在全面学习理解《规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规则》的主旨要义。

 P A T R 0 3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则》的主旨要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规则》是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1、坚持职责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坚持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突出“两个维护”,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证。《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

 《规则》的主旨要义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01在指导思想中鲜明强调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坚守政治定位 02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

 《规则》的主旨要义三是突出政治责任 03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派驻机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并将这一要求贯穿《规则》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规则》的主旨要义党章和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基本规范。2、规范组织设置,促进派驻机构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兼顾实践做法, 为改革留有空间,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促进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规则》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

 《规则》的主旨要义一是规范各级各类派驻机构设置。

 01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但在派驻方式、机构设置等方面有所不同。明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规则》既把握共性适应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不搞“一刀切”,明确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驻在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规则》又区别个性

 《规则》的主旨要义二是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专责。

 02明确其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这样规定,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确保派驻机构一心一意开展监督,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三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 03规定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明确组务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这是对《规则》第四条派驻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原则的具体落实,对于提高派驻机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规则》的主旨要义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3、完善领导体制,不断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兼顾实践做法, 对各级党委、驻在单位、派出机关、驻在单位纪检机构、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主体与派驻机构的关系作出具体规范,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规则》深入总结派驻监督实践做法

 《规则》的主旨要义立足中央党内法规定位,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和问题,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一是强调党委的领导和驻在单位的支持配合规定纪委常委会和派出机关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领导指导的职责任务,具体规定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6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6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5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的6项工作,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优势和作用。二是明确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规则》的主旨要义规定派驻机构督促、支持内设纪检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特别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单位组织制度优势,专门规定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各级纪检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三是明确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进行指导检查规定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明确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发挥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协助职能

 《规则》的主旨要义工作职责与履职程序密不可分,职责列明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程序丰富细化履行职责的方法流程。4、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则》第四章在概括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基础上具体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8项具体职责;

 《规则》的主旨要义» 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派驻机构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对党忠诚,» 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这些内容是对纪委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重申和强调。突出“关键少数”,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第五章进一步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方式、执纪执法流程和审批权限、处理处分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监督重点

 《规则》的主旨要义» 规定派驻机构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 明确把报告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抓手,要求派驻机构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问题、重要事项。二是细化监督方式,强化报告制度» 对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会商沟通制度、通报情况制度作出规范,细化规定了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巡视巡察的4项工作,推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监督全覆盖。三是支持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规则》的主旨要义» 对派驻机构线索处置、立案审批、措施使用、审理、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等执纪执法流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7个报派出机关审批或备案、3个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体现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

 《规则》的主旨要义针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质量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5、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规则》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

 《规则》的主旨要义一是强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要求派驻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

篇三: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2017-01-14 浏览:分享人:曹轮依手机版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只有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才能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既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现实要求,也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更是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实现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目标。“如何监督,怎么监督”,这就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拿起执纪戒尺,“严”字当头,守土有责,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抓协调,建立全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章第 44 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如何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攥成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拳头,是各级纪委的必答题。要围绕“协调什么”、“如何协调”做文章,凝聚起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力量,努力形成反腐败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形成“1+1>2”的联动效果。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研究部署工作。注重加强反映问题线索的协调,将不同渠道线索有机整合。加强对执纪成果的运用,对违纪案件及时通报分析,加强警示教育,发挥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

 建立健全及时发现腐败问题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巩固传统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加快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健全信访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加大对举报信息的及时梳理、综合分析和研判,从中筛选有价值的案源线索。针对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部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巡察。建立案件线索汇集梳理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线索的集中管理,落实线索处置标准,对重要线索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开展集中排查。

  建立健全有效查办腐败案件机制。整合信息汇集和管理平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信息的收集,促进人口、房产、工商、金融等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问题线索和审查工作流程管理,落实执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纪律审查全过程的监管,提升执纪效果。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分级建立办案人才库,统一调度,优化配置。

 抓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事,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当前,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各级纪委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中心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牢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瞪大眼睛去发现在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问题。

 从“眉毛胡子一把抓”向“抓重点”转变。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关键的少数”、“少数的关键”,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在监督的重点上,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比如,在从严管理领导干部方面,要紧盯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规定,明确各部门单位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又如,针对“三资”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抓住“新官必须理旧账”,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统一监管平

 台,强化责任追究,用制度机制保障管理到位。

 从“单向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要大力开展联合督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依靠专业部门的力量,共同抓好对主要工作特别是政策性、专业性强的重要事项的督查。要注重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等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重点保障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落实;要不断聚焦和提升网络监督的正能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要运用好督查结果,加强奖励惩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总结推广,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督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要把监督检查结果纳入部门和干部目标考核范围,切实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从“笼统监督”向“精准有效监督”转变。要由全面巡视巡察向有针对性重点巡视巡察转变,重点对象要突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重点内容也要聚焦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监督职责。要积极推动对下级纪委监督的“落地”,通过所属纪检监察组织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督促纪委书记改变过去“不敢管、不愿管、不能管、不想管”的错误思想,真正发

 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职能,成为上级纪委的“耳朵、眼睛和拳头”。

 抓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确保监督执纪落到实处

 以往在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有一种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带来的后果自然是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算总账”。要转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及时治“病树”、拔“烂树”。

 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工作,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要以问题为导向,党员干部要习惯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中,查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对反映干部的一般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和函询,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时约谈部门一把手,要让压力层层传导,直至通过有效提醒促进问题解决。

 坚持纪挺法前,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挽救党员干部。要抓早抓小,要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更多地运用党纪轻处分和各种处理方式来处理。组织处理不能局限于狭义上的岗位、职务调整,而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通

 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各种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管好“关键少数”。针对“关键少数”,必须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观念,坚决实行严格的纪律审查。要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对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科学处置。在纪律审查环节,要将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用党章党规党纪称量违纪行为,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要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

 坚决遏制腐败,让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问题的纪律审查,不定指标。纪律审查要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违纪问题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避免问题久拖不决或放任自流。

  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放牛的时候只要牵住了牛鼻子,小孩子牵着牛绳就能让水牛这个庞然大物跟着自己走。”落实主体责任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牛鼻子”这个比喻,形象地道出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牵头管总作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严管党治党,全党上下共同努力,“党风政风

 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履行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生动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 36 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

 实践在不断发展,责任的内涵和要求也在持续深化。2016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正式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之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6 年 10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2016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

 全面从严治党能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就在于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他强调,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其内容不是虚的,而是具体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是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牢记守土有责,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忠诚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落实主体责任,党中央以上率下,带头树立标杆,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头落

 实主体责任中央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认真听取每轮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无论涉及哪个领域,说起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从不遮遮掩掩;无论内政外交事务有多忙,对中央纪委呈报的事项,他都及时坚定而明确地作出批示指示……这些,无不传递出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分布着 440 多万个党组织和80 多万党员领导干部。这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可忽视的一环。党中央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把责任让党委(党组)书记扛上,省委书记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在党中央的带头示范下,各地党组织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转化为落实的动力

 用制度明确责任内容。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细则。湖南长沙、四川成都等不少地方、单位,还制定了符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的责任清单……

 把压力向基层传导。山西、山东、河南、广东、天津等省区市积极探索约谈一把手、开展述职述责等方式方法,把责任压紧压实;浙江湖州市委对县区党委、人大、政府、

 政协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设计了《纪实手册》,以表单的形式明列 12 类责任事项,要求全区各部门、街道如实填写,定期上交……

 “一位副局长上任第一天就来找我,主动跟我探讨他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庆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负责人说,班子成员抓管党治党的主动性被调动起来了。

 高举问责利剑,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中央在率先垂范,给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树立起标杆的同时,举起问责利剑,警示全党:管党治党是事关民心向背、执政根基的政治责任,可不是什么软指标,而是必须担起、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然而,巡视发现的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执政意识淡化、党的观念淡漠等问题表明,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仍然不履责、不担当。据湖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近两年查处‘四风’问题的数据对比发现,基层单位和乡镇仍是问题的高发地带。”这折射出责任落实还存在“逐层递减”的问题。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就做不到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篇四: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用工匠精神做深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工作 ..................................................... 2 xx 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遏制“微腐败” ................ 5 聚焦“微权力”用好“靶向药”.................................................................. 6 用科学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8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11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 15 用心用情用力做群众利益的守护者 ........................................................... 19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院 ................................................................................ 21 从审理视角审视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问题 ................................................... 24 将质量意识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 27 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真”字上下功夫 ....................................... 29 派驻纪检监察组特色亮点创新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 31

 用工匠精神做深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党员干部的表率,勇于在社会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情世故盛行的当下,切实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对“讲情面”者“不讲情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秉承着如琢如磨、业精于勤的工匠精神,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聚精会神抓四风,心无旁骛反腐败,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全会精神部署。

 培养“木匠精神”,善“锯”守规矩。木匠做工要求精准,会熟练使用绳墨、规和矩几种测量工具,做到方圆有度、尺寸分明,这是中国传统木匠的看家本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亦然。一是“陈绳墨”,分辨曲直。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这一“绳墨”就是讲政治,是行为准则。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党性强、作风硬,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带头守规矩,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要牢记“七个有之”“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二是“规画圆”,心不变、脚不停。木匠用规画圆,一端固定,作为圆心,圆心不变,即初心不改,另一端围绕圆心旋转,则象征着纪检监察干部的脚步不停。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最基础、最根本的就是要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但是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监督执纪的任务更艰巨,在推进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永不停步,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三是“矩画方”,有所戒、有所止。面对利益诱惑和考验,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敬畏心,用好心中的“拐尺”,牢记“俸禄之外皆非法”,不要越“雷池”半步。要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心中要有戒尺,学会“锯”除“要害”,自我提升。

 培养“铁匠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古有包公“铁肩担道义”、明察秋毫,今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韧劲。由此可见,古往今来“铁”字在中国文化中有着特别的意义。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当铁匠,以不怕烈火熏炙的胆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一是素质要过硬。纪检监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党员干部的表率,勇于在社会矛盾纵横交错,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情世故盛行的当下,切实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

 对“讲情面”者“不讲情面”。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二是作风要过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调查研究,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过程中破解难题,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本领要过硬。一个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光有素质、有胆识还不够,还要有铁匠般专业的锻造技术。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具备较强的理论修养,也要有能干事干成事的业务水平,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培养“泥匠精神”,学会统筹兼顾。一个出色的泥瓦匠在砌墙时,会在石块相互咬合后,再敷砂浆、校准绳。如果只是石块的简单堆砌,乱搭一通,最终也会倒塌,这就是在统筹兼顾中把握整体的艺术。纪检监察干部做工作也要像泥匠砌墙一样,既要从大局着手,又要考虑到每个石块的特征,才会实现“1+1 大于 2”的整体效果。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多次出现“一体”“统筹”“贯通”等词,这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注重运用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科学方法的体现。无论是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还是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无论是一体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还是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无论以系统施

 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还是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功效,统筹兼顾的理念都贯穿其中,这使得各个环节、步骤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xx 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遏制“微腐败” xx 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从细处着眼,从微处入手,抓早抓小,把“微腐败”遏制在“微”阶段,使党员干部敬畏法律法规,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抓好“微教育”增强“免疫力” 立足日常监督,着重对党员干部身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动态研判。聚焦请客送礼、收送红包等“微问题”,定期组织“微教育”,通过主要领导集体谈话,讲廉政党课、约谈提醒等方式常“敲边鼓”“咬耳朵”,教育党员干部牢记职责,明辨是非,增强党员干部对各种诱惑的“免疫力”。

 用好“微时间”。针对被监管单位工作人员事务繁杂、时间动态分散的实际,派驻组力推见缝插针抓教育,把对党员干

 部教育融入到领导班子联席会、重点工作推进会之中,常提醒、常教育。以对服务对象的工作态度、考勤纪律、承诺事项、工作实效等问题为靶标,及时教育、谈心,纠治视线内的问题。善用 8 小时之外时间,抓住当前社会热点、工作特点和基层盲点为话题,有针对性地抛出“微话题”,鼓励党员干部参与。运用“微时间”的细水慢流式灌输,把优良传统、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潜移默化地注入思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补足精神之“钙”,从而消除“微腐败”侵蚀的空间。

 用好“微资源”。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以微信、抖音、学习强国、各级纪委监委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网上网下互动交流,紧密围绕工作生活点滴,嵌入法律法规要求和道德行为准则,让党员干部在评论、分享、点评中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感召,培养党员干部学法守法、敬畏法律意识,根除微腐败滋生的温床。

 用好“微警示”,营造处处有警示、时时有提醒的教育氛围,推动市民政局等被监管单位设立廉政文化墙。派驻组微信工作群结合敏感节点利用微信、短信发送警示教育微信短信,把警示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通过警钟长鸣,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增强党员干部“免疫力”。

 聚焦“微权力”用好“靶向药” 关键少数重点查。通过经常性参加监管单位“三重一大”

 会议,组织单位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个人有关重点事项报告、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等方式,对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的关键少数实施监督,确保关键少数不出问题。

 重要岗位经常查。紧紧抓住财务核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事任免等重要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档案,用好纪法标尺,对监察中发现的违规操作、人为干预、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重要节点随机查。结合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及升学、入伍、婚庆等家庭生活大事,派驻组开展随机检查或暗访,重点访查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举办升学宴等违纪活动,使党员干部敬畏法律法规,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揪住“微毛病”剔除“病原体”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在基层监管对象中“微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杜绝“宽松软”,坚持抓早抓小,遏隐患于未发。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对违纪现象和违纪行为,严格正风肃纪,决不姑息迁就,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年初以来,整改问题 4 件,批评教育 8 人,立案 2 人。

 严肃追责问责。逐步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缺失、履行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处一起,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形成真抓真严,敢抓敢严,长抓长严的强大震慑。

 严把案后治理。对于典型的违规违纪案例,派驻组既依纪依法进行惩治,又对案件发生的原因、形成的教训及当事人的忏悔进行总结梳理,达到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治本效果。

 用科学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指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在把握全局中强化战略思维。要有放眼大局的整体意识。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摒弃麻痹思想,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复杂性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把

 “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敢担当善作为,着力培养敢担当的气质,锤炼善作为的能力,坚定信念,坚强党性,砥砺坚如磐石的政治定力,以铁面执纪的实际行动、惩恶扬善的工作成效来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在统筹兼顾中强化辩证思维。要坚持一分为二。要用辩证的眼光去洞察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的内涵实质,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既要看到自身的优势,也要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既要看到发展的机遇,也要看到存在的风险与挑战。要坚持联系发展。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用开放的胸怀和宽广的眼光谋发展、定战略、做决策,聚焦职能作用,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对上与对下的统一、谋划与落实的统一。要坚持抓住重点。纪检监察干部应主动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在症结点上出实招、出妙招,做到重点突破、带动全盘,有力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在整体筹划中强化系统思维。要强化全局意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深入研究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关联性和各项举措的耦合性,科学

 建立“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明确“路线图”,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领导机关“总调度”作用,搞好阶段划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地因情因宜,搞好分类指导、分片治理、分块整治,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要把握节奏力道。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握特点,遵循规律,结合实际,在抓落实过程中,切实摒弃照搬照抄、生搬硬套,搞上下一般粗的做法。

 在防范风险中强化底线思维。要有原则意识。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要明确基本原则、基本方向和基本目标。要有短板意识。木桶的容量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纪检监察干部要有短板意识,正确对待亮点与成绩,摆脱看待间题的名利思想,树立直视问题的正确态度,拥有直面问题的宽广胸怀。要有“边界”意识。要增强政治鉴别力、政治敏感性,具有政治定力,进一步扫除思想之尘、作风之弊,对法纪制度要时刻怀有敬畏之心,做到不越边界、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有“小节”意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道德修养、生活情趣上务必注重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做到洁身自好、知足常乐、修身正行,“每日三省吾身”,积蓄做人的底气、做官的正气和做事的硬气。

 在兴利除弊中强化创新思维。要勇于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创新就是责任”“创新就是能力”“创新才能发展”的理念,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因循守旧、不敢创新、不愿创

 新的现象,多一点“吃螃蟹”精神,紧紧盯着新环境、新形势和新任务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破解问题,自觉肩负起创新的责任和使命。要勤于总结反思。反思工作理念是否先进,反思只管局部不管全...

篇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法治论坛FA ZHI LUNT TAN于中心工作之外。当然,纪检组长作为部门党组成员,应当为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建议,作为派驻机构,其工作职责便是帮助所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体系,而不是“内设机构的份内任务”。2、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有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也需要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办理的程序和方法,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3、切实加强监督。

 结合当前工作,基层派驻纪检组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监督 :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情况 ;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 ;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4、纪委监委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强化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权威,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三转”工作要求,加强对派驻纪检组人员尤其是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作者 :吴克亮,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组)单位的纪委,承担着“纪委”的工作,没有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分开来,主体责任不明确,因而派驻纪检组也就陷入具体的日常性工作,形同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驻”的优势发挥了,但“派”的权威和监督主体责任没有充分体现。2、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机构,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纪检组成了包干被派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人员,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组应有的作用。因而纪检组的工作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也就不强,在工作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的问题,没有聚焦“主业”,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因承担了一些“主体”责任方面的工作,而荒了监督的“责任田”。3、监督上存在硬不起来问题。有的纪检组担心自己提的建议和意见多了,会伤害领导之间的和气,不利于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怕开展的工作多了增加部门和干部职工的负担,影响业务工作,怕工作认真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得罪人,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存在。4、开展监督工作的阻力较大。个别部门对纪检组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甚至认为纪检组碍手碍脚,影响发展 ;一些部门认为纪检工作不打“粮食”,形式一下,抓一抓就行了 ;对于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一些干部职工认为是与自己过不去,实实在在的推开纪检工作,因此难度比较大。三、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对策和措施1、提高认识,处理好和派驻单位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尤其是纪检组长要认清形势,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问题,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一、设立派驻纪检组的意义及其定位1、正确认识设立派驻纪检组的目的意义。

 设立派驻纪检组,是把党章的权威性、严肃性立起来的实际行动,是回归党章“原教旨”的具体体现。加强派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上级纪委向下级党组织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监督的重要途径 ;加强派驻监督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正风反腐的现实需要,派驻纪检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2、正确认识派驻纪检组的定位。

 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中办发 2014[70]号)指出,派驻纪检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二、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认识上还存在差距。

 有的部门和个别领导认为纪检组就是驻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更好履行监督职能◎吴克亮万方数据

篇六: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只有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才能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 须 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这 这既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势 势头的现实要求,也是保 证 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的 的客观需要,更是聚焦纪 检 检监察主责主业,实现深 化 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目 标 标。“如何监督,怎么监 督 督”,这就需要各级纪检 监 监察机关进一步转职能、 转转方式、转作风,充分理 解 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 形 形态”,拿起执纪戒尺, “ “严”字当头,守土有责 , ,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 处 处。

 抓协调,建立全 覆 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机 机制

 定位准才能责任 清 清。党章第 44 条明确规 定 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 护 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 规 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 、 、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 风 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工 工作。如何发挥组织协调 作 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攥 成 成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拳 头 头,是各级纪委的必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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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围绕“协调什么”、 “ “如何协调”做文章,凝 聚 聚起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

 。

 建立健全执纪监督 组 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 善 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 机 机制,加强有关部门的协 调 调配合,发挥各自优势, 整 整合力量,努力形成反腐 败 败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 局 局,形成“1+1>2” 的 的联动效果。定期组织召 开 开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 议 议,总结交流经验,查找 存 存在问题,加强沟通协调 , ,研究部署工作。注重加 强 强反映问题线索的协调, 将 将不同渠道线索有机整合 。

 。加强对执纪成果的运用 , ,对违纪案件及时通报分 析 析,加强警示教育,发挥 纪 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

 建立健全及时发现腐败问 题 题机制。完善信访举报受 理 理机制,巩固传统信访举 报 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和 受 受理机制,加快构建便捷 高 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 报 报平台。健全信访问题分 类 类处置制度,加大对举报 信 信息的及时梳理、综合分 析 析和研判,从中筛选有价 值 值的案源线索。针对腐败 问 问题多发易发部门和群众 关 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力 量 量开展专项巡察。建立案 件件线索汇集梳理和定期评 估 估制度,加强线索的集中 管 管理,落实线索处置标准 , ,对重要线索定期进行分 析 析评估,开展集中排查。

 建立健全有效查办腐 败 败案件机制。整合信息汇 集 集和管理平台,加强党风 廉 廉政建设基础信息的收集 , ,促进人口、房产、工商 、 、金融等信息资源共享。

 加 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 管 管理,

 规范问题线索和审 查 查工作流程管理,落实执 纪 纪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 化 化对纪律审查全过程的监 管 管,提升执纪效果。加强 办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分 级 级建立办案人才库,统一 调 调度,优化配置。

 抓 监 监督,盯住重点人、重点 事 事,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 度 度

 当前,在规范权力 运 运行方面,各级纪委必须 找 找准职责定位,聚焦聚焦 再 再聚焦,围绕中心任务, 始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牢 事 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 节 节,瞪大眼睛去发现在腐 败 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 人 人上存在的问题。

 从 “ “眉毛胡子一把抓”向“ 抓 抓重点”转变。紧紧盯住 重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 点 点岗位,盯住“关键的少 数 数”、“少数的关键”, 强 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在 在监督的重点上,要抓住 领 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加强 对 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工 作 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 督 督。比如,在从严管理领 导 导干部方面,要紧盯领导 干 干部重要事项报告规定, 明 明确各部门单位在涉及重 大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 按 按规定请示报告,严格遵 守 守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

 又 又如,针对“三资”管理 存 存在漏洞的问题,抓住“ 新 新官必须理旧账”,强化 主 主体责任,完善统一监管 平 平台,强化责任追究,用 制 制度机制保障管理到位。

 从“单向监督”向“ 综 综合监督”转变。要大力 开 开展联合督查。加强部门 协 协调配合,依靠专业部门 的 的力量,共同抓好对主要 工 工作特别是政策性、专业 性 性强的重要事项的督查。

 要 要

 注重增强监督工作的针 对 对性和实效性;要引导群 众 众参与监督,扎实推进党 员 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 部 部信访接待等制度,发挥 群 群众监督的作用,重点保 障 障群众意见建议的有效落 实 实;要不断聚焦和提升网 络 络监督的正能量,建立健 全 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 处 处置机制;要运用好督查 结 结果,加强奖励惩处,对 监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 型 型和经验总结推广,对发 现 现的相关问题督促整改, 涉 涉及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 ;要把监督检查结果纳入 部 部门和干部目标考核范围 , ,切实作为单位评先评优 和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 重 重要依据。

 从“笼统 监 监督”向“精准有效监督 ” ”转变。要由全面巡视巡 察 察向有针对性重点巡视巡 察 察转变,重点对象要突出 党 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 ,特别是一把手,重点内 容 容也要聚焦为党风廉政建 设 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 央 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 治 治纪律和选人用人等方面 存 存在的问题,切实担负起 发 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 动 动问题解决的重要监督职 责 责。要积极推动对下级纪 委 委监督的“落地”,通过 所 所属纪检监察组织纪委书 记 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报告 工 工作,督促纪委书记改变 过 过去“不敢管、不愿管、 不 不能管、不想管”的错误 思 思想,真正发挥各级纪委 的 的监督职能,成为上级纪 委 委的“耳朵、眼睛和拳头 ” ”。

 抓问责,运用“ 四 四种形态”确保监督执纪 落 落到实处

 以往在党员 的 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有一种 倾 倾向,只要领导干部不违 法 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 ” ”,带来的后果自然是对 小 小

 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 就 就“算总账”。要转变这 种 种状况,就必须把纪律挺 在 在前面,抓早抓小,把握 运 运用好“四种形态”,及 时 时治“病树”、拔“烂树 ” ”。

 拿起批评与自我 批 批评武器,让咬耳扯袖、 红 红脸出汗成常态。严格规 范 范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工 作 作,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 要 要以问题为导向,党员干 部 部要习惯在批评与自我批 评 评的氛围中,查找出存在 的 的问题与不足。同时,对 反 反映干部的一般性、苗头 性 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 醒 醒谈话和函询,让有反映 的的干部讲清问题,有则改 之 之、无则加勉;对信访反 映 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及时 约 约谈部门一把手,要让压 力 力层层传导,直至通过有 效 效提醒促进问题解决。

  坚持纪挺法前,用纪律 和 和规矩管住大多数。把纪 律 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 抓 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 管 管住大多数,综合运用批 评 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 处 处分等多种方式,挽救党 员员干部。要抓早抓小,要 及 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更多地运用党纪轻处分 和 和各种处理方式来处理。

 组 组织处理不能局限于狭义 上 上的岗位、职务调整,而 要 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通 报 报批评、提醒、函询、诫 勉 勉等各种方式。

 坚持 问 问题导向,管好“关键少 数 数”。针对“关键少数” , ,必须坚决摒弃“违纪只 是 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 的 的观念,坚决实行严格的 纪 纪律审查。要紧紧围绕“ 六 六大纪律”,对问题

 线索 进 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 五 五类处置标准科学处置。

 在 在纪律审查环节,要将违 反 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 项 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 查 查重点,用党章党规党纪 称 称量违纪行为,在审核事 实 实、证据的基础上,要加 强 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 方 方式的审核。

 坚决遏 制 制腐败,让立案审查成为 极 极极少数。加大纪律审查 力 力度,突出对违反政治纪 律 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问 问题的纪律审查,不定指 标 标。纪律审查要坚持纪法 分 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 法 法,违纪问题要快进快出 、 、快查快结,违法线索及 时 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避 免 免问题久拖不决或放任自 流 流。

 对班子成员落实 全 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 总 总体评价及意见建议

  “放牛的时候只 要 要牵住了牛鼻子,小孩子 牵 牵着牛绳就能让水牛这个 庞 庞然大物跟着自己走。” 落 落实主体责任正是加强党 风 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 面 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

 。“牛鼻子”这个比喻, 形 形象地道出主体责任在全 面 面从严治党中的牵头管总 作 作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 十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 党 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 级 级党组织牢牢牵住主体责 任 任这个“牛鼻子”,从严 管 管党治党,全党上下共同 努 努力,“党风政风为之一 新 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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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主体责任,不 可 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党 的 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 同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 持 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高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 反腐败工作,

 不断强化党 风 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 督 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 起 起抓的生动局面。党的十 八 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 36 条 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 廉 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 主 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 任 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 ( (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 建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 书 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 成 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 廉 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 体 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 落 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 系 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 三 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 委 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 须 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 就 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

  实践在不断发展,责任 的 的内涵和要求也在持续深 化 化。2016 年 12 月, 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 时 时正式提出全面从严治党 , ,并将之纳入“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2016 年 1 10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 审 审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 则 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时,明 确 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 和 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 主主体责任”。2016 年 1 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 央 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 指 指出,“党委书记作为第 一 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 从 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 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 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 化 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 识 识的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和 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 治 治党的一部分,管党治党 必 必

 须全面从严,各级党组 织 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 体 体。

 全面从严治党能 不 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关键就在于主体责任这 个 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习 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 党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 管 管、党委书记要管。党委 书 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 履 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

 。他强调,党委书记要做 管 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 一 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 本 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 负 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 责 责。

 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 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 党 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 一 一项政治责任,其内容不 是 是虚的,而是具体的。落 实 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就是各责任主体各司其 职 职、各尽其责,坚持把纪 律 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 抓 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 管 管理监督,推动管党治党 从 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牢记守土有责,用担当 的 的行动诠释忠诚

 权力 就 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 面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 治 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 领 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 责 责任担当起来。落实主体 责 责任,党中央以上率下, 带 带头树立标杆,层层传导 压 压力,使各级党组织和党 的 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 任 任担当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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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以习 近 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 央 央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中央 政 政治局多次召开会议,专 题 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 腐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 多 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 表 表重

 要讲话;中央政治局 常 常委会认真听取每轮中央 巡 巡视情况汇报。无论涉及 哪 哪个领域,说起管党治党 方 方面存在的问题,习近平 总 总书记从不遮遮掩掩;无 论 论内政外交事务有多忙, 对 对中央纪委呈报的事项, 他 他都及时坚定而明确地作 出 出批示指示……这些,无 不 不传递出党中央推进全面 从 从严治党的使命意识和责 任 任担当。

 从中央到地 方 方再到基层,分布着 44 0 0 多万个党组织和 80多 万 万党员领导干部。这些党 组 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 是 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可忽视 的 的一环。党中央从中央部 委 委和省一级抓起,把责任 让 让党委(党组)书记扛上 , ,省委书记再把责任传导 给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市 委 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 委 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 形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 落 落实的局面。

 在党中 央 央的带头示范下,各地党 组 组织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 责任的压力,转化为落实 的 的动力

 用制度...

篇七: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学习解读2022年中办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主讲人:XXX 汇报:某某党组织 汇报:某某党组织 时间:XXXXXX

 前 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content01 《规则》的出台背景02《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03 《规则》主要内容解读04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

 第一部分《规则》的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级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确定了派驻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出台背景《规则》的出台背景

 规则出台背景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 2021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 2022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等内容。《规则》的出台背景

 出台背景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规则》对于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则》的出台背景

 第二部分《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01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责,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治化。02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03重要意义《规则》出台的重要意义

 第三部分《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规则》明确规定,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规则》还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职责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规则》第二章、第三章分别围绕组织设置、领导体制作出一系列规定,着力推动派驻监督“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规则》第二章规定,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针对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规则》规定对于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与此同时,《规则》第三章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规范组织设置,完善领导体制,推动派驻监督“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规则》第四章、第五章聚焦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作出一系列规定,有力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规则》第四章明确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8项具体职责。 其中,根据《规则》,派驻机构应当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重点监督检查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派驻机构应当重点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 《规则》第六章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多个方面,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比如,派出机关应当每年组织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派驻机构完善回避、保密和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派驻机构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防治“灯下黑”。 根据《规则》,派驻机构干部有跑风漏气、迟报瞒报、滥用职权、以案谋私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派驻机构及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执纪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规则》主要内容解读

 第四部分《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

 第一章总 则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三条•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四条• 派驻机构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三)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 (四)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五)坚持各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六)坚持监督与被监督相统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五条• 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履职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组 织 设 置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六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按照规定向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该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单位,可以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业务关联度高,或者需要统筹力量实施监督的相关单位,可以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七条•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实行交流任职、定期轮岗。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八条• 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组务会由派驻机构正职、副职组成。组务会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部署,落实派出机关工作安排,研究讨论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按照权限讨论或者决定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 派驻机构应当健全组务会会议以及组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机制。第九条• 派驻机构应当按照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或者明确人员分工。

 第三章领 导 体 制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条• 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机制,听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关于派驻监督工作的汇报,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第十一条• 驻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派驻机构工作,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根据派驻机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材料,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二条• 派驻机构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监督。•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应当定期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经常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研究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三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 监督检查部门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派驻机构日常工作:• (一)指导督促派驻机构履行职责;• (二)对派驻机构请示报告的问题、事项进行审核把关;• (三)对派出机关交办的重要案件、事项进行督促办理;• (四)办理派驻机构提请支持、协调的重要事项;• (五)向派驻机构通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的一般性问题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情况;• (六)联系开展其他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四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会同派驻机构联合开展以下监督工作:• (一)开展专项检查,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研判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三)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查找分析利用公共权力和资源设租寻租、离职后违规从业等行业性、系统性廉洁风险,向驻在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或者督促开展专项治理;• (四)支持配合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推动驻在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 (六)其他需要联合开展的监督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五条• 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对于派驻机构管辖的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以直接办理或者组织、指挥办理。第十六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指导、协调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协作开展以下工作:• (一)协同开展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有关系统和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协作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 (三)协商确定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或者由派驻机构报请派出机关指定有关地方纪委监委管辖;• (四)联合审查调查驻在单位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 (五)其他需要协作开展的工作。

 《规则》全文内容逐条学习第十七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派驻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一)针对共性或者关联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监督;•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联合审查调查;• (三)协作开展案件审理、复议复查和复审工...

篇八: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纪检监察组 2 2022 年工作总结 2 12 篇

 【篇 1】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 年工作总结

  20__年凤凰县档案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县纪委全会要求和局馆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开拓新的工作思路,实施新的举措,推进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推进全区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在强化廉洁从政上下功夫

  调整局馆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充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三个带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局馆各级领导干部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搞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二、突出抓好行政监察,促进档案中心工作完成

 一是对新馆建设工程开展效能监察。着重对工程合同签订、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廉洁高效。

  二是对创建国家一级综合档案馆工作任务开展重点监察。重点对档案馆建设的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围绕局馆 20__年工作要点,对各股室目标责任制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察。重点对“七大”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法制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队伍建设)和“一个”工程(家庭建档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突出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在夯实反腐倡廉基础上下功夫

  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等为主内容,以党课教育、先进典型引导、案例警示提醒、岗位责任教育等为主要形式,借助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的“清正廉洁过两节”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积极开展以

 “读书思廉、警示促廉、家庭助廉、文化养廉”为内容的“四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展览、观看影片、参加征文比赛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营造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突出抓好制度完善,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围绕“三个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重点围绕“人、权、财”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各个领域的制度规定,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的系统性。要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将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五、突出抓好监 督检查,在促进廉洁从政上下功夫

  把党内监督、干部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强化监督重点,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好监督在反腐倡廉中的关键作用。要加强对执行区委、政府和局馆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大资金使用

 等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员承诺、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形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六、突出抓好专项治理,在加强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上下功夫

  继续抓好“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工作”、“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改革总体部署,制定并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保持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七、突出抓好自身建设,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巩固局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纪检监察组织活动成果。将“创建‘三型’组织活动”与开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坚持组织学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相结合,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提升廉政意识和管理水平。

 【篇 2】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 年工作总结

 ____年_月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廉政提醒、动态监督、严肃执纪工作思路,全力开展派驻监督,推动各派驻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派驻部门的本职工作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按照《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深入综合派驻部门了解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领导班子分工、部门干部职工配置的情况,检查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一)切实抓好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要梳理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关键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同时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台帐,避免年底补台帐的现象发生。

 (二)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派驻部门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必要时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或委托纪检组其他同志列席相关决策会议。

 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综合派驻部门积极落实监督责任

  为使综合派驻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努力做好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办纪检组积极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为监督内容,以_月至_月为重点时段,采取每周一督促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派驻部门每周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情况。通过对各综合派驻部门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我组认为各部门领导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下派工作队员,并及时下拨人头经费,工作队员努力工作,工作中实事求是,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工作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各部门中未发现腐败及作风等扶贫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三、积极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 安排的各项办案任务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_月以来,全体人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案件办理的相关知识,积极向案审室、纪检室、案管室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全年共收到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安排的案件__件,目前办结__件。

  四、认真做好本纪检组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

  今年_月以来,我县的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思想上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办保持一致,认真学习有关扶贫知识,充分了解我县的扶贫政策,了解建档立卡户的情况,__次深入农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各位干部对自己挂联的贫困户给予了很大帮助。

 五、认真做好信息工作

  一年来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县纪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报送信息_篇,完成信息选题__个。

 六、存在问题及 ____ 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和纪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走访派驻部门还不

 够,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鉴于存在的问题,____年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每个月走访派驻部门_次,严格督促派驻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求派驻部门认真报送“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对不报或漏报的情况严肃处理,并积极主动参加“三重一大”的有关会议;

  (三)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加快办案速度,积极查办派驻部门科级以下人员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

  (四)按要求认真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每个月完成信息_篇,每季度完成信息选题_个;

  (五)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我组干部将继续深入农户,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鼓励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同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派驻___纪检监察组 【篇 3】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 年工作总结

  2020 年以来,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派驻第_纪检监察组坚持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紧扣新时代派驻工作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0 2020 年工作总结

  派驻_组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与 6 个监督单位实现精准对接,全面掌握各单位重点岗位的工作职责、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重要事项的业务流程,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融入到实际中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利用每周碰头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至 2020 年 7 月,派驻_组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议 1 次,开展各单位党组织“一岗双责”、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检查 1 次,收集监督意见建议 5 条,向各驻在部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25 条,有效敦促各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走访督查,及时深入的了解掌握 6 家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情况,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驻在部门整体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

  年初,在派驻_组的督促下,各联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办两个责任清单通知,及时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与下属科室、二级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避免了与驻在部门各科室衔接挂“空挡”,确保层层夯实

 主体责任。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定,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人员进行廉政建设谈话,目前已对 100 余人进行了谈话,为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集意见建议打下了基础。派驻_组通过走访督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各 19 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绷紧廉洁之弦,筑牢防腐之墙。

  进一步梳理监察对象人员,完善更新监察人员名册,通过及时更新联系单位相关廉政工作资料,完善并收集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__份,有效的了解掌握各单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共查出廉政风险点__个,督促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先后出具了廉政意见函__人次,参加各单位人员调整、项目招投标、巡察反馈、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_次,规范了各单位工作流程和廉洁自律从政意识,自觉落实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持续巩固抵制“四风”工作成果,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深入学习贯彻______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完成监督审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各驻在部门疫情防控工

 作监督,督促各单位按照区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连续 2 个月参加企业复工复产和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有效助力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各驻在部门在疫情期间出现工作不力、瞒报、迟报、漏报以及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进行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要求更高,派驻_组在工作中坚持对标找差,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促进工作不断改进与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从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八小时外”行为提醒,自觉打好意识主动仗,主动接受单位、家庭、群众全方位监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监督的单位人员多,点多面广,组内人员少,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不能统筹安排,影响了履行监督职责的质量。

  2、对各单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影响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3、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得还不是很全面,执纪审查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关键在于有效掌握风险点的防范效果及改进落实情况,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继续建立定期召开廉政情况分析会制度。重点掌握单位部门的廉政建设,从而为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提供支撑...

篇九: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总体评价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行动指南,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派驻监督首责,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领会《规则》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规则》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规则》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规则》对不同派驻方式的机构作出基本规范,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履职程序,推动派驻机构

 在法治道路上履职尽责,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学为先,把《规则》作为工具书、案头卷,与纪检监察组的同事们一起精读、研读、解读,吃透精神、领会作用、把握精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将践行“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始终,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 、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对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岗位和领域进行监督。

  三 、 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所有驻点单位在机关大楼一楼放置意见箱,全面接受群众信函举报;向全社会公布 24 小时录音举报固定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电话投诉;推动“三湘 e 监督”平台高效运行,提高群众参与监督力度;对举报箱和举报信函实施专人管理,确保投诉渠道保密、畅通。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 13 件,目前办结 7 件,正在调查 6 件。

  四 、 重点事项跟踪监督。加强对所驻单位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500 余户棚户改造和保障房建设、胜桥曹家堰和公园南塘

 水毁整治、市国土资源局 15 个 1880 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新增 7049 亩二期占补平衡项目、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81公里贫困村“组组通”工程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依法依规。

  五 、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今年共受理问题线索 x 起,已立案 x 人,已立案的案件办结 x 起,受党纪政纪处分 x 人,协同专案组查办大案要案 x 件。

 六 、 不定期开展作风突查。目前对各归口监督单位平均督查 x 次以上,对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松散等情况进行通报 x 起;对 x 名干部上班自由散漫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 x 名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建议限期到岗或责令辞退;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对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节假日值班作风情况突击检查 x 次,诫勉谈话 x 人。

  在上述工作中,我纪检监察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恪尽职守,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指导,努力做到落实监督责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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