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9篇

时间:2022-05-26 13:50:02  阅读: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9篇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 一盘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 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3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检、晚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中员工必须自检,个人意识强烈,保证产品质量,员工必须配合质检人员否则出现质量事故按其严重性予以相应处罚。

  第四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五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组长、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否则处于5-10元处罚。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负责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吃零食、吸烟、聊天、玩手机,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以5-10元处罚

  第九条员工上班期间禁止与上级争执,不管何种理由,若上级管理误解员工,可下班到车间办公室解释,违者处于20元处罚。

  第十条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处以3-5元处罚。

  第十一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岗位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仓管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工作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10元处罚。

  第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若有更好的改进方案,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车间主管处进行审核,一旦通过可有20-50元不等的奖励)。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六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设备、检测台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处以5-10元罚款。

  第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组长。检验员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予以5-10元罚款

  第十八条 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九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根据事故严重性,当天值日人员和车间负责人应处以相应罚款。

  第二十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岗位清洁。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当日值班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若处理的不及时,一旦发现立即处以3-5元罚款。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总经理和车间负责人共同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因此希望各位员工认真维护此制度,给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制度由总经办和生产部共同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5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规定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训制度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 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 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 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 工龄

  医疗期 3年以内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个月(含)以内 80% 85% 90% 100% 100% 100%

  6个月(含)以内 — 60% 80% 90% 100% 100%

  9个月(含)以内 — — 60% 80% 90% 100%

  12个月(含)以内 — — — 60% 80% 90%

  18个月(含)以内 — — — — 60% 80%

  24个月(含)以内 — — — — — 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 固定工资 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福利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带薪年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 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 副总经理批准。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 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 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计划生育失败的,持指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 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第七条 其它

  1. 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 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 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 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条 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 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 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 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 。员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考核规定

  第一条 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 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 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 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 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 薪资额度的权力。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 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 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 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 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岗位管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 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 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分公司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 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6

  1、一切行动按照中心指示执行,服从领导。

  2、严格遵守岗位纪律,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

  3、不准迟到、早退、矿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4、饭店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工作服装必须统一。

  5、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上班,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以及电器击伤。

  6、除本店人员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7、中午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注意安全,不得擅自离岗。

  8、下班离开饭店必须落锁,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饭店。

  9、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液化气,以防漏水、漏电、漏气造成严重后果。

  10、爱惜饭店物品、工具及一切使用设施。

  11、若发现货物不足,应及时报告领导。

  12、不准做有损害饭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3、员工不得偷盗饭店公私财务。

  14、客人离开时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及时上报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发现给予处分。

  15、员工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6、了解当天工作安排,熟悉当天菜品、供应情况,急推特色菜品。

  17、所有遭顾客投诉的菜品,要认真对待,发现责任人,谁做谁负责,当班人员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8、餐中跑堂人员应勤走动、查看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须有应答声。

  19、周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0、工作忙时不得随便抽烟,违者罚款五十元。

  21、厨房卫生要保持一天一清理,下班之后把卫生打扫干净。

  22、卫生间每周三、周日各打扫一次,垃圾篓必须用塑料袋套着。每周一进行一次大扫除。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7

  一、安全管理:

  1.员工住宿需服从班组长的管理和监督,严禁私自换床位。

  2.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室内外不得吵架、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休息。

  3.辞退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入员工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或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

  4.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5.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6.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7.房间清洁由员工轮流负责;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防盗。

  8.住宿人员应节约用水、用电,不许长明灯、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设施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

  9.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10.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11.住宿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暂住证。

  12.员工宿舍合理使用及维护宿舍各项设施不得损坏,因个人原因损失者按原价赔偿。

  二、消防安全管理:

  1.住宿人员应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对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整体防控;员工应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室内禁止明火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宿舍内严禁吸烟;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物品。

  4.员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5.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壶及各种易燃器具、交流电器用具。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8

  一、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做好学生宿舍安全保卫、清洁卫生、住宿纪律、思想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楼层管理员必须以做好本楼层工作为原则,相互学习与交流,团结协作努力达到“内务整洁、管理有序、水电节约、关系融洽”的要求。

  二、负责学生宿舍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值班,按作息时间规定开关宿舍大门,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到宿舍检查内务情况,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热情接待来客,主动向来客介绍学生在校自我管理及生活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防止不明身份者进入宿舍,严禁校外推销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接待异性来访者(本校教师除外)。

  四、各楼层管理员负责所属范围内各宿舍学生的全面管理,遵守《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学生遵守执行,每天检查宿舍内务卫生,并公布检查结果,督促学生按时、认真打扫室内外卫生,确保宿舍整洁;维持宿舍良好的生活秩序,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及时向德育处反映。

  五、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找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学生的贴心人,并把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

  六、做好宿舍公共设施的登记、保护盒检查工作,做好宿舍钥匙的保管和发放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宿舍财产的保管工作。

  七、力所能及地做好宿舍的日常维修工作,协助维修中心做好水电、家具的报修工作。

  八、做好宿舍区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及高功率电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包括学生生病等),并及时向班主任、值班老师反映。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饰品店员工管理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略)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现行构成比例如下表: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公司绩效分数与公司年度绩效奖系数对应表:(略)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④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职务系数×目标利润系数×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③工作环境。

  2、方法: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超额利润提成奖提成比例的调整

  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员工职位、职等、薪级的调整

  一、职位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或在集团单位内变动工作单位、职位的,应按以下审批流程办理职位和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手续。

  (一)主管职位(含)以下员工的职位异动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1、按集团公司内部招聘选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

  《员工异动审批表》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薪酬预算责任

  薪酬预算的责任人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薪酬预算。

  第四十六条:薪酬预算的主要内容

  薪酬预算是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四十七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KPI指标、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算,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性付清。

  2、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在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发,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仍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提,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提。

  3、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提,在年中离职的不计提。

  4、按前两款规定计提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的实际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内,支付时间限定在离职六个月后。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时间可以提前。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五十三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十四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四)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五十五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再送本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员工的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核算员工的应发绩效工资;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办公室沟通后,发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二、新子公司在筹建和试营业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筹建组织或新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员工基准工资和《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筹建组负责人或新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发放。

  三、集团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五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五十七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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