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7篇

时间:2023-05-11 15:00:07  阅读:

篇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上传相片操作指南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自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职称电子证书,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的统一管理。我省2018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请2018年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先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上传相片,后续发证流程待省人社厅公布。具体操作如下:

  一、先下载“浏览一键配置.zip”

  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地址为: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点击“通知公告”中“关于浏览器不能上传照片的解决方法”,自行下载:浏览一键配置.zip,下载后退出浏览器。

  解压后,双击此文件,出现下框点回车键即可。

  二、重新登陆浏览器,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三、上传照片

  1、依次点击:网上业务→个人信息→照片维护

  2、上传相片(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600k以内,像素不小于128×180,照片背景颜色为蓝底或红底)

  3、如下图所示显示你上传的照片,则表明您已上传照片成功,操作流程结束。

篇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广东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操作系统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必须知道:Q1、Q2、Q3、Q4、Q5、Q6Q1、我登录系统后,网上业务中有两个申请,一个是考核认定,一个是评审,如何选择?

  答:考核认定业务和评审业务是两个不同的业务,如何选择?首先要自行了解什么是认定,什么是评审,再作选择。

  Q2、我在办理评审业务选择专业名称时,系统提示“该专业存在正在申报的数据”的情况,这是什么回事呢?(出现这种情况有2种)

  第一种情况(申请业务还没有提交)

  答:因为系统改造前,认定申请和评审申请是没有校验相同专业的,现在改造后会有相同专业这方面的校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这个人在考核认定申请也有这个专业的数据存在,所以才会出现该专业正在申报中的提示。

  解决方法:认定业务申请---》业务申请--》直接点“下一步”(如果系统提示“请完善学历教育信息”,那请您先补充信息)—》修改“申报专业名称”为其他名称—》点击暂存—》最后可以返回评审业务进行正常申报。如图

  修改后点击“暂存”才能保存成功

  第2种情况(该情况属于业务已经提交申请)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步:网上业务-->>业务办理跟踪

  —>>业务查询

  —>>修改(撤回)—>>结束申请(如图1)第二步:网上业务-->>业务申请--->》评审申请(正常填写评审业务)

  如图1Q3、我填写申请时出现以下提示,我应该怎样处理呢?

  答:这个是浏览器兼容性问题。首先我们先确认自己的浏览器是不是升级到IE8.0以上,安装后设置自己的浏览器。

  操作分两步

  第一步:工具-----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第二步添加19.16.100.143,、接着勾选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Intranet站点(T)

  如果还是不可以,请再设置下Q6问题中描述的浏览器设置流程。

  Q4、红色星号是必录项,但是我的经历中根本没有这个项目,怎么办?

  答:你可以直接跳过此部分或者填“无”。

  Q5、我在系统填写信息时,提示“登录超时”,重新登录后我所写的信息没有了,为什么?

  答:登录超时是因为系统设置了安全模式,如果打开界面后,超过30分钟没有操作,再次操作时,系统会提示登录超时,需重新登录,因为数据还没有进行保存,所以再次登录界面时,就会出现信息需要重新填写的情况。

  Q6、生成下载出来的评审表为什么会跨页的呢?可以调整格式吗?

  答:由于生成的表格使用的是.doc文档的格式,从系统中取值时,会根据取值的字段长度自行判断换行,导致生成的评审表格式出现跨页的情况。如出现跨页情况,允许根据实际表格调整文档格式,但不允许修改评审表上内容,要确保表格内容与提交信息一致。

  Q7、现在我换了工作单位,之前填入的人事管理单位显示已经入库了,怎么办呢?

  答:个人信息中人事管理单位变更进行操作。而变更后的人事管理单位需要进行“审核通过”的操作

  Q8、为什么登录不了系统?

  答:首次访问系统时,先将访问地址设为可信任站点以及启用ActiveX控件和插件,提供两种设置方式:第一种:通过界面中的浏览器一键配置进行设置,如下图:

  第二种:通过下面的步骤进行设置:

  打开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可信任站点->站点

  打开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ActiveX控件和插件->全部启用

  Q9、为什么设置浏览器之后,网址还是访问不了?

  答:可能您现在所处的网络环境是校园网或者其他特殊的网络环境,建议您使用普通的互联网环境,例如:可以在家里、网吧等等。

  Q10、注册时,发现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该如何处理?

  答: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跟省本级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劳动力转移申报系统共用账号,如果您之前在这两个系统注册过账号,可以使用原来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目前系统只支持注册大陆身份证)。如忘记账号,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所在地的人社局专技部门进行找回账户的申请(省直单位人员可以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粤财大厦2楼人社厅办事大厅3号窗口办理)。

  Q11、登录时忘记密码怎么处理?

  答:可通过登录界面上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找回。

  Q12、我成功登陆了,但是弹出一个温馨提示的对话框“系统“评审业务”功能维护中,暂定于2017年8月1日起再次启用”的情况的。

  答:主要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需要清理缓存,操作如下:

  一、->Internet选项->常规(设置)->查看文件->第1步:打开浏览器工具

  第二步:点击Internet选项

  第三步:点击查看文件

  第四步:把里边的内容全部清理

  Q13、个人申报时,填写的数据错误后,出现无法更改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1、申请信息提交后,若人事管理单位还未审核,可通过“撤回”功能(路径:历史查询->业务办理查询->业务查询)自行撤回申报信息,再进行修改

  2、可以通过联系人事管理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退回申报信息;

  Q14、个人信息状态未入库、已入库代表什么?

  答:2017年8月系统改造前填写的个人信息,状态为“未入库”;系统改造后,办理评审或考核认定业务,填写的个人信息,业务成功办结后,个人信息状态为“已入库”。未入库的个人信息可修改和删除,已入库的个人信息不可修改和删除。

  Q15、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填写有误,怎么修改?

  答:请咨询当地人社局专技科。

  Q16、如何查询地市人社局专技科的电话呢?

  答:可以通过访问以下网址查询相关信息: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s434/201507/53022.html

  Q17、填写的时候,选择不到本单位的信息,如何处理?

  答:如果你的单位所属地为省属或中央驻粤单位则按照网上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做好广东省专业技术

  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部门及单位账户设置的工作通知”上的安排进行操作。如果你单位所属地为市属,请咨询单位所属地的人社局专技科。

  Q18、现在我换了工作单位,之前填入的人事管理单位显示已经入库了,怎么办呢

  答:个人信息中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具体操作见个人用户手册

  Q19、个人申报时选择所需申报专业在系统中不存在,该如何申报?

  答:如果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申报专业,请及时联系评委会,是否受理本专业的评审。

  Q20、在系统里面填写“工作今年/聘任情况/....”的时候出现了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如果情况还延续到现在,该怎样填写结束时间呢?

  答:结束时间留空,系统会默认为”至今”。

  Q21、是否需要上传附件材料?

  答:根据现本系统的运行模式暂时不需要上传任何附件材料。

  Q22、若在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中选择评委会一栏时,未能搜索到需报送的相应评委会,如何处理?

  答:请及时联系你所报送的评委会反映情况,我们将会尽快进行处理。

篇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8.07?

  【字

  号】粤人社规〔2020〕33号

  【施行日期】202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以及《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广东省职称评审纪律规定》、《广东省职称自主评审管理服务规定》、《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等5个配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pdf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7日

篇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职称(Professional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广东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gdhrss.gov/gdweb/(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广东省专业技术职称怎么网上申报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根据图上位置选择注册新用户,有账号的用户可以直接登录

  登录进去后,选择-网上业务,显示业务申请页面,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办理业务,考核认定的选择考核认定业务,评审的选择评审申请

  选择相应业务后,根据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然后进行下一步申请

篇五: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外行评价内行、人才评价方式单一、行政色彩浓厚……长期以来,不完善的职称评价机制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发展,被广为诟病。为此,深圳依托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审,将人才评价权限交给市场,有效激励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

  “社会组织不得设立与职称评审相关的收费项目”“对开展职称评审的社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考核一次”……近期,深圳市人社局出台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审作出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将政府部门承担职称评定的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真正实现“职称怎么评,市场和行业说了算”。2019年度,该市共有38家社会组织承接了303个专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近1.4万人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一方面,行业协会服务心态更强了。另一方面,政府转变为‘裁判员’,相当于给协会戴上‘紧箍咒’,让职称评审越做越专业越细化,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秘书长王向昱告诉《工人日报》记者。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在职称评审权限下放之初,社会上对行业协会承接职称评审争议很大,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协会心存顾虑:一行多会的情况下,由哪个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要简政放权,市场接得住吗?

  即使是立于改革潮头的深圳,这条路也趟了10多年,2002年试水,2014年实现社会化职称评审全部由行业协会承接。

  2013年5月,深圳启动职称评定职能向行业组织转移改革试点。“第一个吃螃蟹”的是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政府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时,选择行业协会的要求很高。”该协会副秘书长郑鑫介绍,深圳装饰行业发展较早、整体水平较高,目前业内中国百强企业有67家在深圳,全国十强中深圳占7席。多年来,协会一直在业内拥有话语权。

  记者了解到,该协会自2002年开始承接行业内初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后来又逐步承接高级职称,目前承担了6个专业的职称评审。

  此次职称制度改革大潮中,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可谓是一匹“黑马”。2014年,该协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创立绿色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审的建议。

  “当时,很多用人单位因留不住人才,深感绿色建筑工作难以为继。”王向昱说,不少从传统建筑转到绿色建筑的工程师因无相关职称可申报,现有业绩又无法评其他职称,导致职业通道受限,纷纷想转行。

  建议提交后,得到深圳市人社局的重视和支持,于当年8月在建筑工程大类增设绿色建筑专业,并确立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承接职称评审工作。目前,绿色建筑专业职称申报人数从最初不足20人发展到150人。该协会还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专家队伍,为人才评价提供重要保障。

  评不好随时离场

  近年来,深圳市装饰行业职称申报人数不断增加,从2015年的298人增至去年的1979人。推行无纸化办公之前,每年职称评审时,该协会办公室里的资料堆积如山,运送资料到评审现场,更是需要租用货车。

  在深圳,职称评审费用由政府统一收取,不允许社会组织额外收费。职称评审工作量大、专业性强、要求高,行业协会为何接下这个“苦差事”?

  “是‘苦差事’,更是信任和荣誉。”王向昱说道,绿色建筑工程师职称从无到有,结束了从业人员没有职称可评的尴尬境地,行业企业乃至工程师个人都很珍惜职称评审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多年来,协会不计代价将职称评定做得更好。以评审专家为例,该协会从首次评审就坚持邀请业内顶尖专家担任评委,保证公平公正。

  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在王向昱看来,承接职称评审、服务好专业技术人员很有意义。2014年首次开展职称评审时,申报人数虽不足20人,但专家及协会认为更应严格把关、坚持标准,最终评审结果得到申报人及专业人士的一致认可。对协会而言,这也是一次发展机遇。

  对此,郑鑫也有同感。她认为,开展职称评审是对行业人才培养正向激励的通道。借助评审工作,协会能帮助业内人才取得应有的发展和荣誉,最终受益的是职工、企业。

  在近期一次行业会议上,郑鑫发现在场的百余位专家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过去10多年来通过协会评选成长起来的,这让她倍感骄傲。

  简政放权并非一放了之。深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府虽退出了“运动员”队伍,仍在当好“教练”“裁判”。对社会组织而言,职称评审权限并非“铁饭碗”,做不好随时会离场。

  放是为了更好的管。有了管理与监督,行业协会的服务工作也更细了。“每年评审结束后,协会都会优化完善评审组织工作、评审办法等。”王向昱说。

  职称的市场认可度更高

  职称评审事关专业技术人才的收入和发展。“话语权”交给市场后,职称的含金量是否会受到影响?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含金量不降反升。

  “承接职称评审的社会组织关注的不仅是评选,更要思考后续如何发挥这些人才的作用。”王向昱介绍,评审过程中,协会发现房地产单位对职称评审积极性不高,原因是职称与工资、职业发展不挂钩。对此,协会将绿色建筑工程师职称人数列入单位参评一些荣誉的考核内容,让沉寂的职称“活起来”。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关于“给予正高级职称每人3万元奖励”的提议,被广泛应用于其他行业及从业人员。同时引导企业设置激励措施,目前已有部分企业设立职称补贴,其中中级职称每月补贴500元,高级职称每月补贴800元,并为优秀人才搭建才华展示舞台,让正高级职称人才参与技术研究课题。

  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深圳鼓励社会组织了解企业和人才的实际需求,在解决问题的同时适时为新兴行业和新职业设置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在不同行业和岗位,让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审,有利于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圳市人才专家联合会秘书长郭清蓝介绍,社会组织能根据行业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切合行业实际的评价方案,形成了针对性强的行业人才评审标准。

  从事生命制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张先生对此也有同感。他认为,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后,专业细分度更高,更接“地气”,更符合人才实际发展需要。

篇六: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

  为规范广东省职称评定管理服务,提高职称评定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本办法实施的目的就是确保广东省职称评定管理服务的按照规定、专业、高质量和高效率进行。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开展职称评定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的单位和机构。

  三、服务内容

  (一)必要的职称评定管理服务,包括:评定设立条件的规划、申请专家的设置、评定流程的设计、实施和管理指导等。

  (二)可选的职称评定管理服务,如科研攻关成果评估、决策咨询等。

  四、服务提供者

  服务提供者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职称管理法规指定的职称评定专业;

  (二)拥有规范化的职称评定技术和专业能力;

  (三)拥有完备的评定设备及测量仪器;

  (四)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精神。

  五、服务标准

  -1-

  (一)服务安排应科学合理,服务程序应严格执行;

  (二)服务过程应当有专人负责,实施过程应正确自觉;

  (三)服务人员应遵守服务行为准则,维护职称评定管理专业精神;

  (四)服务费用收费标准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

  六、服务考核

  甲方可以按照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以确保服务的满意度。

  七、争议处理

  在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司法机关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法律责任

  任何非法提供职称评定管理服务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解释权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广东省人事厅所有。

  十、生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事厅

  2020年5月

  以上就是《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全文,本办法

  -2-

  旨在规范广东省职称评定管理服务,提高职称评定质量和服务水平,实施本办法,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遵守服务标准和服务考核,对于发生的争议,可以采取司法调解和法律诉讼等方式处理,若有违反行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追究责任。本办法的实施,必将有助于改善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不同单位和机构的需求,更好地推动职称评定工作的发展。

  -3-

篇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事厅

  【公布日期】2002.11.07?

  【字

  号】粤人发[2002]236号

  【施行日期】2002.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人发[2002]2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过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人事厅

  二00二年十一月七日

  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增强职称工作的透明度,广

  泛地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保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评审结果的后观、按征、准确,杜绝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权益,根据国家和省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高、中级评委会,均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经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资格名称,返回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第三条

  公示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30天内完成,公示期为7至15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明确公示的起、止日期和执行公示情况上报的截止日期,个别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的应征得要求其公示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同意,可相应延长10天。

  第四条

  公示文稿统一格式,内容包括:评委会名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获资格名称、公示起止日期、公示方式、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和方式、受理意见部门和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第五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并应将公示公告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或单位工作人员能看到的显著的位置(如饭堂入口、办公楼门口、电梯出入口等)。

  (二)应协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核实和反馈工作,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包庇申报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市、计部有关单位在公示过程中,应接受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市、县人事职改部门或省直相关部门应按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要求,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做好公示工作。

  (二)在公示期间,协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做好情况核实工作,如实将情况反馈给申报人所在单位,必要时可向省人事厅专业技人员管理处反映。

  第七条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做好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做好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必要时可委托市、县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应向相应人事部门提交评审办证材料及情况、公示情况报告,办理核准和发证手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省人事厅或省人事厅授权单位;市属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

  第八条

  各地、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均可对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中存在的违反政策规定、违纪违法行为,向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市人事部门、省人事厅监察室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举报。省人事厅举报电话:83133936(监察室)、8313394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凡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第九条

  省人事厅、市人事局在核准高、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时,应尊重公示结果,凡公示中经核实有违反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准和办理发证手续,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退向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附:公示文稿格式

  公示文稿格式:

  公示

  经XX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XX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上午8:00至

  月

  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XX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XXX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获得xX资格人员名单

  广东省XX高(中)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

  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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