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智慧法院建设成果6篇

时间:2023-05-12 16:30:05  阅读:

篇一: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10.13?

  【分

  类】新闻发布会

  正文

  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

  许建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建成支持全国四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力推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

  一、建成智慧服务系统,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人民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司法服务。

  一是建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支撑构建在线多元纠纷解决新格局。发挥平台集成主渠道功能,打破部门、区域和层级信息壁垒,构建“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推动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截至2022年9月,全国四级法院以及9万多个调解组织、35万多名调解员入驻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解纷服务,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几万件纠纷在平台进行调解,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二是全面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做到诉讼服务全天候。研发上线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开庭、送达等在线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减少到只需要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加速推进,2021年全国法院网上立案1143.9万件,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是构建多渠道诉讼服务平台,减轻群众诉累。全国法院全面建设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来院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调解等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电话接入、语音和短信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诉讼活动提供最为便捷的服务。在各地法院建设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建成全国法院12368统一调度中心、全国法院统一短信平台,实现12368“一号”全国通办。

  二、建成智慧审判系统,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审判工作中应用,助力法官寻找事实、适用法律。

  一是推行基于电子卷宗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促进办案智能化升级。2016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指导各级法院随案制作电子卷宗,法官基于电子卷宗开展阅卷、合议等工作,审理过程全程留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网上流转,以往平均耗时15天的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工作,现在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

  二是研发各类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大幅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依托司法人工智能先进技术,为法官审判办案提供案件卷宗信息自动回填、法律知识服务、文书辅助制作、类案自动推送、庭审语音自动转录等智能辅助办案工具,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30%以上,庭审效率提升20%以上。

  三是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多业务在线协同。实现政法机关办理刑事、减刑假释等案件网上协同化,统一证据标准,强化相互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实现与交通管理部门、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等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推进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前置、损害赔偿标准统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建成智慧执行系统,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坚强支撑

  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的关键一环,人民法院坚持执行信息化,构建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不断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一是建成网络执行查控体系,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积极推动建立覆盖全国法院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查控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0多家单位、3900多家银行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船

  舶、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信息,对各种财产形式做到全面覆盖、一网打尽,实现了依法调查财产方式的根本变革。

  二是构建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特定职务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化解财产变现难题。通过淘宝、京东等7家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标的物,传统拍卖程序中的公告、缴纳保证金、竞买、确认成交等所有拍卖行为,都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进行,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实现拍卖环节违纪违法“零投诉”。截至2022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成交额超过2万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超过600亿元。

  四、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助力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精准化

  司法大数据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晴雨表,蕴含着重要价值。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深化司法公开,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运用司法大数据完善司法管理机制、服务经济社会治理。

  一是支持司法信息主动公开,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支持案件信息依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2022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庭审2000余万场,访问量超过500亿次;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3亿余篇,访问量超过900亿次。

  二是建成全世界最大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建成了覆盖审判执行、司法人事、司法研究、司法政务、信息化管理和外部数据等六大类数据的国家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国法院所有案件信息实时、自动汇聚,每5分钟自动更新,已累计汇聚案件信息超过2.8亿件,数据可信度长期稳定在99%以上,为开展精准分析创造了条件。

  三是深化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司法管理和社会治理。支持审判态势实时分析,每年自动生成各级法院各类统计报表750余万张,使我国法院全面告别人工司法统计时代。实时开展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时间审判态势分析和业务研判预警,为司法改革和司法资源调配提供详实依据。开展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建立面向社会治理的司法指数体系,分析经济社会运行的矛盾纠纷及其发展趋势,已累计形成1200余份专题报告,有力服务国家立法和社会治理。

  五、创新智慧法院理论体系,推进诉讼制度在信息时代跨越发展

  人民法院依托现代科技,重塑传统的线下审理模式和诉讼流程,构建完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推进中国智慧法院由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一是发布系列指导性文件,加强智慧法院体系工程顶层设计。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遵循和规范,促进智慧法院建设从抽象到具体、由局部到全局、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

  二是出台三大在线规则,推动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球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形成了既分工明确,又衔接有序,有效覆盖司法活动全领域,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的规则

  体系,使各类在线司法活动有规可依、合法规范,标志着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基本建立。2021年底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广泛吸收人民法院在线司法有关成果,明确了在线诉讼的法律效力,有力推动了信息时代诉讼法律制度与时俱进。

  三是出台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今年5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提出推进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进一步指引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可期。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着力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继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篇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最高法发布《建设智慧法院

  促进绿色发展

  成效分析报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1.08.24?

  【分

  类】新闻发布会

  正文

  最高法发布《建设智慧法院

  促进绿色发展

  成效分析报告》

  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建设智慧法院

  促进绿色发展

  成效分析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和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史作廷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全面建设智慧法院,运用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智慧法院在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通过推行电子诉讼、开展基于电子卷宗的网上办案、推进执行案件跨部门协同办理等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促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8月23日至2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为了全面、科学、量化评估智慧法院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工作质效、促进绿色发展的具体成效,在国家节能中心等部门

  及有关专家的指导支持下,组织编制完成了《建设智慧法院促进绿色发展成效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特此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发布。

  《报告》从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三个方面分析了智慧法院应用相较传统线下方式对于减少出行、降低能耗、减少碳排、节约纸张、节省成本等方面的成效。

  一、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

  全国法院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在全国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国各级法院全面建成并应用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国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等。曾经有律师统计,线下方式完成一项诉讼需要往返法院近6次,智慧法院通过推行电子诉讼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减少出行成本,能够支持“一次都不用跑”。

  在网上立案方面,2020年,全国法院接收网上立案1080万件,占一审立案量的54%;1/5以上立案申请在非工作时段提交;约1/10立案申请在非工作日提交;用户实际应用效果显示,理想状态下当事人20分钟即可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完成立案申请。相比于传统线下法院现场立案方式,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帮助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减少出行约24.5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15.9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8万吨、减少碳排量16.3万吨;节约纸张约1.2亿张;节省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时间约4860万小时。

  在网络司法拍卖方面,2020年,全国法院共使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累计上拍标的物57.3万件,共有39万人报名参加拍卖,成交额4013亿元,相比线下拍卖方式节约当事人佣金123.6亿元。

  通过调研、分析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网上调解、跨域立案、12368诉服热线、网络破产会议、网络司法拍卖9项信息化应用成效,评估得出: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全方位保障当事人诉求,减轻群众诉累,相比传统诉讼方式减少群众出行约8800万人次,减少出行约63亿公里,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0万余吨、减少碳排42万余吨;节约纸张约2.7亿张;节省群众出行时间约1.2亿小时;各类应用节省当事人、律师等出行成本、印制成本共42亿余元。

  二、在服务审判执行方面

  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要求所有案件材料均扫描、编目形成电子卷宗,解决案件卷宗调阅、流转、存储、归档等问题,改变法官基于纸质卷宗办案的传统办案方式。为助力“破解执行难”,全国法院建成全国统一、内外联动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实现财产网络查控、跨部门联合信用惩戒、远程执行指挥等,改变以往执行法官“登门临柜”的办案方式,实现了执行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网络执行查控实现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0多家单位、3900多家银行联网,对当事人各类财产形式“一网打尽”,执行法官办案过程中即可一键发起网络

  查控,财产调查效率呈几何倍数提升。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16.7亿次、划扣冻结3392万次。如果采用线下方式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证券、车辆等信息,需要两名执行法官携带法院文书前往当地银行、证监会、车管所等机构,耗时费力,无法达到信息化条件下“一网打尽”的效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累计冻结资金13219.58亿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18950.07万条。

  全国法院大力推动远程音视频应用方面,全面建成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支持法院联动指挥,建成远程视频会议系统支持全国法院视频会议、远程培训,建成远程审理系统提高办案效率。2020年,全国法院开展远程执行指挥5.2万余次、举办远程视频会议约3.6万余次、举办视频培训1.5万余场、开展远程审理23万余次,有力保障了法院干警疫情期间沟通交流、业务协同等需求。

  通过调研、分析电子卷宗跨院调阅、远程执行指挥、“总对总”网络查询、“总对总”网络划扣冻结、“点对点”查控、省内执行委托、省外执行委托、远程提讯、远程培训、视频会议等10项应用成效,评估得出: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如果采用传统线下方式达到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效果,需要干警公务出行约73亿余人次,出行里程约870余亿公里,相当于消耗标准煤430多万吨、排放二氧化碳890多万吨;需要耗费纸张约132亿张;需要耗费干警时间约145亿多小时,相当于728万人全年工作时间;需要耗费出行、印制等成本780亿余元。

  特别说明的是,这里评估的是线下工作方式与信息化方式相同效果下需要的耗费,因此这里的用词是“需要”而并非“减少”。从评估结果可以看出,传统线下

  方式人民法院的人力、资金等资源远远不能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的审判执行工作效果,可以说信息化推动了审判执行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三、在服务司法管理方面

  全国法院普遍建设办公平台,实现了对公文往来、公告通知、工作动态和人、财、物的规范管理;通过使用电子签章,满足人民法庭、电子诉讼平台、协助执行文书等盖章需求;建设全国统一送达平台,逐渐替代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

  2020年全国法院运用网上办公平台办理电子公文约710万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文书2400多万次;通过电子签章方式盖章文件8800万余次,提升司法管理工作效率,节约纸张约10亿余张,节约印制成本5亿余元。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2020年,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相对传统线下方式,节省群众、干警出行约935亿公里,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6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41万吨,节约纸张145亿张,保护了108万颗树。传统方式若要达到信息化条件下的工作效果,需要耗费约740万人全年工作时间,耗费出行成本、印制成本、司法拍卖佣金等约952亿余元。

  按照同样的指标和测算方法,我们分析了2018年、2019年智慧法院促进绿色发展成效:2018年,全国法院通过信息化应用,相比传统方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654.76万吨;2019年减少二氧化碳757.15万吨,较2018年提升15.64%;

  2020年减少二氧化碳941.44万吨,较2019年提升24.34%;2018年,全国法院通过信息化应用,相比传统方式,节省出行、印制、司法拍卖等成本701.45亿元;2019年节省成本802.35亿元,较2018年提升14.38%;2020年节省成本952.86亿元,较2019年提升18.76%。

  关于本《报告》的相关数据来源,全国法院信息化应用成效数据来自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以及各地法院的调研结果;对于传统线下立案、开庭等方式的出行、印制等能耗需求来源于河北等地法院数据抽样分析;对于能源、碳排、成本等测算方法来源于公开发表数据及测算方法。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促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篇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答记者问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10.13?

  【分

  类】问答

  正文

  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答记者问

  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奇伟,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商成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

  问题1发布中提到目前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在线参与调解、诉讼。请问平台如何使用,能在线获得哪些服务?

  答:首先说明一下这个平台如何访问。我们打开手机微信,下拉进入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我们官方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全国3500多家法院都可以通过这个入口进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

  务”首页链接就可以使用各地法院的在线调解、网上立案等功能。平台上包含详实的诉讼指引说明,当事人实名认证后根据平台上的操作指引即可在线参与诉讼。

  目前,平台集成了调解、立案、阅卷、送达、保全、鉴定等全国通用诉讼服务功能和部分地方法院特色服务功能,支持集中查询和办理全国法院的诉讼服务事项,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办理全国法院在线服务的司法需求。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目前已成为全国法院通过互联网向人民群众提供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的统一门户,每日提供在线服务超千万次。截至2022年9月,平台实名注册人数达1300多万,接收网上立案申请2100多万件,在线送达文书5400多万份,累计访问量超过30亿人次。据有关数据统计,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支持下,当事人完成一件诉讼从以往需要往返约6次减少到现在只需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

  我们欢迎各位当事人选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开展在线诉讼。当然,我们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我们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等线下场所也提供了方便、丰富的诉讼服务措施,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线上、线下或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方式。

  问题2发布中提到推行基于电子卷宗的全流程网上办案,促进办案智能化升级。请问,人民法院具体如何通过电子卷宗智能辅助法官办案?

  答:案件的卷宗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记录,全面记载了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个程序步骤和相关信息,是贯穿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始终的主线,是审判智能化

  的重要数据基础。我们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彻底改变了以往法官基于纸质卷宗办案的工作模式。

  具体而言有三步:

  第一步是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我们广泛推进在线诉讼模式,使得大量案件材料从源头就实现数字化;对于线下提交的案件材料,人民法院也及时通过扫描、转录等方式随案生成符合要求的电子文件,形成案件电子卷宗。

  第二步是推进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在卷宗数据全面数字化和法院“一张网”办案的基础上,我们对内“实现全程网上阅卷”,支持电子卷宗随办案环节流转,支持法院内部合议庭成员网上阅卷、审委会在线讨论,同时支持跨层级、跨地域的法院之间“卷宗调阅”,以前传统纸质卷宗跨法院调阅周期经常长达数周,现在法官只需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实现案件上诉、移送、再审电子卷宗的网上调阅和跨域立案电子卷宗移交,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对外则依托在线服务平台,通过网间数据安全交换,提供电子卷宗在线申请、在线阅卷服务,切实方便当事人、律师网上阅卷。

  第三步是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全国法院依托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广泛应用图像处理、文本识别、语义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卷宗数据的深度应用,形成案件信息自动回填、相似案例推荐、法律法规推送、量刑建议参考、文书自动生成、一键在线归档等智能化辅助功能,有效辅助法官寻找并精准适用法律,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以文书撰写环节为例,案件审理过程中,系统能够智能分析案件卷宗信息并提取当事人姓名、地址、案号等要素信息,100%自动生成通知书类的简单程序性文书;在法官起草判决书时,系统能够帮助法官自动加载文书模板,自动识别电子卷

  宗后填写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等基本信息,自动关联法律条文,指引证据核验,文书起草完成后还能够支持自动排版、检查文书瑕疵。

  目前,电子卷宗的智能化应用已经贯穿从案件立案到归档的全过程,既为法官提供了大量便利,也切实促进了司法公正水平的提升。

  问题3发布中提到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请问人民法院具体是如何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

  答: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成了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目前,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上链存证超过26亿条,存固证据、智能辅助、卷宗管理等方面应用效能和规范程度不断提升,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等应用场景落地。

  二是开展司法区块链技术科研攻关。我们正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司法区块链关键技术及典型应用示范研究”项目,重点推进司法区块链存证验证、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关键技术突破并落地应用。

  三是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总体要求及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的建设要求,将进一步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提升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协同能力、服务经济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的典型场景落地应用。

  问题4目前,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请问未来智慧法院发展方向如何?

  答:“十三五”末,全国法院普遍建成了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去年,我们发布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提出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智能化,对于广大用户而言,信息化的生命在于提质增效。只有利用自动化、智能化技术,大幅度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往返奔波和法院干警的工作负荷,才能提高应用积极性。

  二是一体化,虽然全国法院围绕系统集成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需通过系统工程总体设计进一步推动集成优化。

  三是协同化,智慧法院无论是横向与其他部门对接、纵向向日常社会活动延伸方面都存在广阔的拓展空间,要统筹优化人民法院内外部流程,支持构建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跨网系的人民法院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

  四是泛在化,移动互联时代,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越来越不受地域空间限制,司法需求也必然要打破地理空间约束,智慧法院要充分发挥5G移动互联技术的综合优势,全面推动基础设施、业务应用和智能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拓展。

  五是便捷化,易用、好用、可靠是广大用户对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智慧法院建设始终坚持用户导向,把提升用户体验作为智慧法院发展的重要内容。

  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这些都是智慧法院建设行稳致远的基础,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我们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保障智慧法院安全健康发展。

篇四: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智慧法院建设十大典型事例

  (2022年5月30日)

  目录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助力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一江苏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江苏高院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

  .建设一站式维权平台打造全域诉服体系新动能

  一苏州中院“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夯实无纸化办公办案基础

  一苏州中院“数据加工工场”系统

  .推进内外网系统融合应用

  打造智慧庭审新模式

  一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

  .打造智慧警务云平台推进警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

  .织密信息“防护网”切实防范廉政司法风险无疏漏

  一南京中院“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探索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创新智能化执行新途径

  一无锡中院“物联网+执行”系统

  .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智慧送达

  开启集约送达新模式

  一宿迁中院“宿法智达”系统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助力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一江苏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

  【基本情况】

  “套路贷”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常见形式和敛财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手法不断翻新,防范和识别难度

  大。为服务法官更加科学、准确地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服

  务精准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

  展,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江苏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设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智能预警系统包含系统首页、态势分析、人群画像、风险放贷人

  预警、已结案件预警、综合检索、诉讼代理人分析、重点关注、工作

  成果、职业放贷人名录、文件资料等功能模块,依托大数据分析、人

  工智能技术,实现风险人员、风险案件的智能识别与预警,辅助法官

  快速甄别发现“套路贷”虚假诉讼。

  【主要成效】

  智能预警系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和智能算法等技术,通过汇聚

  和分析法院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构建“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算法

  模型,设置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等案由的监督识别点,建立对“套路

  贷”虚假诉讼案件和当事人的大数据智能画像,实现“套路贷”虚假

  诉讼自动预警、科学认定、全面打击和源头防范,帮助法官在办案中

  精准高效地甄别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

  自系统上线以来,江苏法院干警共使用502.7万人次,成功从

  2013年以来的118万余名原告中,识别出5级高风险放贷人5776人、4级风险放贷人6754人,从175万余件民间借贷等七类案由一审案件

  中识别出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32962件,有力支撑了江苏法

  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和江苏省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

  工作。该系统顺利通过法研院测评,并成功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

  书,江苏高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确定为智能预警系统全国唯一

  试点法院。

  【典型意义】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民间借贷类案件涉“套路贷”虚假诉讼风险进行测算,是司法大数

  据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体现。该系统基于海量数据基础所进行模块化

  分析,智能预警矛盾风险隐患关键节点动态,为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

  供了有力支持。

  .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江苏高院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

  【基本情况】

  江苏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的意见》,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结合工

  作实际,提出了

  “完善存证验证服务、探索智能合约应用、推进跨链

  融合制度、建立可信操作体系”四个方面8个创新应用点,助力法院

  业务高质量发展。在2021年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任务中,江苏高

  院荣获全国高院试点任务第一名的优秀成绩。

  基于司法区块链平台,将案件办理全过程相关业务节点生成的法

  律文书上链存证,实现无纸化办案场景下电子卷宗的安全可信。提供

  统一的核验平台,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法律文书的真伪验证。在知识产

  权确权应用中,将各类电子证据材料信息纳入司法区块链中,上链成

  功后返回存证哈希、存证证书等数据,从源头上杜绝材料被篡改的可

  能。在案款可信监管应用中,对案款各类关联信息进行实时存证,确

  保操作可信。

  【主要成效】

  系统能够实现自动签章文书、裁判文书、送达文书等相关法律文

  书的上链存证及相关文书的在线核验应用;以知识产权案件为切入口

  实现对知识产权的确权、固证及验证;以案款发放全流程监管为目

  标,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案款发放全过程的可管控、可监督、可追

  溯。

  截至目前,江苏法院区块链节点已经存证电子材料、业务信息等

  数据377.9万份,上链法院83家。为法官、当事人、代理人、律师等

  各类人员提供全流程安全可信的诉讼服务应用。

  【典型意义】

  区块链平台应用系统依托司法机关主体信用,充分发挥区块链技

  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不可撤销、公开透明、可靠性强的特点,以及管理成本低、便于追踪、安全性高的优势,为审判文书等材料存

  证、验证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在法院的文书存证验证方面具有潜在

  的巨大价值。该系统实现了电子证据在司法领域的可信流转,能够有

  效帮助法官破解电子证据的认定难题,高效查明案件事实,提升审判

  效率。同时,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并进一步规范线上行

  为。

  .建设一站式维权平台打造全域诉服体系新动能

  一苏州中院“全域诉讼服务系统”

  【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8日,苏州法院在全国率先上线“全域诉讼服务系

  统”,旨在打造“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的诉讼服务体

  系。该系统充分融合线上、线下各类“小前台”诉讼服务申请,打造

  以诉讼服务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大中台”业务处理监管中枢,联结各

  法院、各业务部门建成“长后台”机制,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事项办理

  效率和质量。系统依托实体诉讼服务大厅,推进诉讼服务工作规范

  化、便捷化、无纸化,通过全域诉讼服务平台归口管理线上、线下各

  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各类诉讼服务事项的收集、办理(转办)、跟

  踪等功能,促进法院之间、各个审判部门、各业务环节的整体联动,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当事人与办案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

  【主要成效】

  集约化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减轻了异地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

  的诉累,将立案、送达、交材料、查询等业务进行集约化办理,当事

  人、律师到就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法庭诉讼服务点就可以办理其他

  法院的业务。系统功能划分为立案类、申请类、查询类、咨询类四大

  类业务,可以实现“一网通办”、内网联动、业务协同。自全域诉讼

  服务系统上线以来,全市通过全域诉讼服务共申请了各类事项46.5万

  件,其中跨域立案800件,材料转接580件,联系法官1800件。

  【典型意义】

  “全域诉讼服务系统”统筹线上、线下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实现

  “全市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的诉讼服务体系,是全面推进

  “跨域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

  办理,解决应对异地诉讼不方便等问题的积极探索,也是“互联网

  +”背景下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高

  效率、同品质诉讼服务的有益尝试。

  .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夯实无纸化办公办案基础

  一苏州中院“数据加工工场”系统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提高电子卷宗编目效率与准确率,苏州中院成立全市人民法院“集中

  编目中心(数据加工工场)”,依托“图文识别、语义分析”智能编

  目技术,优化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辅助人员集约化管理的积极效应,提高编目核对效率。采用“分散扫描、自动编目、集中校对“新模

  式,对下级法院随案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智能编目集中人工质检和修

  改,破解电子卷宗生成不规范、应用不充分等难题,保障电子卷宗随

  案同步工作持续推进。并通过人机耦合规范电子卷宗编目标准,提升

  智能编目能力,为后续深度应用电子卷宗夯实基础。

  案件当事人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现场提交、庭审过程中提交或

  者邮寄至法院的诉讼材料,由专人进行材料收件登记,并移交所在法

  院扫描岗位进行数字化处理。扫描岗位接收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扫描,扫描完毕后电子文件自动推送智能编目引擎进行自动编目处理,统一

  提交中级法院进行编目校对。中级法院收到编目校对任务后自动分派

  至编目核对岗位,由编目岗位对智能编目结果进行检查整理、分类校

  对,核对无误后移送法官签收,系统自动对材料图文识别,便于后续

  法官利用。

  【主要成效】

  “集中编目中心(数据加工工场)”设置集中编目岗位,采用集

  中标注编目模式,对智能编目进行人工校对,及时对纸质卷宗进行深

  加工,建立可信的电子卷宗阅卷目录,确保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随案

  流转、卷宗归档,有利于实现网上阅卷、卷宗调阅、业务协同等应

  用,为法官立案、庭审质证、庭审笔录、文书撰写、结案、归档等办

  案流程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提升了电子卷宗服务审判工作的能

  力,推动了工作机制创新和审判流程再造。

  2018年“苏州法院数据工场”实现了对全市所有法院、法庭的并

  网运行,为全市两级法院在办案件提供了高质量的电子卷宗,完善了

  电子卷宗质检流程,规范了电子卷宗编目标准,提升了审判质效,节

  省了财政经费。

  【典型意义】

  苏州法院“电子卷宗智能标注编目系统”实现了自动、快速、准

  确、详尽地标注电子卷宗目录和材料名称,方便快速定位检索、可视

  化利用电子卷宗内容,为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是互

  联网时代深入推进法院系统“审判核心业务改革”的重大成果,具有

  较高的应用价值。

  .推进内外网系统融合应用

  打造智慧庭审新模式

  一南通法院“支云”庭审系统

  【基本情况】

  2020年初,面对疫情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造成的阻滞,尤其是对

  审判中心环节一庭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针对以往在线庭审模式存在

  的成本高、建设周期长、难以与审判业务系统实时对接等问题,南通

  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全国率先研发上线“支云”庭审系

  统。该系统在法院专网和互联网分别部署流媒体、业务平台,双平台

  之间通过文本和视频光闸实现业务信息、视频流和控制信令的交互;

  同时,部署画面融合服务器实时合成庭审画面。该系统对接了办案、科技法庭、语音转写、流媒体中心、庭审直播等系统,最大程度上利

  用了原有科技法庭设备,同时兼顾了多种庭审场景的需求。

  【主要成效】

  “支云”庭审系统紧贴在线诉讼需求,综合利用安全交换等多项

  技术,解决了传统互联网庭审模式不能实现与业务系统实时对接、无

  法完成复杂案件举证质证、庭审音视频无法同步到审判业务系统等难

  题,构建了

  “跨网系、跨部门、跨地域”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庭审

  新模式。该系统获评2020年全国“政府网站网上办事精品栏目”奖,入选2021年度法治蓝皮书、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全省政法工作创

  新成果二等奖。

  【典型意义】

  “支云”庭审系统是南通法院智慧法院创新成果。该系统依托南

  通法院“五位一体”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科技法庭

  系统资源,实现了与内网审判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庭审直播系统、语音转写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的实时互联互通,在疫情期间有力保障

  了南通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

  .打造智慧警务云平台推进警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台”

  【基本情况】

  “智慧警务云平台”由南通中院研发,建设法警指挥中心并由专

  人值守,实现法院内网,公安专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与驻所支

  云科技法庭、案件管理系统、访客管理系统、安防系统等对接;同步

  开发移动端APP,提供警力管理、警务督察、法官人身保护、警情处置

  等移动业务办理,实现不同功能模块在法警指挥中心、办公电脑、移

  动终端上的实时查看、提醒、处理等功能。

  【主要成效】

  该平台自2021年7月试运行以来,南通两级法院共通过该平台开

  展4290条警力申请,完成了

  8845人次的庭审保障工作,两级法院各

  项警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该平台实现了两级法院视频在线状

  况监控、视频质量自动检测并同步生成巡检报表组织845人次参加警

  务训练考核,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典型意义】

  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通中院“智慧警务云平

  台,,以警务指挥中心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

  联网等技术为支撑,构建了联动指挥、快速响应的警务指挥中心信息

  系统,实现了移动化快速指挥调度、多维度智能安全防范、高效率法

  警业务管理,有力促进了数字法院建设。

  .织密信息“防护网”切实防范廉政司法风险无疏漏

  一南京中院“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

  【基本情况】

  南京中院研发上线“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建立人员信息数

  据库,为审判人员在办案期间提供有关人员信息的预警提示,辅助加

  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系统嵌入部署信息检索和提醒功能,在立案和

  审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在诉讼参与人界面中进行代理人信息填录时,系统自动根据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到特殊代理人数据库中进行检

  索,一旦查询到相关信息,即弹出预警对话框,告知操作人员该代理

  人为特殊代理人,由操作人员选择是否继续。

  【主要成效】

  建设“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为立案、审判人员精准提供特殊

  代理人信息提醒。该系统加载了南京两级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

  间梳理确认的数百名特殊代理人信息,在全市法院作为立案必查项目

  进行推广应用,在全省法院系统平台加载数据、配置使用。

  【典型意义】

  “特殊代理人预警系统”以风险代理人档案信息数据库为基础,通过敏感人员管理、风险自动预警、成效统计等功能,在立案、审理

  等环节实现自动检测并实时提醒、自动拦截违规代理案件,有效提升

  了诉讼代理人审核效率和风险甄别能力,有利于规范法院离任人员从

  事律师职业,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探索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创新智能化执行新途径

  一无锡中院“物联网+执行”系统

  【基本情况】

  无锡中院充分发挥物联网技术和本地产业集群优势,与物联网产

  业研究院签署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物联网技

  术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执行”主要有三个子系统:一

  是物联网电子封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联合物联网产

  业研究院研发的物联网电子封条,延续传统样式,震慑力强,低功耗

  值守,操作性好,可复制性强,推广性高;二是物联网称重系统,实

  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系统具备自动称重、即时记录,安全性

  强、适用范围广,减少环节、降低成本的特点;三是物联网查封财产

  监管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将对“特定财产”的监

  管发展为对“特定价值财产”的监管,实现对企业财产的“活”查

  封,最大限度降低因诉讼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通过“物联网+执

  行”,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

  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的统一。

  【主要成效】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

  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

  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11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

  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物联网+执行”系统的应用,对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社

  会治理效能具有主要价值,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具

  有良好的效果。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召开执行工作现场会,在全

  省推广“物联网+执行”的工作经验。

  【典型意义】

  无锡法院“物联网+执行”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

  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既

  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

  位的感知和预警,又使企业可以正常生产经营,开创了善意文明执行

  的新路径。

  12管理更“智能”改革生“效能”

  一盐城中院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官、院庭长办案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构筑

  标准化、规范化的审判流程体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盐城中院建设了审判执行全流程节点信息化管控平台。平台将从立案

  到结案归档的全部流程节点的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操作规范嵌入办

  案系统,若出现违规现象,管控平台进行提示、预警、设卡乃至锁

  定。将所有管控节点区分为重点节点和一般节点进行分级管控:对一

  般节点采用提示、警示等方式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对重点节点一律采用设卡、锁定的方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篇五: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智慧法院建设情况总结汇报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坚持向科技要人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服务,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实现了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模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

  一、以服务群众为原则,搭建便民诉讼服务系统。(一)集成建设诉讼服务中心。2019年开始,我院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优化,以“精准化、具体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原则,投入*余万元启动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改造及立案大厅的便民设施设备增建。全新升级的诉讼服务中心多功能自助服务区,设置了智能诉讼综合柜员机、综合便民终端、智能查询一体机、综合智能柜等设施,集合从咨询到自助立案、缴费、诉讼材料转交、查询等全程一站式自助诉讼服务功能,人工服务可替代率达到100%。

  (二)扎实推进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流程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当事人通过四大公开平台,能够随时知晓本人案件从立案、开庭、结案、执行所有环节的相关信息,依法保障保证当事人的涉诉权利。同时,加强信息化综合运用,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户外大

  型LED屏幕等方式,将法院审判业务、工作流程、工作动态主动向社会公布,实现公开、透明。

  (三)不断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体系。紧紧围绕“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总体工作思想,我院依托*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起了集约高效的24小时诉讼服务矩阵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多种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通过该服务矩阵,当事人可以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网上缴费等功能,实现足不出户就享受到和人工服务等同的诉讼权利。

  二、以服务审判为原则,搭建高效审判执行系统。(一)高效搭建执行指挥中心。以全国法院统一分级部署的指挥调度系统为基础,完成了具有*特色的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平台融合了执行指挥中心基础支撑系统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深度对接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系统、执行案款管理等系统,搭挂我院与*等部门的查询专线,形成了一个集指挥调度、远程查控、案件流水化作业的综合系统。

  通过指挥中心,可以及时掌握了解外勤执行民警执行过程并结合实战需求进行调度指挥,实现司法查控、执行通知、繁简分流等执行业务事项集约化处理,提供统一和集中的数据交互共享服务,满足法院日常工作及各类紧急状况所需要的指挥能力,为领导的业务督导、执行指挥、应急指挥和决策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二)积极适配审判办公系统。为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把握,在省高院搭建的三级法院联网的信息交流平台基础上,我院将所有业务办公系统全面接入,涵盖司法办案、审判管理、司法鉴定、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审判辅助、后勤保障等信息系统,全面规范审判、办公流程,实现了日常业务一网通办。同时,充分利用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快捷的传输速度、方便的数据查询功能、智能化的决策支持等功能提高干警审判、办公效率。

  三、以服务管理为原则,搭建智能司法管理系统。(一)全面覆盖科技法庭。目前已经建设有科技法庭*套,便携式科技法庭2套,车载科技法庭1套,正在建设中的科技法庭8套,用现代化装备和科技手段wz起来的审判法庭,全方位实现庭审音视频全程记录、庭审音视频实况直播、庭审举证的全程记录,并实现证据展示的自动化、网络化,同时可以实现案件的多媒体证据展示和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与应用,为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举证等应用奠定基础。

  (二)全面覆盖数字化档案。全面完成了库存档案的数字化扫描,及时对档案室历年来库存诉讼档案进行了全面数字化处理,并挂接到办公办案系统,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全部达到上级要求的归卷标准,极大地方便了审判人员及当事人查阅利用,年均档案查询利用*余人次。2021年,全面开始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的数字档案中间库,将案件所有相关材料在立案环节送入扫描中心集中扫描完成,通过智能编目形成电子卷宗进行内部流转,审判人员全程无需接触纸质材料,即可实现案卷的即时传输、按需查阅,纸质卷宗全程保存在中间库云柜中。档案材料入库过程标准化,最大限度地保证入库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溯源性。

篇六: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智慧法院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业务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业务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业务系统建设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述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2016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行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首次提出建设立足于时代发展前沿的“智慧法院”。?

  2016年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提出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

  化发展战略纲要》,将建设“智慧法院”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建设“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2016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指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并将电子诉讼占比作为5个信息服务指标之一,全国法院电子诉讼占比要在2020年超过15%。?

  2017年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提出2017年人民法院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201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统筹兼顾,全面把握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布局。智慧法院建设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要准确把握智慧法院与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关系,深刻认识到信息化是人民法院组织、管理和建设的运行载体,智慧法院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种形态,积极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在智慧法院体系内智能运行、健康发展。要准确把握智慧法院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特征,以是否达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作为评价智慧法院的基本标准和主要依据。?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7年)》显示,在全国法院网络信息化“三大能力”中,基础支撑能力指数最高,达到90,基本形成以“云网一体化”为纽带的信息基础设施全覆盖格局。2017年度全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平均指数为72。智慧法院建设指数在80至90区间的法院最多,达到847家,标志着全国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

  第二章

  总体设计

  2.1建设原则

  系统建设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全面性

  系统总体设计应遵循科学的设计理念,各个组成部分均符合当代信息技术发展形势,满足未来对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提供针对各种数据源的接口支持。

  开放性

  在现有应用系统和手段建设中有大量资源,包括软硬件环境资源和大量信息资源,在实现资源共享时要统一规划,最大限度实现各类资源共享,支持各地业务工作的开展。

  系统需提供多种数据访问、服务调用和资源管理接口,实现资源和服务对其他业务手段和使用人员的共享。

  灵活性

  平台设计需采用灵活架构实现可配置,动态可扩展和自定义,有较强的可扩展性。

  安全性

  系统必须有高可靠性,能够长时间运行而不宕机,要保证系统使用的连续性。建立全局的数据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访问控制机制,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审计等安全机制。

  易维护性

  系统需要具备可解决问题并易于管理的系统。贯彻面向最终用户的原则,部署快捷,具有了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单、直观、灵活,易于学习和掌握。

  2.2设计依据

  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涉及到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有:

  l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BMZ1-2000)

  l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2008)

  l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l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l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GB17859-1999)

  l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

  l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2505-1990)

  l

  ……

  第三章

  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3.1系统目标

  综合考虑大数据的发展趋势、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的需求、目前法院数据资源的建设成果等因素,基于大数据技术建设法院大数据分析平台,支撑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汇集、处理、存储、共享、分析应用,特别是针对以往信息技术无法处理的非结构化数据和外部机构的数据资源,结合业务应用的需求,开展法院业务与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3.2系统架构

  图:总体逻辑架构

  系统主要分为6大功能平台

  大数据基础平台:大数据基础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管理、业务分析管理应用、提供大数据环境下的集群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挖掘分析等内容。

  数据标准规范:制定法院系列数据标准,包括总则、信息资源目录标准、数据标准、数据归集标准、数据交换规范、数据安全标准、数据运维管理规范,建设数据标准管理系统,用于标准的导入、维护、发布等。

  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平台包括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采集平台、数据预处理与存储模块、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四大功能模块。

  数据资源目录,是平台的数据资源分类管理、浏览、订阅平台。平台下的六大数据主题库、操作型数据仓库等各类数据资源,都通过数据资源目录的方式分类展示,并提供订阅、审批、数据接口等服务。同时,提供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多租户数据空间管理等功能。

  数据采集平台,实现主要业务系统及根据业务需求新建的应用系统的数据、互联网数据和外部数据,将数据全部汇集至大数据平台。

  数据预处理(清洗)与存储模块,实现高院业务系统数据、市中院系统数据、基层院数据、互联网数据、外部协作单位数据的抽取、校验、清洗、比对、回溯、转正及修正、脱敏、入库。

  数据交换管理系统,作为数据共享服务的系统支撑。

  六大数据主题库:按照标准规范,建立六大标准主题库:审判执行库、司法人事库、司法政务库、司法研究库、信息化管理库、外部数据库。

  统一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一级部署三级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通过数据审计、日志服务、数据分析进行安全管控,通过元数据管理、接口订阅服务、业务系统接口访问服务等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智慧应用:开展业务数据分析应用,主要包括:综合分析主题、民事分析主题、商事分析主题、刑事分析主题、行政分析主题、执行分析主题、非诉分析主题、质效报表主题、司法统计主题等。

  大屏可视化应用,主要包括:审判执行态势、庭审监控、司法公开、审判管理、执行管理、专题分析等。

  司法统计模块,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系统对接。

  3.3业务流程

  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作为数据资源整合的管理平台,从数据资源目

  录、数据结构、数据质量、数据空间几个方面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通过一套完整的服务管理体系,

  从数据服务管理角度提供完善的服务注册、配置、发布、监控、管理机制。从数据服务使用的角度提供查找、申请、调用等功能。

  整个的服务管理体系可以保证实现“谁用谁申请,谁用谁留痕”的设计目标,

  确保数据资产的可感知可管控。

  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业务流程

  统一数据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审计、日志服务、数据分析进行安全管控,通过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服务、接口订阅服务、接口访问服务实现数据读写分离,数据资源共享。

  图:统一数据服务平台业务流程

  3.4详细设计

  3.4.1数据接入设计

  数据接入层需要对不同来源的数据按照元数据管理规范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形成标准的数据资源,为数据的下一个环节数据处理提供标准数据。根据大数据平台的需求,数据的采集需要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由于数据有法院内部数据、社会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物联网数据等各种来源、各种类型的数据,数据接入平台要实现对数据针对性、行业性、精准性的数据接入。

  数据采集主要通过前端的采集设备进行数据获取,例如互联网国际口分光数据直接在最高院采集,但大部分数据直接在省高法和地市中院进行采集;建议根据采集的位置就近存储,形成分级和多级数据采集和汇总、存储的格局。

  3.4.2数据汇聚设计

  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按照大数据平台要求提供标准接口,通过ETL工具、数据采集工具或数据交换平台统一汇聚到大数据平台。

  3.4.3数据处理设计

  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处理流程,形成面向数据内容的数据接入、提取、清洗、关联、比对、标识等转换处理规范模式,为法院大数据的融合建库提供支撑;对接入大数据资源池的数据不再分发,达到在不搬动数据的同时实现数据的共享,即数据不动、云动、应用动;数据传输过程进行加密和断点续传。

  3.4.4数据组织设计

  原始数据区:主要是为数据接入提供暂时落地服务的数据区域,以非结构化数据为主,采用大数据平台的HDFS来承载。比如flume采集来的日志数据、文本数据,FTP的上游系统批量上报的数据,以及kafka消息中间件落地数据等,数据保留的周期一般较短。

  资源数据区:主要是对原始数据进行提炼加工后的公共数据集合,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为主,采用大数据平台的HDFS、HBase来承载;对各项业务工作都具有支撑作用,数据保留的周期一般较短。

  主题数据区:提供主题数据的查询、引用服务,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为主,需要长期保存,采用MPP构建主题库,提供数据的高并发、低延时的查询。

  业务专题区:提供业务专题应用的数据查询、推演等服务,以关系型的库/表为主,需要长期保存,采用MPP构建业务专题库,满足不同专题的应用场景,提供数据的高并发、低延时的查询。

  处理计算区:主要是为了满足数据在加工、清洗、计算等过程中,临时存储数据的需要;不同的计算引擎,数据临时存放的区域可能不同;比如MPP中的数据转换,可能采用的是数据库的临时表;而文件处理需要借助MR、Spark等,以及主题、专题数据的助理需要借助Hive、Spark等组件,缓存区在Hbase或者HDFS文件系统上。

  数据沙盘区:主要是为了满足业务做模型开发或测试需求,临时存储所需测试数据的需要,采用大数据平台的存储系统来实现。

  数据服务区:为业务应用提供服务的数据分区,主要为了存储那些批量(定期)主动推送数据报告、分发数据取数服务的结果,同时提供流式数据服务、在线查询服务的结果缓存,通过FTP接口、流式引擎、SQL等接口对外提供数据服务。

  3.4.5数据治理设计

  建立规范化的数据治理机制,形成面向数据管理的数据资源目录、分级分类、数据血缘、数据质量、数据运维等数据安全和服务体系,为各类智能应用提供算法、模型、应用支撑。通过大量的项目实践,总结了自己的数据治理方法论。

  数据治理其实是一种体系,是一个关注于信息系统执行层面的体系,这一体系的目的是整合信息部门的知识和意见,对整体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从范围来讲,数据治理涵盖了从前端事务处理系统、后端业务数据库到终端的数据分析,从源头到终端再回到源头形成一个闭环负反馈系统。

  第四章

  微法院建设方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指导下开展法院信息系统建设,以互联网为手段,面向普通民众当事人开展普惠法律服务,建设“线上立案庭审执行一体化”的微法院诉讼服务系统。

  4.1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方案概览

  “微法院”解决方案立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的要求,以微信城市服务、小程序为入口,打造“诉前辅助”、“诉前调解”和“诉讼庭审”三大环节,贯穿整个诉讼服务全流程。

  诉前辅助

  诉前阶段“微法院”可以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诉讼流程指引、文书模板、诉讼风险评估、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帮助当事人快速了解诉讼全过程。而使用智能化的类案查询功能,可以帮助当事人查找与自身案情相近的案件,风险评估可以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形成一个初步的预判,有效减少无效纠纷。

  诉前调解

  当事人可以通过“微法院”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经过咨询引导、纠纷申请、提交审核、远程调解协议签收整个过程。并通过智能语音识别自动记录所有笔录。整个过程充分应用了人脸核身、智能语音、实时音视频等技术,使得纠纷类案件可快速、有效的处理完毕,让群众可以不用频繁跑法院。

  诉讼庭审

  将法院原有办案系统的流程与“微法院”小程序实现有效整合,线上线下通过本地小程序对接,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快捷受理案件并实现在线音视频庭审,通过智能笔录转写还原庭审全部内容,大幅减轻书记员工作量,也大大提升办案人员的办案效率和减轻工作量。

  4.2移动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架构设计

  通过“微法院”解决方案,与腾讯微信小程序提供的端能力相结合,可以快速搭建一套符合法院安全要求的多方在线诉讼平台,支持在线立案、远程庭审、在线纠纷调解等场景且涉及相关信息、视频可回传至法院内网机房存储。

  4.3方案中使用的产品简介

  实时音视频

  实时音视频(Tencent-RTC)提供全平台互通高品质实时视频通话服务的一款产品;支持微信小程序/H5页面/APP/PC客户端等接入方式之间互通,通过本方案可快速从零开始搭建出实时音视频通信平台,很好的应用于在线教育、保险定损、远程医疗与微警务等场景。

  音视频点播VOD

  音视频点播(Video

  on

  Demand)提供包括音视频采集上传、存储管理、媒体资源管理、自动化转码处理、加速播放为一体的一站式VPaaS解决方案。

  人脸核身

  人脸核身(FaceIn)方案,基于世界领先的计算机视觉技术,通过身份证

  OCR

  或用户手动输入获取用户身份信息,将依此信息去专线获取用户真实照片,并利用人脸比对技术秒级确认用户身份。您也可以配合唇语活体检测来核验当前用户是否为真人,帮助有效抵挡照片、视频、静态

  3D

  模型的攻击。主要适用于各行业需要在线远程核验身份的场景。

  语音识别ASR

  语音识别(Automatic

  Speech

  Recognition,ASR)为开发者提供语音转文字服务的最佳体验。语音识别技术开放实时语音识别、一句话识别和录音文件识别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开发者需求。

  文字识别OCR

  文字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OCR),将图片上的文字内容,智能识别成为可编辑的文本。支持身份证、名片等卡证类和票据类的印刷体识别,也支持运单等手写体识别,支持提供定制化服务,可以有效地代替人工录入信息。

  云服务器CVM

  云服务器(Cloud

  Virtual

  Machine,CVM)为您提供安全可靠的弹性计算服务。

  只需几分钟,您就可以在云端获取和启用

  CVM,来实现您的计算需求。随着业务需求的变化,您可以实时扩展或缩减计算资源。

  CVM

  支持按实际使用的资源计费,可以为您节约计算成本。使用

  CVM

  可以极大降低您的软硬件采购成本,简化

  IT

  运维工作。

  对象存储COS

  对象存储(Cloud

  Object

  Storage,简称:COS)提供的面向非结构化数据,支持

  HTTP/HTTPS

  协议访问的分布式存储服务,它能容纳海量数据并保证用户对带宽和容量扩充无感知,可以作为大数据计算与分析的数据池。COS

  提供网页端管理界面、多种语言的SDK

  以及命令行和图形化工具,并且完全兼容

  S3的API

  接口,方便用户直接使用社区工具和插件,COS

  还可以和其他云产品结合,比如利用

  CDN

  的全球节点提供加速服务,利用万象优图的图片处理能力提供一站式图片解决方案等。

  4.4移动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功能详细介绍

  4.4.1身份验证

  微法院通过证件核验、手机核验和人脸识别三个步骤,自动核验用户的真实身份。如果某用户系法院现存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则可进行相关诉讼行为操作。

  对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港澳台和外籍用户),支持通过人工审核核验真实身份。

  身份验证环节预留用户签名图样,并支持区块链存证。

  4.4.2用户体系

  微法院支持自然人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操作。

  微法院支持审判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进行立案、审判、执行工作。

  微法院支持添加和删除代理人。

  微法院支持法院各级领导查看名下分管部门和人员的案件。

  微法院内,各用户之间不能查看真实微信号,不能互加微信好友。

  4.4.3立案

  微法院支持用户使用微法院小程序立案。用户提交诉状、身份信息等材料的图片后,微法院后台端由系统文字识别、法官审核,相关数据传入内网,予以立案。

  4.4.4查看案件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查看名下未结案件。

  法官可查看名下未结案件、已结案件、合议案件、归档案件。

  4.4.5掌上法庭

  掌上法庭是一个类似微信群的空间。某一案件的审判组织成员和诉讼参与人均可进入案件掌上法庭,在其中以文字、图片、语音等形式公开发言,还可完成具体的诉讼行为。

  用户在掌上法庭内进行诉讼活动,相关诉讼活动的结果即时显示于掌上法庭中。

  掌上法庭内的诉讼行为全程留痕,全部记录支持回传法院内网保存。

  4.4.6审判案件具体功能

  4.4.6.1案件详情

  掌上法庭内可查看案件当事人、代理关系、立案时间、剩余审限、承办法官等案件信息。

  4.4.6.2举证质证

  当事人、代理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提交图片形式的证据。对他方提交的证据,当事人、代理人可以在掌上法庭内发表质证意见。

  4.4.6.3提交申请

  当事人、代理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提交图片形式的申请书,或根据模板填空完成申请书,进行包括延期举证、诉讼保全、撤诉、鉴定等诉讼事项申请。

  4.4.6.4制作笔录

  法官可提交图片形式的谈话笔录,或发送预存格式的谈话笔录,或编辑文字笔录后发送到掌上法庭内。诉讼参与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查看并签名确认。

  4.4.6.5联系各方

  各方可在掌上法庭内发送仅接收人可见的私信,法官使用该功能进行背靠背调解。私信亦全程留痕。

  4.4.6.6发送位置

  各方均可在掌上法庭内发送地理定位,并可跳转手机内的地图APP完成导航操作。

  4.4.6.案件调解

  法官可提交图片形式的调解协议,或编辑文字调解协议后发送到掌上法庭内。诉讼参与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查看,同意调解协议并签名确认,或不同意调解协议。

  4.4.6.多方视频

  法官可在掌上法庭内启动实时多方视频,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实时

  视频。

  4.4.6.移动庭审

  经申请并获许可,诉讼参与人可以使用微法院小程序远程参加庭审。

  法官使用移动庭审时,仍使用科技法庭既有设备。

  4.4.6.1文书送达

  法官可使用手机拍摄法律文书图片,再使用微法院发送给诉讼参与人。

  法官可使用内网已有的电子送达系统,发送法律文书pdf至微法院内。

  微法院记录用户查看时间并自动生成送达回证。

  4.4.执行案件具体功能

  除具有审判案件中的制作笔录、联系各方、发送位置、多方视频等功能外,执行案件另有其他功能。

  4.4.7.1节点公开

  执行案件的案件详情中,额外设置了流程节点标签,可自动获取执行节点信息向当事人公开。

  4.4.7.2节点采集

  执行员可将调查、搜查、评估、约谈、扣押共5个节点的信息在微法院中录入,并同步到内网执行系统。

  节点采集支持视频等多媒体信息录入。

  4.4.7.3线索举报

  执行申请人可使用线索举报功能向法院提交执行线索,执行员可在掌上法庭内据以答复和进行核实操作。

  4.4.7.4消息咨询

  执行法官可使用该功能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网中的当事人咨询。

  4.4.7.5终本约谈

  进入终本约谈页面,可实现查看历史记录,生成终本约谈笔录,当事人掌上法庭通知提醒,当事人终本约谈笔录确认等操作。

  4.4.7.6期限提醒

  在掌上法庭页面,系统会在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查控到期30天和15天前自动提示申请人和法官。

  4.4.多元化解

  微法院可跳转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小程序或其他。

  4.4.手机阅卷

  用户可通过手机阅卷功能查看可公开的电子卷宗。

  4.4.1计算工具

  微法院提供受理费、保全费等计算工具。

  4.4.11智能问答

  微法院支持跳转第三方提供智能问答机器人。用户可以通过文字或语音输入的方式进行提问,获取答案。

  4.4.12法规查询

  微法院支持跳转第三方提供的法规库进行法律法规查询。

  4.4.13法院导航

  微法院内展示全省各法院的院址(含派出法庭)和电话,并支持跳转地图APP。

  4.4.14消息中心

  微法院内建消息中心。掌上法庭内的操作和反馈结果,将以未读消息形式在微法院首页予以提示。

  4.4.15工作通讯录

  法官用户可查阅全省法官通讯录并直接拨打电话。

  第五章

  智能风险诉讼评估系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增强群众诉讼风险意识,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启用

  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实现了利用信息化帮助群众算好诉讼风险账。

  “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对离婚、劳动、保险等常见的民事案件类型,引导当事人围绕

  自身诉求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智能诉状生成系统”基于司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整理诉状要素,形成引导式问卷,当事人仅需按顺序完成问卷,系统则可自动生成诉求完整、条理清晰的起诉状。图

  诉讼风险评估

  图

  诉讼风险评估流程

  第六章

  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6.1实施计划

  整个项目分以下几个阶段:

  需求调研和初步设计阶段

  阶段目标:细化项目范围和需求,细化实施方案和项目章程。

  阶段意义:双方项目团队正式成立暨项目正式启动,完成系统整体概念设计和场景设计,完成需求规格细化和界定,完成项目综合计划制定,确定项目整体实施方针,落实项目章程,作为整体项目实施

  的指导。

  阶段工作内容:

  双方专家组及项目团队正式成立和项目启动;

  概念设计、场景设计、技术解决方案完善;

  需求规格细化和确定;

  项目章程。

  项目招标阶段

  阶段目标:细化设计方案,完成项目招标

  阶段意义:细化设计方案,并完成项目招标

  阶段工作内容:需求分析与深化设计阶段。

  系统开发建设

  阶段目标:完成整个系统的设计、编码、测试工作,进入正式运行;

  阶段意义:完成试运行版本的功能研发,为系统上线做好支撑。

  阶段工作内容:试用版本开发阶段完成后确定。

  平台安装及上线试运行阶段

  阶段目标:试运行;

  阶段意义:在试用版本开发阶段完成后,在其试运行的同时,完成需求规约中的功能开发和测试,达到可验收的水平和状态。

  阶段工作内容:试运行阶段完成后确定。

  系统维护阶段

  阶段目标:完成整个系统的验收交付。

  阶段意义:开展系统建设后运营工作,保障系统合理有效运行。

  阶段工作内容:正式版本开发阶段完成后确定。

  6.2项目团队组成

  项目成员包括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师、需求分析师、视觉设计师、软件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配置管理员、质量保证员、用户培训讲师、部署实施人员、运营人员等。

  第七章

  培训方案

  7.1培训计划

  1)计算机应用基础培训

  计算机应用基础培训:了解计算机的组成和网络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巧;掌握浏览器使用和在网上搜索信息的方法;掌握常用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掌握计算机病毒的基本知识和常用的检测杀毒方法;掌握网络安全的基本概念;学习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2)系统管理培训

  系统项目中涉及到的软件和设备较多、对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今后日常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相关技术人员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为此,需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的培训计划,为项目培养雄厚的技术力量。系统管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网络管理:使系统管理员了解掌握网络的硬件及软件的构成;局域网、广域网介绍;TCP/IP协议详解;子网划分;路由器的使用及常用命令;交换机的产品介绍;网络设计及维护。

  系统安全:了解掌握计算机系统安全策略;安全体系结构与安全模型;身份认证技术;访问控制与防火墙;网络与通信安全;操作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扫描与入侵检测。

  数据库管理:了解数据库的运行方法及原理,能够实现简单的备份和恢复;能够用SQL语句实现数据库的检索和维护。

  3)应用系统操作培训

  考察系统建设是否能够取得成功,除了系统建设、应用软件的开发外,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应用系统能否被广泛使用,而应用系统被广泛使用的前提是做好培训和推广工作。

  7.2培训对象

  考虑系统建设的特性,人员培训应分为下列三个方面:

  1)对系统建设人员的培训

  系统建设人员不仅要对相关的技术有深入的研究,还要对网络运行的业务系统有深刻的理解。因此,应加强对系统建设人员这两方面的培训,以保证系统设计符合实际业务需要。

  2)对应用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

  使之能够了解本应用系统的设计思想、主要功能和应用范围,能够熟练应用这一系统进行工作,并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各种改进意见。加强工作人员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是系统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使警员有利用计算机进行相关工作的意识,有利用计算机处理相关工作的能力。提高管理人员在信息化环境下的管理能力、应用水平,通过对警员的培训,使最终用户能够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熟练地使用计

  算机网络,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

  3)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对运营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IT技术培训、IT

  服务管理的培训、项目管理的培训、业务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运营队伍能够充分掌握先进的IT技术和经验,从技术上和管理上保证网络和系统的正常运行,从而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运行。为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还应对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特性、系统功能、故障诊断、安全技术与操作、系统备份与恢复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7.3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各类相关人员对系统有充分了解,熟悉系统的设计原理和工作方式,掌握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7.4培训方式

  提供现场培训+远程视频培训。

  第八章

  运营方案

  8.1运营内容

  业务上可建立稳定、高效、灵活的应用系统运行维护体系,提高应用系统运行效率并减少系统运行故障,支持业务系统的高效平稳运行。

  本期维护方案包括安全运营、应急事故处理、应用运营三部分,实现对网络、安全和保密、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等统一运营管理,保障系统软硬件设施和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8.1.1日常监控

  7*24小时的监控,其中包含系统层次监控、应用层监控、区域云平台监控。出现异常(如服务器负载过高),五分钟内报警,重要服务(如网站主应用不能正常访问)一分钟内报警。

  编号

  项目

  监控内容

  系统监控

  1、系统进程、主机名、密码更改等系统状态监控。

  2、cpu、磁盘、内存、网卡状态监控。

  3、服务进程、相应服务状态监控。

  4、通过脚本扩展的自定义的监控项状态监控。

  2.

  区域云平台监控

  1、区域云平台物理机宕机迁移、rds异常及其它云服务等相关事故监控。

  2、DDOS服务、网站后门监测、网站安全防御(跨站攻击、CRLF攻击、SQL注入攻击、FastCGI攻击、写入webshell攻击)、WEB漏洞监测、网页木马监测。等相应安全监控。

  3、云服务相关升级/变更监控。

  应用监控

  1.

  API

  监控

  2.

  接口监控

  3.

  应用程序状态监控

  8.1.2应急事故处理

  7*24小时的应急事故处理,其中包含系统异常处理、安全相关异常处理、区域云平台相关异常处理。发现监控报警,运维人员立即上线就位处理事故。若发现异常事故是由于应用系统导致,根据约定邮件或电话通知应用厂家人员。

  编号

  项目

  处理内容

  系统异常处理

  1、系统进程、主机名、密码更改等状态异常处理。

  2、cpu、磁盘、内存、网卡状态异常处理。

  3、服务进程、相应服务状态异常处理。

  4、通过脚本扩展的自定义的监控项状态异常处理。

  应用异常处理

  应用无法正常访问的状态异常处理。

  相关异常处理

  1、宕机迁移及其它云服务等相关事故异常处理。

  2、云服务相关升级期间导致服务异常中断异常事故处理。

  8.1.3日常运维

  日常运维包含环境设置、安装部署、数据迁移、系统调优、数据备份、升级/变更。

  编号

  项目

  内容

  环境设置

  根据系统类别及业务特点,工程师对系统进行端口限制、防火墙设置、系统初步调优、常用软件包安装及运维相关环境初始化。

  安装部署

  根据安装部署需求,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对常见软件进行安装、配置、升级等相应环

  境的安装及配置。安装部署完毕后,根据相应的文档要求,须向提供详细的部署配置及其细节。

  数据迁移

  根据数据迁移要求,进行系统层次常见应用迁移

  系统调优

  根据业务特点,进行内核、系统、常见应用软件如nginx、php、tomcat、mysql等相应服务的高级调优。

  数据备份

  对重要文件/数据/数据库等本地备份。

  升级/

  变更

  进行日常的应用升级、补丁更新、服务器相应变更。

  8.1.4安全运维

  安全运维包含系统安全扫描、应用安全扫描、安全事故处理及更专业的安全诊断。

  编号

  项目

  内容

  服务器安全运维

  针对服务器系统,进行系统层次的安全渗透扫描,制作安全报告。

  应用安全运维

  针对业务应用,进行应用层的安全渗透扫描,制作安全报告。

  安全事件处理

  DDOS攻击、网站后门异常、网站安全异常(跨站攻击、CRLF攻击、SQL注入攻击、FastCGI攻击、写入webshell攻击)、WEB漏洞、网页木马等相应异常事故处理。

  8.1.5性能评估

  进行系统应用的性能评估,并提性能评估报告。性能评估结束后,需进一步根据性能评估相应结果,系统及软件进一步调优。

  8.2运营方式

  驻地或远程。

相关热词搜索: 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法院 成果 智慧

版权所有:学富范文网 2021-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学富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学富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20210062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