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7篇

时间:2023-05-27 16:10:03  阅读:

篇一: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08.03?

  【字

  号】深办[2009]23号

  【施行日期】2009.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深办〔2009〕23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及市民的法律需求,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深度、广度还有待提高,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社会依法治理水平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

  距。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决定》(深发〔2009〕2号)及"五五"普法规划,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为全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推进新一轮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加强和改进普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的普法工作

  (一)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对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正确把握我国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次数不少于4次。组织、人事等部门及党校、行政管理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要完善公职人员年度法律培训制度,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培训课程。组织、人事部门和各机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公职人员职业准入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要加强廉政勤政法制教育,建立案例库,加大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治观念。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法治理论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坚持法律教育与品德教育并重,着力抓好法律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定期修订(三年一次)全市统一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加强和改进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促进法制教育与学科教育的结合渗透;切实抓好法制教育课程、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每学期法制教育课时不得少于10课时;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聘任制度,加快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健全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社会氛围,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理念,掌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组织、工商、税务、国资、贸工、劳动保障、海关、工会、个私协会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采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等措施,发挥街道、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自觉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劳务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劳务工自觉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意识。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将法制宣传与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机结合起来,每年组织劳务工进行免费法律常识培训,引导他们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公安、工商等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开展企业及员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各企业和各用工单位要主动承担对劳务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把法制教育纳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要结合平安社区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活动,使社区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强化街道办事处或社会服务机构、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的责任,充分发挥居委会、调解委员会干部、市民学校的作用,开展对本辖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部门要协助做好出租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一)创新载体,打造普法新品牌。各有关部门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新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宣传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职责,普法部门要认真统筹协调好普法公益广告,立法部门要大力推进公益广告宣传的立法工作,各新闻媒体和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一定版面和时段免费刊播、发布法制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开设法制宣传教育专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主要公共场所要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法律法规资料自由查询和索取等设施,运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讯、QQ群等现代手段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文化公园的建设。政法机关要发挥部门优势和资源优势,建立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运用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文化部门要将法治文艺作品列入年度创作计划,积极倡导、鼓励、扶持法治文艺创作,充分利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文艺阵地开展普法活动。

  (二)创新内容,营造知法守法氛围。要针对改革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少数群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忽视应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等情况,调整普法工作思路,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在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方法,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通过各种司法实践促进学法与用法、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学以致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研究制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核标准,适时进行评估,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出租屋综合管理等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估体系和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认真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普法工作的系统性、持续性和实效性。各级依法治理、普法机构作为普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投入,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运用各种形式、载体向全社会、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本部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二)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机制。市普法部门具体负责全市普法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深圳市各单位普法工作职责》、《深圳市普法工作评估方案》,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操作

  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对普法工作职责不落实的单位,普法主管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整改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各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考评体系,加强检查督促。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要求,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逐步递增。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方式,充分利用市场功能,采取自愿互利原则,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开展普法工作。充分整合各种普法资源,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普法网络,探索聘用社工参与普法的方式,充实普法工作力量。加强多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理论辅导和实践指导。建立健全面向社会、覆盖全市的普法联络员队伍,探索组建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漫画创作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由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普法。注重建立和培育普法义工队等志愿者队伍,以及能够承载并促进普法工作发展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使之成为我市普法队伍的有益补充。

篇二: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4月19日,X市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X党办发〔X〕X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中央、自治区有关普法方面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化、规范化,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确保《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普法责任主体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第X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和紧迫现实性,认真把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全市“X”普法实施意见顺利实施,为决胜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

  各级普法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实施意见》,做好全

  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的舆论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普法对象特点,利用门户网站、户外LED显示屏、公众服务窗口等平台,加强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宣传。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密切配合、认真谋划、上下联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普法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细化工作任务

  各级普法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确定具体宣传内容,开展活动载体方式,建立督查考核等保障措施,要明确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建立普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全市国家机关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详细梳理和适时调整本部门(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编制“四清单一办法”。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实施意见》,详细梳理本部门(单位)负责执行、管理或服务依据的法

  律法规,制定普法“内容清单”;细化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具体牵头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实化内部和社会普法工作措施,制定普法“措施清单”;依据市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及“法律八进”建设标准等,明确普法工作标准和要求,制定普法“标准清单”;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整体工作,建立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于6月30日前报市法治办备案。编制“四清单”参照附件2、3、4、5样式进行。

  (三)落实各项普法工作制度。各普法责任主体要全面建立并落实普法工作报告制度、普法责任公告制度和监督考核交流制度,对照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普法工作任务。

  四、推进重点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切实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普法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地方及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

  (二)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

  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市级以案释法案例库,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各县(市、区)普法办每季度要向市普法办上报3篇以案释法案例。推广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巡回法庭等普法形式,使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法治实践的过程成为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法律八进”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认真抓好“法律八进”标准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落实“板块”普法任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分工,切实落实牵头普法任务。由组织部牵头,党校(行政学院)配合,安排部署领导干部普法工作;由宣传部牵头,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安排、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和文化团体积极承担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任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安排部署公务员普法工作;由教育局牵头,妇联和团委配合,安排部署青少年普法工作;由国资委牵头,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配合,安排部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工作;由农牧局牵头,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安排部署农民和农民工普法工作;由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做好

  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由民政局牵头,做好法律进社区、进军营、进社会组织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强化协调联动。对于涉及面宽、横跨部门和行业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合力开展普法工作,形成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五、落实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实施意见》顺利实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牵头部门要建立普法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普法工作情况,及时跟踪普法责任制实施进展。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7月上旬,市法治办将结合“X”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对全市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效能目标管理、综治工作、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普法中期评优评先等方面的依据来使用。

  (二)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提升工作的新成效。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积极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

  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市法治办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全市经验交流和推广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向市法治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市法治办每季度将对信息刊登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和通报。

篇三: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法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精选5篇

  法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

  篇1一、指导思想

  20__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月活动,以党的__届精神为指导,以宣传平安创立和普法教育为重点,按照上级开展平安创立和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更加浓重的平安创立和法治气氛,推进平安柳树村、法治柳树村建立,为全面建立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月活动主题

  构建平安柳树法治柳树和谐柳树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宣传月活动以创立平安柳树村为主题,大力宣传党的__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立提出的任务、要求,大力宣传发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创立活动。特别要加大青少年和农村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进步法律素质,营造好法制宣传气氛。

  四、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

  根据镇党委和镇政府的安排,结合柳树村实际,方案安排以下宣传活动:

  (一)召开村委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二)3月17日在柳树村开展综治、法制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宣传资料500—1000份;(三)举办一期综治、法制专栏,书写标语30份,并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四)在学校开展“带平安创立知识回家”活动和送法进校园活动。

  (五)举办综治、法制培训班。

  五、详细要求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宣传月活动,并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平安创立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当前各项工作的落实严密结合,把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推动平安创立和普法工作深化开展工作。

  法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

  篇2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

  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根底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根本法治教育。

  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立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立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进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才能,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培育法治信仰。深化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的根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气氛。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

  4.深化学习宣传党的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利用__电视台、__新闻网、法治__网、__司法局网站、__手机报等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决定》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法治建立获得的成效,宣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贯彻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言论环境。

  5.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5月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立,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化人心。

  6.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推动落实群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创办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用户展开互动,致力打造迅捷便民、内容丰富、即时交流的微信公众账号,进一步拉近与用户的间隔,让广阔用户感受到法律“触”手可及。

  7.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立,优化成员构造,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立。积极推进社会法治文化建立,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立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认真抓好__县法治文化广场、__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调解和法治文化示范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建立,精心组织“濂溪说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交融开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小广场、公园、长廊(路、街)、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

  9.稳固普法阵地。继续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步伐。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农民夜校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立,利用

  法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

  篇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工程建立、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施行意见,广泛深化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立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的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的是:通过深化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理论,进一步进步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阔统计工作者的社会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结实树立社会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效劳社会的程度。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化开展社会法治理念和党的__大关于法治建立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重气氛;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____、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____、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开展以及与改善民生亲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开展。

  2、围绕重点,深化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标准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施行细那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

  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承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视,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施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方案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展。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工程建立、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亲密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进步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进步统计数据质量,进步统计效劳程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安康开展。

  法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

  篇4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进步广阔妇女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__区妇联20xx年普法宣传工作方案。

  一、根本原那么

  ——坚持普法宣传与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相结合。把增强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和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和目的,大力推进男女平等性别理念纳入决策主流,用法律和制度保障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开展。

  ——坚持普法宣传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搭建与妇女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把关心关爱妇女的实际行动贯穿于法制宣传和法治理论全过程,把妇女群众的思想和情绪引导好、疏导好,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普法宣传与维护妇女权益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宣传者角度转化到受众者角度,把解决妇女群众的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妇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把普法宣传过程作为妇女自我____的过程,把维护妇女权益的过程作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通过实实在在的法制宣传和____行动,实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坚持普法宣传与效劳妇女需求相结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妇女的要求,把教育、培育、引领妇女与尊重、理解、帮助妇女统一起来,从妇女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出发,着力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思想、生活、消费中的实际困难,激发她们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视的主体意识,激发她们参与经济社会建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潜能活力。

  二、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有承受教育才能的广阔妇女,重点加强对农村妇女、特殊妇女群体、遥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面向广阔妇女群众,推进妇女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1.开展宪法和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根本法律的学习宣传。以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与妇女亲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涉及民主决策和管理、消费经营和创业、劳动就业和保护、社会保障和救助、医疗卫生和安康、文化教育和培训、婚姻家庭和财产、公共平安和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阔妇女自觉依法标准行为。

  2.注重实体法和程序法学习宣传。加大对民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经济法、治安管理处分法等实体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帮助广阔妇女理解掌握与自身相关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加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帮助广阔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步骤和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3.引导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根本理念。结合妇女消费生活实际,注重培养妇女群众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观念,把主张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引导广阔妇女既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利,也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学法守法用法并重,增强妇女群众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视的意识;进步妇女群众依法办事、依法____的才能,使她们日益进步的法律意识不断转化为自身修养的一局部,成为一种法律素养。

  4.推进特殊妇女群体法制宣传教育。特别关注留守妇女、流动妇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及服刑在教、刑释解教等妇女群体在财产、人身、劳动、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和____需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____效劳理论,实在保障特殊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5.扎实开展农村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新农村建立中的作用,立足农村、面向妇女,广泛开展与农村妇女消费生活切身利益亲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阔农村妇女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进步她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视的才能;加强对农村“两委”妇女干部法制培训,进步她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才能,帮助她们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集中开展法制教育,主动提供法律效劳、____效劳,不断进步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才能和程度。

  (二)面向各级妇联干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

  1.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深化开展宪法和国家根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与促进经济社会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开展与妇女消费生活亲密相关、涉及广阔妇女权利义务、保障和改善妇女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努力进步妇联干部全面掌握法律政策的程度。

  2.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长效机制。把法律学习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催促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根据之一。

  3.强化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坚持妇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开展妇女工作;警示和教育全体干部模范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消除依赖和单纯行使行政手段管理的习惯,养成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素质;引导妇女干部将所学法律准确运用到参与立法、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运用到监视执法和推进政策落实的过程中,运用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理论中,并在理论中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三)面向全社会,加大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力度

  1.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宣传。重点宣传男女平等根本国策,把普法宣传与强化性别平等意识相结合,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在决策、管理和效劳中自觉融入男女平等思想、进步性别平等意识。

  2.面向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宣传。重点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推进在法律法规制定中充分表达男女平等和妇女利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司法公正,确保在法律法规执行中维护妇女权益。

  3.面向城乡基层干部宣传。重点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保障村规民约制定和执行的公开公正公平合法。

  法治宣传年度工作方案

  篇5p》20**年,我校平安、普法、综治和未保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x届x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平安,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平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治安进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学校内部的治安及平安隐患进展全面的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内部平安和治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标准,措施是否得力,教育是否落实,设施是否过关,特别是要对学校内部的重要要害部位(食堂、宿舍、电教室、办公室、财务室等)进展全面的检查。结合相关部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那么,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促使教书育人的环境不断优化,治安秩序保持平稳。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许多困难,各校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贯彻两法的良好气氛。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制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努力做好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要继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学生严禁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别是影响未成年人安康成长的各种隐患的打击力度。三是突出重点,实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各校要继续坚持帮教制度,要定人、定时、定责任,充分利用新课程改革的大好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控制流失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篇四: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7篇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1根据县、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多种形式,不断扩展法制宣传工作平台:

  1、加强传统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自我司法所在沿街位置设置法制宣传栏以来,在宣传法律新规、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取得了切实的效果。__年,我所将继续扎实推进该宣传阵地的建设。做到每月定期更新,保证宣传内容的时效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从群众生活中最常碰到的法律问题、最想知道的法律常识着眼,以“新法速递”、“新法解读”、“法务指南”、“以案释法”四个版块展开,确保宣传内容的实用性。定期更新__年底建成的法制文化宣传栏,从探讨法制渊源、评议当下法制形式的角度宏扬法制文化。

  2、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抓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它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我们将在总结往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容、丰富形式、拓宽渠道,组织指导各社区、辖区单位共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力争12.4活动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性和更大的社会覆盖面。

  二、深化司法所与各村(居)委会的普法合作:

  深化与村(居)委会的沟通、合作,结合农村、社区实际,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等特殊时期,开展法制进村(居)相关活动。组织律师巡讲团,采用讲座、夜校等形式,把法律送到村民、居民身边,送到基层党员干部身边。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带动社会广泛参与:

  1、加大青少年的普法力度,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普法宣传不仅仅止于学校,还应通过“带法回家”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及周围人群普及法律常识,带动社会更广泛群体参与到学法、用法的热潮中来,而这又将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和积极性。

  2、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打破以往法制宣传仅面向企业的局限,面向企业管理人员以传单、讲座的形式,宣传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担保、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制法规;面向企业员工则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__年,我所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工作新思路,争取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作为、新发展,使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220_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为认真抓好全市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__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按照《20__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杭统〔20__〕10号)的部署和安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市局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的要求,继续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统计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各地统计局党组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二、深入开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法活动。市局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整体方略为指引,以构建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市局公职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活动,并适时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学法活动效果。各地统计局要通过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学习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制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扎实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总结迎检工作。市局将根据省统计局、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力量对“六五”期间的统计普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按要求撰写总结报告,迎接上级统计部门及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各地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六五”普法的总结,按照市局和当地普法办的要求,以“坚持查漏补缺,杜绝文过饰非”为原则,系统梳理五年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规定做好对当地所辖乡镇(街道)统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检查,扎实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工作。(时间安排1月至9月)

  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局将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

  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各地统计局要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文艺汇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感染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五、积极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工作。市局将根据新常态下的工作要求,结合互联、大数据背景下的普法实际,利用络平台上传普法文件、图片、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各地统计局要努力开拓统计普法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互联这一有效载体,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统计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感染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六、抓好重点对象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市局将以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为载体,把统计法制列入必讲内容,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工作巡查、统计稽查等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不断拉近与行政相对人的距离;以在市委党校组织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培训班为平台,进一步充实培训中有关依法行政、统计法律知识等内容,全面提高基层统计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各地统计局要抢抓统计继续教育、考前辅导等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基本原则、统计违法不利后果等涉及统

  计工作实际的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七、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统计法制工作人员普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研讨、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地统计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队伍建设的认识,把肩负统计普法、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保质的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法制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全市统计普法宣传队伍的战斗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八、科学谋划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市局将在充分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统计局、市普法办的部署,结合新常态下的统计普法新要求,科学谋划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为全市第七个五年统计普法周期开好局、迈好步奠定基础。各地统计局要尽早组织力量,以“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所在地统计“七五”普法各项任务的计划和准备,确保全市统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安排9月至12月)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3公司所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____【20__】____号文件对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具体内容,围绕我公司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为全面完成全市“六五”普法攻坚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我公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如下调整: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__科,负责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与考核总结。

  三、工作内容

  坚持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达到普法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相结合的目的。20__年公司分季度重点学习《消防法》、《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在每季度进行一次普法教育、考核基础上,将以“11.9”、“12.4”等宣传日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进一步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四、普法形式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1、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切实做好《消防法》、《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各部门以自学和公司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好普法考核与批阅存档工作,通过学习增强职工们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普及消防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组织对安全生产重点岗位人员进行____安全知识及岗位责任制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活动的重-2-

  点放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上,使活动开展的有始有终、扎扎实实。

  3、积极调动配合各归口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如配合工会对公司职工进行《劳动法修正案》的教育考核等,以“____”为契机,扎实开展《____》等法制教育培训及向全市____用户进行安全使用常识及自测能力提高的宣传活动。

  4、配合劳资部门对新进人员进行入职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及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广“菜单式”普法。

  广泛宣传“六五”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建立完善“六五”普法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标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职工文化生活相结合,精心组织实施,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4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努力提高法律意识。

  以统计“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统计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安排和部署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服务统计改革和发展,服务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以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

  员权力与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知识内容列入今年县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课程,进一步巩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对县局广大干部的普法培训力度。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今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或专题学习,加强对专业人员统计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知识的培训教育。

  二、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与统计活动有关的所有人员。重点对象是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和承担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调查对象及其统计人员,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员及县统计局的干部职工。

  1、扎实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等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为推进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新法宣传。积极采取措施,以《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者罚款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教育为重点,借助各类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抓好统计

  从业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学习教育,更新、充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计划地推进《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县党校教学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

  3、及早研究、部署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宣传旬,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提高新法的社会知晓度,扩大社会影响。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运用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级统计机构依法行政水。

  1、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关文件精神。

  2、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

  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促进统计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5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积极作用,根据各有关要求,结合《__县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现制定我局20__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坚持依法治理

  1、健全普法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协调、职责分工、组织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农业部门普法责任。

  2、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才、智力等资源投入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来。

  3、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普法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深入普法

  1、结合农业“155”服务中心宣传法律。与155联动,发挥155遍及全县各乡镇村的服务点的作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是服务联动,__县15个乡镇共有266个乡村农资销售点,点多面广,通过“155”这个服务窗口,多方位、多层次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服务;二是信息联动,利用农业155服务络,通过“12316”热线电话接受全县农民有关涉农案件的举报,使得执法大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案情,快速作出反应;三是效能联动,把“12316”热线电话作为农业执法人员违纪和办事效能的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执法干部的效能监督,真正把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

  2、通过媒体宣传法律。

  (1)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和开展大型专项普法活动的同时,与__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让广大群众通过大众媒体的宣传窗口了解法律法规内容。

  (2)充分发挥互联的宣传优势。以“__农业155”、“__农业法制”为载体,及时更新法制宣传信息,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党对“三农”的各项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法规数据库,提供各类农业法律法规的查询服务,促进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增强农民对党的农村政策的了解。

  3、强化培训宣传法律。

  (1)组织专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参加县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邀请县人大、法院、司法、检察等单位到我局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会,互相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2)参加上级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厅及__市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

  (3)落实执法人员学法要求。要求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强化学习,鼓励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渠道自学法律法规,每年每个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4)强化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通过农资执法监管示__县项目,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重点对20家放心农资店、农资经营户、农资使用大户进行法制培训,拟年度培训人员达500人次以上。

  4、突出六结合宣传法律。

  为把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使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到企业,把成效落到实处,我局着力抓好六个结合:

  (1)普法教育与重大节日相结合。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主题,组成宣传小组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标签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全面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公告》,对农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

  (2)普法教育与“放心农资进乡入村”活动相结合。深入到企业、农资经营点、市场、农资产品集散地以及农村圩场等主要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传达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拟发放宣传画、宣传资料在3000份左右,普及识假辩假农药、肥料、种子等知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索证索票,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假。

  (3)普法教育与农业执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农资经营者存在不同问题,给予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4)普法教育与科技下乡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法》、《畜牧法》、《物权法》等。(5)普法教育与社团活动相结合。在农学会、茶叶协会、农民合作社等活动时,有针对性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

  (6)普法教育与县乡开展科技示范、丰产竞赛科技户、专业户相结合,做到把法律送到农民心中。

  三、强化农业执法,全面推进法治过程

  1、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农资市场。

  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20__年拟展开护农保春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专项整治、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等3项执法专项治理行动。

  2、清理各项农业行政职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汇编成册,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类型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力求做到权力清单全面真实,每项行政权力流程编制内容齐全、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操作简捷,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准确无误。

  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及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做到行政审批流程依法规范高效合理,审批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审批流

  程环节步骤逐一执行。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标准,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审理,确保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三是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制作__县农业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包括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办理材料、审批流程等等,并在政府门户上进行公开。积极落实上行政审批的办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3、抓好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坚持“多予、放活”的方针,深化宣传引导,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惩处,规范涉农执罚收费行为,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问题比效突出的单位,实行曝光,并对责任单位领导进行行政处理;坚持与纠风、物价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努力把我县农民负担减下来。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6一、深入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推动辖区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坚持开展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把辖区公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区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坚持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活动不少于2次。

  3、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得到基本法治教育。通过校园广播、法治文化墙、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模拟人民调解室、法治绘画、法治作文、法治演讲、法治夏令营、法律知识欢乐答等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丰富校园普法活动,促进中小学生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4、开展企业管理者和员工法治教育。健全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制度,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法治培训。根据企业员工特点和需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结合劳动执法检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活动,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二、编写“七五”普法规划,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5、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调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开展规划制定前的调研工作,为制定好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6、新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制定好规划。贯彻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精神,联系实际,围绕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组织作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7、坚持开展法治挂图普展。在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83个社区开展法治挂图普展,发挥在法治挂图、海报宣传上的优势,开展覆盖全部社区的宣传活动。

  8、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把握“3.8”妇女节、“3.15”消费者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以特定的法治内容开展面向特定群体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普法活动形式。

  9、推动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相结合。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依托社区文化组织和设施,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0、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运用互联、微信、微博、微电影、动漫、电子屏幕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扩大普法工作影响面和感染力。

  20__年,区打私办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继续以省、市打私办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工作开展反工作。

  (一)反工作在打、防、建三者结合的情况下,重点做好防范工作。在防范措施的实施中,坚持创新,注重实效。

  (二)继续加大反信息________及排查工作,完善打私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打击综合治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反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等媒体,抓住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反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教育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积极宣传反斗争取得的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干部群众的反斗志,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私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探索完善打私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反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专门召开或结合其他会议召开一次反工作例会。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货物存放、销售、贩运商品的场地,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普查。

  三是建立健全反重点区域挂钩联络制度,对反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对挂钩联络片(点)的有关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是建立健全反举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活动。重大节日、重要行动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突发事件。

  20__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深化全区“大调解”工作。巩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推动出台人民调解组织管理、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人民调解进入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除了邀请法官为调解员开展法律理论知识及司法确认实务方面的培训课程外,还邀请有经验的一线办案民警、优秀调解员把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享给大家,培训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注重实战操作、强化调解技能,做到培训工作更接地气。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拟制作一本调解技能的小册。

  (二)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指引,建立评估制度,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区专职

  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百分制评分标准》,对中标律师事务所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表现、调解质量等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值班期间在岗在位,奖优罚劣。

  (三)加强宣传,让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首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派驻调解室的地点位置、功能作用和人民调解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特点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调解室要加强标识,凸显第三方派驻性质,让矛盾双方当事人清楚知晓专业调解室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的中立调解机构,而不是隶属于公安、医院、行业协会等派驻单位,彰显调解公信力。计划制作一本关于调解的宣传小册。

  (四)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司法行政、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赋予协议法律效力,促进当事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五)积极探索开拓我区行业人民调解新领域。着力打造1-2个有亮点、有特色的物业小区人民调解组织作为示范点。探索人民调解进入其他行业协会以及信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高发领域的可行性。联合有关街道办事处,初步尝试在我区商圈人流密集地段设立派驻调解室,如在东门步行街、南湖人民南等商业地区和莲塘工厂企业密集地段增设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篇20__年是我区档案工作“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区档案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档案服务水平。

  一、固本强基,全面推进档案馆室建设。

  1、启动档案馆库和功能用房的改扩建,贴合实际着力改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适度扩展综合档案馆功能,努力提升档案馆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机关档案室搬迁期间的安全监管,联合开展档案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做好对搬迁单位的实体档案安全和新档案室硬件规范的监督指导;

  3、加大专题档案的征集力度和资源整合,丰富档案馆藏资源;

  4、积极推进“异地查档,跨馆服务”,通过对馆藏资源的挖掘和提炼,丰富民生专题档案的种类,提高档案利用水平;

  二、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2、充实馆藏多媒体系统的图片和视频,推出多媒体档案的全新查阅平台;

  3、加强档案和数字档案馆建设,充实查档力量,为社会民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查阅利用平台;

  三、主动出击,推进重要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1、继续实施“四位一体”的档案安全监管模式,有序推进档案年检、目标管理考核、省市级目标管理认定、省级规范化和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创建工作;

  2、深入推进档案登记备份工作,扩大民生档案业务数据的备份范围;

  3、积极配合全区性开展的部门工作进社区、进街道规范整顿活动,全面推行社区档案信息一体化平台,积极探索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与电子台帐、在线考核的有机结合;

  4、加强重点建设档案的规范工作,开展火车南站和城区改造项目的档案指导服务;

  四、推陈出新,不断深化档案文化建设内容

  1、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2、以乡村记忆陈列展览和村民家庭建档为抓手,开展新市民、旧记忆档案文化服务;

  3、加强馆校共建,扩大“档案进校园”活动范围,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4、围绕地域特色,开展档案精品编研,提高档案的开发利用水平。

  五、争先创优,加强机关自身组织建设

  1、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加强窗口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创新力、战斗力和和凝聚力;

  3、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和信息报送,提升档案部门的影响力。

篇五: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法制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5篇

  法制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1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__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

  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法制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2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__”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活动时间

  __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三、活动主题

  金色童年,法伴成长

  四、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主任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

  五、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利用周一(12月3日)上午大课间,进行12。4法制宣传日主题升旗仪式,并举行小学生遵纪守法宣誓活动;活动小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领导小组、大队部)2、各班12月7日前出好一期以“法在我身边”为主题的黑板报。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做好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主任、大队部)3、学生法律知识宣传。围绕活动主题,德育处大队部发放材料,12月3日下午开展班(队)会,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德育处大队部、各班主任)4、做一期专题讲座。12月3日下午班会课,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来校为学生举行一次法制教育的讲座,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德育处大队部)5、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材料归档、上报等相关工作。(大队部)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

  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广播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法制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3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和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制定本活动方案,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太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实力太湖、魅力太湖、活力太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20日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1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重点活动安排

  1、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要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行动中,在学习与实践中全面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太湖”建设。

  2、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县法治办〔2023〕8号文件中规定的法律六进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全县掀起新一轮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的高潮。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举办一期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文明执法理念和执法相对人的普法培训,努力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典型案件宣传力度。

  4、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5、县法治办全面收集整理我县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图片资料,在县政府网、县普法网、法治太湖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开辟专栏予以宣传,展示我县各行各业各部门开展普法活动的成果。

  6、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县法治办、教育局、团县委牵头编撰全县青少年法制有奖征文比赛获奖作品集(电子版网上刊出),并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好全县中小学生法制演讲比赛。

  7、开展一期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宣讲比赛活动。

  8、各乡镇集中举办一次辖区内村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层层发动,以一带十,以全面提升村民的遵纪守法意识、依法办事观念,坚决杜绝邪教和违法信访现象发生,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

  9、围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护航工程”举办一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10、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各单位要利用好新媒体时代的特点,开设手机短信应用平台、通过电视滚动字幕、网络微博等方式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公职人员要利用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年“法治太湖”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方案规定,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单位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3、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标语横幅、手机短信等载体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宣传标语附后)。

  各地各单位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含图片、资料)于12月20前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霞,电子邮箱:____。

  法制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4一、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

  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探索具有社区特点、适合居民需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别加强对社区闲散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杜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预防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揭露“___”邪教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做好对“_功”痴迷者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社区开展的“每月一法”法制讲座,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氛围。

  五、组织开展对青少年、老年、妇女、外来工等不同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聘请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为居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六、以金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单位,开辟法律免费热线电话,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七、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进行新《婚姻法》图片展览,反对“_____”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社区进行大型图片展览,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

  八、通过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居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九、利用少儿假日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课教育。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等。

  十、利用法制党校,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教育。加大宣传敬重老人、赡养老人、树立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教育力度。在社区形成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十一、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按照新修改后的《婚姻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对家庭、子女和社会负责。

  法制文化的宣传活动方案520__年我局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十_大、十_届_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定,全面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为着力点,全力确保重点、关注热点、打造亮点,大力推进法治、法治交通建设,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文化为重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法制宣传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促进全局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各单位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提升各级交通干部群众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六五”普法的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传媒,运用多种宣传方式,使“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入交通系统每一个角落,为“六五”普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法律的实际应用

  1、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公共法规的学习,包括《宪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二是交通执法人员要

  重点学习涉及交通管理的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农村公路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及《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按规定办事,使广大社会群众了解交通法规,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扎实推进,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讲座、座谈会形式的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六五”普法规划的逐年落实。二是抓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培训纳入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法规培训,全员参加。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和普法考试,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程序和行为,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抓好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及其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扩大交通管理的影响力。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公路项目建设、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货场、车站、码头、施工现场等基层一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施工生产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三是利用散发宣传资料、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公路、车站、码头等有利阵地优势,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灯箱等办法开展不同对象、不同特点的法制教育。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组织或选派人员参加有关职能部门举办的法制故事征集、法制书画摄影比赛、法制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五是以三月份综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围绕项目建设、运政

  管理、超限超载、路产路权、驾培维修、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置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三)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1、强化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局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各执法部门处罚案件的处罚依据、程序、文书制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案件处理中心的作用,该报备的文书要及时报备,特别对处罚额度较大的案件,要通过事前审查、事后报备和罚缴分离等制度的实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2、继续执行持证上岗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建立健全处罚案件内设机构,完善职责,划分权限,规范办案程序,制定办案实施细则,加强执法执纪监督、检查。

  3、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教育培训设施;坚持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四)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积极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1、抓紧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研究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起点上,以创新的精神起草“七五”普法规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普法依法治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要认真落实。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

  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局工作。

  (二)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要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认真总结,固本强基

  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认真归纳和总结。健全普法工作档案,做到资料齐全,装订规范。要及时上报普法教育工作信息等材料,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完整化。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评

  普法监督检查工作将结合交通执法检查和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年度普法依法治局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

篇六: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五五”普法档案工作制度

  第一篇:“五五”普法档案工作制度

  “五五”普法档案工作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在“五五”普法期间形成的各类文件和媒体的有关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时间:2006年1月—2010年12月;

  三、归档内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计划、总结、领导小组成员等准备阶段的材料;学习资料、试卷、辅导讲座材料、总结、考勤记录、发表稿件、法律知识竞赛等,本着随时形成随时归档的原则,迅速交局档案室存查;

  四、归档要求:文件材料齐全完整,能打印的尽量打印(底稿一并存入),凡属书写材料,字迹均要求用签字笔,字迹工整清晰,保证归档文件的质量。

  第二篇:五五普法工作制度

  高台县友联水管所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水务系统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精神,使全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制定水管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中心组学法制度

  1、中心学习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2、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3、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成立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水管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由水管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3、在组织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渠系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有水管所负责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2、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职工档案,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工作的条件之一。

  3、支部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

  4、水管所每年共同对各各渠系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

  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水管所每年举办1-2次全全所干部职工参加的法制讲

  座。

  2、全所每年要举办2—3次有领导干部任讲座主场人的对普法对象或干部职工的法制知识讲座。

  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邓小平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水法规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第三篇:档案五五普法总结

  酒泉市档案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省档案局法规宣传处:

  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发展档案事业,提高社会档案意识,规范档案行为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快依法治档步伐,使“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2006年以来,我们按照《全市档案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和省、市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使全社会的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档案专(兼)职人员的档案法制理念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上下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档案事业的基本前提,也是促进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档案“五五”普法工作。市档案局成立了由局(馆)长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及《档案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县市各局根据要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落实了人员,制定了具体工作职责。各局办公室和业务科(股)具体负责“五五”普法日常工作并与综治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为保证普法的实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市县各局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考核的思路,制定了本局“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工作计划,从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步骤方法、进度安排、工作职责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普法工作的各项指标通过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县市区档案局进行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有总结。同时,积极组织编印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

  宣传资料,制定了《酒泉市乡镇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酒泉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酒泉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档案普法的时效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宣传

  为了增强档案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市县各局按照

  “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为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抓宣传发动。局班子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针对社会档案法律意识淡薄,对档案工作认识不足的现状,局班子把“五五”普法重点放在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为起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把启动“五五”普法教育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动力来抓,积极营造“五五”普法工作的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举办培训班、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要求贯彻到各科室及基层档案人员;通过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有效形式大造“五五”普法声势,让档案工作者入耳入脑,在理念上接触、认识、理解“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档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而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档工作有了一个深

  入的认识和理解,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各科室、各县市区档案局结合实际,在制定本科室、本局工作措施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普法教育目标分解到个人,让职工知道自己该学什么,怎么做,使“五五”普法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抓宣传重点。档案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是《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档案条例》。如何使“两法一条例”深入人心,做到依法管档、依法治档、依法用档是我们法制宣传最终目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首先将普法集中学习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学习,又有分散个人自学。其次是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更好地增强教育效果,寓教于乐,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形象化教育。如:对来单位咨询和购买装具的人员,进行档案业务指

  导和示范,讲解档案法律法规,提高对档案法律的认识。三是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组织职工参加“档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档案普法考试等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档案业务探讨。在《档案法》颁布20周年之际,市县组织干部职工对《档案法》进行了学习讨论,组织全市2150名档案人员参加了《中国档案》杂志社举办的《档案法》知识竞赛。在市委组织

  部、市文化局、科技局组织的文化下乡活动中,将档案法律法规送下乡,组织宣传活动10次,扩大了《档案法》的影响。四是普法宣传与增强档案法制意识结合起来,通过广播、标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肃北、阿克塞少数民族县利用周末文化广场放电影、悬挂横幅宣传了《档案法》;其他县市将档案宣传的重点转移到了农村、社区,通过农村社教、“档案法制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的开展,宣传了《档案法》,扩大了档案宣传的范围。五是普法教育与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千分制”考核测评,使各级档案部门及79个机关档案室档案规范化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三是抓人员培训。根据我局在“一五”至“四五”普法工作中得出的经验,在“五五”普法中我们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普法宣传员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局长和各科(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普法宣传队,深入到各单位,通过业务指导和档案执法检查进行普法宣传。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员骨干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水平,局领导能对“两法一条例”重点章节、重点内容进行系统的辅导,增强了学法的效果。由于领导重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进展

  顺利,全市档案法制意识日益增强。“五五”普法期间,市县各局积极参加法制办举办的档案执法人员培训,做到了主体资格证、执法证、监督证“三证”齐全,并按时年检。同时,我局每年都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编印档案法宣传资料,在此基础上五年共组织一百多人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班。市县档案局举办各类档案业务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1500人次。通过专题辅导、培训、以案说法,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深入检查,提高意识

  经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全市档案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自身学法的同时,也随时将档案法律、法规向身边的人进行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市县档案部门每年都与市县人大法工委联合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使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档案的价值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档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馆)领导班子及成员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学好法、用好法,宣传好《档案法》。在制订每年的学习计划时,安

  排了不少于30学时(其中集中辅导不少于4学时)的档案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档案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认真组织参加每年市上法律法规考试,参考率达到了100%,保证普法学习落到实处。在“两法一条例”的学习中,能结合自身实际和岗位职责分专题系统学习,深入讨论,提高了依法治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深入检查,规范管理。“五五”普法期间,市局领导亲自带队与市人大法工委、市教育局、卫生局、人行、银监局等单位联合,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限期整改等形式,对全市116个单位的档案工作及《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档案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有重点的进行了检查和指导,通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大部分单位的档案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力度大,机关单位档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如:在2010年市人大法工委和市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酒泉市委党校、酒泉市农科所,在限期整改过程中健全了管理制度,落实了管理责任,并按省一级规范化标准重新布局了档案室,购置了所需硬件设施。金塔县档案局

  针对农村中小学、“七站八所”档案管理不规范、整理不及时的问题,由县委办牵头进行了执法检查和“两法一条例”、档案管理知识培训,扩大了档案工作的范围。

  三是认真开展了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行政审批。2009年,在省档

  案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各单位、部门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工作。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措施,使全市各级各部门认识到国家档案局8号令颁布的重要性。市、县各局也成立了8号令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目标要求,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业务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至目前,全市已审批109个单位的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保证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我们按照市上“三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入政务大厅,开展审批工作,实现了服务、指导、审批一体化,提高了办事效率,转变了工作作风,深受大家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及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了“五五”普法任务的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

  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在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四是档案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把这次总结作为推进工作、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积极谋划,超前思考“六五”普法规划,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着力提高局系统档案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保证档案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继续贯彻“业务谁主管,档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档,不断推动机关事务档

  案工作发展。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利用

  墙报、板报、标语、网络等手段加大档案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结合局“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知识竞赛、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档案法制意识。

  (五)认真学习贯彻档案工作的标准、规范和有关档案业务工作的部门规章,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011年1月24日

  第四篇:“五五”档案普法宣传资料

  “五五”档案普法宣传资料.txt两人之间的感情就像织毛衣,建立的时候一针一线,小心而漫长,拆除的时候只要轻轻一拉。。“五五”档案普法宣传资料

  ------------------作者/来源:初中部档案室

  发布时间:2006-12-0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

  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

  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四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

  第十六条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有关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售,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向国家捐赠档案的,档案馆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禁止私自携运出境。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

  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私自将档案卖给外国人的;

  (六)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

  (七)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有上款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并且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法实施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经费。

  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也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监督检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的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组织和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三)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

  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档案机构,除履行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职责外,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定,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工作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九条

  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十条

  军队系统的档案机构,根据《档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主管机关确定。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

  《档案法》第十条所称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系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政党以及国家领导人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前款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依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规定,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的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收入有关档案馆。

  第十三条

  对于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各级各类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十四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对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二)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三)对重点和珍贵档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缩微摄影机、电子计算机等技术设备。

  第十五条

  《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档案法》第十六条所称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

  (一)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

  (二)民国时期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军队、团体所形成的档案;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领导人以及著名历史人物的手迹、手稿、信札、日记、声像、谱牒等档案;

  (五)其他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

  前款档案价值的确定,由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如有争议不能确定时,可以由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裁决。

  第十七条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不得出卖。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和交换我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的需要,经省经以上主管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九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主管机关同意并报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前款档案出境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同意并报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检验放行。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应当自《档案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前款所列档案中涉及到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其向社会开放的起始时间可以延长到档案形成之日起满五十年,满五十年开放仍有可能对国家重大利益造成损害的,可以继续延期开放。

  第二十一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成式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第四章所称档案的利用,系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我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其前往的档案馆的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所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和需要利用,必须经过档案保存单位的批准。

  第二十三条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寄存在档案馆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

  档案馆对寄存的档案,不得任意提供利用,如需提供利用,必须征得寄存者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档案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档案的公布,系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表:

  (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等出版物发表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

  (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

  (三)陈列、展览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四)出版发行档案史料(全文或者摘录)汇编以及公开出售档案复制件;

  (五)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六)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档案原文。

  第二十五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单位公布:

  (一)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还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的同意,或者报请其上级主管机关后批准公布;

  (二)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本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布。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同意或者上述主管机关的直接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其所有者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的利益,必要时,应当申请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集体和个人寄存于档案馆和其他单位的档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如需公布必须征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实行有偿服务,提供档案按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物价局制定。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县级档案行政管

  理部门可以建设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其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一)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馆保存的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单位保管的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二)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向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或者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的;

  (四)涂改、伪造档案的;

  (五)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倒卖档案牟利或者私自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可以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建议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海关对私自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以及这些档案的复制件出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具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档案条例

  (2003年7月25日珠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促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档案机构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集、管理、利用档案、文件的行为。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市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及其他形式的历史记录。

  本条例所称文件是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形成的尚未移交档案馆保管的文书材料。

  本条例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者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本条例所称的电子档案是指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六条

  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档案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加强社区档案管理。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档案、文件的完整和安全。

  第八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档案馆捐赠、寄存档案。

  第九条

  从事档案管理、整理、评估、咨询、技术等服务的中介机构须经依法设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开

  展业务。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机构包括:

  (一)市、区档案局;

  (二)市、区档案馆;

  (三)市、区文件中心;

  (四)其他依法设立的档案机构。

  第十一条

  市、区档案局是市、区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档案管理规定、工作制度;

  (二)依法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现代化管理、档案宣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组织档案价值鉴定工作。

  第十二条

  市、区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接收和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征集其他组织及个人产生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市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库,保存和管理电子档案;

  (三)采用科学手段管理所收集的档案资料,确保完整和安全;

  (四)对馆藏档案进行价值鉴定;

  (五)提供馆藏档案资料的利用;

  (六)参与重大活动拍摄;

  (七)采集、研究、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八)为其他档案机构提供业务、技术示范和服务;

  (九)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对社会进行宣传教育;

  (十)接受档案捐赠,向社会提供档案寄存服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市档案馆是中心档案馆,区档案馆应当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及其电子文件。

  第十三条

  市、区文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收和收集本级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办理完毕的文件及其电子文件,并向其提供利用;

  (二)向社会提供公开性文件的利用;

  (三)建立电子文件信息数据库,保存和管理电子文件;

  (四)采用科学手段管理所收集的文件资料,确保完整和安全;

  (五)组织文件的价值鉴定;

  (六)向市、区档案馆移交达到进馆期限的文件及其电子文件。

  第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馆收集和保管城市建设档案资料,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及其电子文件,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第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收集和保管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文件,按规定向档案馆、文件中心移交,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第十六条

  档案工作人员、档案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须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各单位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档案工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与收集

  第十七条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下列信息:

  (一)行政区划的变动;

  (二)机构的建立、变动或者撤销;

  (三)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有关普查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四)市、区及其有关部门主办的重大活动;

  (五)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六)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八条

  市、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重大活动项目档案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主管部门或者主办单

  位应当于项目开始三十日内填写《重点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或者《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登记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重要设备购置和更新等项目验收、鉴定时,应当通知本单位的档案机构对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取得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非重点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项目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项目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取得项目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因兼并、破产、出售、股份制改造或者实行承包租赁等原因引起资产或者产权变动的,其档案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产权变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原单位的档案、文件及其检索工具,并在清算结束时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合资、合作前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合资、合作期间和合资、合作终止后档案的保存和使用,按照双方协议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独资企业、控股企业或者机构的档案管理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档案属于企业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单位、个人认为所持有的档案,对国家、社会及本市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可以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接受申报,对档案进行鉴定、评估、登记,并可以接受捐赠和寄存。

  第二十六条

  档案机构应当注意收集、整理名人档案资料和实物档

  案。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市档案馆寄存或者捐赠名人档案资料和实物档案。

  第二十七条

  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实行档案、文件实体与电子文件同步管理。向档案馆、文件中心移交档案、文件时,应当将档案、文件目录和其它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以及相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并移交。档案馆、文件中心对接收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封存。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当与单位档案机构办理档案、文件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档案、文件按照下列期限移交:

  (一)列入市、区文件中心收集范围的文件,于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移交;公开性文件自形成之日起三十日内移交市、区文件中心;

  (二)列入市、区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向市、区档案馆移交;

  (三)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四)重点建设项目形成的档案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五)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组织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并于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同级档案馆移交;临时机构组织的,应当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同级档案馆移交。

  第三十条

  撤销单位的档案向同级档案馆移交;合并单位档案的处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的档案,不能移交市档案馆的,应当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对本市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应当制作复制件移交市档案馆。

  第三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及其他机构依法管理的文物、图书等具有档案性质的,管理单位应当将目录及其变动情况抄送同级档案馆。

  第三十三条

  列入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由于单位保管条件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成该单位提前向档案馆移交。不属于档案馆收集范围,但对国家、社会和本市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涉及国家安全的档案,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督促档案保管者改善保管条件,或者征得其同意后由档案馆代为保管,必要时可以收购。

  第三十四条

  对档案进馆范围和技术要求有异议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到达进馆期限由于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进馆的档案,档案馆可以委托档案管理单位代为保管,委托保管时间不超过十年,受委托单位应当将档案目录报送档案馆。

  第三十六条

  档案机构应当建立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和档案信息网络,采用数字技术管理、开发和利用档案、文件。

  第三十七条

  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保管档案、文件。

  档案馆的馆库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十八条

  档案机构应当对破损、霉变、字迹褪变等受损档案、文件,及时采取修复、复制等措施,保持档案、文件的完整。

  第三十九条

  销毁档案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档案的公布与利用

  第四十条

  档案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文件。

  第四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合法有效证明,可以利用公开的档案、文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其移交、捐赠或者寄存的档案、文件的,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免交利用费。

  第四十二条

  利用档案、文件时,不得采用勾抹、描摹、涂改或者伪造、剪裁、抽取等行为改变档案、文件原貌。

  第四十三条

  档案机构应当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开发,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档案信息的研究开发和出版工作。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档案的,档案机构按照物

  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档案、文件的收集、征集、整理、保护、开发、利用和现代化管理中成绩显著的;

  (二)在档案宣传、教育、学术研究中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

  (四)制止、举报、控告违反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违法案件表现突出的;

  (五)在其他方面对档案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档案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混乱的;

  (二)使用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从事档案工作或者档案中介服务的;

  (三)不按规定报送档案、文件目录或者电子文件的;

  (四)不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的;

  (五)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提请预验收或者未取得项目档案认可文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

  (六)国有企业产权变更,擅自处置档案资料的;

  (七)借阅档案、文件未按规定归还,且屡催不还的;

  (八)拒绝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文件,或者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文件,或者涂改、伪造档案、文件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按照档案、文件的价值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档案、文件损毁程度和情节轻重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一)所涉及的档案、文件属于短期保存的,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所涉及的档案、文件属于长期保存的,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所涉及的档案、文件属于永久保存的,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未经依法登记从事档案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工商或者民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篇:档案“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中国民主同盟内江市委员会文件

  内盟[2010]13号

  ★

  民盟内江市委

  关于档案“五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报告

  内江市档案局:

  自“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单位按照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和市上的安排,对这次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布署。近来,我单位又根据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全市档案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通知》(内档发[2010]28号)文件要求,认真总结普法工作情况,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档案“五五”普法整改任务,确保了档案“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市级单位档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自查得分98分。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档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确定秘书长为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协调人,盟市委机关负责信息汇集和联络等工作。成立了档案“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单位办公室主任兼任档案“五五”普法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始终保持主要领导

  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领导到位、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的档案“五五”普法工作格局。单位领导认真履行职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档案法宣传教育规划,将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档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了年初有计划、阶段有安排、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按要求对档案工作做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档案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学习,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推动档案普法工作进程。

  盟市委坚持以本单位工作实际为切入点,点面结合,抓好档案“五五”普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领导干部在普法工作中率先垂范,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五五”普法必读法律法规选编》,积极参加市上统一组织的法律讲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单位职工除积极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档案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外,还自觉坚持读书、看报,不断积累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此外,按相关要求,积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单位兼职档案人员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并在全体盟员中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将档案“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基层。对为适应档案工作需用而配备的单位兼职档案人员还要求学习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督促其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档案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狠抓落实,档案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盟市委在档案普法工作上注重实效,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初工作计划,并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档案“五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学习制度、检查督促制度以及资料归档制度等。每年召开

  两次以上会议,会析法建工作形势,研究落实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使档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地推进和较好地落实。将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为档案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注意法制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规范,档案信息安全可靠,管理有序,并按市档案局要求配备了档案库房相关设备。2008年,我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到了省三级标准,并取得达标证书。在档案“五五”普法期间,无一例档案违法事件发生。

  普法工作意义深远而重大,档案“五五”普法工作又是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盟市委会继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狠抓档案“五五”普法工作,在确保档案“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档,并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打下牢固的基础,从而推动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市级单位档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民盟内江市委2010年6月12日

  主题词:档案普法自查报告送:市档案局民盟内江市委2010年6月12日印(共印3份)

  附件:

  市级单位档案“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评分标准

篇七:市委党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报告编号:YT-FS-8027-73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报告(完整版)AfterCompletingTheTaskAccordingToTheOriginalPlan,AReportWillBeFormedToReflectTheBasicSituationEncountered,RevealTheExistingProblemsAndPutForwardFutureIdeas.

  互惠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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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环节,务求实效。

  1、抓重点对象学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社会法治化奠定思想基础。“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深化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查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目前,县人大任命领导干部都实行了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对一般公职人员,继续推进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此与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提拔使用挂钩。三年来,全县每年统一组织近1XX余名公职人员进行年度学法考试。同时,组织和推动司(执)法人员岗位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XX年至20xx年,全县每年都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位学法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脱产培训。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我们在每年的“3.15”、“3.18”、5月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持续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年来,我县共征订或免费发放《“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农民工维权手册》4万多册,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600台次,受教育群众达49万余人次。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3、深入开展以“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成长和心理特点,实施分类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队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普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到法庭、看守所等单位观摩体验,组织犯罪犯错青少年进行现身说法,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到青少年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使法制教育变成一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种生动直观的生活体验。

  XX年11月开始至20xx年5月,由教育局、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团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巡回宣讲”活动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县每年都有40000多名师生参与听讲和讨论,效果明显。20xx年在加强“送法进校园”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征订《青少年法制教育教学参考》3500多册,荣获遵义市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表彰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自从二郎乡开展“三关工程”以来,切实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必须完成2至3节法制课时,并且要求有课时安排表及教案,各个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年来,共为青少年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标语328条,送法进校园289次,观看法制电影15场次,受教育12万多人次。

  4、加强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和农民工面临生产安全、工伤致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XX年年6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编写了《习水县“五五”普法农村干部读本》5000多册发放到农村干部手中;XX年年8月,由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宣传部、县文化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局等39家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在县城五星街至新华桥设立咨询台,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农民工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20xx年2月,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县工会、县妇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二郎乡等六家单位在二郎乡政府开展一场题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型法制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0xx年1月结合返乡农民工的培训抓好法制培训,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为农民工依法维权奠定了基础。20xx年5月结合开展法制巡回宣讲活动,组建宣讲组深入乡镇、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村开展法制宣讲142次,受教育35000多人次。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XX年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20xx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热点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针对各个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我县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开展了矿山安全整治、信访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4月份以来,针对“8.15”案件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和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社会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抓好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等工作。一是组建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开展宣传工作。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制作宣传光碟,组建“习水县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车”在县城和乡镇围绕工作动态和工作安排布置进行宣传发动,共出动宣传车86台次。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组织依法治县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58家235名工作人员在县城开展以法制宣传咨询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宣传手册XX多本,展出展板60多块、挂图与图片达400多张,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三是精心安排、指导抓好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书写、制作悬挂永久性标语7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15块。四是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创办社会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栏,并定期公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五是在县城公共汽车和出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租车上张贴车身标语200多条,增强宣传效果。六是在县城主要位置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5块400多平方米,在乡镇公路沿线制作大型宣传标语牌11块100多平方米,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XX年年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20xx年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XX年年、20xx年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

  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

  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2、突出法制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和方法。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法制宣传,迅速形成“大普法”格局和学法对象主动学法用法的浓原氛围。县司法局要结合习水实际制定可行的运作方案,负责办好“红城法治”栏目,确保每月播出2期自办节目,把“红城法治”栏目办成习水“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品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写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案例手册;《今日习水》要开设“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各镇乡、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永久性法制宣传栏规格为150厘米*500厘米,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并每月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县依法治县办公室配合县城管局要在县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统一制作永久性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专栏;各乡镇要在县城出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入口和镇乡公路沿线明显的地方制作大型法制宣传标语牌,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宣传内容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习水”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20xx年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5、突出结对帮扶,强化基础,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党建挂帮的镇乡(区)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点,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基层办实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制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细则,加强督查检查,并牵头进行考核验收。

  6、加强考核,确保抓出成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完善分类考核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机制,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采取平时检查调研和年专业报告模板|REPORTTEMPLATE

  度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在工作中要注重实效,减少形式,杜绝应付检查。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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