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9篇

时间:2023-05-30 15:40:05  阅读:

篇一: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40问

  1、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从何时开始施行

  答:2010年10月21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并于2010年11月26日经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属于什么层次的法律

  答: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是在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的一部由政府规章升格而成的地方性法规;3、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条例分为六章五十条;包括:“总则”、“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安全事故救助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4、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有什么意义

  答: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使学校安全管理有法可依,必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全员化,从而让学校安全管理更有力度,学生安全更有保障,家长更加放心,群众更加满意;5、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特点是什么

  答:条例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预防为先;二是责任为重;三是齐抓共管;四是为师生权益保护设置了较详细的法律救济;6、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7、学校安全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学校安全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

  8、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都有哪些

  答: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教育、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工商、建设、规划、城管和行政执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国土资源、环保、地震、气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9、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谁

  答:学校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管理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0、条例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经费保障是如何规定的答:学校安全经费由学校的举办者予以保障;11、学校在安全工作中应当建立哪些安全工作制度

  答:学校应当建立下列安全工作制度:法律知识、安全教育宣传制度;安全保卫、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消防、卫生、食品、自然灾害、交通、网络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报告和处理制度;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2、条例对学校安全保卫机构的设定是如何规定的答:高等学校及中等规模以上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和设备;其他学校应当配备经过保安培训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3、“中等规模以上学校”应该如何界定

  答:本条例所称中等规模以上学校是指幼儿园学生人数100人以上、其他学校在校生人数500人以上规模的学校;14、条例对学校的安全教育是如何要求的答: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学校应当制定学期、学年安全教育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配备必要的安全教育教材,每学期安全教育课时折合不少于8课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应急演练活动;15、学校对学生的安全工作应该负有何种责任

  答:学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16、学校“安全教育周”指的是什么时间

  答:条例规定学校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和放假前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17、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对校舍安全的注意义务有哪些

  答: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校舍、相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学校予以维修、改造;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对校舍、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完成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予以维修、改造;18、条例对学校的教学设备和生活用品、用具有什么要求

  答:学校举办者和学校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相关安全性能证明的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用品、用具;19、学校对教育教学中的危险品应如何管理

  答:学校对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源等危险品,应当设立符合条件的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并制定购买、运输、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的安全管理措施;学校在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实验、教学演习、实训课和体育课教学前,应当对仪器、电路、化学试剂、药品、体育活动设施、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20、中小学在预防学生踩踏事故中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答:学校应当在校内具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建筑物、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或者安全警示围栏;在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等场所配备应急照明装置,设置安全出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学生上学、放学、课间以及遇紧急情况需要疏散学生的时段,安排教职工引导学生有序通过校内易发生人群拥挤的通道,避免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21、中等规模以上学校应当在学校哪些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答:中等规模以上学校应当在学校门口、学生宿舍门口、教学楼门口、围墙边界及其它需要监控的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技防设施,有条件的可以与公安机关联网;22、条例对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进行安全检测,保持良

  好的车况;学校不得借用、租用没有有效安全检测证明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应当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上喷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颜色和标志;在接送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最近3年内任何一个记分周期无违章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23、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中,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当如何保证学生安全

  答: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劳动、郊游等各种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并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和体能测试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庆典活动;24、学校应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学生的宿舍管理

  答: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制定住宿学生安全管理措施,指定教职工专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25、学校周边不能开设哪些娱乐场所

  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网吧、歌厅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公安、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周边地区有关经营场所进行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26、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应当如何治理

  答:学校门前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工商、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摊点;27、学校周围的违章建筑威胁到学生安全,应该怎么处理

  答:不得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上搭建违章建构筑物;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及时进行清理,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28、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不能从事哪些活动

  答:在学校校园和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剧

  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活动,以及设立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29、公安机关应如何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安全

  答: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建立联防机制,把学校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或者执勤点,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30、食品监督、卫生、环保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什么责任

  答:食品药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监督抽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周边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限期治理;31、学生在校期间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答: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得携带管制器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学校;不得从事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活动;32、学生的监护人对学生安全承担什么义务

  答: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33、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应依据什么

  答: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范围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34、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书面请求学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主管部门主持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书面调解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办结;35、在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时受害学生的监护人应注意什么

  答:在学校安全事故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以及其他当事人,应当与学校或处理安全事故的部门予以配合,不得辱骂、殴打教职工,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员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6、学校“校方责任险”应由谁统一投保

  答:学校应当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其他学校校方责任险费用由学校负担,市、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校方责任险费用由举办者负担;37、学校除了“校方责任险”外,还有哪些安全风险救助措施

  答:鼓励和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38、学校安全工作发生什么情况可以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答: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导致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9、学校安全工作发生什么情况可以追究学校及其教职工的责任

  答:学校及其教职工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瞒报、缓报和谎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40、民办学校违反条例规定应当如何处理其它教育机构、教学点学校安全工作是否适用本条例

  答: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有违反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

  由学校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学校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教育机构、教学点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篇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10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1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

  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2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31、安全员实行分时段轮流值班交接班制度:

  甲:5:55——8:009:55——12:0013:55——16:0017:55——20:0021:55——23:0乙:7:55——10:0011:55——14:0015:55——18:0019:55——22:0022:55——24:002、接班安全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办公室履行接班手续,交班安全员必须等接班安全员到达后方可离开,不得迟到或早退。

  3、交接班必须签字,不得不签、补签或代签。

  4、安全员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学习,并作好笔记;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检测95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己复制试卷重考,直到合格为止。

  5、认真执行“一日四点到位清查学生人数”制度,预备铃期间必须到位巡查。

  6、巡查期间不得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如大声询问、呵斥学生等行为。

  7、如实填写四点到位清查学生人数表,要求人数准确,记录详实,不得出现偏差、凭空捏造。

  8、及时了解缺席学生的情况,作相应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领导,并做详实记录,如置之不理,造成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9、每日三餐和每节课间休息期间,值班员必须进行全面巡查,包括操场、教学楼以及其他活动场所。

  10、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夏季午眠期间安全员分工值班到附近水域巡查,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11、安全巡查期间要检查食品卫生、水、电、气以及消防设备设施和校内建筑物,看是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人员。

  12、安全巡查期间,不得出现坐办公室、操场内聊天或干私活等现象。

  13、学生上课期间,要关好大门,认真作好门卫值班工作,对外来人员要了解情况并登记,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大门,不得出现未关大门、未登记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内。

  14、每周放假安全员必须到场值班,并到紧要路口巡查,及时制止搭乘“三无”车辆和摩的的学生,保证学生离校安全,。

  15、每周末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为9:00——次日18:00,值班安全员负责组织留校学生的活动和清点学生人数,以及校园保洁等。

  16、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

  17、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考核,施行月考核至全年制度。由于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履责不到位,将追究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18、安全员工作不到位,学校将依次追究安全主管、分管及校长的管理责任,看是否落实检查督促,纳入考核,按照细则的10%、5%依次递减进入考核量化。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4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5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学期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饮水机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室老师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即刻向总务部门汇报,教室中禁止使用饮水机加热功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6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二、如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

  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学校可以积极主动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关部门和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3)联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1、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立体化网络

  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的教育与指导;值周教师负责检查和评比强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重点加强教育的内容有:

  一是进行交通常识教育。如右侧通行、走路和过马路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识别交通信号和遵守交通规则等。

  二是进行日常的交通行为强化,重点加强上学、中午和放学的交通遵守状况的监控。加大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监督力度,学生通勤车必须有教师押车,确保学生乘车、上车、下车、过马路安全。放学时,学生排队下校,班主任必须送学生过马路;早晨和中午有值周教师看护学生过马路。

  3、学校继续常规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生周会、班会等进行专门的教育

  4、交通事故应急工作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启动两个应急程序:

  救护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进行救护,等待和协助120人员工作。校医进行教师的救护工作培训。

  报警程序——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任何人有责任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电话(120),明确告知事故的具体地点。学校提前对教师、学生及值班人员进行有关报警、急救、保护现场、留住肇事人等常识的教育。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老师。

  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条例精选篇1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篇三: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2022.9修订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加强我校安全管理是贯彻各级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根据责任原则,经校务委员会讨论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教育设施常规安全管理。总务管理人员特别要对校舍、食堂设施、电器线路及设备、栏杆围墙、活动设施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并作好巡查及维护记录。

  第二条:课间(堂)安全管理。在课堂或学生活动区域,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精心组织好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包括社区教育活动);在学生中要杜绝危险游戏,班主任和行政值日老师应加强管理和巡视,作好行政值日记载。在班级清卫工作时,北窗不攀高,以确保学生安全,避免责任事故及校园暴力事件发生。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要按市学校消防专项治理及消防建设重点内容、标准、检查办法(暂行)》执行。学校在重点部位配备好消防器材,落实专管人员,学会应急处理,并有应急预案。

  第四条:师生交通安全。班主任一律准时放学,执行静堂制度,努力把工作完成在课内;值日老师应按时到岗,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早晨不要过早到校。

  学校组织外出活动(包括春秋游,假日新视野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必须事先分别向区教育局申报,上交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组织人员、路线等),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学校严禁十二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学生年满十二周岁,家长同意骑车上学应填写申请单,经学校审核后持证骑车。教职工骑车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并自觉年审且缴纳规费。

  第五条: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执行(教体艺[2002]4号)。严把质量关,坚持食堂监督制。食堂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操作要求,杜绝责任事故发生;严把卫生关,食堂人员实行卫生包管制,保持食堂整洁,餐具消毒,食品卫生。村小食堂要有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堂人员体检后做到持证上岗,并实行集体采购制和学期审计制。

  第六条:学校后勤仓库、纯净水仓库实行专人管理,建立进出库手续,必要时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第七条:护校值班制度。学校完善节假日护校值班制度,护校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项或执行报告请示制度。护校期间坚守岗位,保证时间并作好情况记录。

  第八条:门卫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门卫工作实行访客通登记制和电话联系制。经领导许可方可入内,切实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严禁学生家长接送车入内,建立二十四小时门卫值班制度,学生在上课时间未经学校允许,一律不得外出,门卫加强对各室(尤其有贵重物品的)和门窗进行巡视。

  第九条:师生卫生管理。学生自觉养成卫生节俭的好习惯。在校期间师生不吃零食,并坚决取缔流动小商小贩,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第十条:假日安全事项。教师应加强学生节假日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度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假日活动,学校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参赌,不违章骑车,不做危险游戏,不上网吧,不玩电游,人人争做安全卫生小公民。

  附

  则

  第一条:对由于学校管理和教师管理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迟报、瞒报、不报的,一经查实,将按上级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条:学校和教师、员工应建立安全卫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各类安全卫生事故,应在两小时内向校长室书面报告或口头报告,不得隐瞒。

  第三条:事发后,学校领导、责任人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处理和救护工作。

篇四: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学校安全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深圳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编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

  各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教育部门)依管理权限主管辖区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中等职业学5闹鞴懿棵鸥涸鹚粞5陌踩芾砉ぷ鳌?

  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支持学校做好安全工作。

  第六条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队伍。

  第八条

  学校举办者对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予以保障。

  第二章

  学校环境安全管理

  第九条

  政府应当建立教育、公安、文化、卫生、环保、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学校安全管理协作机制。

  第十条

  学校周边区域建设、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以及高压电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学校保持安全距离。

  学校周边区域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各类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污染物的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规划、国土或者水务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定期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向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发出禁止使用、通行或

  者限期整改、设置防护设施的通知,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应当按照通知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并相应设置禁用或者禁行、禁止靠近等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在学校附近设立学校标志,并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禁停、警示、限速标志标线。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第十三条

  学校位于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或者交通繁忙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安排警力,维护学校出入口道路交通秩序,学校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

  学校以及周边有敲诈、勒索学生现象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处理、整治,学校应当主动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学校周边区域不得设立电子游戏场所、网吧。

  学校周边设立的营业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六条

  学校或者教育部门发现学校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

  学校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无国家安全标准的,市教育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制定有关安全规范。

  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八条

  新建学校或者将现有建筑物改建为学校,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通过规划、消防、竣工等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市教育部门不得发放办学许可证。

  第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发生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情况。

  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和有毒有害废物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医务人员、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学校区域内易发生碰撞、滑倒等意外的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

  学校区域内的锅炉等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自有或者租用运载学生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二)有全市统一的明显校车标志;

  (三)加装扶手等安全装置;

  (四)前排座位设有三角式安全带;

  (五)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校车许可证不得转让,不得挪用于其他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校车许可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

  在接送学生时,校车应当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校车驾驶员应当具有三年以上良好驾驶记录。

  第二十六条

  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可以在公交站台上下客。校车在按照交通规则掉头、转弯或者停泊时,其他车辆应当礼让。

  第四章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门卫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

  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学校。

  第三十条

  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和运动区。

  经允许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第三十二条

  学生需要提前离校的,应当说明理由,经监护人同意,并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

  第三十三条

  除下列情形外,在七时至十八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

  (一)法定节假日;

  (二)市教育部门作出防疫、安全防范等安排;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留校或者入校的,应当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教育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当确保学习或者住宿区域通道畅通,不得封堵安全出口。

  夜间关闭校门前,学校保卫人员应当巡查学校,确保学校安全。

  第三十五条

  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当申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组织体育教学、竞赛,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游泳、跳水、器械项目的教学、竞赛,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具有专业救护能力的人员现场看护。

  第三十七条

  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告知学校。学校应当制做记录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者心理异常的,应当给予帮助并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方案,配备救护药品器材,并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员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

  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单位共同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与受委托单位或者共同组织单位就安全保障作出书面约定。受委托单位或者共同组织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约定,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安全保障。

  学校应当查验受委托单位或者共同组织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人员安排及交通工具的情况。

  第四十条

  市教育部门应当统一制定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

  实验课教师应当在课前向学生说明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安全操作。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当遵守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保障制度,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应当制定住宿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

  第四十三条

  教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学校教职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在每年秋季开学前应当参加市、区教育卫生部门组织的体检。

  第五章

  应急救助与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

  市教育部门统一制定学校应急处置机制。

  学校应当制定火灾、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预先安排负责人员。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理救助、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规定报告市、区教育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学校应当设立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和安全通道,并确保其安全有效。接到报警求助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五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当按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员工到校,保证到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

  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第四十六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在学生上学或者放学途中生效的,校车驾驶员应当将学生接载到学校暂避,但路面交通或者沿途安全情况不允许的,应当就近寻找安全场所暂避,并负责保护。

  第四十七条

  每学期第二周为学生安全教育周。

  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学校每一学期应当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第四十八条

  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四十九条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条

  政府举办的学校和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应当购买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

  第五十一条

  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教育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教育部门申请调解的,教育部门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提出调解意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教育、公安、卫生、环保、城管、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由教育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教育部门或者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教育部门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校长给予行政处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由教育部门责令停办。

  学校未按照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校长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的举办人、学校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五条

  侮辱、殴打学生、教职员工,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其他教育机构,面向青少年的培训机构以及从事学前教育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学校区域是指学校红线内区域;

  学校周边区域是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应当保持的安全距离,没有规定的,指距离学校红线一百米以内的区域。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本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篇五: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10篇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1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2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3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r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6、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41、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5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6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一、学校安全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1(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篇六: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平安工作管理条例

  平安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当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平安,防火平安,饮食平安,财产平安,设施平安,活动平安,试验操作平安,师生人身平安,师生校外交通平安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困难,为切实加强学校平安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老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退事故隐患,特殊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平安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同学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觉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平安的条件下,马上断开电源并准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平安用水制度,保证师生生活用水的平安和正常供应。?四、学校配备素养牢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平安。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平安,全部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平安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同学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平安事故发生。

  七、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应留意同学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同学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细心预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班老师应切实负责。?八、同学试验老师应充分预备,教育同学要严格依据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爱护微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计算机和相关老师要格外重视同学的平安教育,严禁同学私自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未经批准,同学一律不得擅自外出。?十一、禁止同学进行担忧全的活动玩耍,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通道追赶打闹,携带利器和其它危急物品,不在高压电器四周活动,经常教育同学留意校外交通平安和用火用电平安。同学校外游泳必需家长伴随。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同学传授自护自救的平安常识。?十二、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留意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把握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十四、严格执行同学晨检制度,严禁同学带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内,一旦发觉马上没收。?十五、学校成立平安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当组长,为学校平安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功能室老师组成,为分管工作和功能室平安责任人,班主任和各任课为任课班级同学平安的责任人。?十六、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同学消灭的平安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形成书面报告,对同学旷课出走或失踪,班主任必需了解清楚状况,有重大事故的要准时向校长汇报,校长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预案部分一、《同学在校期间突发病的处置预案》?(一)同学在校期间突发病的发生?同学患有已知的先天或后天严峻疾病,或者患有严峻疾病隐患,但以前从未发生过,突然发作,消灭严峻哮喘,癫痫,昏厥等现象。?(二)处置措施

  1、任课老师马上稳定全班同学心情,快速通知家长及校长。

  2、老师视同学病情程度,马上报校长室,伤轻者自己处理,重者马上联系车辆或打120叫抢救车送医院。3?、由老师向同学投保单位报告状况,保证落实同学医疗保险。4?、在下课期间假如获悉某同学发病,首先知道的老师,应马上实行上述措施。

  二、《同学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预案》?(一)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食堂作为供应饭菜等食品部门及教职工就餐场所,其选购,加工,卫生工作如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现象,表现为多人消灭腹痛,呕吐,腹泻现象。?(二)处置措施?1、马上向有腹痛,呕吐,腹泻现象的同学询问状况,了解此前吃过的食物。2?、学校马上组织车辆,人员把有腹痛,呕吐,腹泻的同学送医院治疗。?3、马上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汇报状况。

  4、连续关注同学有无腹痛,腹泻,呕吐现象,发觉马上送医院治疗。

  5、通知同学家长并向其说明发生的状况,请家长到医院。6?、食堂剩余饭菜马上封存,报卫生防疫部门检测。

  三、《同学课余活动损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一)损害事故的发生?同学在课余活动期间,往往由于不留意,快跑,打闹玩耍等,造成跌伤,外伤出血,骨折,休克等损害事故。?(二)处置措施

  1、接到同学报告,或者老师发觉后,快速把同学送到医务室。

  2、马上视同学受损害程度,上报校长,伤轻者医务室自己处理,重者马上联系车辆或打120叫抢救车直送医院。?3、在同学治疗期间,老师等肯定要伴随学治疗结束。待到家长到来,向同学家长说明损害发生状况,损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留意事项。5?、由老师向同学投保单位报告状况,保证落实同学医疗保险。?四、《校内暴力损害事故的处置预案》

  (一)损害事故的发生?社会“恶少”对同学进行敲诈,报复等或者外来流窜不法分子来校利用甚恶劣,残忍手段,造成师生损害或者死亡事故的发生。?(二)处置措施?1、马上报警:不管是老师,同学发觉状况,马上报告校长,或到门卫室,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2、马上救治:实行措施,快速组织老师抢救受伤师生,直接从校门口拦截出租车或者拨打“120”抢救车,送医院处理。?3、准时把握:女老师快速将同学转移到平安的教室中,男老师利用一切手段稳住不法分子,防止损害事故的再次发生。?4、坚决斗争:假如学校有力量制止不法分子的活动,实行一切坚决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为。

  5、乐观帮忙:协作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五、《体育课与体育活动损害事故的处置预案》?(一)损害事故的发生

  未成年同学在校损害事故中,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方面时有发生,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活动等项目中,损害事故表现为挫伤,扭伤,碰撞之伤,跌伤,外出血,骨折,休克等。?(二)处置措施1?、任课老师马上稳定全班同学心情,快速把受伤同学送到学校医务室。?2、医务室老师马上视同学受损害程度,上报校长室或思政办,伤轻者医务室自己处理,重者马上联系车辆或打120叫抢救

  车直送医院。3?、同时马上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老师与班主任一起护送到医院,请同学家长马上到医院急诊室。?4、在同学治疗期间,老师等肯定要伴随学治疗结束。或待家长到来,向同学家长说明损害发生状况,损害程度,以及医生嘱咐的留意事项。5?、由老师向同学投保单位报告状况,保证落实同学医疗保险。

  六、《宿舍(教学楼)消防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人员密集,流淌性大,而且同学大都是未成年人。因此,必需加强学校的消防平安检查,认真排解消防隐患。现依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消防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学校消防火灾指挥小组

  ?组

  长:李胜?副组长:

  陈国秀

  陈和岁

  李翠蓉

  ?(二)主要职责

  ?1、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平安工作,其中学校消防灾指挥小组的副组长为防火负责人。

  2、消防火灾指挥小组要认真执行消防法规,规章,主持制订各部门的消防平安制度和防火平安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

  4?、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宣扬教育,普及消防学问,提高防火意识;制定对教职工的消防平安评价措施。

  5、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平安检查,防止和消退平安隐患。

  6?、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改善消防平安条件。

  7?、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方案,落实平安管理措施。

  8、组织本单位的消防灭火工作,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帮忙调查火灾缘由。9?、火灾发生时,要冷静的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的逃离现场。?10、准时,具体,精确

  的上报火灾状况,认真传达和执行上级的指示。

  ?(三)处理程序1?、当遇到火灾时,发生火灾区域的师生首先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在火势不大的状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在初起火灾阶段将火扑灭。

  2、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有关管理人员或在场的老师。各管理人员以最快的速度一面派人打开平安出口,切断电源,拨打电话“119”报警和向在校(住宿)的师生示警,一面打电话报告消防火灾指挥小组,住宿老师应予帮忙。3?、向“119”报警时,内容必需完整。即必需报告发生火灾的单位的具体地址,火势状况,报警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4?、火灾疏散逃命的组织指挥。当学校的领导(无论何级)得到火灾事故报警后,马上赶赴火灾现场指挥师生疏散,以在火灾现场的最高级别领导为扑救现场总指挥,其他人员必需无条件地听从指挥。5?、疏散逃命的组织分工。火灾现场的总指挥负责指挥,管理人员快速通知师生并告知按下达的指令和规定的线路有秩序地撤离,同时命令切断电源,搬走易爆易燃物品。

  6、撤离挨次。?无论是教学楼还是宿舍楼,最先起火的那一层首先撤离,紧接着是先从起火的上层开头,从下层依次到上层方向撤离,然后再从最先起火的下层开头,按从上到下的挨次依次撤离。假如火灾发生在最高层,则按从高层到低层的挨次撤离。火灾点的下一层至第一层是否撤离,由火灾现场总指挥依据具体状况打算。7?、在撤离时,同学要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相互拥挤,以防相互践踏。同学可否携带物品,一律按火灾现场最高指挥的命令执行。8?、当火势过猛,楼道被烟火封锁住的逃命方法:?用水浇湿全身,用湿毛巾或衣物罩住头部,用半蹬姿势顺偻梯往下撤离。?在无法通过烟火封锁时,可用湿被或床单封住卫生间门,呼救等待救援。?在既被火封锁,救援人员又未能到位的危急状况下,可用绳索或将数床床单边接成条,系住一端沿布条攀沿逃命,切忌擅自往下跳。

  七、《食堂火灾事故的处理预案》?(一)火灾事故的发生?食堂电器,燃气灶等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也会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二)处置措施1?、发生火灾,在场工作人员发觉后,首先切断电源,关闭煤气阀。?2、看看有没有受伤师生,并马上组织同学疏散,远离火灾现场。?3、如火势没有集中,马上用灭火机扑灭火源。4?、如无法在短时间内扑灭,须准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清地点,方位。?5、发觉有人受伤,以组织救治受伤人员为先。6?、如用灭火机灭火已不能,可以马上动用消防水龙头灭火。

  八、《校舍平安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重校舍平安事故的发生,准时消退校舍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削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气投入抢险救助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职责?1、依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检查,督导方案的实施。2?、领导,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为现场应急处理工作供应保障服务。3?、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作,争辩打算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汇报工作状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恳求。?(二)处置措施?1、发生校舍平安事故,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抢救过程中,组成人员要相互协作,团结全都,树立全局观念,提高抢险救援的效率,组长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抢救任务完成。?3、加强组织纪律,各组成人员要严格听从现场指挥部,乐观履行职责,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4?、抢救过程中和抢救结束后,各组成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擅自离开。

  5、抢救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各项平安措施,保证抢救人员的人身平安,防止各类平安事故的发生。

  (三)其它事项?凡接到重特大大事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集中,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防洪抗汛工作预案》?为贯彻县教育局防洪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防洪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部门职责范围及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一)应急机构的组成1?、领导小组?组长:李胜?副组长:陈和岁?组员:何晓熙

  陈丹颖

  蒋香钗

  林瑞青

  陈国秀

  李锦容2?、主要职责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争辩,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学问的宣扬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洪抗汛学问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宽敞师生防洪抗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严格按预案要求乐观筹集各项物资,强化管理,使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洪涝灾难状况发生后,实行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气全面进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涝灾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乐观因素,快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平平稳定。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李周杨

  陈国秀1?、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全校危房简屋和建筑物上的标牌,悬挂物等进行检查,并将状况准时通报各部门。2?、负责对全校下水道,明沟污泥杂物的疏通清扫,保证排水通畅。?3、依据上级防洪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防洪物资预备工作,设应急用品仓库(草袋,铁锹,雨衣,手电筒等)4、做好车辆的调度,应付各种紧急需要,随时出车,随叫随到,保证平安。?组织

  一支由各类工种组成的防洪抢险队,集合待命听候调遣,处理突发事故。?(三)校医室:

  1、负责人:李翠蓉?2、加强汛期期间的值班工作。

  3、做好各类急救药品的预备工作。?(四)宿舍管理部门:?1、负责人:蒋香钗?2、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对老师宿舍全部门窗进行平安检查,如有损坏准时报修,确保平安。?3、加强门卫值班,随时应付各类突发大事,保证正常的老师生活秩序。

  (五)防洪抗汛应急行动1?、上级防洪抗汛预报后,领导小组马上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急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减灾顺当进行。

  4、加强对宽敞师生宣扬教育,做好师生,同学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准时把握各种状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预备。?(六)防洪抗汛应急处置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发生洪涝灾难后,领导小组成员马上赶赴学校,在1小时内集结待命。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快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快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学校建筑物内的全部人员撤离。快速关闭,切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难。快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抢救工作,准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到四周抢救站抢救。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抢救和爱护,加强校内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乐观做好宽敞师生的思想宣扬教育工作,快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平平稳定。快速了解和把握受灾状况,准时汇总上报。

  制度篇一、《学校平安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爱护同学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削减平安事故的发生,遵循“留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削减损失”的原则,依据本地实际状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平安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平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功能室和各班级任课老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同学进行有关平安方面的学问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要对同学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同学消灭的重大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状况,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及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平安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村居平安员保持亲密联系,争取村居对学校平安工作的支持和挂念。?5、加强对老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留意观看同学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同学,不得将同学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平安检查,发觉隐患准时消退,状况严峻的,一时难以消退要马上封闭,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平安状况,对有担忧全因素的设施要马上予以修理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平安又牢靠。

  二、《学校消防平安制度》?为加强消防平安工作,爱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平安,把消防平安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平安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平安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爱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平安逃命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平安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平安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同学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急试验用品,做到特地存放,由试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需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试验时,老师必需在做试验前向同学讲清楚留意事项,并指导同学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试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准时关好门窗,确保平安。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疼惜。任何人不得任凭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峻

  处理。

  8?、加强用电平安检查,电工必需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觉平安隐患,要准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平安。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任何家用电器。?10、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把握正确使用方法,留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平安。

  11?、食堂要定时检查用电线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平安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平安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惩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平安治理制度》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协作。学校对周边环境应亲密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平安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村居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察工作,还应留意对校内外四周环境的巡查,发觉社会盲流,恶少对同学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状况准时报告“110、120、122”或四周派出所,爱护同学的平安。

  4?、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示同学,留意交通等各项平安。

  5?、要教育同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把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同学的自护力量。

  6?、建立学校突发大事老师抢救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课间操平安管理制度》?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督促同学快跑,要有老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

  应以班为单位,指定支配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同学乱窜,避开意外事故的发生。特殊是做操和体育,同学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区应排队由老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平安领导小组必需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管理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与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方案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必需经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局审批。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留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平安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平安,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留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四周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平安条件的,不能让同学下水。

  8?、凡外出参与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平安小组成员必需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平安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平安防范工作规范》1?、学校出入口设专职保安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校们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坚固。2?、学校大门牢固平安,开启机敏,锁定便利。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看。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装置,其中重点部位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4?、门卫人员具有学校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学校人员进入本学校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平安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需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临时扣留,准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需办理来客登记手续。?5、外来人员会见同学必需在课余时间进行,假如正在上课,必需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内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准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八、《办公室平安管理制度》?1、办公室门窗坚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爱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平安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平安保卫责任落实。?3、工作人员都

  必需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准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当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同学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留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留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九、《突发灾难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学校应在各类灾难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猜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2、在患病不行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斗等灾难时,应有序组织同学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同学的生命平安

  3、加强对同学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方法,培育同学的生存力量。?4、要准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恳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救济,全力爱护同学的平安。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同学参与救火,救灾等。

  十、《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平安管理制度》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平安工作的原则。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平安,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的应准时修复。3?、开展活动要保持全部通道畅通无阻,开关机敏,便于随时打开。?4、开展活动要适当把握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状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平安工作,突发大事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一、《临时用工平安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需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平安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准时精确。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听从学校统一管理。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内,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5?、临时人员必需依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肯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二、《食品卫生平安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洁净,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常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需使用售货工具。4?、所

  供应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养分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5、用水必需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需清洗,消毒。?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需平安,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三、《疾病防治平安管理制度》1?、学校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同学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2、对同学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方案免疫接种除外)必需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同学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供应,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需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5、开展同学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当支配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同学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峻

  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四、《教室平安管理制度》?1、教室的门窗必需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有意损坏。

  2、门窗发觉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准时报修,同时实行相应的防范措施。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4、同学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5?、同学不准在教室内追赶打闹,任凭搬动课桌,椅。6?、同学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8?、不准同学在无爱护措施状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五、《试验室平安管理制度》

  1、化学危急品应设专用平安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急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急品必需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2、试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需符合试验教学的需要和平安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准时修理。

  3、试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试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4?、试验室要实行防盗措施,加强平安保卫工作,非试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试验室工作人员作为试验室平安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依据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平安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试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六、《电脑室平安管理制度》1?、电脑室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平安工作,相关人员平安保卫责任落实。2?、电脑室必需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学校值班室联网,电脑室应依据实际状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管理人员熟知使用方法。3?、严格把握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生疏人带入电脑室操作计算机。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5?、严禁火种进入电脑室,不准在机房内吸烟。6?、同学使用电脑,必需听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留意疼惜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准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觉失灵,准时报修。8?、发觉电脑使用电源损坏,要准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七、《图书馆平安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殊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保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顺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常留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觉报警失灵应准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平安,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需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需符合平安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平安后方可离开。

  十八、《多媒体教室平安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平安要害部位,必需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学校值班室联网,?2、专人管理,方案支配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同学应听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5、人离教室要顺手关窗锁门,并留意切断电源,做好平安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平安工作。

  二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平安制度》

  (一)体育活动: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同学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同学使用,并准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2?、开展活动前必需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预备活动。3?、老师不得指导同学开展有危急性的活动,同学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急的活动,同学要听从老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爱护。?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同学身体损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5?、不要强行让同学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二)体育教学:

  1、任课老师必需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留意事项,预备好必要的平安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平安检查。

  2、同学必需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老师必需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预备活动。?5、同学要听从老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爱护。

  6、体操练习要在老师的指导下相互爱护,挂念。7?、体育课或课外熬炼中,凡消灭受伤状况,应准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准时向校长室汇报。8?、学校任何人一律不得组织同学到校外训练。

  二十一、《学校课堂教育平安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同学人身平安,促进同学身心健康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同学,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当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实至每位任课老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4?、任课老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觉缺课同学,要问清状况后准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任要准时向缺课同学家长联系反馈状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5、任课老师对教学的试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平安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准时修理,避开同学受伤而消灭平安事故;对简洁造成同学损害事故的体育课,活动课要准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平安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老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把握局面;对那些因身体缘由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稍微活动的同学,要求上操场,的确不能出操的同学,应支配留老师复习,预习文化功课。同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听从管理。

  6、同学发生意外事故状况时,学校应快速实行有效措施。

  二十二、《学校巡查制度》1?、校内巡查人员:值日老师和值勤队员2?、巡查制度:?3、由值日老师负责校内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参与巡查)4?、值日老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内巡察(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同学同时巡察),把校内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同学在校期间的人身平安,并认真记录,准时反馈。?5、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同学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同学。特殊状况做好支配,并作记录。?6、准时处理突发大事,遇重大问题准时向校长汇报。7?、在巡查过程中发觉同学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准时向班主任反馈。8?、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二十三、《同学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平安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老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肯定距离。3?、排队行进中集中留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老师定点平安维护,确保同学平安规范地进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6?、建立校内同学重大教育活动平安论证制度,参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二十四、《

  学校生平安须知》1?、按学校规定时间上放学,有序进出校门,路上留意交通平安。不准带刀和危急品到学校。

  2、12周岁以下儿童不骑自行车放学。

  3、课余午间文明活动,不追赶奔跑,打架斗殴,上下楼梯靠右慢行。4?、到专用教室上课,须排队进出。?5、不攀爬学校围墙或教室门窗,不做危急性玩耍,不准在教学楼朝下扔物品。6?、上下铃响后,按次序进出教室,做到不拥挤,不一哄而散。?7、同学在课间或午间不得进入基建场地玩耍,就学时间同学未经老师同意不准私自出校门。

  8、集会出操必需排队,过楼梯或到操场时不统一踏步,并保持肯定的距离。9?、在老师指导下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或试验仪器,未经老师组织,不擅拘束大型固定体育设施中玩耍。?10、讲究饮食卫生,同学不得在

  校内喝生水,吃零食。爱清洁,讲卫生,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流行。11?、留意用电平安,同学不得玩耍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离开时必需做到关扇,关灯后关门。

  二十五、《同学上学,放学制度》

  1、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上学,放学路上追赶玩耍。2?、放学铃声响后,排好队,有秩序地回家。在队伍中,不攀肩,推搡,不争先恐后,不借故在校内里逗留,玩耍。3?、在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章,过大路时走人行横道,不违章骑车。4?、离校时与老师,同学道别,离家或归家时和家长打招呼。5?、确需骑车上学,必需满12周岁,且征得家长同意。

  二十六、《同学人身平安管理制度》?1、同学人身平安受法律爱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同学人身平安。

  2、同学在校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同学。

  3、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大事,损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同学开展有害同学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同学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卑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同学,全部同学在政治上一律公平。?7、学校应适当组织同学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急的劳动项目不得支配同学参与。

  二十七、《食堂平安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同学的膳食平安和食品平安。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觉患传染病人员应马上换岗。平常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需使用售货工具。?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选购人员不得选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6、食堂供应同学的膳食应留意养分搭配,保持新颖,严禁向同学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颖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

  食品的容器必需平安,无害,防止食品污染。9?、食堂承包人员要帮忙学校做好食堂流淌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平安,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任凭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马上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十八、《校内机动车平安管理制度》?1、机动车进入校内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2、机动车进校内应听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准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常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4?、校内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殊留意平安,防止撞人,撞物。

  5、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准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十九、《校内教工宿舍楼平安管理制度》?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大事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难消灭,如遇突发状况,应准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平安爱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力量。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大事的力量,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三十、《防汛制度》?1、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准时,精确

  ,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平安管理制度<>。

  2?、防汛值班必需由学校在编在岗老师担当。

  3、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退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准时。

  三十一、《校舍、设施平安检查制度》?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平安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平安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平安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平安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状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平安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平安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阅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平安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觉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准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准时争辩落实修理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实行断然措施,消退祸害。凡发觉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准时上报。

  3?、除特殊平安隐患应准时实行措施排解外,一般的校舍修理应支配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修理应按实际状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修理方案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七: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校园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事项,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

  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有事外出时要安排一位校级领导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周;每学期开学前的两周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周。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量化,制定安全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书的内容应当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第六条

  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和活动课计划,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第七条

  学校应当聘请法制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并协助有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检查。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园管理制度;

  (二)安全防火制度;

  (三)危险品管理制度;

  (四)宿舍管理制度;

  (五)门卫管理制度;

  (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七)食堂管理制度;

  (八)医务室管理制度;

  (九);

  (十)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十一)学生参加社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检查制度;

  (十三)其他安全工作制度。

  第三章

  校园安全工作规范

  第九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十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

  校园范围的房屋建筑、场地、活动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应当设立安全疏散通道,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聚集人群。

  第十二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三条

  教师在进行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体育课教学前,应当进行例行检查,确保电路、化学试剂、药品、体育活动设施的安全。

  第十四条

  【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临近学校的公路旁设立明显标志,提醒司机和行人注意学生通行。

  第十五条

  学校公用车辆以及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定期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学校采购食品时,应当向有条件的供应商索取食品卫生检疫证明。

  申请向学校供应营养食品的企业,应当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定期将产品送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第十七条

  【教具安全】学校不得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相关安全性能证明的教具、药品及其他器具。

  第十八条

  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应当告知教师、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应当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学生、教师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发生伤亡事故的,学校应当立即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涉及刑事犯罪或者治安案件的,还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

  【事故处理报告】学校在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毕之后,应当就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程序、处理结果、责任认定、整改情况等事项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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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确定

  1、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利。

  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理办法两部分。

  3、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

  1、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向教师、学生和家长普及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2、学校应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向教师和学生及家长普及消防知识和维护消防设施的基本常识。

  第三条

  安全设施维护

  1、学校应每年对建筑物、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学校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维修、更换故障设备。

  3、学校应严格控制校内施工,确保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四条

  校园周边安全

  1、学校应加强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定期巡查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2、学校应与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建立联系,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3、学校应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安全通行。

  第五条

  校园安全事件处置

  1、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

  2、学校应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员和行动流程。

  3、学校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六条

  校园安全督导

  1、学校应每年进行安全督导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应建立安全督导机制,对校园内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学校应对安全督导对校园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对待并加以改进。

  第七条

  安全责任追究

  1、学校应对安全工作失职、渎职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校园安全。

  2、学校应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教育,使每个人员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维护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第八条

  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对本条例所提到的“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教育机构。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应急处理办法,以确保校园安全。

篇九: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责任部门〕市、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

  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市、区各级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和校长责任〕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设立安全值班,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享受公安人员待遇。

  高等学校设保卫处,建立校卫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处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中等学校设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科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小学校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第十条〔校园治安〕学校实行门卫制度。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内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带进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设施安全〕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工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应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确保学生安全。

  第十四条〔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市政府负责协调和监督相关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第十六条〔治安、消防部门责任〕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查处学校周边违法犯罪活动。在学生上学或放学时段加强巡逻,维护秩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将学校列为重点消防单位,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

  第十七条〔交通部门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必须在学校门或附近路设置学校标志、禁停标志、交通指挥灯、人行斑马线和机动车限速等必要交通安全标志,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第十八条〔文化部门责任〕学校周边二百米半径范围内不得设立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桌球、网吧,以及学生不宜进入的其他场所。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在上述范围内已设立的相关场所进行清理,限期停业或搬迁。

  工商、城管部门必须对学校周边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生活秩序的无证商贩、乱摆卖进行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环保部门责任〕学校红线外五百米以内,不得建有严重排污、排废气、排粉尘或噪音超过五十米六十分贝的企业。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对上述范围内造成污染的企业限期整顿或限期搬迁。

  第二十条〔镇、街道办或村、居委会责任〕学校所在的镇、街道办或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搞好文化、卫生管理和环保等项工作。

  第四章学校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校检查〕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一〕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和交通车辆;

  〔二〕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三〕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

  〔四〕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学校在对上列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限期学校整改。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发现学校和被检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或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检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章学校安全事故责任

  第二十三条〔学校责任〕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二〕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四〕学校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五〕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六〕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七〕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八〕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九〕学校或教职工违法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非学校责任〕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

  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二〕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三〕学校放学清场后,非住校生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活动发生的;

  〔四〕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五〕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六〕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七〕不可抗力造成的;

  〔八〕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监护人责任〕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二〕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三〕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学校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抢救〕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报告〕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保险公司;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应当立即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或市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协助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第二十九条〔调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调查组应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保险公司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组成。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调查报告,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或学生投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处理原则〕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市政府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区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调解〕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组成事故调解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调解。调解意见达成后,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调解未果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公平责任〕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赔偿范围和标准〕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的具体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依法确定。

  伤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赔付方式〕学生伤害赔偿金根据情况可一次性支付完毕,也可分期支付。

  第三十六条〔校园学生伤害保险〕学生入学必须购买校园伤害事故险,每学年开学时由学校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但学校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校方责任险〕学校必须购买学校安全事故校方责任险。

  校方责任险是指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和教职工人身伤害的保险。

  购买校方责任险的资金,政府举办的学校由市区财政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纳入财政预算;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由举办者自行支付,列入教育成本。

  第三十八条〔教职员工保护〕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期间,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学校安全责任人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规定第^一、十二条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二款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二十条的,由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安全事故,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由市政府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招收全日制学生的其他教育机构,面向青少年、儿童的培训机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年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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