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5篇

时间:2023-06-05 14:20:04  阅读:

篇一: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1、为规范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行为,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工是指经组织统一招聘,经过体检、培训、安全考试等环节达标的,并在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备案及认可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的人员。

  二、劳务派遣工考核1、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文件规定建立完善的劳务派遣工台账,并要成立劳务派遣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2、对劳务派遣工考核至少半年应开展一次,一年内至少两次。有条件的单位(项目部)可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考核。3、在施工现场,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列入考核范围。4、考核原则:以实际完成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以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施工一线安全生产、作业效率为目标。5、考核指标应着重依据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技能、-1-#;

  .完成工作的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创新、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持证上岗等方面作为考核指标。6、劳务派遣工的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工资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也称奖金)。基本工资经过有关考核评定程序后,按照劳务派遣工等级对应的核准权限分别由基层单位或有限公司认定。7、依据考核结果,对劳务派遣工能力水平认定相应设立八个等级档位,每一等级档位对应不同的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也称奖金)。一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800元;二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000元;三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200元;四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400元;五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600元;六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800元;七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2000元;八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2200元,同时在各个等级之间设立半个层级,对应中间档的基本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为下档与上档对应的基本工资之和的二分之一);绩效工资由各基层单位自行核定,但应结合个人工作能力适当拉开差距,即:低等级档位人员的绩效工资应控制在高一等级档位人员绩效工资的70%以内。8、劳务派遣工初次评定等级,由基层各单位具体组织,依据考核指标,按照“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经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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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规范的考核程序,并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复后执行。初次核定劳务派遣工等级应控制在一级至五级范围内,初次核定时不设中间档基本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9、工作不满6个月的劳务派遣工,不列入考核范围,其基本工资暂按每月600元标准支付,绩效工资一般不高于劳务派遣工一级水平人员绩效工资的70%。10、劳务派遣工晋升六、七、八等级档位必须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经过严格规范的考核程序,再做出等级和对应的基本工资核定工作。三、劳务派遣工个人等级的晋升、降低和辞退淘汰1、劳务派遣工的考核评定分为理论成绩评定、实做成绩评定及综合评价成绩三个部分。三个部分各自独立考核评定,最后计算出平均分。2、最终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85分(含)至100分的为优秀,71分至84分的为良好,70分至60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可按优秀10%以内、良好25-35%、合格25-35%、不合格10-20%的分布比例掌握。具体指标比例将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当年各基层单位(项目部)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平均人数具体下达。

  3、考核结果应与劳务派遣工工资等级挂钩。年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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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秀”或“良好”的次数在2次(含2次)以上的,列入等级晋升1个层级的对象,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执行新的标准;年度内考核结果连续2次为“合格”的人员保持原层级不变;年度内考核结果连续2次为“不合格”的人员列入下降一个层级的对象,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执行新的标准。年度内考核结果中有1次为“不合格”人员列入下降半个层级的对象。4、工作满3年以上,且在评先年度内被考核为“优秀”的次数超过2次(含2次)以上的劳务派遣工,作为有限公司年度评选优秀劳务工的前提条件。连续两年被评选为有限公司优秀劳务工的,经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考核,可上报集团公司通过录用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员工。5、工作满3年以上,且连续2年被考核为“优秀”的次数超过4次(含4次)以上的劳务派遣工,作为推荐有限公司年度评选优秀劳务工的前提条件。6、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次数在4次(含4次)以上的劳务工,在上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应坚决予以淘汰和辞退。7、经过连续2年考核,等级仍然停留在一级水平层次的劳务派遣工,在上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应坚决予以淘汰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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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等级评定为六级及以上等级的劳务派遣工,实行每两年一次的考核。9、各基层单位(项目部)要将劳务派遣工考核的结果及时上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不上报的视为未进行考核。四、特殊情况工资支付办法1、因基层单位生产任务严重不足,经精确预测需停工在6个月及以上更长时间的,所用的劳务派遣工在本单位的其他工程项目范围内不能调剂使用,经上报并在有限公司范围内也无法调剂使用的,基层单位要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将劳务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停止支付一切工资和社会保险费。2、因项目停工在6个月以内的,劳务派遣工在息工放假期间只支付其等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75%。3、各单位要严格加强劳务派遣工的日常考勤及各种请休假行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限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详细登记其考勤记录,严肃员工请休假制度。审批事假各基层单位不能超过有限公司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在实际所休的事假天数当中,不支付任何工资。对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劳务派遣工,各基层单位(项目部)应坚决予以淘汰和清退。五、附则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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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附件:1、《劳务派遣工能力水平认定设立8个等级的参考标准》2、劳务派遣工考核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附件1:《劳务派遣工能力水平认定设立8个等级的参考标准》

  一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6个月以上,身体健康;2、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爱岗敬业。

  二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两年以上,身体健康;2、熟悉《安全规程》,能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爱岗敬业,追求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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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三年以上,身体健康;2、熟悉《安全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能保质保量地、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爱岗敬业,追求上进。

  四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四年以上,身体健康;2、阶段工作有小结,工艺、工法追求优良,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爱岗敬业,追求上进。

  五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五年以上,身体健康;2、阶段工作有小结,自身工艺、工法优良,能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7-#;

  .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追求创新、爱岗敬业,吃苦奉献。六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六年以上,身体健康;2、阶段工作有小结,自身工艺、工法优良,能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追求创新,爱岗敬业,吃苦奉献。七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七年以上,身体健康;2、技艺精湛,能对徒弟言传身教,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追求创新,爱岗敬业,吃苦奉献、争创一流。

  八级标准条件:1、工作满八年以上,身体健康;2、担任班组长或作业队长,能带领徒弟优质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技艺精湛,不断创新工艺、工法;3、遵守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4、爱岗敬业,吃苦奉献、争创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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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确评价我公司派遣工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全体派遣工提高政治业务素养,实现派遣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派遣工人员考核。

  第二条

  考核对象的范围:服务中心全体派遣制员工。

  第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条

  考核期限:每年年终对上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原则:实行量化考核。

  第六条

  考核内容:考核以岗位职责为根据,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德、能、勤、绩的考核重点:

  德,要紧考核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与集体观念;

  能,要紧考核派遣工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对本行业政策法规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

  勤,要紧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要紧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第七条

  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熟知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志,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二)良好: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与各项规

  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有责任心,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志,确保劳动安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合格: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掌握业务技能,无责任事故,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同志,完成工作任务;

  (四)不合格:组织纪律及团结协作精神较差,难以习惯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者事故。

  第八条

  考核形式与程序。

  年度人员考核由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民主量化考评、领导审核、确定等次的形式进行。其基本程序如下:

  (一)民主量化考核。派遣制员工考核由群众及用工部门提出考评分数及意见;群众及用工部门所评考核分数分别占考核总分数的40%、60%;

  量化考核内容详见《派遣工个人年度工作群众考评表》(附件1)与《派遣工个人年度工作部门考评表》(附件2);

  (二)

  确定等次。服务中心根据考核分数对派遣工确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下列为不合格;

  (三)登记归档。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派遣工个人年度工作部门考评表》存入派遣工人员档案;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通常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在确定考核结果后的三个月内视为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按照工资的70%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三个月,进行第二次考评(考评程序与第一次相同)。对第二次考评仍不合格的,公司可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者更新。

  第一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生效。

  附件1:

  派遣工个人年度工作群众考评表

  部门

  被测评人姓名

  岗位名称

  序

  指标

  号

  要素

  档

  次

  A工作

  任务

  BCD分值

  40302414基本标准

  结果

  承担任务饱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表现突出

  承担任务充实,能够按照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基本达到要求

  不能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A具备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进步,积极向上,责任心强,团结协作

  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进步,有责任心,团结协作

  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概念模糊,品德通常,责任心尚可,团结协作通常

  不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品德差,没有责任心,不讲团结协作

  服从领导,着眼大局,工作主动性强,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领导出谋策划

  服从领导,有大局观念,工作比较主动,能够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有的时候不服从领导,组织观念淡薄,工作主动性通常,基本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不服从领导,毫无组织观念,工作不主动,经常不遵守劳动纪律,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熟练掌握本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技能,并不断创新

  能够掌握本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基本掌握本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技能

  不具备本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影响工作任务完成

  2B2思想素养

  C1612D5A2B3组织观念

  C112DA14劳动技能

  BCD64A出勤

  情况

  BCD附件2:

  全年无病事假

  有事请假,全年病事假累计均不超过五天

  有事请假,全年病事假累计均不超过十天

  有旷工记录,或者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

  108645派遣工个人年度工作部门考评表

  部门

  被测评人姓名

  岗位名称

  序

  号

  指标

  要素

  档

  基本标准

  次

  A工作

  1任务

  CD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基本达到要求

  不能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具备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进步,积极A向上,责任心强,团结协作

  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进步,有责B思想2素养

  C责任心尚可,团结协作通常

  不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品德差,D没有责任心,不讲团结协作

  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概念模糊,品德通常,任心,团结协作

  B承担任务饱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表现突出

  承担任务充实,能够按照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值

  分结果

  4030241421612服从领导,着眼大局,工作主动性强,模范遵守劳动纪A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领导出谋策划

  服从领导,有大局观念,工作比较主动,能够遵守劳动B组织3观念

  C基本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不服从领导,毫无组织观念,工作不主动,经常不遵守D劳动纪律,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A劳动4技能

  CDA出勤

  5情况

  CD综合评价

  有事请假,全年病事假累计均不超过十天

  有旷工记录,或者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

  B基本掌握本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技能

  不具备本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影响工作任务完成

  全年无病事假

  有事请假,全年病事假累计均不超过五天

  B熟练掌握本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技能,并不断创新

  能够掌握本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技能,胜任本职工作

  有的时候不服从领导,组织观念淡薄,工作主动性通常,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21121086410864

篇三: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全面、客观的了解、评价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提升素质、提升业绩、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派遣员工,是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我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

  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沟通反馈、注重实绩的原则.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所有派遣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的内容

  第五条

  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三方面。在考核中,工作业绩占70%,工作能力占15%,工作态度占15%.第六条

  具体考核指标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一般从以下方面考虑:

  工作业绩,考核期内销售额、利润、费用控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等.第七条

  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及权重应当考虑各指标对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公司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设置不同的最大分值及权重。

  第三章

  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八条

  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日常考核每天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年度考核每年度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

  第九条

  日常考核、季度考核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程序:考核对象总结

  直属领导评分

  绩效面谈

  考核结果汇总

  部门负责人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

  员工在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其考核总分按以下标准加减:

  (1)获表扬意见一次加2分;获表扬信一次加4分;获登报表扬加8分;获公司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加2分(员工因同一事件获得的奖励只加一次分,加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2)四级违章一次减2分;三级违章一次减4分;二级违章一次减6分;一级违章一次减8分;红头文件处分一次减15分;顾客投诉,视情节轻重每次减3-10分(员工因同一事件的处罚只减一次分,减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第四章

  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得分划为四个等级:优秀90—100分;称职76-89分;基本称职60—75分;不称职59分以下。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员工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的派遣员工人数的15%。

  第十三条

  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第1季度考核得分+第2季度考核得分+第3季度考核得分+第4季度考核得分)×15%+年度考核得分×40%

  第十四条

  员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薪酬调整、奖罚、晋升、培训、合同续签、降职、免职等的重要依据。

  (1)如果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派遣员工可以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与其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如果季度考核结果或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不称职,派遣员工将被退回其所属劳务派遣机构。

  (3)如果在日常考核中,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派遣员工将被退回其所属劳务派遣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退回手续):

  ①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④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能力差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⑤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草拟、修订、最终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20日起施行。

篇四: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能,以确保更好地群众服务和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对象

  街道机关各办(中心、站、所)管理、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绩效考核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一标准、严格奖惩。

  三、绩效考核组织形式

  (一)坚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街道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实施考核。

  (二)成立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公室。其职责是指导、督促各各办(中心、站、所)实施本考核办法,牵头组织用人部门对管理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用人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兑现绩效奖惩。

  (三)各办(中心、站、所)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日常考核,用人部门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岗位特点及

  —

  —

  要求,可建立与本考核办法相适应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并上报街道人事部门备案后具有同等效力。

  (四)班子领导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督察情况纳入各部门对临聘人员的日常考核。

  四、考核计分与绩效计算

  (一)年终绩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年度民主测评成绩(占40%)和平时绩效成绩(占60%)即:年终考核分值=年度民主测评成绩×40%+平时绩效成绩×60%。

  年度民主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测评进行。

  平时绩效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平时绩效考核得分=年度内个人月绩效考核得分累计和÷年度个人累计工作月数;

  月绩效考核计分,满分为100分:当月绩效考核得分=100分-实际扣分,按月进行公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得分为0分,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可按《街道办事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1.工作期间饮酒、酒后上岗影响工作或被查处的;

  2.上班时间玩手机、打游戏、炒股、网上购物、娱乐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被查处的;

  3.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含五次)及以上的;

  4.一月内脱岗、离岗累计五次(含五次)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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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2个工作日的;

  6.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7.因个人过错或过失行为造成单位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的;

  8.因赌博、打架斗殴、非正常上访、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利用工作岗位或工作身份谋取私利被查实的;

  10.无正当理由,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班子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安排部署的工作不办理、推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

  11.其他严重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三)绩效奖励:一般岗位人员按照“500元/月×年度工作月数×年终考核成绩/100分”,中层干部岗位人员按照“750元/月×年度工作月数×年终考核成绩/100分”计算绩效考核奖励,年度工作月数不包含试用期。

  (四)效能追责:年度内首次月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年度绩效分值按照80%计算,并由部门负责人给予当事人提醒谈话;年度内第二次月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年度绩效分值按照60%计算,并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年度内第三次月绩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年度绩效分值记为0分,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街道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规定,退回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五、考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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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街道对工作作风的相关要求,从工作纪律、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工作完成情况、集体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月绩效考核表附后)。

  六、考核认定

  用人部门当月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分管领导审核,于次月5日前报街道纪检目督考核办公室,并报备街道人事部门。各办(中心、站、所)应将考核基础资料整理存档,形成专卷以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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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街道办事处临时聘用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年

  月)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被考核人:

  所在部门:

  考核时间:2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

  考核

  分值

  扣分说明

  自评分

  考核分

  穿着打扮,整洁得体;头发清洁,长短适一

  仪容仪表

  中;站姿、坐姿大方得体;精神面貌、气质状态良好。

  1.当月首次、二次、三次迟到、早退的,分别扣1,2,3分;第四次,由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扣10分;超过4次的,当月绩效考核记为0分。

  2.当月首次、二次、三次脱岗、离岗的,分别扣2,4,6分,第四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二

  工作纪律

  提醒谈话,并扣15分;超过4次的,当月绩效考核记为0分。

  3.每请病、事假1天,扣1分,但可用年度带薪休假天数进行折抵。

  4.街道班子领导、纪律作风巡查组在督查、巡查中发现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提醒谈话的一次扣3分,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3—

  —

  三

  服务水平

  坚持首问首办,热情服务群众。群众举报投诉,一经查实,视情况每件扣3—5分。

  勇于担当,能够较好执行各项工作安排,并能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15四

  工作情况

  21.具备开展工作所必须的沟通协调能力,对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能够做到及时、有效完成。

  2.能够运用语言、文字阐明自己的观点、五

  业务能力

  意见或抒发思想、感情,能够将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经验总结。

  3.熟悉本部门业务,掌握有关业务知识,能较好地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工作。

  2参加集体

  按要求积极参加街道和部门组织、安排的六

  活动情况

  各项活动情况。

  是否存在取消当月绩效的情形,存在的写明具体情形。

  合计

  —

  —

  10—

  —

篇五: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考核方案

  一、为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绩效,根据《铁道警察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及各部门细化的指标体系,其中德、廉方面考核作为一票否决条件,考核周期内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

  (一)德。热爱公安高等教育事业,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主动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道德修养。

  (二)能。具有行政工作所需的文字处理、沟通表达等基本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自觉学习掌握工作关键的新知识、新技能、新业务。积极思考工作内容,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

  (三)勤。严格遵守学校考勤纪律,无正当理由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中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不推诿扯皮。

  (四)绩。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没有出现明显漏洞,无负面影响。积极协助、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事务。

  (五)廉。在工作中做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分为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两个环节,考核结果作为解聘、续聘的基本依据。

  (一)个人述职。劳务派遣人员就考核周期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述职。

  (二)民主测评。所在部门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及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票分为A票、B票,部门领导使用A票,其他人员使用B票。

  四、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部门领导与其他人员权重各占50%。优秀票得票率在80%以上的(含本级),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票得票率在70%以上(含本级),考核等次为合格;合格票得票率在60—70%之间,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合格票得票率在60%以下(不含本级),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五、劳务派遣人员的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由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派遣到我校工作;

  考核为基本合格者,由组织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不合格者,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后,通知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六、试用期满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上者,按其学历或职称确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考核为优秀者,全额发放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考核为合格者,发放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70%;考核基本合格者,发放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30%。

  七、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正常增长一级薪级工资。考核为优秀者,全额发放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考核为合格者,发放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70%;考核基本合格者,发放相应的奖励绩效工资30%。

  附:劳务派遣人员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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