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5篇

时间:2023-06-09 13:20:06  阅读:

篇一: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创新16种化解矛盾纠纷

  第一篇:创新16种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16种化解矛盾纠纷“良方”,帮助群众解难事

  去年以来,师宗县公安局按照“调解工作规范化、人民调解普遍化、深入工作一线化,人人都是调解员,处处都是调解场所”的目标和要求,全局民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疑难和烦心事,不但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出三理法、激励法、感化法、评议法、换位法、宣泄法、隔离法、震慑法、排异法、举例法、清障法、归谬法、谴责法、突破法、介入法等16种纠纷化解工作法,还将其印刷成册,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

  如今,“16种纠纷化解工作法”已逐步贯穿到师宗民警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成为他们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剂“良方”,让每一起纠纷的处理结果经得起法理、政策和历史的检验。今年1至7月,该局化解的矛盾纠纷实现“零”升级、“零”上交。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师宗县公安局从抓载体、抓机制、抓规范、抓培训、抓考核5个环节入手,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抓实做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群众满意、民警满意“三个满意”的目标。

  第二篇: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建宗

  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法院处在处理矛盾纠纷的最前沿,信访压力大,维稳任务重。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和市委政法委会议精神,把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作为人民法院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真情实意为民解忧困,使一大批疑难复杂和历史遗留的涉诉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和妥善处理,为实现全市涉诉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

  自06年以来,全市法院连续开展了涉诉信访积案和重信重访案件的专项集中清理化解活动,一大批涉诉信访积案得到了有效化解,全市法院工作秩序、信访程序大有好转。2008年,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1155人(次),登记来信502件,同比分别下降34%和12%;2009年接待来访群众855人(次),登记来信301件,同比分别下降35%和16.7%。今年1-11月份接待来访群众580人次,登记来信143件,同比分别下降17.2%和18%。涉诉信访态势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仍有部分涉诉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新的重信重访案件还在产生,个别已息诉的案件还在反复。

  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这就使人民法院面临的信访形势更加严峻,担负的信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一方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振兴经济政策的实施,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的深入,劳资、债务、投资分配,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资源开发等方面矛盾纠纷会相应增加,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将会上升;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预期和要求也进一步增强,个案裁判的社会传导效应和连锁反应,以及与社会稳定的关联度也会增加。这些都决定了全市法院维稳和涉诉信访工作,必将更加繁重和艰巨,责任更加重大。

  二、涉诉信访问题多发的原因。

  引起涉诉信访案件高位徘徊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无法可依。目前,对涉及人民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如何处理尚无成文法规,参照的是行政信访规范。参照行政信访制度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从另一方面打破了现行的法律规范,诉讼案件由二审终审演变成了三审终审。比如,中院作出的终审刑事、行政判决,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申诉,终审二字即时失效,重又进入中院复查、省院复核和终结的往复循环。有时即使判决正确的案件也不得不再行审查,直至信访人息诉罢访。如此,裁判至始至终无法得以终审,使各级法院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去复查,去做息诉罢访工作,这样即不利于维护法院的威信,也无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是信访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与信访工作不相适应。目前法院信访干警年龄整体老化,知识结构普遍偏低,释法说理的能力不强,新的法律主体、新的法律关系、新的矛盾纠纷的不断出现,形成信访形势与信访干警的素质能力间的强烈反差,由于审判力量不足,抽不出业务知识比较全面,素质较高的中青年力量充实信访队伍,致使加强信访队伍建设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难以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信访工作的运行和考核机制有失科学。一些基层组织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普遍存在误区,即使正当合法的群众来信来访都是认为是“不光彩”的事,在给整体工作抹黑,一味的堵、压、哄、骗,致使很多能通过基层调解就能解决的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化解处理,同时,信访工作“一票否决”使一些基层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自身的主要职能,一到“敏感”时期,都要放下手头工作,全体动员反复排查、重点布防,抓稳控多、解决实际问题少,一些反映多年的问题被一年一年“稳控”下来,形成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涌入人民法院处理。尤其是“信访案件属地管辖”的规定,更使一些基层法院陷入既无权解决问题,又要承担信访稳控责任的极为尴尬的境地,从而使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走进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四是借机对历史问题翻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自中央下大力气、下大决心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以来,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一些文革期间的历史老案的当事人亦加入到正常的信访中以图翻案。近年来,我院收到的从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转来属此类申诉案件就有刘多元、乔修亮、裴树堂等一批在文革期间形成、文革后期审判的历史案件,这些信访人的诉求都是要以现行的法律去衡量当时的判决,并要求全案平反、赔偿损失。这些信访案件的办理目前无法可依,作驳回处理后当事人一直缠诉缠访。

  五是法院裁判既判力不强引发涉诉信访。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生效裁判非经依法撤销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现状是,同一性质的纠纷诉到不同法院,甚至不同合

  议庭,裁判结果可能不同。上下级法院、异地法院裁判各异的情况也客观存在,正是由于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不强,适用法律不尽统一,以致当事人互不相让、各执已见,最终导致上访。如今年中政委交办的杨福元信访案,在信访人十多年来不断信访的压力下,三级法院前后经过7次审理、重审、再审,本案被告人由原判的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故意杀人罪,由原来的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但信访人至今未息诉罢访,反而更进一步提出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赔偿400万元的不合理诉求。

  六是低信访成本导致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出现。民事诉讼法规定正常民商事案件需要缴纳诉讼费用,而走信访途径则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特是去年新《民诉法》颁布施行后,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民事案件可不经二审上诉直接进入上一级法院的信访申诉及再审程序,这就使很多群众择信“访”而非信“法”,以致二审法院信访量急剧增加,信访案件层出不穷。

  三、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根据院党组确定的“抓源头治理,控制信访总量;抓规范办理,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抓息诉罢访,强化信访案件的办理实效;抓无理访信访积案的消化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秩序”的工作方针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根本要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一)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涉诉信访。审判活动不仅要求法官做到实体处理公正、办案程序合法,而且要求法官司法行为规范,审判作风严谨,工作方法得当。一是严格遵循平等中立原则。在审判活动中,一些法官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言行不谨慎,甚至出现情绪倾向化现象,让当事人对法官产生司法不公的合理怀疑,有的甚至导致当事人与法官和法院产生对立情绪,从而造成既是公正的裁判也让当事人难以顺情顺理地接受,或不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进行无休止的上访缠诉。这种情况在我们受理的涉诉信访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应始终高度重视树立法官平等中立的司法理念,始终把平等中立贯穿在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以此来赢得当

  事人的信任。二是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我们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执行中,普遍运用调解、和解、协调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全市法院民商事一、二审案件的调撤率达都达到70%,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达到92%以上。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的逐年上升,使信访人数和信访案件逐年下降。三是做好判后释疑和初访答疑。判决后,在送达判决书时,通过办案法官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全面理解裁判理由和依据,输得明明白白,赢得清清楚楚,避免不必要的上访申诉。当事人初信初访的,由信访人员和原办案人员共同接待,由原办案法官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给来访者解答疑问,掌握涉诉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初访环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重点信访案件。针对当前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全市法院应以解决重点信访案件和非正常上访案件为着力点,特别是把赴省进京访和重复上访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使重点信访案件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一是争取各方力量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及信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社区(村委会)的沟通与联系,借助上访人的单位、社会、家庭、舆论等社会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邀请人大、政法委、信访部门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等措施,取得支持和配合,逐案解决问题,逐案化解矛盾。二是狠抓执行和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涉及执行问题的信访案件占信访案件总数的比例相当大,通过执行工作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是解决信访案件的重要途径。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工作,使多年形成的执行积案及无财产执行的案件有突破性进展。执行中,对执行信访人急需解决生活困难问题的,通过落实财产救助措施、解决低保、零就业家庭就业等措施,解决信访人的生产生活困难,有效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三是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对重信重访案件及赴省进京访案件应确定包案领导、包案庭(室)和包案责任人,通过进一步落实“四定四包”责任制,使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完善信访机制,加强和规范涉诉信访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长效机制,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做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息诉罢访工作,化解和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继续搞好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使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三是进一步充实信访力量,把那些做群众工作有思路,解决纠纷有办法,说理释法有水平,思想疏导有耐心的同志充实到信访工作第一线,从信访力量上确保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四是通过建立和落实涉诉信访案件通报制度、信访案件报告制度、信访听证制度、信访案件息诉制度、信访案件“双向规范”及信访工作考核考评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访工作。五是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责任追究制,把涉诉信访工作绩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和执法质量考评体系,纳入干警执法档案,纳入干部提拔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确保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篇:深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方式滞后、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以及国际对敌斗争尖锐复杂等情况,就必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社会矛盾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类矛盾发展的结果,是最突出、最严重的矛盾。以往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更多的是强调依法办案,现在进一步要求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向社会管理工作拓展。因此,审判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关键

  性工作,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制度机

  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才能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第四篇: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来,安仁县公安局结合县委“万名干部驻千村”和公安民警“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努力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法,深入排查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矛盾,与基层组织密切配合,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处臵群体性事件,努力为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着眼“查”,健全机制预防矛盾纠纷

  县公安局坚持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从机制上保证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到位,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一是坚持日常排查制度化。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新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将排查触角深入到辖区单位、小区、企业、学校和家庭等社会基本单元,确保从源头上及早发现预防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网格化。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敏感节点、重大事件及特定阶段开展梳理排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纠纷苗头预防在初始阶段。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县局对辖区有上访苗头的人和事进行网格化排查,逐一落实领导和民警的化解稳控责任,消除了多起上访苗头,实现了涉法涉诉进京上访零记录。三是坚持专项排查经常化。由治安大队牵头,经常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可能肇事、惹祸的精神病患者、有暴

  力倾向的人员开展专项排查,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特殊人群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危及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点对象,逐一落实派出所民警与基层组织的防控责任,从源头上做到有效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和危害。

  二、全面“访”,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县公安局把“大走访”活动与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机结合,努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坚持定期走访。局领导及机关综合部门负责人每个月至少抽出一天时间到基

  层走访,派出所民警必须确保每周有三天时间到责任区工作,与群众面对面地座谈、交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带回来研究处理,限期回复。二是坚持联合走访。结合“万名干部驻千村”活动,对全县215个行政村(居)逐一落实责任民警,主要担负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健全基层治保组织等任务。驻村民警坚持与驻村县乡干部联合走访,涉及到非公安职能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则与驻村县乡干部共同做好群众引导工作,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定期回访。对“大走访”和警务调查中群众反映的重点疑难问题,要求各部门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事后由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效果跟踪回

  访,特别是涉及到户籍管理、纠纷调解、案件办理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进行回访,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今年来,全局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走访群众5600余人次,搜集社情民意1200多条,化解矛盾纠纷480余件。

  三、创新“调”,变换角色消减矛盾纠纷

  近两年,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因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行业竞争、河沙开采、山林水事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涉及范围广,利益关系复杂。为此,县公安局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融合,推行“三调联动”,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当好主角,邀请各方参与调解。在办理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派出所坚持平和执法理念,邀请乡镇司法所调解员和当地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将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当好配角,积极参与基层调解。对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派出所民警既不袖手旁观,也不越俎代庖,而是坚持以村级人民调解为主,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一边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一边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开导,尽一切可能化解双方矛盾。三是当好导演,协调各方共促和解。对影响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如出租车行业竞争、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县局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如为妥

  善化解县工业园区征地、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县公安人员局专门设立了治安执勤室,全面搜集各类涉稳情报信息,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30余起矛盾纠纷,有力确保了工业园区建设顺利进行。

  四、立足“早”,快速处置平息矛盾纠纷

  群体性突发事件因矛盾突出,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必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一是早发现快预警。在辖区内广泛物建维稳信息员,构建高密度基层维稳情报信息网。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通过情报网络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为党委、政府处臵决策赢得了主动。今年来,县局通过情报信息预警,化解处臵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40余件。二是早报告快出警。在接到涉稳信息后,县局一边向县委、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一边迅速深入事件群体中,获取有价值情报,掌控事件苗头,认真分析研判,为妥善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有效建议。三是早处臵快平息。建立完善了非法聚集活动应急处臵预案,不断加强实战演练。今年来,县公安局坚持早处臵、快平息的原则,成功处臵围堵县委、政府大门等非法集访事件6起,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3人,劳动教养2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安仁县公安局刘家义2011年5月24日

  第五篇: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以真情解心结以实招促和谐

  XX是江苏的“北大门”,因其东部沿海、中部平原、西部丘陵山区的地形地貌,就像一幅“微缩版的中国版图”。丰富的资源禀赋,造就了XX既有市民、农民,也有山民、渔民、盐民。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社会治理的差异化。面对诸多矛盾,我们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社会治理,以“解扣子”方法抓矛盾化解。今年以来,进京访、到省访数量同比下降33.7%和65.1%,安全生产事故下降29.2%,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升到96.3%。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第一,进村头抓源头,派驻民情助理,变上访为下访。了解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弄清症结才能化解矛盾。今年初,我们按照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聚焦30个经济薄弱村、42个沿海渔业村、767家工业企业,梳理出贫困群众“六大类”需求,需要就地打工7719户、医疗救助7084户、助学贷款1887户、小额贷款6654户、改造房屋4547户、技能培训4501户,企业需求1695件。针对这些问题,区、镇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我们正在对全区34.8万户家庭开展家家到走访活动。为推进“大走访”活动由集中走访向常态走访延伸,我们选调优秀机关干部全覆盖到全区463个村(社区)担任民情助理,推行“五五”民情工作法,重点关注“弱势群体、边缘地带、真空部位、薄弱环节、矛盾焦点”,做到“贫困户、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外来租房户、社区矫正对象、工矿企业”必到,“突发事件、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重点人头异常情况、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必报,动态掌握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推进工作阵地前移、管理重心下沉。为“发现在萌芽、处理在及时”布下“千里眼”“顺风耳”和社情民意“体温表”。我们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民情”APP,搭建民情收集、跟踪处理、结果反馈平台,把

  民情工作做实。

  第二,建平台搭舞台,强化多元调处,变单打为混打。多用真情沟通,少用强制手段,是我们的一条基本理念。我们高度重视多元化调处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访调结合、法调结合、纵横结合,织密“369”立体调解网,纵向建立以区级调处中心为龙头、以镇级调处中心为主干,以村级调解委为基础的3级调解平台,横向强化综治牵头、司法为主、公检法访6部门衔接联动,派驻调解工作室,全领域推动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住宅建设等9个专业调解委员会,通过公调对接随警调、诉调对接配合调、检调对接筛选调等制度,在各个阶段嵌入调解元素。目前,全区设立基层调解组织534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903名,实现了区、镇、村调解网络全覆盖,近三年累计成功调处案件近2.2万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姜霜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卢干景、钱鹤飞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专家调解员”和“草根调解员”。

  第三,化怨气解怒气,夯实基层基础,变治标为治本。县里不抓村,工作没有根。基层矛盾纠纷大多是由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不抓好村级治理,就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我们在全区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主体,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一委三会”村级治理模式。开展以“三资管理、三调联动、三线齐抓”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工作专项行动,比如“三资管理”不规范、不公开是造成干群之间相互猜忌、关系不和的一大焦点,对此我们坚持“把资产资源理清楚,把财务管理抓紧实,把产权交易统筹好,把‘三资’明细亮出来”,让群众做明白人,达到解惑、释疑、顺气的目的。我们还学习省委举办“县委书记工作讲坛”的做法,在区里开办“村支部书记讲坛”,让村支部书记轮番打擂台、赛做法,在全区深入开展学习钟佰均、争做“吴仁宝式优秀村书记”活动。我们还将中组部部署的“主题党日”活动延伸到村级治理,把“党员活动日、村务公开日、村民议事日、矛盾调解日”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村务活动早知道、村级工作规范化。

  第四,化民风树新风,弘扬乡贤文化,变他律为自律。乡风好,矛盾少。钝化矛盾、构建和谐,一方面靠治理,另一方面还要重视春风化人。今年,我们把“新乡贤文化建设”与抓“工业项目”一样列为区级重点工程,开展新乡贤荐评、示范、传承等“六大工程,评选出爱乡睦邻、勤劳致富等1100多名新乡贤,编印《XX乡贤录》,深化“晒家训、比家风、讲传承”等活动,村树乡贤榜、镇建乡贤广场、区设乡贤馆,建立80多个乡贤会,组建纠纷调解“和事团”、乡风文明“督导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凤还巢”系列活动,有效实现了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信息回传、人才回乡,让“东南飞的孔雀筑巢家乡”,拓展了乡贤人士“乡情粘合剂”“和谐疏导阀”“发展新引擎”的空间,较好地发挥了新乡贤在乡村治理的“桥梁”、乡村发展的“智库”、乡风文明的“榜样”作用。26年如一日扶贫助困、教化乡邻的方敬教授正候选全国道德模范;不忘初心、创业富民的好支书钟

  佰均荣获江苏“时代楷模”称号。

  我们深知,社会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矛盾化解不可能一劳永逸,服务群众、化解民怨、维护稳定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新的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李书记、吴省长讲话精神,动真情、用细功、重实干,切实抓好社会治理,不断化解各类矛盾,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全面建好“江苏北大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篇二: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发挥的调研报告

  一、研究背景

  随着全面深入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不断深入,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问题也在日益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上,建立起符合此时此地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治理理念、方法、组织形式和手段,通过采取社会治理及其他多种办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环境的改革,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着重要作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指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方式,目的是排除源头性的矛盾纠纷,找到有效的隐患,纠正错误的观念,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发展。

  二、调研内容

  结合当前社会治理创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问题,本文将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的发挥。进行详细的调研,包括分析探讨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办法,探讨如何有效地预防和扭转矛盾纠纷,同时也会探讨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有效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

  三、调研方法

  本文采用实地调研、文献分析、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调研方法,进行针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用的认真调研,以真实调研数据和实地体验为依据,仴细深入的分析研究当前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作用及其发挥成果。

  四、调研分析

  通过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发现:首先,要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加强社会治理体系、治理结构、治理

  能力和治理环境的改革,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抓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核心环节;其次,要加强公民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篇三: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迫切需要我们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文章从山阳县情出发,通过一定的了解、走访和调查,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一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力求对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一些探讨。

  标签:思考

  有效

  化解

  社会矛盾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迫切需要我们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山阳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平安山阳、法治山阳建设目标,把防风险、促发展、解难题、补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有效化解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建设美丽幸福山阳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山阳县社会矛盾化解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县委、政府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促和谐、推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下发了《山阳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办法》、《山阳县2016年—2020年平安建设规划》、《2016年政法综治工作要点》,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安排部署,细化政法综治、平安创建、矛盾化解工作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和县综治成员单位联镇包抓平安创建、政法部门领导包抓安全感靠后的镇(办),健全了分析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取得实效。与各镇、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科级干部包片、干部包村工作制度,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落到村组、到单位、到具体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高度重视源头防范和综合治理,着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是加强舆情研判、维稳信息研判工作。及时发现、准确判断、妥善处置舆情信息,特别是正确应对敏感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宣传报道,避免诱发更大矛盾。建立镇综治维稳中心,建立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在各村(居)建立了323名社会治安及维稳信息员工作队伍,乡镇(部门)坚持每半月、县上每月进行维稳信息会商研判,坚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分析评估制度,针对存在问题,落实包抓领导及责任单位,限期化解。二是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先后对90个重点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化解不稳定因素9起,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由县维稳办牵头,组织经贸、乡企、民政、国土、城建等部门,积极妥善解决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城镇建设、移民搬迁、安置补偿遗留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居民、失地农民的教育疏导、安置帮扶工作。三是

  加强综合治理,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坚持以打击侵财犯罪、暴力犯罪、地域犯罪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2015年全县共立刑事案件795起,破获269起,抓获网上逃犯33名,摧毁犯罪团伙12个51人;查处治安案件650起,治安处罚353人。整治治安乱点4处,治理突出治安问题49个。对校园周边环境、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黑网吧23家、电子游戏厅12家。严厉打击处置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下茬解决执行难,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有效维护了全县大局和谐稳定。

  3.建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网络,妥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整合综治、信访、司法等工作力量,在各镇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各村(居)成立工作站,健全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县、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建立了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日常排查化解与集中排查化解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联动调处,力求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逐级建立台帐,对一些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责任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政法各部门把大走访、开门评警等爱民实践活动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深入企业、学校、村组、农户,排查化解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2015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92件。二是扎实开展重信重访治理。充分发挥县信访接待大厅平台作用,“一厅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坚持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开展案件评查活动,逐案落实包案领导,限期办结。加强信访工作,对发生越级上访的5个镇下发提醒函,对非法上访的朱某等10人予以行政拘留,警示训诫12人次,全县进京非正常访3人次,同比下降33.3%;赴省以上集体访8批75人次,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去市集體访6批113人次,批次数持平、人数下降1.7%。全县信访工作秩序良好,实现了“一控四降”目标。

  4.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防线作用,切实提升维稳工作效能。一是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抓紧实施“853”工程,投资1490万元建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及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城区实现了扁平化指挥、网格化管理。以城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龙头,视频监控网不断向厂矿、医院、宾馆和重点集镇延伸。二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作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城区重要时段和重要路段,落实定时、定人、定区、定责“四定”责任制,坚持进行全天不间断巡逻巡查。在交通要道、要害部位、重点领域、复杂场所加强技防设施建设,60人专业防爆队坚持训练,定期开展火灾事故大演练。健全和完善应对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使可防性、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切实加强镇综治委(办)和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全县统一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主任和综治维稳中心主任,政法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配备1—2名综治干部,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效防范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四是深化“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三官一律”: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疏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5.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有效有序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全面完成户口一元化管理改革任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加快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共采集30类100余项信息5200万余条,管理方面更加规范有序。二是由

  县司法局牵头,成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2个专业调解委员会。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逐人落实监护人。完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扶管理机制,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建成社区矫正中心,举办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班,依托企业建立“新航之家”,形成了“一家多点”的安置帮教模式,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1人,解除矫正272人,社会调查评估100人;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11人,在教588人。

  二、山阳县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经濟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利益格局加快调整,随着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化,因林权纠纷、宅基地以及村级财务、低保救济、涉农利益、执法不公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量大面广,相互交织,如果处理的不及时妥当,极易引发各类事件,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

  2.随着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山柞高速、县工业园区、县城“十大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开工建设,因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失地农民安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加之企业停产减产、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多、劳资债务、下岗工人安置就业难,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导致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处置难度大。

  3.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刑事治安案件上升。“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多发;个别地方和单位群防群治工作较薄弱,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整体防控能力不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专业化调处组织及调解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对“两会一户”及司法调解人员等业务指导和培训亟待加强。社会治理的理念、工作机制、方法手段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创新的步子不大,推进不力,加强社会治理、保障群众平安幸福面临新挑战。

  4.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镇综治委(办)、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滞后,加之工作作风不实,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偏低,全县有5个镇的满意率处于全市后30位,有3个镇的平安创建知晓率处于全市后10位,严重影响全县工作整体水平。

  5.基层综治组织和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信息化程度不高,对复杂形式和信息反应不灵敏。政法队伍自身还存在着纪律松散、执法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对策建议

  1.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夯实社会矛盾化解责任。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创新思路,把握关键,强化措施,真正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保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

  建立健全考核考评、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建立各镇、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全面落实。推行社会矛盾化解目标责任考核,并把此项工作绩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提拔任用、晋职晋级、评优受奖的重要依据。围绕社会矛盾化解重点工作任务、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县委、政府足额预算综治、维稳经费,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政法综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尤其是完善公开听证、社会公示等制度,促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对重大、复杂和专业水平较高的事项,要探索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要按照属地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评估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2.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合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一要建立突出矛盾集中化解机制。围绕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社会热点领域和企业军转干部、复员退伍人员、乡村民办教师等重点群体引发的重大社会矛盾,逐一明确包抓领导、化解单位,下茬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拉网式排查制度,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防止个性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利益诉求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二要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好刑事被害人、执行难案件当事人等群体救助救济。对复杂重点信访案件,分类梳理,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带案下访,面对面解决问题。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完善公开听证和终结机制,逐步消化解决信访积案,尽力减少信访存量。同时,做细做实做好群众工作,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尤其是民生困难,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三要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3.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一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网络体系,推进“保稳定”向“创稳定、促和谐”转变。健全纵向包含县、镇、村三级,横向覆盖各区域、各行业以及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常态化解。组织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调解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景区”活动,真正把大调解工作重心放到基层、落实到人口密集和矛盾多发的行业、部位、区域。二要积极培育专业化调处机制,在全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工作规范调处、联动协作、专家咨询等运行机制,确保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职能的充分发挥。4.提升社会服务和治理水平,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一是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搞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服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化解潜在和倾向性矛盾,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二是坚持管理重心下移,突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街道和社区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功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车站及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专项

  整治。加强寄递物流、危化物品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步实现一镇办一公安派出所,合理设置法庭,所有移民安置小区都要建立警务室。要不断加强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三官一律”进社区、社区民警专职化等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2016年底前实现全县城镇网格化管理全覆盖。要继续深化平安山阳建设,建立无刑事发案镇(办)授牌制度,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三是政法机关要主动适应治安形势新要求新变化,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严重侵财和人身伤害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经济犯罪特别是职务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对非严重刑事犯罪、认罪态度好、不再构成社會危害的劳教和服刑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分别实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政策,促其提前回归社会。四是县司法局、县法院、团县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助扶助等机制,开展面对面法律法规普及、心理疏导谈话,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定期入户回访、跟踪管教,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不断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继续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欺压群众等顽症痼疾,经常抓、反复抓,推动形成良好作风。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案件,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二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当前,“知识恐慌”、“能力恐慌”仍是一些政法干警的“短板”。政法机关要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采取专题培训、请进派出、挂职锻炼等形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强化对一线干警执法办案、维稳处突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培训。要深化“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让广大干警在实践中历练能力、增强本领,努力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刑侦专家和“办案能手”。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案件接访调解、案件评查和化解积案活动,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警务、检务、审务督察,健全干警执法档案,对干警工作作风、执法情况开展明查暗访、监督检查,促其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四要推进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创新网络管理,提高信息共享和控制发现能力。积极探索网上问政、网上服务等网络工作方式,及时化解潜在矛盾隐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加强涉网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坚决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牢牢把握虚拟社会管理主导权和主动权。

  参考文献

  [1]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

  [2]《以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周继业2015年08月12日

  [3]2016年山阳县委工作会议报告

  [4]2016年山阳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会议材料

篇四: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考

  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需要认真思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建立起健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使得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解决,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机制的完善和维护,确保其长期有效。

  二、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使得基层干部具备较强的纠纷排查能力和处理能力,同时也需要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标准和流程,使其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明白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鼓励他们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基层自治的能力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四、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和联动。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积极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总之,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健全机制、提高专业性、引导群众和加强协调,才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基层治理的有效性。

篇五: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第一篇: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经验做法

  以真情解心结以实招促和谐

  XX是江苏的“北大门”,因其东部沿海、中部平原、西部丘陵山区的地形地貌,就像一幅“微缩版的中国版图”。丰富的资源禀赋,造就了XX既有市民、农民,也有山民、渔民、盐民。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社会治理的差异化。面对诸多矛盾,我们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社会治理,以“解扣子”方法抓矛盾化解。今年以来,进京访、到省访数量同比下降33.7%和65.1%,安全生产事故下降29.2%,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升到96.3%。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第一,进村头抓源头,派驻民情助理,变上访为下访。了解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弄清症结才能化解矛盾。今年初,我们按照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聚焦30个经济薄弱村、42个沿海渔业村、767家工业企业,梳理出贫困群众“六大类”需求,需要就地打工7719户、医疗救助7084户、助学贷款1887户、小额贷款6654户、改造房屋4547户、技能培训4501户,企业需求1695件。针对这些问题,区、镇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做到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我们正在对全区34.8万户家庭开展家家到走访活动。为推进“大走访”活动由集中走访向常态走访延伸,我们选调优秀机关干部全覆盖到全区463个村(社区)担任民情助理,推行“五五”民情工作法,重点关注“弱势群体、边缘地带、真空部位、薄弱环节、矛盾焦点”,做到“贫困户、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外来租房户、社区矫正对象、工矿企业”必到,“突发事件、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重点人头异常情况、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必报,动态掌握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推进工作阵地前移、管理重心下沉。为“发现在萌芽、处理在及时”布下“千里眼”“顺风耳”和社情民意“体温表”。我们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民情”APP,搭建民情收集、跟踪处理、结果反馈平台,把

  民情工作做实。

  第二,建平台搭舞台,强化多元调处,变单打为混打。多用真情沟通,少用强制手段,是我们的一条基本理念。我们高度重视多元化调处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访调结合、法调结合、纵横结合,织密“369”立体调解网,纵向建立以区级调处中心为龙头、以镇级调处中心为主干,以村级调解委为基础的3级调解平台,横向强化综治牵头、司法为主、公检法访6部门衔接联动,派驻调解工作室,全领域推动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住宅建设等9个专业调解委员会,通过公调对接随警调、诉调对接配合调、检调对接筛选调等制度,在各个阶段嵌入调解元素。目前,全区设立基层调解组织534个,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903名,实现了区、镇、村调解网络全覆盖,近三年累计成功调处案件近2.2万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姜霜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卢干景、钱鹤飞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专家调解员”和“草根调解员”。

  第三,化怨气解怒气,夯实基层基础,变治标为治本。县里不抓村,工作没有根。基层矛盾纠纷大多是由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不抓好村级治理,就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我们在全区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主体,村民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一委三会”村级治理模式。开展以“三资管理、三调联动、三线齐抓”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工作专项行动,比如“三资管理”不规范、不公开是造成干群之间相互猜忌、关系不和的一大焦点,对此我们坚持“把资产资源理清楚,把财务管理抓紧实,把产权交易统筹好,把‘三资’明细亮出来”,让群众做明白人,达到解惑、释疑、顺气的目的。我们还学习省委举办“县委书记工作讲坛”的做法,在区里开办“村支部书记讲坛”,让村支部书记轮番打擂台、赛做法,在全区深入开展学习钟佰均、争做“吴仁宝式优秀村书记”活动。我们还将中组部部署的“主题党日”活动延伸到村级治理,把“党员活动日、村务公开日、村民议事日、矛盾调解日”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村务活动早知道、村级工作规范化。

  第四,化民风树新风,弘扬乡贤文化,变他律为自律。乡风好,矛盾少。钝化矛盾、构建和谐,一方面靠治理,另一方面还要重视春风化人。今年,我们把“新乡贤文化建设”与抓“工业项目”一样列为区级重点工程,开展新乡贤荐评、示范、传承等“六大工程,评选出爱乡睦邻、勤劳致富等1100多名新乡贤,编印《XX乡贤录》,深化“晒家训、比家风、讲传承”等活动,村树乡贤榜、镇建乡贤广场、区设乡贤馆,建立80多个乡贤会,组建纠纷调解“和事团”、乡风文明“督导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凤还巢”系列活动,有效实现了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信息回传、人才回乡,让“东南飞的孔雀筑巢家乡”,拓展了乡贤人士“乡情粘合剂”“和谐疏导阀”“发展新引擎”的空间,较好地发挥了新乡贤在乡村治理的“桥梁”、乡村发展的“智库”、乡风文明的“榜样”作用。26年如一日扶贫助困、教化乡邻的方敬教授正候选全国道德模范;不忘初心、创业富民的好支书钟

  佰均荣获江苏“时代楷模”称号。

  我们深知,社会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矛盾化解不可能一劳永逸,服务群众、化解民怨、维护稳定是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新的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李书记、吴省长讲话精神,动真情、用细功、重实干,切实抓好社会治理,不断化解各类矛盾,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全面建好“江苏北大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二篇:创新16种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16种化解矛盾纠纷“良方”,帮助群众解难事

  去年以来,师宗县公安局按照“调解工作规范化、人民调解普遍化、深入工作一线化,人人都是调解员,处处都是调解场所”的目标和要求,全局民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疑难和烦心事,不但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出三理法、激励法、感化法、评议法、换位法、宣泄法、隔离法、震慑法、排异法、举例法、清障法、归谬法、谴责法、突破法、介入法等16种纠纷化解工作法,还将其印刷成册,组织全局民警认真学习。

  如今,“16种纠纷化解工作法”已逐步贯穿到师宗民警执法办案

  的每个环节,成为他们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剂“良方”,让每一起纠纷的处理结果经得起法理、政策和历史的检验。今年1至7月,该局化解的矛盾纠纷实现“零”升级、“零”上交。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师宗县公安局从抓载体、抓机制、抓规范、抓培训、抓考核5个环节入手,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抓实做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群众满意、民警满意“三个满意”的目标。

  第三篇: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做法

  主动适应社会转型期的新形势

  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我国社会进入了加速转型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既是社会发展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通过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余杭近几年社会管理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就转型期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谈一些粗浅体会。

  一、认知先于行动,科学认识和正确看待社会转型期的阶段性特征

  我们必须科学认识和正确看待转型期社会问题的规律性与特殊性。深刻认识转型期社会问题的必然性。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变迁和发展的转型时期,以改革开放为主要形式的社会转型,其内容涵盖了结构转变、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更新等在内的全方位转换,转型的深度、广度、速度、难度前所未有,这些致使转型期凸显的社会问题往往带有显著的结构性、变迁性、越轨性、病态性与心理性等特征。深刻认识余杭转型期社会问题的复杂性。由于我区地处最具活力的长三角地区,人均生产总值已经率先迈进10000美元的新阶段,社会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作为经济发展快、改革力度大、开放程度高的先发城区,随着社会结构、社会组织方式、社会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等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由此带来转型期社会建设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往往

  早发、先发、多发,众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新问题相互交织、叠加。

  二、转型必先转脑,积极探求和确立与社会转型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思维

  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迫切要求我们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鉴于此,区委、区政府把社会建设和管理提到检验和衡量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理论研讨和专题研究,确立了“发展是生产力、社会管理也是生产力”,“经济发展越快、越要重视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新理念,推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两轮并驱”、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两手并重”成为新导向,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把促进公平作为社会和谐的关键,把改革创新作为社会转型的动力,积极探索一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对照转型期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任务,我们必须“转换脑筋”,正确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明确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取向。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等“五个”原则。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在思想观念上,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管理主体上,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在管理环节上,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三、坚持“点线面”结合,构建立体型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

  在社会加速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任务非常紧迫、繁重。我们必须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引领和带动体制机制和方法措施创新,当前重点是在做大社会管理服务网络、做强镇乡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做实社会管理服务基本单元上下功夫。

  (一)注重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在面上完善一张网络,构建“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构建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一

  是坚持从全局高度来整体

  谋划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区级层面建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社会管理创新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余杭区委、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为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建议在党委序列设立实体化运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全区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二是坚持从系统角度构建社会管理服务制度体系。涵盖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3个层面,具体包括16项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从健全项目考评机制入手形成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合力。把社会管理涉及到的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33个项目,建立一套项目化管理办法和考评考核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工作的定责、履责、问责制度,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走上集成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注重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在线上提升一个中心,打造“上下贯通、贴心贴身”的镇乡社会管理服务综合平台。

  镇乡一级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推进镇乡一级社会管理体系中,要充分发扬余杭作为全国镇乡综治工作中心发源地的传统优势,依托“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制度,深入推进镇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把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成为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

  1、整合:健全“8+x”工作体系,进一步整合计生、劳保、城管、交通等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和工作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拓展:拓展社会管理职能,以项目化管理为抓手,通过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措施,充分发挥未进驻中心职能部门的作用,使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在基层真正得到落实。

  3、延伸:重点建立与社区(村)网络化服务管理对接机制,并将管理触角继续向9大系统“平安单位”参创单位延伸,向“两新组织”延伸,有效发挥综治中心的核心和平台作用。

  4、规范: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中心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使镇乡综治工作中心更好地承担起社情信息掌控、矛盾纠纷调处、群防群治指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和谐稳定六大功能,筑牢社会管理服务第一道屏障。

  (三)注重发动群众、自我管理,在点上巩固一批阵地,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品质生活共同体

  社会管理服务的重心在城乡社区,我们要紧紧抓住城乡社区这个支撑点,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基础平台作用。一是推进新型社区管理工作标准化。按照“管理有力量、周界有隔离、内外有监控、出入有登记、秩序有规范、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对现有的新型社区开展集中治理,分阶段推进封闭式管理改造,统一硬件配套标准,统一社区场所设置,统一管理服务措施,着力解决新型社区管理脱节、服务缺失的突出问题。二是推进新型社区管理主体多元化。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出发,进一步理顺镇乡、街道与新型社区的关系,开展经济服务、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党群建设等“职能进社区”活动,开展“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和谐邻里”为主题的民主管理实践,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努力做到“小事源头化解、矛盾不出社区”。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整合、排忧解难功能,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小区自主、市场运作”的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模式。三是推动新型社区管理服务长效化。增强新型社区建设的前瞻性、超前性,在立项、规划、验收等环节,把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列为基础性配套,发改、建设、财政等部门要严格审批、严格把关,做到“同规划、同施工、同验收”。按照实有人口千分之二的标准,建立专门力量配备长效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分别出资”原则,建立新型社区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为提升新型社区社会管理服务能力从源头上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篇: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纷繁频繁,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基本内容和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进科学发展、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已经迫在眉睫。

  一、正确认识社会矛盾的特征,自觉把督促化解社会矛盾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正确认识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基本前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督促化解社会矛盾,从而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政法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也只有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所作为,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注重防微杜渐,重视调查研究。社会矛盾纠纷的扩散和激化有一个过程,只有坚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能把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构筑起防止社会矛盾纠纷扩散和激化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一道防线。

  二、目前我县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的物资生活、精神生活日益丰富,人民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在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也

  日益突出,如: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危房改建引发的矛盾、暴力执法抗法引发的矛盾、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矛盾、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矛盾等等。

  造成当前社会矛盾持续性、多发性和复杂多样性的原因主要有:

  (一)决策和政策不当,执法不公。

  一些部门滥用职权,不依法行政或执法监督不严不公,在制定政策时,侵犯和牺牲群众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就不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

  (二)党政领导不够重视。

  目前我县仍有很多乡镇及部门领导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道理”,化解矛盾纠纷问题只是“软指标”,对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不够

  重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认识不够。

  (三)基层调解组织缺乏战斗力及协调能力。

  基层调解组织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其调解的权限、方式、效力和保障都很有限。加之调解队伍不稳定,制度得不到落实,作用很难发挥,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另外,当前矛盾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多、部门多,往往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难以解决。调解经费有没有得到保障,导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战斗力薄弱和协调力不够。

  (四)队伍素质整体偏低。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矛盾热点、难点问题逐年增多,需要化解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广泛化、群体化、复杂化的新特点,引发矛盾的原因多种多样,甚至多种因素复杂交错,矛盾化解难度增大。目前,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已不相适应。

  (五)群众法治观念淡薄。

  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一些人心态浮躁甚至严重失衡,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有些人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往上告,或者把事情闹大,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使用暴力手段把矛盾扩大化。同时,有大批刑释解教人员从中作梗,借机挑衅、激化矛盾纠纷,使利益冲突者因为“仇富”、“仇官”心理和“不公平感”、“被剥夺感”心理因素,对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也卷入到突发事件中,造成矛盾的复杂化。

  三、意见和建议

  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为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严格依法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

  违犯法律法规进行决策、行政和执法,是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原因。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同

  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走人民群众路线,严格执法、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深入人民群众,开展“人民调

  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着力化解调处本地区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

  (二)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责任。

  化解矛盾纠纷就必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从构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的高度,充分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领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基层党组在化解矛盾中作用

  近年来,各种突发性事件,大多发生在基层,而这些基层组织又大多比较薄弱,特别是党组织作用弱化,起不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力,致使矛盾越来越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如:矿区征地补偿、矿区地质灾害、宅基地使用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等,如果处理不好,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群体性事件。因此,作为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的核心和堡垒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将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织金奠定坚实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调解委员会队伍建设,建立培训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性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信访干部等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技巧。结合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变化,制定培训规划,逐步使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主动自觉地依法处理问题,切

  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计划、分步骤对队伍进行调整补充,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意识好、懂法律、群众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矛盾化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矛盾化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织金县司法局化起司法所

  谢乃奎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第五篇: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主要做法经验材料

  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主要做法经验材料

  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主要做法经验材料

  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县城市社区管委会针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把加强社区社会管理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切入点,大力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走出了一条以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的新路子,让群众切身享受到了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实惠,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上升。在今年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县城区居民安全感达到98.68%。

  一、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强社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在推进社区社会管理创新中,根据新时期加强社区社会管理的新要求,积极适应社会职能社区化、社区党员属地化、组织形式多样化、思想生活方式多元化的形势,围绕“改善民生

  促和谐、服务居民聚人心、加强党建抓落实”的工作思路,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社区社会管理水平。在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管理工作中,街道社区结合实际,推出了创新社区社会管理“一五二四”服务管理模式,着力建设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

  (一)健全完善“一个服务阵地”

  街道社区以打造群众满意的社区服务品牌为抓手,积极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把服务由居民等、催、忧、求向民思我想、民需我办、民困我帮、民求我应转变。通过整合资源,投资50万元对4个社区原有的办公活动场所进行了改、扩建维修装饰,确保每个社区均有一个“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服务阵地。健全完善社区服务平台,将“党员服务、劳动保障服务、综治司法服务、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等项目统一纳入,实行一站式受理,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地服务,实现了“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功能最大化”,规范了社区管理服务行为,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群众。

  (二)建立健全“五大组织”

  1、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调整组织设置,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员分类管理,深化拓展在职党员在单位争当业务先锋,在社区争当居民模范的“双岗双争”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的先锋作用和社区社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2、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着力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能力。

  3、建立健全社区综治组织,建强社区综治阵地,完善组织机制,组织开展社区的各项综治基础工作。

  4、建立健全社区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推动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青少年帮教工作、社区救助、教育培训、丰富社区文体娱乐活动等方面独特的优势和作用。

  5、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促进社区体制创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服务居民群众、承接政府职能的作用。

  (三)全力加强社区“两项管理”

  1、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根据“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划分社区网格,把四个社区划分成41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管理员,让所有条块力量都聚集到“格”,所有服务管理都聚集进“网”,推动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在网格这个基本单元上聚集整合,做到了“人往格中走、事在格中办、情在格中联”,形成了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全方位、动态式、人性化服务的管理格局。

  2、加强社区信息化管理。街道社区积极探索构建以人为本、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的“一本三化”新体系,筹集资金102.6万元,建立起**县街道社区管理服务系统。将社区内的实有居住人员基本情况、党建群团建设情况、综治信访、居家养老服务等信息纳入信息平台,不同部门、不同用户在登录此平台后,根据权限设定呈现相应的内容,在保护社区居民隐私、保障信息安全的同时,实现信息最大限度的透明公开,高效使用。同时,辖区41个网格管理员下沉到社区,采集社情民意,通过信息体系上报到街道,街道实时监控各类问题的处置情况,极大地提高了问题的发现能力和处理效率,有效实现了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方位。

  (四)倾心抓好社区“四类服务”

  1、抓好以党建为主要内容的先锋惠民服务。按照“一流党建保障一流社区服务”的总基调,立足“关爱人、服务人、教育人、凝聚人”的理念,开展了以实施“连心、民心、爱心、暖心、怡心”工程,创建“汇集民声的聚集园、居民办事的便捷园、社会救助的温馨园、居民生活的和谐园、文化生活的娱乐园”为载体的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构筑了社区党建服务新体系,打造了先锋惠民服务品牌。

  2、抓好以民生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社区救助、社区养老、家政服务,保障社区老干部、老劳模、重点优抚老军人、残疾人等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通过采取“一助一”结对服务的方式,定时到服务对象家中开展帮扶、卫生清扫、精神陪聊等家政助老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精神慰籍和文化生活服务,最大限度的解决社区服务对象的后顾之忧。

  3、抓好以重点人群为主要内容的弱势救助帮扶服务。街道社区注重对重点人群的人文关怀,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中心”,给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就业扶持;举办残疾人技能免费培训;为生活困难家庭办理城市低保,不断提升社区为民服务质量。

  4、抓好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为居民生活需求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如各社区开办的爱心超市、假日学校、道德讲堂、绿色网源等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了居民群众多形式、多项目、多层次的需求。

  二、大力推进社区综治组织和阵地建设,为加强社区社会管理夯实基础平台

  社区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社区综治组织在缓解社区居民社会压力、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街道社区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社区综治组织和阵地建设,夯实社区综治工作基础,夯实了社区综治工作的基础。

  (1)建立标准化社区社会管理工作站

  根据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需要,街道社区按照方便管理、方便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对社区社会管理载体规范化、标准化作了统一要求。四个社区均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防邪反邪工作站、禁毒工作站、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矛盾调处工作站、法制宣传工作站”等基层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建立规范标准的社会管理工作站,由社区党总支书记统揽指挥,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平安法治联创、突出问题联治、管理服务联动、重点工作联抓。

  (2)整合充实社区综治力量

  四个社区均按照“112211”即“一名综治指导员、一名综治专干、两名调解员、两名综治协管员、一名社区民警、一名大学生综治社工”标准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力量。通过加强培训指导,实施职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科学化考核,确保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创新推行综治指

  导员制度。从全县干部选拔考试中,选派4名政治素质高、法律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到社区,确保每个社区均有一名综治指导员,充分发挥综治指导员“四员”,即“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制宣传辅导员、服务发展联络员”作用,有效指导和推进了社区综治维稳工作。

  (三)创新建立“综治维稳服务队”

  针对新形势下社区治安力量薄弱、情报信息不畅、群防群治工作趋于弱化的现状,街道社区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紧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建“综治维稳服务队”。在各社区充分发动群众,从老党员、治安志愿者、老教师、老干部、企事业退休人员中选拔组建由8-10人组成的“综治维稳服务队”,协助社区民警开展参与安全防范、收集社会治安信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助人口管理。目前该队伍总数已达40多人,队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优势,有效延伸了队伍触角,织密了群防群治网络,带动了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热情和积极性,较好地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预期效果。

  三、大力推进社区平安和谐创建,为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处于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的最前线。社区能否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街道社区通过大力推进技防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着力提升社区矛盾化解能力,使平安建设这个易碎品真正坚固结实起来,让社区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大力加强社区矛盾化解工作

  在每个社区配备两名调解员,把一批在群众中威望较高、有较高调解能力、群众信任的老党员推选为调解员,这样不仅确保调解员能得到群众认可、具有开展工作的良好基础,也增强了调解员自身工作动力和责任感。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旬排查、日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随时报告,无矛盾纠纷实行“零报告”,确保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的动态情况及时掌握。创新实施“书记大接访”,构建全天候的调解服务通道,有力地将矛盾化解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状态,有

  效的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二)大力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知识竞赛等系列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平安推动社区平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区和谐。采取稳妥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家庭平安的突出问题。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的方式,精心培育“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利用鲜活的典型和身边的事例示范、教育、感召社区家庭。广泛开展道德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的法律道德素质,引导她们依法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深入引导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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