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4篇

时间:2023-06-12 11:10:05  阅读:

篇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知识(共5篇)

  第一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知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知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是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条?有何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6)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

  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7)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何时提出的?

  中共中央1979年8月在批转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时明确指出,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门、街道、农村社队等城乡基层组织和全社会的力量。绝不能就事论事,孤立对待,而应当同加快经济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民主与法制,搞好党风、民风,狠抓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结合进行。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一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范”?“防范”有哪些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防”的主要特点:一是防范手段具有综合性。既有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文化手段,也有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二是通过防范解决的问题广泛、复杂。不仅包括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因素,而且包括大量的酿成违法犯罪的深层次的原因和条件。三是防范工作群众性强。防范工作的主体除了公安、司法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参与治安工作的各界群众。四是防范工作主动性强。防范是遏制违法犯罪于萌芽状态的主动性工作和自觉行动,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处,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抑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是又兼有治标和

  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9、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不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

  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10、“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稳定压倒一切”是邓小平同志早在80年代初就提出,以后又多次重申的重要思想。其基本含义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没有政治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社会的稳定,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搞不成,而且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稳定是我们从事其它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

  这个思想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懂得了维护稳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使各级党政领导明确了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对党和国家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长期的、重大的和现实的指导作用。

  11、为什么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和消极因素的集中反映,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实践证明,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是完全必要的。打击能够惩治罪犯,制止犯罪行为,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打击又能惩一儆百,震慑企图和可能违法犯罪的人,告诫和教育人们必须遵守法律,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不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就会纵容、助长犯罪,治安问题还会增多。但光靠打击也不行,单一的打击并不能根本改变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不消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犯罪分子还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就象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生一茬。只有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打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才能既“截流”又“去源”,既“斩草”又“除根”,才能从根本上逐步把我国的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减

  少下来,从而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我国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有何意义?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控制、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和重要条件。它能够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打击和防范各种犯罪活动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破坏干扰,保护生产力,保障经济发展。它能够为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没有社会的安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社会动荡,秩序混乱,经济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更谈不上加速发展了。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什么关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许多工作就是建设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如何,是展现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和程度的重要方面。社会秩序混乱,社会风气败坏,刑事犯罪猖獗,社会丑恶现象泛滥,精神文明就无从谈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在于教育人,通过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人的素质,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这也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采用多种手段,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消除产生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预防、减少犯罪现象和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这就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搞好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风气就会根本好转,社会治安问题和犯罪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何重要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和促进立法,执法和守法等项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加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无论对于立法工

  作,还是执法、守法,都是极大的推动和促进。它可以使这几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相互靠垫和协调发展,进而提高整体效益。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公民要知法、守法。实现这些要求,必须有载体、有具体形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落实了,不仅执法机关可以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也会相应增强。第三,有利于把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综合治理就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民的行为,减少涉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15、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光靠专门机关行不行?为什么必须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光靠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是不行的。因为,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仅靠专门机关治理和打击犹如扬汤止沸。而综合治理则是动员会社会的力量,采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重在教育人,重在治本。这样就能釡底抽薪,解决根本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身就是专门机关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产物和表现形式。只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政法机关才能耳聪目明,如鱼得水,如虎添翼;才能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使一切犯罪分子难逃法律的制裁。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应该有计划地了解综合治理的情况和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各地应当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所确定的法律准则,制定综合治理的地方法规,使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建造等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都有法可依,使各部门、各单位

  和公民切实承担起具体的法律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这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制定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确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人,使部门和单位正在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第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一是组织落实,既要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形成网络,以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制度落实,各基层单位要有一套保障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一定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责任落实,工作具有连续性,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三是防范设施落实,既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辖区内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堵塞易于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漏洞。

  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要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做哪些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概括地说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18、为什么说“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不严厉打击,对社会丑恶现象不坚决取缔,便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护,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就没有保障。法不治罪、正不压邪,则防不胜防,教育、管理等也就无从谈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它措施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打击就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19、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的?其主要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实行这一方针?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是彭真同志于1981年春首先提出的。同年,党中央在批转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正式确认了这一方针。它的主要含义是,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要依照法律严厉惩处,“从重”就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惩处得重一点,“从快”就是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内查办得快一点。这个方针是根据当时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提出来的。形势决定任务,决定方针政策。在治安问题严重、犯罪分子活动猖獗且气焰嚣张的情况下,只有实行这个方针,才能更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把他们嚣张气焰坚决打下去;才能更好地保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也才能更有利于孤立打击少数,分化瓦解多数,教育挽救更多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这是党中央指导执法工作的重要方针,它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如此,它亦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只要社会治安状况没有根本好转,这个方针就不会变,也不能变。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知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含义是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社会治安工作的总方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条?有何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2)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3)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6)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7)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思想是何时提出的?

  中共中央1979年8月在批转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时明确指出,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实行党委领导,全党动员,依靠学校、工厂、机关、部门、街道、农村社队等城乡基层组织和全社会的力量。绝不能就事论事,孤立对待,而应当同加快经济发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民主与法制,搞好党风、民风,狠抓青少年教育等工作结合进行。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对社会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2条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简称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6、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打击”有何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打击”或“打”是依法“惩治”、“惩罚”、“惩处”的意思,是指司法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专门性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逮捕、起诉、审判犯罪分子的执法活动;也包括工商行政、新闻出版、海关等国家行政管理对与社会治安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查禁工作;还包括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实施的监禁惩罚,以及对妨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人员进行的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罚。“打击”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打击”是国家治理违法犯罪的法律手段,实施打击的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和有关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人民群众可以依法扭送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可以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但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替代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惩处犯罪分子的法律职权。第二,“打击”的对象是妨碍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它行政法规的违法分子等。第三,“打击”的法律性质属于依法剥夺违法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剥夺其从事违法犯罪的手段、条件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第四,“打击”依其对象和适用程序可分为“严打”和一般性打击工作。“严打”的对象和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予以明确一规定,打击的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刑

  事犯罪分子。一般性的打击工作的对象则比较宽泛,是指对一般

  违法犯罪分子制裁和惩罚。处罚手段不仅有刑事处罚,还包括行政处罚如送劳动教养等。第五,打击依其地位和作用来看,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实施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与其它治理措施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范”?“防范”有哪些特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防”或“防范”,是指防止违法犯罪发生的各种手段、措施和活动。其具体内容:一是为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而实施的调解、内保、治安联防及其它群防群治工作。二是为防止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产生而进行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法制教育,以及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等。三是堵塞违法犯罪时空,减少治安问题的各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有治安行政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海关、税务、文化教育、市场、物资、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四是城乡基层党政组织、司法组织、治保组织、治安联防组织的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制度、法律和法规建设。五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包括对犯人的改造工作和劳动教养部门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可以说,这个“防”是广义的防范,包括了除“打击”而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其它各个方面的工作。

  “防”的主要特点:一是防范手段具有综合性。既有行政手段、教育手段、文化手段,也有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二是通过防范解决的问题广泛、复杂。不仅包括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因素,而且包括大量的酿成违法犯罪的深层次的原因和条件。三是防范工作群众性强。防范工作的主体除了公安、司法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参与治安工作的各界群众。四是防范工作主动性强。防范是遏制违法犯罪于萌芽状态的主动性工作和自觉行动,只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一般说来,“标”是指事物的现象和结果;“本”是指事物的本质和原因。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置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处置,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处,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抑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是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9、为什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首先,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这里边既有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也有违法犯罪人员主观上的原因;还有客观上各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给违法犯罪人员留下可乘之机。总之,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促成的。因此,要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现象,就必须“打击”和“防范”多种手段并用。既要坚决治标,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不使其蔓延;又要注重治本,提高人的素质,消除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所以综合治理要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第二,坚持这一方针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实际工作中的打击与防范两种基本手段、治标与治本两种基本措施之间,确实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打击或者打击不力,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得不到及时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正常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保障,法制就无法维护,防范也很难奏效;而没有强有力的防范工作,打击的效果就不能巩固,更难以有效地减少和防止违法犯罪,甚至会出现打不

  胜打的局面。同时,通过加强各项防范工作,大大减少违法犯罪,又可以把打击锋芒集中指向极少数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打得更准更狠。因此,整治社会治安的客观实际,需要打击与防范并举。标本兼治也是同样道理。仅仅从治标方面解决治安问题,只能一时控制社会治安的局面,还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消灭违法犯罪。只有既治标又治本,才能长久地保持社会治安稳定的形势。同时,由于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等治本的工作比较复杂,而且收效慢,因此需要在治本方面花更大的气力,作长远艰苦的努力。所以,在标本兼治的同时应重在治本。除了加强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外,还要充分发挥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治本作用,尤其是要努力扩大和增强打击手段在教育人、改造人方面的社会效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第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凝聚力,使我们能够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能够动员和组织千百万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进而能够有效地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10、“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的,有什么重要意义?

  “稳定压倒一切”是邓小平同志早在80年代初就提出,以后又多次重申的重要思想。其基本含义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没有政治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社会的稳定,不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搞不成,而且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稳定是我们从事其它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

  这个思想的重要意义在于,使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懂得了维护稳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重要性,使各级党政领导明确了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对党和国家开展各项工作具有长期的、重大的和现实的指导作用。

  11、为什么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

  途径?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和消极因素的集中反映,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实践证明,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是完全必要的。打击能够惩治罪犯,制止犯罪行为,起到特殊预防的作用;打击又能惩一儆百,震慑企图和可能违法犯罪的人,告诫和教育人们必须遵守法律,起到一般预防的作用。不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就会纵容、助长犯罪,治安问题还会增多。但光靠打击也不行,单一的打击并不能根本改变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不消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犯罪分子还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就象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生一茬。只有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打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才能既“截流”又“去源”,既“斩草”又“除根”,才能从根本上逐步把我国的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减少下来,从而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我国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有何意义?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控制、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和重要条件。它能够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打击和防范各种犯罪活动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破坏干扰,保护生产力,保障经济发展。它能够为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没有社会的安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社会动荡,秩序混乱,经济建设就难以顺利进行,更谈不上加速发展了。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什么关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许多工作就是建设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如何,是展现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和程度的重要方面。社会秩序混乱,社会风气败坏,刑事犯罪猖獗,社会丑恶现象泛滥,精神文明就无从谈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措施在于教育人,通过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人的素质,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这也正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就是采用多种手段,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消除产生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预防、减少犯罪现象和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这就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搞好了,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风气就会根本好转,社会治安问题和犯罪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何重要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和促进立法,执法和守法等项法制建设协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的地方,亟待进一步加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无论对于立法工作,还是执法、守法,都是极大的推动和促进。它可以使这几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相互靠垫和协调发展,进而提高整体效益。第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途径和形式。社会主义法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公民要知法、守法。实现这些要求,必须有载体、有具体形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真正落实了,不仅执法机关可以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也会相应增强。第三,有利于把各项社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综合治理就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公民的行为,减少涉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15、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光靠专门机关行不行?为什么必须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光靠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是不行的。因为,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仅靠专门机关治理和打击犹如扬汤止沸。而综合治理则是动员会社会的力量,采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重在教育人,重在治本。这样就能釡底抽薪,解决根本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身就是专门机关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产物和表现形式。只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

  群众,政法机关才能耳聪目明,如鱼得水,如虎添翼;才能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使一切犯罪分子难逃法律的制裁。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的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应该有计划地了解综合治理的情况和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帮助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将各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各地应当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所确定的法律准则,制定综合治理的地方法规,使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建造等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工作都有法可依,使各部门、各单位和公民切实承担起具体的法律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这包括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制定综合治理的规章制度,确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人,使部门和单位正在承担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第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一是组织落实,既要做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形成网络,以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制度落实,各基层单位要有一套保障综合治理措施落实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建立一定形式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使责任落实,工作具有连续性,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三是防范设施落实,既要因地制宜地进行辖区内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堵塞易于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漏洞。

  1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要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做哪些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概括地说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就必须做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的工作。

  18、为什么说“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不严厉打击,对社会丑恶现象不坚决取缔,便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护,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就没有保障。法不治罪、正不压邪,则防不胜防,教育、管理等也就无从谈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它措施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打击就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

  19、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的?其主要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实行这一方针?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是彭真同志于1981年春首先提出的。同年,党中央在批转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正式确认了这一方针。它的主要含义是,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要依照法律严厉惩处,“从重”就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惩处得重一点,“从快”就是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内查办得快一点。这个方针是根据当时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提出来的。形势决定任务,决定方针政策。在治安问题严重、犯罪分子活动猖獗且气焰嚣张的情况下,只有实行这个方针,才能更及时有力地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把他们嚣张气焰坚决打下去;才能更好地保卫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也才能更有利于孤立打击少数,分化瓦解多数,教育挽救更多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这是党中央指导执法工作的重要方针,它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如此,它亦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只要社会治安状况没有根本好转,这个方针就不会变,也不能变。

  第三篇: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

  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

  12级行政管理

  张超龙

  一、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四、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七、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完整版)

  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

  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简化版)

  八项权利

  (1)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的文件,接受培训;

  (2)参加党的政策会议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批评和检举;

  (5)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申辩和辩护;

  (7)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8)向上级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八项义务

  (1)认真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4)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纪法规;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6)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8)在国家和人民受到危害的紧要关头,勇于献身。

  八、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4)修改党的章程;

  (5)选举中央委员会

  (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同去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定;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十一、科学发展观

  (1)第一要义是发展;

  (2)核心是以人为本;

  (3)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4)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十三、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总纲)。

  十四、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最低纲领是在某个具体阶段提出的任务和目标。

  十五、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

  (1)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2)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党风,即党的作风,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它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

  保持优良作风的意义

  (1)有利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2)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3)有利于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十六、四个服从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十八、端庄入党动机,积极争取入党

  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即在思想上为什么要入党。

  十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十、党的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

  二十一、党的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

  二十二、社会主义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二十三、党的工作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十四、党的思想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二十五、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是我国最大的实际问题)

  二十六、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是“五个统筹”的基本内容)

  二十七、三个有利于

  (1)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2)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

  (3)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十九、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搬照抄、本本主义;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5)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6)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7)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8)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

  十、两个务必: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三

  十一、检验党员的标准:是否有坚持共产主义信仰;是否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觉悟;是否永远把自己当作劳动人民中普通的一员。

  三

  十二、两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

  三

  十三、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三

  十四、党员的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三

  十五、申请入党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

  十六、其他

  (1)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党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4)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发展。

  (5)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一届,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6)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脱离群众。

  (7)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8)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9)党章规定: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做党分配的工作,视为自动脱党。

  (10)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1)我国要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12)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1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14)预备党员的义务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1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6)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17)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18)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至三年。

  (19)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

  (20)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1)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

  (22)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23)“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4)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2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

  (27)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年10月21日通过。

  (28)党的纪律的主要特征:自觉性、客观性、严肃性。

  (29)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30)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1)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32)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33)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34)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组织批准。

  (35)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36)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

  递交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参加党校学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审查政审材料--→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院党委进行预审--→发给《入党志愿书》--→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审查《入党志愿书》--→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院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院党委审批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预备党员进行一年审查,通过审查后按时转正。

  第四篇:计算机理论知识竞赛(共)

  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知识竞赛

  为了提高学生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和学习兴趣,过好上海市计算机一级考评关,2012年5月18号(周五)下午12:30-13:30,我院11级学生举行了第一届《计算机应用基础》理论知识竞赛。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对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理解,提高同学的计算机水平操作水平,创造更好的学习气氛。特举办此次“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大赛。希望通过比赛能使同学们有所成长,能够获得更多的电脑知识。

  一、活动主题:

  主题不限(可选择进入大学后的生活、学习情况,校园文化,介绍你所认识的上海或者其他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即可。)

  二、活动形式:

  从2012年2月20日起至2012年3月5日将制作的PPT以及使用素材用附件形式发送至***************,并注明班级学号姓名。

  三、参赛人员:

  国航、建工管理、建筑设计、广告、产品专业的学生(个人为单位)。

  四、PPT制作要求:

  1.PPT内容丰富、健康、积极向上,符合主题,思路清晰。

  2.PPT图片视频清晰,动画效果突出,衔接性强,整体流畅。

  3.PPT制作有特色,作品中适量适用文字、图片、视频,音乐、不宜拖沓。

  4.PPT内容在20张左右。不宜过长。

  5.PPT中尽量使用本学期学习内容,若自行研究使用较高技术,适当加分。

  6.不得抄袭,发现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参与者考试加分。

  第五篇:20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材料(共)

  二0一0年甘肃第五建设集团公司内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我司二0一0年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为目标,在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的领导和天水郡办事处综治委、王家磨社区等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理念,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安全保卫防范建设等重点工作,基本实现了单位内部治安管理秩序好、企业内部稳定、职工满意的综治目标。

  2010年公司的奋斗目标是:完成企业总产值4.5亿元;承接施工任务确保

  5亿元,力争6亿元;房地产销售收入1亿元;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省级质量奖1项,地区质量奖2项;安全生产达标率100%,优良率70%以上,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5‰以下,创省级文明工地1项,市级文明工地2项;实现企业利润100万元;职工收入年增长不低于10%。

  一、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1、二0一0年在册职工1563人,其中,在岗职工318人,放假待岗职工1245人(人事实行动态管理);

  2、离退休职工1983人,职工遗属人员456人;

  3、生产、生活基地小区七个,专职门卫看护值班人员30人,其中保安人员8人。

  4、保卫(综治)干部9人,其中专职3人,兼职6人。

  5、全年未发生刑事案件,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毒品、无火灾事故、无治安灾害事故。

  二、主要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全面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集团公司党、政领导重视单位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司经过十年的艰苦拼搏和不懈努力,实现了企业的扭亏脱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企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但我们还面临许多矛盾和困难,我们把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与全年奋斗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经济责任指标紧密结合,分解到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对基层单位的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治安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评选的先进单位、先进生产者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给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今年11月集团公司对超额完成公司十二届二次职代会确定的经营目标的集团公司经营部职工嘉奖2000元,并通报表彰以资鼓励。

  二是集团公司各级领导注重并坚持节假日总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值班制度,加强元旦、春节、国庆放假期间的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检查。针对生活基地拆迁改造和开发建设,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苗头,集团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制订解放方案,进行安排部署。由于我们及时调解使1起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6.2万元的纠纷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今年未发生民事纠纷、突出问题转刑事案件,没有因拆迁安置、拖欠工资等原因出现上访闹事等案件。由于及时排查治安隐患,妥善调处,保障了节假日的生产、生活秩序安全稳定。

  2、关注职工生活,共建和谐五建

  发展企业要依靠职工群众,发展成果由职工群众共享,这些年我们一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和谐发展”的理念,极大的改善了职工生活条件,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我们公司坚定不移地坚持这个理念,努力提高职工收入,改善办公条件,努力解决历史拖欠退休职工医药费;继续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特别是困难职工及无房户的住房条件;集团公司成立了甘肃五建爱心基金会,由公司行政出资4万

  元,职工个人及单位捐赠271760元,共筹集资金311760元,目前帮扶救助特困职工家庭23户,支付爱心基金41000元。其中5户特困职工子女上学得到“金秋助学”救助资金8500元。同时还为青海玉树地震和舟曲灾区捐款16万余元,开展了“扶困济难”和金秋助学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充分发挥爱心基金的作用,积极探索帮扶特困职工的长效机制。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筹措资金10万元组织慰问特困职工、家属及孤寡老人700人次。

  对法定退休不足五年的放假待岗职工发生活费,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问题,使232名职工按时每人每月领到生活费,为职工和离退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保卡,除职工有病住院报销费用提高外,医保卡可在定点医院门诊及药店刷卡使用,其它外地职工、离退休人员发放门诊费。同时,今年年底已补发了2007年以前拖欠退休职工医药费255万元。

  积极创建平安小区,改善居住环境。投入资金改造小区道路及活动场所,绿化、亮化、美化生活环境,不断完善职工文体活动室,乒乓球室、棋牌、阅览室,增加体育健身锻炼器材。通过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充分调动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开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新局面。

  3、调整综治机构,全力维护企业稳定

  全司调整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1个,治保小组7个,调解小组7个,帮教小组7个。目前组织机构健全,共有成员72人,成员一岗双责,注重信息收集反馈分析工作,认真排查纠纷矛盾及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帮教组织在第一道防线的预防作用,积极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禁宣传活动,组织职工群众观看禁毒宣传图片、资料,使100多人受到了法制教育;继续做好对重点人口的帮扶转化监管工作,他们在生活家庭情况基本稳定,未发现新的违法活动及串连集会等活动。在小区内收缴散发的光盘20余盘,反动宣传资料50余份,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邪教组织活动串

  连渗透等活动,净化了小区的内部治安环境。

  4、发挥综治工作职能作用,加大治安防范管理力度

  认真开展内部治安隐患自查自纠整改,继续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管理体系,以创建平安小区建设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小区治安保卫安全防范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措施八手,加强门卫看护值班和值勤力量,为创建平安小区建设营造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今年我们在待岗青工中选拔培训单位内部保安人员八名,报公安分局保安公司备案后,由保安公司进行为期十五天的集中培训,保安人员学习了《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常识及保安岗位知识和职业守则,经过考核合格,注册登记,颁发上岗证,配发保安服装,走上了第一物业公司门卫岗位执勤,为该小区原配装的电子网络电脑监控设备注入了新的监管力量,构筑了创建平安小区安全保障防线。由于保安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巡逻守护,周到服务,小区住户、职工群众比较满意,安全感普遍得到增强。

  二是消除安全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我司机械化分公司基地小区的生产、生活用水,自采井水塔建于60年代,由于5.12地震该水塔主体严重倾斜,外皮掉落,随时都有倒坍的危险。公司领导十分关注,筹资35.5万元,责任分公司领导尽快联系专业爆破拆除快要倒坍的水塔,并联系接通了自来水,保障了基地小区用上干净的自来水,职工比较满意。

  三是重视消防安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用电、用火、易燃易爆物品作为重点安全防火检查,对生产、生活基地、施工现场、在建施工工程组织安全大检查16次,从防火灾、防盗窃、防爆炸、防煤气中毒、防触电伤亡等方面认真查找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我们对今冬明春、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做了“早安排、抓落实、查隐患、促整改、保稳定”的工作措施,开展内部治安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对安全检查存在的治安消防隐患问题,不留死角隐患,责成责任单位跟踪整改,限期整改,加强了节日期间的安全防火值班责任人的落实,预防了各类治安火险隐患。

  四是调整健全防火委员会1个、防火小组7个,有义务消防队员

  68人。今年投入资金4500余元,新购8公斤干粉灭火器22具,2公斤干粉灭火器4具,铁锹14把,水桶6只,水管400米,维修灭火器30具,确保了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到位。同时我们认真执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一级审批监护制度,由保卫部门、项目经理负责审批签发一级用火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有安全检查记录,做到用火部位火熄人离,安全防火责任预防措施落到实处,落实明火施工安全防火“三定”措施,即定用火部位、定防火措施、定用火责任监护人。

  我司的内部社会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维护稳定是在各级党政工领导的关心支持、全体职工的参与大力支持,安全保卫治保保安人员的扎实工作下,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集团公司内部政治稳定,为构建和谐五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排查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为职工多办实事,构建和谐五建,为企业生产、生活营造良好地安全环境再做新贡献。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篇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些知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整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针政策。是在党和政府的统?领导下,充分发挥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合作,依靠??的?民群众,运?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段整治社会治安,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社会稳定。这是?条具有中国特?的搞好社会治安的新路?,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治安?作中的体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的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治安?作的总?针,也是解决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它是中共中央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总结新中国建?以后,特别是改?开放以来社会治安?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1991年2?1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深刻阐述了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殊重要性,明确规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标任务、?作范围,以及各级领导的责任、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等。党的??届三中全会召开不久,中央有关部门加强了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治安问题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国特?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1981年5?,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北京、天津、上海、?州、武汉五?城市的座谈会,会上提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全党动员,实?综合治理。并指出,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的?针。这是?次在社会治安问题上提出“综合治理”的概念。1982年8?,全国政法?作会议初步总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在这次会议的《纪要》中,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环节、重点、基础、关键等问题有了明确阐述。1984年10?,在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报告中,全?阐述了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应当采取的措施和?法。指出,对社会治安的进?综合治理,要抓住打击、预防、改造等各个环节,通过思想的、政治的、经济的、?政的、法律的多种?段,达到控制犯罪、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的。报告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个层次的职责和任务。第?个层次,在各级党委统?领导下,各部门分?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第?个层次,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助党委做好宣传,组织和推动?作;第三个层次,发动和依靠群众,动员全社会?量,参与综合治理?作。1987年,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政法?作座谈会纪要》,提出综合治理必须认真解决好四个问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同社会主义精神?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并与各地区、各部门精神?明建设的实施规划?起部署,?起检查,?起落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进?步系统化、制度化,使各部门、各单位都有明确的?标和责任;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突出重点,在提??的素质,减少各种纠纷,防??盾激化,教育挽救有轻微违法犯罪者,特别是要在教育挽救青少年上下功夫;四是以典型带动?上?作。1989年,中共中央转发的《全国政法?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法律化、制度化,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法组织和群众?治组织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警察署)、?民法庭、司法助理员队伍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等。同时提出,?法机关要加快研究综合治理,尽快?法,把综合治理纳?法制轨道。1991年2?19?,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总结?年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内容、?段、措施,作出了?较科学、完整的概括,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同年3?2?,全国??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两个《决定》是指导我们做好社会治安?作的重要?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针、原则、任务?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针:(?)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作。(?)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三)各项措施落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络,??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为作?争。概括起来就是:全党动?、各?参与、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原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指制订综合治理?针、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的内容是“六个坚持”,即坚持党委领导,全党动?;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打击与防范,教育与改造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坚持?民民主专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标任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对社会治安进?长期的综合治理,最?限度地预防、减少犯罪,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是长远?标,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的特点。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依靠???民群众,运?多种?段,整治社会治安,预防、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改?开放、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近期?标。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范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1、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环节和前提条件。要坚持经常性打击和集中打击相结合、集中打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针,深?持久地开展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2、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泛发动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盾激化。加强居民区楼院的安全防范设施。?泛组织党员、?部和群众参与居住地的治安防范,健全群防群治机制。3、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作和战略性措施。要在?民群众中?泛深?、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群众进?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共青团、?会、妇联、青少年保护办公室要与学校、家庭密切结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作。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建?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段。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管理?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的管理,对废旧物品收购、旅店、娱乐场所等?业的管理,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和对?库、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部门的管理。5、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健。要??加强以党?部为核?的基层组织建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去。要建?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特别是要普遍推?各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6、改造是教育?、挽救?、防?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作。

篇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1、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要坚持经常性打击和集中打击相结合、集中打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2、防范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特别要大力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加强居民区楼院的安全防范设施。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居住地的治安防范,健全群防群治机制。

  3、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和战略性措施。要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共青团、工会、妇联、青少年保护办公室要与学校、家庭密切结合,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尤其是做好后进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

  4、管理是堵塞犯罪空隙、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废旧物品收购、旅店、娱乐场所等行业的管理,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和对金库、重要物资仓库等要害部门的管理。

  5、建设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健。要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去。要建立健全各种治安防范制度。特别是要普遍推行各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6、改造是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综合

  治理的主体方面,明确了不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团体,而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个部门和人民团体,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发动和组织亿万群众关心和参加社会治安工作,即全党动手,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第二,就治理方法和手段来说,要充分发挥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来整治社会治安。第三,就通过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来说,不但要打击犯罪,而且要改造罪犯,挽救失足者,控制和减少犯罪的因素和条件,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争取社会风气、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篇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的要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作内容社会综治?作需要不断地调整?作思路、引进创新?作机制、改变固有?作?法,运?科学的策略?式替代固有?作?法,才能更好的开创平安社会新局?。下?我们就来谈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三个重点?作内容。1.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暴?恐怖团伙和极端组织专项?争,严防发?暴?恐怖事件,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2.?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社会?盾排查调处,运?现代信息技术,做好?盾纠纷信息统计、台账管理、分流交办、结果反馈、考核督办等?作。加强调解?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引导社会?量、吸收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第三?参与调解。3.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发现、总结、推?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切实发挥典型?范带动作?。善于总结规律特点,善于将基层的成熟经验,努?实现点上突破、?上铺开,推动?作向纵深发展。4.完善?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对治安复杂场所、重点?业、重点?员、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5.加强治安防控?络建设重点加强对易发?发案部位和时段的巡逻防控,在治安问题复杂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结合实际推?社区化管理,在农村开展邻?守望、联户联防?作。??推进技防设施升级改造、联?运?和资源共享、综合应?,提?防范效能。6.加强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建设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整合?、地、物、情、事、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推动实现?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7.加强互联?管理推动落实?络?址、?民上?、?络互动等实名登记措施,严格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络诈骗、?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8.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在市、县、乡三级建?统?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对群众求助、投诉,报警的联动受理、处理、反馈机制。9.全?推??格化管理在社区(村)科学划分基础?格,每个?格?少配备?名专职管理员,并将其纳?群防群治岗位的管理,统筹解决待遇报酬等问题。10.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深化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建设,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基层单位建设,深化平安企事业单位、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边界、军地平安创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局部平安促进全市平安。11.形成齐抓共管?作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作格局。将综治?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12.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将综治?作经费列?财政预算,保证地?财政拨付的经费和上级拨来的专项经费及时?额到位,建?群众报告社会治安重要信息奖励保护制度,设?奖励基?,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治安防范的社会化、市场化办法和途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13.建?科学?作考评机制建?社会评价和?业评价机制,以?民群众的需求确定考评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标准。建?完善综治?作检查督办机制,建?完善党政领导?部综治?作实绩档案制度,建?完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票否决等制度,对综治?作不?的地?和单位,严格责任追究;进?步加?综治?作的奖励?度,各级财政要设?专项奖励经费,对被评为先进的单位、地?和个?给予奖励。以上内容是针对?个时期市级社会综治部门总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个?作?段和?三个重点?作内容,由此可见,做好综治?作需要指导、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联动落实各项重要?作任务,同时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推陈出新,是?个长期?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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