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7篇

时间:2024-02-24 13:32:02  阅读: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7篇

廉政专题党课:以“五心”笃守内无妄思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把握执政规律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继往开来推进自我革命的必备法宝。现在,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为答好时代考卷和接受人民阅卷,党员干部一定要處续党的优良传统,以“五心”笃守内无妄思,以“五力”笃行外无妄动,蹿厉奋发实现既定目标,继续考出好成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文章7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1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打好"发展六仗"要求,主动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建设,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推进"五化"民政建设,强化系统观念,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守正创新,不断夯实基础,守牢安全底线,奋力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发挥理论中心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学思践悟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自觉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相关议事规则,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科学、高效。

  (三)创建"三表率一模范"机关。深入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局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联合社会组织党组织创新开展双联共建、支部联基层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

  (四)深化清廉民政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行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问题,巩固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清廉民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分析研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和民政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严防宗教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组织领域延伸渗透。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有效防范和处置舆情风险。

  (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优化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举办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完善平时考核办法,优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引导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靠实干成长。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用好"四种形态",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二、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八)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打好民生保障仗,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不低于650元/月、5000元/年,xx年高于上述标准的地方只升不降。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80元/月·人。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至1100元/月、1500元/月;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新增养老床位3600张,11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完成2619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九)强化兜底保障。完善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范围。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安排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并抓好责任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照料护理服务。

  (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和临时救助政策。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救助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打造xx经验和特色做法。

  (十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确认、资金发放线上办理。加强救助信息数据共享,推进跨部门通融、跨区域协查,强化"专项比对"和动态复核,逐步延伸至医疗、慈善帮扶等领域。协同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导耒阳市开展"电力大数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试点。

  (十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并组织实地核查。畅通社会救助信访举报渠道,并及时回应核实问题线索。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三、发展壮大基本养老服务

  (十三)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xx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xx—2025年)》,推动12类老年人、20项服务清单落实落地。加快建立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等配套制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优先服务保障对象。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业务培训和技能竞赛。拓展养老服务市场,依托区块链技术融合民政、卫健、社保、医保等部门的养老服务数据,总结推广前期街道试点的经验。

  (十四)提质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第二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关停1星级以下的养老机构。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由"乡建乡管"转为"县建县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置、装饰标识、文化氛围"五个统一"。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工程,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分类整治,完成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十五)强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金民工程"老年人系统数据,因地制宜提高老年人福利补贴标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持续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做好基本养老床位上门服务。

  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六)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依法依规送养儿童,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严格落实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开展机构养育孤弃儿童成长状况评估,实施养治教康社特色项目,提升儿童成长抚育、教学规范化水平。

  (十七)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和儿童之家示范创建,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未保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未保机构服务水平。深入实施"百千万艺术童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程、xx县金溪镇中学结对帮扶和"梦想起航·慈善给力"等项目,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五、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八)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研究制定贯彻落实《xx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配套方案和措施。开展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清理规范挂牌专项行动和总结"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十九)健全基层民主。加强村(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指导,建立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代表会议等议事协商机制,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等议事协商活动。继续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建设。指导县市区做好村民委员会调整工作。指导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

  (二十)推进创新试点。指导完成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结项验收,开展全国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和"一单三选"五社联动机制创新实验。遴选推荐全省优秀村(居)规民约、优秀社区工作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单位。开展市级村(社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试点。

  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一)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两个覆盖"质效。动员引导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实施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为推进xx区域中心化贡献力量。

  (二十二)强化综合监管。成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议事机构。完善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机制,严把登记入口关,强化发起人责任。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僵尸型"社会组织。

  (二十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认真贯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xx—xx年)》《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全市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分别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和5个社区社会组织。

  七、稳妥推进区划设置和地名管理

  (二十四)稳慎开展区划调整。坚持党对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三个转变"要求,围绕国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研究年度优化区划设置总体思路,稳慎有序推进相关乡级区划调整报批工作。

  (二十五)规范地名管理。成立xx市地名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编制城市地名专项规划,制订地名备案公告工作制度,规范地名命名、更名。推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国、省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任务。开展优秀地名文化宣传活动,以乡村地名设标助力乡村振兴。

  (二十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启动第五轮界线联检,高标准完成潭衡线、株衡线2条市级界线和4条县级界线的联检任务。深化边界文化和平安边界建设,做好界线界桩争议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界线界桩管理长效机制。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二十七)推进殡葬和婚俗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宣传,完成"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的整治任务。开展殡仪馆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托底性殡葬设施、公益性墓地建设。推动耒阳市、珠晖区婚俗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完成1978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

  (二十八)加大爱残助残力度。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动"五大爱残助残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十九)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机构作风整治,开展救助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救助对象保障政策,及时解决并动态清零托养在民办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对象未落户安置、落户安置对象未享受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等问题。

  九、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三十)做大做优慈善事业。加强慈善文化宣传,评选第八届"xx慈善榜",举办"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加入慈善队伍,助力乡村振兴。倡导多渠道捐赠,利用公募资格平台,开展网络捐赠。创新慈善救助方式,探索推动"慈善+社工+志愿服务",提供民政四大领域专业服务。

  (三十一)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志愿服务。全面落实慈善组织平台备案、信息公开、年审年检制度,落实慈善组织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加快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规范志愿服务职能,推动志愿服务有序发展,提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活跃度。

  (三十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开展基层社工站项目示范县和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创建,推动基层社工站项目提质升级。

  (三十三)擦亮公益福彩品牌。依托"xx福彩"新媒体品牌影响,深挖市场潜力,拓展购彩群体,畅通销售渠道,鼓励自主营销,满足群众购彩需求。全年实现福彩销售4.7亿元,稳定全市近500个销售网点,建设福潮渠道36家,布设70台销售辅助终端。

  十、加强民政领域保障能力建设

  (三十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扩大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做好"智慧民政"项目在市县两级的推广应用,加强与省厅的业务协作,深化运用部省联网数据资源。

  (三十五)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执法、普法两手抓,开展"普法宣传周""宪法进社区"等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失效文件清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民政领域立法工作。

  (三十六)加强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指导监测点开展年度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加强对"惠农惠民一卡通"民政资金管理,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抓好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报送民政统计数据。

  (三十七)加强信访维稳和安全管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2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以补短板、保基本、提品质为主线,抓实抓牢抓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抓实抓牢思想政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及视察xxxx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民政工作各方面,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三)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分层分类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政策,加强与防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实施办法,实现同时供养有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机构供养标准统一,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强化临时救助功能,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救助帮扶合力。

  (四)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完善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推广使用“困难群众信息上报”和“救助申请”APP。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社区(村)组织和网格管理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逐步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全过程监督。

  (五)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机制。完善人户分离困难对象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社会救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救助效率。推广武昌区综合评估试点经验,促进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开展“社会救助基层经办能力建设”试点,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培训,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开展“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探索社工参与社会救助的路径和方法。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质量。

  (六)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巩固兜底保障,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助医助学工作。落实政府监护,做好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临时安置、收留抚养等工作。加强关爱保护,发挥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市、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街道(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

  (七)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质效。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优化区域资源供给配置。扎实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完善街面巡查、发现、报告及转介处置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救助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建立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长效工作机制。

  (八)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全部下放至街道(乡镇)。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持续推进xx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做好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九)形成共同缔造新格局。牵头办理市政协3号建议案《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创造幸福生活的建议案》,深化党建引领社区多元共治机制,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行“五民工作法”,完善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引导居民在社区公共事务中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十)夯实社区治理基础。修订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实施办法,推动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推进社区规模优化整合,做优社区治理单元。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试点创建11个国际化社区,推动15个国际化社区提档升级。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招聘和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评选,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十一)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实施“社区治理创新项目助力计划”,支持40个社区开展共同缔造社区治理项目。协同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培育一批试点示范社区。继续组织50对城乡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推动建设300个清廉社区。开设全市城乡社区大讲堂,开展“点单式”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培训的针对性。举办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和发布活动。指导江夏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省级基层治理创新实验。

  (十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与党建工作“三纳入三同步”,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教育培训,举办社会组织党务工作培训班。选树一批典型示范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品牌。

  (十三)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围绕中心工作,优先支持发展产业类、科技创新类社会团体。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和社会组织登记会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加强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和数据管理,提升电子证照应用率,提高登记数据质量。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持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社会组织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十四)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落实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资金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审计全覆盖。全面推行社会组织信用管理,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动态调整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表彰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探索建立包容监管审慎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服务中心工作。

  (十五)推进社会工作快速发展。健全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依托社工站(室)实施“五社联动”项目,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开展“xx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社会工作领域人才申报和“xx最美社工”宣传展示工作,开展典型项目案例、重点社工站评选活动,形成示范效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水平。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措施,加大对社工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促进社工机构健康发展。

  (十六)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开展第六届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选及展示活动。推广社区志愿服务积分制,规范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上注册登记与日常志愿服务的信息化管理。

  (十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慈善工作监管力度,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开展慈善文化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形成良好的公益慈善氛围。加大社区公益基金发展力度,力争到xx年底70%的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公益基金,引导社会慈善资源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四、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十八)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制发《关于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推动《xx市养老服务条例》落实落地,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规定。推进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健全高龄津贴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支持国资平台成立养老服务功能性企业。

  (十九)增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推进7个区级养老中心和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中心建设。新(改、扩)建20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以上。新建70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3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服务点),完成17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新开业老年人供餐点30个,对2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适老化住房改造和适老化社区建设试点。

  (二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深入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引导培育智慧养老新型消费。支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好国家智能养老服务社会实验特色基地。实施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推进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养老服务顾问制度,指导各区开展养老服务顾问试点,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养老政策咨询、服务推荐、办事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二十一)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养老机构“双评议”和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监测。推进“金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应用。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落实与等级相应的补贴政策。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次。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排查、防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二十二)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开展婚姻登记员业务服务教育和培训,指导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跨省通办”相关婚姻登记法规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建设,落实窗口服务规范,打造高质量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

  (二十三)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加大绿色低碳环保祭扫宣传力度,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倡导树葬、花葬、花坛葬、骨灰深埋等环保安葬,开展免费节地生态环保安葬活动。督促各区落实生态安葬奖励政策。推动新城区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

  (二十四)加强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指导相关区做好优化街道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加快建设地名协同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地名数字化协同场景建设,提升我市地名和界线的数字化管理能力。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部署开展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指导各区完成勘界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市本级勘界档案整理,组织对各区勘界档案进行市级核查、省级验收。

  五、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二十五)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发挥村(居)委会基础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按要求配合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做好健康服务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十六)加强民政改革创新工作。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省、市下达的改革项目,强化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重点改革领域的系统集成,加强改革经验集成和特色亮点宣传,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地见效。

  (二十七)推动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立法工作,开展民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成网络平台执法信息录入,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做好民政普法工作,制定出台局“八五”普法方案。

  (二十八)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优化完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智慧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大数据治理应用平台,推动重点领域数字化场景建设,提升民政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九)夯实民政基础工作。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做好民政数据统计工作,推进局直属单位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做好援藏、援疆、定点帮扶等对口支援工作。做好平安建设、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机要保密、公文办理、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信访、档案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支持做好福彩发行工作。

  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党全面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中。

  (三十一)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高举思想旗帜,强化教育和宣传引导,守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机关党建,引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争创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民政基层党建优质品牌。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重点工作,推进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机关社区共建活动等。

  (三十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深化政治监督,实现政治监督与推进民政业务工作有机统一,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聚焦民政主业主责,加强纪律建设和警示教育,做细做实日常和专项监督。

  (三十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以处级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集中轮训。着眼建设适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做好培养引进使用工作。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锻造对党忠诚、担当奉献、本领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民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3

  xx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 xx 年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xx建设“两地一城”打造县域经济重要增长点作出民政贡献。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将“三基”职责落到实处,坚定走好新时代民政赶考之路。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读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中国式现代化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科学谋划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3.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xx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有序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完善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依法依规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全面推进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救助对象,简化审核确认程序。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和帮扶联系人机制,提升照料服务质量。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持续提高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重大困难问题。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强化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队伍建设,定期与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数据交换,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落实xx年社会救助标准,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

  4.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质量。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推广使用“困难群众信息上报”和“救助申请”APP,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力度。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压实核对工作主体责任。

  5.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依规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公开公示,严格落实备案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事项“一网通办”,加强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完成社会救助年度复核工作。强化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巩固和拓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治理工作成果。畅通社会救助求助、投诉渠道,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化解社会救助领域矛盾纠纷。

  6.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效。做好站内、站外救助、照料服务、离站返乡、送医诊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动;落实滞站三个月以上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做好救助管理源头治理及跟踪回访工作,建立回归稳固机制;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和“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7.强化儿童福利精准化管理。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开展孤儿助学、“明天计划”等助医助学项目。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

  8.稳步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开展“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政策落实“回头看”,加强数据共享比对。推动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全部下放至乡镇(街道)。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9.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助力“共同缔造”活动,支持试点村(社区)开展议事协商和积分制活动,提升村(居)民自治能力。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和工作联动。进一步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务公开工作。优化社区治理单元,引导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开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专项行动,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

  10.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推广“五民工作法”,创新村(社区)议事协商。协同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培育一批试点示范社区。全面推行“村规民约”积分制管理。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组织社区参加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发布和推广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

  11.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指导各地落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赵钱红色环线党建示范带村(社区)党员群众综合平台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党群服务站等小区、湾组服务阵地建设。做好常态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持续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强化社区工作者履职管理,做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工作,选树先进典型。

  四、完善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12.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大力推进特困供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五院合一”项目建设,全面推行失能特困市级集中照护模式。推动成立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健全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

  1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工作,落实“四同步”机制。完成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

  14.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15.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进市级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加强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能力建设,积极争创示范单位。加强收养登记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支持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6.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勘界成果转化利用,制作行政区划、界线界桩图(集),鼓励制作村(社区)管理范围图。做好勘界矢量数据接边合库工作。探索勘界矢量数据与行政区划、地名信息的有效融合及区划地名界线大数据应用场景,建立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做好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逐级上报、审批、法定化,开展档案整理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勘界档案整理与移交。做好《地名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梳理、规范道路名称。落实市辖区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稳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17.推动殡葬领域改革。加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永安骨灰堂项目建设力度和市殡葬综合服务中心设施改造升级。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落实公益性公墓价格政策,推进殡葬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推进“居民身故一件事”。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和宣传工作。

  18.加强婚姻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化的服务需求。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建设,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拓展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和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五、引导社会组织和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发展

  19.完善党领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落实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制度和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推动社会组织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落实党建责任,实现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配合相关部门完善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20.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支持发展产业类、产品类、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支持新业态、新产业、新产品、新学科成立学术型社会团体或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支持发展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登记。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履行公益责任。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品牌创建及展示活动。

  21.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并落实社会组织清算注销登记指引等系列政策。推动业务主管单位完善分类登记管理制度。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进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落实综合监管责任。支持乡镇商会发展。探索建立包容监管审慎执法工作机制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数据分析报告制度。

  22.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完善社会组织工作领导体制和综合协调机制。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登记“一网通办”,加强对登管分离、基金会登记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信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表彰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行动。加强对社会组织章程修订和换届工作的规范指引,认真执行《社会团体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指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探索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健全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23.推动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创新发展。开展“xx慈善周”主题宣传活动。落实《xx省社区公益基金管理指引》,加大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平台应用,鼓励各地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建立社区公益基金。发展互联网慈善,鼓励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信托发展。加大慈善组织的监管力度。实施“五社联动·志愿加油站”项目,推广社区志愿服务积分制,规范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

  24.促进社会工作有序发展。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评估工作,打造一批示范站,逐步构建市—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建设,以推进慈善资源带动的“五社联动”机制建设为主线,指导乡镇(街道)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共同缔造项目。开展“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服务试点。

  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5.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导社区发挥好服务管理作用,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居家治疗等工作。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忧患意识,持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26.做好民政法治工作。推动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全面推进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宣传落实,持续依法推进落实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做好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法治示范机关创建,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27. 提升民政综合服务质效。积极做好“三资一促”“五城同创”“汉孝同城”“五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统战等工作。扎实开展“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全力推动项目谋划和实施,助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质量。做好国家审计署“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项目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民政统计工作。推动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做好国家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调查研究、宣传报道、文明创建、下沉社区、政务公开、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七、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28. 持之以恒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

  29.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创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深做细谈话提醒工作,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化。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4

  xx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服务和融入高质量新发展格局,开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升年”,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发展,坚定不移引领全市民政工作沿着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轨道阔步前进。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兴起学习宣传热潮,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找准认清民政部门职责定位,为准确把握新征程上民政工作职责使命,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持续抓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把政治方向关。认真做好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传递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工作风采。抓紧抓实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xx高质量发展、实施“三大战略”“六大行动”“三大提升”、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大部署,坚持把民政职责摆进去,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发挥民政职能优势,推进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以积极作为体现责任担当。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五)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六)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增强直属单位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

  (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协同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刀刃向内,举一反三,围绕低保审批、民政服务机构监管等,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励担当作为,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大任、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素质,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九)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结合省出台《xx省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抓好社会救助领域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救助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低保、特困供养、流浪救助、临时救助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长效保障和长期服务救助机制,加强对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兜好底,确保应保尽保。

  (十)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工作协同。完成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兜底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强化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贯彻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和“双百工程”社工力量和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提高主动发现能力,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完善流浪乞讨长期滞留受助对象寻亲送返、落户安置和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送医诊治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合法权益。

  (十一)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断拓展社会救助方式,逐步完善服务类救助的政策措施,形成“慈善+物质+志愿服务”等救助模式。加强社会救助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持续推动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服务“掌上办”“指尖办”,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救助服务,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规范救助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完善工作措施,促进我市救助业务规范、有序、安全开展,不断提升救助管理工作实效。加强流浪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探索救助管理机构区域中心站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市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完成xx市救助管理站救助设施提升工程和新丰县流浪乞讨救助安置中心新建任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促进救助服务供给信息与困难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全面提升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社会救助综合评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和各县(市、区)开展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强化特邀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对流浪救助服务工作的监督。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三)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指导各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推进落实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落实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深入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和农村“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督促指导各地按时保质完成4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任务,建设6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推进武江区康乐养老中心、始兴县养老服务中心和翁源县翁城镇敬老院搬迁暨重建工程项目等养老机构新(改)建。持续做好社区居家服务试点、长者饭堂和xx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

  (十五)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落实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印发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推动养老机构信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全面完成养老机构消防审验。

  (十六)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生态资源禀赋优势,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加快构建“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全产业链招商,努力提升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水平,积极将xx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地。贯彻落实《xx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坚持以事业育产业、以产业提事业,扶持和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动“旅居养老”发展新模式。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七)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持续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推进档案室(馆)建设,推动档案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推动区域性集中养育,年底前督促南雄、乐昌两市社会福利院将17名集中养育儿童移交到市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系统运用,实现全生命周期和闭环式管理。进一步加强孤儿照料护理工作,建强一线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整体保障水平。持续运行孤残儿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继续建立健全集中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政策措施。

  (十八)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全省试点工作,指导县(市、区)推进县、镇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推进曲江区深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加快推进乳源瑶族自治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儿童工作力量赋能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善美韶城·筑梦成长”系列活动,加大对留守儿童政策、关爱的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

  (十九)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工作。督促指导武江区民政局、曲江区民政局完成符合送养条件儿童的送养工作。全面落实收养法规制度,开展收养登记业务培训,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妥善处理收养政策相关信访事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预防化解收养登记风险,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十)开展基层治理深调研和示范引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加强基层治理工作交流,统筹推进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深化新丰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并做好结项验收工作,引导各地广泛运用议事协商机制推动群众参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组织开展xx年xx市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基层治理典型经验。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二十一)发展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研究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措施,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加强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规范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信息化,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探索建立基层议事协商制度,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村(居)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居)务公开。

  (二十二)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督促村级组织在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显著位置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的规定,推动纳入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完善市级社区证明事项清单,推进社区证明数字化。

  (二十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构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落实相关薪酬待遇保障,力争今年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13.6人。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监测评估。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四)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委建设,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继续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十项重点行动”,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持续树品牌、树标杆、树示范。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配合相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方法,评选市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1家,打造一批有xx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亮点。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牢牢守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团结凝聚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十五)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质量。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分布,发挥登记引领作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法审批社会组织,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职责。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利益相关方、领域专家学者,建立健全登记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名称审核、章程核准、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探索研究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规范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加强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审查,提升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十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推动社会组织登记阶段跨部门联审联批和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作用。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规范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

  (二十七)引导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根据《xx市全面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改革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引导支持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等重大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实施《xx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x年)》和“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和基层治理,评选市级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2家。加强先进社会组织宣传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品牌示范作用。

  (二十八)提升社会组织业务支撑能力。以“xx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为统领,配合完善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全市部署,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无线客户端的服务支持和应用。探索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支撑宏观决策、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运用。

  八、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划变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加强我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研究,稳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工作。配合省民政厅出台《xx省镇和街道设立标准》。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

  (三十)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配合省厅做好《xx省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动为抓手,指导各地加强地名规范管理,严格标准地名审定、地名罗马字母拼写和使用,加强标准地名使用管理检查监督;完善地名管理制度,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制定地名审批前反馈意见指引;建立地名管理联席工作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建立、运行地名管理协调机制;推进“深化乡村地名服务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织密乡村地名网络,创新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深化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提升区划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

  (三十一)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部署开展全省第五轮界线联检工作任务,完成“韶清线”界线联检工作。督促各地加强签约委托管理工作,抓好界线标志物维护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推动边界法治宣传,指导边界地区将平安边界建设写入村(乡)规民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平安边界环境。

  九、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三十二)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公益性殡葬服务和快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持续推进“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殡葬改革专项行动任务,全面落实“1+4”殡葬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规范殡葬管理工作,优化殡葬服务。不断完善殡葬监管体系。加强殡仪馆设施设备建设,规范殡仪馆管理。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开展行业治理。进一步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稳妥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工作。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和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工作。

  (三十三)提升婚姻管理服务质效。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开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区通办”等形式进行婚姻登记。督促各婚姻登记处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补充和完善工作,并同步实现历史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加强婚姻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婚前辅导、离婚劝导、矛盾调解、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三十四)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推进两项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发放管理。加强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应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推进xx县等6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恢复患者生活处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其摆脱疾病,回归社会。

  十、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五)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招善引爱”,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主动拜访省慈善总会、xx、xx、xx等公益机构和热心企业,结合慈善能力提升,把中科院心理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易方达、华大基因、爱尔眼科、省乡村振兴等公益基金会请进来;做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积极参与第十届慈展会,全力提升“善美xx”美誉度,拓展“慈善+社会救助”渠道,将公众参与慈善活动、慈善捐助和志愿服务同社会救助有机结合,实现救助信息供给与服务需求的有效对接;指导xx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募捐,并做好信息公开,提升慈善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

  (三十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xx“xx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严密组织年度招聘工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实地督导工作,推动“双百工程”从“有形”向“有效”覆盖,打造一批服务成效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群众口碑良好的标杆社工站,推动社工站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深化“五社联动”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组织第十一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动员工作。

  (三十七)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逐步完善志愿服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打造一批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示范性强的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夯实社区志愿服务阵地。壮大民政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推进“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打造民政特色志愿服务品牌。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十八)推动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销售渠道创新、模式创新、载体创新,推动创新发展;坚守公益,加强公益宣传,积极开展和参与公益项目,提升福彩公益形象;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福彩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提升,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素养,稳定队伍,增强活力;坚守安全底线,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网点管理安全、资金安全,确保福彩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九)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省、市部署及属地要求,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民政领域重点机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实施民政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管理。持续深入开展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并对近年开展的民政领域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回顾,针对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推动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加强民政全领域全链条监管,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四十一)配合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乡村振兴工作。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努力补齐农村地区民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缩小城乡区域民政事业发展差距。扎实推进民政领域乡村振兴任务,深入实施“xx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健全县镇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广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长者饭堂等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深入开展翁源县新江镇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四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动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程序、流程、文书、档案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局行政执法指导,不断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相关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及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要求,广泛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十三)加强规划监测和民政统计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要求,加快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主要指标和重大工作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对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民政统计信息系统单机版与网络版相衔接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员的业务培训,持续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四十四)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禁毒等工作。提升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筹做好督查检查考核迎检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做大做强正面宣传,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加强信访工作,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5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聚焦“三基”职责,聚焦建设“六个xx”,聚焦“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使命意识、全局意识、问题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安全意识,以为民之心谋利民之策、以实干之为办惠民之事,持续建设法治民政、智慧民政、温暖民政、专业民政、勤廉民政、安全民政,全力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为打造“一枢纽四中心”,实现“两个大幅提升”贡献民政力量,在“彰显省会担当”中展现民政作为。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全市民政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学习贯彻的成效。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明确任务数、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服务大局意识,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2.全力以赴保平安保稳定。按照“乙类乙管”新形势、新要求,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村(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作用,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完善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落实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3.积极助力稳经济稳就业。依托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民政服务机构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民政阵地平台开辟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以及困难群众就业。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帮助会员企业纾困解难。积极融入数字经济,持续完善xx兜底扶贫、救助和养老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和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加强与“赣服通”“赣政通”“政务服务网”“ixx”融合,实现更多民政事项“一网通办”。

  4.更好发挥行政区划和地名作用。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提升科学性、统筹性;稳妥有序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乡级行政区划布局设置,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制定我市第五轮界线联合检查规划,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地名文化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命名若干个优秀地名文化遗产。推进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三、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作用,着力推进主动发现机制,构建主动发现网络。加快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6.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915元,增长60元;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90元,增长70元;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80元、220元、220元,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500元。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

  7.提升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定期开展信息比对核查,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落实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探视巡访工作。开展“精康融合”行动,开展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摸底筛查和能力评估,支持精神障碍服务机构提升改造建设,组织精神障碍康复专业知识培训,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日常监管,推动区域中心救助管理机构提质增效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出台xx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实施方案,探索多元化寻亲渠道,建立长效安置机制。深入开展冬春救助“百日行动”、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五社联动”发展,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8.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街道社区民生服务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评三星级以上“幸福社区”超110个;组织参加全省首届“幸福社区”慈善公益创投大赛。深入推进村(社区)“365天服务不打烊”。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性目录清单。组建xx市“城乡社区治理专家库”,为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理论研究、总结特色经验、强化宣传推广。按照省统一部署规范“村改居”、新设居委会工作。打造一批议事协商示范社区,总结全国村级协商议事试验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持续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规范城乡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9.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严格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要求,大力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两个覆盖”攻坚行动。扎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出台《xx市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制定《xx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选树一批服务好、质量高,有口碑、有影响、有品牌的示范性社会组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大力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治理。

  10.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福彩事业。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加强慈善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畅通慈善捐赠渠道,发展“互联网+慈善”,力争慈善捐赠体量增长20%;推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等监督管理,完成xx慈善总会换届选举工作,推动xx慈善总会社会化运营改革。加强福彩销售规范管理,推动渠道网点不断提质增量,确保全市福彩销售总量稳步增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在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11.壮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规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内部治理,持续开展社工站“六化”建设,做强本土社工服务机构。深化“五社联动”实践,实施“五社联动”试点项目,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项目,大力提高持证社工总量。探索实施“萤火联动”社工站助力项目,创新政校合作新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政策,全面推开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大力推广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提升系统活跃志愿者的比例,探索创新志愿者保险保障机制。

  12.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各行政村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婚嫁彩礼限额标准。抓好基层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红白理事会成员业务培训。建立村级婚丧喜庆事宜登记报备制度,每季度开展农村婚嫁彩礼动态监测。建好用好婚姻登记场所和户外颁证场所,加大优秀礼俗文化服务供给。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新风。推动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

  13.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出台《xx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床位跟着老年人走”。支持4家县(区)福利院实施失能护理改造和失智照护楼、照护单元建设,新增1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个老年助餐点;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支持4家县(区)福利院配建医务室、护理站等,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10家,打造4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上门”的养老服务。开展助餐服务行动,探索“中央厨房+社区食堂+配餐点”等多种模式。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本土养老服务品牌。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14.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新址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提升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精准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三年行动,开展留守儿童巡访探视,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留守儿童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和心理健康专业评估。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履行临时监护职责、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市县乡未保工作机构(站点)服务能力,新增一批社区未成年人课外实践基地建设。规范办理收养登记,开展儿童收养普法宣传,指导评估机构做好家庭收养能力评估。

  15.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研究出台殡仪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等政策文件,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市殡仪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接续打造示范性殡葬设施建设,提高设施配套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施“六惠民”“六便民”殡葬服务,打造“鲜花服务队”“阳光车队”,推进服务关口前移,开展上门服务。持续抓好殡葬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拓展殡葬改革成果,保障群众合法丧葬权益。推进智慧殡葬建设,扎实推进“身后一件事”联办。持续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做好冬至、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祭扫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

  16.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不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支持建设集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姻文化宣教、结婚颁证、简约婚礼为一体的婚姻服务场所,推动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颁证服务全覆盖,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相关工作。

  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展现民政新形象新面貌

  17.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党建+”系列行动,不断将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模式融入民政各项工作发展。加强局属各单位和局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擦亮基层民政党建品牌。持续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引导带动民政干部在为民服务上创新创优。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干部“育选管用”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8.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规范谈话提醒、“一把手”监督等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开展“4+X”专项整治、“小鬼难缠”活动,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19.抓好巡视、审计、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效性、具体性、针对性,抓好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回头看”,并扩大审计覆盖面,健全完善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0.提升民政基础保障能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抓好《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出台《xx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构建部门联动的“大监管”格局。强化社会组织、养老服务领域登记备案管理,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推动乡镇民政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乡镇敬老院、社会工作站、未保工作站等基层民政阵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级。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抓好91项重大工程任务落实和民政领域项目实施。开展xx年全市民政系统“新征程、新理念、新技能”民政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设既懂专业又懂标准管理的民政人才队伍。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监管、统计工作和政策理论研究。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6

  xx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眼于加快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动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提质增效,扎实推进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千万人口共生共荣贡献民政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xx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准确把握新征程上民政工作职责使命,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系统中落地生根。

  (三)持续抓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把政治方向关。认真做好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传递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工作风采。抓紧抓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市委市政府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等重大部署,坚持把民政职责摆进去,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发挥民政职能优势,推进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落实村民自治、保护利用地名文化资源、助力招商引资等工作,以积极作为体现责任担当。

  二、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五)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六)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

  (七)坚决落实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市镇两级民政部门上下联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强化整改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加快补足从严管党治党弱项,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的工作措施,强化综合施治,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对下属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巩固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财力资源保障,切实把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兜得更牢。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协同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九)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励担当作为,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大任、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学习交流力度,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素质,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十)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修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认定办法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方案,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深化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的临时救助力度。

  (十一)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困难群众核心救助标准,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工作协同。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充分发挥“双百工程”社工力量、基层民政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作用,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联系、探访、帮扶工作,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十二)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质量。健全信息交换机制,与相关部门实现常态化数据共享,做好困难群众常态监测、及时预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促进救助服务供给信息与困难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十三)持续改善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完善流浪乞讨长期滞留受助对象寻亲送返、落户安置和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送医诊治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深化“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救助管理模式,健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街面巡查和有效处置。持续高质量推动安置中心和治疗康复中心运营管理,不断优化受助人员生活环境。

  (十四)加强救助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巩固社会救助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开展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强化特邀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对流浪救助服务工作的监督。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五)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研究起草或修订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文件,逐步形成“1+1+10”政策体系。全面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关爱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推动出台《xx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适时出台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措施。

  (十六)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聚焦老年康养,努力打造5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示范点并给予经费资助,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配置更均衡、供给更优质。以莞城、中堂、桥头三个镇街为试点,将居家养老大配餐资助范围扩大到户籍75周岁以上老年人并逐步扩展到全体户籍老年人。为独居老人组建“模拟家庭”约300户,为60岁以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发放3000个防跌包,为500户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完善“平安铃”服务保障功能。推动出台《xx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让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类机构”服务。

  (十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按照“市级有龙头、镇街有示范、村(社区)有场所”的工作思路,探索通过建设或引进等方式打造至少1家养老机构龙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300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5%以上。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八)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加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和关爱服务情况,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申办成立特殊教育学校,补齐机构内残障儿童特殊教育学籍短板。加强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增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水平。

  (十九)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个案会商、联动处置、舆情应对、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标准化服务指南和工作指引,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建设,逐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四级工作网络。开展市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推动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书记县长话未保”活动。

  (二十)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xx市收养登记轮候及评估暂行办法》,探索研究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收养法规制度,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预防化解收养登记风险,提升整体能力水平。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十一)持续做优做强“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建立“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机制,全流程跟踪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开展“民生大莞家”分片包格和“三进”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民生大莞家”牵手共治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节假日集中帮扶活动。打造“民生大莞家”综合服务示范点,挖掘推广“一件事不出门一日办”典型案例,评选“我最喜爱的微实事”,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惠民项目,提升品牌知晓度。

  (二十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村级证明事项清理“回头看”,巩固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成果。规范村级组织机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设置,推动纳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基层减负增效赋能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配合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深入推进望牛墩镇官洲村全国议事协商实验试点打造工作,广泛征集基层治理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单位。

  (二十三)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研究制定《xx市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指引》。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出台《xx市关于规范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方案》,加强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规范我市村民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规范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信息化,持续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议事协商制度,发布实施《xx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标准化、常态化,拓宽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二十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升级改造xx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民生大莞家”品牌建设一批城乡社区惠民工程和服务项目,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工作。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填报更新工作。做好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xx、平安xx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社会组织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十项重点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机制,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积分考核制度,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效。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和示范点建设,开展“莞社微心愿”公益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牢牢守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团结凝聚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十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严格依法审批社会组织,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职责,切实加强名称审核、章程核准、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把关,探索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初任培训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加强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审查,提升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十七)深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日常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跨部门抽查审计、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作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长效常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十八)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加强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建设,打造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和品牌示范阵地。制定《xx市社会组织诚信管理规范》和《xx市社会组织品牌建设规范》,加大优秀社会组织宣传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总会枢纽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xx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方面发挥优势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提供社会服务、助力民生保障、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八、加强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

  (二十九)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xx市殡葬设施规划(xx-2035)》,开展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墓区、骨灰楼示范项目建设行动,探索开展殡仪服务站建设。完成省级殡仪馆复检认定,规范殡仪服务管理。推进殡仪馆扩容提质工程,争取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改进违规坟墓巡查手段,定期通报巡查情况,督促指导镇(街道)及时整改。开展公墓、骨灰楼检查,规范服务管理。开展骨灰树葬活动,倡导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实现“身后事一次办”。稳妥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做好清明节、重阳节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

  (三十)提升婚姻管理服务质效。开展婚姻登记员“跨省通办”业务跟班培训,增强异地户籍群众婚姻登记服务能力。部署婚俗改革实验区全面普及阶段试点任务,继续举办婚姻家庭辅导员、婚姻颁证员技能竞赛,深化婚俗文化宣传,打造婚俗改革亮点品牌。编制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操作指引,制作颁证仪式声像教材。落实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推进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探索开展部分婚姻登记业务便民自助服务,实现自动填表、身份核验、个人查档等自助服务功能。

  (三十一)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评估验收工作,建立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打造一批综合创新亮点项目,提炼一批典型试点工作经验,形成符合xx实际的产业发展路径。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推动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尽发。依托民政资金发放监管平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

  (三十二)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持续宣传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规范标准地名审定。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开展道路地名标志牌二维码设置试点,组织道路“有路无名”“有名无牌”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体系建设,深化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提升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部署全市第五轮界线联检任务,开展xx—xx线联检。加强市本级并指导镇街加强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做好界桩标准化建设和界线标志物维护管理。同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宣传活动,指导边界地区将平安边界建设写入村(乡)规民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平安边界环境。

  九、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三)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莞爱慈善驿站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优化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丰富慈善信托类型。推进慈善工作示范点建设,指导开展慈善公益创投,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下沉社区。持续办好xx扶贫济困日暨xx慈善日活动,做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监管,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提升慈善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十四)促进社会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双百工程”,持续加强社工站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常态化推进社工专业培训,深化“五社联动”实践,提升品牌服务质量,推动“双百工程”从“有形”向“有效”覆盖;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协作社会工作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组织第十一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激励保障工作,建设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三十五)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化莞爱志愿服务,持续推进“1+33+N”莞爱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将莞爱志愿者发展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力擦亮莞爱志愿服务名片。

  (三十六)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加强渠道统筹和布局,探索大型商业综合体渠道拓展工作。开展特色游戏玩法市场营销活动,促进市场销售,稳固主力游戏市场热度。加大网点经营服务能力培训和销售场所建设发展资金扶持力度,推进福彩队伍建设和销售场所新形象化建设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监管检查常态化,保障福彩销售场所安全运行。整合优化宣传资源,持续扩大福彩公益品牌影响力。提升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效益,加强和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七)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病亡率。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强化设施和服务保障,建立殡葬设备、殡葬工作人员全省范围协调帮扶等机制,提高殡葬应急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

  (三十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实施民政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并对近年开展的民政领域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回顾,针对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推动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加强民政全领域全链条监管,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三十九)做好援藏援疆、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积极对接受援地项目需求,加大资扶持力度,支持受援地完善民政基础设施、推动社工服务能力建设。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社团及个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捐资捐物、慈善公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社会帮扶工作内容。深入开展xx翁源县江尾镇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四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加大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力度,强化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等综合研究论证,争取推动1个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作为民政领域立法预备项目。全面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整合“莞爱”志愿服务品牌,持续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民政法治队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做好复议应诉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民政理论政策研究,充分调动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推动调查研究更深更实。继续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

  (四十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运用xx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公示平台,实现立项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统筹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公墓、志愿服务组织记录及证明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十二)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xx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和应用推广,深化我市“数字政府”“智慧民政”建设,全面推动“一网统管”新模式应用,增强业务信息化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做好“金民工程”数据共享共用,继续深化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民政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端、云端延伸,实现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构建完善民政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民政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四十三)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跟踪监测,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结合省民政厅要求,持续做好民政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四十四)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信访工作,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四十五)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聚焦高质量发展,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牵引,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探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基层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管理、公益慈善制度等方面创新改革,深化粤港澳合作,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积极探索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2024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篇7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是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接续奋进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现对xx年全市民政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共富、共治、共享为发展主线,以全国全省“双一流”为工作标准,聚焦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可及、优享”,聚力实施“六大甬有提升行动”,打造、推出一批具有xx民政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为xx“打造市域样板、争创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甬有共扶”提升行动

  1.深化智慧救助。以“xx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依托,争创省级4项数字改革试点,建设“低收入对象风险预警处置场景”,进一步丰富xx特色幸福清单内容,实现本地部门事项前置智能研判。增加“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事项,实现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绩效精准评估,全面提升智慧救助水平。

  2.持续提标扩面。落实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1255元/月,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至2134元/月,机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至3195元/月。修订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xx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出台《xx市社会救助工作规程》,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3.提升救助效能。持续发挥临时救助、价格临时补贴等专项救助帮扶的制度优势。开展三级助联体提升行动,建成5个示范型县级助联体,10个示范型乡镇(街道)级助联体服务站。全面推广“物质+服务”全国试点经验模式,开展社会救助金牌服务项目建设行动,实现全年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项目达120个以上。指导县级助联体有效匹配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和政府社会服务清单,提升服务项目满意率达100%。实施“善居工程”等暖民心工程,落实400户困难家庭的家居环境改善。

  4.夯实未保工作。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以“未保宣传月”为抓手,多形式开展未保宣传工作,打响“甬益童行”未保品牌。落实“添翼计划”“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满·孤儿助学”等民政特色关爱帮扶项目,开展“六一”未保大型主题活动。夯实未保服务平台,加强未保工作人员培训,实现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100%,镇乡(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率达60%以上,选树市级示范型未保中心和示范型未保站,争创省级示范型未保站。

  5.落实残疾人福利。推进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联合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xx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机制。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规范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推进“精康融合行动”试点工作,依托民康医院专业机构资源,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二)开展“甬有颐养”提升行动

  1.夯实居家养老。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工程,新增4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一体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运行。实施老年助餐双倍增计划,建设“老年共享”餐厅100个、老年助餐服务点300个、标准化老年食堂100个,8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助老服务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高龄津贴和老年人意外险的政府保障老年人群覆盖率和参保率100%,高龄独居老人月探视率100%;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00张。

  2.强化机构养老。持续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xx年新(改、扩)建25家公办养老机构,其中建成15家。加快护理型养老床位建设,到年底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65%,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养老床位1230张。培育公办养老机构品牌,每个区(县、市)有1个公办养老机构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引导符合条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确保公办机构内重度失能老年人享受全覆盖。

  3.深化医养结合。深化养老机构对口医疗保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配建相应医疗服务机构。探索老年人认知障碍康养照护体系建设,建设35个康养联合体,实现康养联合体镇乡(街道)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加强要素支撑。出台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制定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高龄津贴等老年福利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和老年人能力动态评估机制。持续开展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新标准、入职奖补和竞赛激励等优惠政策,到年底,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00人,每万名老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30人。完善“甬易养”智慧养老平台,加强老年助餐、上门服务、安全巡检、家庭床位等重点场景的推广应用。推进10家智慧养老院建设,为150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备智能服务终端。

  (三)开展“甬有共治”提升行动

  1.创新城市社区分类治理。出台城市社区分类治理专项文件,建立分类指导机制,明确分类治理路径,打造20个分类治理的特色品牌,建立10个分类治理实训基地,实现城市社区分类治理覆盖面达到50%。

  2.提升社区服务供给水平。出台xx市社区服务综合体规范,打造社区服务矩阵,建设30家以上社区服务综合体、30个居民会客厅,新增小区居民自治服务站100个。四级联动开展xx市“千百万”社区“邻里节”系列活动,推动开展社区“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协商、“共创平安”社区治理、“文化铸魂”精神文明创建等系列活动。创新探索社区社会企业,推进“五社”有机融合和优势互补。

  3.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赋能。实施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优育严管行动,全面落实《xx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薪酬待遇标准报备制度,构建“选育管用爱”全链条机制,实现每万社区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达19.8人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资格证的比例达67%以上,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倍。

  4.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开展村社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专项行动,强化基层组织自治功能,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努力实现“清单之外无任务”“平台之外无应用”。

  5.推动社会工作高质发展。落实《xx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发动培训力度,新增持证社会工作人才3500人左右。制订出台《xx市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办法》,开展市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培养一批省、市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拓展社会工作领域,创树一批示范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新增30家社会工作机构、200个社会工作岗位。

  (四)开展“甬有大爱”提升行动

  1.促进治善体系完善。启动《xx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审议预备调研,做好条例修订准备工作。印发“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协同推进改革攻坚。推动慈善文化传承创新,实施慈善文化“五百六进”工程,开展“慈善一日捐”“9.5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优化现代慈善发展氛围。

  2.加快慈善组织培育。举办慈善人才高研班,加大慈善组织政策宣贯和培训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存量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引导新设立的企业基金会、社区发展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同步登记为慈善组织,确保年底前全市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180家。

  3.大力发展慈善信托。聚焦头部企业、高净值人群、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等引导设立慈善信托,探索推动慈善信托向区(县、市)深度拓展,加速提升慈善信托规模。xx年全市慈善信托新增财产规模1.4亿元。

  4.强化慈善数字赋能。高水平建成、推广“浙里有善”慈善募捐管理、慈善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2个应用场景,着力打造一站式、一体化慈善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抓好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提升项目落实。

  5.优化慈善资源配置。制订实施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聚焦“一老一小一残”,加快构建新型慈善救助体系,进一步畅通慈善资源配置的对接渠道,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每个区(县、市)至少推动1个普惠性慈善项目和2个特色慈善项目落地,形成“10+N”慈善帮扶困难弱势群体、助力共同富裕的品牌项目。

  (五)开展“甬有优社”提升行动

  1.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突破跃迁专项行动,推进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体化运作,统筹提升市、县、乡三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实现镇乡(街道)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达标率75%以上。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和登记管理“六同步”机制,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80%以上,累计创建社会组织党建品牌20个。市县联动开展“6·28社会组织党员公益日”活动。

  2.强化培育扶持。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改革,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和社区发展基金会、企业基金会以及民政民生领域社会组织,实现区(县、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全覆盖,每个区(县、市)各选择1家镇乡(街道)开展社区发展基金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参评率达到50%以上,4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到580家。组织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优计划,确保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达75%以上。

  3.强化日常监管。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以“清廉甬社”为抓手,实现市、县两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和50%以上镇乡(街道)清廉社会组织专区全覆盖,打造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10个。研究制定《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办法》。加大日常监管、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推行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全程网办,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争创社会组织机构非营利监管全国观察点和省试点。

  (六)开展“甬有暖心”提升行动。

  1.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资源研究,积极稳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深入贯彻实施《地名管理条例》,调整完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深化巩固平安边界建设,开展第五轮第1年xxxx线市级界线和奉化宁海线、奉化余姚线、海曙奉化线、象山宁海线4条县级界线联合检查。推进地名地址数字化改革,依托xx市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平台,打造“一屏总览、一图知数、一套工具”的地名地址数字化应用场景,建立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共享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数字门牌试点建设,实现全年新增标准地名地址归集率100%、上图率100%、准确率100%。传承保护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举办阳明地名文化大型活动,指导余姚创建省级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实现xx市地名志丛书收官。启动《xx市门牌编制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2.打造“甬结良缘·护航幸福”品牌。开展婚姻登记服务提质优化行动,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域全程开展,年底前实现新婚辅导教育率达到60%以上,70%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场地达国家4A级标准。举办婚姻颁证培训班,选培10名市级“金牌颁证员”。常态化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引导全社会践行“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新时代婚俗。高质量做好“全省通办”,按要求落实“跨省通办”,着力提高“婚育户一件事”联办率,全面完成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

  3.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市殡仪馆周边环境治理,启动、推进“一路一厂”改造、搬迁。编发、实施《市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xx-2035年)》,稳步提升我市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水平。推进10个生态安葬省级示范点创建,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73%。完成“身后一件事”数字化二期改造提升,建成上线预约祭扫、网上祭祀功能,全市性推进、实现“身后一件事”涉财联办。

  4.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高质量推进区域中心站省级试点。全面落实民政部救助工作规范,高质量开展救助医治+寻亲返乡+滞留安置+公办托养+机构监管+源头治理全流程闭环式服务。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推动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5.提升水库移民安置扶持水平。加强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全过程指导监督,推进梅湖水库扩容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做好移民后扶工作,加快推进30个美丽移民村建设,助推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98.4%。

  三、工作保障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强化党的民政工作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2.持续改进作风。深化“清廉民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紧盯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紧跟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全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解决好履职不力、精神不振、庸慢懒散问题。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直属单位政治巡察、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审计,加强内部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实际效益。深化民政领域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借助专家力量,着力开展一批重大政策、重要问题的课题研究。

  3.落实民政领域“除险保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抓好演练,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和对象平安。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完善市县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民政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高效、规范做好舆情、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工作,确保xx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发挥省“七张问题清单”、领导批示督办、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作用,坚持清单式、表格化闭环管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4.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开展“狠抓落实落地、实绩晾晒比拼”活动,树立“抓落实、重实干、比实绩”的鲜明导向。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建立“师徒结对”帮带制度,努力打造有情怀、敢担当、善作为、守纪律的民政铁军。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

  5.深化“法治民政”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运用,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构建全链条全领域的执法监管闭环,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能力。加强民政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慈善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6.提升综合行政效能。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提升应用场景,巩固和扩大数字化改革成果。加强前瞻性调研,加大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力度。高质量完成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保密、档案管理、老干部、工青妇等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迭代扩面“无感智办”“智能秒办”事项,高质量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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