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8篇

时间:2023-06-10 08:50:05  阅读:

篇一: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党支部会议制度三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三篇

  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下面是WTT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党支部会议制度1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党支部成员召集。

  (一)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2.向上级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研究项目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建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4.通报、总结、部署重要工作;5.讨论办公室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6.其他需要党支部议定的重要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属领导分工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议题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未经协调或充分协商的;未形成可供决策参考的初步意见的;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二)参会人员

  出席党支部会议的人员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成员。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支委委员负责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和记录、整理、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三)会议时间

  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由党支部书记决定临时召集。

  (四)会议程序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经办公室汇总后报党支部书记确定。凡是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经分管领导与有关方面酝酿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或建议。除临时召集会议外,议题承办科室、直属单位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相关材料送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提前分送参会人员。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时,一般应由议题主要承办科室、直属单位或分管领导就议题内容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党支部成员就议题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参加会议的同志提出。会议主持人集中党支部成员的意见形成会议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或由党支部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督查目标办按督办工作程序,立项

  登记、协调催办。党支部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科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填写办理情况报告(涉及多科室的,由主要承办科室报告),由办公室综合情况后报告党支部。

  4.党支部会议由综合科室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后,送各成员阅,并向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印发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通知。会议决定的事项需上报下发的公文,由议题承办部门起草文稿,按公文处理程序签发。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期间不得会客,应关闭或静音手机等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3.保管好会议文件、材料,防止丢失和失密;4.对需要传达的会议议决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同志按分工和会议要求进行传达。

  (六)议事规则

  1.党支部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

  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获准后方可缺席。

  2.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请示、报告,必须在会前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必要的协调,须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按规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

  改变议题或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与会同志应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在决定干部推荐、任免时,应对推荐、任免对象逐个表决,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若在重大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召开党支部会议另议。

  党支部会议制度2根据十八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1.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确定,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制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4.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就是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委员会成员要坚决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允许各行其是。规定党支部委员个人分工负责,就是要明确党支部委员会每个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

  管,人人有专责。党支部书记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个人说了算。

  5.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听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党支部会议制度3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议事范围

  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

  (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

  (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

  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

  (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

  (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

  (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

  (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

  (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

  (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

  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

  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

  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民主生活会,“三会”制度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传统形式和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三会”制度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支部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一、党支部大会。党支部会议由全体党员组成,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支部委员召集和主持,支部所属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

  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l、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省、市上级党委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研究安排部署支部工作,统一支委思想认识;3、讨论研究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职工的思想状况;4、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措施;5、研究组织发展工作和新党员的教育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6、临时要解决的有关问题等。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

  党支部会议制度

  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的组织。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委员召集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议事范围从本部门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讨论检查本支部党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事宜。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需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委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报告。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三、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会议记录。为了便于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检查支部工作情况或查阅有关材料,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议题、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人(支部大会人数较多时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数)、列席人、记录人的姓名,每个人发言的要点,决议事项。对通过的决议要详细记录赞成和不赞成的具体意见、记录要准确、具体、清楚,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因工作调离,会议记录要做移交。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XX党支部

  2017-9-1

篇三: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一、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抓好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研究决策工作,特拟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支部会,一般每季一次。

  (二)、党支部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委托有关成员主持,全体党支部成员参加,确因特殊情况请假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党支部会由宣传委员作好记录。

  (三)、党支部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安排;

  2、干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推选后备干部、支部班子换届、推荐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及重大政策、原则的出台等;

  4、组织发展等党务日常工作;

  5、决策其它重要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集中,重大工作的研究决策实行表决制度,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2、严守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制度。

  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的内容

  1、出台重大改革措施;

  2、人事安排、教师聘用、奖惩;

  3、干部推荐、任免;

  4、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5、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6、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二)、民主决策的程序

  1、决策前:广泛调查,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成员要带着问题调研,掌握决策的第一手材料。

  2、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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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统一的基础上认真做出决定。

  3、决策后:认真实施科学决策,注重实践检验,不断修订完善。

  (三)、民主决策的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发挥主要领导作用的关系。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引导和集中,发挥主要决策作用。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工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科学分工,各取所长,以保证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决策时领导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允许相互争论,做到以理服人。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策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三、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在领导班子中逐步形成坦诚相见、互帮互学、和谐宽松的环境和气氛,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心通气的时间

  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

  (二)、交心通气的内容

  1、领导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开展谈心,互通情报,求得共识;

  2、领导成员之间工作上产生意见分歧后开展谈心,求同存异,化解矛盾。

  3、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遇到困难、遭受挫折、出现失误时开展谈心,帮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轻装前进。

  4、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升降,岗位异动时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提出要求,策励将来。

  5、领导班子成员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志开展谈心,听取汇报,提出希望,勉励进步。

  6、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有了问题或群众有了反映时开展谈心,指出问题,防微杜渐。

  7、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通过谈心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三)、交心通气的要求

  1、交心通气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坚持,要经常同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2、领导班子成员要坦诚相见,互帮互学。相互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促进班子团结、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同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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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即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制度,它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宗旨,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校党支部对党员提出以下十条要求。并作为考核条件:

  (一)、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素质教育理论、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有一本记录本。

  (三)、年初有个人计划、年终有小结或体会文章等。

  (四)、至少联系一名青年或积极分子。

  (五)、提倡党员间互相听课,一期内至少听党员5节课。

  (六)、承接一堂教育、教学研究课。

  (七)、指导关心自己任教的班级一名思想、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或一名业余党校积极分子。

  (八)、完成支部或总支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加强组织观念,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反映学校支部应重视的苗子和现象。

  五、两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是学校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必须从制度、方法、途径上加以保证:

  (一)、两会一课必须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其内容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每季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学年2次党课教育活动。

  (三)、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两三会一课的质量。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党的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政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渠道,同时开展积极的3

  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是增强党员党性和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方法。

  (一)、党支部成员自觉参加党支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

  (四)、民主生活会实行专项记录,其记录本除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委的检查外,要妥善保管和保存,不得向外泄露。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

  (一)、民主评议党员在每年12月10日前进行,评议前党员写好自我总结,评议时一般采用个人小结、小组交流、相互评议、情况分析、意见汇总、组织推荐等有关程序。

  (二)、支部每年年度对党员的评议,将评议结果分为三类:即优秀(一般在15%以内)、合格以及待帮助教育对象三类。优秀和待帮助教育类的要有典型事例的文字材料。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年上半年(6月10日前)对党员作一次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分析,并根据上年度党员评议的情况,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推荐表彰奖励的名单报党的上级组织。

  八、党员辅导员(党带团)制度

  (一)、支部书记协助学校团委负责管理、指导教工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辅导校团委(或少先队中队)的工作;

  (二)、组织党员分工联系年级、班级、团支部,并指导和参加他们的有关活动。

  (三)、党员同志联系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党校学员。

  党员辅导员的任务是深入团支部(班级),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开展选苗推优工作,做好入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2-3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向党支部汇报,争取其它党员的支持和配合。

  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联系考察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党支部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建立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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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部组织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并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党组织部的入党培训,高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章学习小组承担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

  (三)、党支部确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经常交流思想,提出要求,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二次党员大会,由联系人报告工作,专题研究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十、预备党员考察制度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章提出的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自觉地经常地向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二)、党支部通过其入党介绍人,经常与预备党员保持联系,交流思想,提出要求,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三)、支部每季度要作一次情况分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期满,及时研究转正工作。

  十一、党内责任区制度

  建立党内责任区是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工会(教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领导监督管理体制。同时实行相应的部门(年级)行政组、党支部和工会小组三位一体的办公制度。学校党组织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行政部门的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实现。各支部和部门行政负责人在本部门、年级组(即相应的责任区)保证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一)、党内责任区的具体任务: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支部书记团结和依靠党员,并组织党员分头与组内的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教育骨干结成对子,经常交流思想、讨论工作。

  (三)、支部书记对本责任区内党员的先锋作用、师德表现进行经常性分析,对组内出现的违纪违规和其它不良现象及时指出和纠正,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总支报告,如乱收费、代学生订资料、家养家教、教职工经商、校外兼课或其它不正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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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根据中纪委、组织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和中纪委精神以及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精神,为保证学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特作以下规定: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重大工作(如基建、进人、招生、大宗物品购置、教职工评优、晋级等)实行决策民主化、结果公开化。

  (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党政干部要做到“三个一”,即分管一条线,蹲好一个点,领导和组织实施好一个改革或实验项目。

  (四)、严格遵守上级党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不以权谋私。

  (五)、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

  离退休教职工在职期间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重视离退休干部(教职工)是我党干部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一贯政策。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党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关于加强离退休教职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使离退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思想上重视,切实加强对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领导。

  学校党政领导要把老干部工作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总支成员分管这方面的工作,学校支部每期专题研究一次离退休人员工作,并经常听取这方面的工作汇报。

  (二)、从政治上关心、发挥离退休人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学校党政领导每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一次学校工作情况,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每年召开1-2次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从生活上照顾,切实帮助离退休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与离休干部、省(部)级以上的离退休教职工、曾经担任过学校校长、书记等职人员的联系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与他们经常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年春节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登门向以上人员拜年,学校工会通过适当途径向全体退休人员恭贺新禧。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关于离退休教职工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离退休教职工在住房分配、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比在职教职工更为从优的待遇,在子女入学方面享有在职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学校工会制定对离退休人员生老病死和特殊困难救助的相应规定。

  (四)、在职教职工到龄按政策规定如期退休,学校因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可同意提前退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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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操作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办理)。每年农历12月中旬召开本年度内退休人员欢送会,会议有学校党政工领导成员代表,相关处室组负责人及少量教职工代表参加。

  (五)、党支部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十四、业余党校制度

  我校业余党校,每年六月份成立,在补习班、高三年级、高二年级学生中吸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上要求进步的优秀团员参加,组织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的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他们了解党、热爱党、追求共产主义事业,积极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

  业余党校的主题是“继承传统、开拓未来,做新一代共产主义者。”业余党校是教育、培养、考察优秀团员的好课堂,是为党组织选拔输送青年共产主义者的基地,也是党组织从中学到大学相衔接的一个重要教育环节。

  业余党校活动主要由校党支部、校团委负责。具体操作过程:

  (一)、业余党校学习动员——共青团员是党的助手是后备军。

  将报名单送团委审核,党支部批准、确定名单后出光荣榜公布。

  (二)、成立大会——即开学典礼:业余党校的意义、目我。主要学习活动内容,提出要求,学生代表表决心。公布各班党的知识学习小组名单以及小组长,安排布置各学习小组的具体学习内容和活动。

  (三)、专题学习

  第一专题:学习党的性质。请老同志或学校优秀党员结合新旧中国的对比讲传统,结合自己的成长与经历,讲对党的追求和认识。

  第二专题:学习党的指导思想:

  学习《共产党宣言》、《青年团的任务》、《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理论基础知识》、江泽民关于党的建设的论述等。

  考察荣桓纪念园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第三专题:学习党的现阶段总任务、总目标。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看《共产党人》、《金光闪闪》等革命历史题材影片。

  第四专题:学习党员的基本条件

  与优秀共产党员座谈,开展访身边的共产党的活动(我校教师中的优秀党员),以及父母、亲友中的共产党员。

  第五专题: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利用寒暑假,与大学中的学生党员代表座谈,小结交流。

  (四)、联系、跟踪教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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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的党员同志和学校党政工团有关同志分工负责实施:包班级,选联系对象,定期谈话;包政审和听取意见,开座谈会;包写审批报告;包做介绍人。坚持党员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学校团委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对申请入党的同学,毕业后,学校党支部将其材料和考察意见(由支部书记撰写),转交到大学党组织。学生党员在大学转正前夕,学校党支部写信了解询问情况,转正后,学校党支部写信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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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党支部支部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1、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2、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

  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

  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作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5、支部党员大会注意事项

  1)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要尽可能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2)支部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但碰到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

  4)有些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例如: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的精神、阶段性时事政治学习安排、上党课等不必作出决议或决定。但是遇到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议题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

  5)对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表示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的权利,但要求弃权的,无论自己的态度如何,都必须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行动上服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党支部应为党员了解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以便使党员在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尽可能达到认识上的一致。

  6)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难以统一,大会不必匆忙作出决定,可以暂时休会,让大家再酝酿一下,然后再议,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如遇事情紧急,不能因少数同志持不同意见而拖延不决时,则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行表决,作出决定。

  7)党支部对需要表决的议题,不宜采用个别征求意见的办法,而必须采用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形式,因为只有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充分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才能够保证决议的正确性。对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可在会前个别征求意见,并将他们的意见在会

  议上介绍给到会党员,以供参考,但不能将他们的意见视为赞成票或反对票。

  8)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支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

篇五: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织形式,它是党员开展民主集中制活动和团结群众的重要途径。以下是党支部会议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1.会议的召开

  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会议应提前通知各党员,并明确议题和议程。在疫情等特殊情况下,会议可以采取线上形式进行。

  2.会议的组织

  会议应由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程序,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会议中应有记录人,记录会议内容。

  3.会议的议程

  会议的议程应当明确,包括重要活动的安排、支部工作汇报和讨论、党员之间交流和分享等。会议中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领导参加,进行专题报告和讨论。

  4.会议的记录

  会议记录人应当做好记录工作,记录会议讨论的重要内容、决定和发言。会议记录应当及时整理,交给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审核,并保存到档案中。

  5.会议的评议

  支部书记应当对会议进行总结和评价,说明会议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全体党员也应当就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议和反馈。

  以上是党支部会议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六: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制度。

  一、支部大会的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大会的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3个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大会的准备

  召开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为支部大会的召开进行认真的准备。

  1、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

  2、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四、支部大会的举行

  1、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2、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

  3、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

  4、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等。

  五、支部大会的要求

  1、支部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

  2、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党的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

  4、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

  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

  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

  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四.

  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

  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它包括:

  “三会

  一课

  ”

  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学习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各党支部要切实做到: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要特别注意抓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

  1-2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四)党课

  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听)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

  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五)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

  “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结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三、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1.学习的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3)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等各种知识;(4)学习市局党委要求和布置的有关内容。

  3.学习的时间和方法。学习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的规定。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相结合,以各党小组为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为主。学习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廉洁奉公。

  4.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指导和推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教育后,要组织交流或汇报,以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

  四、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一年一次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使支委成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1.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它重要问题。

  2.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议题。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并在召开前十天报告上级党委,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上级党委负责人、党组成员要参加下级单位的支委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4.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的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

  (2)组织好会前学习。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安排好会前的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要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有关文件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密切结合起来,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支委会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提纲内容包括个人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廉洁自律情况;对支委会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4)开展坦诚的思想交流。会前支委会成员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特别是会议主持人,应通过调查摸底或个别谈心的方法,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以保证会议顺利召开和取得圆满效果。(5)民主生活会的召集和主持。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

  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通过民主生活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列为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

  五、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活

  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的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加强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新时期党员教育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解决好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切实调动广大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要在有针对性,切实解决问题,正面教育为主;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进行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首先要求党员端正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使党员正确认识作为行动指南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由于历史条件变化而发生变动的马克思主义个别结论的关系;正确对待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使党员认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立党、立国之本;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言与行的关系,善于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言论与行动的统一;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要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理论问题,注意引导党员抓住解决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抓住增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根本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使党员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抵制和反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侵蚀的能力,经受住新时期面临的新考验。

  2、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是以党章为基础,使党员了解和懂得党的基本理论观点和基本知识。既要引导党员努力学懂弄通基本知识,同时又要把学习党章与当前党员队伍素质的实际联系起来,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章中有关规定和要求,是学习真正收到实效。

  3、共产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共产主义理想是人类有史以来最科学、最伟大、最美好的社会理想,是我党的最高理想,要教育党员把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同实现全民族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的行动结合起来。对党员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就是要按照共产主义的精神和原则,进行社会公德、政治道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婚姻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党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和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和弘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4、党的宗旨教育

  教育党员树立为社会主义事业献身的精神;教育党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党员干部正确运用和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教育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党员树立全局观念。

  5、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

  首先要教育党员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三是要教育党员干部坚持实行党的集体领导原则。

  6、党的纪律教育

  进行党的纪律教育,要使党员认识到:(1)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巩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保证;(2)党的纪律是自觉纪律和铁的纪律的统一;(3)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4)每个党员、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增强纪律观念、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遵守纪律的表率。

  7、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教育

  形势教育包括:政治形势教育、经济形势教育、科技、文化发展形势教育。任务教育的内容有: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教育;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我们的具体工作任务的教育。向党员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要注意:(1)针对性,既要侧重了解和熟悉党的总方针、总政策,又要了解和熟悉与本行业有关的具体方针政策。(2)准确性,要引导党员站在党性的立场上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党的方针政策。(3)及时性,有关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员传达。

  8、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向党员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应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着重进行与职业、岗位有关的应用科学技术知识

  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支持和鼓励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

  四、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有:

  1、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参加的对象主要是党政班子成员。学习每月一次,做好记录,并实行考勤。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材料,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学习应敞开思想,联系实际,并做到有准备。

  2、党课教育制度。按照党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员轮训制度。每年对全体党员轮训一遍。党员轮训的主要途径是业余党校,其次是举办各类短训班和输送党员干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学习班学习。党员轮训的主要内容是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马克思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和国情教育、党性和党纪教育,以及党的重要文件学习等。

  4、党支部学习每月进行一次。党支部对学习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指导、有检查。

  5、党内评比先进、学习先进制度。每年七月一日前,开展“先、优、模”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学习“先、优、模”事迹。每次开展评比先进和学习先进活动时,制订具体计划,明确评选条件和学习要求。

  6、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员每季填写一次党员个人记录,内容包括本人的学习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做实事情况,参加党内活动和联系群众情况,以及对组织的建议和要求。在开展党员个人汇报活动中,党支部应做到有考核、有分析、有意见反馈。

  7、党内谈话制度。支部每季度找支部书记谈话一次,每季度同党员谈话一次;布置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前,必须先找为该布置、决策有重大关系的负责干部谈话;在建立健全制度前,找有关干部谈话,征求意见和建议;对评议中意见较大的党员和干部,找其谈话,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党员干部,找其谈话,转达有关反映,听取本人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为支部增添新鲜血液,壮大党员队伍。

  一、坚持“两推一公示”,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本人现实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对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要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提出。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写出公示报告。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二、坚持发展党员政审、预审、审批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须进行政治审查,了解其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特别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清的,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考察材料。

  发展对象确定后,在提交支部大会表决前,要将其入党申请书、培养对象登记表、“推优”材料、培训考试合格证、个人政审综合考察材料、直系亲属政审材料、公示报告、个人思想汇报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预审合格的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查。经市直机关工委审查认为培养工作符合要求的,发给市委组织部统一编号的《入党志愿书》,办理入党手续,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培养时间不足一年、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表格填写不规范的,不能办理入党手续。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一致。

  三、坚持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支部在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推荐会、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前,上级党委将派员列席,并在推荐结果和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上签字,党委列席人员要将会议情况写出报告,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支部在会前10天,将召开会议的内容、时间、地点、议程等书面报局机关党委。

  四、坚持发展党员谈话制度。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党支部委员要与发展对象逐一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对党的认识,进一步考察入党动机。要认真听取发展对象的情况介绍,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特别是群众对发展对象的看法和评价,有反对意见的,要作进一步地深入考察,并弄清原因。谈话时要有针对性地对

  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帮助其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填写谈话意见,在上级党委会审批前,将《入党志愿书》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上级党委会审批讨论时,党委组织员将如实汇报谈话情况。

  五、坚持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对每一名预备党员,都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深入教育和考察。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经考察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新转入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已不足半年时,要对其在原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可适当延长时间讨论其转正申请,具备党员条件的办理转正手续。

  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故意阻挠先进分子入党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发展党员失误的,要严肃批评、处理。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致使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发展的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七、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档案管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档案管理是保持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正确性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情况,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培育和培训。纳入管理的资料主要有以下几部分:

  (一)申请人个人撰写或填写的资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每季度一次的思想汇报、学习心得体会、经机关工委培训的考试合格证及其它培训的相关证明、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等。

  (二)培养人及介绍人在其相应的工作中所形成的资料。主要包括:培养人每月一次的谈话记录、每半年一次的培养鉴定和下一步培养意见和建议,介绍人意见。

  (三)党组织在接收新党员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主要包括: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党组织与申请人在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的谈话记录、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所召开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文件、推荐票、推荐结果及确定积极分子的材料);支部制定的培养措施、培养对象登记表、每半年一次的总结和下一个半年的培养措施;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公示书、“推优”材料、党内外群众征求意见座谈会记录与汇总、个人政审综合考察材料、直系亲属政审材料、公示报告、个人思想汇报);召开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会议材料(会议文件、表决票、表决结果、党小组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预备党员转正召开党员大会的会议材料(会议文件、公示书、公示报告、表决票、表决结果、会议决议)。

  党内监督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

  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三、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

  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指群众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

  三、党内监督的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

  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行工作,是质监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位任务,要努力在全局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通过有针对性的、有质监特色的、经常性的工作,落实到引领质监和谐进步,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来,以推动纤检事业科学发展。

  一、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

  1、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计划、方案。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和要求。每年召开一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

  2、着重抓好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心,分析职工的思想情况,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任务并定期进行检查,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制定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检查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表扬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4、建立一支专、兼相结合的、精干的、相对稳定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者,包括党务干部、行政管理部门及工、团组织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兼职人员主要指各级党组织兼职干部,兼职宣传员、通讯员。

  二、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

  1、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引导党员群众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实践。

  2、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局情教育、传承历史优秀文化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

  3、坚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全社会改革创新意识,引导自愿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民族振兴,质监事业发展的实践,把个人理想抱负化作励志图强,创造斩新业绩的实际行动。

  4、坚持用以“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5、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员工发扬光荣传统,艰苦节俭,团结

  奋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创建人民满意质监队伍。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1、基本方法:一般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典型示范推动一般的方法;自我教育和互相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以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方法;以理服人和以情感人相结合的方法;耐心说服与严格组织纪律相结合的方法;预防为主与积极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的方法。

  2、辅助方法:通常有思想信息获取、思想信息分析、思想政治教育决策、思想政治工作检查调节与总结四种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用共产主义世界观指导自己的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国家、单位、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同党和群众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搞以权谋私。

  2、能否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和积极投身纤检事业,在实际工作

  中做出积极贡献。

  3、能否在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模范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4、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

  二、基本方法

  1、民主评议党员,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参加。

  2、采取个人自评与党内互评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在评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把党员标准教育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评价党员的优点和不足,力求准确、客观、公正。

  5、紧密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以及党员培养等工作一道进行,避免形式主义。

  三、具体操作

  (1)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章》的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2)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3)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4)要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5)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征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6)要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对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作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情况,是加强党组织管理、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重要工作。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的形式

  1、党支部向局机关党委每半年请示、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2、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报告一次,重

  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3、请示、报告应视具体情况采取口头方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党支部的请示报告、党小组年度和半年请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请示报告的要求

  1、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3、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党支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切实帮助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广大党员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根本宗旨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意愿表达的渠道,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和带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单位。

  四、主要内容

  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听取和反映群众对纤检工

  作的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五、基本方法

  1、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联系群众,征集群众对党员同志的意见建议。

  2、通过党员大会联系群众,倾听党员同志的愿望及要求,征集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

  3、通过谈话谈心活动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征集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4、通过职工大会和谏言献策活动联系群众,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征集对质检所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有关要求

  1、支部书记是抓联系群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重点联系1至2名有代表性的群众。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必须与单位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一次。每位党员要广泛联系群众。

  2、联系对象以入党积极分子、民主党派成员、伤残病职工、经济困难职工和后进职工为主。

  3、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每位党员都要争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联系群众要坚持党性原则,注意工作方法,发动群众发表意见、监督干部、参与决策。

  5、支部每年至少两次集中研究群众的意见和

  建议,进行分类解决,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持续改进质检所工作。

  6、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将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向支部作汇报。

  7、支部在年终工作总结中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贯彻落实本制度的情况。

  选举制度和表决制度

  选举制和表决制是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一、党支部的选举制

  (一)党支部的选举制

  主要是指选举支部委员会,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规定,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

  (二)选举制的基本要求

  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候选人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愿确定;

  3、实行差额选举,适当扩大差额的比例;

  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另选他人的权利;

  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二、党支部的表决制

  (一)党支部的表决制

  是党支部内部进行选举或者对某一问题做出决定时所实行的一种必要程序,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程序。

  (二)表决制的基本要求

  1、表决制是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最后必

  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

  2、如果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以便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表决;

  3、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

  4、表决的方式根据表决的事项,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形式。

  5、表决结果如果超过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

  支部委员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的任务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指示和意见,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二、支部委员会的会期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支部委员会的要求

  1、支部书记受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党支部委员会受党支部党员大会领导,向党员大会负责;同时党支部的一切工作及活动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它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做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不过半数,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3、支部委员会必须指定专人按照记录要求做

  好记录。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支部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

  (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

  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注意讨论研究本级群团组织工作,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四)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方法。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行使民主权利。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7、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

  (五)党支部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助手的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他们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3、督促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支持团支部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4、注重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六)党支部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七)党支部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组织实施党支部治安工作的意见。

  2、了解掌握治安保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

  3、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法纪和保密观念的教育,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1、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五)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六)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七)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八)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九)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十)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十一)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十二)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一)本人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

  作。党费统一收齐后,于当月存入银行党费专用帐户;党费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纳入党费中。

  (三)各党支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收缴的党费(包括利息)上缴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收齐后存入银行党费专用帐户;党费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纳入党费中。

  (四)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上交一次党费。

  (五)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局机关党委每年检查、校对、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将情况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行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保障广大党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效方法和途径。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一)党内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四)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五)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六)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七)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

  按照“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三、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

  公开方式以党务公开栏为主,具体工作中可选择党内文件。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

  一、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由外单位转入我局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我局机关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各党支部应根据局机关党委开具的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工作便函将新进党员及时编入支部,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

  三、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需转出我局的,由党员本人到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到局机关党委,持局机关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四、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由局机关党委进行统一管理。出国学习或进修时间超过六个月者,应由本人到所在党支部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局党委进行统一管理,待回国后再到局机关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五、党员应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确因不慎遗失需要补办的,应在上次介绍信开具之日起3个月之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经局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3个月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局党委将不予办理,只负责出示原介绍信的存根复印件予以证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的,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员应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及时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局党委将不再办理转接手续。无正当理由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限期办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局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核实党员的姓名、转移去向、正式或预备党员、党费交至年月等有关信息,避免发生错误,严禁给非党员身份的人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支部文秘工作管理制度

  一、支部文件管理

  (一)党支部文件的管理,要执行党支部文件发文的各个程序,保证支部文件按照公文处理规范完成发文、送达、归档等一系列工作。

  (二)党支部文必须严格履行拟稿、审阅、核稿、签发、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等各项程序。对每一环节都要严谨、认真,符合要求。

  (三)党支部文件的拟稿要符合公文的行文规范和体例要求,做到观点明

  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准确;手写拟稿要书写清晰、工整,用钢笔书写。

  (四)认真履行党支部发文的审阅、核稿,签发程序,核实责任人在发文稿纸上的签署。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发后的文件,统一编号、登记。

  (五)定稿后,按照公文行文格式的要求对文件进行打印。在正式复印前,要认真校样。校对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出差错。

  (六)按照文件发送范围及时将文件下发、上报。对机密文件和重要文件要进行发文登记,并妥善保管。

  (七)将文件按照归档要求分类整理、存放;

  定期做好文件分类目录,按时将文件归档。

  (八)所有文件和资料都要使用16K纸印刷和归档。

  二、党支部印信管理

  (一)党支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l、党支部印章由专人负责人保管。印章必须放在专用保险柜或带锁抽屉中。

  2、党支部印章不得带出办公室;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不得在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3、用印需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并进行登记。党支部文件用印,以签发人签字为准。

  4、盖印必须清晰、端正。印应盖在署名中央,做到骑年盖月,既不压住正文,也不能盖出纸边。

  (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1、需要开具介绍信应在签发人签字后办理。介绍信要有编号,在介绍信与存根之间加盖骑缝章。

  2、开具介绍信应按项目填写,介绍信与存根两者内容要一致。不得开空白介绍信。

  党费收缴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的要求,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组织应尽的义务。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人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人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7、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赞。

  l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l、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4、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党内监督制度

  加强党内监督,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广大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

  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二、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三、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

  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包括组织监督和法规监督。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集体监督。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集体监督就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2、党外监督主要指群众监督。群众监督一方面要求领导机关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

  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

  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

  三、党内监督的具体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支部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党支部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工会、妇委会开展活动,使他们更好地发挥助手的作用。

  2、指导团支部、工会、妇委会加强对团员青年、群众的政治思想教育,培训他们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3、督促团员青年、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支持团支部、工会、妇委会,根据广大团员、青年群众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4、注重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委会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妇委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组织建设是支部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制度的制定,档案的管理直接影响支部的组织建设.支部就此制定了详尽的管理制度.本支部的档案共分以下几种,管理方法如下:

  1,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主要由组委负责统一制表,记录并装袋,统一管理.如培养人需填写"考察写实"时,可签名取出,并注明时间,组委应按时检查个积极分子的发展情况.

  2,

  "推优入党"材料,由组委制表,按期按批划分层次,统一管理.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由各联络员登记,填表,整理,装袋,并由组委统一管理.

  3,各项制度档案,由支部副书记制定并统一保管.需签发时,由支部时即签发,支部党员统一学习.

  4,《支部工作手册》及《党员交纳党费名单》,由组委填写并保管.理论学习用品,由宣委负责保管并组织学习.

  5,其他物品,可按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会前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列席会议的人员可以发言,可以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有话摆在桌面上”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

  四、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纪律

  1、党支部委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在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期参加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同时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在召开之前,应提前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党员领导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时,应向党支部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缺席。

  4、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时,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体现党内生活思想性、原则性、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的开展。

  5、党支部要认真记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组织生活会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

  四、支部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支部委员既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区,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员管理制度

  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落实,强化党员管理,使每个党员都置于组织监管之下,最终体现每个党员的先进性。

  一、党员必须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自觉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三、凡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说明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其外出时间长短及工作性质,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四、对于在全国范围内短期(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及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台账。党员可以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党支部要对外出活动党员派专人管理,要明确其去向,保存其通讯地址和电话,及时了解他们各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六、离、退休党员外出探亲或异地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要转移组织关系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七、对离退休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分层

  次管理,身体状况好的,要严格参加组织生活,身体较差的可以适当减少参加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加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对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的负责人,要予以免职直至必要的党纪处分。

  九、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须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及时办理接转手续,逾期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党员去世后,支部必须在五日内把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群众思想觉悟的重要途径,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联系点制度

  每名支部委员要联系二名以上的群众,以保持党支部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二、主要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

  2、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致富;

  三、联系内容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或要求,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四、联系形式

  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

  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

  作热情。

  五、联系要求

  1、党员每三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鼓励进取,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2、党员与联系对象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加强党员的目标管理,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将组织的制约性和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

  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情况。

  二、党员管理目标制定原则

  党员管理目标制定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员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检查

  党支部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向支委会汇报。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和评议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进行考核和评议。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局机关党委。

  党员的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是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党员思想工作的一种途径,有利于畅通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

  一、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执行这一制度,对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思想汇报的范围

篇七: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规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其它支部委员主持。

  四、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会议议题。

  五、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使员做好充分准备。

  六、参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决议方可表决。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大会决议有效。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程序

  1.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

  2.宣读发展名单---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做好会议记录。

  3.申请人汇报---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的部分,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4.发表意见,大会讨论---第一、第二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到会党员发表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并指出不足和以后需要改进的方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5.大会表决---支部大会表决时,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形成决议,并在支部大会上宣读。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申请人表态---申请人谈对支部大会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努力方向,并表决心。

  7.会议结束---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支愿书》,报送上级党组织。

篇八:党支部会议制度要求

  

  支部会议制度具体要求、基本程序、记录范例(供参考)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会议制度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途径和保证。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党员大会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日常工作。

  (一)召开频次

  不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设党小组的党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支部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

  2.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5.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

  6.讨论决定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基本程序

  1.会前,由支委会确定党员大会议题和时间,正、副书记或委员准备资料,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2.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缺席,由支部副书记

  或支部其他委员主持。

  3.会议开始,主持人报告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如有缺席,说明党员缺席的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宣布开会,提出议题,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规定程序主持讨论。

  4.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要作出决议的,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形成决议赞成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预备党员和正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没有表决权。

  表决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都只有一票的权利,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主持人一般最后表决(口头表决情况下)并发表结论性意见。表决事项需一事一议逐一表决,不能统一只做一次表决。

  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把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会议一般由组织委员记录,组织委员因故缺席,由主持人指定一名党员记录。会议记录本一般由支部书记负责保管。支部书记变动时,必须同时移交会议记录本。支部撤销时,会议记录本交上级党委保存。会议记录本保存期一般为永久或定期30年。上级党委要为基层党支部保存记录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物资条件。

  (四)注意事项

  1.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应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因故不能到会者,要向主持人请假。

  2.主持人要督促请假人会后以自学方式对未参加的集体学习议题进行补课,并在补课记录上签字证明。

  3.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党员大会意见或决议一经形成后,每名党员都要坚决服从,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存在"特殊党员"。

  (五)流程图

  (六)记录范例

  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

  地点:×××

  主持人:×××(标注党内职务)

  出席人:应到会党员×名,实到×名。

  ×××、×××、……(到会党员直接在记录本上签到或用签到表签到,签到表粘贴于本次记录的尾页)

  请假人:×××(注明请假原因)

  列席人:

  ×××、×××、……(列席人员直接在记录本上签到或用签到表签到,签到表粘贴于本次记录的尾页)

  记录人:×××

  会议内容:

  议题一:……

  ……

  议题二:……

  ……

  备注:

  学习议题:简要记录学习内容的一级标题;原始记录主持人讲的贯彻执行意见。

  讨论议题:简要记录议题的一级标题,有电子版材料打印粘贴于本次记录的尾页或另存档;原始记录每位党员发表或表决的意见;原始记录主持人最后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对会议记录有修改意见,可在空行内补充,并履行本人签字背书手续。若字数较多,可使用相同的记录纸另行补充记录并粘贴于本次记录的尾页或另存档。列席人员无需签字背书。

  主持人审核(签名):×××(主持人直接在记录本上签名)

  补课记录:

  请假人:×××(请假党员直接在记录本上签到)

  ×月×日以自学方式对……议题进行了学习,学习记录见个人笔记。

  主持人审核(签名):×××(主持人直接在记录本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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