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职业病危害调查有哪些3篇

时间:2023-05-11 08:50:07  阅读:

篇一:职业病危害调查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布点与调查

  布点要以调查为基础。为正确选择测量物质、测量点、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及监测的目的,结合职业卫生标准进行。

  1.现场调查对现场布点的重要性分析

  1.1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通过现场调查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不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通过预采样和检测来确定。

  例1:我们在接受一项微电子二期工程验收评价项目检测任务时,评价单位提供的检测项目中包含铝合金尘。然而通过与现场工作人员的交流,发现该工作实际为在洁净车间采用铝合金离子喷涂,根本不存在铝合金尘。

  例2:同样是微电子工业评价项目,用人单位提供的检测计划中光刻胶工序待检测物质含有环已烷,但通过预采样、检测,显示未检出环己烷,而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定性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含有乙苯,后与用人单位核对,证实一期所用光刻用胶含有环己烷,而二期已换用新的工艺和光刻胶,其成份中含有乙苯而不再含有环己烷。

  因此,检测单位在委托检测和评价检测中,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时,必要时通过预检测,可通过现场直读仪器、现场预采样检测等方式,可有效地避免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错、漏、差、缺。

  1.2了解现场环境与工作条件。

  工作场所的现场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很难掌握,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受现场环境条件,如温度、风速等的影响极大。

  如存在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型器材;

  高湿度工作场所决定了硅胶管在采样中更换的时间与频率;

  根据初步检测所得出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范围,可以确定工作人员及采样与检测设备的防护类别与等级,尤其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高的作业场所,甚至会对现场检测与评价人员造成职业病与安全两方面的双重危害。

  2.几种重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调查与布点

  2.1噪声

  2.1.1噪声调查内容

  工作场所的面积、空间、工艺区划、噪声设备布局等,绘制略图。

  工作流程的划分、各生产程序的噪声特征、噪声变化规律等。

  预测量,判定噪声是否稳态、分布是否均匀。

  工作人员的数量、工作路线、工作方式、停留时间等。

  2.1.2噪声定点检测布点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别<3dB(A)],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dB(A)。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比如:一个车间里有抛丸区和数控区,就分别对这两个区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比如:一个劳动者在某个工作场所工作1小时,再到另外工作场所工作2小时,在第三个工作场所工作5小时,就需要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

  2.1.3噪声个体声级计检测

  抽样对象的选定:在工作过程中,凡接触接触噪声危害的劳动者都列为抽样对象范围。抽样对象中应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噪声危害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抽样对象随机选择。

  抽样对象数量的确定: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3名时,全部选为抽样对象,劳动者大于3名时,按表1选择。

  表1抽样对象及数量

  劳动者数

  3~56~10>102.2高温

  2.2.1高温调查内容

  了解每年或工期内最热月份工作环境变化幅度和规律。

  工作场所的面积、空间、作业和休息区域划分以及隔热设施、热源分布、作业方式等一般情况,绘制简图。

  工作流程包括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等。

  工作人员的数量、工作路线、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2.2.2高温现场布点

  工作场所无生产性热源,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选择3~5个测点,取平均值。

  采样对象数

  234工作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环境或通风环境,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平均值。

  测点应包括温度最高和通风最差的工作地点。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相对固定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时间加权WBGT指数。

  2.3高频电场、工频电场

  2.3.1调查内容

  了解高频设备的型号、数量、频率、防护设施、操作人员操作位、接触时间等。

  2.3.2现场布点

  相同型号、相同防护的超高频设备选择有代表性的设备及其接触人员进行测量。

  不同型号或相同型号不同防护的超高频设备及其接触人员应分别测量。

  高频电场接触人员的各操作位应分别进行测量。

  2.4尘毒

  2.4.1调查内容

  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

  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

  2.4.2现场布点:

  采样点:根据监测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用于空气样品采集的工作地点。

  2.4.2.1采样点选择原则

  (1)采样点应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采样点的选择应尽可能靠近劳动者的操作岗位,选择劳动者的呼吸带采样,同时还应避免待测物直接飞溅人收集器。

  (2)采样点应该具有代表性

  所选采样点必须包括待测物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而且还应在正常工作条件、生产条件和气象条件下,测定存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待测物的浓度,不能在意外事故、人为因素影响及防护设施暂时失败时采样。这样才能反映工作场所空气中待测物真实浓度,才能与我国卫生标准规定的接触限值相吻合。

  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

  在不影响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空气收集器应尽量接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

  在评价工作场所防护设备或措施的防护效果时,应根据设备的情况选定采样点,在工作地点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进行采样。

  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应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

  (3)采样点选择应结合监测评价的目的如我们要评价劳动者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实际状况时,采样点一定要选择在劳动者的操作岗位、休息地点等经常操作和活动的场所。

  若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因素分布较均匀时,可按实地情况均匀布置采样点;

  若劳动者活动的工作场所范围大,不固定,且有毒、有害因素分布不均匀时,我们要在劳动者操作的所有岗位布点,以便准确测定出劳动者8h时间加权接触浓度。

  采样点的选择还应结合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恰当选择布置。如我们在评价工作场所的污染程度,了解有毒、有害因素的影响范围时,一定要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整个生产环节的各个部位设置采样点。这些采样点不仅应包括工作场所的集控室、走廊、休息场所,还应包含邻近的工作场所和办公室。而且采样点的设置还应结合劳动者的操作状态恰当地选择最能反映劳动者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地点和位置。

  在评价卫生防护设施和措施的效果时,采样点应根据防护设施的情形设置或在工作场所内间隔3m~6m均匀布置。如在防尘、防毒设施运行前后,在工作场所均匀布点采样来评价其效果或者可在防尘、防毒设施的局部布点,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前后进行采样测定。有时还需要在毒物的排放口(如除尘器的排气筒外)、密闭装置的内外及可能逸散有毒、有害物质的隙口附近设置采样点。

  2.4.2.2不同采样方法的布点:

  (1)定点采样: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劳动者的呼吸带进行的采样。

  采样点数目的确定:

  工作场所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凡逸散或存在有害物质的工作地点,至少应设置1个采样点。

  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多台同类生产设备时,1~3台设置1个采样点;4~10台设置2个采样点;10台以上,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

  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2台以上不同类型的生产设备,逸散同一种有害物质时,采样点应设置在逸散有害物质浓度大的设备附近的工作地点;逸散不同种有害物质时,将采样点设置在逸散待测有害物质设备的工作地点,采样点的数目参照多台同类生产设备确定。

  劳动者在多个工作地点工作时,在每个工作地点设置1个采样点。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时,在流动的范围内,一般每10米设置1个采样点。

  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休息室,至少设置1个采样点。

  (2)个体采样:指将空气收集器佩戴在采样对象的前胸上部,将进气口尽量接近呼吸带所进行的采样。

  a.采样对象的选定:

  要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选择采样对象。

  在工作过程中,凡接触和可能接触有害物质的劳动者都列为采样对象范围。

  采样对象中必须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其余的采样对象应随机选择。

  b.采样对象数量的确定

  在采样对象范围内,能够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时,每种工作岗位按下表选定采样对象的数量,其中应包括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3名时,全部选为采样对象。

  表2采样对象及数量

  劳动者数

  3~56~10>10采样对象数

  234在采样对象范围内,不能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时,每种工作岗位按下表选定采样对象的数量。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6名时,全部选为采样对象。

  表3采样对象及数量

  劳动者数

  67~9采样对象数

  5610~1415~2627~5050~

  789113.实例:某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布点与调查

  第一步,根据相关资料,如可研、初设、预评价报告书等,了解主要工艺流程。

  图1某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生产工艺流程

  根据工艺初步确定该系统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为粉尘和噪声。

  表4初步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

  单元名称

  工段(设备)名称

  卸煤

  储煤

  输送

  输煤系统

  中转

  筛碎

  分离

  第二步,现场调查

  目的:为现场布点提供依据。

  内容:

  煤场的大小、工艺区划、输送皮带布置情况,噪声设备布局等,绘制略图。

  了解岗位设置,劳动定员,主要工作内容,以确定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际接触情况;

  落实初步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存在,补充识别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地点及浓(强)度等。

  表5劳动定员及主要工作情况表

  名称

  工作地点

  劳动定员

  主要工作内容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噪声、粉尘

  共4人,1人/班,煤场门岗(1个)

  室内,控制运煤车辆进出。

  8h/班,四班三运转

  地磅房(1个)

  共14人,7人/班,10h/班,两班制

  共4人,2人/班,10h/班,两班制

  共4人,2人/班,10h/班,两班制

  室内,进出煤车称重。

  取样房(4个)

  输煤系统

  转载车(2辆)

  室内,煤粉取样。

  煤粉转运(煤场→卸煤沟)

  输煤控制室(1共8人,2人/班,室内,对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控个)

  8h/班,四班三运转

  制燃煤的进入量等。

  共28人,7人/班,负责运煤制粉系统设备的巡检和现场操作皮带输送(6条)

  8h/班,四班三运转

  工作。(每条皮带约50米长)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作业人员主要有两种工作方式,一是定点操作,一是现场巡检,各班组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相同。

  另外,磨煤制粉由锅炉燃烧系统作业人员负责,因此本系统中不考虑。

  表6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系统名称

  工作地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噪声

  煤场门岗

  粉尘

  噪声

  地磅房

  粉尘

  噪声

  输煤系取样房

  统

  转载车

  粉尘

  噪声

  输煤控制室

  粉尘

  皮带输送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及预测情况

  运输车辆产生,预测53dB左右,稳态

  煤尘,运输转运产生,定点操作,室内浓度低

  运输车辆产生,预测55dB左右,稳态

  煤尘,运输转运产生,定点操作,室内浓度低

  运输车辆产生,预测68-71dB,稳态

  煤尘,运输转运产生,室内浓度低

  运输时产生,非稳态

  煤尘,运输转运产生,铲、卸时时浓度高

  厂区噪声,远离煤场,预测64dB左右,稳态

  煤尘,运输转运、工人衣物携带,室内浓度低

  预测运输皮带中段噪声强度78dB左右,皮带两端中7粉尘

  噪声

  噪声

  转动力设备(如带式输送机、筛煤机)的噪声强度83dB左右,稳态,其中4号皮带的输送机、滚动筛煤机噪声强度最大,最高达到90dB。

  粉尘

  皮带输送作业人员巡检路线:

  输煤休息室→#3皮带机→斗轮堆取料机→煤场→汽车卸煤沟→#1皮带机→#1转运站→#2皮带机→#2转运站→#4皮带机→滚动筛煤机→#5皮带机→#6皮带机→煤仓间→#3转运站→输煤休息室

  根据表6,初步确定待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4号皮带噪声强度最高,5号皮带粉尘浓度最高。

  第三步,现场布点

  不同岗位的布点主要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实际接触情况进行确定。

  一、噪声现场布点

  1、定点检测

  (1)煤场门岗、地磅房、取样房、输煤控制室,定点操作,进行定点测量就可以反应出作业人员实际接触情况。

  (2)装煤卸煤和皮带输送,工作岗位流动,除了进行定点采样,还应配合个体采样,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应分别进行测量。

  装煤卸煤:在装煤和卸煤时噪声强度最大,故选择装、卸的时候测量。

  皮带输送:巡检,根据现场预测的数据,巡检路线上噪声分布不均匀,主要是转运站和皮带机之间噪声强度不同,相差5dB(A)左右,按照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dB(A)划分区域,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输煤控制室→#3皮带机(1)→斗轮堆取料机(2)→煤场→汽车卸煤沟→#1皮带机(3)→#1转运站(4)→#2皮带机(5)→#2转运站(6)→#4皮带机(7)→滚动筛煤机(8)→#5皮带机(9)→#5转运站(10)→#6皮带机(11)→煤仓间→#3转运站(12)→输煤控制室

  ()表示噪声定点位置。

  图2噪声布点位置示意图

  表7噪声定点检测布点情况

  序号

  皮带运输时产生,非密闭,5号皮带梨煤机的地方粉尘浓度高。

  采样地点

  接触人数

  检测项目

  8采样点数

  采样时段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煤场门岗

  地磅房

  取样房

  装煤场

  1人

  7人

  2人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111111111111111111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装车时测量

  卸煤时测量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2人

  卸煤沟

  输煤控制室

  #3皮带机

  斗轮堆取料机

  #1皮带机

  #1转运站

  #2皮带机

  #2转运站

  7人

  #4皮带机

  滚动筛煤机

  #5皮带机

  #5转运站

  #6皮带机

  #3转运站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2人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2.个体声级计检测

  表8个体声级计布点情况

  序号

  岗位名称

  1被采样人姓名

  检测物名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噪声

  不足3人,全部选择为抽样对象

  备注

  噪声接触人数7人,根据表1,6-10人选择3个抽样对象

  皮带输送巡检

  *********2煤场输送转运

  ******

  二、粉尘布点情况

  1.粉尘定点布点

  粉尘:共有六条输送皮带,根据同类生产设备1~3台设置1个采样点;4~10台设置2个采样点;10台以上,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故选择两条输送皮带进行检测,包括粉尘浓度最高的5号皮带。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时,在流动的范围内,一般每10米设置1个采样点,故每条皮带设置5个采样点。

  表9粉尘定点采样布点情况

  序号

  123456789采样地点

  煤场门岗

  地磅房

  #2取样房

  2人

  #4取样房

  装煤场

  2人

  卸煤沟

  输煤控制室

  #5皮带机

  7人

  #2皮带机

  粉尘

  5工作时段内

  2人

  粉尘

  粉尘

  粉尘

  115卸煤时测量

  工作时段内

  工作时段内

  粉尘

  粉尘

  11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装车时测量

  接触人数

  1人

  7人

  检测项目

  粉尘

  粉尘

  粉尘

  采样点数

  111采样时段

  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有运输车辆经过时

  二、个体采样布点

  根据现场调查发现,现场巡检人员接触水平相当,随机选取对象。

  表10粉尘个体采样布点情况

  序号

  岗位名称

  1被采样人姓名

  检测物名称

  粉尘

  粉尘

  粉尘

  粉尘

  粉尘

  不足3人,全部选择为抽样对象

  备注

  粉尘接触人数7人,根据表2,6-10人选择3个抽样对象

  皮带输送巡检*********2煤场输送转运******

篇二:职业病危害调查有哪些

  

  2018年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尘肺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4.爆震聋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环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八、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55分类目录

  2.森林脑炎

  3.布鲁氏菌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行业的主要的职业危害

  1.油漆作业的职业危害:苯或甲苯、二甲苯、各种树脂、清洗香蕉水又名天那水:乙酸乙酯、乙酸了酯、苯、甲苯、丙酮、乙醇、丁醇。

  2.电子行业电镀作业的职业危害:甲醛、氯化胺、硫酸亚锡、盐酸、氨水、硫酸铜、硫酸、硝酸、双氧水、氢氧化钠、苯或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氰化钾、清洗用天那水乙酸乙酯、乙酸了酯、苯、甲苯、丙酮、乙醇、丁醇。

  3.水泥生产的职业危害:高温、热福射、噪声、粉尘,立窑有射线、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水泥遇水或汗液,能生成氢氧化钙等碱性物质。

  4.印染工业的职业危害:一氧化碳高温、强酸、强酸、染料中的毒物苯胺、氮氧化物。

  5、铸造作业的职业危害:粉尘、高温、强热辐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酚醛树脂或脲醛树脂、甲醛和氨、噪声、振动。

  6.砖瓦生产的职业危害:粉尘、高温、强热辐射、一氧化碳、三氧化铝、三氧化二铁和少量氧化钙、氧化镁、噪声。

  7.耐火砖生产的职业危害:粉尘、高温、强热辐射、一氧化碳、噪声、沥青蒸气。

  8.热处理作业的职业危害有高温,用高频加热时,有调频电磁场产生。使用氰浴槽时可逸出氰化物蒸气。使用有机溶剂进行气体渗碳时,可逸出苯、甲苯、甲醇等有机溶剂蒸气。

  9.焊接作业的职业危害有烟尘、氧化锰、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中、短波紫外线、高频电磁场、噪声,非熔化极氩弧焊和等离子弧焊使用钍钨棒电极,能放出α、β、γ、三种射线。

  10.蓄电池产生主要职业危害是铅烟、铅尘。硫酸、高温和热辐射。

  11.聚氯乙烯塑料加工中的职业危害有聚氯乙烯、高温。增塑剂中毒性较大的有磷酸三邻甲苯酯及苯二甲酸酯类。硬脂酸盐类(如硬脂酸钡、锌、钙、镉)和无机铅盐(如三盐基硫酸铅、二盐基础磷酸铅)是常用的稳定剂,在配料、捏和过程中有上述有毒粉尘飞扬。吹塑和注塑成形时,当加热到一定温度,有热解的烟气产生,对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12.印刷工业的职业危害有印刷方法可分为凸印、平印和凹印。其基本生产过程包括熔铅、铸字、排版、打纸型、浇版、修版、镀铜或镀铬、装机印刷、装订等。熔铜、浇版、铸字都有铅烟产生,可引起铅中毒。

  印刷油墨多用苯、甲苯、二甲苯、汽油作稀释剂,或用来洗刷版面、胶锟,其蒸气可污染车间空气。轮印机有噪声产生。

  平印和凹印在晒版、腐蚀过程中,使用苯酚、甲醛、间甲酚、冰醋酸、氧氯化磷、氨水、苯甲醛、醋酸乙酯、氯化亚矾等多种化学物,有一定刺激腐蚀作业。

  13.制革工业包括准备、鞣制和整理三大过程。准备阶段常用醋酸苯汞、五氯酚、对硝基酚等。鞣革广泛采用铬化合物(重铬酸盐、铬矾、碱式硫酸铬)鞣制,可有铬粉尘飞扬。在处理皮革过程中,如浸灰要接触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钠,脱灰、浸酸接触硫酸、盐酸,均可引起化学灼伤。准备和鞣制工作环境潮湿,劳动强度也大,易发生风湿性关节痛。多个工序与水和碱溶液接触,易引起皮肤干燥、皲裂。原料皮如消毒不严,可带有炭疽杆菌、布氏杆菌。

  14.棉纺工业的职业危害有棉尘、噪声、高温、高湿,原毛中可能含有炭疽杆菌、布氏杆菌。

  15.服装加工主要有裁剪、缝纫和熨烫三个工序,缝纫机转动产生噪声、棉尘。

  16、化工行业主要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17、磷肥生产职业危害:常见磷肥有磷矿粉、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等,通常以磷矿石为原料制成。粉尘、氟化物产生大量氟化氢、四氟化硅和二氧化硫、高温。

  18、电子行业职业危害:电子行业主要涉及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的生产与装配,接触的毒物种类比较多,常见的有四氯化碳、苯类、三氯乙烯、酸类、环己酮、丙酮、铅等,此外还存在噪声、粉尘、高频、电离辐射等有害因素。

  19、汽车修理行业喷漆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三苯。

  20、防水卷材制造

  防水卷材分为: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行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主要危害因素:硫化氢、甲苯、汽油、3,4-苯并芘、沥青、高温、苯乙烯、丁二烯。

  21、静电涂装: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有苯系物、甲醇、环己酮、乙酸丁酯。

  22、喷涂将涂料物化,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为苯系物。

  23、家具制造木家具制造--主要为木粉尘、甲醛、振动、噪声、苯系物、乙酸乙酯。钢木家具制造主要为砂轮磨尘、硫酸。

  24、冶金行业的主要职业性危害因素有高温、强辐射热、粉尘、一氧化碳和噪声等。

  25、石油开采行业主要职业性危害因素有高温、低温、辐射、粉尘、噪声、化学制剂,胺盐类、缓蚀剂、聚丙烯酰胺系列等。

  26、汽摩制造及其配件业、水泵业、压力容器业、机电业、电镀业以及其他机械加工业主要职业性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冷却液刺激皮肤、汽油、电焊:紫外线、粉尘、氧化锰、氟化物、高温、臭氧、氮氧化物、高温、粉尘

  27、制鞋业:苯、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汽油、二氯甲烷、丙酮、丁酮、醋酸乙酯、高频、环已酮、粉尘、噪声、振动、高温、塑料裂解气、臭油气。

  28、造船业:噪声、振动、高温、粉尘、氧化锌、氮氧化物、紫外线、粉尘、氧化锰、氟化物、臭氧、氮氧化物、X射线、苯、甲苯、二甲苯等。

  29、水产冷冻业:氨气、噪声、高温、低温、高湿、硫化氢、乙胺。

  30、矿山与建材业:矽尘、振动、噪声

  31、橡胶业:炭黑尘、噪声、高温、二氧化硫、硫化氢、盐酸、硫酸或苯、甲苯

  32、汽油加油业:汽油

  33、造漆业:苯、甲苯、二甲苯、汽油、苯乙烯、丙酮、正已烷、环已酮。

篇三:职业病危害调查有哪些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现场调查内容

  第一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现场调查内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现场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

  1、企业基本概况(企业地点、企业的概括介绍等)

  2、该工作场所一般情况(评价范围内的情况,车间布局和班组情况)

  3、生产工艺(评价范围内的生产工艺情况)

  4、生产设备及布局(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及平面布局)

  5、生产过程中的物料、产品(各种生产原料、辅助物料、半成品、成品和中间产物)用量/产量、投料方式、运输/输送方式、参与反应等

  6、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以及时空分布(种类、存在的方式、地点)

  7、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种及人数情况(工种、人数(男女分别列出)、作业方式、作业时间、班次、接触危害因素时间、频率、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8、防尘、防毒、通风及空气调节等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设备种类、型号、数量、放置位置、是否完好使用)

  9、警示标识(该工作场所的有关的警示标识种类、数量及中文警示说明内容以及设置位置、状况)

  10、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护经费)11、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情况、使用情况)

  12、应急救援预案相关的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的设施种类、数量、放置位置、是否完好使用)

  13、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14、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15、辅助用室(评价范围内生产卫生室、生活室、食堂、厕所、浴室等)

  16、其他方面(建设卫生学:采光照明、通风排风情况、墙体、地面等是否防尘/降噪,易于清理;)

  第二篇:AQT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AQ/T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发表时间:2015-04-22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评论:0顶:0踩: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

  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Z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hazardsmonitoring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4.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调查及现场采样应在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

  4.6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及采样时,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4.7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异常天气不应进行样品采集。4.8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5监测类别及其采样要求5.1评价监测

  适用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应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连续采样3个工作日,其中应

  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

  5.2日常监测

  适用于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进行的日常的定期监测。应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采样1个工作日。

  5.3监督监测

  AQ/T4269-2015适用于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时,对工作场所空气

  中有害物质浓度进行的监测。应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日和采样点进行采样。5.4事故性监测

  适用于对工作场所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进行的紧急采样监测。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监测至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为止。检测工作程序

  6.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调查

  6.1.1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用(产量、主要成份(浓度及其理化性质等;6.1.2生产

  工艺、生产方式、劳动组织及工种(岗位定员等。

  6.1.3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包括人数、在各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6.1.4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等。

  6.1.5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

  及使用状况等。

  6.1.6现场调查应摄取并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有关内容调查表参

  见附录A。

  6.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

  根据生产工艺及使用原辅材料,结合工作场所设置的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方式、活

  动范围等情况,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GBZ2的有害因素范围,辨识出

  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6.3制定采样方案

  根据检测目的,确定采样天数。按照GBZ159和GBZ/T189的要求,选择采样方法、样品采集地点、采样对象和数量。制定现场采样方案或计划,经审核后实施。现场采样计划的编制参见附录B。

  6.4职业病危害因素样品采集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的样品采集,应根据作业人员现场工作情况和采样方案,按照GBZ159的要求,进行采样前采样仪器的准备,采样时应在专用采样记录表上做好采样记录。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按照GBZ/T189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测量。

  6.5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

  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测定按照GBZ/T160有关标准进行定量分析测定。工作场所粉尘的测定按照GBZ/T192有关标准进行定量分析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按照GBZ/T189有关标准进行现场测量。6.6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浓(强度计算

  粉尘和化学物质浓度的计算,按照GBZ159的计算方法,结合各工

  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情况,分析计算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短时间接触最高浓度(CSTEL、最高浓度(CMAC或超限倍数等结果,与GBZ2.1限值标准进行比较。物理因素按照GBZT189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测量后读数或计算,结果与GBZ2.2限值标准进行比较。

  6.7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情况,分析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原因,提出整改措

  施建议。按第7章的要求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或报告表。AQ/T4269-20157检测报告书编制要求7.1概况

  7.1.1受检测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名称、地址、产品、产量、本次检测性质或任务

  来源等内容。

  7.1.2检测范围根据检测项目来源的目的及要求,检测项目实际生产的工程内容范围,或对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检测。

  7.1.3检测依据列出检测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

  料等的名称。

  7.1.4质量控制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简述检测工作全过程质量的控制措施。7.2生产情况主要介绍生产工艺,原辅料的使用以及产品副产品情况、主要生产设备,用人单位工种设置及劳动组织劳动定员,防护设施设置等情况。7.3职业病危害因素

  辨识

  7.3.1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描述生产工艺过程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分布。7.3.2用人单位设置各工种的工作方式、各工作地点停留时间情况。

  7.3.3各工种作业人员接触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7.3.4分析并确定应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7.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7.4.1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量

  介绍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量方法、仪器、条件、采样频次、职业接

  触限值、采样点设置等内容。附实

  验室检验报告。

  7.4.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验结果经整理分析后,用简洁的文字、结果与限值

  列表报告等进行合理表述,并对结果进行分析。7.5结论与建议

  针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情况,给出明确结论,分析超标原因,提出

  整改措施建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格式要求参见附录C。

  7.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小于等于5种(其中物理因素不小于2种,可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表。报告表格式参见附录D。

  第三篇: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日期:

  为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

  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小组应制定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第四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申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申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由职业病防治院检测后,其结果还需像什么部门申报?申报后有回执吗?

  现在的事情难做多了,多头管理,过去是卫生部门在管,现在是安监部门也在管(而且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有下面一些文件,供参考吧: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

  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未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其他有关事项,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职业危害申报,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回执》的内容和格

  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

  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7.27):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卫生审核或备案。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属于审核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属于备案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五、你所讲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是已经完成了检测和评价,有两种情况:

  (1)向安监部门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2)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要向卫生部门申报,并取得备案回执。

  第五篇:5-10-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请将历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3年一次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危害程度为“一般”“较重”的只有1份,危害程度为“严重”的每3年做一次)放置在专门的文件盒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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