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9篇

时间:2023-05-08 17:10:06  阅读:

篇一: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1、各项公章的刻制。公司各项印章的刻制均须经过总经理批准,由经办人到公安机关指定机构办理刻制、备案手续。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

  2、领取刻章程序。印章刻制完成,保管或使用负责人要在印鉴预留版上签字,填写印章交接单且印章授权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3、行政公章使用管理

  (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主要用于授权委托和行政申报,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其他用途的需报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经公司会议研究的事项,可直接加盖公章。一般性的说明、证明、介绍信需加盖公章的,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盖章。

  (3)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使用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需盖公章者,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如超出规定范围使用,带出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

  (1)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管理,任何部门、人

  员不得借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销售经理盖章,并登记、备案。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销售经理承担。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经办人签字或在手写合同及空白合同上一律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造成损失或违法的,印章使用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异地代理人需要合同专用章及与销售相关的印章在异地使用的,销售经理要与代理人签印章使用协议,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经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

  (1)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并掌握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要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一切责任损失全部由财务负责人承担。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6、公司其它部门印章使用管理

  (1)党组织公章由党支部书记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质检专用章由质检部负责人保管并掌握使用。遇特殊情况的,要报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盖章。

  (3)采购专用章由采购部负责人保管并掌握使用。遇特殊情况的,要报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盖章。

  (4)技术中心行政章及财务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并掌握使用。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一切责任损失全部由财务负责人承担。

  (5)技术中心图纸专用章由中心办负责人保管并掌握使用。遇特殊情况的,要报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盖章。

  (6)公司部门印章的管理使用,都要按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执行。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二: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印章的保管

  第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行政印章的管理单位。基层单位行政专用章使用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公司综合管理部为行政专用章监管人;财务管理部为财务专用章(基层财务专用章)监管人;项目部负责人为项目部专用章的监管人。

  第二条每个保管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保管法律职责,并且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办理用章手续,如发现违规,必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管。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第四条严禁将印章带出公司,不得不带出公司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移交印章种类等信息。

  第六条遇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机构变动和机构名称改变;主管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用印时损坏;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七条印章停用时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

  第八条各种印章的使用范围为: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公司内部发布重要文件等加盖公司公章;公司与客户、合作单位等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财务会计业务加盖财务专用章;

  银行支票等不但加盖公章,还须加盖公司负责人人名章;公司各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

  第九条

  公司行政专用章的使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行政专用章使用审批均通过用印申请”进行流转签批,并将盖章资料电子版上传至用印申请”附件。公司属各项目、各部门使用公司行政专用章时,应在根据用印内容别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管领导审批,用印流程为:部门(项目)提出申请并负责人审批T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T业务管领导审批(重要事项经总经理审批)T总经理工作部用印。

  第十条公司其他类印章的使用实行登记、审批制度。需要用印人员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用印事由、用印种类、数量、申请人、用印日期等,经公司总经理或管领导批准方可用印。

  第十一条公文用印,必须有经单位主管领导人审批签字的原件(留存归档);

  1、合同、协议、法人委托书等重要文件须经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业务报表等须有管领导的签字;

  3、工作介绍信等由公司领导签字并出具被介绍人单位证明;

  4、其它用印可根据情况经管领导或印章保管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5、未经领导审批的文件、合同、信函等,印章管理人员有责任并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监管人在使用印章时,应对用印文本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公司总经理,妥善解决。

  第十二条

  除总经理批准外,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如特殊情况,必须由主要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并编号处理,使用后及时填报所填写的内容,未用完的要交回原件,印章管理人员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三条盖印要端正、清晰,不可偏、倒、斜、模糊不清。印泥(油)用朱红色,文件类的要盖在落款处的年、月、日上,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等既要在年月曰处盖章,还应加盖骑缝盖。

  第十四条整理留存材料。年终要对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询。

  第十五条印章监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三: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1公司印章是企业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严肃性、权威性,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实现印章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印章。

  第二章

  印章管理与使用细则

  二、印章种类

  2.1公章是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对外具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正式印章。

  2.2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等。

  2.3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2.4部门印章刻有公司各事业部门名称,仅限公司内部使用的印章。

  三、印章刻制

  3.1公司各类印章刻制的申请由印章使用管理部门提出,并根据需求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表1),将印章的用途、种类、名称、样式等进行详细说明。申请上报到XXX,经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印章的刻制。

  3.2审批通过后,《印章刻制申请表》在XXX存档备案,并开具公司介绍信委托专人到指定机关代表公司执行印章的刻制。

  3.3印章样式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作。部门专用章采用方形式样,字体应使用宋体字和规范化的简化字,材料选用根据同行业标准和惯例确定。

  3.4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专用章必须按国家规定在国家法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并履行备案手续,严禁在非法定机构刻制印章。

  3.5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对私自刻印、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经济、民事等责任均由责任人承担。

  四、印章启用

  4.1印章刻制完成后,XXX应指定专人领回并交该部门领导。填写《印章启用登记表》(附件:表2),登记印章图样、领回时间、领交人员等信息并以蓝色印泥加盖在行政部门/办公室印章存档册中存档,以便备查。

  4.2在新印章启用前,XXX应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五、印章保管

  5.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行政部/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人员专人保管。对于重要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等,必须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分开管理。

  5.2各部门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并将管理员名单报行XXX备案。

  5.3公司所有印章应该被放入柜子并加锁,妥善保管。印章应该随用随取,并在使用后立即存放回原处。在节假日期间,应该封存印章,以防发生意外事件。一旦发现印章丢失或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5.4印章保管人如果有岗位变动或调离公司时,必须交清所保管的印章和《用印登记簿》。印章交接应该在第三人监督

  下进行,并填写《印章移交申请表》(附件表3),由双方当事人及监督人签字。

  5.5印章管理员应该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给他人。保管人由于各种原因不在工作岗位时,应该将印章交由本部门领导或领导指定的专人临时保管,以保证工作需要。

  5.6印章管理员对所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检查,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六、印章使用

  6.1使用人应填写《用印审批表》(附件表4),按照公司授权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印章。

  6.2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超过一页的应加盖骑缝章。对于内容有修改的文件,应经相关领导确认后加盖印章。

  6.3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严禁开具空白证明。

  6.4对已经盖有印章的文件内容进行更改时,印章使用人应将原文件交回保管人销毁并记录之后,重新办理加盖印章手续。

  6.5印章保管人在加盖印章时要严格审查有关文件、合同、资料是否与审批内容相符,不得有涂改部分。对于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6.6印章保管人只有印章加盖权,没有审批权。

  6.7印章保管人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如遇特殊情况,相关授权领导无法签字,需在电话通知授权领导认可的情况下盖章,并督促使用人事后补齐签字。

  6.8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时,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的,应承担一切责任。手续齐全,出现问题由申请用印人及审批人承担相应责任。

  6.9各印章保管人员应建立《用印登记簿》(附件表5),详细记录印章的使用时间、使用部门、使用人、加盖份数、审批人等内容,并定期归档。

  6.10印章保管人应该备份一份加盖印章文本的重要文件副本(财务报表除外),并将用印记录按照时间顺序以月为单位存档,连同《用印审批表》一并归档。

  6.11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在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带章外出不得超过一天,需要填写《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附件表6),经授权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带印章。借用人只能

  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借印期间发生的与所借印章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借印人承担。

  6.12因用章不慎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6.13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要用单位介绍信时,必须经过行政管理中心的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6.14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部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七、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7.1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7.2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7.2.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7.2.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7.2.3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7.2.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7.2.5公司章程、协议;

  7.2.6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7.2.7担保书、承诺书等重要法律文件。

  7.3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7.3.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7.3.2各类商事合同等。

  7.4法人印主要用于银行预留印鉴,在现金收讫和付讫、转帐结算时使用。需要加盖法人印的合同、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文件。

  7.5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支出和收入证明的签章,主要用于收款收据、银行票据等相关业务。

  7.6专用章主要用于购买和开具使用。

  7.7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以各部门名义印发的各类对内公文、函件上使用,禁止在对外文件上使用。

  八、印章停用

  8.1在更换新印章时,XXX需要对原有印章进行销毁处理申请。

  8.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印章使用部门需要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表7),详细说明原因,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8.2.1印章使用损坏;

  8.2.2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8.3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司行政部下发旧印章销毁通知,并安排由两人同时进行销毁,并在XXX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XXX向公司各部门发布印章停用通知。

  第三章

  印章授权

  财务事项总监应该授权印章外带,而法务总监应该授权印章管理。每个部门负责人应该有审核权,行政总经理和主任应该有审批权。董事长应该有审核权和审批权。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应该审核授权。

  专用章、法人名章和部门专用章也应该审核授权。在印章使用方面,需要注意事项,例如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和印章销

  毁申请表。本规定由行政部/办公室制定并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附表:

  1.印章刻制申请表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

  印章名称、用途、形状、申请类别、种类、材质、尺寸、参照格式、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行政主任、总经理、董事长的审批意见。

  2.印章启用登记表

  印章名称、启用日期、领交人1、领回日期、领交人2、印模留样、印章保管人、行政部门负责人、种类、用途和备注。

  3.印章移交申请表

  申请移交部门、申请日期、原印章人员工作调动、原印章管理人员离职、移交印章原因、原印章人员休假、新刻印章、其他、印章移交人、印章接收人、申请移交期限、监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和备注。

  4.用印审批表

  申请部门、申请人、申请日期、印章名称、文件名称、用印申请、登记、应送单位或协议对方、文件份数、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审核、审批意见、部门负责人、行政主任、总经理、董事长、盖章日期和文件内容摘要。

  5.用印登记簿

  时间段、文件名称、用印申请、登记、应送单位或协议对方、文件份数、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审核、审批意见、部门负责人、行政主任、总经理、董事长和盖章日期。

  序号

  时间

  文件名称及发文号

  份数页数

  申请

  申请人

  审批人

  盖章人

  部门

  备注

  136、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外带印章名称

  用印原因

  用印文件名称

  用印文件内容简介

  应送单位或协议另一方

  文件份数

  预计使用日期

  用印责任人

  财务总监

  审核

  分管总经理

  审批行政主任

  每份页数

  147、印章销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

  印章名称

  更换新印章()

  印章销毁原因废止()

  其他()

  印章

  种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章()内部专用章()印章留样

  财务总监

  法务总监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董事

  审批意见

  执行人1执行复核

  行政部门负责人

  注:此表格为申请印章外出使用和印章销毁的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相应信息并经过审核、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

  13、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_申请日期:年月日

  外带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

  用印原因:_____________

  用印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

  用印文件内容简介:_____________

  应送单位或协议另一方:_____________

  文件份数:_____________

  预计使用日期:年月日

  用印责任人:_____________

  审核:财务总监

  分管总经理审批:行政主任

  每份页数:_____________

  14、印章销毁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申请日期:年月日

  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

  更换新印章()

  印章销毁原因废止()

  其他():_____________

  印章种类:公章()

  合同章()

  财务章()

  章()

  内部专用章()

  印章留样

  审核意见:财务总监、法务总监

  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董事

  执行人1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

  执行复核:_____________

  行政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

  注:此表格为申请印章外出使用和印章销毁的申请表格。申请人需填写相应信息并经过审核、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操作。

篇四: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章)印章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公司为了保证”XXX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条特制定本管理办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法。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

  第二条

  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证书、证件、证明、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第三条

  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件等。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

  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公司印章由总经理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法定代表人章由财务部管理和使用。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3、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4、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行政部上报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5、印章刻制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行政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保管责任人,一般为各部门负责人)。印章启用时由公司行政部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____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一),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

  围和启用印模。.

  (二)行政部向印章保管责任人移交印章时,应填写《公司印章留样备案表》(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二)。

  (三)由于印章磨损而更换印章,仍需在公司行政部登记、留样。

  (四)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公司行政部,由公司行政部负责销毁。

  (五)严禁印章保管责任人将印章转借他人。

  (六)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行政部书面报告,公司行政部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七)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下发《关于公司停用有关____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三)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八)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本项规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七条、印章保管责任人的职责

  公司所有印章保管责任人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一)印章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印章保管责任人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保管责任人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印章保管责任人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

  (三)印章保管责任人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保管责任人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保管责任人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保管责任人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四)印章保管责任人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严肃处理;印章保管责任人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五).

  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印章保管责任人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保管责任人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印章使用登记簿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交接单》(详见本办法附件四)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详见本办法附件五)方可带出;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时,用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四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带出。

  第八条、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

  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业务经办人认真填写相应的《文件审批表》(附件八)或《文件发文单》(附件九),并按取得相应权限领导的书面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保管责任人,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在用章登记本登记后用印,不用再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

  业务经办人员需要用章时,须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六)并按上述规定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印章保管责任人出用印。

  印章使用的审批类别为:

  公司对外公文、内部公文、人事调整文件、薪酬调整文件、重要会议记要、重大合同及协议,需使用公司公章的,须经总经理审批。

  董事会、股东会的文件、决议,公司经营班子人事调整文件,涉案法律文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诉状、答辩状、执行协议等文件),需使用公司公章的及法人签名的,须经总经理审批。

  业务部门日常签订的经济合同、经济往来及行政办证审批类的授权委托书、转账单据、信函、介绍信(开具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证明、协议、业务报表等文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的,须经总经理审批。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2.

  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由用章部门印章保管责任人保管,《公司用印审批单》作为用印凭据

  档案由行政部印章保管责任人留存。

  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5、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信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应按公司《合同签订规定》办理审批程序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需使用合同专用章时,印章保管责任人查看《合同审批表》(附件十),合同须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用印,不用再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总经理认为必要的重大合同须经律师签名方可用印。

  3、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

  4、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全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5、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本条第(一)项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四)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各部门须在本部门设立用章登记台账,由各部门印章保管责任人登记、管理。

  (五)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保管责任人应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应将该期间填写的《印章使用登记簿》(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七)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单。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不得擅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一).

  自使用。(二)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

  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附则

  (一)本办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相关文件范本。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关于公司启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现公司已启用“___________章”,该印章由公司____部门管理,专管人员为_____。为实现公司各部门业务对接、规范我公司的对内对外管理,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启用本通知附件的公章,原“_________章”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旧印章样式

  _____年___月___日

  旧印章样式

  新印章样式

  附件二:

  公司印章留样备案表

  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刻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启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配置及保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印章保管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

  印章留样

  本留样印章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启用。

  印章领用凭据及承诺:

  本人作为本留样印章的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自公司行政部领取本印章,本人承诺将尽职妥善保管本印章,依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使用印章、登录该印章的使用记录、保管相应的审批文件资料。

  印章保管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三:

  关于公司停用有关____专用章的通知

  __________公司各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现公司决定作废停用原由公司____部门专管人员_____管理的“___________专用章”。

  ____年___月___日前加盖该印章的全部公司文件仍然有效。

  特此通知

  附件:停用印章样式

  _____年___月___日

  停用印章样式

  附件四:

  印

  章

  交

  接

  单

  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接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接日期:_____月____日

  用印注意事项说明:

  1、交接人双方的行为均应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其他说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印章留样:

  留样

  4、本印章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经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其保管责任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接收人________负责。

  移交人:______________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五:

  印章外出使用审批单

  1、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外出印章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使用日期:_____月____日

  4、用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外出使用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用印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留样:

  留样

  7、本印章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经授权人签字同意外出使用期间,其保管责任和用印责任均由印章________负责。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章授权人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六:

  公司用印审批单

  申请人: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申请部门:______________文件名称

  正/复印件,数量

  用途说明

  份□正本

  份□复印件

  签名:

  审批同意人

  部门一般事务性工作用印审批:部部门负责人

  门负责人签名重要事项用印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

  签名→总经理签名

  涉及法律事项用印审批须经法律顾问签名

  分管领导

  法律顾问

  签名:

  签名:

  备注:

  总经理

  签名:

  附件七:

  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簿

  序盖经办

  文件名称及内容

  号章

  部门

  时间

  经办人

  印章保管责任人

  备注

篇五: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北京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印章管理,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冠以公司法定名称的内设部门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公司均为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相关业务流程,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五条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后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印章的管理第六条印章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1.公司法定名称章(以下简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及冠以公司名称的内设部门印章(不含已注销企业部门印章)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2.个人名章由被授权的部门负责保管和使用。第七条印章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安全场所,平时随用随锁,一般不得携带出办公场所外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印章外出办理业务,须持履行签批的《用印审批单》,由印章保管人携章共同办理。第八条印章保管人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履行保管职责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保管人,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第四章用印审批权限第九条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对主管部门、单位使用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进行审批。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第十条使用印章实行审批登记制。除制发公文和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直接签字的日常业务报表外,其他各种情形下使用公章均须持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的《用印审批单》(详见附件),到办公室用印。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审核用印材料与使用印章审批单的记载是否一致。对于重要事项,还要留存相应材料,若没有留存材料或不易留存时,对用印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应定期整理《用印审批单》和用印留存材料,归档备查。对于使用重要印章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长期保存。第十三条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有权拒绝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用印。第十四条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第十五条宣布作废或停止使用的各类印章,必须交回公司办公室封存或销毁,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留存和使用该类印章。第十六条开具公司证明、介绍信等,须持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批的《用印审批单》,方可开

  据。第十七条严禁在空白凭证、空白表格、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空白纸张等上加盖公司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持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的《用印审批单》,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方可用印。第十八条各部门以公司名义对外报送的各类报表经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可加盖公章。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因私需要开具有关证明和个人证明材料的,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单位对个人出具证明的,必须由相关单位、部门审核,经相关领导同意,持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的《用印审批单》,方可加盖公司印章。第二十条以下情形需加盖公章的,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1.向上级机关报送正式请示和情况汇报等重要材料;2.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3.涉及向新闻媒体提供公司重要信息、新闻动态的;4.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同意的事项。第二十一条办理公司授权委托书,《用印审批单》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方可加盖公章。第二十二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等契约类文书,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审核签字,方可加盖公司合同章。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和领导人名章的使用第二十三条凡对外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在履行正常用印审批程序后,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无误,法定代表人本人签批,方可用章。重大事项、专项工作在履行正常审批程序后,需经专项工作主管领导、公司经理审批,持《用印审批单》,方可用章。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有关部门在一些常规工作事项上使用的,在授权范围内由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用章。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不得作为授权委托书、对外责任书、合同文本等文书的签名使用。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其他情形,不得用法定代表人名章代替。第二十六条使用公司领导人名章,应经公司领导本人同意。第二十七条公司领导人名章不得用于可能直接对公司产生权利义务的场合。第七章公司特定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第二十八条特定业务专用章是公司履行某一专项业务而使用的印章,该印章只能在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第二十九条公司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使用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第三十条公司财务专用章适用于正式的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使用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一条其他特定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被授权部门负责人认为事项重大或超出本人职权范围的,应该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第三十二条特定业务专用章的使用应进行用印登记。第八章公司内设部门印章的使用第三十三条公司内设部门印章一般只作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用章,原则上不得对外使用。第三十四条公司内设部门印章的使用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同意,重要用印须进行用印登记或

  存根,以便备查。各部门应制定具体的使用规定。第九章责任第三十五条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本部门所持有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因印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印章保管人员的责任。第三十六条印章使用审批人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审批用印事项。超越审批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审批人承担相应责任。印章保管人明知审批人无权审批或用印事项违反规定而用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处经济处罚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携带公司印章外出的;2.未经相关程序审核批准,擅自使用公司印章的;3.未经审核确认使用各类印章,导致公司受到重大影响的;4.恶意使用印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擅自私刻、启用印章或者盗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因印章使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经公司2020年第次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印章使用审批流程附件印章使用审批流程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各部室、单位按管理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履行用印审批程序。一、使用公司法定名称章(简称公章)实行审批登记制。除制发公文和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直接签字的日常业务报表外,其他各种情形下使用公司公章均须持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签字的《用印审批单》(附表1),到办公室办理用印。(一)各综合管理部、实体单位收取承租户水电暖等费用单据;下发承租户有关能源设备停用、检修、节日安全通知等;与承租户签订《租赁区域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和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与地方往来函件和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开据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外调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与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药费报销单据等,经综合管理部、实体单位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用印审批单》到办公室办理用印。(二)各管理部、实体单位为租户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下发承租户有关催缴费用、终止租赁合同等通知;办理职工退休、人员调动、公司房改售房、计划生育、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有关证明、材料,需由综合管理部、实体单位和主管领导审核,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持《用印审批单》到办公室办理用印。(三)公司员工因私开具干部、职工出国在职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材料的,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单位对个人出具证明的,需由相关部室、单位核准和主管领导审批,经人力资源部或党群工作部审批后,持《用印审批单》到办公室办理用印。(四)办理公司授权委托书,需由部室、单位核准和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

  审核签字,持《用印审批单》到办公室办理用印。二、公司合同专用章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室、单位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包括工程合同、服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及上级公司有规范文本的合同、协议(劳动合同除外)。(一)各综合管理部、实体单位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退租协议等要经资产经营部审批后,持《合同章用印审批单》(附表2)到办公室办理用印。(二)各实体部室、单位与承租户签订供暖、供电、供水协议等,要经相关部室、单位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持《合同项目审批单》(附表3)到办公室办理用印。(三)各实体部室、单位与地方签订用电、供暖、供气合同;签订消电检、配电室托管协议及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等合同);签订工程和维修项目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及保安、绿化、保洁服务合同(或协议)等,合同标的额在3万元(含)以下,承办部室、单位承办人附《合同项目审批单》(附表3)报请部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其部室、单位办公室统一编写合同编号(编号例如:[2020]-ABC-01),持《合同项目审批单》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标的额为3万元以上,实行审核会签制度,由承办部室、单位组织审核会签。其中,合同标的额为3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经相关职能部门、公司工程项目审核组组长、办公室法务、财务资金部审核通过;合同标的额为5万元以上的,在履行上述审批程序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财务总监签署意见,经公司经理审批;合同标的额为10万元(含)以上的,经公司执行董事审批后,承办人附《合同项目审核会签单》(附表4),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编号后(编号例如:[2020]01),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手签章)授权有关部门在一些常规工作事项上使用的,在授权范围内由被授权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持《用印审批单》经公司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批,方可用章。凡对外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批准同意,方可用章。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其他情形,不得用法定代表人名章代替。四、公司内设部门印章一般只作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用章,原则上不得对外使用。部门印章的使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持《用印审批单》到办公室办理用印。重要用印须进行用印登记或存根,以便备查。附表:1.北京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2.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章用印审批单3.北京有限公司合同项目审批单4.北京有限公司合同项目审核会单附表1北京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

  用印单位或部门

  所需印章

  是否持印外出

  用印内容(原因)

  发往何处所需材料(请在相应材料前划√)○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它材料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各综合管理部、实体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公司经理签字:年月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附表2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章用印审批单用印单位或部门

  所需印章

  用印内容(原因、集团审批号)

  发往何处

  所需材料(请在相应材料前划√)○合同或协议份数○其它资料

  各实体单位及综合管理部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各实体单位负责人或综合管理部经理签字:年月日

  资产经营部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资产经营部经理签字:年月日

  备注:

  附件3北京有限公司合同项目审批单单位(部门):

  编号:【2020】-ABC—01合同名称

  签约单位

  甲方:

  乙方:

  情况概述或决议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单位(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备注

  注:合同标的额3万元(含)以下使用附表4北京有限公司合同项目审核会签单合同名称

  签约单位

  甲方:

  乙方:

  情况概述或决议

  承办人

  单位(部门)负责人

  单位(部门)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公司工程项目审核组组长意见

  签字:年月日

  办公室法律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财务资金部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财务总监审批意见标的额5万元(含)以上

  签字:年月日

  公司经理审批意见标的额5万元(含)以上

  签字:年月日

  执行董事审批意见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上

  备注

  单位(部门):编号:【2020】01-13-

篇六: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降低经营风险,特规定印章使用的控制范围、要求、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工作流程,以保证印章使用的正确性。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印章的管理。

  参考文件

  无

  名词定义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权责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印章的刻制。

  2、负责制定公司印章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监督和规范印章使用行为。

  3、负责公司印章的启用、保管和使用管理。

  3、负责公司印章的停用、报废和废旧印章的存档与销毁管理。

  内容

  印章种类

  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

  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

  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部门章:刻有公司职能部门名称的印章。

  签字章:刻有公司主管领导个人签字的印章。

  受控章:加盖在受控文件上的用章。

  戳记: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附件”、“作废”等字样。

  其它类

  检验印章:检验员代号章、产品验收结论章:

  如:“检验1、合格、返工、报废、让步接收、退回”等印章。

  技术管理性印章:图样使用性质,文件管理要求:

  如:“检验用图、生产用图、受控、更改、归档、仅供参考”等印章。

  印章的申请、刻制、使用与废止

  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除戳记类印章外,公司印信凭证类印章的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经办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机构统一刻制。境外机构需刻制公章时,须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按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要求办理。

  戳记类印章的刻制,由部门提出申请,报部门部长批准后,由各部门自行办理。

  启用印信凭证类印章,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印章首次启用前印实样留存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填写《印章登记表》领用。

  在公司印章在受到遗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总经办应根据本制度办理改制。

  废止:由于机构变更或其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总经办档案室存档。应正式发文通知公司内部和有关业务往来单位,说明停用原因,注明停用的时间,并附新旧印章印模。停用、作废印章的印模用红色,替代新章用蓝色。

  印章的保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公司印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后的法律责任。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标书

  和投标书。法人章的用印由总经理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公司行政公章、法人手章、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负责保管;

  公司财务专用章、财务特殊岗位人员手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公司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保管;

  报关、清关、检验等业务专用章由外销部经理负责保管;其它业务专用章由相应业务部门部长负责保管。

  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按照“用印审批单”,执行用印审批手续。涉及对公司的名誉

  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否则总经办有权拒绝用印,产

  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部门自负:用印申请部门对所选印章负责,总经办有权对用印申

  请部门所选印种提出质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用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上

  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程序,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

  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外借用章,需详细填写用章审批单,说明外借事由及用途,经总经理审批。

  停止使用和报废的印信凭证类旧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清查回收,回收时应办理回收交接手续。回收的旧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处理:

  印信凭证类旧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示后予以处理:

  a.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移交公司档案室立卷备查;

  b.没有保存价值的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集中销毁;

  c.法人手章退还本人。

  戳记类印章由各部门负责自行销毁。

  用印范围及审批程序:

  承办人用印填写用印审批单给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总经理规定审批文件时间内(上午08:00—09:00)呈总经理审批,将总经理审批后的用印审批单和用印资料统一交财务总监用印,当日上午11:30—12:00由承办人到财务总监处领取用印资料。

  如遇紧急处理情况需请示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通知财务总监代理审批用印。

  印章外带申请程序:因特殊情况,需带公司印章外出办事,承办人应在用印审批单上写明印章外带原因,由总经理批准后并指派一人陪同外出办理,承办人需在总经理工作薄上盖上要外带的印章印模并签名,外出时印章由陪同人携带保管,办理完后由陪同人将印章交还总经理,并签名确认。

  财务总监接收到所有用印审批单都应保存好,并定期进行归档,保存期限为三年。

  印章管理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保管印章,如有印章发生意外毁损或丢失,印章保管人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及总经理办公室,并迅速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各级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程序使用印章,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蝗,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因印章的印文磨损需申请换发时,由申请人或部门书面申请换发印章经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制作换发,原废旧印章于换发印章收到时交回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该印章使用决定性权的人员的监管下销毁,销毁人监管人共同在《印章登记表》签名并署明日期。

  因印章丢失,除依法公告作废外,申请人或申请部门书面申请(说明原印章的种类、制发日期、遗失经过及遗失原因等)交总经办审核,报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总经办安排制做补发并记入《印章登记表》;补发印章的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章以便区别。

  遗失的印章寻获时,由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监管,交总经办销毁,监管人与销毁人共同在《印章登记表》签名并署名日期。

  因情况变化造成原有印章停用,停用的印章由印章保管人上缴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具体情况作保存或销毁处理。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往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时,以本办法为准。

  保管公司印章的各部门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总经办公室。

  自文件发行日开始执行。

篇七: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印章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适用于本方法的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公

  司党委、纪委、团委、工会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钢印、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手签章、各部门印章

  及各项业务专用章等。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本方法。凡不符合本

  方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制发缴销

  第五条印章的制发

  公司印章凭上级组织批准成立的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核准、刻制。

  刻制新印章,应依据批准成立新机构或公司机构变动文

  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领取新印章应交回旧印章。

  第六条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印章要登记造册填写《公司

  新刻印章登记簿》(附件1)、建立档案。上述印章经建档、行文并附印模式样后方可启用,必要时还应按要求进行公告

  或声明。

  第七条印章的缴销

  公司部门撤销、改变名称或更换新印章,原印章应停止

  使用,并上缴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清退、销毁或封存,必

  要时还应按要求进行公告或声明。

  作废的各类印章应登记《公司作废印章登记簿》(附件

  2)存档备案,记存印模,并登记停用时间、停用原因、停

  用部门名称等信息。

  第八条

  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

  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

  公安机关和办公室举报。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公司印章的请用须按照相关管理方法规定的权

  限,履行印章请用审批程序后方可用印。

  第十条用印及审批程序(一)用印审批程序

  .由用印经办人员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附件3),按照印章审批权限完成审批;

  .印章专管人员核对无误,用印承办人员登记《公司印

  章使用登记簿》(附件4),予以用印。

  .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印章,但审批人不在公司的,可由

  用印承办人

  向审批人请示,经审批人

  告知印章专管

  人可以用印后,方可用印;用印承办人应在事后补齐书面审

  批手续。印章专管人应在《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簿》中记录该

  紧急用印情况。

  (二)以公司名义印发的公文,或经主管公司领导签署

  的文件、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凭总经理或公

  司主管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无须填写《公司用印

  审批单》。发文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

  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三)除公司信贷类及投资类合同使用公章外,其它对

  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原那么使用合同专用章,并按照权限

  审批后方可用印。

  (四)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手签章的使用,须由法定代

  表人授权。超出授权范围的,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后方可使

  用。

  (五)各类业务印章依据相关业务流程规定及审批权限,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使用。

  (六)钢印主要用于各类证件、证书。

  (七)审批手续和用印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印章专管人

  员应拒绝用印。

  第十一条

  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

  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

  证件、空白委托书上用印。

  禁止携带加盖公司行政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出差。确需携

  带,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加盖公司行政印章的空白介绍信

  要登记、编号,出差归来须按编号讲明用途,剩余局部要收

  缴销毁。

  第十三条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记要端正清

  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十四条

  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以公司名

  义对外用印。

  第十五条

  公司印章原那么上不得带出公司使用。确有需

  要,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印章专管人员携带印章与用印

  承办人员一同前去办理,并保证印章平安。

  第十六条印章专管人员无权私自使用任何印章,对未

  经批准或非法使用的,将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处

  理。

  第四章印章的管理

  第十七条印章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并实行印章登记制

  度。

  公司公章、钢印、合同专用章、党纪团工会印章和法定

  代表人手签章由办公室保管、监印;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由计划财务部保管、监

  印;

  结算业务用法定代表授权人人名章由结算业务部保管、监印;

  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及名章等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管

  理、监印。

  第十八条印章专管人员应于每天下班前检查印章是否

  齐全。假设发现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及时向公司办公

  室及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公告形式声明

  作废后,重新办理印章刻制手续。

  第十九条印章专管人员不在岗或印章需交由他人保管

  的,应指定专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

  代用印时的考前须知。交回印章时应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印章专管人员调离岗位时,应指定专人接替

  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印章登记簿、用印审批表、用印登记

  簿等,年终由办公室整理后装订,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那么

  第二十二条

  本方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和解

  释。

  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八: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1.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1.2、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条

  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2.1、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2.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2.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2.4、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条

  印章地使用

  3.1、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3.2、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3.3、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3.4、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3.5、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3.6、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3.7、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3.8、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3.9、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3.10、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条

  责任

  4.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4.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4.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篇九:公司企业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通用3篇)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篇1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规范公司印章管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二)本办法所称印章包含公章、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其他银行开户预留印鉴和其他对公印章。

  第三条

  印章制作

  公司依法注册后,应按当地政府及部门规定的款式及尺寸申请刻制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合同专用章等各种对公印章。

  第四条

  印章保管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管理部统一管理。

  (二)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银行其他预留印鉴由财务负责人保管。

  (三)印章保管人休假、出差,应委托专人保管印章。

  (四)印章保管人调动、离职,应办理印章移交手续。

  (五)各种对公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若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申请人出示借据,标明借用时间及用途,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带出。

  (六)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对公印章遗失,应立即向部门及公司负责人汇报,并依法公告作废。

  第五条

  用章审批

  (一)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前,应由申请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由总经理予以审批。

  (二)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银行其他预留印鉴的使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审批,并同时知会总经理。

  第六条

  印章使用

  (一)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为任何具有担保、抵押性质的文件加盖任何印章。

  (二)公司公章主要用于客户对账、往来公函、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报表、证件办理及其他法定要求。

  (三)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对外签署的各种合同或协议;除非客户明确要求应加盖公章,否则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银行预留印鉴、银行票据盖章、收款单据盖章及其他法定要求。

  (五)法人代表印章原则上只能用于银行预留印鉴及其他法定要求。

  (六)发票专用章仅用于公司依法对外开具的各种发票及发票清单。

  (七)使用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时,应由盖章人及时、规范填写相应的《印章使用登记表》。

  (八)《印章使用登记表》应作为重要会计档案装订,规范保管。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篇2印章管理办法

  为保证A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印章(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印章”)以及各分子公司公章、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合同专用章、分子公司项目部印章、法人制、财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与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在总结现行用印惯例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除上述提到的印章之外各地区(子)公司不得自行刻制任何印章(含部门印章)。

  下文中的地区公司:指单独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目标责任人经营管理的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审批及登记制度]未经审批程序并进行使用登记,一律不得使用印章。

  违反审批以及登记制度而使用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印章所出具的书面文件,将对未经审批或登记擅自使用印章者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条[审批]股份公司公章的使用应当由申请盖章的部门报其主管的副总裁(地区公司应当报送董事长)批准,证券法务部认为必要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涉及的金额、诉讼、工程结算等重大事项)有权请示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核准。合同章的使用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最终批准;地区公司按月将使用记录报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的使用应该由使用人申请,原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地区公司使用股份公司印章,先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用印,但证券部法务部认为有必要经过主管副总裁的审批,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三条[登记备案]股份公司印章使用一律执行登记制度,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公章使用登记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中注明用印事由、数量、是否使用法人章、申请人、批准人、经手人、用印时间等相关事项。

  地区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地区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进行使用登记,印章管理人员应按月将使用登记表交至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四条[印章管理部门]股份公司印章由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保管,并根据本办法进行使用管理,包括审核、登记、备案等,A股份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监管证券法务部印章管理。

  地区公司印章应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人员来管理,并根据本办法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地区公司董事长及证券法务部的不定期检查。

  分公司印章负责人为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印章由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管理人负责保管并安排登记、使用。

  所有印章在刻制后三日将印模(印鉴)提交证券法务部存档备案。

  《公章使用审批表》、《公章使用登记表》、《地区子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分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公章带出审批记录》由证券法务部制定,各相关部分进行实时登记,并保存其上的原始用印纪录。

  第二章股份公司印章

  第五条[公章使用审批特别程序]使用和加盖股份公司公章除了根据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审批并提交《公章使用审批表》及附所盖章文件关键页扫描件由证券法务部备案外,对于下列事项还需要提供相关文件:

  1、[工程投标]各区域公司为承揽工程而进行初次投标,在加盖公章之前应当在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并OA系统审批后前往证券法务部进行投标盖章、封标。

  在投标过程中,出具各种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有关合作条件(如付款方式)方面的承诺函件,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2、[工程施工过程文件]各地区公司针对在施工程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者总包方达成的商务洽商文件、补充协议,涉及工程价款、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在加盖股份公司印章之前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文件中签字确认。

  各地区公司对于在施工程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售后服务等关系及公司利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应当经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该文件上签字确认(必要时应当上报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审批)。

  各地区公司对于在施工程需要与总包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环境保护协议等相关协议或与安装队(安装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如果需要加盖公章,应当经由股份公司工程质量安全部备案登记,并通过OA系统审批后前往证券法务部进行盖章。

  各地区公司对于供应商、安装队(安装公司)的付款方式、产品质量

  等做出书面承诺,参照本条第二款执行。

  3、[工程结算文件]各地区公司与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方办理工程结算应当加盖股份公司公章,该结算文件应当事先经过地区公司内部审核(必要时由审计监察部参与审查),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结算文件上签字。

  各地区公司与安装队(安装公司)办理劳务结算,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当依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进行审核通过并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4、[合同文件公章]股份公司职能部门或者各地区公司对外签订各种合同需要加盖公章的,应当事先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并由主管副总裁或地区公司董事长在该合同文件中签字署名。

  5、[职能部门发文]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以股份公司名义进行内部发文应当按照总裁办公室的规定进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并持有该审批文件。

  第六条[股份公司公章借出]1、[借出审批和登记制度]股份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重要且紧急情况下借出应当办理借出手续,应当通过《公章带出审批纪录》表由借出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及证券法务部的主管副总裁签字批准,并在表中进行登记。携带公章外出,至少要两人以上同行。

  2、[实时联系与及时归还]印章借出人应当在证券法务部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保持实时联系,便于证券法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印章使用。

  印章借出人应当确保印章安全,并按照本办法使用。

  印章借出人应当按照约定归还股份公司印章,并在《公章带出审批纪录》署名纪录具体归还时间(精确到分钟)、印章用途以及加盖份数。

  印章出借人在未经主管副总裁和证券法务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加盖任何文件、资料等;如印章出借人未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引发的后果全部由出借人承担。

  第七条[合同章使用制度]1、[合同章使用审批]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相关审批并经由关负责人在OA流程签字通过评审的合同方可加盖股份公司合同章。

  2、[合同章使用登记和备案]加盖公司合同章应当由证券法务部对合同进行编号,并且由业务经手人在《合同章使用登记表》中进行盖章登记以及合同原件归还登记。

  证券法务部应当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加盖了合同章的合同催促归还并备案。

  各地区公司对加盖合同章的生效合同(文件)必须在5日内将原件交回证券法务部备案。

  第八条[法人章审批具体程序]在签署各类合同以及对外出具书面文件时,根据情况审慎使用法人章。公司法人章使用审批与登记制度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五条和第七条办理。

  第九条[投标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公司经营区域逐步拓展,为提高工作效率,股份公司决定授权外埠经营的地区公司持有和使用“A公司投标专用章”。

  地区公司刻制投标专用章之前应当由地区董事长向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证券法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过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主管副总裁和证券法务部主管副总裁准批准后方可刻制、使用,必要时由股份公司出具授权文件,授权该投标专用章使用权限和法律效力。

  地区公司董事长作为各自投标专用章的管理人和责任人,可以授权下属工作人员代为实际保管,负责使用及登记等事项。

  地区公司为承揽工程而进行投标,在加盖投标专用章之前应当在股份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并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

  地区公司使用投标专用章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条[股份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股份公司各区域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刻制项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地区公司工程总监、董事长、证券法务部、股份公司工程总监批准后方可自行刻制。

  项目所在地区公司必须在印章刻制完成后二日内到证券法务部备案并选定印章保管人员。

  项目部印章使用必须要进行登记,每月末将印章使用登记记录由保管人员向证券法务部备案。

  项目部印章仅限于工程现场往来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在加盖项目部印章之前应当征得项目负责任、地区公司工程总监的批准、同意。

  所刻制的项目部印章待项目通过四方验收且上报完成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后交回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

  刻制项目印章必须刻制有“A公司x项目部印章仅限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

  第三章分子公司印章管理

  第十一条[一般规定]分公司刻制印章应当经过股份公司批准,分公司的印章(公章、合同章、负责人名章、财务章)由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分公司所属地区公司董事长是印章的责任人,印章管理人员须于每月末将当月用印登记记录报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备案。

  分公司印章使用首先由所属地区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审批,之后上报至地区公司董事长处审批,通过后方可用印。

  第十二条[子公司印章管理]1、[刻制审批]依法注册的子公司,可以刻制子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但必须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批。

  2、[印模备案]子公司应当在其印章刻制后3日内将印模1份提交证券法务部备案。

  3、[使用审批和登记]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后,报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对于文件所述内容涉及的金额较大(工程合同20__万元以上)或地区公司认为有必要经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及各副总裁审核,应

  当在盖章前三日内上报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及各副总裁核准。未经核准而加盖子公司印章的责任由印章管理人员、印章使用人员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共同负责(地区公司董事长负主要责任)。

  子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子公司印章使用审批表》进行使用登记,将所有加盖子公司公章的文件之关键内容页扫描件存档,以便证券法务部或股份其他部门使用及监督检查。

  4、[子公司公章使用审查]证券法务部对于子公司提交的使用子公司印章记录以及文件扫描件负有审查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本办法而加盖印章的文件应当向主管副总裁以及总裁、董事长如实汇报。

  第十三条[子公司项目部印章使用管理]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刻制项目部印章之前必需由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工程总监、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自行刻制。刻制后应当将项目部印章印鉴提交证券法务部备案。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负责该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的管理人和责任人。

  项目部印章仅限于工程现场往来文件、资料报验使用,在加盖项目部印章之前应当征得项目负责任、地区工程总监、地区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

  刻制项目印章必须刻制有“A公司x项目部印章仅限文件收发、资料报验使用”。

  项目部使用项目部印章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空白文件禁止用印]严禁在空白的书面文件、合同上使用任何印章。

  第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办法于X年X月X日起施行。

  本办法生效前涉及股份公司印章管理办法之规定、惯例、做法与此冲突的,在本办法施行之后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处罚制度]各地区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因未按照本办法的执行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股份公司将给予责任人、使用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着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伪造、假冒公司任何印章,每发现一次处罚地区公司目标责任人五万元。

  第十七条[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本办法解释权与修改议案提请权属于股份公司证券法务部。

  公章使用审批表

  编号:

  使用单位(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批准人及批准日期:

  特殊事项审批::

  备注:

  1、“文件涉及内容概要”栏中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如有)及文件用途。

  2、批准人必须是地区公司董事长或者股份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

  3、“特殊事项审批”适用于涉及金额较大事项(如投标项目额度超过3000万等)。

  地区(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编号:

  使用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部门负责人审批:日期

  地区公司董事长批示:日期

  备注:

  地区公司(子)公司应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应在批准栏签字;之后

  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批示;分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编号:

  使用部门:申请人:

  文件涉及内容概要:

  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日期

  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日期

  备注:

  用章部分负责人应先审核,应在批准栏签;之字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篇3一、总则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印章的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本上,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义证明其法律效力、权威作用或为了标识、提示而使用的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海关报关章等。

  3责任部门

  31法务部是公司印章的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刻制、销毁、封存、保管(商务部、财务部负责保管的印章除外)、用章审批及统筹管理工作。

  32商务部是公司公章、法人签名章、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管理部门。

  33财务部是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人名章、发票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管理部门。

  二、印章的刻制

  刻制印章由需求部门发起《公司印章刻制销毁封存审批单》流程,经印章需求部门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及两个部门的分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由法务部负责印章的刻制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刻制完毕当日交相应责任部门进行保管,交章人与印章保管人办理交接手续。

  2责任部门应指定印章保管人,印章应严密上锁,严禁私自交他人代为保管印章。

  3印章丢失或被盗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同时知会法务部。

  4法务部负责留存公司历史及现存印章的彩色图样,并对公司印章所属公司、印章准确名称、数量、刻制日期、保管人进行详细记录,做好公司内部备案工作。

  四、印章的外借及使用

  1除公司另有规定的,外借或使用印章的,应由需求人发起《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写明使用事由、签章所属公司、签章类型、签章文件名称、份数、使用形式,并上传签章文件作为流程的附件。

  2使用印章的,《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由需求人直接上级以及法务部审批;外借印章的,《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由需求人直接上级、隔级上级以及法务部审批。

  分管副总裁对负责部门审批权限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3《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审批人员应在流程到达本人节点后半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印章保管人应在半日内与需求人联系,并根据沟通情况安排盖章或印章使用及外借。

  4外借印章的,需求人应在流程上写明印章外借的期限,并应当日返还。

  如特殊情况无法当日返还的,应在申请时说明原因。

  5印章保管人应严格控制印章的外借期限,如在审批的外借期限内未及时归还的,印章保管人需与需求人隔级上级进行确认,并在流程上进行备注说明。

  6印章保管人应在《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审批通过后,方能外借公章或安排印章的使用。

  7印章保管人应根据《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发起的时间及事项紧急性、重要性妥善协调安排印章的外借及使用。

  8用印质量

  用印位置适宜、端正清晰,不得模糊不清;文件是两页以上的,除有特殊情况外,需加盖骑缝章;若文件内容有修改,则需在修改处加盖印章。

  9印章保管人应对印章使用、外借需求人、使用事由、签章所属公司、签章类型、签章文件名称、份数、使用形式、外借日期及返还日期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记录。

  10印章保管人不得私自外借、盖章,不得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外借、盖章,除经需求人隔级上级、印章保管人的隔级上级及法务部共同书面同意的,严禁在空白纸张及未批准文件、资料、证明上使用各类印章。

  五、特殊情况下的印章使用及外借

  1日常工作中的印章使用及外借

  11下述日常工作中使用印章的,在得到部门负责人的长期授权后,不需发起《公司签章

  使用审批单》流程即可到印章保管人处盖章,外借印章的,仍需发起《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借印章。

  财务部:提交给商务局、版权局、国税、地税、财政局、统计局的各种报表;办理退税;办理工资卡;12人力资源部:

  员工的入离职通知;人事证明,包括:工资、在职情况、婚姻情况等;新生毕业的等;员工职称评定;申购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的相关文件;

  员工因私使用印章的,包括:办理银行卡、购房贷款等。

  2合同及投标文件的印章使用及外借

  21合同及投标文件用章

  签署合同(包括销售合同和非销售合同)或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印章的,不需发起《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待合同审批流程非销售合同审批流程或标书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需求人即可到印章保管人处盖章。

  22合同及投标文件外借印章

  签署合同或投标需要外借印章的,需求人需发起《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并关联已审批通过的合同审批流程非销售合同审批流程或标书审批流程,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借印章。

  3公司明确规定可以不发起《公司签章使用审批单》流程就可以使用印章的其他情形。

  六、印章的销毁封存

  根据公司机构的撤销、变更或因使用时间过长受到磨损需要销毁或封存的印章,需由印章保管人发起《公司印章刻制销毁封存审批单》流程,由印章责任部门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及两个部门的分管副总裁审批后,印章保管人将需销毁或封存的印章移交给法务部,由法务部负责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将回收的印章证明或废止的印章进行封存。

  七、附则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

  2本管理办法由法务部制订、监督执行并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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