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7篇

时间:2023-05-29 14:20:06  阅读:

篇一: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行业资产规模占我国金融资产总量的80%以上,在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问: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请问为何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列为首要战役?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面系统的论述,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做好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以超常的预见力和深邃的洞察力,很早就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7年,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金融管理部门从同业、理财、表外业务三个领域入手,开展了多个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经过共同努力,银行业资金脱实向虚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金融内部的杠杆率持续降低,有100多家银行主动缩表。在全年新增贷款12.6%的情况下,银行业总资产只增长8.7%,增速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相当于在向实体经济多投入的同时少扩张约16万亿元。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以来首次收缩,同业理财比年初净减少3.4万亿元。银行理财因增速大幅下降而少增5万多亿元,银行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少增约10万亿元。表外业务总规模增速逐月回落,总体呈现收缩态势。交叉金融产品的野蛮生长趋于停止。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总体可控,但由于多种原因,仍然处于风险易发多发期,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不良资产反弹压力较大,相当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影子银行存量依然较高,违法违规金融行为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不健康现象和国际上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对金融体系形成冲击。由此构成的“灰犀牛”和“黑天鹅”隐患威胁着我国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在经济中具有核心地位,金融风险的突发性、传染性和危害性非常强。一旦发生大的系统性金融动荡,就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会干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达成。因此,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是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的体现。

  问:下一步银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点是什么?在方式方法上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根据中央要求,攻坚战的目标是要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围绕上述目标,银行业要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努力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三个方面的良性循环。为此,需要着力降低企业负债率,抑制居民部门杠杆率;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继续拆解影子银行;清理规范金融控股公司,有序处置高风险银行业机构;深入整治各种违规金融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顿隐性债务。

  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提出了战略目标,也对方法论作出深刻阐述。我们要结合银行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从全局上进行整体谋划。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必须在保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要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幕后工作,同时也要注重公开透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发挥好监管处罚的威慑作用。2017年,银监会共作出3452件行政处罚决定,在全系统形成强监管、严监管的氛围,银行业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有所提升。

  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监管部门将如何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答: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2017年,银监会着力推动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优化服务。全年境内新增贷款13.9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2万亿元。其中,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和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5.1%、42.3%、9.6%和15.7%,有力支持了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切实增强了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今年,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与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协调,推动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继续发挥好债委会作用,抓住“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推动企业降杠杆。提升差异化服务能力,有力支持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和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做实普惠金融,继续改进小微、“三农”金融服务,精准支持脱贫攻坚。积极推广绿色信贷,积极探索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深入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和官商作风,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问: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也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银行业改革方向是什么?

  答:通过这些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的股本结构多元化已基本实现,国有银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五大商业银行全部实现整体上市,各类股东遍布海内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占比分别达到43%、55%、86%。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规范的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没有同步跟上。既存在股东不作为、不到位,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发生了少数股东乱越位、胡作为,随意干预银行正常经营的问题。有的股东甚至把银行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肆意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复杂架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构建庞大的金融集团,已经成为深化金融改革和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的严重障碍,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深化银行业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加强股权管理和董事会建设。要厘清股权关系,开展股东履约和依法履职情况评估,加强对股东的穿透监管,大力整治隐形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强化董事履职评价、考核和问责,提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监事会的作用。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银行制度,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促进金融市场体系健康发展,通过整治同业业务,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把更多资金以规范形式引导到多层次股本市场和债券市场。

  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银监会系统打算怎么干?

  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在银行业系统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队伍头脑。2017年,银监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严格实行公私分开的意见和履职回避办法,开展了纪律专题教育,进行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曝光和专项整治。我们还根据实施情况,修订了监管履职问责办法,加强对监管者的再监督。去年,我们对重大风险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监管履职不尽责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问责党组织11个,工作人员69人,其中局级干部7人。对更多的相关人员采取了约谈和提醒等批评教育方式。同时,我们也大力提倡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职者免责,鼓励开拓创新、干事创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8年我们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增强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切实以管党治党的“严紧硬”改变监管工作的“宽松软”,为打好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篇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建议

  摘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针对经济发展阶段性变化和经济转型期风险易发高发的特征,要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按照“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有效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要把握经济转型期风险形成机理和传导机制,根据不同阶段风险集聚的特点,明确短期、中期和长期风险防控的重点和主要任务。要把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创新风险管理体制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覆盖金融、实体、政府、社会和对外部门五位一体的风险防范政策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关键词:攻坚战,总体思路,政策建议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思路

  针对经济发展阶段性变化和经济转型期风险易发高发的特征,要把握转型期风险形成机理和传导机制,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按照“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有效防范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

  (一)主动防范

  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都有一个从萌芽积累到最终释放的演进过程,若能在风险集聚阶段,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应对,就会显著降低风险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冲击。“灰犀牛”是指概率极大、冲击力极强的潜在风险。“灰犀牛”理论认为,风险的爆发并非发生之前的征兆过于隐蔽,而是因为人

  们的疏忽大意和应对不力,甚至不愿主动采取行动加以防范。“灰犀牛”比“黑天鹅”更可怕,人们往往在习以为常和麻木中错失了处置风险的最佳时机。

  主动防范,就是要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系统规划、稳步推进,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市场机制效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不同于风险的被动出清,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有总体的战略谋划。比如,在处置高杠杆率问题上,从控制杠杆增速、稳定杠杆率、调整杠杆结构到最后降低杠杆水平,就需要制定“去杠杆”的总体战略方案。

  (二)系统应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在不同领域之间传导和扩散速度明显加快,风险的传导机制更加复杂多样,特别是在全球化和开放型经济的环境下,加之互联网时代信息快速传播,市场预期迅速变化,这些都可能使不同风险之间的外溢效应更加明显,相互交叉传染和反馈放大效应更加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认识到,风险蕴含于经济转型之中,与重大经济结构性失衡是分不开的,各领域风险也不是孤立的,不能依靠碎片化的局部性措施来应对,而必须用系统性思维和网络化视角来防范和应对风险。

  系统应对,就是要有系统性战略谋划,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设计,事前加强风险的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与此同时,要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矫正重大经济结构性失衡,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修复资产负债表,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等系统性视角来制定防范化解风险的方案和实施路径。

  (三)标本兼治

  防范风险主要是针对迫在眉睫的当前问题,大多是临时性措施,属于治标性质,而要从治本上化解风险,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风险集聚往往是经济失衡和资源错配的外在反映,根本原因是结构性改革滞后和体制机制扭曲,必须从结构性改革中找出路。从国际经验看,1998年和2008年两次危机虽然都爆发于金融领域,但从本质上看,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实体经济的结构性失衡,导致金融领域的资源错配和风险的集中释放,最终必然爆发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后,西方主要经济体实施量宽政策,在短期内对实体经济起到了刺激作用,但结构性失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经济复苏的可持续性仍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

  标本兼治,就是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等基础性领域和关键性环节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在更高层次上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创新,提升我国的制度优势。在我国经济转型任务紧迫和市场经济制度尚不健全的形势下,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避免风险向政府集中和政府兜底的预期,坚持“花钱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

  (四)守住底线

  经济转型过程往往也是资产负债表重新配置和风险集聚释放的过程。如果我们对风险积累缺乏警觉,没有与风险赛跑的意识,风险就会不断集聚,积累到一定水平,就会集中释放,酿成系统性风险

  和经济金融危机。从国际经验看,东亚国家、前苏东国家和拉美国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都曾发生严重的金融危机,危机处置不当,经济转型受阻,就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守住底线,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防患于萌发之前,充分估计最坏的可能性。对最坏的情景一旦心中有数,就能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我们既要敢于面对风险,勇于担当,做“风险斗士”,又要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估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处置,确保不出现最坏的情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防范化解风险的阶段性安排

  经济转型期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必须根据不同阶段风险集聚的特点,明确短期、中期和长期风险防控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短期以处置金融和房地产风险为重点

  从短期看,金融风险和房地产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风险领域,主要表现为宏观杠杆率过高、金融资源错配和房地产资产泡沫等风险。这些风险积累到一定水平,或遭遇突如其来的外部冲击,就有可能形成风险放大机制,并迅速传导至实体经济部门,继而引发系统性风险。要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健全市场化法制化违约处置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补齐监管短板和监管空白,采取措施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控制增量,积极处置存量,防止金融存量风险集聚,进而出现流动性风险。与此同时,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采取措施抑制房地产泡沫,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酿成系统性风险。

  (二)中期以处置实体部门风险为重点

  从中期看,风险防范的重点主要是扭转实体部门杠杆率过高、全要素生产率下降、产业升级迟滞和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要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增强供给体系对需求结构变化的适应性,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促使实体部门发展从数量规模扩张为主的轨道转向质量效率提升的新轨道,重塑我国产业竞争力,促进形成新旧动力有序接续、协同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三)长期以建设现代风险管理体系为重点

  从长期看,政府部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滞后、风险管理能力不足是风险防范和应对的短板。风险管理是一个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理,而非仅仅是危机爆发后的应急处置。要加强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应对、风险处置等能力建设,降低风险成本和风险损失,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创新激励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建设现代风险管理体系,筑牢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石。

  三、加快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在应对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风险应对和管理机制。但也要看到,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仍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短板,需要加快“补短板”。对一个大规模经济体来说,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及时识别各种风险,有效管理各项风险,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机制,特别是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一)建立国家风险管理协调机制

  在现有体制框架下,风险管理通常是以各部门制定与实施政策为基础的,而各部门决策往往又局限于本部门的视野和职责范围,这样就会形成风险管理空白,或形成风险管理交叉重叠和部门的相互牵制,还会出现过分重视某种风险而忽视其他风险的情况。随着各领域风险关联度越来越高,风险的时空跨度和覆盖范围越来越大,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综合性风险管理协调机制。就我国来说,可以充分发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核心协调作用,建立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牵头的统筹协调机制。或可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下设立专门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机构,吸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参与,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风险评估,跟踪分析风险演变,发出风险预警信号,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提出防范化解风险的建议。

  (二)建立风险应对统筹协调机制

  要以完善国家风险管理体系为导向,建立各有关部门风险管理协调机制。做好风险信息共享,完善风险数据共享机制,提高风险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政策透明度,增强市场主体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效率。加强风险预警协调,动态把握风险演化和传导情况,做好风险预警预测分析,为制定风险应对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强化风险管理政策协调,避免风险监管套利和风险监管竞争,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三)建立风险隔离和缓冲机制

  风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风险传导链条的梳理,监测各风险部门的主要风险指标(如债务水平),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避免风险在某些领域的过度集聚和在各部门之间的无序传递,促进各部门资产负债表的再平衡。与此同时,在经济繁荣期,要注重建立各部门的风险缓冲机制,居民部门要控制家庭负债率,企业

  部门要运用好风险对冲工具,金融部门要提足风险拨备,政府部门要设立各类风险储备基金,进而降低各部门的风险脆弱性,增强各部门资产负债表的自我修复能力。

  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政策建议

  有效防范化解经济转型期的各类风险,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覆盖金融、实体、政府、社会和对外部门五位一体的风险防范政策体系。

  (一)有效应对金融领域风险高发压力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处于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应对风险高发的压力,需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要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加快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体制环境。

  1.重构金融监管框架。按照权力有效制衡、提高监管效率的原则,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按照“一委一行一局”,即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央银行、中小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模式推进改革。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跨业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地方批准的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打击本地区非法金融活动,协助中央监管部门履职,真正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2.加快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优化金融机构股权结构,综合考虑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效率的需要,调整国有控股的范围和比例。强化对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行为的监管,引导股东建立长期投资意识。探索和试点股权激励,将薪酬体系与金融机构中长期利润和风险挂钩。

  3.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适度扩大征信体系的收集和使用范围,将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借贷等民间借贷信息纳入征信体系,建立分层次、多维度的征信数据,提高对征信数据的再加工水平。完善资产登记(公示)制度,建立全国范围统一的租赁物、信贷资产、非标金融资产等的登记和公示系统。建立中小企业财务报表中心,由企业提供唯一的财务报表,供税务、工商、银行以及征信部门共同使用。加快建立覆盖全面、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4.营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宏观环境。适度提高金融风险容忍度,引入必要的“尽职免责”理念,防止承担不合理责任而引发机制性紧缩。打破债券市场刚性兑付预期,通过市场行为提升经营主体和个人的风险意识。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前提下,密切监控流动性,营造适度宽松的货币环境,满足去杠杆、去产能以及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正常的流动性需求。

  (二)有效防范化解实体部门风险

  实体部门包括企业和居民部门。防范化解实体部门风险,重点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处置企业债务,积极稳妥处置房地产风险。

  1.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国企业高债务问题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杠杆率是民营企业的两倍左右,是去杠杆的重点领域。目前,国有资产占我国国家总资产规模近一半,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避免出现大的风险,必须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实体部门防范和应对风险的重点。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推进

  国有企业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2.加快处置企业债务。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方式推动国有企业主动去杠杆,积极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新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鼓励具备条件的银行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引入创新机制开展债转股。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推进形成过剩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对僵尸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切实有效降低企业债务水平。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3.积极稳妥处置房地产风险。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采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反向调整的办法,逐步降低居民部门杠杆率。完善金融机构应对房价回落的压力测试机制,做好应对不同风险情境下的政策预案。释放正确有力的调控信号,引导社会预期回归理性。加快探索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适当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可在中央确定房地产税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空间,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房地产税操作方案。

  (三)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我国政府债务风险,突出表现为地方政府债务率高,特别是隐性债务快速增长,根源是过度依赖债务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必须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入手,从体制改革上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在增值税中央地方“五五开”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所得税实行中央地方“五五开”的可行性,逐步取消历史遗留的基数返还问题。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大幅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

  2.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按“堵后门”“开前门”的原则,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法制化管理,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实行全口径、各层级、全过程的信息透明,接受上级政府、同级人大、金融机构和全社会监督。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综合财力,严格控制下级政府举债上限,科学运用债务率、负债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对各级政府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管。

  3.全面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融资行为。全面清理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经营。政府不得干预平台融资行为,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及土地储备注入平台。平台不得以政府融资职能进行举债。金融机构不得接受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以担保函、承诺函形式提供的担保。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严禁利用PPP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不得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和最低收益。

  4.提高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通过划拨国有资本等手段补充现有养老金缺口。逐步推动养老保障体制从现收现付制为主向预筹积累制为主转变。建立政府强制性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个人自主性或商业性养老储蓄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在一定限额内给予第二、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计划税收优惠。大力发展商业性健康保险,有效缓解医疗保障资金和财政负担压力。

  (四)防范转型期社会风险

  经济转型期收入差距扩大、社会分化、阶层固化等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1.控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着力实现就业和发展机会公平,加大对普通劳动者和低收入群体在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扶持,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机制,保障人人都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强化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推进税收结构从间接税向直接税转化,进一步加强累进所得税的调节作用。

  2.完善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在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兼顾就业激励目标。加强低保与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的协调,减少简单叠加,提高保障效率。改革完善养老医疗基本保险制度,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3.提高社会纵向流动性。加大力度推进教育机会公平,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有质量保障的义务教育。提高高校招生的公平性和客观性,审慎对待自主招生等主观性较强的招生渠道,缩小直至消除经济、地区、家庭因素对招生结果的影响。打破地域、户籍、行业、编制、社会保障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五)加强外部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经济体量和影响力增大,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交互作用增强,外部风险对我国的外溢效应超过以往。要在维护我国核心利益的同时,灵活处理国际经济关系,营造有利外部环境。

  1.有效应对资本跨境流动风险。按照“放开汇兑环节管制,加强交易环节监管”的思路,有序改革资本项目管理方式,丰富政策工具。处理好资本项目开放进度及与其他改革措施的协调。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质量,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和指标体系,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双向监测。

  2.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积极落实WTO《贸易便利化协议》,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继续推进中美、中欧BIT和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谈判,通过相互扩大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加强共赢机制建设,改善同发达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投资环境。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建设自由贸易区网络。

  3.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主动适应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深刻调整,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和政治互信,通过平等协商、合作对话,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则。提高G20在全球治理机制改革中的作用,增强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大国的经济贸易联系,加强在国际事务特别是提供公共产品上的合作。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增强我国议题创设能力。

  参考文献:

  [1]刘鹤,2013:《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

  [2]世界银行,2014:《风险与机会:管理风险以促进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

  [3]米歇尔·渥克,2017:《灰犀牛:如何应对大概率危机》,中信出版社。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

篇三: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通过本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整治一批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类金融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排和帮扶解困一批债务风险企业,有效遏制当前金融领域风险事件突发、高发的势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天罗地网”平台、监管机构渠道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落实属地排查责任,持续开展以互联

  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为重点的排查和巡查,切实摸清机构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2.边界明晰。明确持牌经营是底线,无牌经营是非法金融活动的政策界限,严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3.重点突出。当前重点是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借贷和企业债务风险,要针对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企业债务风险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4.分类处置。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暂时未出险的也要摸清底数、限期清退。

  5.分工合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县银监办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县经济商务局是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在压实责任

  和工作机制上切实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金融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对本次攻坚战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辖区内重大金融风险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区域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要全面落实源头稳控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

  (四)时间要求。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时间暂定三年。

  二、重点任务

  (一)处非工作。

  1.开展风险集中排查。集中排查坚持全面摸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相关主体,全面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重大风险和应当发现的风险不遗漏。P2P网贷、房地产建筑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要重点部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顿。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7月-9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整治,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净化市场环境,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积案处置。推进重大案件和5年以上未办结案件的处置,列出重点案件清单,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人损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突出老年人群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要创新方式方法,以开展宣传月等形式,通过有奖知识竞赛等方式,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采取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理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

  1.掌握风险底数。要加快推进“天罗地网”系统的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利用“天罗地网”系统对P2P网贷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全网巡查,根据全市下达的8家注册地在丽水的P2P机构名单和21家域外分支机构名单,尽快组织力量,逐一进行甄别,摸清每家机构的业务性质、运行情况、存量风险、投资者人数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化解处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平台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疑似从事互联网业务企业的平台也要抓紧摸清底数、限期清退。(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金融办)

  3.做好信访维稳。要根据当前的金融风险的形势,建立信访工作专班,要根据信访维稳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属地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落实并回应诉求。要及时通报案件处置进展,强化投资者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努力缓解矛盾。要根据金融风险事件及时制定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情报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4.把好准入关口。进一步发挥“天罗地网”系统的作用,加强风险研判,筑好互联网金融“防火墙”。继续做好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金融”等16类字样。对于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市通讯发展办遂昌工作组)

  (三)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

  要全面对照《关于要求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后续工作的通知》(浙清整办〔2018〕3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

  向和风险导向,切实做好“回头看”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四)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

  1.尽快摸清底数。要聚焦民企中的大型骨干、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母公司等重点企业,以及各授信集中度高的企业,瞄准债券兑付、两链风险、上市公司流动性等突出风险点位,细致梳理企业债务结构、融资结构、风险结构,真实准确的摸清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情况,对企业风险进行研判。风险排查工作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内紧外松,防止过度炒作。(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要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摸排和管理指导,引导企业适度融资、理性投资、做强主业;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抓好重点企业风险摸排,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并切实承

  担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本次攻坚战由县金融办牵头协调,组织指导全县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县政府要以项目为主体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攻坚战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金融办汇总。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风险形势进行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加强考核问责。县金融办将会同县维稳办适时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要案或重大风险事件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8.07?

  【字

  号】东政办〔2018〕159号

  【施行日期】2018.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笫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

  “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水平,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并举、标本兼治,准确把握风险形势和运行特征,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筑牢金融风险防控网。

  (二)坚持脱虚向实。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入推进金融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规范引导,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三)坚持统筹结合。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化解显性风险与合理把控隐性风险、处置存量风险与控制新增风险、加强分类管理与防控退出风险统筹结合,实现对各类金融业务的全覆盖。

  (四)坚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提高金融综合竟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认真落实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有关要求,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加快补齐监管短板,切实提高监管协同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稳妥审慎。坚持防控风险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在实际风险处置过程中,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和力度,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风险处置平稳进行。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

  1.

  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金融领域准入管理,清理整顿各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严格遵守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全方位监管。建立复杂金融产品准入及跟踪评估制度,引导金融产品标准化、简约化、透明化发展。优化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任职资格审核,严格任职资格退出监管,依法依规限制具有不良记录者担任中高层管理及相关职务。(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

  建立全市金融风险清单。对全市金融领域风险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摸底排查,做到风险清、底数明,形成全市金融领域风险清单。从风险领域、区域、机构、大额客户、实际控制人或高管等多个维度梳理出重点风险源,明确风险表现形式,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事前事中防控预案、事后应对预案〕,落实风险处置第一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一步强化本地企业运行风险的监测预警,建立企业风险排查机制,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高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户籍和资金移居国(境)外的企业,全面摸底本地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风险状况,形成涉险企业分类名单,实施名单动态监测管理。(人行海东中支、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3.

  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各金融监管部门完善并落实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核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度。对重点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排查各类金融机构面临的各项潜在风险。定期开展全市信用风险排查工作,制定信用风险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指导银行业化解存量贷款风险,防范增量信贷风险。及时披露并制止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行为。金融机构结合金融风险清单进行现场

  检查,重点检查并约谈风险企业,并建立重点企业风险专档监测整改进度。建立重点风险挂牌督办机制,分级分类分层次处置化解。(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配合)

  4.

  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深入推进“信用海东”建设,继续在全市整体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农户建档、授信和评级工作;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区)建设和评定。有效运用各类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其它数据库,推动金融、税务、市场监管、司法等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深入推进金融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加强对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构建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大格局。各金融机构要充分依托社会信用体系,推广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创新信用产品,降低服务门槛。(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海东中支牵头,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配合)

  5.

  强化金融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公众金融风险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识别防范能力。加大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法治观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在保障媒体监督权和知情权的前提下,引导新闻媒体对金融风险化解处置进行客观报道和正面宣传,严禁歪曲报道和恶意炒作,防止不实报道引发过度恐慌从而加大风险化解难度,努力打造有利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二)积极稳妥防范处置全市突出风险点

  6.

  着力压降不良贷款总量。进一步提升不良贷款管控能力。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摸清家底、综合施策、控制增量、处置存量”的要求,严格贷款分类管理,持续监测逾期和关注类贷款。坚持“有保有控、区别对待”的差别化信贷授信政策,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形成新的不良贷款。实行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避免授信期限错配,防止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确保信贷资金回归实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呆账核销、债务重组、债转股及“老赖”人员责任追究力度,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化解存量贷款风险。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保护银行合法权益。(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7.

  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好不良资产处置功能,加大不良资产转让、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力度,开展银行不良资产、担保公司代偿资产收购业务,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机遇,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已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不良资产。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盘活信贷资源。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重组、转让、追偿、核销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通过追加担保、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措施缓释风险。建立金融案件审结“绿色通道”,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法院成立专门从事金融审判业务的合议庭,加快金融案件审判执行进程。加大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制裁各类规避执行、对抗执行行为,提高金融债权受偿率。(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国资委牵头,市法院、各金融机构配合)

  8.

  有序处置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充分发挥发债企业、地方政府、主承销机构和监管部门各自作用,主动作为,利用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处置债券违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债券违约风险监测和预警,作好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债券违约风险摸底排查,定期通报全市重点企业债券规模、期限和偿债计划,及时提示风险。推动债券发行企业做好债券期限和资金用途匹配管理,及时制定偿债计划,及时报告和处置风险。强化高负债企业债务约束,引导高负债优质企业发展股权融资,有序控制新增债务融资,防范化解企业杠杆率过高引发违约风险。建立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债券违约分类处理,完善“一企一策”风险处置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坚持“穿透管理”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债券投资纳入统一授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债券投资占比高的银行合理控制持债余额。依法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我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相关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归口管理,健全企业债券融资促进机制、规范报审程序、加强存续期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市国资委、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9.

  积极稳妥去杠杆。将国有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引导企业优化债务结构,逐步降低杠杆率。加强对高负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排查监测,采取综合措施防控债务违约。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主体责任。完善国有企业债务约束考核机制,引导国有企业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规范发债行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帮助国有企业认真梳理各种债权资源,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推动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落地实施。规范国有企业担保行为,设定担保规模、范围底线。规范国有企

  业投资行为,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综合融资能力。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同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合理续贷、展期等方式,帮助信用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防止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持续监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等指标,推进落实金融机构去杠杆,严格督促金融机构杠杆率达标,确保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强化金融业务风险防控,预防过度创新引发高杠杆化下衍生金融产品风险。根据经济新常态调控银行融资项目结构,合理控制证券投资业务和保险资金投资业务杠杆水平。加强期限配比管理,减少融资项目期限错配,确保金融业务(含表外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牵头,各国有企业、各金融机构配合)

  10.

  大力支持去产能。坚持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将低效运用的信贷资源腾挪出来投向高效领域,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着力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大量占用金融资源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方面法律法规,有序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区别对待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不同企业,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虽暂遇困难但仍能恢复市场竟争力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牵头,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11.

  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分类审慎处置,推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化解,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各级政府债务规模预算和限额管理,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全面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制止“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防止变相举债增加隐性债务。建立负

  债约束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政绩考核,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管理,县区政府对辖区地方政府债务总负责。强化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开展全市政府隐形债务核查,全面摸排债务底数,制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全面掌握本地区资产负债、还本付息、财政运行等情况,根据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准确评估本地区债务风险状况,跟踪风险变化,排查债务风险点,推进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评估的科学化、信息化;要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进行早期识别、及时预警、动态跟踪和科学评估。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等规范化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法合规开展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严禁接受地方政府担保兜底。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全口径监测,指导金融机构配合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明晰债权债务关系,防范债权悬空风险。(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12.

  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健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流动性监测指标体系,严格流动性风险审慎监管要求,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推动金融企业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调节本位。加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管理,保持优质流动性资产合理水平。金融机构之间探索联合建立流动性互助机制和资金调剂机制。根据市场动向和宏观调控需要,及时贯彻落实和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和基本稳定。(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13.

  着力防控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严查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层层嵌套,违规加杠杆、加链条、监管套利等行为。整治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及代销

  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加强对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保险资管等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按照中央监管统一要求和规则,探索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全流程市场准入、内部管理、托管清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穿透式、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严格交易对手、资金投向和限额管理,限制投融资比例、多次嵌套、重复加杠杆。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开展资金池业务、承诺收益、代客理财与自菅业务混合操作、内幕交易等行为。注重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加强现场检查和联合风险监测,识别和掌握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和底层资产,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终止过度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的产品。(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14.

  着力缓解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风险。财政部门要按照出资责任建立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加强资本管理,不断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担保代偿风险分担机制,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发生地县区财政、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担比例,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代偿,由担保机构、市级财政、合作银行、所在地本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分别承担。进一步提高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融资担保代偿力度。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与考核,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菅和风险管理能力。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担保公司配合)

  15.

  积极防控资本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及大宗交易监管,做好

  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回头看”主体责任。密切关注部分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积极采取重组、债转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化解风险。对重点直融企业加强监测,并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直融倩况进展,分析市场形势和潜在风险。及时了解掌握我市重点直融企业债券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兑付状况,并对存续期直融工具运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切实防止资本市场异常波动和风险跨市场跨行业交叉传染、扩散蔓延。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妥善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举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人行海东中支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16.

  严格防控保险市场风险。规范保险产品,优化负债结构,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提升保险保障作用。做好问题公司风险防控,防范化解案件风险影响。密切关注人身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情况,防控非正常退保和满期给付风险。依法妥善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加强分析和研判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隐患,作好防控和处置。坚决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保险业金融机构配合)

  17.

  有效防范房地产泡沫引发金融风险。坚持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推动去库存,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施总量控制和名单制管理,对已发生库存滞销、库存量大、去化慢的房地产企业逐步压降授信,对信用等级差、进入名单管制的房地产企业停止授信。对陷入销售困境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实力较强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收购。加强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管理,严禁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加强住房信贷管理,全面落实首

  付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真实性审核,严格限制信贷资金用于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信贷资金过度向房地产领域集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严控“二次抵押贷款”,坚决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18.

  切实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提升金融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和预警监测能力,增强重大网络安全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系统应对能力。完善金融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强化个人隐私、涉密信息数据保护。建立健全各类金融信息服务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金融机构配合)

  19.

  严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强境外合规管理,及时排查反洗钱和重点领域合规风险。防范跨境业务风险,加强国际收支监测预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做好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应急预案。强化跨境资金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假借贸易、投资向境外转移资产。加强对外投资安全审查。加强对外担保管理,防范内保外贷风险。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收支风险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外汇业务打击力度。严控“泛亚”“E租宝”“钱宝系”等输入性金融风险。(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0.

  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禁止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金融诈骗、高利贷、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地下保单、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逃套骗汇、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的监管,坚决清理查处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使用名称、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等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严禁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账户、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交易。规范民间借贷,坚决打击各类高利贷活动。加强各类广告监管,严禁金融机构、媒体、网络平台等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金融机构配合)

  21.

  有效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清理整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格执行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等负面清单制度。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严禁自筹行为。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严禁误导性、虚假性宣传。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成果,引导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合规经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2.

  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发行交易、资金管理等监管和现场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对不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开发的功能相同或相似的金融产品,按照统一规则标准进行监管。及时将线上线下各类新型金融业态纳入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再融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行为,坚决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作、利益输送、欺诈造假等违法违规活动。厘清公募和私募产品边界,严禁私募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违规向公众销售或公开交易。严厉打击保险市场销售误导、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理赔难等问题。(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3.

  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严格限制和规范金融机构多牌照经营,对已实行多牌照经营的金融机构,按照突出主业、内部分业、依规经营的要求整顿规范,其非主营金融业务必须严格准入条件,实行子公司法人制,实施更高的资本要求、组织复杂度、市场集中度、交易透明度、业务关联度等监管,达不到要求的要逐步退出。加强对金融机构最终控制人及资金来源合法性审查和监测,严格限制一致行动人投资行为。严禁非金融企业挪用挤占金融子公司资金。实体企业经批准所办金融机构,要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与金融板块,实行公司法人分业经营,建立防火墙,金融板块纳入监管,加强并表监管。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机构要逐步清理整顿、分类处置。(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4.

  加大失信企业和恶意逃废债务的处置力度。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对具有故意隐匿、转移资产和“假倒闭”“假破产”等恶意逃废

  债行为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建立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加强逃废债典型案例曝光,共同约束恶意逃废债行为,保护合法金融债权。要监测涉险企业的土地、房产、股权等权属的登记、变更、转让、过户、抵押等事项,限制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房地产过户、资产租赁、资产转移等手段逃废债务。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金融涉诉案件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开展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提高金融违约案件的执结率和受偿率。(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三)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25.

  完善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金融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完善金融资源调查、统计等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等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及关联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和信息共享制度,增强全市经济金融信息对称性,实现政府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信息数据的交流共享。(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统计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6.

  健全多方联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压力测试等手段,及时有效识别重大风险隐患。细化风险等级认定标准,制定分类干预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各金融机构要按月监测债务变化情况,按季度统计分析风险数据并报送各金融监管部门。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要在金融风险识别、衡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金融风险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设定

  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建立金融突发事件通报及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落实风险处置责任。(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7.

  建立涉险企业帮扶化解平台。建立海东市企业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金企合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客户脱困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我市国有企业债务偿还基金,化解企业紧急偿债风险,防止蔓延成区域性金融风险。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以政府主导,涉险企业和债权机构参与的企业帮扶化解平台,债权机构或符合帮扶化解标准的涉险企业,可通过平台向当地政府提出风险化解帮扶申请,提高重大风险应急帮扶化解时效。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受理化解帮扶申请,组织相关债权机构共同对涉险企业进行审计评估,第一时间掌握涉险企业的资产负债、公司运营、盈利前景、自救方案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帮扶化解,形成帮扶清单。对列入帮扶化解清单的企业,要协调债权机构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帮扶化解方案,明确化解具体措施,加强帮扶化解机制与司法程序的协调和对接,协同化解企业风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28.

  继续发挥“债委会”和主办行作用。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确保一致行动,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处置计划。对列入帮扶化解清单的企业,银行贷款占比数量较大的,各地政府要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建立主办行会商帮扶化解制度,由贷款最多的银行牵头,与企业签订帮扶化解协议,协调各债权银行统一行动,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实际研究建立续贷、转贷工作机制。根据银行债权

  人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分析债务企业潜在风险状况,分别采取重点帮扶、资产重组和依法破产等处置方式,支持优质资产做大做强,帮助困难企业脱困发展,退出僵尸企业保全资产。各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办行帮扶化解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督促债权银行建立帮扶化解方案执行台账,督导企业真实反映生产经营、资金流向等情况,积极开展瘦身自救,采取资产重组、存量盘活、收缩对外投资等方式化解风险,对执行不力的企业加强惩戒,切实提高帮扶化解实效。(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各金融机构配合)

  29.

  建立风险隔离制度。在开展帮扶化解过程中,各地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要协调各债权银行机构摸清帮扶化解企业担保关系链条,特别是对担保关系复杂、易引发连锁反应的企业,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理顺担保关系,防范风险传导。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要确定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防范风险扩散蔓延。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研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金融风险转化的渠道和表现形式,制定风险隔离措施,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止风险转化传染。(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30.

  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金融机构从职责、措施、保障、评价和监督等方面细化完善内控体系,严守会计规则和审慎监管要求,强化自身资本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保证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在内控中的定位和职责,强化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责任。探索建立控股控权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以及金融

  机构风险责任事后追偿制度。(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31.

  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和突出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督促金融机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金融机构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监控。规范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日常经营行为,加强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风险排查。(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32.

  着力解决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进一步减少甚至取消财政对竞争性行业的直接补助,支持市内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形式,保障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国土、环保部门要对不动产证登记情况、环保问题进行排查,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土地、环保相关手续,配合银行作好贷款抵押登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积极解决企业因抵押担保涉及的融资难问题。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33.

  强化风险应急管理。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制定和更新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处置金融风险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定期评估,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稳

  定。(人行海东中支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

  (一)成立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国资、财政、金融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及各金融机构的具体责任及工作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经济增长率、资产价格、企业杠杆率等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确定全市突出风险点和可能引发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提出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海东银监分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海东中支(具体成员及职责见附表)。各县区政府应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模式设立本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责任。各级政府作为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的笫一责任人,牵头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梳理金融风险情况,掌握总量、了解个案,定期分析、及早预警,制定预案、科学处置,统筹协调地区相关部门及监管分支机构开展风险化解工作,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政府有关部门、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要加强风险防范化解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金融机构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建立层次清晰的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经营风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企业化解风险、走出困境。(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配合)

  (三)构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

  局、市金融办、公检法等部门联动,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充分发挥协调统筹作用,健全联防联控联动风险化解长效机制。建立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三方金融风险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根据需要不定期研究分析企业信用风险、行业隐性风险等风险状况,提出防控政策预案,落实责任主体,防止金融风险积累。发挥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的监管职能作用,构建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监管协调工作体系,防范系统性、交叉性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自律、合规经营。(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相关行业协会配合)

  (四)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建立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与地方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合力,避免重复监管或出现监管真空。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监管协调,提升监管有效性,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及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要求,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统一清晰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市、县区两级联动的金融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金融监管力量配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能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五)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通过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化解发展中出现的风险。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体系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做优做强地方骨干金融企业。加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构建符合海东市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

  融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需求。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利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合作促进风险防范。(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六)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金融安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的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责,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中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管理人才,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附件

  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表

  单位名称

  职

  责

  市级领导小组

  1.组织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摸排、评估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的主要风险点;

  3.审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金融风险分类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4.领导和组织实施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及时处置重大风险事件。

  领导小组

  1.研究提出全市金融风险主要风险点;

  2.针对风险点,拟定各类金融风险分类防范、办公室

  化解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结合宏观经济运行环境、金融市场发展和金

  融监管政策等因素,及时分析研判全市金融风险形势;

  4.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并及时

  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

  5.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

  任务取得实效。

  1.对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监测预警,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并针对性地制定相关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市发展改革委

  2.组织实施职责内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防范化解国有企业杠杆率过高引发违约风市工业和

  险;

  2.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摸底排信息化委

  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定期通报市属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规模、期限和偿债计划;

  3.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完善市国资委

  “一企一策”风险处置方案,协调处置国有企业债务违约事件;

  4.对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事件化解工作进行

  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5.引导高负债国有企业发展股权融资,有效控

  制新增债务融资。

  1.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

  2.做好金融案件投资受损人员信访接访和稳控工作,防范、化解和处置投资受损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

  3.对重大金融案件侦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报告。

  1.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市财政局

  2.组织实施重大地方债务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査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3.建立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担保代偿风险分担机制,提髙政策性担保行业整体实力。

  1.防范房地产巿场引发的金融风险,开展房地市城乡

  产市场金融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2.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规划建设局

  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化

  解工作;

  4.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

  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向领导小组报告反映交通领域政府性债务情况;

  2.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市交通运输局

  案,实施职责内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

  3.加强跟踪检査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等。

  组织实施市内地方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的审计市审计局

  工作,及时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人行海东中支及各金融监管部门提供有关市统计局

  统计数据,加强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前膽性研究。

  加强对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管理,严厉市市场监管局

  打击金融业虚假广告宣传等。

  市信访局

  做好金融投资受损人员信访登记、处理等工作。

  依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推动加快金融案件市法院

  的判决和执行工作等。

  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涉市检察院

  及金融稳定的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

  1.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股权交易巿场、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市金融办

  2.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实施职责内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4.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登记托管、资金监测等制度;

  5.严格清理整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格规范互眹网金融广告,严禁误导性、虚假性宣传。

  人行海东中支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组织协调全市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3.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违约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4.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5.组织实施职责内重大债券违约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

  6.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不良贷款风险及影子银行风险等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2.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海东银监分局

  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实施重大信贷违约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

  4.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5.指导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紧盯市场形势变化、密切关注辖区资金动向和异常交易情况,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6.对保险巿场风险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严控保险市场风险,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7.组织实施保险市场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成立本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指导本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各项任务;

  各县区政府

  2.及时处置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3.拟定本地区地方金融风险分类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市级领导小组实施;

  4.査处地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纪人员和案件,并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5.开展本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过程中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矛盾调解和社会维稳等工作。

篇五: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市金融稳定,助推武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金融风险隐患整治台账。对我市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银行协解人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五包一”制度,随时掌握动向。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依托互联网开展房地产业务、保险业务、资产管理、第三方支持业务及类金融监管与互联网金融广告等七大类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实行销号管理。

  (二)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依托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涉众型经济案件现身说法,揭露非法集资危害,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氛围。

  (三)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非法校园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网络借贷、典当、租赁、小额贷款”等字样的企业、网站进行摸排,坚持“依法管理、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合格、整改、取缔”进行分类处置,对违规经营机构,严格合规审查,限期整改;对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引发问题的坚持依法处理。

  (四)加强类金融机构源头管控。按照《黄冈市类金融机构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对类金融机构,按照申请、评估、审查等程序,严把准入关,逐步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五)实现政银担企联动。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力度,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以内。

  (六)落实监管包保责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包干负责各自领域的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1.宣传工作专班负责制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保险协会、市金融工

  作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在各社区网格站摆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册、挂横幅、张贴海报、以案说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负责督办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LED广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交通局负责协调车站、公交车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电视台、微信号)持续登载播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工商局负责广告资讯信息专项清理。

  2.处置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人行武穴支行、银监办等部门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办法、金融应急预案等要求开展金融涉稳风险处置。

  3.排查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处非工作方案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对银行、保险、担保、典当、寄售行、投资商务咨询等类金融机构涉稳风险隐患开展摸排。

  4.稳定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做好稳定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各银行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由市银监办为牵头责任单位,以所涉银行机构为主进行处理,所涉银行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保险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由市保险行业协会为牵头责任单位,以所涉保险机构为主进行处理,所涉保险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类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镇处和相关部门负责。

  4.房地产类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市房产局负责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做好受害人安抚稳控工作。

  5.目前全市已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涉案投资人的安抚稳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维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饶雄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武穴支行、市银监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保险协会、辖区内各金融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1.宣传工作专班,负责人:黄红霞

  市银监办主任

  2.处置工作专班,负责人:程亦农

  市公安局副局长

  3.排查工作专班,负责人:饶雄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4.稳定工作专班,负责人:陈

  章

  市维稳办主任

  (二)加强排查。各成员单位要分类摸排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对排摸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无力化解的问题,提出处置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提出信访诉求,解决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加强信息报送。凡涉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等涉稳信息,必须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并及时启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解表

  附件

  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1.建立金融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推进措施

  (1)进一步开展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2)全面启动实施风险隐患整改处置和动态销号管理。

  (3)全面整治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及咨询,非融资性担保,小贷及2.全面治理非法吸纳公众资金活动。

  网络借贷等机构的非法金融活动。

  (4)全面整治房地产、教育、养老、专业合作社等易发生非法集资行业和领域的非法金融活动。

  (5)全面整治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2018年

  8月底

  市纪委监委,各镇处。

  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3.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和非法“校园贷”专项治理。

  (8)深入开展非法“校园贷”专项治理。

  (7)深入开展交易场所专项治理。

  2018年

  10月底

  市工商局

  董炽胜

  (6)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

  2020年底

  市人行

  刘江新

  办、市房产局、市保险协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市人行、市银监办、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市教育局、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2020年底

  饶雄俊

  2018年

  6月底

  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

  市公安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各镇处。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2020年

  6月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金融工作局

  (9)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风险意识和正确理财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陷4.加强宣传引导和源头管控。

  (10)全面清理非法和违规金融广告。

  (1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规范类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控制增量。

  5.增强担保代偿和转贷过桥能力。

  (12)加快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补充2019年

  担保资本金,以服务实体经济信贷融资。

  10月底

  供临时性周转资金支持。

  6月底

  市财政局

  孙卫东

  (13)做实做大转贷基金,为企业转贷提2018年

  阱。

  2020年底

  饶雄俊

  黄红霞

  市人行

  刘江新

  市金融工作局

  饶雄俊

  董炽胜

  市工商局

  市委宣传部、市综合执法局,各镇处。

  市银监办、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市国资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担保、市农保,各镇处。

  市银监办

  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重点任务

  推进措施

  (14)按照“清收一批、转让一批、续期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6.加快不良贷款处置。

  一批、重组一批、核销一批”的分类处置计划,推进不良贷款处置。

  (15)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协同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相关工作。

  2020年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人行,各银行机构,各镇处。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银监办、市人行、市金(16)加快金融债权案件的审理、执行,及时办理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手续。

  7.提高司法处置效率。

  (17)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市发改局

  文辉

  2020年底

  市政法委

  曾国凯

  融工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中小担保、市农保,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银监办、市人行,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市法院、市人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银监办,各镇处。

  (18)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及个人。

  (19)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多种形式增加资本金,确保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指标要求。

  (20)加强风险拨备,确保拨备覆盖率不低于监管指标要求。

  (21)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和人力配置。

  (22)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培养。

  2018年底

  2020年

  6月底

  8.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抗风险能力。

  9.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市财政局,各镇处。

  市编办

  陈耀民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各镇处。

篇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如何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市场经济体系的动脉。金融运行体系的安全、高效和稳健,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会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一旦发生金融系统风险,必然会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政治危机。

  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怎样保证金融市场既活又稳?笔者认为,要想打赢这场攻坚战,应该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金融市场制度监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完善权责一致、全面覆盖、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加强对金融交易的过程监管,做到对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做好金融信息统计分析,健全及时反映风险波动的信息系统,规范信息发布管理规则,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和流量,使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的监督掌控之内。

  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人员、金融治理、金融监管、金融调控的制度体系,完善政策对接,规范金融运行,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做好做强金融市场。

  二、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在健全金融风险监管制度的同时,着重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解决社会信用意识弱及信用建设难的问题。

  整合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做好金融信息统计分析,完善互联互通信用体系,依法增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经济发展环境。

  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企业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别是对债权人更要及时、全面、准确地通报经营状况。

  建立国家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将国家工作人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考核考评制度。

  推进金融诚信建设,建立对各种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有效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等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三、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举措

  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支柱。完善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体系。以宏观审慎为大局,以微观审慎为基础,以行为监管为支撑,实现三者既独立又协同的有机统一。

  深化准入制度、交易监管等改革举措,加强监管协调,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行为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两手协调配合。

  统筹金融管理资源,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强化地方监管责任,做到抓小抓早、防微杜渐。

  立足国情实施国际监管标准,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沟通交流,推动多边和双边监管合作,提升金融全球竞争能力,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

  能力,防范跨市场跨区域跨国境风险传染,营造有利于“走出去”的良好外部环境,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四、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大墙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推进和金融业态的创新拓展,各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许多新金融、类金融、准金融野蛮生长,金融活动的形式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金融风险的表现也变得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和复杂化。

  要想确保金融安全万无一失,就要对存在的金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采取得力措施有效进行干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金融发展稳定工作,强化监管意识,提高监管效率,确保风险防控耳聪目明。

  严格防控资产泡沫,果断查处各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和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和证券期货领域金融乱象,稳妥处置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大力推进企业“降杠杆”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主动有序释放风险压力,切实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市场规范运行,推动中国经济巨轮行稳致远。

  五、推动金融主业回归本源

  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

  按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要求,把更多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支持实体经济、扩大金融开放、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业务协同,发挥金融“输血”作

  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业的水平和能力,助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

  增强金融服务实业的灵活性和适配性,充分挖掘消费金融潜力,稳妥开发顺应消费升级趋势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提高消费贡献率。加大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加强内控管理、清理规范中间环节,政府强化银政企信息无缝对接,多方协力、多措并举,形成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五、加强金融机构队伍建设

  人才是金融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储备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是贯彻落实“人才兴国”战略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大力实施金融人才工程,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高端人才,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金融人才队伍,以增强金融发展活力,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为推动新时代金融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金融人才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指标的金融人才综合评价体系,做到“管住人、看住钱”,管住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人员,加强金融领域反腐防腐力度,建立监管问责制,由于监督不力、隐瞒不报、决策失误等造成重大风险的,要严肃追责。

  七、开展金融知识社会宣传

  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回归初心,知识宣教赋能社会”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金融知识,走社区、进校园、串社区、驻公园,深入社会,贴近群众,不断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提高宣传覆盖面,提升公众接受度和普及率,确保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借助网络媒体、网点宣传等渠道,展示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主题、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资料、选登典型案例、讲解金融业务、举办知识讲座等,以新颖活泼的形式,喜闻乐见的内容,普及金融知识,介绍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金融的危害性及其识别方法,提升老百姓对金融知识的各种认知,提高人民群众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教育广大人民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抵制不法分子的各种诱导蛊惑。

  需要强调的是,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是领导我国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党组织是金融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定不移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自觉维护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保障金融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干好一切工作,都需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是由我们党的阶级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党是无产阶级革命政党,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人民群众的期待就是为我们工作的前进方向。

  人民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同时成长为打击金融犯罪、治理金融乱象的生力军。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不管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只有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感知他们的期盼,取得他们的信任,得到他们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才能无坚不可摧、无往而不胜。

篇七: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重点攻坚任务

  〔一〕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稳住宏观杠杆率。加强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妥善处置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强化国有企业债务约束和管理。

  〔二〕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全面整治金融乱象,依法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化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金融广告监管,健全金融市场诚信体系。

  〔三〕实在防控不良贷款风险

  配合银监会,严控不良贷款增量。进一步提升不良贷款管控才能,强化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摸清家底、综合施策、控制增量、处置存量”的要求,严格贷款分类管理,持续监测逾期和关注类贷款。“有保有控、区别对待”的差异化信贷授信政策,防止盲目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形成新的不良贷款。推进建立结合授信机制,防止授信期限错配,防止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确保信贷资金回归实体。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呆账工核销、债务重组、债转股及“老赖”人员责任追究力度。

  〔四〕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压实工作责任,发挥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确保行业领域集资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五〕畅通金融信息共享机制。

  充分发挥数据共享效劳作用,建立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及关联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共享制度,实现数据信息交流共享。

  〔六〕强化金融风险早期干预机制。

  定期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做好互联互通,严格落实属地核查责任。

  〔七〕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事件快速反响机制,及时制定和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

  〔八〕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全面开展投资风险专项提示,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进步群众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努力提升宣传教育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完善政、银、企协调机制,金融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成员单位常态化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审批决策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监视问责制度,提升风险防控才能。

  作者的观点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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