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10篇

时间:2023-06-01 10:50:06  阅读:

篇一: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是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改进为现代化、智能化的方式之一。其旨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劳动力成本,同时也改进了生产方式的安全性和质量。下面将从实施方案的步骤进行阐述。

  第一步:确定托管项目的目标和优势

  首先,需要明确托管项目的目标和优势,这是整个项目的基础。目标可能是提高农作物产量或者改进作物的质量,优势则可能是节省劳动力成本或者提高农业生产的安全性。对于托管项目的确定,必须有具体的目标和优势指导。

  第二步:选取合适的托管农场和生产方式

  根据所选项目目标和优势,需要选取合适的托管农场以及支持该目标和优势的生产方式。托管农场的选取需要考虑其土地面积、自然环境以及设施条件等方面。生产方式则需要根据具体目标和优势进行选择,可能会包括自动化设备、无土栽培和温室种植等。

  第三步:设立托管项目的标准和指南

  为了确保托管项目的质量和可持续性,需要制定托管项目的标准和指南。这些标准和指南将规定托管农场的要求、生产设施的要求、生产任务的要求、质量检查的要求等,确保项目能够按照提前设定的目标和优势执行,同时也确保项目的最终产出达到业界标准。

  第四步:招募合适的托管人员并提供培训

  托管人员是托管项目的核心,必须从专业的角度进行精选和培训。他们需要拥有大量的农业生产知识和经验,并且对新技术和新方法有开发和创新能力。对于新手,应提供相关培训和知识普及,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其任务。

  第五步:监控和评估

  最后,在整个托管项目实施期间都需要进行监控和评估。监控将主要涉及托管人员的日常工作、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以及产品质量等

  方面。评估也同样重要,需对项目达成的目标和优势进行评估。

  总之,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实施方案,要从确定目标和优势、选取农场和生产方式、设立标准和指南、招募人员并培训、监控和评估等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实施。通过这些方案,我们可以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和现代化,为农业产业带来更加科学、高效的运作方式,同时也为世界各地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一个更安全和可持续的选择。

篇二: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一、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面积9236平方公里。海拔2089—1136米,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年降水量300mm左右,蒸发量2000mm。全县县辖10镇10乡,有251个行政村、6个社区、148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6.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2.59万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65万亩,年平均气温9.2℃,无霜期200天,日照时间2600小时,光照条件充足,农业基础条件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二、项目目标

  为确保粮食安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全县范围内的撂荒地全部耕种,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生产托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2021年完成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8.3334万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区指全县范围内的全部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全部熟化(已经耕种的不列入补助范围),包括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范围内的小麦、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根据本县农作物实际耕种时间进行机耕)。

  (二)制定标准。一是服务组织农机设备具体标准为:服务组织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5台,机耕农业机械每台具备日作业90亩以上能力,必须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二是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一是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服务组织。二是补助标准。为防止“政策垒大户”,接受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结合我县当地实际服务价格,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机耕环节服务补助36元/亩(机耕地是撂荒地、高标准农田生地熟化的给予补助,不是的不补助;费用短缺部分由接受服务方自筹)。

  (四)优选服务组织

  1.遴选服务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对2020年参与服务表现较好的组织应优先考虑,由服务组织总体负责项目实施,原则上每乡镇承接服务组织不少于2家(农机合作社和种植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对于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只选一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进行项目具体实施。

  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②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③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④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申报。2021年5月27日前,各乡镇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上报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备案(附件2)。6月7日前,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2021年6月10日前,由县经管局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监督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经管局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经管局要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并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具体抓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和内容的,需经农业农村局同意。

  (六)检查验收

  1.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根据实际实施服务情况,将托管服务合同(附件3)、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4)、经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核实的服务情况登记、公示表(附件6),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服务组织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

  2.乡镇验收:乡镇收到申请后,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填写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5),同时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

  县经管局。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县级核查:农业农村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材料复核后,对当季服务组织农业生产服务面积、补助金额进行统计汇总。

  (七)兑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和实施服务组织向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如绩效评价和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评价验收合格,再拨付补贴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各乡镇形成本区域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8),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局,乡镇对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照《县级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表》(附件7),收集整理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5月17日至5月25日)。项目涉及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和实施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签订服务合同(2021年6月15日至20日)。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质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补助标准、绩效验收和违规责任等。乡镇要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及时终止服务合同,充分调动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竞争性。

  (三)组织实施(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11月15日)。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托管服务工作,并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总结验收(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后,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9)》,并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经农业农村局核实后,填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10)》,以此作为项目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经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项目实施乡镇是落实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要把项目实施工作当作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强化资金管理。财政局要会同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农业农村局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篇三: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农作物机械化托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

  1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

  2020年“三农”领

  域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

  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力推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

  业绿色发展,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效益,根据农财两部《关于进一步

  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

  [2019]54号)和省

  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

  心为依托,联合当地农机服务组织,为小规模种植户提供农业生产全

  程机械化托管服务,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

  模经营,以整村推进方式,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

  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着力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

  不划算的制约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中的突出短板问题。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托管服务,小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接受统一耕整地、集中育秧、统一播种、统防统治、统一收割、统一

  烘干仓储等全部作业环节的服务。项目实施面积

  3万亩,在圩畈区五

  个乡镇实行整村推进、成方连片开展试点。综合考虑耕地面积、服务

  能力、实施条件等因素,具体安排如下:镇

  1万亩,乡

  1万亩,镇

  0.4万亩,镇

  0.3万亩,镇

  0.3万亩。

  三、服务主体

  以区域内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为依托,采取乡镇推荐,县农

  机服务中心审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作为试点项目实施

  主体,且必须具备:

  (一)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全程机械化社会

  服务达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以及

  服务人员。

  (三)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

  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证照齐全有效,能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服务对象

  托管服务对象为无机具、缺劳力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种植农户。由

  乡镇按照整村连片推进的要求,确定托管服务区域,实施主体与区域

  内接受服务的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机械化耕整地。地头地边整齐,田块平整无残茬,高低差

  不超过3cm高不露墩,低不淹苗。

  (二)

  机械化播插。

  (1)

  机插秧。集中育秧,秧龄

  20天左右,苗

  高15—

  18cm机插到大田的秧苗应稳、直、不下沉,漏插率w5%,伤

  秧率w5%,均匀度合格率〉85%。(2)机直播。播种均匀,漏播率

  w5%。

  (三)

  机械化防治。采用植保无人机、自走式喷雾器等先进装备,按照部颁《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根据病虫情报、防治技术,结合当

  地病虫发生实际,确定用药品种和施药时间,适时施药。建立田间防

  治档案。

  (四)

  机械化收割。适时收获,收净、脱净、不丢穗、不撒粮。

  联合收获水稻、小麦总损失率不超过

  3%,破碎率不超过

  3%,清洁度

  达到90%以上。割茬高矮一致,正常情况下割茬高度不超过

  25cm秸

  秆切碎长度不超过

  10cm。

  (五)

  机械烘干。色泽气味正常,水分控制在

  15%以下。

  六、实施步骤

  (一)

  制定方案,宣传发动。(3月

  15日—

  3月

  25日)。

  (二)

  服务主体遴选(3月

  25日—3月

  31日)。

  (三)

  服务对象确定(3)月

  26日—

  4月

  10日)。

  (四)

  签订作业合同(4月

  11日—4月

  15日)。

  (五)

  作业机具准备(4月

  1日—4月

  20日)。

  (六)

  作业实施(4月

  21日—11月

  20日)。

  (七)总结验收(11月21日—12月

  15日)。

  七、项目验收

  服务主体需提供作业服务情况登记表、服务合同、作业记录表、服务对象承诺书等材料,向所属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

  心组织验收,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采取随机抽查服务对象的方式,开

  展作业质量满意度调查,确定服务组织的服务面积及服务质量。

  八、补助标准

  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进行每亩

  20元补助。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

  服务组织,服务组织超出合同约定的服务面积不予补助。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托管服

  务试点项目是落实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一种新型农业社会

  化服务模式,是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路子,对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

  业转移,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促使小农户与农机农艺

  农信有机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培育农村新动能具有重要

  意义。对此,要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积极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

  服务的良好环境。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托

  管服务工作指导组,制定方案,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要加强服务价格指导、服务质量监测

  和服务合同监管,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

  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到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作业,严格按照

  2020年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序时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本辖区内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承担实施任务的乡镇农机部门要做

  好宣传发动,落实农机作业质量的监管,开展作业信息发布、统计、报送服务,组织农户签订作业合同,做好矛盾调处工作。托管服务主

  体要按照农机作业服务订单要求,合理配置农业机械,逐户签订托管

  合同,保证农机作业质量,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负责农机作业托管服务政策的解读,协调指

  导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并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制度建

  设、安全监管等农机化指导和服务。

  (四)形式多样,广泛宣传。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等方式,配合项目实施主体进村入户动员宣传农机作业托管政策,充分尊重广

  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

  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

  组织积极参与农

  业社会化服务。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全县农机作业托管服务任务

  落实,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

  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和虚报面积等弄虚作假行为,一

  经发现严肃查处。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规范做好项目验收。

  县农业机械服务心将严格按照

  2020年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服务

  序时工作要求

  ,对生产全程落实情况分阶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

  ,确保全

  面完成

  2020年全县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全覆盖各项任务

  ,考核结果

  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年度绩效考评。

篇四: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

  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

  管行动方案》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

  目,带动我县现代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有序推进农业生产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

  织统一管理,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进

  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提

  升我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

  持续利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

  务

  收到《通知》后,兴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强调要主动作为、以点破面,利用试点项目发现并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发

  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发展。同时

  要求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优化种植结构,突出杂粮优势,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提升农业质量效

  益,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重点扶持具有生产服务资质、有一定规模、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

  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具

  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康建华同志兼任。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确保项

  目落实。县财政局要协助农经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

  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县

  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

  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

  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督指导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

  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

  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现代农业发展服

  务中心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需经领导组同

  意,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强化资金监管

  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

  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

  定、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

  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10-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

  人员责任。

  (五)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

  宣传培训与入户指

  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六)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

  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

  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

  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

  农业社会化服务。

  -11-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科学制定服务环

  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县财政全力保

  证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以及因作业条件差而需要的配套资

  金,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产业基础比较扎实,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较快

  .主导产业突出,产业体系健全。按照“区域化、专

  业化、产业化”的要求,以建设全省杂粮基地县为目标,按

  照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遵循“稳定粮油、突出杂粮”的原则,在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5万亩(其中杂粮种植

  面积40万亩)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以粮食生产、绿色蔬菜、畜牧养殖、干果经济林、中药材种植为主导的产业格局。

  .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发展较快。全县农机具拥有量

  大幅增加。截至2021年底,我县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400余台,配套农机具总量达到900余台(套);全县机械化耕

  地面积、机械化播种面积、机械化收获面积、实施机械化深

  松整地作业面积比往年大幅提升。

  (三)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较快

  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

  模经营主体发育较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竞相发展,辐射

  带动能力强,农业集约化、组织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通过

  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组建农业园

  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

  截至2021年底,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86949余亩,土地流

  转的农户数达2579户,土地主要流向合作社、种粮大户(农

  机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截至2022年8月底,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合作社

  达到1855户,全县36个家庭农场被录入山西省家庭农场登

  记管理平台,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

  (四)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较好地满足本地市场需要

  县、乡、村三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县、乡两级分

  别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农业科技推广站等公共服

  务机构,负责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备

  案、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业务。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

  业合作社等经营性服务主体发育良好,服务业覆盖面广,服

  务形式多样。

  小杂粮、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经济林、中药材等经济作

  物作为兴县乡村振兴的区域性主导产业,也是兴县农业发展

  的主要增长点。在政府重视程度、农业产业基础、农业生产

  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等方面都非常适合搞农

  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试点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上下紧密配合,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基础

  上,在提高服务带动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升粮食生

  产的质量效益等方面开展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为推动我

  省农业生产托管快速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

  二、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服务小农户

  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

  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

  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把破解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

  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

  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

  位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三)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

  把提升粮食作物及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增

  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

  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服务,领域集

  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

  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更多的是

  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项目目标(一)服务项目目标

  重点聚焦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的社会化服

  务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逐步开展经济林、中药材等特色产

  业的托管服务。同时,鼓励积极探索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

  合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为

  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覆盖面积累经验。

  (二)服务体系完善

  通过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的实施,提高土地经营

  规模,使集约化种植技术和机械化作业得以广泛推广,减少

  劳动力和物资的投入量,提高单产水平。预计项目托管服务

  地块亩均收入将会提高4%。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服

  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对新品种、新技术的认知程

  度、运用能力和推广积极性有极大提升。提高服务效果,实

  现兴县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发展。

  (三)服务引导农户

  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要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

  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主体,引导农户依法自愿在

  村组内互换并地、联户经营、联耕联种,为农业服务实现规

  模经营创造条件,更好地解决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或者做起来不划算的事情。

  (四)服务带动增收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解决农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难题,确保农民种地收入的稳定增加,解除农民的后顾之

  忧,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当地农业服务组织谋职,都可以

  专心从事工作,最大限度地解放农村劳动力,缓解农业生产

  及高效设施农业用工不足的矛盾,农户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

  四、项目实施内容(一)项目任务

  按照《通知》精神,自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我县

  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需要完成托管服务面积2.17万亩以上,项目补助资金为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

  yGo(二)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补助产业

  项目实施补助主导产业包括:玉米、谷子、杂粮、薯类

  作物,经济林、中药材等县域农业主导产业。

  .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

  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

  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

  括旋耕、机播、锄草、防治、机收、土地深松深耕、捡拾打

  捆、经济林修剪、涂白、病虫害防治,中药材病虫害防治、机收、烘干等。

  .补助对象

  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原

  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

  补助规模不超过130元,县级配套资金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

  10%。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应合理确定每年享受补助

  的资金总量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充分尊重小农户独

  立经营主体地位,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

  业合作社发挥作用,积极推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集

  中连片,统一开展生产托管、统一接受耕、种、防、收等生

  产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鼓励对摞荒地开展托管作业服

  务,适当开展中药材、经济林的生产托管试点工作按照市场

  调查的价格,确定具体作业市场价格标准及补助标准如下:(1)

  土地深松深耕60元/亩(省、市补助24元/亩,县级配套6元/亩);(2)

  土地旋耕50元/亩(省、市补

  助20元/亩,县级配套5元/亩);(3)机播30元/亩

  (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4)防治

  30元/亩(省、市补助

  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

  (5)机收120元/亩(省、市补助36元/亩,县级配套12元/亩);(6)捡拾打捆70元/亩(省、市补助28元/亩,县级配套7元/亩);(7)经济林涂白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修剪70元/亩(省、市补助28元/亩,县级配套7元/亩)、防治(包括农药)

  30元/亩(省、市补助12元/亩,县级配套3元/亩)。

  .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

  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合同,明

  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及田间作

  业监控设备提供的数据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三)项目实施流程

  .确定服务组织。由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县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根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

  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

  行综合评估,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选择的服务组织应遵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农业生

  产性服务指南》开展服务,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

  少于5家,促进公平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

  效果。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

  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也可以结合

  实际二年评估一次。

  .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与用户签

  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

  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

  关服务。

  .拨付补助资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过程

  全程监管并组织抽查验收后,向县财政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

  算,县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

  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

  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

  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总结工作,分析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

  中心将对项目实施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

  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评估,并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撰写评估报告,给予总体评价,评

  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实施区域确定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贺建强

  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兴县2022年度农业生

  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篇五: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侯马市2020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意义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连接小农户的有效机制,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1、有利于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兼业化趋势,,发展农业生产托管,可以通过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有利于促进服务规模化经营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通过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服务,形成了既不流转土地经营权,又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满足了一些农户继续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同时让农户分享到规模经营的收益。

  3、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通过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业物化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降低生产作业成本;可以采用新品种、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

  4、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统防统治、科学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得到广大推广,有效的克服部分农户缺乏科学使用农资、绿色防控病虫害等先进技术困难,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基本结构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由,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项目目标、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流程、保障措施五部分组成。对项目任务、项目时间、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做了具体的叙述。充分的尊重了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的意愿。

  三、侯马市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政策解读由农业农村局经营管理站负责解读。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六: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按照《农业

  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

  农业生产托管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项目实施立足农业生产实际,聚焦水稻产业,结合农业

  生产服务短板,在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秸秆还田、烘干

  等环节上开展服务。以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

  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为主要目标;把引领小农户带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实施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实现现代化

  生产难题;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促进形成主体

  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有效促进农业

  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

  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托管的重点。坚持带

  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

  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二)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把突破小规模分

  散经营、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关键。

  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

  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

  产。

  (S)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把提升粮食生产效益作为

  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目标,重点服务水稻生产,增强粮

  食供给保障能力。

  (四)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

  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重点领域集中在农

  业生产托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托管长期健

  康发展。

  (五)坚持服务资金补助标准。进一步突出服务小农户,承接主体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承担单环节服务的服务主体享受补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

  多环节服务的服务主体享受补助累计不超过20万元,防止

  政策垒大户。

  三、建设内容

  (一)项目任务

  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给予

  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

  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IOO万元、任务面积1.36万亩。

  (二)项目管理

  L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以水稻为主要实施作物,因地制宜选

  择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

  环节,重点支持水稻生产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稻

  谷烘干等生产托管环节。

  .服务主体遴选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能力作为项目实施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是指依法在

  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

  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

  服务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协会、公司等多种形式

  的市场主体。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

  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

  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

  及其他与农业生产相关能力;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

  立的会计核算、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

  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受社会化服

  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

  的其他条件。原则上,单环节承接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

  .项目实施

  承接服务主体确定后经公示无异议便可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开始作业时,应提前一天告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履行面积核实职责,安排

  专人进行作业跟踪、核实,作业时服务主体同时启动远程电

  子监测设备,以平台数据监控基准进行年底验收审核。

  .资金兑付流程

  项目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服务主体,具体流程如下:

  (1)服务主体需如实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量

  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涉及农户的服务合同(附件3)、满意度测评表(附件4),现场作业照片(拍照需要用到水

  印相机,有备注时间定位地点)装订成册。经所在乡镇核实

  填报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实际作业量核查表(附件

  5),服务主体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资金申报表(附件

  6),报送至项目办(所有表格和资料一式4份)。

  (2)项目小组办公室收到服务主体的补助申报材料后,组织项目审查、验收,并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验收表

  (附件7),公示无异议后,拨付相关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标准

  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安排及完成面积概算:2022年项目资

  金100万元、任务面积1.36万亩,主要补助水稻的统防统

  治、秸秆还田、稻谷烘干等服务环节,预计完成农业生产托

  管面积约13.57万亩次、完成稻谷烘干服务L5万吨。具体

  如下:

  (1)水稻生产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40万元,占项目资

  金的比例约为40%,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4元/亩.次,服务

  大户每亩补助3.5元/亩.次(单季不超过3次),预计完成

  面积11.5万亩.次;

  (2)水稻秸秆还田补助30万元,占项目资金的比例约

  为30%,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18%,服务大户每亩补助14.5元,预计完成面积2.07万亩。

  (3)稻谷烘干补助30万元,占项目资金的比例约为30%,服务小农户每亩补助按湿谷每吨23元,服务大户补助20元,可服务稻谷烘干预计L5万吨,或按实际生产使用电量的50%左右进行合理补助。

  项目最终补助标准按照项目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总量

  确定,环节资金按服务情况可以相互调节使用,上一个环节

  资金未使用完的直接移入下一个服务环节使用。如果各环节

  的补助资金未及时使用完,可以将结余转入下一年度的服务

  补助。

  .资金补助要求

  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对服务主体在水稻生产过程中各项服务环节补助按

  照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监测到的作业量来确定作业面积(除稻

  谷烘干外),同时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面积必须大于所有作

  业量的60%(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权确认小农户面积),稻谷烘干的小农户补助资金也必须大于所有作业量的60%,如服务小农户面积或烘干吨数达不到60%,按照倒推法测算

  认定(即小农户面积(或吨数)/60%认定),多余面积或烘

  干吨数不予补助。经过项目领导小组验收后,根据实际认定

  的作业面积,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

  业量是指服务主体对外服务的作业量,不包括为自己服务的作业量,也不包括服务主体自己拥有该项服务能力却相互聘

  请、交叉聘请服务主体提供服务的作业量,还不包括对本县

  范围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对服务主体采取造假行为骗取补

  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和享受

  财政支农补助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

  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

  村局、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

  农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股、种植业管理股等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是加强项目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行

  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订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

  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生产托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补助资金

  拨付审批制度;积极推动项目公示制度,对服务主体条件和

  补助标准,特别是实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要进行公示;及

  时收集整理有关档案资料,做好检查验收、绩效评估等准备。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形成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的有

  序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制订实施方案,组织日常

  平台监管,对服务主体现场审核及检查验收、调度和反馈情

  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指导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主体审查申报及项目实施的真实性

  审查及公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在范围内营造农业生产托管

  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

篇七: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按照X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X农办经发〔201X〕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X县位于X省东部,太行X麓。全县国土面积2110平方公里,辖7镇7乡2个管委会206个行政村,总人口22万,其中农村人口15.6万,占到全县总人口数的70.91%。目前确权耕地面积93.04万亩,承包农户数4.47万户,宜林宜牧面积130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截至目前我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93811千瓦,其中大型拖拉机3812台,玉米收割机618台,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7.01%。

  近年来,在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机械作业面积逐步扩大,但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程度还不高,特别是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覆盖率较低,因此在全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于提高全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示范区域要求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机械利用率

  达到79%,促进我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进程。二是实现环保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结合。三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四是寻找、培育服务主体,带领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的现代农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环节。201X年承担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试点项目乡镇4个。平头镇、平舒乡每乡镇项目资金100万元、完成服务面积20000亩以上;南燕竹镇、解愁乡每乡镇项目资金60万元、完成服务面积12000亩以上。项目主要针对玉米机收、机耕(秋)、秸秆还田三个环节进行补助。今年计划完成作业面积64000亩。

  (二)项目实施标准。今年省农业厅下达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00万元,加上去年结余20万元,今年共计实施项目资金320万元,择优选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比较好的6-10个服务组织实施连片作业,制定规模上限。原则上实施区域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500亩,要整村整乡推进。

  (三)优选服务组织(9月25日—10月7日)。1、通过电视公告或网络传媒公开招募托管服务组织报名,县农经中心聘请专家和服务区域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对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评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要通过公众网站或电视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2、县农经中心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3、参与此项目的托管

  服务组织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五是服务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四)监督项目实施(10月8日—11月15日)。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按照下达任务指标,监督服务组织和农户于10月15日前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原则上在11月15日前完成作业任务,作业单位要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县农经中心负责试点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县财政局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3万元(托管面积约600亩)。

  (五)检查验收(10月20日—12月15日)。乡(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乡(镇)、村对服务组织

  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县项目领导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兑付补助资金(12月16日—12月31日)。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县农经中心在会同县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及时汇总有关资料,组织服务组织到县财政局报账,县财政局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七)绩效评价(201X年1月1日—1月15日)。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县农经中心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和201X年工作计划,在201X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并书面申请省、市对201X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的责任主体,成立领导组,政府县长史洁任组长,副县长李二平任副组长,财政局、农经中心、农机局、平头镇、平舒乡、南燕竹镇、解愁乡等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中心,农经中心主任王爱保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财政局主要承担项目资金

  的安全使用,农经中心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聘请农机等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乡农经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保障工作经费

  县政府确保安排5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试点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四)严格资金管理

  农经中心要建立以《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核验汇总表》、《支付表》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档案”;财政局要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台账。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

  (五)搞好服务宣传

  农经中心根据试点项目实施需要,会同乡(镇)、村及相关部门做好试点项目实施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试点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篇八: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指导实施好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和服务规模经营,结合我市实际,就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

  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当地主导产业和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目标

  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生产,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项目任务

  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完成托管服务补助面积8万亩以上。

  -2-

  (三)项目补助要求

  1.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的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

  2.补助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3.补助标准。项目县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托管服务市场发育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防止“政策垒大户”,试点县要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补助标准在上述原则范围内由各试点县结合实际制定。

  4.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四)项目实施流程

  -3-

  1.确定服务组织。项目试点县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县选择的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项目试点县(区)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2.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4.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由项目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县(区)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工作,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实施的耕地面积、作物、环节、市

  -4-

  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等内容。

  6.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将对项目实施县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试点县确定的重要依据。

  7.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试点县坚决退出试点范围,对工作推进有力的试点县适当增加补助资金,对已形成稳定社会化服务市场、市场机制可有效发挥作用的支持环节或实施区域,鼓励试点县探索支持环节退出或降低支持标准、以腾出资金调整或扩大试点区域范围的机制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试点项目县(区)农业农村局是实施落实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以本级农业农村局文件印发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县级农业农村关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实施主体的项目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

  (二)强化实施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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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要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鼓励探索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县要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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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组织实

  施方案

  为保障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

  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扶持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整村推动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升农业综合效

  益和竞争力,促动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项目目标

  上级下达我县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是5.6万亩,下达补助资金433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推动我县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稳定粮油等作物面积,提升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有效促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健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得以发展壮大,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组织小农户土地集中连片,推动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引入农业发展大格局,加快补齐现代农业的短板。项目实施与发展集体经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相结合,探索农业全托管服务模式,提升村两委发展集体经济水平,消除合作社“空壳化”现象,引导项目区内农民群众在以后没有项目补助的条件下仍能自觉地成方连片的接受托管服务,享受土地规模经

  营带来的效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项目实施坚持突出服务小农户、重点服务大宗农产品原则。安排服务小农户面积3.4万亩以上,占总托管面积的60%以上,其余面积安排服务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服务小农户面积安排上,优先安排省定扶贫重点村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村;在服务新型经营主体上,重点选择以下几类:一是村党组织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在当地有示范带动水平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是对老宅基地、围村荒地实行复垦的承包人。

  1、任务分解

  本项目任务分两局部实施:(1)玉米生产全环节托管服务。重点支持沿黄镇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安排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施的玉米生产全托管服务。原则上一个村的全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500亩,上不封顶,以3月底以前各村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合同面积累加,到5.6万亩为止。(2)玉米生产多环节托管服务。玉米生产全托管服务面积缺乏5.6万亩的,再安排其他镇(街)实施玉米生产多环节托管服务,根据剩余面积确定实施镇(街)数量。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以上两局部托管服务意向面积,划分4个标段,每个标段计划面积1.4万亩左右。项目承担镇(街)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组织各村实行报名,适时安排农业托管服务主体与村组织及群众代表洽谈磋商,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洽谈

  情况统筹确定具体服务面积。

  2、服务环节及补助标准

  本批托管服务项目围绕夏玉米生产展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施玉米全托管的,统一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75元/亩。其他实施多环节托管服务的,具体为:(1)玉米种子及播种作业;(2)玉米追肥及施肥作业;(3)玉米病虫草害防治农药及喷洒作业2次、(4)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或秸秆离田)。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托管服务

  合同时,从以上四个服务环节中任选其中三项。具体补助标准以签订

  服务合同为准,合同服务价格在240元/亩以上的,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72元/亩;合同服务价格在240元/亩以下的,财政资金补助占

  比为30%。

  3、时间任务节点

  3月31日前,落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托管服务面积,4月15日前,落实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批准后。4月30日前,完成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服务对象的筛选确定工作,以及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托管服务主体,并在公共媒体公示等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的合同签订工作,6月30日前委托第三方对合同面积实行测量。6月底以前,完成种肥同播或玉米追肥工作。6月中旬至9月中旬,根据玉米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及气候因素,完成2次农药喷洒工作,需实行第三次喷施农药的,由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协商解决,不纳入补贴范围。根据玉米成熟情况,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自行商定机收时间。10月底前,对玉米托管服务项

  目组织检查验收。

  (二)制定标准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组织应具备的标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

  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水平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水平,从事统防统治服务的要有专业植保技术人员;(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动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选择的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很多于3个,鼓励服务组

  织跨区域展开服务。

  2、托管服务应达到的标准

  (1)农作物耕翻、播种环节,根据农作物种子生物学特性、当

  地气候、土壤墒情、天气变化等因素合理安排播种时间、播种密度、播种深度。服务组织根据自身服务水平,对所托管服务面积从开始服务到结束,该环节服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7天。(2)机械收获环节,服务组织根据农作物的成熟度,结合自身作业计划,气象变化等因素,提前3天与托管对象商定收割时间。服务组织完成对所有托管对象的收割作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7天。(3)服务组织与托管对象合同上

  约定的其他服务标准。

  (三)优选服务组织

  1、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托管服务主体

  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很多于3家。对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服务组织实行媒体公示,并公示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2、签订服务合同

  对政府采购确定的服务主体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首先项目实施单位与服务主体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各服务主体依据招标排名次序由高到低选择项目标段;然后服务主体与托管服务对象实行对接谈判,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要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即时将相关材料

  上报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提供生产托管服务

  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监督项目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的主管部门,要即时掌握作业动态,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等。项目实施中要强化服务质量监测,畅通服务质量投诉渠道,即时调处化解纠纷。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

  不到合同要求的,按照合同约定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检查验收

  听取财政、审计等部门意见,本季玉米机收完毕,所有托管服务

  环节结束后,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行检查验收。第三方项目检查验收分两步实行:第一步在中标服务主体与村组织签订合同后、托管服务实行前,对合同约定服务地块确定位置、测量面积;第二步在所有托管服务环节结束后,第三方抽查接受服务农户,核实享受补助的服务环节、服务面积、价格、满意度等情况,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托管户

  数的5%。

  (六)兑付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主体在作业环节结束后收取农户服务费时,应先行扣除农户按比例享受的补助资金,在全部服务环节结束后申请检查验收。验收成功后,项目实施单位即时汇总相关资料,到财政部门报账,财政部门对资料的合规

  性实行审核,无异议后,即时把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主体。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对实施内容展开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实行检查,展开绩效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迎

  接省市项目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作为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项目承担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建立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并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技术专家指导组,展开项目技术指导。项目实施涉及乡镇也要成立相对应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区域内的农业生产托管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为按时保质完成好我县第二批农业生产托

  管服务项目,县政府安排不低于20万元的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

  作指导,项目实施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三)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增强对服务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设置箱,即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增强托管作业过程的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即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

  展。

  (四)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增强沟通,形成合力,完善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

  纪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广泛宣传托管意义,大力营造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

  增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

篇十: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关于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全区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转变,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xxx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试点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下达xxxx年农业生产托管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以及省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区辖x乡x镇x个街道办、xxx个行政村,耕地面积xx.xx万亩,全区粮食播种面积xx.xx万亩(其中玉米面积x.xx万亩,占粮食作物种植总面积的xx.x%)。

  截至xxxx年底,我区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xx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xxx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xx台,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x.x万千瓦。全区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xx.x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xx.x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x.x万亩。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及任务

  以玉米、马铃薯、杂粮等产业为主,引导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现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道路,着力解决小农户分散化生产问题。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xxxx年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x.xx万亩(其中:信义

  镇xxxx亩,吴城镇xxxx亩,枣林乡xxxx亩),发放补助资金xxx万元(其中:中央资金xx万元,市级资金xx万元),推动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快速形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全区范围内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二)补助作物品种。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

  (三)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机播、机收、机耕、秸秆还田、旋地以及玉米机械化烘干等环节。

  (四)补助标准。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补助标准不得干扰我区农业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xx%,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xxx元;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和面积不少于xx%,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个补助金额不得高于x万元。服务组织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具体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1)机耕作业服务成本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2)农作物的机播服务作业成本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3)秸秆还田(或捡拾打捆)服务作业成本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4)农作物的机收服务作业(包括运输),玉米成本x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马铃薯成本x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谷子成本x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x元/亩,杂粮成本x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5)玉米烘干作业服务成本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6)玉米青贮服务作业成本x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7)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成本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8)农作物苗期管理、中耕、追肥管理作业服务成本xx元/亩,财政补助资金xx元/亩,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xxx万元全部用于以上环节,单环节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xx%,环节合计财政补助资金每亩不超xxx元,补助农田面积x.xx万亩,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

  (五)托管服务效果及标准。

  1.作业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托管环节作业到位。

  2.耕要深浅一致,纵到边横到面,不留死角,作业面平整。

  3.种要下籽均匀,深度适当,不断点,不遗漏。

  4.防要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机械平缓作业。

  5.收要做到无明显漏收漏割,籽粒破损率在最低范围内。

  以上标准在不适宜机械大面积作业等情况不参照。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印发宣传资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上级有关试点工作政策精神,讨论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优选服务组织。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农经部门及所涉乡镇(街道办)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情况,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确保服务效果。要通过公众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

  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营,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

  6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我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三)签订服务合同。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作业标准、验收方式等,同时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区农经中心及所涉乡镇(街道办)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检查验收。乡(镇)、村在服务组织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进行核实验收(见附件x),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乡(镇)、村对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把关负责,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区项目领导组不定时对各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区抽验农户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x%,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或年底完工后兑付补助资金。区农经中心对服

  务组织或村提供的每一个服务环节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见附件x)不得拖延。

  (七)监督项目实施。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委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验收作业面积工作。项目村负责本村项目任务实施,按照下达任务指标,监督服务组织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组织完成作业任务,作业单位要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见附件x)。区农经部门负责试点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组织协调、督查验收工作。区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

  (八)总结及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所实施乡镇要及时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将绩效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区农经中心,区农经中心汇总总结上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并书面申请省、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经中心,农经中心主任李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区农经中心、财政局等成员单位抽调。领导组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领导工作,财政局主要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农经中心主要负责项目工作日常事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聘请农机等专家顾问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做好项目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

  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区乡农经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三)保障工作经费。区财政安排项目前期不低于x万元

  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试点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四)严格资金管理。农经部门要建立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核验汇总表》、《支付表》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档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受益人最终是小农户,不得抵扣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任务不得兑付补贴资金。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挪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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