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最新财务软件管理制度3篇

时间:2023-06-06 13:40:03  阅读:

篇一:最新财务软件管理制度

  

  财务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保证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范和有序开展,深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应用,使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及系统管理人员、系统操作人员。

  3.0职责和权限:

  3.1财务部是是财务软件的使用部门。

  3.2财务人员是系统的具体操作者。

  3.3系统管理员负责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4财务人员对各自的密码严格保管,不得泄露给其他人员。

  4.0定义:

  无

  5.0内容:

  5.1财务软件运行中的岗位管理

  5.1.1岗位设置。根据会计核算与管理需要,设置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三类工作岗位。系统管理员由财务管理部指定人员兼任,也可由公司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软件操作人员指财务管理部各岗位的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担任。

  5.1.2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5.1.2.1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5.1.2.2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岗位操作人员建立账套和报表系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5.1.2.3负责设备的管理,财务软硬件的安装、维护及日常故障的排除。

  5.1.2.4硬件的管理与维护,主要包括服务器、各操作终端、打印输出设备。

  5.1.2.5在软件技术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设定会计核算岗位、科目编码数据库的建立、软件试用等业务的初始化工作。

  5.1.2.6负责定期对电算化数据资料的备份。

  5.1.3软件操作员管理职责

  5.1.3.1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一般指令的使用方法,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并能够熟练运用;

  5.1.3.2掌握所使用微机及附属设备的基本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

  5.1.3.3操作人员只能在操作系统管理员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使用软件的功能,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5.1.3.4操作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非授权人员,不定期修改自己管理的计算机口令;

  5.1.3.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进入系统时必须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登录,工作完毕后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退出操作系统;

  5.1.3.6出纳员和复核员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严格按照网上银行操作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妥善保管自己的密钥,不定期修改网上交易密码,确保本单位银行资金的安全。

  5.1.3.7办理网上远程纳税认证时,操作员持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操作结束后及时退出系统。

  5.1.3.8各操作员关机前一律要退出财务软件系统,返回工作站的操作系统管理页面下。下班离岗之前应切断总电源,以防止线路故障发生火灾。

  5.1.3.9操作人员年末负责打印所分管会计科目的分类账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1.4档案管理员管理职责

  5.1.4.1全面负责财会电算化形成的磁性数据档案管理,负责财务软件生成的纸质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5.1.4.2对磁介质会计档案按规定和要求妥善保管,做好防磁、防尘、防潮、防火等相关工作;

  5.1.4.3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数据的定期备份工作,负责保管信息管理员备份形成的磁质,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5.1.4.4月末检查所有凭证是否有缺号情况,按时完成全部账簿机内的记账工作,记账完毕后进行结账工作;

  5.1.4.5年终审计结束后,负责将数据介质和纸质会计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

  5.2计算机硬件管理

  5.2.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专用于运行账务处理软件和常用办公软件,任何人不得用于电子游戏、不得用于对外服务;

  5.2.2配备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终端,要严格建立管理台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非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移动微机设备和网络信号线;

  5.2.3各操作员要爱护办公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机器设备,外来人员未经本部门领导允许,不得使用任何一台办公自动化设备。

  5.3软件管理

  5.3.1财务系统软件无论是自行开发还是委托开发,均要视同会计原始档案,保管期限是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之后的五年,对在用的系统软件不得擅自修改。

  5.3.2软件修改必须在硬盘上进行,修改完毕的软件统一安装到各终端后应及时拷贝归档,归档软件应和系统现运行软件保持一致。

  5.4数据管理

  5.4.1为了保证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安全、正常、可靠、稳定运行,公司信息中心配备专职的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

  5.4.2系统管理员负责对财务电算化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形成备份数据文件不少于两份,分不同的场地进行保管。即当天的数据备份到两台计算机上,当月的数据至少要复制到两套存储介质上,一份送交财务管理部保管,并由财务管理部建立台账进行登记,一份留存信息中心,年末所有备分,一份送交财务管理部保管,一份移交档案处存档。

  5.5财务信息化病毒防护

  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病毒防范制度,主动配合反病毒工作。公司信息中心应定期发布杀毒软件病毒库、操作系统补丁,及时对财务信息化系统的计算机进行病毒库升级、查杀和系统漏洞修复。对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内部软件特别是工具软件及时进行升级。

  6.0其它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篇二:最新财务软件管理制度

  

  财务系统管理制度

  (二)财务系统硬件的购置

  首先由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硬件需要量申请,再由集团行政部进行选型和市场价格调查的工作,选择性价比好,商品质量高的品种和售后服务好的商家签订合同,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购置。

  正,会计软件参数调整和会计数据的更正恢复等工作。会计软件的程序修正和会计软件参数的调整由金蝶公司技术维护部负责,会计数据的更正恢复一般由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得进行维护操作,维护人员实施数据更正与恢复必须作好详细记录。

  3.操作使用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金蝶财务软件”的原设计功能未正常实现(如套打控制不准确)时,立即作详细记录后报告系统管理员。

  4.财务部门在收到修正程序或调整参数后的正确软件时,应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安装和运行测试,正常后才能交操作使用人员运行。

  5.由于凭证填制或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数据的错误只能通过凭证更正方法进行数据的修正,不得通过维护操作给予修正。

  6.下述情况下维护人员才能实施数据修正工作。

  6.1.未录入年初余额或年初余额未平但已记帐。

  6.2.记帐时中断。

  6.3,错误操作引起的数据错误。

  7.一般情况不允许实施数据恢复操作,只有当硬盘数据已破坏,并无法修正或更换硬件设备时才能实施数据恢复操作。

  8.数据修正与恢复的程序。

  8.1.系统管理员对金蝶公司维护部提出数据修改和恢复要求。

  8.2.系统维护部人员在系统管理员或财务总监的授权下修正或恢复会计数据。

  8.3.系统管理员对检查修正或恢复后的数据,确定准确无误后通知操作使用人员。

  9.财务部门在开始使用会计软件后必须做好多套备份,并分别存放在档案室和财务档案管理员办公室的专用铁柜内,存放在档案室的备份软件由档案管理员管理,存放在其他两处的备份软件由数据管理员统一保管。

  10.用于操作的会计软件必须安装在计算机硬盘上,一般情况下不得重新安装。

  11.应根据软件提供的功能和工作需要设置操作人员的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操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一)与每星期的七天对应的七个备份循环覆盖;

  (二)每月月末的备份;

  (三)每年年末的备份;

  (四)备双份以上,存储于不同的地点。

  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六)会计档案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经公司财务总监、公司总裁和董事长批准,并应记录下调用人员的姓名、调用内容、归还日期等,并按期归还,且不得拆散原册。

  (七)对于违反上述档案

  管理或保密规定,以及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帐册、磁盘等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篇三:最新财务软件管理制度

  

  财务软件管理制度1财务软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集团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财务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金蝶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部司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集团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部司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岗

  由财务管理总部设立,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

  (二)电算维护岗

  由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兼任,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管理及维护;负责开、关服务器,维护财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协助电算主管规划和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VPN证书及密钥的管理、授权工作;会同电算主管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升级工作等。

  (三)软件操作岗

  由各财务核算部司设立,负责对本部司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总部为财务管理总部负责人,分支机构为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系统管理员制定,并以保密方式交与具体操作员,操作人员自己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他人,不得修改。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再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第十条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第十一条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共同管理,双方各执一半密码,每人掌握密码的长度不得少于6位,密码更换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密码输入时应予以回避。超级管理员密码必须密封存放于保险箱中,并登记备案。

  财务软件系统的集团用户由电算主管及财务管理总部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二条日常操作程序

  (一)电算维护员定期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

  (二)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

  部责任。

  第四章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各核算单位应为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

  第十四条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算维护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服务器和相关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电算维护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备、地线和接

  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电算维护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予以记录;

  (四)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及时实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

  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电算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并做好维护日志。

  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财务管理总部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

  第十六条未经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IP地址。

  集团总部财务软件系统使用的系统服务器及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连接方式及防火墙设置的更改,均需经电算维护员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会计数据的备份

  (一)电算主管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

  (二)电算维护员或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三)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第十八条各核算部司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部司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

  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玩游戏,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服务器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不具备防范条件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终端机不允许接入互联网。

  第十九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要求,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并尽可能存放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二)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

  (三)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

  购买会计电算化专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的报价单、保修单、使用说明书、购机清单等资料作为会计电算化硬件档案保管,保管期限至相应硬件被出售、报废等处置完毕;

  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

  (四)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电算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中,并置于保存柜中。年度以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备份盘交由纸质档案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总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软件管理制度2013.1.241财务软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中心的ERP软件管理,保证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所用软件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软件各岗位使用管理

  1、出纳: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及时录入。

  2、会计:负责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录入记账凭证。

  3、财务主管:负责审核记账凭证、审核工资、期末数据结转。

  4、财务经理:负责结账、出报表、数据备份、报表分析。

  二、财务软件操作管理

  1、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根据财务中心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使用财务软件的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初始密码由系统管理员设定,各使用人员自行修改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不得告知他人。密码须在财务经理处备案。

  2、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财务中心指定专人管理,密码更换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密码输入时应予以回避。超级管理员密码必须密封存放于保险箱中,并登记备案。

  三、日常操作程序

  1、财务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

  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

  2、财务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及时退出财务软件系统,以免他人进行操作,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

  3、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务工作人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并做好维护日志。

  4、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

  四、会计数据的备份

  1、财务中心会计人员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

  2、财务中心会计人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3、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财务中心负责人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

  的正式备份。

  4、财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注意在使用计算机时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

  5、备份的数据加强管理,防止被非法拷贝或毁坏。要对其内容及动手运行环境等进行记录。网络数据备份应连同主控数据库(master)一并备份。

  6、对会计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加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财务数据拷贝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要求,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并尽可能存放在两个不同场所。

  2、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

  3、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

  (1)购买会计电算化专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的报价单、保修单、使用说明书、购机清单等资料作为会计电算化硬件档案保管,保管期限至相应硬件被出售、报废等处置完毕;

  (2)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

  (3)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电算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中,并置于保存柜中。年度以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备份盘交由纸质档案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

  六、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软件管理制度1财务软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集团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财务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金蝶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

  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部司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集团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部司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

  (一)电算主管岗

  由财务管理总部设立,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

  (二)电算维护岗

  由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兼任,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管理及维护;负责开、关服务器,维护财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协助电算主管规划和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VPN证书及密钥的管理、授权工作;会同电算主管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升级工作等。

  (三)软件操作岗

  由各财务核算部司设立,负责对本部司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八条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总部为财务管理总部负责人,分支机构为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系统管理员制定,并以保密方式交与具体操作员,操作人员自己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他人,不得修改。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电算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再由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

  第十条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第十一条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共同管理,双方各执一半密码,每人掌握密码的长度不得少于6位,密码更换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密码输入时应予以回避。超级管理员密码必须密封存放于保险箱中,并登记备案。

  财务软件系统的集团用户由电算主管及财务管理总部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二条日常操作程序

  (一)电算维护员定期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

  (二)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

  第四章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各核算单位应为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

  第十四条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算维护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服务器和相关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电算维护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备、地线和接

  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三)电算维护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予以记

  录;

  (四)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及时实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电算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电算主管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并做好维护日志。

  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财务管理总部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

  第十六条未经电算主管和电算维护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IP地址。

  集团总部财务软件系统使用的系统服务器及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连接方式及防火墙设置的更改,均需经电算维护员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会计数据的备份

  (一)电算主管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

  (二)电算维护员或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

  (三)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第十八条各核算部司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各部司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

  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毒后才能使用。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玩游戏,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服务器不能直接接入互联网,不具备防范条件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终端机不允许接入互联网。

  第十九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要求,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并尽可能存放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

  (二)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

  (三)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

  购买会计电算化专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的报价单、保修单、使用说明书、购机清单等资料作为会计电算化硬件档案保管,保管期限至相应硬件被出售、报废等处置完毕;

  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

  (四)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电算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中,并置于保存柜中。年度以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备份盘交由纸质档案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管理总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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