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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4篇

时间:2023-06-14 15:10:05  阅读:

篇一: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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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机关单位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zhi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zhi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区W有关规定,结合*区水务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支部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局党W班子成员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各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局党W班子成员,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W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党员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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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局各支部班子成员和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zhi*纪律、政zhi*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只做精品

  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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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与分管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另外,在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进行谈心谈话。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第十条

  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

  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四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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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六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七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各支部要做好谈心谈话的台账记录,局党W每半年对各支部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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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谈话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篇二: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机关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增强机关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特定本制度。

  一、谈话对象及分工

  干部谈话对象为x局全体干部职工。

  谈心谈话活动,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局领导干部由局一把手负责谈话;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由局分管领导负责谈话;科室单位其他干部和职工由科室单位负责人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局分管领导反馈。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谈心谈话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

  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谈心谈话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谈心谈话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做好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干部工作运行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干部职工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干部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时间视情况相对集中安排。局领导必要时应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

  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负责谈话的领导及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篇三: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民警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民警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篇四: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局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了解干部职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促进干部职工政zhi思想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zhi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纪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一分为二,客观公正,讲事实摆道理明是非,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二)以诚相待原则。

  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育疏导原则。

  对有干部职工有违规情况时,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四)有的放矢原则。

  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二、谈心谈话的对象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局领导与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局领导与机关干部职工之间;

  (四)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之间。

  三、谈心谈话的类型

  (一)日常交心谈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

  局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二)考核反馈谈话。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民zhu测评、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情况,及时向被考核对象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三)提醒帮助谈话。

  干部职工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或工作出现差错、工作作风有不良倾向等情况时,鼓励其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改正,做到防微杜渐。

  (四)批评诫勉谈话。

  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处室(单位)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zhu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五)职务调整谈话。

  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发起

  (一)组织约请。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一是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干部职工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二是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部职工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二)个人要求。

  干部职工个人有工作或生活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或向组织汇报思想、反映问题时,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谈心谈话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

  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

  党组书记、局长对局谈心谈话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谈心谈话工作负分管责任,各处室长对本处室谈心谈话工作负直接责任。谈心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二)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与各处室负责人谈话,每年至少X次;处室负责人与处室成员谈话,每年至少X次;党员和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三)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X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开展谈心活动,每年至少X次.(四)谈心谈话时应当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的原因、谈话纪律。进行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需要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同时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保守秘密。

  (五)坚持谈前准备充分和谈后跟踪落实。

  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分管口子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处室每个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及时有效地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前要有书面计划安排和谈话提纲,同时要做好谈话记录,谈心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再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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