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3篇
信访工作心得感悟
信访工作心得感悟
**年底,我来到局办公室一直负责信访工作。期间,受理、转办了不少涉及党风廉政、税政法规、违法举报等等矛盾纠纷案件,获益良多,以下是我对信访工作的一些思考,也有一些感悟:
一、提高认识,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前提。从事信访工作三年来,我深深感受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信访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突出对人民群众讲感情,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信访问题绝大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有问题、有困难、有要求,就必然向党和政府来反映,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和寄予厚望的表现。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重要作用,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把信访工作放在建设“平安地税”,建立和谐征纳关系,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制环境的大局中去谋划,进一步推进地税形象建设,推进全市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学习和实践,坚定了我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
二、认真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刚从事信访工作时,认为做好信访工作,只要了解一些基本信访常识,真诚和热心对待信访人,问题就能迎刃而解。随着一件件信访事件的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接踵而来,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为了做好信访工作,我坚持自我加压,苦练内功,不断学习,勤于思考,用于锻炼,除了加强税收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外,还努力熟悉和掌握有关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湖北省省信访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税收业务学习和市信访办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
在学习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虚心请教;
在工作之余,常常利用晚上和双休的时间继续学习涉税类信访类相关知识等等。通过学习,更好的掌握了相关信访和税收业务知识,在工作中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长此以往,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三、注重沟通,真诚化解矛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信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其归宿和落脚点就是依据政策规定帮助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我们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针对来访群众提出的各种诉求,通过分析判断,做到掌握主要矛盾,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气工作,努力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信访工作中,经常面对的都是有怨气不满或其它想法的群众,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做好信访工作,确实需要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
但最重要的一点:必须付出真诚的心、无私的爱,才能在信访和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我不断摸索信访工作的规律,接待上访群众时做到热心,不冷漠处之;
听取反映的问题时耐心,不厌其烦;
处理问题时细心,不专横武断;
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直到问题解决。注重主动回访,让信访人感到自己得到重视,能够有效化解信访人的不满情绪,赢得理解,促使信访案件圆满解决。
四、爱岗敬业,注重基础工作,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信访工作很平凡而琐碎。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践行,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做到决策、谋事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主要做好:一是加强信访案件办理的检查督办。认真做好交办、转送、协调、督办、督查和通报职能,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信访案件跟踪督办,促进信访案件达到妥善解决。二是认真做好信访案件规范化办复。按照市信访局和孝感市局的要求,规范办理各类信访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注重汇报办理情况,另一方面认真答复信访人。按规定时间上报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三是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根据市信访局要求,修订编撰《安陆市地方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非正常信访隐患排查和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制度》等制度的修订编撰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为信访工作的办理、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四是着力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局长信箱办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办理完成。)
渠县望溪乡第二中心小学
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是学校党政机关的一项经常性的群众工作,是党政各级领导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办校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和实现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保证。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为做好学校信访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来抓。全力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定团结,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释疑解惑服务。
二、信访工作的原则
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和政府的政策,国家的法律为准绳,根据学校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一) 对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的处理
对来信来访中所提出的正确意见,包括对学校工作和领导干部的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
对有代表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应予以鼓励表扬。对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要尽力帮助解决。如有漠视信访人员的利益,对信访人员的要求不予办理,拖延推诿或有其他损害来信来访人员正当利益行为的,学校信访部门有责任检查监督,必要时报请有关领导批示处理;
对某些因条件限制而暂时未能解决的问题,应对来信来访者耐心细致地解释和做好思想工作,取得来信来访者的信任及体谅。
(二) 对不符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但确有实际困难的问题的处理。对这类问题,在体谅、同情来信来访者的基础上,恳切地讲清学校的困难,使他们能顾全大局。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协助解决不违背政策法律法规又有可能解决的实际问题。
(三) 对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
、对于申诉信访应深入调查了解,分清是非,认真负责地处理。对事实清楚,处理正确的,应在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同时积极作好思想工作;
对事实不清或处理不恰当的,有关部门应认真负责核查,作出恰当处理。对动机正确但因了解情况片面而诬告者,应对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出于不良动机而诬告、陷害他人或有意挑拨离间者,应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律规定者,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严格保护控告、检举者的民主权利。学校向下批转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信访案件,不得转给被控告和被检举者,或及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部门和人员。严禁被告人和被检举人的部门及有关领导对控告或检举者采取报复行为。对控告、检举人采取报复行为者应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律规定者,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 对无理取闹者、诈骗分子和其他不良人员的处理
无理取闹指来信来访者无正当理由,欲借来信来访达到某种目的,或来信来访者所提要求已经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解决,但仍然纠缠不休,影响公务。对此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适当批评,对其进行民主权利和法制教育。对劝说无效者,可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教育制止,若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送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处理。对假借来信来访名义,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 对匿名、化名来信来访的处理。
对此类来信来访要弄清事实真相,根据情况区别处理,不得搁置不理。检举、揭发的情况属实,可根据事实对被检举者进行处理,不必也不准追查来信来访的真实姓名,对匿名、化名的诬告、诽谤、诈骗者,在查明其犯罪活动的同时,报请领导和司法部门批准后,追查其真实姓名和身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基本程序
(一) 处理来信
、拆信。拆信时做到准确、及时、认真、细致。在拆信时注意:一是对来信夹有的各种证券、票证、现金等,要核查登记,及原信一起妥善保管;
二是对来信有缺页、破损的,要注明情况;
三是要注意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核查投信的时间、地址;
四是信封及信纸一并装订,如属上级机关或其他部门转办的信件,随信的转办单应一并装订。
、阅信。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依据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处理。如属申诉信件,阅信时对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确认是否应该再行处理;
如属检举、揭发、控告信,核实信中所涉及的人、物情况和问题性质情节;
如属建议信,应研究所提建议价值,请学校有关部门考虑处理。
、摘要登记。就来信编号,将来信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来信日期,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摘要登记,以便查找统计和分析研究。
、领导阅批。将填写好的来信处理单及信件装订在一起,即送领导阅批。
、办理。及时了解核实情况,弄清事实真相,依领导批示迅速办理、及时复信。
、需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要及时归口办理,要求其限期报告处理情况或结果,并进行经常性的催办。对检举揭发性信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处理结果,超出规定时限或不符合办理要求的,信访部门有责任提请承办部门复议、重办。对拖延、推诿办理的,应报领导进一步批办。
、答复。除匿名信、化名信外,对来信都应及时认真地答复。复信工作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承办部门在办完之后,必须给信访人正式答复,复信内容力求体现党组织和学校对信访工作的重视。
、归档。来信处理结束,将原件、处理结果、答复要点等整理、立卷、归档。
(二) 接待来访
、登记。来访人员须填写来访登记表,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工作单位或部门、通讯方式和反映的主要问题,然后按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合理分流。
、接待。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情节,由相关信访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接待。同来访者交谈,坚持“一听、二问、三记、四分析”。听,即耐心听完来访人意见;
问,即向来访人问清事情经过、主要情节、上访历史、上访要求或其他没有讲清楚的问题;
记,即把来访人所反映的主要问题记录下来;
分析,即通过听问等方式,弄清来访者所反映问题的性质,以及这一问题应由哪个部门承办,为下一步处理和解决问题打下基础。
、处理。未弄清情况和未核实的,不能随意表态。对“老上访户”,要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
对重要上访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批示再做处理。对少数无理纠缠的上访者,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四、信访工作要求
(一) 热情耐心。接待来信来访要热情耐心,以平等态度诚恳交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提出的问题予以处理,保障来信来访人员的民主权利。
(二) 冷静分析。在信访接待中,对信访者提出的问题,既要虚心倾听,又要冷静分析,不能轻易表态,以免导致工作被动。
(三) 防止意外。在接待来访中,对个别情绪激烈、态度蛮横者,要引起警惕,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四) 及时处理。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应在政策法律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推诿或延迟办理。
(五) 秉公办事。对信访中的批评、控告或检举,必须公平办理,虚心接受批评,不徇私包庇,不通风报信,不拖延不办,公正、公平地处理问题。
(六) 尽职尽责。信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严肃地对待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以保障学校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保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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