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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2-09-09 11:25:04  阅读: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篇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贯彻落实2022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研讨发言6篇 贯彻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 新修订的《职业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8篇

篇一: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落实 2022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研讨发言 6 篇

  贯彻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1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扭转把职业教育作为“层次教育”的思维,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地位。

 针对职业教育,国家多年来不断推出支持的政策,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共有职业学校1.13 万所,在校生超过 3000 万人,但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还不到 30%,由此可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我国来说非常重要。对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最受关注的方面之一就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是把职业教育作为低于普通教育一个层次的教育。按“层次教育”思路发展职业教育,不管怎么“重视”,都因为教育“分层”而难以消除社会焦虑。如中考后的普职分流,家长就会担心孩子被分层到中职,

 而存在“分层焦虑”。

 这次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分流”的提法,而是明确“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取消中考后的普职分流,是不再按分流模式发展中职,而是要按类型教育思维,以普职融通模式发展职业教育。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也就解决了中职学生的出路问题,不仅高职院校、职业本科可通过职教高考招收职校生,进行职业教育的普通高校,以及综合性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专业,也可通过职教高考招生。这进一步推进了中职教育功能的转变,使其从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转为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做准备。

 基于此,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还可探索普职全面融通方式。具体而言,高中阶段的学校可不再分普高和中职,而是推进多样化办学,建设新型的综合高中。所有综合高中,既开设高中学术性课程,又开设技职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自主选择,并依此在高中毕业后选择参加普通高考还是职教高考。这样,更能拓宽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

 只有切实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平等的类型教育,职业教育才能真“热起来”、“香起来”。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2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将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2019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职业教育要“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立法的方式明确了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的定位,但要切实把职业教育建设成与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还面临怎么推进从“普职分流”到“普职融通”,以及消除对职业教育的歧视等关键问题。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之前的“分流”提法,明确“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其实,不提“分流”,不是说高中教育就发展普高,减少中职,而是要采取把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新方式,发展中职教育。

 从现实看,中考后的“普职分流”模式,由于职业教育

 存在“低人一等”的现实问题,导致“分流”变“分层”,部分家长的“中职恐慌”由此而生。近年来一直有“扩大普高招生规模、取消中职、推迟普职分流”的呼声,但取消中职,不但不符合育人规律,而且也会导致人才培养结构进一步失衡,影响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

 既缓解家长的分流焦虑,又要发展中职教育,最适合的方式,就是推进“普职融通”。从全世界范围看,高中教育有两种模式:一是类似德国的“普职分流”模式。这种模式能行得通,是因为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高,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地位一样。二是类似美国、加拿大、英国的综合高中模式。综合高中既开设普高学术性课程,又开设技职课程,实行学分制教学,由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毕业后选择综合性大学、社区学院或者职业学院。

 中国高中教育如果继续实行分流模式,将难以缓解家长的分流焦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中国 2021 年的普职比已经为 6.5:3.5,可还是有不少家长认为普高录取率不高。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普职融合”,使得所有初中毕业生在通过中考后,都有机会进入综合高中,自主选择学术课程或技职课程。

 做好“普职融通”,需要进一步解决好三大问题:

 其一,必须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去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负责人透露了一组数据:根据联合国

 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 3 倍左右。如今,高职的招生数占到高等教育的 55%以上,而高职所获得的财政直接投入只占到整个高等教育的 20%左右。要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打造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就必须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解决各地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远低于普通教育的问题。

 其二,拓宽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据统计,中国中职毕业生的升学比例已经达到 70%。但是,还是有很多职校学生缺乏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原因是他们能升学的学校,主要是高职院校和职业本科。与此同时,社会还存在“唯学历”“唯名校”的用人导向。为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意味着,未来部分综合性院校的专业,也会通过职教高考招生。这可以提高职业教育、职业课程的吸引力。

 更重要的是,还要扭转社会的用人导向。《职业教育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

 要求。这对于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低人一等”的认识,至关重要。

 学习领悟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研讨发言 3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于 5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该法实施 25 年来首次“大修”。引人关注的是,新《职业教育法》删掉了原法中关于普职“分流”的表述,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将普职“分流”更新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是保证教育公平、机会公平的必须,也是对“双减”政策的积极回应。

 教育是民生之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是我国教育发展努力的方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正是要充分正视每一个人自我提升的需要,让不同类型、不同禀赋的人都能展现人生的价值。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不仅要放在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更要放在人的全面发展、人才的多样性培养上来看。始终以人的发展需要为核心,尊重各地教育上的发展实际,才能让各地普职“协调发展”的实施细则更加科学合理。

 每朵花都能绽放不同的色彩。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是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传递给人们的积极信号。“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

 社会地位和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 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职业教育法》彰显了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心,也亟待在社会层面建立一个共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级不同,只是类型不同。

 职业教育发展迎来新契机,但办好职业教育依然任重道远。打破升学上的限制,破除就业上的歧视,纠正社会地位上的偏见,远非一时之功。只有从政策层面到执行层面,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质量保障、成长就业的机会保障、人才晋升的通道保障,才能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真正协调发展。

 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4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高质量、健全新体系、夯实硬保障进行全方位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激发职业教育活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职业教育说到底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教育,需要适应社会需要。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要面向党和国家事业需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到养家糊口的硬功夫、练就安身立命的真本事,让参与的企业有效益、得实惠。为确保适应性,新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再发力,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符合职业教育自身特点的质量评价制度,走自己的路。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法明确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加强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特别增设了“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专章,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编制配备、岗位设置、专业发展、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等进行全面规范,鼓励更多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进校园,以高水平、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科学完善的体系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新法总结了近年来各地中高职衔接、本专科协同、职教本科的探索实践,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乃至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彻底打通了上升的“断头路”,实现职业教育各层次的纵向贯通。新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有利于搭建起职普融通的“立交桥”,实现与普通教育之间横向联通。

 新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高强度的保障,这让职业教育发展更有底气。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新法明确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以及各级政府及其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职责。并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二是加大政策供给、投入力度。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信贷等手段,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减负、

 增效。压实各级政府经费投入责任,增强经费保障的刚性。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弘扬工匠精神,提高职业教育及师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加大职业教育表彰、奖励力度,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强执行力。针对经费保障不力、教育质量低下、管理混乱等长期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顽瘴痼疾,侵害学生实习实训等师生权益的常见违法行为,增加“法律责任”专章,以强制性、威慑力,为职业教育撑腰站台。

 202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习解读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部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李克强总理要求,要瞄准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方向,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吸引更多青年接受职业技能教育,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现行职业教育法于 1996 年公布施行,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就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职业教育领...

篇二: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讲话发言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它把关于职业教改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改和发展。下面谈几点认识:

 一是新职业教育法从层面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而且把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到法律当中,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新法的出台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特别是为职教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了与普教学生同等的机会。作为职业教育从业者,我们更加坚定职业教育发展的信心和定力,新法暨为学生提供一个成才通道,也为我们自己打造一个精彩的舞台。新法有利于大力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让家长、学生更加理解、支持和接受职业教育,有效缓解了当下的社会焦虑,有利于促进职教招生工作和办学规模稳步提升。

 二是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建设有强国离不开人才,而我们现在又急需专业技能人才,人才的职业观、职业理想就应该从小去培养,同时也可以培养现在的中小学学生的动手能力以解决“有文凭,没水平”“高分低能”现状,有利于潜移默化中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适应度、认知度、接受度,为职业

 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

 三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新法强调,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这一规定非常好,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问题,加强德育工作是我国当前以至于今后教育的首要问题,作为一个从事职业教育工作者,要始终把育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四是高质量的发展需要高水平的保障。新法健全投入机制,明确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这一规定对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是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更深入的开展。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企业将有更多的积极性参与到职业教育当中,有利于学校把企业引入校园、产品引入实训、工程师引入课堂;也让教师进入车间、学生进入工段、教学进入现场的实现落地。

篇三: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2022 修订《体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体育法》的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体育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体育法》修订的首要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体育法》修订的价值取向;坚持问题导向是《体育法》修订的重要方法;坚持规范引领体育事业发展是《体育法》修订的重要目的。

 经过修订,《体育法》由原来的 8 章 54 条增至 12 章 122条,包含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体育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

 保障。

 全民健身方面。为突出全民健身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方面。为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本第三章“学校体育”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提出“国家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解决体育科目不受重视、体育课时经常被占用等问题,新修订的《体育法》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针对青少年体质下降问题,明确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传授体育知识技能、组织体育训练、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为厚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要求体育行政部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学校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竞技体育方面。新修订的《体育法》从体育竞赛管理、运动员权利保护、职业体育规范与促进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竞

 技体育条款。特别是在运动员权利保护方面,多措并举,全面发力,规定对运动员实行科学、文明的训练,维护运动员身心健康;依法保障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运动员选择注册与交流的权利;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升学方面给予优待;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体育产业方面。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迅速、前景广阔,对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体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体育方面。职业体育是体育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形态,既有竞技体育的特性,也有体育产业的属性。国务院相关政策文件中多次提出要推进职业体育改革,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化发展。新修订的《体育法》在第四章“竞技体育”中的规定,为我国职业体育发展明确了方向。

 反兴奋剂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反兴奋剂工作,坚决维护体育运动的纯洁、健康和公平竞争,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新修订的《体育法》新增“反兴奋剂”一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兴奋剂问题实施综合治理;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反兴奋剂规范;国家设立

 反兴奋剂机构;反兴奋剂机构依法公开反兴奋剂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根据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开展反兴奋剂国际合作,履行反兴奋剂国际义务。这些规定再次表明了我国在反兴奋剂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坚决态度。

 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方面,以“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体育精神反映了我国体育事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追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中国体育实践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精神的重要体现。通过《体育法》对“中华体育精神”的规定和在具体条款中的落实,将进一步激发体育人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为社会传递更多正能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强大精神力量。

 体育组织方面。体育组织是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法律定位及职责权限与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新修订的《体育法》将“体育社会团体”修改为“体育组织”,明确体育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规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是依法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明确其“制定相应项目技术规范、竞赛规则、团体标准,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等业务范围;界定了体育行政部门与单项体育协会的关系,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管,强调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新修订的《体育法》从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改革的实践出发,为

 体育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体育仲裁方面。建立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是《体育法》修订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新修订的《体育法》增加“体育仲裁”一章,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我国体育纠纷解决的制度障碍,有利于在体育领域中强化法律和规则意识,开辟新的权利救济渠道,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更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国内纠纷国际化问题的出现。

 监督管理方面。近年来,体育经营活动日益增多,体育市场蓬勃发展,但各类体育市场乱象也不断出现。为了加强体育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新修订的《体育法》增加“监督管理”一章,规定了体育行政部门和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因突发事件及时中止体育赛事活动的“熔断机制”;明确建立体育项目管理制度,规定新设体育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认定;建立完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行政许可制度;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育执法机制,为体育执法提供必要保障等。

 对外体育交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体育对外交往日趋活跃,体育对外工作不断深化,体育成为搭建民心相通的

 重要桥梁。新修订的《体育法》将原总则中“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修改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尊严”,并增加“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支持参与国际体育运动”,同时在附则中增加一条规定,“任何国家、地区或者组织在国际体育运动中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尊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强调国家鼓励开展对外体育交往,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尊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 2022 修订《体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6月 24 日修订通过,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 年颁布施行后,时隔近 27 年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新修订《体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

 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95 年 8 月 29 日通过的体育法,填补了国家在体育领域的立法空白,结束了体育事业无法可依的历史,使体育工作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二十多年来,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往等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体育事业面临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体育法修订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问题。将“社会体育”的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把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写入法律;将“学校体育”的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把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竞技体育”一章,突出运动员权利保护,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全面发力;增加“体育产业”一章,促进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发挥体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动力的作用;增加职业体育内容,促进和规范职业体育,完善职业体育发展体系;增加“反兴奋剂”一章,坚决维护体育运动的纯洁、健康和公平竞争;将“体育社会团体”的章名修改为“体育组织”,着重对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作出规定;增加“体育仲裁”一章,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增加“监督管理”一章,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体育行业监督管理等。

 2018 年 9 月,体育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1 年 10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2022 年 4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2022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新修订的《体育法》由原来的 8 章 54 条增至 12 章 122条。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解决体育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时隔 27 年,这一次进行了一次比较彻底的、全面的、系统的修订。此次修订幅度是比较大的,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重大的、基础性、整体性的问题。对下一步构建完善体育法律规范体系进行了通盘考虑和系统规划。

 近年来,全民健身热潮不断兴起,为突出全民健身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新修订的《体育法》将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新修订的《体育法》特别关注人民群众的体育需求,着力通过制度设计,来解决群众“健身难”问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配置各级各类

 体育场地设施。二是针对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不足的问题,《体育法》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要公开向社会开放的具体办法。

 从法律层面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青少年身体健康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家长尤为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此次新修订的《体育法》也在发展青少年体育、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方面进行了完善。

 新修订的《体育法》将第三章“学校体育”章名修改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并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国家实行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度”,从法律层面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青少年体育就应该是涵盖了更广的范围,既包括了学校,它还包括社会、家庭、俱乐部,我相信把青少年体育写进《体育法》,会有助于我国的未来青少年体育的可持续、高质量、稳定发展。

 针对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足问题,新修订的《体育法》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等,大大加强了对青少年体育的保障制度。

  2 2022 修订《体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6月 24 日修订通过,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5 年颁布施行后,时隔近 27 年进行的第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体育法》的修订是解决体育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中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体育法》由原来的 8 章 54 条增至 12 章 122条,包含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体育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

 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其中《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成新修《体育法》扩容亮点。由《学校体育》(第三章,总共 7 条内容)修订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第三章,总共 15 条内容),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增补的重要内容,而“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与教育融合,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则是新修订《体育法》一大亮点。

 新《体育法》当中涉及青少年体育的内容,让“体教融合”的发展脉络更加清晰,最终目的就是“提高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实际上是高度交叉的,所以合并在一起。涉及到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的这部分内容,数百名各行业专家、学者,历时约 10 年,经过多次实地调研和研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最...

篇四: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经实施,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教研组长,本人认真研读了新版《职业教育法》,也对于新法有所感悟。

 1、在新版《职业教育法》中删除了原法中关于普职“分流”的表述,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明确发展多层次和多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作为中职专业课教研组,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将竭力抓住机会,不断学习、总结、研究,形成自己的本专业的教学特色,努力实现教育科研有突破。

 2、在新版《职业教育法》下,明确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因此在教研工作中需要讲究科学、连贯、纵深,不断推进教育教学

 研究。学生的培养当中,也更要重视学生学业、职业和德育全方位的培养。

 3、认真落实新版《职业教育法》,需要有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突破固有的发展瓶颈,教研组需要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支持多种形式的校企协作业务进修,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有效衔接教育、人才和产业链,提高职业教育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度,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秀的技术人才。

 最后,我也会加强自身各方面的学习,特别是教育教学能力,对以“树师表、正师风、铸师魂、扬师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篇五: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业教育宣传月学习《职业教育法》 心得体会九篇

 (一)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不同层次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因此,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尤其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具体到我们教师工作就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针,合理处理好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既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

 通过学习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使我认识到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

 作为一名职业教育的教师应该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合理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

  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教育、敬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无论是升学、就业还是职业发展,职校与普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让职业教育真正的迎来了春天。作为职业教育的老师,也让我深深感受到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要不断学习,主动对接行业企业,深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能力、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规范,同时注意思政引导,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激励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让学生成为行业工匠。

 (四)

 《职业教育法》修订是职业教育的一件大事、喜事、幸事。通过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职业教育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如何将的职业教育指导精神落地实施,创办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始终是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是聚

  焦职业教育领域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在职业教育中权利和责任,为职业教育顺利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职业教育改提供法律基础。

 (五)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学生享有平等机会。随着法律的完善,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和吸引力在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正在“香起来”“热起来”。作为职业院校的教师我们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我们将围绕新法规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为培养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

 通过此次对《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推进职业教育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有新职业教育法

  的保驾护航,将会把职业教育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

 (七)

 《职业教育法》从今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增强适应性、推动高质量、健全新体系、夯实硬保障进行全方位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激发职业教育活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新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高强度的保障,这让职业教育发展更有底气。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供给、投入力度。三是营造社会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增强执行力。

 (八)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掌握好一门技能。“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却尚缺乏自控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等。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科学技术可以改变生活,与艺术

  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地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也赋予职业教育更加实际的意义。

 (九)

 作为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在读学生,职业教育法对于我影响深远。职业教育法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这会让我们的学习生活更加得心应手,也更有利于我们的职业技能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法,让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举,让职业教育不再是社会普遍认为的没有书读才读职业教育。提高了职业教育在的地位。让未来的孩子们不是一味的死读书,而是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让每个人都能有适合自己的岗位。

篇六: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发言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 月 20 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 5 月 1日开始实施。这是该法自 1996 年颁布 26 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七: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一:《职业教育有效教学和基本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职业教育有效教学和基本教学方法》心得体会

 2011 年 年 4 月 月 28 日-29 日,我参加了“职业教育有效教学和基本教学方法职业教育有效教学和基本教学方法”专题讲座,邀请了张学政知名教授为我们进行了讲授。本次讲授集中阐述了职业教育中的学习心理及其应用等内容并作了较为系统,深入浅出的分析,使我受益匪浅,从中也深有体会职业教学的使命以及创新改革的理念。专题讲座,邀请了张学政知名教授为我们进行了讲授。本次讲授集中阐述了职业教育中的学习心理及其应用等内容并作了较为系统,深入浅出的分析,使我受益匪浅,从中也深有体会职业教学的使命以及创新改革的理念。

 不要总是复制别人的理念和教法,要有自己创新意识,这也是职业教学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在这次专题讲座中收获最大的体会,通过这次的专题讲座,结合自身的专业整理出以下几个有效性:不要总是复制别人的理念和教法,要有自己创新意识,这也是职业教学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在这次专题讲座中收获最大的体会,通过这次的专题讲座,结合自身的专业整理出以下几个有效性:

 1. 明确教学目标的有效性

 考察一个课堂教学是否有效,需要明确在教学实施前,教师和学生期待达到怎样的教学目标,否则所有的考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明确的教学目标是教学有效的前提。教学目标是教师专业活动的灵魂,也是每堂课的方向,是判断教学是考察一个课堂教学是否有效,需要明确在教学实施前,教师和学生期待达到怎样的教学目标,否则所有的考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明确的教学目标是教学有效的前提。教学目标是教师专业活动的灵魂,也是每堂课的方向,是判断教学是

  否有效的直接依据。教学目标也要有四个要求:学生为行为主体;行为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表现程度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否有效的直接依据。教学目标也要有四个要求:学生为行为主体;行为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表现程度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 教师再经过对学生原有认知条件、情感态度以及对课程标准、教材编写者意图和学生需要意图的深入研究之后,确定的教学目标应该在教学过程中起明确的任务导向作用。教师再经过对学生原有认知条件、情感态度以及对课程标准、教材编写者意图和学生需要意图的深入研究之后,确定的教学目标应该在教学过程中起明确的任务导向作用。

 2. 提高课堂教学过程的有效性

 教学过程是教师向学生传递教学内容,并使学生掌握的过程,但并不是教师将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是教师向学生传递教学内容,并使学生掌握的过程,但并不是教师将教学内容“ 奉送”给学生,学生予以接受的关系。给学生,学生予以接受的关系。”教学过程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不是一个单向传递的过程。单向传递看起来非常省力而且有很大的容量。但是由于学习的过程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根据信息加工理论和社会认知理论的研究表明:单向接受的知识是不牢固的知识,不能转入长时记忆和有效内化。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只有在与他人合作过程中,主动加工那些对个人有意义的信息,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大量的研究也表明了合作学习的价值。所以让学生的学习成为有意义的学习,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但合作学习不仅仅是小组学习,也不仅仅是一种课堂活动形式。教学过程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不是一个单向传递的过程。单向传递看起来非常省力而且有很大的容量。但是由于学习的过程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根据信息加工理论和社会认知理论的研究表明:单向接受的知识是不牢固的知识,不能转入长时记忆和有效内化。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人只有在与他人合作过程中,主动加工那些对个人有意义的信息,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大量的研究也表明了合作学习的价值。所以让学生的学习成为有意义的学习,合作是必不可少的。但合作学习不仅仅是小组学习,也不仅仅是一种课堂活动形式。

 互动、合作不仅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反映了课堂教学的本质。描述了教学中师生、生生以及与自身的认识、互动、合作不仅是一种形式,更重要的反映了课堂教学的本质。描述了教学中师生、生生以及与自身的认识、

  思维、思想情感的流动情况。没有这些内容的流动,甚至是碰撞就不可能形成有意义的学习。思维、思想情感的流动情况。没有这些内容的流动,甚至是碰撞就不可能形成有意义的学习。

 3. 提高课堂优化教学策略实施的有效性

 选择最有效的教学策略使教学具有最大的效益,是有效教学的重要特征。有效教学追求的就是让学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所以在教学目标的落实和达成的过程中,选择怎样的教学策略非常重要。现代教学方法论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具体的教学策略,但任何策略都是有针对性地,所以选择怎样的教学策略,并如何在实施过程体现出其最大的效益是我们教师特别需要关注的。在教学评价中,考察教师所选择的教学策略是否符合学生获得该知识与技能的认知规律,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把握了该教学策略的本质,发挥出最大功效是评价者需要关注的。选择最有效的教学策略使教学具有最大的效益,是有效教学的重要特征。有效教学追求的就是让学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佳的学习效果。所以在教学目标的落实和达成的过程中,选择怎样的教学策略非常重要。现代教学方法论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具体的教学策略,但任何策略都是有针对性地,所以选择怎样的教学策略,并如何在实施过程体现出其最大的效益是我们教师特别需要关注的。在教学评价中,考察教师所选择的教学策略是否符合学生获得该知识与技能的认知规律,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把握了该教学策略的本质,发挥出最大功效是评价者需要关注的。

  4. 提高训练的有效性

 实施有效性教学,必须提高训练的有效性。要科学安排时间,适时、适量、适度,练习要有效度。做到有练习教师要先做;有练必选;有练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改。实施有效性教学,必须提高训练的有效性。要科学安排时间,适时、适量、适度,练习要有效度。做到有练习教师要先做;有练必选;有练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改。

 以上几点是通过这次专题讲座受到的启发整理出来的。教学要有效率,要有创新,不能沉闷守旧,千篇一律,要知道自己做什么,要有明确的目的,不要总是去说,也要去做,去练,去体会,总之教学的艺术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课以上几点是通过这次专题讲座受到的启发整理出来的。教学要有效率,要有创新,不能沉闷守旧,千篇一律,要知道自己做什么,要有明确的目的,不要总是去说,也要去做,去练,去体会,总之教学的艺术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课

  堂上灵活的应变能力,熟练的驾驭能力,炉火纯青的教育艺术,都有赖于教师在各方面持之以恒的锻练。这次的讲座发现了很多的问题,也客观审视过去的自己,明确未来的路如何去走,针对教育、学生堂上灵活的应变能力,熟练的驾驭能力,炉火纯青的教育艺术,都有赖于教师在各方面持之以恒的锻练。这次的讲座发现了很多的问题,也客观审视过去的自己,明确未来的路如何去走,针对教育、学生 和社会有了一个新的更加系统的认识。其实只有不断的去追求、改进,才能真正的彰显出教育教学的魅力。和社会有了一个新的更加系统的认识。其实只有不断的去追求、改进,才能真正的彰显出教育教学的魅力。

  篇二: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 多途径, 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

  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

  “ 教书育人” 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 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

  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

  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贾湾中心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贾湾中心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篇三: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达县马家小学覃方雪

 经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经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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