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7篇

时间:2023-05-07 18:30:06  阅读:

篇一: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通用7篇)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了许多,也知道了不足,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通用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1根据临湘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院以及重点科室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一、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制定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委会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明确了以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健全完善了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医疗质量管理按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我们通过每月一次职工大会的形式,对全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并与各科室有关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加强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每季度举办一次“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纷隐患,找出核心问题和整改措施,召开科主任、护士长、业务骨干会议进行质量讲评,有效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加强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按照三基培训考核计划,各科室每季度必须考核一次,医务科、护理部每半年必须举办一次全院性的三基考核,参考率、合格率务必达95%以上。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护理管理方面

  (1)护理管理组织

  能够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士长及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每年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包括三基学习、业务讲座、护理查房等。按计划认真执行完成。

  (3)临床护理管理

  树立人性化服务理念,确保将患者知情同意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护士规章制度。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了健康教育内容。

  (五)、医院感染管理

  (1)建立健全了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医院感染控制小组。业务副院长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2)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组织的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每年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每月召开医院感染管理会议,总结近期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布置下一时期的工作重点。

  (3)加强了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4)认真开展落实了医疗废物、污水排放、医院感染控制与消毒隔离监测工作,降低了医院感染率,从未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流行现象。加强了一次性使用用品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统一购进、储存和发放,“三证”齐全。各科室按需领取,做到先领先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用品用后,由专人集中收拢,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安排专人对污水排放进行管理与监测。

  (六)、药品管理

  每月检查药库毒、麻、精神特殊药品管理情况,核对剩余数量、核实售出药品去处是否真实。查是否有“四无”药品,有无假、劣、过期和变质药品。

  二、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抗生素应用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

  2、存在知情同意书漏签字、自费用药未签知情同意书。

  3、住院病历完成不及时,未体现三级查房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不及时。

  (四)病房整理不及时

  1、个别床单上有污渍,为及时更换,病房生活垃圾袋发现医用垃圾。

  2、抢救室湿化瓶使用后未及时消毒干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要求应用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很难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一门学科,要想提高医疗质量,不但要学习医学理论、医疗技术,还要学习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不断更新质量管理理念,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使医务人员树立起正确的质量管理意识,掌握质量管理方法,才能变被动的质量控制为主动的自我质量控制。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的培训。我院花大力气进行了制度建设,汇编了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及各级人员职责。要认真组织学习《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手册》,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人员职责,加强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质量查房和运行病历检查工作,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考核的实效,不流于形式。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三基训练,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讲三基学习的重要性,保证每月进行一次科内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操作水平。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制定奖惩办法,保证住院病历的及时归档和安全流转。

  4、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严格执行各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将工作做细,不能应付。进一步加大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让每个医务人员都要认识到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做好个人控制环节。发挥科室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的职责,配合院感办积极开展工作,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漏报。

  5、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院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保证合理使用抗菌药。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1、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让医务人员明确:“医家首在立品”,医德是医务

  人员从业的行为规范和自律操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人尊敬的医务人员。每位医师都要熟记《医师严格自律与诚信服务公约的内容》,要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2、制定奖惩措施,保证医务人员在医院执业时要有好的服务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只有端正态度,才能认准出发点。要时时刻刻谨记我们是为了治病救人,病人的利益高于一切。决不允许在诊疗工作中找任何借口对病人采取冷漠、推诿、粗暴等不负责任的态度。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不管什么情况下,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带不良情绪与病人打交道。要善于调节自我,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上岗,把自己阳光的一面充分地展现给患者。

  (四)满足患者心理需要,密切医患关系,减少纠纷发生,营造和谐就诊环境。

  患者在医院内的心理是十分复杂的,他们需要被关怀,被尊重,被接纳,需要了解他的诊断、治疗信息,需要安全感并渴望早日康复,同时他们还会有对今后家庭、工作等社会问题的种种忧虑。这些都需要医护人员很好地了解,予以解决或满足。首先,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必须着装整齐、态度和蔼、精力充沛,使患者得到一个良好的印象,对医护人员产生信任感和有所依托感,使患者情绪稳定,家属满意放心,在诊治过程中才能主动配合,建立起主动合作型的医患关系。患者和家属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迫切地要求医护人员及时为他们传达诊断治疗信息,这也是患者和家属的权利。所以医护人员必须及时和他们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使患者及家属能主动配合,达到预期的目的。如果不能和患者及家属经常交流病情和治疗计划,对他们需要了解的不能满足,也会造成误解甚至引起医疗纠纷。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2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中华母婴保健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并针对《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精神我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一、机构资质

  单位全称:“武汉王家湾中医门诊部”,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杨家大湾185号;

  性质:民营所有制;

  法人代表:张积银;

  主要负责人:李仕忠;

  我院具有汉阳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6823105234XX517d1202,在xx有效期限内。

  二、人员资质:我院现有医护人员14人,药剂人员5人,均通过全国卫生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

  三、医疗质量管理

  1、我院设置了中医、内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西医内科,根据患者需求导诊分诊,合理安排门诊科室。

  2、门诊病历及处方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门诊登记齐全,各类申请单项目齐全,描述清楚。

  3、门诊设有抢救室,抢救室设备齐全,急救器材、药品定位放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设备性能良好,处于应急状态。常用抢救器械、无菌包、吸痰盘、输氧盘均在有效期内使用。门诊抢救工作及时,有上级医师参加并进行指导。

  四、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

  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3、管理报告情况:我门诊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4、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5、明确岗位责任制,定职定岗

  五、“三基三严”的培训与考核护士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及交接班制度等核心制度,熟悉护理常规并按常规实施护理,在实际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护理分级护理、巡视、查对、遗嘱执行、危重病人抢救护理、消毒隔离等基本制度。医德规范学习定期组织医德规范学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安市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规定,我院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等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医院成立医疗废物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明斌

  副组长:杨明珍

  成员:罗莎、邓余星、蒋丹、何菊、罗娟、李怡静、沈德碧、廖艳春、黄燕、曾联友

  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我们发现在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人员有时会把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混装;二是医疗转送时科室记录不及时;三是未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包装袋;四是锐器盒有时盛装过满。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重点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各科室规范医疗操作流程,及时做好登记;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收集工具等,当医疗废弃物达到包装袋的3/4满时,做好有效封口,绝不盛装。在工作中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医院坚持以强化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做好暂存设施及登记管理。强化消毒措施配备相应的消毒工具、器具及设备,医疗废物转出后对暂存点及时清洁、消毒。严格交接记录,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登记。二是做好分类收集管理。严格按照每天生产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将医疗废弃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记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对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专有包装物,并及时密封,贴上标签。三是做好收集转运管理: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在运送时有穿戴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鞋等。运送医疗废弃物人员按规定时间,路线送至暂存地。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弃物标记,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4自接到蒙阴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管理的通知》后,我院成立了院长为首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自查

  1、医院的一切收支都由财务科统一管理,认真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存在任何科室和个人私自乱收费行为,不存在小金库。

  2、经自查,未发现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

  3、医务人员没有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的行为,不存在接受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4、不存在“打急救电话提成”或“介绍病人提成”的方式,拉拢病人就医,我院严格按照病人的自愿行为进行医疗服务。

  二、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及药品“零差率”政策。

  我院成立了药事委员会,严格按照医改政策,所有药物的购进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药物的销售一律按照“零差率”执行,对村卫生室也是按照零差率销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

  1、我院收费价格严格按照《临沂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标准执行,不存在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提高标准等违规乱收费的行为,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由财务科严格管理。

  2、我院制作了医疗收费项目及价格公示栏,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查询制度,提高了收费透明度。

  四、严格管理预防接种行为。

  预防接种工作是我院重要工作之一,此项工作由专人管理,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科学地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1、接种一类疫苗,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不存在诱导行为,保证适龄儿童享受到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的优惠政策。

  2、接种第二类疫苗始终坚持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认真进行登记。

  五、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整改措施不足之处:

  1、病人查询制度执行不够完善,未设查询工具,查询需通过收费室,所以查询过程繁琐。

  2、少数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内容填写不全,如无监护人签名等;

  3、少数疫苗报废未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进行报废手续。

  整改措施

  1、设立查询服务台,完善查询制度,进一步提高收费透明度。

  2、进一步做好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知情告知工作。

  3、严格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完善报废手续。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5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加大监管力度等平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要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动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院健康稳固延续发展,根据上级责任目标要求三门峡妇科医院新农合自查工作情况以下:

  一、工作展开情况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严格执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公道规范用药。

  2.参合农民救治时确认身份后,认真审核三证并填写新农合进院登记,严格控制开大处方,不超标收费,在补偿单及表三上有病人亲身签字或其家属注明关系并复印身份证签字,以防冒领资金。

  3.在药品上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及劣质药品,药品必须经过正规渠道进取。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公示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合医疗制度,在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把新农合每月补偿公示工作做好,并做好门诊登记。

  二、存在的题目

  1、有的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新的优惠政策了解不够,还有极少部份人没有参与进来,我们今后要在这方面一定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众所周知,人人皆知”参加的农民继续参加农合,未参加的应积极参与进来。

  2、我院工作职员对新农和政策了解不够透彻,针对此项题目,我院今年已组织了两次全院培训,已做到新农合政策人人知晓。

  三、未来工作计划

  1.在以后工作中,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核报销用度。

  2.加强本院住院病人的审核和查房力度。

  3.加强管理职员和经办职员的能力,管理职员和经办职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业务知识加大宣传力度。

  4.加强新农合补偿宣传使参合群众进一步了解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5.我院将一如既往的积极配合上级管理中心的工作,为陕县新农合作出自己应尽的义务。

  通过自查自纠的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题目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察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增进我院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620xx年12月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医政工作会议后,我院所有医护人员认真学习了莫局长关于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督促岗位责任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讲话精神。为加强我院的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应市卫生局要求,对我院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虽然我院未发生医疗安全责任事故,但在自查自纠中也发现了一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问题。现将我院有关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关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方面的工作

  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程度。为全面加强我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我们要求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陈旧观念,夯实医疗质量工作,丰富服务内涵,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满意的服务,增进医患和谐。具体做法如下:

  1、依法执业、持证上岗

  我院医护人员坚持严格依法执业,持证上岗,及时办理医师及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清退不符合注册登记的4名工作人员。所有医疗

  活动严格遵循诊疗范围。

  2、认真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我院长期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每周组织3次业务知识学习,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还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组织领导管理、落实核心制度

  医疗安全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医院管理者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医患纠纷发生率的高低,医患纠纷的增加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成为医院管理工作中一个始终难以解决的问题。

  我院成立了以刘惠君院长为组长,各科室重点负责人为组员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领导小组,医疗安全工作立足于“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医院发展为目标,对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的网络机制、制度制定、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人员综合素质、宣传教育机制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要求各职能科室每月不定期下到临床科室进行督查,尤其是重点科室(如肛肠科、手术室等);重点环节(病人住院期间的关键时期、术前、术中、术后质控的关键环节)、重点人员(新上岗人员、实习、进修人员),加强科室及医护合作,严防医疗安全差错事故。具体做到:

  1)强化“三基三严”培训,此项措施是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

  2)规范手术期管理,完善术前谈话制度,合理使用抗生素,杜绝大处方。

  3)成立三级医疗质控小组,规范三级医生的报告制度,加强低年资医师“三基三严”培训。

  4)认真做好术前术后访视,严格执行术前术后清点制度,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5)医院药品供应和使用的管理,药库严格执行药品进出、采购计划自动生成、效期管理等程序,确保用药质量。

  6)药房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方司药,强调药师审方,确保患者安全用药。

  7)开设药物咨询窗口,安排资深药师为患者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8)加强与临床科室的协作和沟通,及时解决临床用药的难题。

  9)建立了临床药师制度,逐步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开展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人员每月对收集的药物不良反应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及时上报。

  10)定期开展处方点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对不合理用药、不规范用药进行通报,监督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高处方书写质量。

  11)加强特殊药品管理,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程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12)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建立了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护理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以讲课、培训、考核、竞赛等多种形式学习《护士条例》,培训率100%。

  针对临床实际工作,制定了护士岗位职责、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实行三级质控管理体系,制定了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组织各级质控员,按照标准对各病区进行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病历书写等质量进行检查、评分,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病区进行整改。

  护理部每月不定期对重点科室进行检查、督导、改进。认真落实抢救设备及仪器维修、保养及交接班制度,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达到随手可及,随时可用。建立并完善了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及护理病历讨论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护理大查房及护理病历讨论,不定期的对临床护理问题进行护理会诊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水平。

  4、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医患、护患沟通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落实岗位责任制;正确书写医疗文书,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

  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正确使用病人或亲属知情告知书和授权委托书,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治疗或手术方案、检查项目、药品种类等)、医疗风险(并发症、意外、药品副作用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严禁用刺激性语言或对患者的疾病治疗和康复产生不良影响的语言,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与技巧。在执业活动中要做到:说话要注意;交待要清楚;检查要仔细;记录要完整;制度要严格;技术要熟练;操作要规范;抢救要到位;内部要协同;责任心要强。

  医患沟通是医疗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我院组织学习了医患沟通技巧的专题讲座,强调在病人入院时、住院过程中、病人出院时的三个环节的沟通,最大限度避免医疗安全隐患。医患沟通要注意技巧及人员的安排,将医患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要建立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和平等协调的医患关系。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和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要主动耐心地把患者病情和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的解答,特别对一些患有疑难杂症且无法取得良好治疗效果的病症,更要做好解释工作,使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的发生原因和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所了解,对疾病的治疗有一定的思想准备。这样既有利于病情的治疗,又能让患者对治疗有信心,同时也是防范医疗纠纷发生的有力措施。

  5、严防医院院内感染

  加强人员素质培养,购置必要设备,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检查,包括空气、消毒物品、工作台、工作人员手卫生、病房等每月监测一次,及时整改,严防医院感染发生。

  6、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是处理好医患关系,预防医患纠纷不可缺少的条件。我院注重对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和个人修养建设,在全体医务人员心中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职业道德、主人翁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加强工作责任心,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转换以往治病求医的旧观念,恪守医师守则、医疗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变被动为主动,以整洁大方的仪表、良好的言语态度来面对患

  者,给患者带来亲切感和信任感,想方设法为患者提供方便,了解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感情需求,把患者视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尽量满足患者的需求,这样在工作中才能赢得患者的赞誉,取得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理解,赢得同行的尊重。

  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

  1、核心制度的落实方面

  医院制定了符合医院实际的15项核心制度,通过医院等级评审活动,各项核心制度均能全员掌握,但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具体表现为:门诊病人病历书写不完善、病历书写质量仍较差;不能全面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质量不高;转院、转诊、会诊制度不健全;查对制度不能全面落实。

  2、医院院内感染控制方面

  医院院感控制由于受人员水平、设备条件、职工素质等限制,通过监测发现的问题部分未解决,如手卫生规范的落实不够。

  3、医患、护患交流方面

  医患、护患沟通是医疗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我院在医患沟通方面还存在个别医患、护患沟通方式方法、技巧欠佳情况。

  4、医德医风教育方面

  我院全体医护人员能严格遵守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无收受红包、吃请行为,但在纵深服务方面仍需加强。

  总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是医院长足发展的前提,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好新形势下医疗安全工作的特性,分析研究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医务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医院的持续发展。

  以上自查自纠工作妥否,恳请各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我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自查整改报告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整改要求,我科对医疗质量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就自查结果及下一步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某些医疗核心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

  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会诊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患者病情评估制度不健全,对手术病人的风险评估,仅限于术前讨论或术前小结中,还没建立起书面的风险评估制度。

  (二)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

  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不合理,抗生素应用档次过高,时间过长。

  (三)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有的象记流水帐,过于形式化。

  2、存在知情同意书告知、签字不规范、药品及一次性高低值耗材等自费项目未签知情同意书。

  3、病历均为打印,复制粘贴后未及时查对,姓名、住院号不相符等情况依然存在,字迹潦草,有涂改现象。

  (四)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时有“生冷硬”

  现象,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医患沟通技巧不够,对医疗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医患沟通不够到位。

  (五)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的满足病人的需求,急救技能尚需要进一步演练。

  (六)科室管理不够,问题发现后不能经常性督促整改和落实,造成问题长期存在。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医务人员普遍存在重视专业知识而轻视质量管理知识的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缺乏,质量意识不强,这样就不能自觉地、主动地将质量

  要求应用于日常医疗工作中,就难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培训全体医务人员质量管理知识,增强质量意识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首先要加强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务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与防范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科室管理及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三级医师查房和病历书写检查工作,注重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对查到的问题除了当面讲解以外,一周一通报,对屡犯的一定要通过经济处罚,给予惩戒。

  2、要加强三基训练与考核,同时对专业知识按照年初学习

  计划逐步学习到位,在科内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注重培训的实效。

  3、加强病案质量的管理。

  开展病历书写规范培训,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及病历检查标准,保证病历的规范书写,及时将住院病历归档管理。

  4、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通知精神,制定我科具体实施办法及奖惩制度,注重监控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情况,禁止滥用抗生素情况出现。

  (三)进一步加强科内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群教活动的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培养谦虚谨慎,不骄不傲的工作作风,立根在群众,服务在一线,立志做一个医德高尚,受老百姓尊敬的医务工作者,真正树立起“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真正做到将病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不谋私利。

  (四)继续加强医患沟通技巧训练,针对病人入院时,医学干预时,病人呼叫时,手术时,特殊检查时,病情变化时等情况进行医患沟通技巧的训练,以增进医患理解,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保证落实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篇二: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医疗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各地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三)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

  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20**年7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

  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20**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地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20**年12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年12月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地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地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

  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篇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

  根据省、市关于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颍东区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深化廉洁从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净化医疗卫生队伍,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能力,打造颍东医疗卫生系统“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卫生”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有效载体,以现身教育、廉政讲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着重开展党风政纪、群众路线、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全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的水平。

  (二)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2015〕6号)

  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2015〕7号)等有关关于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的相关规定,落实带量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

  (三)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单位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排查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同时规范诊疗行为。

  (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公共卫生以及重大专项等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的加强检查,落实“两严禁两制度”,即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行为,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工作安排

  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为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25~30日)。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动员部署。6月25日前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其他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召开本单位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开展教育。组织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特别是强化对医疗行业“九不准”等行为规范的教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要达到全覆盖。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7月1~7月15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开展“三查”。通过个人自查、内部检查、上级督查,着重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合理;是否明示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问题。

  2.查是否存在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检查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以及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查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是否健全,考核结果是否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否建立了对拿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等问题的防控和惩治措施。

  4.查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否规范。

  5.查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挂床住院等问题。

  (二)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7月16~20日)。

  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整改内容形成书面总结报告(7月20日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追责,并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全区医疗卫生领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人员分工负责、建立信息收集、实地督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动真碰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把制度落实在具体工作上。要严肃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影响行风建设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对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将约谈一把手;对在整治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作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三: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XXX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X

  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院医疗秩序,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巨野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巨卫发〔2018〕234号)”文件精神,按照XXX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专项活动工作任务。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院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活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整顿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活动原则和要求。及时成立了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XXX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件人员分工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投诉受理、信息宣传等工作,分工负责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顿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

  (二)周密部署,深入宣传。召开医院全体职工启动大会,及时转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的集会精神,宣布了活动方案,对专项活动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强调。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专项活动总体要求、活动目标、活动规模、主要内容、施行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政策和理论基础。同时,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重点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公开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为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营造了优秀的活动氛围。

  (三)整改提高,确保实效。

  1、加强住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我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照住院指征,严格执行收治条件,不存在小病大治,对收治病人仔细核对身份信息,无冒名顶替、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叠床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无重复检查、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

  2、加强医疗收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坚持医疗效劳代价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效劳,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我院工作的目标,我院严厉按照市物价局、XXX、市人社局下发的物价标准,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反复收费、打包收费等违规行为。

  3、内部运行管理。各科室已建立明确的质量管理组织,制度明确,能够定期组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检查科室工作并制订出整改措施,科主任基本按照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科室工作,定期组织科室人员业务培训与技术考核,按时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环节质量质控比较及时,能够认真执行会诊制度,及时处理和调节医患纠纷,大部分医生能够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护应急演练比较重视,技术操作比较熟练。外科手术及麻醉工作比较规范。医疗人员对个人职责掌握比较好。我院已实行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存在向科室和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药品、医用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等违规行为。

  4、加强医德医风扶植。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研究,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效劳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让此次活动听人晓得,人人参与,把树立优秀的医德医风思想贯穿于我们工作的一直,伴随于每个医务工作者职业生涯。提高患者满意度,“效劳好”是我们医疗卫生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医疗效劳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效劳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效劳意识,改善效劳态度,改进效劳模式,优化效劳流程,提升效劳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全程优质温馨的效劳。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效劳,处处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提供温情、便利的医疗效劳。大力推行“合理用药、合理搜检、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工作标准,加强培训教育,转变我们老式医疗效劳观念,建立以医德医风、效劳质量、患者满意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

  5、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强研究,现已请专家来我院按期进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系列培训。此外还要领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精神,熟悉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经常性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概念。加强“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护技术质量。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1.全体职工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经过活动的扎实开展,对加强政治理论研究、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便民惠民效劳等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思想认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活动结果初步显现。

  2.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改进。经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从大方面看,各科室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

  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各方面都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从小方面看,医院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工作和服务态度进一步好转。

  3.医院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的开展,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单位的制度建设,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为整个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4.便民惠民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和办事,进一步完善了各效劳窗口的便民惠民措施,改进了效劳流程,改善效劳软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

  5.行业作风有了进一步好转。由于整个活动的开展与行业作风建设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既促进了行风建设又促进了活动开展。通过调查结果显示我院今年的医德医风进一步提高,无医患纠纷,医疗服务社会环境也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专项整顿活动效果初步显现。三、存在的问题

  此次专项活动虽然收到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职工认识不到位,有的整改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有效的约束机制还不完善。解决这些问题抓好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真正形成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和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篇四: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长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此次疫情期间,全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各地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三)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

  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与自查阶段(2020年7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全体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二)集中宣传与整治阶段(2020年8月-11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

  进行集中整治。各地持续开展专项巡查暗访,强化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与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地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全行业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地要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

  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五)加强宣传,形成舆论阵势。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舆论震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乱象,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区卫健局、医保局开展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医疗行风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

  1.医疗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法行医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行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以及未注册或未变更注册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3.不规范转诊行为。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住院、购买医药产品收取提成等不规范转诊行为。

  4.超范围行医行为。整治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技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和超出核定床位数量收治病人等行为。

  5.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

  6.出租证照及承包科室行为。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二)开展“三合理一规范”整治

  1.合理检查方面。重点规范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整治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

  问题。

  2.合理用药方面。重点整治临床用药方法、用药剂量、给药时间的不合理、以及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或无指征联合用药等不合理用药现象。

  3.合理治疗方面。重点整治临床治疗不合理、以及小病大治、降低门槛住院、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4.规范收费方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等行为。整治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病历处方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试行)》严禁涂改、伪造、销毁病历或处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病历、处方保存,严查病案缺项、信息不全、医师未签名等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等现象。

  (四)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暂存地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规范医疗垃圾分类处置,查看医疗单位是否与有资质的处置机构签订有效合同等资料,查看医疗机构是否使用专用工具运送医疗废物,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处置登记是否完整,医院污水排放是否经过消毒并开展监测。

  (五)整顿行业作风

  严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落实药品公开公示制度,督查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奖惩机制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拿回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等行为。查信用体系执行情况,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区卫生健康局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政科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即查即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或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集中整治。区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实行全覆盖的检查,特别是对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四)总结阶段。对整治重点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整治成果,对发现共性问题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规范医疗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和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分阶段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各单位、卫健局相关科室要深入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将各阶段任务分解到人。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努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实现专项活动的整治目标,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与整治效果评估,区卫生健康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医疗乱象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根据省、市关于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颍东区的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深化廉洁从医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净化医疗卫生队伍,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能力,打造颍东医疗卫生系统“党风正、政风清、医风新”的“廉洁卫生”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有效载体,以现身教育、廉政讲座、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着重开展党风政纪、群众路线、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教育,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全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的水平。

  (二)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2015〕6号)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2015〕7号)等有关关于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的相关规定,落实带量采购,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健康、有效推进。

  (三)切实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单位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排查

  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同时规范诊疗行为。

  (四)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对医改资金、公共卫生以及重大专项等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和收费管理的加强检查,落实“两严禁两制度”,即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行为,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

  三、工作安排

  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为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25~30日)。主要有三项任务。一是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动员部署。6月25日前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其他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召开本单位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开展教育。组织开展廉洁从医和廉政警示教育,特别是强化对医疗行业“九不准”等行为规范的教育,学习教育的覆盖面要达到全覆盖。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7月1~7月15日)。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开展“三查”。通过个人自查、内部检查、上级督查,着重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

  1.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是否公开透明合理;是否明示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资质等服务信息;收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问题。

  2.查是否存在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检查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和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以及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查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是否健全,考核结果是否发挥其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是否建立了对拿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等问题的防控和惩治措施。

  4.查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是否规范。

  5.查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滥检查、挂床住院等问题。

  (二)进行整改。各单位要针对“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7月16~20日)。

  各单位按照工作目标和整改内容形成书面总结报告(7月20日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

  出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追责,并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深化全区医疗卫生领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人员分工负责、建立信息收集、实地督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动真碰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完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真正把制度落实在具体工作上。要严肃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严重影响行风建设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卫生计生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把关,对工作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将约谈一把手;对在整治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作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五: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关于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10篇)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1为贯彻市、县新农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治理过度医疗行为,解决百姓关注的看病贵的热点问题,根据《庆阳市治理过度医疗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庆卫办发[20__]271号)及《环县治理过度医疗行为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我院于20_年7月3-4日,抽取花费数额较大的病历102份,随机抽取处方200张,收费室随机抽取当天门诊患者收费信息50条。抽调科室主任、护士长、财务人员及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共26人。就不合理诊治、不合理用药、过度检查行为及违规收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病历中查出的问题

  1、住院天数与床位费,护理天数不符,多数多收一天住院及护理费。

  2、医嘱有I级、II级、III级护理,均收取为I级护理费。

  3、长期医嘱氧气吸入时间超过24小时,应按持续吸氧收费,不能按小时收取,“吸氧”下临时医嘱,加压吸氧是否需停医嘱。间断吸氧收费项目不清楚。

  4、重症检测与心电监测,指脉氧检测同时出现,重复收费。

  5、医嘱换药次数与收费次数不符,多收费。

  6、同一病人,中医诊疗项目太多。磁热疗法无明确部位。红外线治疗按部位还是按照射时间收费,电针未下具体部位及用法,灸法按次数还是穴位,耳针有隔日更换和每3日更换。收费标准不清楚。

  7、医嘱重复,如,同一日左氧氟沙星100ml,静脉点滴,Qd,长期医嘱中出现两次。奥硝唑与左氧氟沙星重复下医嘱

  8、一天中即有静脉穿刺术,又有静脉输液费,超范围收取动静脉置管护理,如:住9天,收20天。

  9、新生儿暖箱及蓝光治疗均有少收现象。

  10、抗菌素使用时间长,有的`从入院到出院。自费药超比例,出院带药超数量,辅助检查有医嘱未见报告单。

  11、无医嘱收取抢救费,超范围收取手术费、床位费低于新标准。

  12、静脉高营养治疗无医嘱。

  13、静脉输液分组加收,多收。

  14、有的病历病程中输血前后均无疗效评估与评价。

  15、输血指征不明确、放宽。

  16、鼻饲医嘱不清楚(医嘱20天,实收63次)。

  17、动静脉护理费均多。

  18、动静脉置管护理无医嘱。

  19、备皮与Ⅰ级护理重复收费。

  20、输血在病历中无病程记录。

  (二)处方中查出的问题

  1、处方诊断与所开药物不相符。

  2、药物配伍不合理。

  3、重复用药且带药超过一月以上属大处方。如:诊断左胸带状疱疹。处方予吡罗喜康片100片,双氯芬酸钠缓释片40片,两者属同一类非甾体抗炎药,且用量超过一月。

  4、有不合理用药现象,如:诊断慢性胃炎、便秘。处方予维U颠茄铝片,可导致便秘。

  5、处方多处涂改未签名。

  (三)门诊费用

  1、门诊处方西药次均费用62.332元,中药次均费用50.87元,单次最高费用357.5元,单次最低费用0.5元。

  2、收费室门诊抽取当天门诊患者收费信息50条,其次均费用127.29元,单次最高费用339.74元,单次最低费用5.2元。

  二、整改措施

  (一)、治理不合理用药问题

  1、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各处方用药必须做到用之有据。严格

  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2、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特殊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管理,加强对限制使用级抗菌素品种的监控,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

  3、对有明确不合理用药行为的科室和个人实行警戒谈话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件进行全院通报,对严重违规的医师实施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4、加大对辅助用药适应性检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滥用或无指征、使用辅助药物的行为。对严重违规使用的医师将严肃处理。

  三、治理不合理检查问题:

  1、预防过度检查行为:医技科室要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医师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适应症和针对性,减少过度检查,提高检查准确率,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符合率达75%以上。科室质控小组严格把关,杜绝短时间内无指征重复检查、多项检查和盲目检查。

  2、与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间检验、影像结果实行互认。

  3、杜绝检查开单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治理治疗不规范问题:

  1、各科室要认真执行临床诊疗规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科学合理判断病情,准确掌握住院指征,坚决杜绝小病大治等问

  题的发生,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在医院绩效分配方案上明确医务人员的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不挂钩。

  3、进一步规范与落实使用贵重物品,使用高新技术,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等患者知情告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制度,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4、加强医疗文书书写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5、加强临床路径的开展和管理。要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要建立健全临床路径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严格做好临床路径的出、入径管理。

  6、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并完善各项登记簿,严格执行《临床辅助技术规范》,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规范。

  7、严格按照医嘱管理制度与书写规范下医嘱。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2我们是医务工作者,是白衣天使,以后工作中要拥有一颗爱岗敬业的心,要有始终如一的踏踏实实的工作。在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也认识到要重视医疗质量,我作为住院医师结合自己情况现总结如:(1)要做到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自己要加强对病历书写的学习.改正不足.字写的不好,要练字.(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12)严格按诊疗常规操作,不违背卫生法规。以后要加强对卫生法的学习。

  (13)加强医患沟通为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出自己的贡献。

  回顾过去所发生的大小医疗事故,哪一起不是因为麻痹大意或不按诊疗常规操作才发生的呢?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医疗的发生。其实,要医疗安全并不难,关键在于有没有责任心。只要每个人多留点心,只要对工作多一点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岗必尽职,尽职必尽责,无论身居何处,只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就一定能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3自接到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

  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二乙以下下调20%的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各医技、临床科室不得划价,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监督领导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加价率加价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药品采购完全在有相应资质的医药公司采购,并由投资人亲自参与采购,控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完全杜绝了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挂网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

  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收费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后,于规定的加价率范围内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5、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

  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的收费级别计费,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4为贯彻落实区卫计委、区纠风办《武昌区卫计委关于印发武昌区医疗机构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昌卫计〔20__〕11号文件精神,以提高我院医务人员服务素质,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巩固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根据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中的要求,本院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活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全组织。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以院长郑柏雄为组长,(分管专项整治工作)、杨兵为副组长,相关科部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4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院职工动员大会,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肃行业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定期开展了督导检查,医院公开向社会服务承诺书,坚决不过度医疗,不过度检查和乱收费等情况发生。设立专项整治投诉电话1部、发满意度调查意见表30余份、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面促进了医德医风建设根本好转。

  二、检查情况

  全院8个科室共计20份归档病历,按照“方案”治理要求,设计了检查项目表,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由医务科和护理部牵头,组织部分科室主任进行逐一检查。抽查结果显示:未发现过度检查、重复检查、用高价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或住院时

  间等违规情况。针对本院的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化验试剂、疫苗等采购,全面进行了清理核查,没有发现以各种名义收受回扣、提成、红包和其他不正当利益;有医疗行为服务的科室和医务人员个人没有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吃请或馈赠等现象发生。存在问题:诊断欠完整、病程记录简单,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病人态度生硬,影响了本院整体形象。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服务理念。开展法律法规、纪律警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经常性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于不合格处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及改正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针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调查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照医院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聘用相联系,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四)坚持严格国家物价政策,规范收费项目、标准,杜绝在

  医疗服务中自立项目、分解收费项目、重复计费等问题。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5近日,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调查的通知后,马村乡人大主席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工作调查组,深入村组农户,广泛听取各层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工作得失,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了基层一手信息,为今后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参考依据。现将近段以来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到位。为确保新农合扎实推进,乡政府专门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层层召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并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我们把全乡划分为六个工作区,各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各村确定一名包村干部负责,形成领导包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积极动员农户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层动员,宣传到位。为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动员会召开后,我们立即组织各村通过召开广播会、群众会,并在各村显要位置张贴合作医疗宣传标语1000多条,发放宣传单10000多份。乡政府还组织机关干部深入村组农户,耐心

  地把合作医疗相关政策、措施和补助办法向群众详细讲解,消除群众的疑虑。乡政府开通了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使群众充分了解新农合的各项优惠政策,炒热了群众思想。

  三是严格程序,管理到位。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工作程序,稳步开展,在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自愿交纳参合款的基础上,组织乡财政所专业财务人员收取群众参合款项,并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票据,一天一结算,及时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上交款项。特别是在参合农户基础信息录入过程中,我们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租用了10台电脑,由机关熟悉电脑的同志全天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这项工作园满完成。另外,我们对“五保户”、“特困户”合作医疗缴费由乡政府负责协调,民政部门予以补助,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截止目前,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3.8%,全乡群众基本实现了一般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得到了及时治疗,群众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要充分调动群众参合积极性,把新农合落实到实处。目前,还有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识观念不到位,只计较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建议:县乡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出面组织引导,加大对宣传力度。合作医疗是农村公益性福利事业,需要县乡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公

  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介绍和资料,及时宣传新农合受益典型人员的情况,调动群众积极性,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使广大农民重新建立起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自觉支持、自愿参加,扎实推进。

  二要加强对新农合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农合规范运作。不少群众反映医院对参合群众医疗收费明显比款参合时高得多,即便是报销后所花费用也与未参合时所花费用对比基本一样,只是把多收的费用通过参合报销的手续返了回来;村级诊所对群众使用医疗本看病、抓药热情不高;新农合基金管理属于卫生系统内部自我监管,存在监管虚设、不到位的现象。建议:一是建立外部监管体系,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不得挤占。二是健全综合评价机制,适时开展新农合运行效果考核,针对服务数量和质量、医疗费用、乡村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满意度等开展新农合医疗综合评价,开展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新农合运行透明度。

  三要着力提高县乡村医疗水平,把新农合办成民心工程。建议:不断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关的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是新农合顺利开展的强有力支撑。有规划地安排财力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农合的推进创造了基础条

  件,进而实现了新农合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的良性互动。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加大对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培训的力度,力争尽早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的目标。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6为规范我院医疗保险服务行为,根据医保中心关于对基本理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我院对20_年度的退休公务员住院病历、本院职工住院病历和参保人住院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此次工作由院长带头,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并积极整改。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定期检查医保工作,研读医保文件,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和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顶替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禁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

  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患者出院带药不能超量。住院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严禁超剂量、超种类、超范围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决不做虚假证明,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病历书写及处方审评制度,保证医疗安全。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使我院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医疗工作中严格执行。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及收费标准。

  我院能做到医保病人住院及时上报,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遗嘱相符。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

  临床用药,经治医师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我院严格执行相关单位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此次专项自查,尚未发现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冒名顶替住院、降低入院标准、分解住院、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重复用药、未按阶梯和限制原则用药等违规行为。同时发现一些病历书写方面的不足,如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病历书写不工整等,并加以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贯彻始终,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并完成,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的可靠保障。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一直以来,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看病贵、看病难现象,成为了制约基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有所缓解,然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补偿效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镇健康稳步持续发展,根据上级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我镇新农合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及资料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省市区合管中心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有关数据收集、统计、整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切实做好资料管理工作,使新农合资料分类归档,建立档案。

  3、参合人员信息的收集、整理、录入工作,把信息错误降到最低,提升服务质量。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公示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镇合医办每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及外伤证明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自愿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四)20_年的筹资工作

  1、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由分管领导郑朝祖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合医办具体抓,负实责;形成了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我镇拟于20_年10月底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员大会,对筹资工作组进行筹资前培训,抓好20_年合医工作。

  3、筹资工作中,加强资金及票据台账的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确保资金安全。

  二、存在的不足

  1、审核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处方费用和住院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格,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审核签章。

  2、对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力度不够。

  3、部分村级卫生室公示不到位、环境卫生比较差、药品摆放不整齐。

  4、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

  5、督查中发现部分卫生室未开展20_年门诊统筹报账。

  6、由于涉及农户较多,录入信息时难免会出现信息错误或者录错、录漏等现象,给群众报销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

  7、由于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限制,导致外伤证明调查难度大,虽然对村出具相关证明时作了严格要求,但个别村难免会出现人情证明现象。

  8、仍有部分群众反映门诊费用问题。

  三、工作整改措施

  在合医办的努力下,在全体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合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宣传、信息录入、审核和督查力度,进一步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镇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何官屯镇合医办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经严格对照《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自查,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要求。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地区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关于建立地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毕署劳社局字[20__]18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__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地区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2月—11月)医保病人门诊刷卡292人次,金额58159.20元,月平均刷卡29.2人次,金额5815.92元,人均刷卡199.17元。

  3、由于我院未取得地直医保住院项目资格,因此,未开展住院项目。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昌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按照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填写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关资料。

  6、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确保医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医生下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利国利民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在地区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使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元人社发(__)79号文件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__为组长,医务科、医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几年来,在区人劳局和社保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交费、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

  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规范早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经考核考试分别授予普通处方权、医保处方权、医

  学专用处方权、输血处方权。为加强手术安全风险控制,认真组织了手术资格准入考核考试,对参加手术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手术观摩。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着提高。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

  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自费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严格执行五率标准,自费药品占总药品费的10%以下;平均个人负担部分不超过发生医疗费用额的30%。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社保局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

  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疗行业作风建设整改报告篇1经过本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全体医护人员对已出院病历和现住院患者病历的认真检查、核对,门诊医生的自查,内二科对住院患者和门诊病人的检查、治疗、收费基本符合医疗规范和诊疗常规,符合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没有明显的过度医疗,不存在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和不按医嘱收费的情况,没有熟人关系少收、不收费的情况。没有乱检查和超标准、超剂量用药问题。但是在医疗过程中尚存在某些缺陷,具体如下:

  1、对内二科脑出血、糖尿病,脑梗塞等病种的临床路径执行力度欠缺;2、细菌培养率较低;3、脑血管病抗生素存在使用疗程过长问题。

  4、脑血管病活血药物多种联合使用。

  对于存在的问题,科内准备如下整改:

  1、加强科室领导,科主任、护士长强化病历检查,对用药、检查、收费等严格把关。

  2、加强教育,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任务分解到个人。

  3、加强单病种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疾病的临床路径。

  4、严格抗生素使用,努力做到能行细菌培养者全部培养,按照细菌培养结果用药。对联合应用抗生素严格把握好指征,使用时间。避免越级使用抗生素。

  5、严禁相同功效药物重复使用。

  6、加强检验结果互认,减少短期不必要的重复化验、检查。

篇六: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1年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九不准”

  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以商业为目的统方行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等违反“九不准”规定情形发生。

  (二)规范医疗检查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无依据和重复检查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

  (三)严格临床技术运用

  严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目前已在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运行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新技术相关管理规范的执行作为专项整治重点。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依法重点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

  通过接受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会同医保、公安等部门,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七)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违反相应诊疗规范、技术标准等导致发生主要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导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形成医疗责任倒查制度,并针对问题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10日前)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

  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计执法支队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31日前)

  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再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于10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对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管理组织体系,积极主动取得纪委监察、检察、公安、医保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组织专业力量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及违反行风管理的案件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形成有效管用、各负其责、协调畅通、齐抓共管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要大力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

篇七:医疗行业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行业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精湛的技术能力,集中展示了行风工作建设成果。通过开展行业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规范医院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院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后勤人

  员。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通过宣传医院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着力深化行风意识;优化医院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紧密结合实际,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医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通过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药剂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人员要进行行业通报。

  (三)严厉打击医院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医院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查处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的行为。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后勤保障材料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院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

  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药品使用监管。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

  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在医院内的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门诊、住院部、药房等领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院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内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X卫生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由XXX担任主任,负责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日常工作。

  (一)XXX卫生院医疗、医技、医疗设备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任务:重点检查医生、医技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是否接受医药企业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是否在工作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二)XXX卫生院护理、院感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任务:重点检查护理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

  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是否接受医药企业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

  (三)XXX质控、药剂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任务:重点检查医务人员是否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是否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重点检查药剂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

  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

  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是否接受医药企业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是否有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XXX卫生院公共卫生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任务:重点检查公共卫生科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是否违反规定私自采购、使用各种物品及耗材等行为;是否违反规定私自查阅和外借居民健康档案,泄露居民信息。

  (五)XXX卫生院防疫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成

  员:XXX任务:重点检查防疫科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是否接受疫苗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是否接受医药企业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疫苗等医药产品行为。

  (六)XXX卫生院行政后勤专项行动小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成

  员:XXX任务:重点检查行政、后勤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

  规违法行为;是否接受相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是否接受相关企业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是否违反规定私自采购、使用各种物品及耗材等行为;是否在工作区域出现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推销,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7月一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自查阶段(2020年7月一8月)。医院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广泛动员部署。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九不准”要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落实监督机制。医院聘请社会各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短信举报、网络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一11月)。医院要将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日常诊疗行为及

  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强化主体责任,曝光违规违纪案例,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科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于12月中旬上报院领导小组。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科室加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全院职工都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于展现疫情期间广大医务人员表现出的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甘于奉献的精神,深刻认识整治医疗行业“红包”、回扣行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科室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医院要建立遇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弘扬抗疫期间体现的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医院要对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进行大力查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

  法依规将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祢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科室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医院要加强药品、设备器械、耗材的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后勤耗材的生产企业以及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医院在门诊大厅和住院大厅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

  处理。纠风办具体负责“红包”、回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附1:

  XXX卫生院

  2020年8月3日

  国家卫健委“九不准”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附件2: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二级以上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各类民营医院执业的医师、护士、药学、医技等各类医务人员。

  第三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及职业道德,给患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和事件。

  第四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及医疗机构具体执行。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遵循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自治区直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区)卫生

  计生行政部门的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市、县(区)级医疗机构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其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工作原则上由核准登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医务人员不良执业积分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服务监督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

  机构内各类医务人员日常积分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需建立医务人员执业档案,对医务人员日常执业行为进行考核管理,及时将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下达和做出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归档。

  第六条

  医疗机构内执业(助理)医师的积分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重要依据。

  第二章记分分值

  第七条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情形,每次记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共五个档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医务人员跨地点或擅自超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

  (二)门诊日志、临床用血、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记录不全的;

  (三)被评定为不合理用药的(每份记1分);

  (四)不按规定在医疗文书上进行签名或者修改签名以及代替他人进行签名的(每例记1分);

  (五)实施手术的医务人员未在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签字的(每份记1分);

  (六)单病历违规收费金额在300元以下的(每份记1分);

  (七)违反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的其他行为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在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中负次要和轻微责任的;

  (二)执业助理医师擅自独立开展诊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擅自开具相应处方的;

  (四)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五)未按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和登记的;

  (六)未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的;

  (七)单病历违规收费金额在300-1000元的(每份记2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4分:

  (一)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从中牟利的;

  (二)违规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

  (三)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的;

  (四)违规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

  (五)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务人员擅自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

  (六)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

  (七)一年内有3次以上医疗服务质量方面投诉,经查证

  属实的;

  (八)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不按规定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的;

  (九)未按规定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的;

  (十)单病历违规收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每份记4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被行政处罚的;

  (二)不执行首诊负责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医学证明文件的;

  (五)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六)在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七)擅离职守或无故拖延检查、会诊及抢救,使病人病情加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未经家属同意,术中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或无原则扩大手术范围的;

  (九)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的;

  (十)在临床诊疗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的;

  (十一)违规进行“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信息从中牟利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医院感染控制职责,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三)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规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违规开展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证明文件、医学文书及其有关资料的。

  第三章记分实施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每两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分值自然消除,重新开始积分。

  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与医师定期考核相衔接,年度积分结果应及时通报考核机构。

  第十四条

  实行积分管理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不能以积分管理代替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建立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分类监督、积分通报和积分公示制度,对年度积分接近或达到10分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强化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应当定期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结果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将通过群众投诉、来信来访、监督检查、病人问卷调查、质量检查、日常巡查、医疗事故鉴定证书、第三方调解建议书、法院判决书等途径获得。

  第十七条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及医疗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医务人员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制作《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签收确认。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与医疗机构不得对同一医务人员的同一不良执业行为同时给予记分。

  当事人对记分有异议时,可在收到《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发出《通知书》的医疗机构或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组织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复核。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务人员执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复核,对处理意见进行讨论及裁定。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医务人员积分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挂钩。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年度累积不良积分≥6分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一个积分周期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延迟一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一个积分周期内累积不良积分≥18分时,延迟二年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自符合申报或聘任时间算起),也可予以低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

  第二十条

  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年度累积不良积分≥12分时,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对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各医疗机构应在次年1月10日前将本机构上一年度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汇总后提交至辖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应于1月30日前统计汇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结果报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不按要求开展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实践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由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二级以下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由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具体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如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发生抵触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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