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6篇

时间:2023-05-22 11:40:07  阅读:

篇一: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XIN党建版CHANGZHENG的规定。四要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决策风险评估,创新群众参与方式,充分利用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智、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问答聚民意,增强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五要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增强执法公信力。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发挥和强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在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项目、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论证,确保重要决策和改革措施符合法律法规2014年第12期66人民调解中心组织听证对话、社会舆如何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关键词:法治机构法治队伍情研判、稳定风险评估、指导重大纠纷排查调处等综合功能。要以法治为依据健全完善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机制,构建民意吸纳和利益制度化表达机制,探索建立听证、评议、监督、举报、行政效能考核等多种形式的表达诉求渠道,保障城市居民的知情权、咨询权和监督权。结合农村社会建设,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农村社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三,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好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推荐优秀法治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或驻地服务,为他们在基层工作创造条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扎实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有效利用“信访接待日”等形式,做好干部带案下访、专题接访、重点约访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主题活动,建立便民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展馆、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场所建立法治文化阵地;广泛开展“法律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等专项宣传活动,努力提高法治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交流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激发法治干部下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个法治化进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以基层为基本载体。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由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大量存在于基层,基层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在增加。特别是随着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制度结构和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城市基层治理日益复杂和任务加大。对此,《决定》提出: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这就明确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前进方向,提出了基本要求。第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治机构设置不完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提高基层法治机构工作能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大法治网络,整合县一级公检法司力量,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法治网络。在边远乡村设立便民诉讼站、诉讼联系点并选聘诉讼联络员,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巡回审判点,大力推行巡回收案、办案,最大限度服务群众。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在县乡村建立综治工作机构,实行干部联村维稳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村干部议事制度。加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组织建设,加大城市街道——居委会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整合社区内部治理资源,完善社区单位参与基层治理的协商合作机制,加快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类社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新型社区组织结构。第二,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变治标管理为治本管理,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要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各种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强化人民调解中心,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64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二: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保障。而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律严明的法治队伍。因此,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法律人才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和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法律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人才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法律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国际化水平。

  要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法律队伍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纪律和作风直接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形象和信誉。因此,要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提高法律队伍的纪律性和作风。一方面,要加强法律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法律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要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法律服务能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因此,要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它关系到国家治理和社会稳定的长远发展。我们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法律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三: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如何大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作者:暂无

  来源:《新长征·党建版》2014年第12期

  关键词:法治专门队伍

  法治专门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这支队伍承担着立法、执法、司法重任,建设好这支队伍,特别是建设好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至关重要。

  第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政治追求、政治品格、政治素质要求很高。政治上合格,是成为法治专门工作者第一位的条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法治专门工作者常补精神之“钙”,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终身追求,真正立牢“主心骨”,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带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法治专门队伍核心价值观涵养自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自己的思想、行动和良好形象树标杆、立标准、作榜样,并自觉贯彻和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第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干部和人才跨部门交流。《决定》提出:“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法治专门队伍改善结构、增强活力、开阔视野、提高能力水平十分必要。要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交流。建立健全人大与“一府两院”干部和人才交流机制,打通立法、执法、司法三支队伍之间的干部交流通道,积极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系统干部上下交流,注重从基层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岗位选拔干部。要注重从其他党政部门选拔符合条件的干部和人才到法治部门工作。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优秀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其他党政部门任职、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培养锻炼,帮助他们加深对国情社情民意的了解,增强党的观念和执政意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的交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选贤任能,积极推动干部跨部门跨条块交流。尤其要把那些政治上强、经历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人选拔到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交流制度,认真执行新提拔担任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必须异地交流任职的规定。

  第三,积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决定》强调:“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并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一是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法治专门队伍的素质关。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将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纳入考试范围。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对职前培训实行统一管理,着力提高法律职业人员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重点解决专业人才引进难、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难、边远艰苦地区招录门槛高等问题。二是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从业者之间良性流动和开放的人才吸纳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特别是执法队伍的通道。三是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差别化管理模式。完善法治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特别是要重视解决基层法治人员流失的问题,切实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第四,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这是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于建立合理的法官、检察官培养阶梯和机制,推动法官、检察官眼睛朝下、精力下沉、主动接地气,增强司法能力,满足司法为民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意义重大。根据《决定》精神,除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不再直接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在充分消化现有在编人员基础上,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检察院不再任命助理审判员,今后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招录的法官助理符合转任法官、检察官条件的,应当经过法定选任程序,一律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除可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学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外,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经过一定年限职业训练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篇四: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3篇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依照规行政,全面落实“四个最细”建议,纳溪区甲壳类药监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宗旨,多措并举,抓好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营造氛围,提高学法积极性。

  通过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法治讲堂、网络课培训等方式展开全局全面学法,融合工作实际,深入细致自学与食药监管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将自学实效,比如学法笔记、网络考试合格证书等做为职工个人考核凭证,以达至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新认识,由“必须我学”变为“我必须学”的目的。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实现对行政审核、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全程监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展开检查考核,辨认出存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展开自查。严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上岗、暗证稽查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稽查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是接受监督,深化依法履职意识。

  严苛按照《政府信息官方条例》等建议,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信息、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等展开依法申报,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上半年,我局在纳溪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板块共官方行政许可信息21条,牵涉175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期,牵涉具体内容案件138件,监督抽查信息3条,牵涉样品数210基准。不仅努力做到了官方及时、内容详尽、格式规范,且二要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食药监管权力官方、阳光、规范运转。

  通过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及考核办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有效举措,我局的法治队伍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添砖加瓦。

  全文:“遣法者强则国强,遣法者弱则国弱”。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就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标准。机关队伍做为立法、稽查、司法、守法的关键践行者,处于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就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其素质多寡轻易事关国家方针政策的全面落实情况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质量和效率。机关队伍法治化建设就是人员法治化建设的关键,就是机关法治建设的重点,也就是全面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掌权、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

  关键词:队伍法治化外界力量保障体系监督追责

  前言: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机关单位尤其就是基層单位存有干部职工学历和专业化水平不低、拒绝接受专业的法制教育较太少,依法依照规办事观念不弱、能力较弱等问题,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偶存有出现。某东部城市基层单位半数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且对颁授的法规政策认知不浅、掌控不皱,存有凭经验办事的现象。这些问题和现象都相同程度地影响了国家制度体系的正常运转,一定程度上松懈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目前机关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议越来越低,对机关干部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议适当提升。随着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崭新旧矛盾错综复杂,新旧问题层出不穷,引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大量存有且无法化解,轻微制约了机关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这就须要进一步强化机关法治队伍建设,培育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从而有效地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化解难题。

  一、创新学习机制,完善人才招录体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必须健全学法体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创建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法制度,构成从上而之下学法知法的风气,同时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队伍积极主动出席法律专业稳步教育,人人争做学法标兵等。健全学法计划,明晰自学内容,将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及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专门法律制度分散列出,编辑书稿,定期非政府自学,并著重强化法理的传输;创建系统的自学规划,在领导干部中心组自学和干部组织生活可以、讨论会中减少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自学的针对性;实行形式多样的自学模式,通过研讨式教学、情景演示、法制app自学、法治考试、参观警告教育基地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和能力,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护法。

  要注重外来人才引进和招录,将机关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系统本地区人才发展总规划中,有选择地招录一批具有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改变队伍原有的人员结构,建立一支法治意识强,政策水平高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进一步增强队伍政治素养,培育法治理念构成

  “治党纪为首,治国法为先”。党纪国法是机关党员干部必须遵从的准则。要着眼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全局,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理论素养、政治素质建设,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性,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促使全方位法治思维形成。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理念,树立工作规范化的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科学地谋划推进工作;培养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机关上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勇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法治人员队伍正面应对,特殊情况下果断采取法律强制措施;行政诉讼中应坚决出庭应诉,直面问题根源,通过法律手段思考和解决问题。

  三、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搞好法治宣传工作

  要建立健全人员队伍法治化保障体系,把队伍法治化建设列入本级党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中,纳入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队伍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与考核相联系,把人员法治化程度作为部门考评,政府考评的依据,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等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把法治能力纳入干部任免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要加强人员法治化建设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充分挖掘身边突出的法治化案例,开展“身边的法治典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机关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目标、工作及先进工作经验、成果,为人员队伍法治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导入外界力量,肇家浜依法办事能力

  健全机关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度,对涉及到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广泛听取民众意见,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决策水平;健全专家论证工作,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论证;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实效,依法科学作出决策;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基层反馈确保决策规范合理。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依法办事辅助工作,通过律所等平台引入法律职业者,为机关法治化开辟新途径,对机关队伍进行“法治传帮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由机关工作人员、政府法制人员和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提高干部队伍的参与度和依法履责能力;建立法治人才库,为本系统或本地方人员的法治化建设保驾护航。

  五、加强监督成效,健全终身追责体系

  “设而不犯,犯而必诛。”加强工作的监督和规范,督促工作者依法办事,自觉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法治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金宏网、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司法、监察、审计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并配合好巡查制度;规范人民代表的法治结构和比例,积极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健全权力内控机制,加强机关内部定期巡查。进一步完善追责体系,严格制订责任清单和权力事项清单,界定部门职责边界;强化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完善纠错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害发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是指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涉外法律事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法治建设力量,是崇尚法治精神、坚持法治理念、具有扎实法治理论功底、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坚守法治原则、履行法治职能、恪守法律底线、捍卫法治权威、弘扬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传播“法治中国”声音、为党和人民

  所信赖、社会公众所认同的职业共同体。它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有力的法治智识资源、人力资源以及法治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关键意义

  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高素质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专门队伍。只有建设好善于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协调协商、凝聚各方共识、担当为国家立规矩和为社会定方圆的立法工作者队伍,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和敢于担当的执法工作者队伍,坚守法律、端稳天平、铁面无私和秉公司法的司法工作者队伍,弘扬法治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热忱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政治方向坚定、理论素养深厚、诲人品德高尚和育人眼光开拓的法治人才培养专家、师资工作者及法学理论工作者队伍,才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就是大力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须要。构筑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体系,就是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而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提高正是国家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建议。只有大力推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法治专门工作队伍,就可以并使书面的法律转变为现实的法治,更好地充分发挥法治的助推和规范促进作用;只有大力推进建设一支弘扬法治精神、秉持职业道德、热忱服务群众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就可以充份确保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保护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互动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的红利。只有建设不好充分发挥不好法治工作者队伍的促进作用,就可以统筹规划不好社会力量,均衡不好社会利益,调节不好社会关系,规范不好社会犯罪行为,同时实现经济、政治冬至、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较好的目标建议,并使社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秩序井然的生动局面。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教育创新与法治理论建设的迫切要求。在传承中华民族法律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所倡导的法治与德治互补,国家“硬法”与乡规民约、伦理规范、家教家训、社会章程等“软法”兼备兼治,仍然是国家治理法治化的有益补充,应当与时俱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健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科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家团队、专业教师队伍,大力推进培育法治后备人才都急迫地提及了关键议事日程。只有大力推进建设高素质法治教师队伍和理论队伍,就可以攻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思想文化阵地,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筑法治教育、科研两支高素质人才队伍。鼓励全体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助推思想和行动,为同时实现中华民族了不起振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多法治智识资源。

  全面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途径和举措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其建议包含:必须具有始终如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助法律思维;法治工作队伍应当合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议;法官、检察官应当逐级甄选。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要大力发展律师、公证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深化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当前,应努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要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技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法律并非单纯的技术规则和技术操作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全线贯通法学教育的全局,这就是培育秉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人才后备力量的有力确保。因此,完善法律课堂教学领域与学术领域之间的双向交流与互聘互动,就是技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行之有效的道路。当前,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最小的严重不足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脆弱。现在中央特别强调,秉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去教书育人,并做为整个法学教育的指导思想,这就是非常关键的。为此,《同意》明确提出必须着力“技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育催生熟识和秉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其主要措施: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良好制度环境、理论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治国理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需要出发,构建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包括科学定位队伍建设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术团队建设,服务法治队伍建设;打破体制和身份壁垒,健全从政法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三是深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四是积极推进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五是深化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六是切实抓好法学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

篇五: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强化法治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治建设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作为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是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首先,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落实选拔任用制度,严格审核选拔法律专业人才。有了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才能为法治事业的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同时,还需要完善岗位晋升机制,确保法律专业人才能够获得合理的晋升机会。

  其次,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培训和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各类法律培训和专业讲座等形式,提高法律专业人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还需要注重法律伦理教育,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最后,强化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法律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和提升待遇水平等方式,激励法律专业人才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为实现法治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是推进法治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才能够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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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关于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

  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围。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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